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翻译漫谈(六)信与达,本文共9篇,欢迎阅读分享。

篇1:翻译漫谈(六)信与达
做事情都有个要求,希望达到什么样的标准。翻译也不例外。那么什么样的译文算是好的译文呢?我们应以什么样的标准作为努力的目标呢?
1980年出版了张培基等四位学者编著的《汉英翻译教程》。作者在“翻译的标准”一节中写道:“我们主张把翻译标准概括为‘忠实、通顺’四个字。”“所谓忠实,首先指忠实于原作的内容。”“忠实还指保持原作的风格。”“所谓通顺,即指译文语言必须通顺易懂,符合规范。”
1983年出版了吕瑞昌等五位学者编著的《汉英翻译教程》。关于翻译标准的论述,与第一本书是一致的。书中写道:“我们不妨用‘信、顺’两字来概括我们今天汉英翻译的标准。所谓‘信’是指忠实于原文的内容,包括思想、感情、风格等,即把原文完整而准确地表达于译文中,对原文内容尽可能不增不减。所谓‘顺’,是指用词正确得体,行文流畅通顺,符合英语习惯;避免逐字死译、生搬硬套,使不懂汉语的英语读本也能看懂。”
这两本书是受教育部委托编写的高校通用教材,一本讲英译汉,一本讲汉译英,二十多年来,一直在我国高校广泛使用。
我基本上同意这两本书关于翻译标准的提法,但我不赞成把风格放在忠实里面来谈。我们不必因为严复提出了“信、达、雅”,谈翻译标准就一定要谈风格。因为风格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把原文的风格完全翻译过来,这恐怕是不大可能的,但也不是说风格就完全不能翻。译者只能尽力而为。译文的风格除了包含一部分与原文的风格,必然还包含其他因素。而且翻译不同类型的作品,对风格的要求也不尽相同。英译汉还比较好办,汉译英就更难把握了。
我在为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编写了一套教材,题为《英汉翻译教程》。关于翻译标准,我是这样写的:“对我们初学翻译的人来说,我想可以提出两条要求:(一)忠实;(二)通顺。‘忠实’主要是指内容……要力求准确地表达原作者的意思。‘通顺’指的是语言。如果原文是通顺易懂的,那么译文也要尽量做到通顺、易懂。”我认为,真正做到上述两条,也并不容易。风格在翻译过程中是个不可回避的问题,但可以慢慢展开讨论,而不必写在翻译标准之中。
十多年前,我对外国译者关于翻译标准的看法作过一些探讨,写过一篇文章,题为“外国译者追求什么样的译文?”, 发表在《中国翻译》1992年第4期上。现将其中的部分引文介绍如下。
K. J. Maidment 在其所译Minor Attic Orators写的序言(1940)中说道:“关于译文本身,我只需要说我的目标一直是既确切(accurate),又通顺(readable),但我充分意识到往往二者都没有做到。”
G. P. Goold 在为其所译Propertius的Elegies一书写的序言(1990)中说道:“我在本书中主要是力图以可靠的拉丁文本和优美、确切的(graceful and accurate)英译本把普洛佩提乌斯介绍给尽可能多的读者:当然首先是介绍给古典文学学者和研究人员,但也同样介绍给一般的文学爱好者。”(这个版本是拉丁文和英文对照本。)
Michael R. Katz and William G. Wagner 在为车尔尼雪夫斯基的《怎么办?》英译本写的前言(1989)中说道:“出版这个新译本,是为了提供方便,使英国和美国读者第一次看到车尔尼雪夫斯基的《怎么办》一书的完整译本……我们希望这个完整、确切、通顺的(complete, accurate and readable)译本能使英美读者不仅了解车尔尼雪夫斯基这本小说对人类生活产生了多大的影响,而且了解它推动历史前进的动力是从哪里来的。”
Ronald Hingley 在为其所译《契珂夫全集》写的序言(1964)中说道:“主要目的是为舞台演出提供脚本。译本一向以高度确切(strict accuracy)为宗旨,但希望避免学究气。译本从未有意识地为了字面上的忠实而使得台词不能上口,或违背原作的精神。”
Michael Grant在为其所译《西塞罗选集》写的前言(1960)中说道:“译者的主要任务之一是使译文通顺 (readable ),否则就没有人看,也就不能达到介绍原作者的目的。在今天如果译者使用修辞色彩很浓的英语,他的译文就不会通顺,也就没有人看。……西塞罗的修辞手段是他所受的语言训练的产物,是他的风格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丢掉它,你就丢掉了人们最赞赏他的一个方面,损失还不止于此。如果保留它,我在前面已经指出,你就丢掉了另外一样东西-当代通顺的英语。这种进退两难的困境是没有折中办法可以解决的。因此,我既然不准备放弃努力,要尽可能地接近真正的现代英语,就不得不放弃西塞罗的修辞手段。至于读者遭受的损失,我是非常清楚的。”
Horace C. P. McGregor翻译了西塞罗所著《论神性》一书。他在“译者的话”(1970)中说道:任何一篇文章都包含着妥协(compromise)的成分。一个句子在这种语言里通顺流畅,在另一种语言里就会拖沓累赘。一个精彩的短语如果按字面译成另外一种语言里就可能不像样子。一个单词在另一种语言里也可能难以找到相应的词。……我的目标是真正的翻译,然而是低标准的,我有一定程度的自由,可以改变原来的语言形式,但决不有意识地脱离原作的意思和语气。最主要的是我力图使西赛罗的英文译本和拉丁文原文一样通顺(readable)。
Edward G. Seidensticker翻译了紫式部的《源氏物语》。他在前言 (1976)中指出:此前Arthur Waley翻译的《源氏物语》是很自由的,他作了大胆删节,也作了大量的增补与美化。他说:“新译本可以称得上是个全译本,但其字数比Waley大加删节的译本还要少。这就说明无论Waley取得了多么精彩的效果。……他的节奏(rhythms)是与原作迥然
不同的,原作较为明快、凝练,用词节省,不罗嗦。如果说翻译的目标应该在一切重要方面包括节奏在内模仿原作的话,那么这里提供的
译文规定要达到的目标,可以说比Waley的译文所要达到的目标多得多。”
George Gihiam 在美国康奈尔大学任职,参加了Norton Critical Edition这套丛书的编辑工作。他在为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英译本写的序言(1989)中写道:“我们选择《罪与罚》一书的英译本,标准是这个译本能用当代英语确切地(accurately)体现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十九世纪俄语原作,能用今天的英语表现出和原作相一致的风格(style),不以现代词语或维多利亚时代的词语歪曲原作,而且译文本身是通顺的(readable)。根据这些原则,我们认为Jessie Coulson的译本似乎是最好的译本,经与牛津大学出版社接洽,在这里重印出版。”
从以上几段引文来看,accuracy和readability 是译者追求的共同目标。其他方面,各位译者的侧重点是不同的,风格、精神、修辞手段、语气、节奏,不一而足,有时甚至故意反其道而行之,可见问题之复杂。
鉴于以上情况,我们在开始时不妨就以信(忠实)和达(通顺)为目标吧。你觉得这两条会很容易做到吗?
篇2:图式翻译漫谈
图式翻译漫谈
源自认知心理学的图式理论已被广泛运用于阅读研究.本文将图式理论运用于翻译研究之中,提出翻译即图式翻译的观点.图式翻译的过程包括源语图式解码和目的.语图式再编码.在图式翻译过程中要重点进行语言图式、语境图式、文体图式和文化图式的成功传译.
作 者:刘明东 刘宽平 作者单位:南华大学,外国语学院,湖南,衡阳,421001;株洲工学院,外语系,湖南,株洲,41 刊 名:外语教学 PKU CSSCI英文刊名: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年,卷(期): 25(4) 分类号:H319 关键词:翻译 语言图式 语境图式 文体图式 文化图式篇3:漫谈英语体育新闻标题翻译
漫谈英语体育新闻标题翻译
体育早已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体育新闻报道尤其新闻标题往往以其独特魅力吸引读者.在翻译中如何准确传递英语体育新闻标题的信息,并使之吸引眼球是本文的探讨重点.
作 者:曹乔卉 作者单位:武汉科技大学,湖北武汉,430064 刊 名:南方论刊 英文刊名:NANFANG LUNKAN 年,卷(期):2008 “”(6) 分类号:H3 关键词:英语体育新闻标题 翻译篇4:翻译漫谈(一)翻译的乐趣
我从小就喜欢翻译。记得在青岛上中学的时候,曾把英语课本里的故事译成中文,不是为了发表,纯粹是觉得好玩儿,而且有一种成就感。
大学毕业后,留在北外当老师,后来有幸参加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等领导人著作的翻译和修订工作,参加重要文件的翻译工作。当时我觉得学习外语,能做这样的工作,是无上的光荣,这种感受也鞭策我努力钻研。
有一天,我看到这样一句话:
“吃一堑,长一智。”
“a fall into the pit, a gain in your wit.”
没想到天下竟有这样好的译文,它本身就像一句谚语,然而它又与原文如此接近,如此吻合,使我惊讶不已。
后来我又看到这样一句话:
夺取这个胜利,已经是不要很久的时间和不要花费很大的气力了;巩固这个胜利,则是需要很久的时间和要花费很大的气力的事情。
To win this victory will not require much more time and effort, but to consolidate it will.
原文里重复出现的词语,译文没有重复,一个小小的will竟然替代了原文用二十多个字表达的意思。我在这里看到了道地的英语。每当我看到这样好的译例,就回想起小时候在海边玩耍,捡拾贝壳。阳光下,那贝壳五光十色,绚丽多彩,拿在手里,别提多么高兴了。近年来,参加了几本词典的审定工作。原书都是英英词典,加上汉语译文后,变成英汉双解词典。译文对不对,顺不顺,这就是审定者所要解决的问题。例如:
原文:The cold weather frosted up the track last night.
译文:昨晚寒冷的天气使跑道上结了霜。
改为:昨晚天气寒冷,跑道上结了霜。
原文:My toes were frostbitten from skating too long.
译文:滑冰的时间太长使我的脚趾冻伤了。
改为:滑冰的时间太长,我的脚趾冻伤了。
改动虽然不大,译文弄得比较通顺了,这也是对词典的贡献。
翻译有没有苦恼,有的。鲁迅先生在《且介亭杂文二集》中说过:“譬如一个名词或动词,写不出,创作时候可以回避,翻译上却不成,也还得想,一直弄到头昏眼花,好象在脑子里面摸一个急于要开箱子的钥匙,却没有。”译者这时的确感到心急如焚,焦头烂额,可是一旦找到合适的译文,就会感到格外痛快。
译者还有一种苦恼,那就是一个长篇在手久久不能完成。我译《大卫·科波菲尔》时,就有这种体会。前后三年时间,一天都不敢歇息,更谈不上娱乐。家里人抱怨,“连跟你说话的工夫都没有。”三年里,我天天跟书中的角色打交道,把他们的言行和思想感情用汉语表现出来,他们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以至于在快译完全书的时候,怀着沉重的心情仿佛向他们一一告别,痛苦得很呀。
几年以后,忽然有一天出版社的责编打来电话,说我的书快要出版了。我兴奋极了。取回样书的那一天,我对老伴说,我又有了一个儿子,我已经把他接回来了,他的名字就叫“大卫”。
总之,翻译蕴藏着无穷的乐趣,等待喜欢他的人去发掘。干这一行,就要爱这一行,否则怎么能做得好呢?
篇5:翻译漫谈(三)翻译重在实践
我国著名翻译家傅雷先生留学法国,攻读法国文学和绘画,回国后将大量法国文学作品译成中文,介绍给国人。他在1957年给《文学报》写的一篇题为“翻译经验点滴”的文章里就曾说过:“翻译重在实践。”
要想提高自己的翻译能力,一定要通过实践。实践可以分为两类,直接的实践和间接的实践。
所谓直接的实践,就是自己亲身参加的实践,也就是自己动手翻译。一回生,二回熟,日积月累,第一手经验多了,做起来得心应手,翻译能力有所提高。所谓“熟能生巧”,就是这个道理。但自己能译的东西是有限的,从这种实践中得出的经验也是有限的。因此,还需要借助于间接的实践。
所谓间接的实践,就是研究别人的译文。比如,一篇文章在手,准备翻译,这时先找一些有关的资料或同类文章的译文看一看,在词语和风格方面定会有所借鉴。常作翻译的人都会这样做。别人的译文是别人直接实践的产物,你看了别人的译文,就是从事间接实践。从总结经验的角度来看,直接实践和间接实践具有同等的价值。因此,有空的时候,找一些译文来,尤其是好的译文,加以研究,总结出一些规律性的东西,对于提高自己的翻译能力是大有好处的。
不过我还是要强调,只看别人怎样翻译,自己并不动手译,是不行的。我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编过一套翻译教程,有些学校办了辅导班。有一次,一位老师告诉我,他的学生只看我的书,并不作练习。我听了大为惊讶,连忙写了一片短文,登在《英语学习》杂志上。我说,学翻译犹如学游泳。只在岸边看别人游,或只听教练讲解,是学不会的。你说是不是这么个理儿?
篇6:翻译漫谈(九)25点体会
我在1984年出版的《英汉翻译练习集》前言中归纳了我在英译汉实践中的25点体会。其中绝大多数是我对英汉两种语言各自特点的认识。这些认识对我后来的工作,无论是英译汉,还是汉译英,都是有帮助的。现在我就把这25点体会连同有关的译例说一说。
⒈一词多义。弄清原文的意思,在汉语中选用适当的词语。例如:
Born in 1879 in Ulm, Germany, Albert Einstein was two years old when his parents moved to Munich, where his father opened a business in electrical supplies.
阿尔伯特·爱因斯坦于1879年出生在德国的乌尔姆城。在他两岁的时候,父母移居慕尼黑。他的父亲在慕尼黑开了一家工厂,生产电气器材。(句中business一词,据有关资料介绍是指factory,而不是store,故译作“工厂”。)
⒉英语名词和介词用得多,汉语动词用得多。
Psychologically there are two dangers to be guarded against in old age. One of these is undue absorption in the past.
从心理方面来说,到了老年,有两种危险倾向需要注意防止。一是过分地怀念过去。(如译作“对过去的过分怀念”,则不顺。)
⒊英语代词用得多,汉语实词用得多。在一个句子里,英语可以先出代词,后出实词;汉语则先出实词,后出代词。
One day, while I was playing with my new doll, Miss Sullivan put my big rag doll into my lap also, spelled “d-o-l-l” and tried to make me understand that “d-o-l-l” applied to both.
有一天我正在玩一个新娃娃,沙利文小姐把我的大布娃娃也放在我腿上,然后写了“d-o-l-l”这几个字母,她是想让我知道“d-o-l-l”既可以指新娃娃,也可以指旧娃娃。(如译作“指二者”,就不顺;如译作“两个都指”,意思既不清楚,句子也压不住。)
If they are disappointed at one place, the drillers go to another.
钻探石油的人如果在一个地方得不到预期的结果,便到另一个地方去钻探。
⒋英语动词有时态,时间概念往往通过时态表现出来:汉语动词没有时态,表示不同的时间,往往需要加时间状语。
It is like a dream to me now, floating through my mind in slow motion. Many children were playing close to the water, and we were stunned by their ignorance and daring.
现在回想起来,就仿佛是一场梦,当时的情景还在我脑海里缓缓浮动。那一天,许多孩子在靠近水边的地方玩耍,他们那样大胆,不知道危险就在眼前,使我们非常吃惊。(译文加了“那一天”。)
⒌英语被动语态用得多,汉语被动式用得少,有时不用被动形式也可以表示被动的含义,有时可以用无主语句。
When the whale is killed, the blubber is stripped off and boiled down, either on board ship or on shore.
鲸鱼杀死以后,把鲸脂剥下来熬油,这项工作有的是在船上进行的,有的是在岸上进行的。(不一定译成“鲸鱼被杀死以后”,不用“被”字仍可表示被动的含义。)
Great sums of money have been spent, for example in the deserts of Egypt, in “prospecting” for oil.
在石油“勘探”方面,已经花了大笔的钱,比如在埃及的沙漠里进行的勘探工作就是如此。(原文是被动语态,但未说明谁是施动者。译文用了无主句。)
⒍英语并排用几个名词、动词或形容词时,其排列顺序可能要考虑到词的长短(长的放在后面,这样节奏较好)或分量的轻重(重的放在后面,这样不显得头重脚轻)。汉语除了考虑常用的顺序以外,还常常考虑词的音调。分量的轻重关系不大,常把分量重的词放在前面。
…setting aside big tracts of land where nobody can fish, shoot, hunt, nor harm a single living creature with furs, fins or feathers.
……圈出大片土地,不准钓鱼,不准打鸟,不准打猎,凡是长皮的,长毛的或者长鳃的动物,一概不许伤害。(原文fish, shoot, hunt,由轻到重,feathers最长,放在最后。汉语则“长皮的,长毛的”连下来较顺。
篇7:信、达、雅的翻译标准是否过时?
信、达、雅的翻译标准是否过时?
我曾写过一个帖子,介绍翻译的三个标准,即“信、达、雅”(忠实、通顺、美好)。这个帖子发表之后,网友林辉先生给我发了一封很有意思的长邮件。林先生说,这三个标准,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那些裹小脚、留长辫的前清遗老们制定的,早已经过时了。林先生举例说:当时那些保守的翻译家,尊崇古文,反对白话文,他们倡导的所谓“雅”,其实就是要求人们都用古文翻译,满篇都是“之乎者也”。林先生说自己也是搞翻译的,根据他的经验,这三个标准中,第一个和第三个都可以省略,译文只要“达”就可以了。 对林先生的上述观点,我部分赞成,部分不赞成。先说说我为什么部分赞成。以“信”(忠实)这个标准为例,据我观察,好象只有我们中国人这样严格要求,外国人搞翻译,是相当灵活、宽松的。比如下面第一段,选自路透社1月31日的'一篇英文新闻稿,该社巴西分社随后将这篇新闻搞翻译为葡萄牙语(下面第二段)。您可以比较一下,巴西人的译文是相当灵活、宽松的,根本不“信”,但是却很“达”,因此我说我赞同林先生的某些观点。 (1)英语原文: The White House is considering endorsing the creation of an independent commission that would investigate whether the United States used faulty intelligence information when it decided to go to war in Iraq. (白宫正在考虑组成一个独立委员会,以便调查美国在决定发动伊拉克战争时,政府是否使用了不正确的情报。) (2)葡语译文: Sob pressão do Capitólio, o presidente norte-americano George W. Bush estáconsiderando a formação de uma comissão independente para investigar evidências coletadas pelo serviço secreto antes da guerra do Iraque e usadas pelo governo para justificar a invasão.(在国会的压力下,美国总统乔治・布什正在考虑组成一个独立委员会,以便调查在伊拉克战争之前美国情报机构所收集的证据,这些证据被美国政府用来为其进攻伊拉克辩护。) 但是另一方面,条约、合同、证书等,就不能像新闻稿这样灵活、宽松的翻译,必须要“信”,否则将造成不良的后果。因此,从这一点说,我又不赞同林先生的某些观点。我个人的看法是:“信、达、雅”的标准,确实有一点过时,在翻译一般性文章时,我们不一定非要遵守,类似上面巴西人的译法,我看也是可以的,但在翻译某些特殊文章时,还是需要遵守的,至少“信、达”这两个标准还是需要遵守的。不知道您以为如何? 作者:张宏(info@italian.org.cn)篇8:例解“信、达、雅”的翻译标准
网友Skila给我发邮件,说她最近才知道,翻译外国文学作品,有三个标准,分别是“信、达、雅”,也就是忠实、通顺、美好。Skila希望我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她刚上大学一年级),介绍一下怎样才能让译文达到“信、达、雅”的标准。我本人不是英语专业毕业,也没有翻译过外国文学作品,按理说没有资格谈这个问题,不过我还是想根据我的一点体会,简单聊一聊。
首先请看下面这段文字,这是17世界英国女诗人Katherine Philips的一首诗的前四行,是我在Google检索时偶然发现的。
I did not live until this time,
Crown'd my felicity,
When I could say without a crime,
I am not thine, but thee.
我首先按照“信”的标准,将它翻译为:
我没有活过,直到现在为止,
给我的快乐加冕,
我可以无罪地说,
我不是你的,而是你。
您可以看出来,译文虽然“信”,但不“达”,因此我必须根据我的汉语知识,使译文在“信”的基础上,尽可能“达”一些,因此我将译文改写成:
我直到现在才算真正活着,
我的快乐得到了加冕,
我可以无愧地说,
我不是你的,我就是你。
至此,译文基本达到“信”和“达”的标准,但还没有达到“雅”的标准。此时,假如我有很过硬的古汉语基础,我可以将译文再次改写成五言古诗(或者七言古诗),那样一来,就真正符合“信、达、雅”的标准了,可惜我不会,实在惭愧(笑)。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要想真正达到“信、达、雅”的标准,实在是太难太难啦,没有十年汉语底子,没有十年英语底子,没有十年翻译实践的底子,也就是说,没有30年积淀的底子,靠突击、靠速成、靠耍小聪明等等,是绝对不可能达到的,因此我们可以发现,那些真正能够达到“信、达、雅”标准的翻译家,往往都是一些鬓发斑白的老先生。
帖子发表之后,网友YaleField将我的译文改写成一首五言古诗,内容如下。特向YaleField网友表示衷心感谢!
大悟方此时,
鸿运正当前。
无愧表心语,
我今天下君!
篇9:漫谈人情与管理
人情即人心,懂人情,即知人心。
人皆喜得厌失。人情就是一封红包、一盒礼品、一次相助、一席酒筵,乐施者得人心。
人皆享受被爱。人情就是一声问候、一张贺卡、一条短信、一束鲜花,博爱者得人心。
人皆敏于自尊。人情就是给人尊重、予人赞美、待人礼敬、留人情面,明礼者得人心。
人皆感于温情。人情就是礼尚往来互相欠着、两肋插刀互相靠着、称兄道弟互相叫着、给足面子互相架着。广结缘者得人心。
善解人情,就是善察人心,就是善于换位思考,就是善于体察并满足他人需要。
生活即“做”人。人是社会动物,绝对“不近人情”是一种性格缺陷。达于人情,可让我们享受互助互爱的温暖,享受被人尊重的自信,享受天涯皆友的便利,享受八方支援的幸福。但陷于人情,也常让我们陷于求助不断的烦扰,陷于礼金支出的负担,陷于应酬过多的繁忙,陷于面对原则的两难。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明达者,当在人情往来上找到自己的平衡点,既有情有义、热忱待人,又懂得拒绝、舍得放弃。
管理即“引”人。优秀的管理者,不仅应敏察人心、善解人意,还应跨越性别鸿沟、年龄代沟、岗位界沟,透析不同性别、不同年龄、不同岗位员工的宏观思维、微妙心思。管理的终极目标就是人心所向。懂人心,识人性,解人情,是每一位领导干部的基本功。
在管理实践中,常常发生制度与人情的冲突。能否“摆平”制度与人情的关系,最能体现干部管理“水平”的高低。人情是制度的填充剂
在化学上,含适量碳(0.03%―2%)的铁的合金叫钢。纯铁基本无应用价值,而钢却因含了适量的杂质变得刚柔相济、性能优良、用途广泛。
再精细的制度,总有未尽的疏漏,无形的人情却可如水漫气散无处不在;再科学的制度,总有不合时宜的时候,绵延的人情却总能因地制宜、与时俱进;再严格的制度,总有与与冷酷无私伴生的脆性与寒性,温馨的人情却拥有无比的柔韧与温热。
制度是铁,人情是碳。现实管理中,赋予刚性制度以温和的人情味,常可起到化对立为团结、化被动为主动、化消极为积极、化冷峻为温和的神奇功效,
人情是制度的发酵剂
适时、适度、适当的人情可补充制度的不足,甚至可放大制度的力量。很多时候,很多场合,人情的力量远大于制度的权威,在拥有五千年“人情”文化史的中国,这一现象尤为常见。
有一则经典的小故事:
一位德高望重的长老,在寺院的高墙边发现一把座椅,他知道有人借此越墙到寺外。长老搬走了椅子,凭感觉在这儿等候。午夜,外出的小和尚爬上墙,再跳到“椅子”上,他觉得“椅子”不似先前硬,软软的甚至有点弹性。落地后小和尚定眼一看,才知道椅子已经变成了长老,原来是长老用脊梁来承接他的。小和尚怆惶离去,以后的一段日子他诚惶诚恐等候着长老的发落。但长老并没有这样做,压根儿没提及这事。小和尚从长老的宽容中获得启示,从此对长老敬服得五体投地,再没有去翻过墙。
这个故事的真实性无从考察,但生动传神的情节却让我们由衷感叹人情力量的巨大。
近些年非常流行的“人性管理”、“人文管理”等提法皆缘于此。任何制度,融入人情的养分才更有力量;任何干部,融入人性的光辉才更有魅力。稍有历练的领导干部都有相关经验,许多管理著作中也早有相关理论。人情是制度的腐蚀剂
同样以铁为例,当含碳过多(超过2%)时,就不是钢了,而变成了硬而脆的生铁,若含碳再多(超过4.3%),则其性能将更加糟糕,基本不再具有任何应用价值。
适度的人性化管理是以尊重人性、尊重人、培养人为导向的管理理念与方式。而泛化的人性化管理是以个人情感、私人关系为导向的管理理念与方式,其特点是以“情面”为主线,无视管理程序与规范,以感性挑战理性。
我们常讲“情、理、法”,“情”字在最前面,“法”字在最后面。把人情置于制度之上,人情决定事情,没有人情难办事,有了人情好办事,人情深度决定办事力度,大人情办大事,小人情办小事……
我们都讲团体观念,但我们最重视的团体往往是“亲人、同学、老乡、战友”等有感情基础的人。
这时的人情,已经异化为一种戴着人情帽子的贿赂,一种个人的情感投资,一种干部的权力寻租。
人情一旦泛化,则危害巨大、贻害无穷。许多团队,甚至大到国家社会,常在发现制度已形同虚设,人人痛骂人情为祸时,却又人人卷入其中、欲罢不能,眼睁睁看着人情这个“潜规则”在制度这个“明规则”的幌子下大行其道。这时的人情,已经是把制度束之高搁的罪恶之手,是将制度消融瓦解的腐蚀剂,是将将团队推向败亡的恶魔。人情需要制度的约束
许多人情都是用“下不为例”这个词撕开制度裂口的。有了第一个特例,就会有第二个、第三个……在制度合理的前提下,任何一次违背制度的“开恩”都可能成为推倒制度之堤的蚁穴。
什么人才有权力、有机会下达“下不为例”这个恩令呢?是决策者,是管理干部。有条件送出人情的,都是有权的人。所以,应在各级干部权力的监督与制衡上完善制度,以制度约束人情。
丧失原则滥用人情贻害无穷,超越制度善用人情却得益不尽。为人处世皆应懂人情人性,管理干部更应识人情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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