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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申请劳务仲裁

时间:2023-04-04 08:18:06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怎样申请劳务仲裁,本文共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怎样申请劳务仲裁

篇1:怎样申请劳务仲裁

怎样申请劳务仲裁

提出申请

1申请仲裁时效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申请仲裁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人是劳动者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诉理由和要求,提交正本一套,并按被申请人数提供副本)。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委托授权书》一份,注明委托事项。委托公民代理的,还应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机读资料或被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5)附证据清单 (参见《举证通知书》),证据中一般应包括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资料,如:劳动合同书、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报名表)、押金收据、社会保险缴费清单、暂住证、考勤记录、奖惩通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通知(证明)等。当事人应提供证据正本一套,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供副本。

(二) 申请人为10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仲裁活动。

除提交第一类(1)至(6)项资料外,申请人可推举1-3名代表,并提交全体申请人签名的《授权书》。其中属欠薪的员工集体争议案件,申请人还需提交按月列明的拖欠金额明细表。

(三)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一份,注明委托事项。

(4)证据附证据清单,参见第一类第(5)项要求。

3费用——劳动仲裁不收费,不收费,不收费(重要的事,说三遍!)

登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不予受理通知书)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立案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 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不予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庭前调解

1、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2、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3、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开庭审理

1仲裁庭的组成

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3回避

1、回避的理由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2、回避申请书

4延期开庭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5鉴定

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当事人约定的鉴定机构鉴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无法达成约定的,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机构鉴定。

6撤诉

1、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2、和解撤诉。

7审理期限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先予执行

1、条件: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2、先予执行申请书

裁决

一、审理期限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二、裁决先予执行

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三、其他

下列劳动争议,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执行

一、申请执行生效劳动仲裁裁决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执行书 原件一份,写明执行的依据和理由,申请执行的内容,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由申请人签名或盖章确认;

2、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被申请人工商登记资料一份;

申请人是用人单位方的,提供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

3、生效仲裁裁决书原件一份,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双方送达证明原件一份;

4 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书原件一份,公民代理的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代理人是律师的,提交律师事务所函原件一份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一份。

二、申请费用

当事人申请之时不需要预交执行费。

三、申请期限

一方或者双方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

四、执行机关

被执行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撤销裁决

一、撤销裁决

(一)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1、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撤销申请书

二、不服裁决起诉

当事人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篇2:当事人怎样申请劳动仲裁?

当事人怎样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应当亲自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到有管辖权的仲裁委书面申请,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填写后递交给仲裁工作人员,然后等待是否受理的通知。

一、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二、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的材料。

1、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仲裁委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被申请人为共同当事人时,申请书一式四份,递交仲裁委三份,申请人留存一份。申请书用蓝黑或者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均须本人签名并落有申请日期。申请书除应写明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电话及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外,还应当有明确、具体的申请请求及申请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2、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A4型纸,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交复印件A4型纸以及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3、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发放情况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工作证、出入证等材料及相应复印件A4型纸。

4、被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申请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尽可能提交。如果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供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身份证复印件、经营地等;如果被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地址、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

5、送达地址确认书。申请人在递交申请书时应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写明自己接收仲裁文书的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等内容。

三受理或不予受理

仲裁委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决定受理的案件,申请人应当及时到仲裁委办理有关手续;决定不予受理的,仲裁委向申请人送达《不予受理通知书》。劳动仲裁风险提示

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其主张并非都能得到仲裁委的支持。为帮助当事人了解并尽可能避免一些比较常见的仲裁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将申请仲裁中的风险提示如下:

一、超过申请劳动仲裁时效期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此,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仲裁委提出书面申请,无正当理由逾期提出申请的为超过仲裁时效。超过仲裁时效申请劳动仲裁,又不能证明有中止、中断事由的,将承担丧失胜诉权的风险。

二、不符合受理条件

仲裁申请应当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否则要承担不予受理的风险。

三、相关请求超过法定期限

当事人增加、变更申诉请求或提出反申请,以及提出管辖异议、申请回避等均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否则要承担请求不被准许的风险。

四、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事实主张,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均负有举证的义务,如果没有证据或证据不充分,该事实将不能得到仲裁委的确认,有可能导致承担不利的后果。

五、拒绝提供送达地址

仲裁委以当事人提供的送达地址送达仲裁文书。如果当事人拒绝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经仲裁委告知后仍不提供的,对申请人不予立案;被申请人为劳动者的,以其户籍登记中的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送达地址;被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的,以其工商登记或者其他依法登记、备案中的住所为送达地址。

六、当事人拒不提供送达地址或地址不准确的法律后果

因当事人自己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仲裁委,或者当事人拒不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而导致仲裁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的,仲裁委将按下列方式处理:

1、邮寄送达的,以邮件回执上注明的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2、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七、拒收、拒签仲裁文书

当事人拒收、拒签仲裁文书,不妨碍仲裁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并可能影响其起诉权及其他权利的行使。

八、拒不出庭及违反仲裁庭纪律

当事人在接到仲裁委的开庭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仲裁庭允许中途退庭的、严重违反仲裁庭纪律并经劝告不改的,对申请人按撤回申请处理,对被申请人按缺席审理裁决。

篇3:劳务仲裁申请书

劳务仲裁申请书

仲裁申请书格式

1、要写明申请方、被申请方的基本情况,如:姓名(企业一方除写企业名称外,还要写法定代表人)、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单位地址、家庭地址、电话等。

2、写明申请事项。也就是你想主张的事项。比如,支付拖欠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等。

3、写明事实和理由,应叙述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时间、地点、原因、事件、方式、手段和后果等,特别是要把引发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关键性事实客观地交代清楚。还有何时入职、做什么工作、约定工资。应叙述的全面而又简洁。

4、然后写结束语和呈文对象。“特向贵委提出申请,请求依法裁决”、“此致×××县(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

5、最后落款,即申请人姓名和日期,并且手写签名按上手印。

劳务仲裁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XXX,男,汉族,1XX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XXX市XXX区XXX路XXX号。联系电话:XXXXXX。

被申请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区XXX路XXX号。电话:XXX。

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XXX

请求事项:

一、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5xxx元(月平均工资2600元*2)。

二、裁决被诉人向申请人支付xxx8年6月至xxx0年6月加班费共54455.15元,其中:1、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18670.34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4667.58元;2休息日加班费24893.79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6223.44元;。

以上二项合计:XXX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xxx5年10月进入被诉人单位工作,任司机一职至今。xxx7年12月28日,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申请人为总务部司机,约定申请人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为700元,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但事实上,被申请人要求我除每周正常工作5天处,星期六、日还要求我随时出车,平均每月星期六、日3天以上(公司出车均有打卡记录,由公司保管,请仲裁庭要求被申请人提供我的xxx8年6月至xxx0年6月间的考勤记录)。另外,休息日也是随时出车加班,我早上6时30分出车接送公司员工上班,直到18时10分接公司员工下班,送完员工需要到20时,除去中午吃饭和休息时间1个小时、平均每日延长工作3个小时以上,同时,非星期一至五晚上随时候命出车加班,具体时间以公司保管的打卡记录为准。我为被申请人加班,但被申请人却没有按《劳动法》的规定给我安排补休,也没有按规定为我支付加班费。从被申请人发给我的工资条可以看出,我的加班时数、加班工资均为零,按照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 940元(xxx8年7月1日双方协商将我的合同工资变更为940元)为基数计算,xxx8年6月至xxx0年6月间,被申请人拖欠我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 18670.34元(940元/21.75*1.5倍*3个小时*4周*12个月*2年)未付、拖欠我休息日工作时间加班费24893.79元(940元 /21.75*2倍*8个小时*3天*12个月*2年)未付。为此,我多次找被申请人领导协商要求支付,被申请人均予以拒绝。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2项和46条第1项的规定,我于XX年XX月XX日以被申请人“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向被申请人提出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由于被申请人拒绝支付我的加班费和经济补偿金,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会申请仲裁,请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支付我的仲裁请求,依法裁决。

此致

X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X(签名)

年 月 日

篇4:人事仲裁申请

申请人:鄂贵京,男,49岁,蒙古族,经理,

单位: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蒙南电子产品经销部〕。

住址:呼和浩特市南门外内蒙古师范大学家属区4号楼2单元2号。

电话:13704756876

邮编邮编:010022

被申请人:内蒙古师范大学。

法定代表人:杨一江,职务校长。

地 址:呼和浩特市南门外1号。

联系方式:4392563 邮编:010022。

请求事项

一、撤销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的辞退决定,裁决由被申请人安排申请人工作;

二、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申请费。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1980年8月毕业于内蒙古师范大学并留校工作,1982年5月任内蒙古师范大学图书馆办公室主任。1984年8月内蒙师范大学设立内蒙古环球实业服务中心,决定由申请人继续担任图书馆办公室主任兼任服务中心经理。1985年5月内蒙古环球实业服务中心经被申请人批准变更为内蒙古现代办公设备服务中心,仍由申请人担任中心经理,1987年8月经被申请人批准内蒙古现代办公设备服务中心变更为内蒙古师范大学劳动服务公司办公设备服务部,继续由申请人担任经理.1990年6月内蒙古师范大学劳动服务公司办公设备服务部变更为内蒙古蒙南电子产品经销部,被申请人劳动服务公司任命申请人为内蒙古蒙南电子产品经销部(法定代表人)经理。

1993年6月,内蒙古蒙南电子产品经销部工商年检时,因被申请人不同意而未能年检。之后,经申请人多次找校领导谈公司及具体工作安排事宜,均遭到被申请人拒绝。

1994年8月,申请人听说被申请人已将申请人辞退,但被申请人一直没有送达书面决定给申请人。

从1994年8月至期间,申请人就工作安排和辞退问题多次找被申请人和组织人事部门的负责人,5月杨效春任内蒙古师范大学校长、任校党委书记期间,申请人数次找他反映,20到,申请人书面和当面多次向校人事处申诉和反映。月14日,申请人再次找到时任校长陈中永反映,未给予解决。之后,申请人向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反映,等待给予解决,直到209月,被申请人才对申请人的申诉问题向人事厅作出书面答复,但仍拒绝给予解决。

综上所述,申请人不属于停薪留职人员,从未和被申请人办理过停薪留职手续,申请人一直在被申请人的校办企业工作,担任蒙南经销部的经理并负责经销部的工作。被申请人一直是校办企业和蒙南经销部的创办和主管单位。而1993年8月17日被申请人对申请人辞退也是被申请人违背事实和法定程序作出的,从1994年8月至年,申请人无数次向被申请人、人事部门、教育部门反映,只求撤销辞退决定,事实求是解决申请人的工作安排问题,但至今未得到解决。不得已申请人特向内蒙古自治区人事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望贵仲裁委能够公正查明事实,依法裁决,准如所请。

此致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鄂贵京

二00八年十月十四日

篇5:人事仲裁申请

申请人:阮**,汉族, 年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文化,住湖北省**县**镇 号,身份证编号: ,**县教育局第*中学教师;联系电话: 。

被申请人:**县教育局,住所:**县**镇**大道,法定代表人余**,**县教育局局长,电话:0715-******4。

请求事项:

一、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提供工作条件,并补发9月至3月份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二、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依法为申请人缴纳人事关系存续期间社会保险费用。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中学毕业后,自1975年8月起先后一直在被申请人下属的**县**铺镇小学、中学和**县第*中学从事教师职业,此后,申请人一直在被申请人单位努力工作,取得了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年下半年,身为中教一级职称教师的申请人结核病复发,经单位领导同意后申请人回家治病、休养;20初,申请人在身体病情相对好转后回到了被申请人下属单位**县第**中学要求继续上班,原**县第**中学校长等以各种理由推诿,不为申请人提供基本的工作条件,期间申请人多次找被申请人单位领导要求继续上班,被申请人总是要求申请人与其下属单位**县第*中学领导沟通好;由于申请人性情耿直,一直住在学校,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领导的威望,没有做出任何过激的行为;年8月,申请人多次要求参加“师训”和要求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被申请人也不予理睬,只是承诺工资不会减少。由于被申请人不为申请人提供工作条件,致使申请人无法正常工作,其过错在于被申请人;从1975年至2000年,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单位连续工作二十多年,因此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恢复工作,继续履行人事聘用合同;2001年9月至今申请人就无法领到基本的工资,申请人多次与被申请人交涉,被申请人总是以财政困难等为各种理由推诿。此后,申请人多次要求被申请人补发工资和福利待遇,被申请人总是以财政困难为由拒绝支付。

申请人自1975年8月起在被申请人单位连续工作几十年,申请人的所有人事档案都由被申请人掌握。申请人认为申请人享有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被申请人**县教育局应当按照国家法律和现行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的规定,为申请人缴纳人事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综上,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申请人特此申请,请求依法裁决。

此致

**县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二0一一年四月 日

篇6:人事仲裁申请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洪柏祥,男,1973年12月13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址:湖南省桂阳县樟市镇红冲村友谊组23号,广州市海珠区燊迪制衣厂员工。联系电话:13660241713

被申请人:广州市海珠区燊迪制衣厂;法定代表人:杨佛来,工厂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路145号工业综合楼2楼自编209房。

1. 裁决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8月1日至 8月20日期间的正常工作时间1103.4

元[(1600元/月÷21.75天)×15个工作日];及25%的经济补偿金275元,合共1378.4元。

2. 裁决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4月14日至 8月20日期间的加班加点工资10368.08元。

3. 裁决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年5月14日至 8月20日期间因不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12300元。

4.裁决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因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2153.46元及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1076.73元,合共3230.19元。

上述四项请求金额总计26676.4元。

事实经过:

2010年4月14日申请人入职被申请人处任“车位”一职,被申请人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入职时双方口头约定申请人的月薪为1600元,每月的20号被申请人以银行转帐的方式支付申请人上个月的工资;申请人的工资按计件计算,双方没有对申请人的计件定额进行约定,计件单价是被申请人单方面制定的,没有经过民主程序。被申请人处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员工上、下班均以纸质考勤卡打卡进行考勤记录,每月的`月底对考勤记录进行一次核对。自入职之日起,被申请人要求申请人在工作日每天加班4小时,每个周六、周日各加班12小时,平均每周工作82小时,每月安排申请人休息3天(即每月工作27-28天)。2010年5月22日被申请人以现金支付申请人4月份工资1243元;6月21日、7月20日、8月21日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分别向申请人支付了5月份工资2162元、6月份工资1484元、7月份工资1326元;但被申请人却从未依法向申请人支付过加班加点的报酬,对此申请人在每次领取工资时均有向被申请人提出过异议,但被申请人均未予改正。申请人于2010年8月21日依法向被申请人发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通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申请人在职共四个月,在职期间的月平均工资为4306.93元(含加班工资、奖金、补贴等)。

仲裁请求的法律依据:

关于第一项仲裁请求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第五十条等规定,申请人作为劳动者,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申请人在按照被申请人的要求提供了劳动后,及时足额向申请人支付劳动报酬是被申请人的法定义务,现被申请人至今仍拖欠申请人8月份的工资,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依照原劳动部《关于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的规定,还需要向申请人加付经济补偿金。

关于第二项仲裁请求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第四十一条、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等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外加班加点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150%、200%、300%的报酬。我在职期间,被申请人在工作日延长我工作时间累计352个小时,应支付我加班费4854.08元(计算方法:1600元/月÷(21.75天×8小时)×352小时×150%);被申请人在休息日安排我加班累计300小时,应支付我加班费5514.00 元(计算方法:1600元/月÷(21.75天×8小时)×300小时×200%),两项加班费合共10368.08元。被申请人在每次向我支付工资时均未依法及时足额支付给我,依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的规定,还需要加付25%的经济补偿金2592.02元(10368.08元×25%)。

申请人2010年4月14日至8月20日加班明细: 4月份:14号、15号、16号、19号、20号、22号、23号、26号、27号、28号、29号、30号共十二个工作日,每天加班四小时; 17号、18号、24号、25号四个休息日,每天加班12个小时。 5月份: 4号、5号、6号、7号、10号、12号、13号、14号、17号、18号、19号、20号、24号、25号、26号、27号、28号、31号,共十八个工作日,每天加班四小时; 2号、3号、8号、9号、15号、16号、22号、23号、29号、30号十个休息日,每天 加班12小时。

6月份: 2号、3号、4号、7号、8号、9号、10号、14号、15号、17号、18号、22号、23号、24号、25号、28号、29号、30号共十八个工作日,每天加班四小时; 5号、6号、12号、13号、19号、20号、26号、27号八个休息日,每天加班12小时。

7月份: 2号、5号、6号、7号、8号、9号、12号、13号、19号、20号、22号、23号、26号、27号、28号、29号、30号十七个工作日每天加班四小时; 3号、4号、10号、17号、18号、24号、25号、31号八个休息日每天 加班12小时。

8月份: 2号、3号、4号、5号、6号、9号、10号、12号、13号、16号、17号、18号、19号、20号十四个工作日每天加班四小时; 7号、8号、14号、15号四个休息日每天加班12小时。

关于第三项仲裁请求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未订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工资。本案中,被申请人一直未与我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依法应当支付我自2010年5月14日至2010年 8月20日的二倍工资的差额 12300元(其中5月份 2712.52元、6月份3861.16 元、7月份3971.40元、8月份2592.40元)。 关于第四项仲裁请求的法律依据,由于被申请人长期克扣申请人的加班加点报酬,不依法为申请人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导致申请人不得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被申请人须向申请人支付相当于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153.46元;被申请人未在申请人离职时及时支付该项经济补偿金,依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十条的规定,还需要加付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1076.73元(2153.46元×50%)。

由于被申请人在劳动用工中存在违法行为,且态度强硬,毫无悔改之意,严重破坏了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引发了劳动争议案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的规定,为了捍卫国家法制的统一与尊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之规定,特向广州市海珠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劳动仲裁,请贵仲裁委员会查明事实,依法作出公正裁决。

此致

广州市海珠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

2010 年 月 日

篇7:如何申请仲裁附

一、仲裁受案范围:

受理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如: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保险合同、投资合同、证劵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涉外商事合同、股份转让合同、资产重组协议、收购上市公司协议、知识产权权利的许可和转让合同等纠纷。

劳动争议、行政争议、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不属于本会受理范围。

成都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的前提有两个:一是纠纷属于仲裁的范围,二是双方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后订立了合法有效的仲裁协议,仲裁协议中约定的仲裁机构为成都仲裁委员会。

二、提交材料

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仲裁协议;

(二)仲裁申请书,应载明下列事项:

1. 申请人的姓名、民族、公民身份号码、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 被申请人的姓名、民族、公民身份号码、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 具体明确的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并附清单,证人姓名和住所;

(五)本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仲裁时间

适用普通程序的国内案件应在仲裁庭组成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裁决。仲裁庭组成后当事人变更、增加请求或提出反请求的,仲裁庭应当在变更、增加请求或反请求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裁决。

适用简易程序的国内案件,应当自仲裁庭组成之日起1个月内作出裁决。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首席仲裁员或独任仲裁员报经秘书长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以上所述时间,不包括案件的鉴定、公告期间和各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延期仲裁的期间。

四、能否委托律师代理?

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五、能否进行调解?

在当事人自愿的情况下,仲裁庭应当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调解达成的协议内容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六、裁决作出后对方不履行,怎么办?

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依照仲裁裁决书写明的期限自动履行裁决。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七、仲裁的费用?

包括仲裁费用和律师费用(如有)。

八、仲裁流程

篇8:如何投诉和申请仲裁

如何投诉和申请仲裁

在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投诉有关部门是非常重要的。在上海,投诉企业有违背《劳动法》做法的地方很多,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各个区县局里都有劳动监察处可以进行投诉,同时,如果双方有争议,也有相应的仲裁庭进行裁决。

关于劳动争议的仲裁,是专门有条令规定的。

争议的当事人规定:

企业与职工为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企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参加仲裁活动。依法成立的其它企业或单位由其主要负责人参加仲裁活动。

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或其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职工可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诉;死亡职工可由其利害关系人代为申诉;法定代理人或利害关系人不明确的,由仲裁委员会指定代理人。

争议地点规定:

第七条

仲裁委员会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会管辖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之间因管辖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共同的上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管辖。

第八条

发生劳动争议的单位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仲裁委员会受理。

仲裁程序:

仲裁庭开庭裁决,可以根据案情选择以下程序:

(一)由书记员查明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及有关人员是否到庭,宣布仲裁庭纪律;

(二)首席仲裁员宣布开庭,宣布仲裁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的申诉、申辩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并宣布案由;

(三)听取申诉人的申诉和被诉人的答辩;

(四)仲裁员以询问方式,对需要进一步了解的问题进行当庭调查,并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五)根据当事人的意见,当庭再行调解;

(六)不宜进行调解或调解达不成协议时,应及时休庭合议并作出裁决;

(七)仲裁庭复庭,宣布仲裁裁决;

(八)对仲裁庭难作结论或需提交仲裁委员会决定的疑难案件,仲裁庭应当宣布延期裁决。

总之,申请劳动仲裁并不是件多难的事情,关键在于,在决定申请之前,一定要尽可能地掌握证据,包括自己的工资条,报销发票凭据,等,都尽可能地保留。

一旦仲裁失败,可以通过法律解决问题

篇9:仲裁申请答辩状

申请人:XX市红太阳装饰有限公司,地址:XXX市XX区XX大街XX号。

负责人:张XX,联系电话150XXXX5123

委托代理人:李XX,系XX市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XX市聚福大酒店,地址,XX市XX区XX路XX号。

负责人:赵XX,联系电话:183XXXX7234

请求事项

1.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的装饰费用170万元

2. 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的律师代理费1000元事实与理由2010年10月XX市XX市被申请人聚福大酒店向社会招标装修工程,先后有三家装修公司投标。

申请人XX市红太阳装饰有限公司也参与投标,在投标书报价装饰款中提出“装修款不超过100万元。

后申请人XX市红太阳装饰有限公司中标。

申请人红太阳装饰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聚福大酒店于2011年2月签订一份《工程承包合同书》内容约定:装修工程应与2011年8月底完成装修,申请人红太阳装饰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聚福大酒店的装修工程实行设计,施工,材料质量工程的总承包。

合同规定:装修款暂定为100万元。

具体情况由被申请人聚福大酒店提出后经申请人红太阳装饰有限公司同意。

并经市建设银行审核,一次性包死不变。

合同签订后,被申请人聚福大酒店向支付申请人红太阳装饰有限公司支付30万元的预付款,申请人红太阳装饰有限公司方便施工。

2011年三月初,由于材料价格上涨和劳动力价格上涨等多种因素的原因。

申请人红太阳装饰有限公司向被申请人聚福大酒店提出,施工费应该涨到300万元。

被申请人予以拒绝。

双方发生争议。

由于施工费用无法维持,申请人终止了装修工程。

同年四月底,双方达成协议,将装修款定为200万元。

并请市建设厅经行审核,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均在协议上签字。

2011年底,申请人装修工程结束,经验收后,被申请人方同意接受。

但被申请人却违反协议规定拒绝支付剩下的170万元施工款。

还认为申请人延迟完成工程,应当负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正当权益,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XX市XX区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红太阳装饰有限公司

负责人:张XX

二Ο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劳务仲裁申请书

仲裁申请答辩状

申请劳动仲裁合同

申请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劳动仲裁授权委托书

如何申请人事争议仲裁?

如何正确申请劳动仲裁

仲裁协议书怎样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仲裁授权委托书申请劳动仲裁授权委托书怎么写

员工离职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怎样申请劳务仲裁(集锦9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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