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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3-06-03 09:15:26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开展“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本文共9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开展“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篇1:开展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妇联:

xxx年12月1日是第xx个“世界艾滋病日”。按照全国妇联要求和川重传办发[xxx]18号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依法深入推进艾滋病防治工作,在“世界艾滋病日”前后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活动主题仍是“行动起来,向‘零’艾滋迈进”(英文主题为Getting to Zero),副标题为“合力抗艾,共担责任,共享未来”。意在号召各级政府、部门及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等力量勇于承担防治责任,积极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各尽其力,各负其责,同心携手,加强合作,共同防治艾滋病,为实现健康中国梦努力奋斗。

二、主要内容

(一)结合当地实际,扎实有效地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宣传活动。

(二)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升重点人群预防艾滋病的意识和能力。

(三)整合力量,广泛动员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参与防艾宣传教育活动。

三、相关要求

请各市州高度重视,精心筹划,主动加强与当地卫计部

门的联系与合作,切实将此次活动作为妇联组织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的具体措施,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并于xxx年12月3日前将各地组织开展的宣传活动情况(含总结、图片、数据等)报送省妇联权益部。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xx省妇联

xxx年11月17日

篇2:开展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县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医疗卫生单位:

xxx年12月1日是第xx个“世界艾滋病日”。根据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xxx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国艾办函〔xxx〕15号)及区、州相关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宣传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依法深入推进艾滋病防治各项工作,为艾滋病防治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县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决定在12月1日前后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活动主题仍是“行动起来,向‘零’艾滋迈进”(英文主题为Getting to Zero),副标题为“合力抗艾,共担责任,共享未来”。意在号召各级政府、部门及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都要勇于承担防治责任,积极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各尽其力,各负其责,同心携手,加强合作,共同防治艾滋病,为实现健康中国梦努力奋斗。

二、活动内容

(一)积极动员党和政府领导同志参加艾滋病防治宣传活动。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学习、宣传中央领导同志关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指示精神进展情况,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和本部门领导同志汇报艾滋病疫情、防治工作进展和存在的主要问题,让各级领导干部充分认识依法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动员各级领导干部参加艾滋病防治宣传活动,深入艾滋病防治工作一线,关心和重视艾滋病防治工作,研究和解决当地艾滋病防治工作存在问题。

(二)各单位可结合本单位日常工作自行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活动形式建议如下:

1、充分发挥媒体优势,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期刊等传统媒体及网络微博、微信及手机短信、户外电子屏幕等新型媒体,通过公益广告、专题节目、集中采访、广场宣传等形式,开展艾滋病知识宣传和感染风险警示教育,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艾滋病危害,掌握预防知识,消除对艾滋病患者的歧视,为艾滋病防治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各单位结合本单位职责和实际,深入社区、学校、公共场所、车站等场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艾滋病对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的危害、传播途径及预防控制知识,提高防治艾滋病的意识和能力,保护自己、远离艾滋。活动形式建议:防艾知识课堂、组织观看艾滋病主题电影或纪录片、设计一条红丝带科普文化长廊、推广传唱红丝带歌曲、在社区里教居民编织红丝带等,活动形式仅供参考,也可自行举办其他形式活动。

3、各医疗卫生机构要进一步增强为艾滋病患者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提高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流程,为其他部门、系统、团体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在12月1日“世界艾滋病日”前后形成一个宣传活动的高潮。

4、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深入开展高危行为人群的健康教育、动员转介和综合干预,鼓励其主动接受检测和治疗。

三、相关要求

1、12月1日上午,县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及县级各医疗卫生单位,于10:30前携带展板、横幅、宣传材料、展台等到达新合力市场(前门)进行布展,进行艾滋病防治知识咨询宣传。

2、宣传材料领取。需要领取宣传材料的单位,请于11月23至27日到精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科领取活动所需相关宣传材料。

3、县文体广新局做好12月1日宣传活动采访报道的准备工作,并在县电视台播放“世界艾滋病宣传日”宣传活动新闻,同时在11月30日至12月30日,利用电视媒体以滚动字幕形式播出艾滋病宣传资料(行动起来,向‘零’艾滋迈进;合力抗艾,共担责任,共享未来)。

4、各成员单位及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工作资料的存档,同时撰写活动总结,并于12月4日前报至县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5、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县政府办公室将对此进行专项督查,及时了解各单位对宣传活动落实情况,并对未开展宣传活动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

6、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xxxx

篇3:开展“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区属中等职业学校:

20xx年12月1日是第28个“世界艾滋病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宣传普及学校艾滋病防治知识,深入推进艾滋病防治各项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活动主题仍是“行动起来,向‘零’艾滋迈进”(英文主题为Getting to Zero),副标题为“合力抗艾,共担责任,共享未来”。意在号召各地勇于承担防治责任,积极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各尽其力,各负其责,同心携手,加强合作,共同防治艾滋病,为实现健康中国梦努力奋斗。

二、活动重点

(一)充分运用多种形式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政策普及宣传。各地、各学校要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大力开展宣传的同时,灵活运用微博、微信等网络新媒体宣传渠道,采用各种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艾滋病的危害、防治知识及有关法规政策。要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自觉抵制艾滋病相关的社会丑恶现象,为艾滋病防治工作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二)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重点人群的针对性宣传教育。深入开展针对青年学生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活动。要根据学生不同年龄的特点开展针对性宣传,注重提高宣传效果。要强化艾滋病感染风险及道德法制教育,提高自我防护能力,避免和减少易感染艾滋病行为。

(三)各地、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治政策和综合防治知识宣讲活动,通过图书馆(阅览室)、宣传栏、校园广播、校园网等宣传平台,全面宣传普及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

三、其他事宜

(一)活动结束后,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和各区属中等职业学校要及时对宣传活动情况和效果进行总结,并于12月10日前将总结材料电子版(附相关图片)报送自治区教育厅体卫艺处。

(二)为便于各部门更好地开展宣传活动,自治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制作了艾滋病日主题宣传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模版),近期发放至各地,请各地教育部门前往当地卫生部门领取,驻乌高校和区属中等职业学校前往乌鲁木齐市卫生局领取。

联 系 人:xxx

联系电话:0991-7606090

电子邮箱:twyc506@126.com

温馨提示:预防艾滋病的小方法

1. 洁身自爱,遵守性道德是预防艾滋病的根本方法。

2. 进行安全的性行为,每次发生性行为时都正确使用避孕套。

3. 及时、规范的治疗性病可大大降低感染HIV的可能。

4. 避免不必要的输血和注射,进行穿破皮肤的行为时保证用具经过严格的消毒。

5. 戒断毒品,不共用注射器注射毒品。

6. 避免母婴传播

篇4:开展“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位市民朋友:

月1日是第28个“世界艾滋病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宣传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深入推进艾滋病防治各项工作,经研究,决定在罗平县三关楼、振兴街等人口密集地段开展“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活动主题仍是“行动起来,向‘零’艾滋迈进”(英文主题为Getting to Zero),副标题为“合力抗艾,共担责任,共享未来”。意在号召大家勇于承担防治责任,积极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各尽其力,各负其责,同心携手,加强合作,共同防治艾滋病,为实现健康中国梦努力奋斗。

主办单位:罗平卫生局

承办单位:罗平防艾办、罗平疾控中心、罗平友好医院

二、活动时间及地点:年12月1日上午9:00-11:00(三关楼)

下午:14:30-16:00(振兴街)

活动咨询热线:0874-8250666

注:凡是当天到现场参与艾滋病宣传活动的市民朋友可享受罗平友好医院赠送的`精美礼品及价值480元的健康体检套餐一份,望大家相互转告,踊跃参与。

篇5:开展201*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201*年12月1日是第28个“世界艾滋病日”,今年世界艾滋病日的宣传主题仍是“行动起来,向‘零’艾滋迈进”,副标题为“合力抗艾,共担责任,共享未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宣传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深入推进口岸艾滋病防治工作,请各局围绕宣传主题在12月1日前后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领导深入口岸一线开展宣传活动

各局要深入学习、宣传中央领导同志关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主管卫生检疫工作的领导同志要深入口岸一线,参加艾滋病防治宣传活动,开展调查研究,认真研究解决口岸艾滋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切实落实各项艾滋病防治措施。

二、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各局要继续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拓展网络微博、微信及短信等新媒体宣传渠道,通过公益广告、专家讲座、广场宣传等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开展艾滋病知识宣传和感染风险警示教育,让出入境人员了解艾滋病危害,掌握预防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为艾滋病防治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为出入境重点人群提供关爱服务

各局要积极组织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和口岸卫生检疫实验室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等活动,提高口岸艾滋病防治技术水平。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针对出国劳务人员、对外工程管理人员、留学生、船员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活动,注重提高宣传教育效果,为其提供优质检测、咨询、干预和关怀服务。

请各局将开展宣传活动情况形成书面总结(包括领导参与情况及开展活动的有关数据),于12月*日前以电子版形式报送总局卫生司。

篇6:开展“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总结

开展“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总结

12月1日是第29个“世界艾滋病日”,今年的宣传主题为“携手抗艾,重在预防”,意在说明当前艾滋病防治工作进入新的阶段,预防是防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号召各级政府、部门及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社会力量携手并肩,群策群力,多措并举,不断创新工作模式和方法,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以实际行动遏制艾滋病流行,推进健康龙江建设。

黑龙江艾滋病疫情整体处于低流行

近年来,随着不断加大艾滋病防治力度,扩大和完善监测检测系统,黑龙江省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发现比例逐年提高。截至月底,全省报告现存活HIV感染者7587例,全人群报告HIV感染率约为0.02%。随着各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该省HIV的流行也呈现了新情况和新趋势。

在全省艾滋病疫情整体处于低流行的同时,男男性行为人群等特殊人群的HIV感染率近年来上升较快。监测数据显示,黑龙江省男男性行为人群的HIV 抗体阳性检出率已由的1.0%上升为年的7.55%。

感染途径已由疫情初期的经血液传播为主,转变为经性传播为主。该省异性性传播所占比例连年稳定在25%左右,而男男同性性传播所占比例稳定在70%左右。

报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呈现聚集性分布。截至2016年10月底,全省132个县区中,128个有存活病例,其中居住于哈尔滨市的存活病例占全省全部存活病例的51.63%。

近年黑龙江新发现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中,15-24岁组男性增加显著(至20,全省报告的15-24岁年龄组病例数分别为135、208、277、435和441例,这一年龄段报告病例数占当年全部报告病例的比例分别为23.1%、24.3%、27.3%,30.9和25.3%),感染途径以男男性接触感染为主。艾滋病流行因素仍广泛存在 。

全省艾滋病防治工作取得新进展

黑龙江省高度重视艾滋病防治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成立了艾滋病防治委员会,统筹协调全省工作,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艾滋病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防治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艾滋病、性病、丙肝防治日趋规范,艾滋病患者的医疗救治、生活救助基本得到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参与意识逐渐增强,支持艾滋病防治的.社会环境和关心艾滋病患者的社会氛围逐渐形成。

扩大覆盖面、注重警示性与针对性,进一步提高艾滋病宣传效果。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黑龙江省形成了卫生计生、公安、司法、教育、广电、建委、共青团、妇联、交通等多部门参与艾滋病防治活动的局面。各部门将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作为广泛宣传教育的阵地,充分发挥这些媒体在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出入境管理部门加大对赴俄劳务输出等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口岸宣传教育工作。铁路、民航等部门在旅客出行集中场所开设艾滋病预防宣传台等形式开展宣传工作。黑龙江省妇联创作“平安歌”,通过平安家庭系列活动进行防艾宣传。教育部门在卫生部门的配合下,在校园内开展“防艾宣传巡讲”活动。各地利用户外公益广告牌、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栏、墙体标语等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同时各地利用世界艾滋病日、妇女节、红十字日、禁毒日等契机,通过文艺演出、知识竞赛、培训宣讲、热线咨询等多种方式向大众传递艾滋病防治政策和相关信息。这些活动的开展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果,调查显示,我省大众人群艾滋病知识知晓率连续几年维持在90%以上。

扩大监测检测覆盖面,最大限度发现感染者。多年来,黑龙江省不断加强疫情监测能力的提高与实验室检测能力的建设。全省已建立了60个国家级艾滋病综合监测点,定期对吸毒、暗娼、男同、性病门诊就诊者、长卡司机、孕产妇、青年学生和流动人群8类人群进行血清和行为学监测,及时掌握我省不同地区不同人群艾滋病感染率的变化趋势及影响因素;全省建立了由1个确证中心实验室、13个确证兼筛查中心实验室、2个筛查中心实验室、441个筛查实验室、270个检测点组成的714个艾滋病检测网络实验室,覆盖了13个市(地)的医疗机构和生物制品公司,其中13个实验室能够开展CD4+T淋巴细胞检测,为全省艾防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为最大限度地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及时为其提供干预、治疗和关怀服务,黑龙江省在13个市(地)、132个县(区)设置、启用了422个自愿咨询检测室,全面开展了艾滋病免费自愿咨询检测(VCT)工作。针对疫情最为严重的男男性行为人群,协调动员社会组织深入浴池、公园/公厕、酒吧等活动场所开展干预和动员检测活动;探索通过同性恋QQ群、微信群等方式开展了网络干预和动员检测工作。至年,全省艾滋病检测人次数由132万增加到197万,年度艾滋病检测咨询人次数由86898增加到121666,初筛发现HIV抗体阳性者人数由206增加到809。2016年1-11月,全省自愿咨询检测系统累计开展咨询检测服务104119人次,发现艾滋病感染者1234人。

深入开展综合干预工作,提高干预工作质量。为了扎实落实高危人群干预工作措施,提高干预质量,黑龙江省建立了高危人群干预工作规范化管理体系,制定了系统的工作管理和考评措施,编制了 《黑龙江省艾滋病高危人群干预工作规范化管理手册》、《黑龙江省MSM人群艾滋病高危行为干预工作手册》;主办了多起由专业人员、同伴教育员共同参加的各类高危人群相关干预工作技能与能力建设培训会、经验交流会;针对男男同性性行为人群网络干预和动员检测工作进行了工作探索;强化了对低档暗娼和流动暗娼的干预工作;扩大了对性病门诊就诊者的检测和规范化治疗服务;积极动员和扶植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社会组织已成为我省艾滋病防治工作重要的补充力量。监测数据显示:20至2015年该省暗娼、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干预覆盖率分别由87.5%和88.6%提高到96.5%和97.1%。

规范抗病毒治疗工作,进一步提高抗病毒治疗质量。为提高已发现HIV/AIDS中的抗病毒治疗比例,该省积极动员符合治疗条件的艾滋病感染者参加抗病毒治疗,简化程序,缩短申请治疗时间,部分市(地)出台了政策,对加入治疗后的相关检测、抗机会性感染费用给予报销补助。截至2016年10月底,全省13个地(市)的122个县(区)开展了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工作,正在接受抗病毒治疗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5436例(其中包括5名儿童)。

2016年6月,国家正式对艾滋病免费抗病毒治疗标准进行了调整,要求对无禁忌症且有治疗意愿的HIV/AIDS全部可纳入治疗。为规范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程序,进一步提高黑龙江省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和病例管理工作质量,2016年6月,黑龙江省制定下发了《黑龙江省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和药物管理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抗病毒定点医疗机构和抗病毒治疗专家组的职责分工,规定了抗病毒治疗流程(其中包括HIV/AIDS发现后的转介、治疗、治疗期间的随访、治疗中监测、治疗失败的处理及档案管理等),对治疗信息的上报、抗病毒药品的管理及抗病毒治疗工作的监督管理方法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此方案的出台将推动我省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工作进入一个新阶段。

加强对感染者和病人的服务和管理,全面落实关怀措施。该省逐步加强对感染者和病人的服务和管理,建立并完善了一整套针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检测、告知、随访、治疗、关怀和支持服务的综合管理模式与有效运行机制。同时,在针对感染者和病人的服务中设立了CD4+T淋巴细胞检测、结核病筛查、病毒载量检测、配偶或固定性伴告知及检测等多项服务,促进了感染者和病人综合防治工作的有效开展。针对近年来男同人群中发现病例快速增长的现象,我省在省内多家传染病医院建立、推广了男男同性性行为人群的“一站式”服务模式,极大地提高了对这一人群感染者的治疗与关怀服务质量。

加大学校艾防工作力度,遏制青年学生人群疫情快速上升的势头。 同全国大部分地区一样,近几年,黑龙江省青年学生中艾滋病疫情上升明显,为改变这一严峻局面,黑龙江省卫生与教育部门密切配合,印发了《关于建立疫情通报制度进一步加强学校艾滋病防控工作的通知》,举办了校园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师资培训,组织了高校有效艾防模式的探索工作,全省各地利用新生开学、艾滋病日等契机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校园宣教活动。

针对性的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效果,疫情统计显示,我省15-24岁组疫情有转稳趋势。2016年上半年发现的病例中,15-24岁组共209例,与2015年上半年持平(208例),占全部病例的21.8%,占比与2015年上半年相比下降了4.7百分点,而2015年上半年这一年龄组发现的病例数与上半年(230例)相比,占比下降5.8个百分点。

下一步完成三个90%目标

尽管该省艾滋病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防治形势依然严峻,防治工作新老问题并存,难点、焦点问题交织,防治任务艰巨复杂。为此,今后一段时间内,我省将着重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以期尽快实现三个90%的目标、尽快遏制疫情快速增长的趋势:

继续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提高政策倡导力度,逐步将艾滋病防治工作落实到相关部门考核体系内;要建立健全多部门协作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例会制度,完善多部门艾防工作协调机制;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公安、宣传、劳动、教育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

要进一步提高检测服务的可及性和有效性,要加大对MSM等重点人群的干预和检测力度。各地,尤其是疫情严重地区,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实验室检测能力,要充分发挥自愿咨询检测点和医疗机构皮肤性病科、妇科、泌尿科等重点科室门诊的作用,尽最大努力发现更多的感染者;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积极性,加大对MSM等重点人群的干预和检测力度,要逐步提高对目标人群的服务质量。

全面落实全员抗病毒治疗策略。遵循国家正对无禁忌症且有治疗意愿的HIV/AIDS全部可纳入治疗策略的要求,结合《黑龙江省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和药物管理工作方案》,我省将按照就地治疗原则,科学合理设置抗病毒治疗定点医疗机构,加强医务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黑龙江省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和病例管理工作质量。 继续加强青年学生艾滋病防治工作。完善教育和卫生计生部门的沟通机制,落实学校艾滋病疫情通报措施,定期向教育部门通报在校学生艾滋病疫情。配合学校落实防艾主体责任,加强对青年学生的宣传教育。加强与学校的沟通与合作,积极推广已有的经验、继续探索针对青年学生有效的防治模式。

要加强对性病门诊就诊者的行为干预和HIV检测工作。性病门诊就诊者是潜在的FSW、嫖客、MSM和多性伴者,有较高的HIV感染率或较多的感染HIV危险行为。为此,黑龙江省将进一步促进各地、尤其是疫情严重地区的性病就诊者HIV检测和行为干预工作,将性病门诊作为我省艾防工作的又一个主战场。

篇7:“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区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

xxx年12月1日是第xx个“世界艾滋病日”。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重要精神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要求,进一步深入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政策,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经研究,决定在“世界艾滋病日”前后组织开展系列艾滋病防治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宣传活动的主题是“携手抗艾,重在预防”,意在说明当前艾滋病防治工作进入新的阶段,预防是防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号召各级政府、部门及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社会力量携手并肩,群策群力,多措并举,不断创新工作模式和方法,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以实际行动遏制艾滋病流行,推进健康xxx建设。

二、活动内容

(一)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认识

各地、各部门要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同志汇报本地艾滋病防治工作进展和目前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宣传教育和倡导,让各级领导干部深刻认识到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关心和重视防治工作,积极参加“世界艾滋病日”现场宣传活动,主动深入工作一线,研究解决问题,督促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二)组织开展预防艾滋病工作建议征集活动

要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利用微博、微信等网络新媒体渠道以照片、视频短片等形式,征集在伸出的手上写出对预防艾滋病工作的希望和建议,为防艾出主意、尽力量。同时广泛传播好的作品,吸引更多人关注艾滋病防治工作,了解防治知识和政策,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开展“艾滋病自愿咨询免费检测周”活动

为积极引导有易感染艾滋病行为人群参加自愿咨询检测活动,经研究,决定从xxx年起,每年的11月28日至12月4日,为全市“艾滋病抗体免费检测咨询周”。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的自愿咨询检测(VCT)门诊、检测后咨询(PITC)门诊在检测免费咨询周期间提供免费咨询检测,鼓励重点人群及早发现,了解自身感染状况,提高自我防护意识,降低传播风险。

(四)全面开展大众人群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以及微信、微博、客户端等网络新媒体宣传渠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艾滋病的危害、防治知识及法规政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序良俗,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基金会、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利用自身优势,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和关怀救助等公益活动。针对流动人口、青年学生、老年人、被监管人员等重点人群和高危人群,深入细致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政策,强调艾滋病的危害和道德法制教育。

三、相关要求

(一)各级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结合本地实际,下发开展宣传活动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好本地区宣传活动。各级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单位职责和优势,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发挥带头作用,为其他部门、系统、社会组织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在12月1日“世界艾滋病日”前后形成宣传活动的高潮。

(二)活动结束后,各地、各部门要及时进行总结,于xxx年12月15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送至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 王泳,联系电话:xxxxxxxxxx,传真:x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163.com。

xxx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xxx年11月14日

篇8:“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区(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各成员部门:

xxx年12月1日是第xx个“世界艾滋病日”。根据国务院、省政府防艾办《关于做好xxx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本次宣传活动,将全市艾滋病宣传活动推向高潮,我办决定在“世界艾滋病日”前后组织开展系列艾滋病防治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活动主题仍为“行动起来,向‘零’艾滋迈进”(英文主题为Getting to Zero),副标题为“合力抗艾,共担责任,共享未来”。意在号召各级政府、部门及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都要勇于承担防治责任,积极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各尽其力,各负其责,同心携手,加强合作,共同防治艾滋病,为实现健康中国梦努力奋斗。

二、活动时间

xxx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

三、主要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加强部门联动配合

各区(市)要在活动期间组织成员单位召开一次会议,向市及区(市)分管领导汇报当地艾滋病疫情、防治工作进展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争取领导同志重视和支持。动员地方政府和部门负责同志深入艾滋病防治工作一线,开展调查研究,认真研究解决本地、本部门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切实把各项艾滋病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二)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活动

12月1日,市中区、市疾控中心联合在枣庄学院开展集中现场宣传活动,市中区要提前做好沟通协调等准备工作;市直各医疗机构在医院内部开展宣传活动,其他区(市)要在辖区内人流集中场所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宣传标语、展板、咨询台,悬挂条幅,开展自愿咨询服务,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宣传普及艾滋病、梅毒等性病防治知识,为艾滋病、梅毒等性病防治工作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

各级、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期刊等传统媒体及网络微博、微信及手机短信、车载电视、户外电子屏幕等新型媒体,采用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形式,深入宣传艾滋病的危害、防治知识及有关法规政策,同时要按照《山东省预防与控制梅毒规划(-)》要求,将梅毒、淋病等性病防治知识和正确的求医信息等内容结合到艾滋病防治宣传工作中,广泛宣传梅毒的危害、早期发现和规范治疗的重要性,以及梅毒感染与艾滋病传播的关系。让广大群众了解艾滋病、梅毒等性病流行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损害,给家庭和个人带来的不幸,掌握预防知识,消除对艾滋病、梅毒等性病患者的歧视,倡导文明的生活方式,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为艾滋病、梅毒等性病防治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开展自愿咨询检测周活动

在11月28日至12月4日开展“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周”宣传咨询检测活动,市及区(市)医疗卫生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大力宣传,同时通过社会组织及其自愿者,针对暗娼、男男性行为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等人群,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其主动接受艾滋病、梅毒咨询检测,扩大检测覆盖面,将宣传日活动推向深入。

(五) 开展校园宣传活动

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广泛组织动员青年学生志愿者,利用校园广播、网络、宣传栏、主题班会、读书活动、知识竞赛、图片展览等多种形式,宣传艾滋病、梅毒等性病对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的危害、传播途径及预防控制知识,使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防治艾滋病、梅毒等性病的意识和能力,保护自己,远离艾滋和梅毒。

(六)对重点人群进行健康教育

加大对基层群众、流动人口、妇女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活动,要根据不同人群的特点开展针对性宣传,注重提高宣传效果。在内容上,要强化艾滋病、梅毒等性病感染风险及道德法制教育,提高自我防护能力,避免和减少易感染艾滋病、梅毒等性病行为。

四、相关要求

各区(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结合本地实际,及时下发宣传活动通知和材料,组织好相关活动。各级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单位职责,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发挥带头作用,为其他部门、系统、团体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在12月1日“世界艾滋病日”前后形成一个宣传活动的高潮。

活动结束后,各区(市)、市防艾办各成员部门要及时对宣传活动情况和效果进行总结,并于xxx年12月8日前报送我办,我办将对各区(市)、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汇总后上报省防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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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国艾办函〔201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部委成员单位办公厅(室):

2016年12月1日是第29个“世界艾滋病日”。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重要精神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要求,进一步深入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政策,营造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我办决定在“世界艾滋病日”前后组织开展系列艾滋病防治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我国宣传活动的主题是“携手抗艾,重在预防”,意在说明当前艾滋病防治工作进入新的阶段,预防是防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号召各级政府、部门及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社会力量携手并肩,群策群力,多措并举,不断创新工作模式和方法,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以实际行动遏制艾滋病流行,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二、活动内容

(一)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认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同志汇报本地艾滋病防治工作进展和目前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宣传教育和倡导,让各级领导干部深刻认识到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关心和重视防治工作,积极参加“世界艾滋病日”现场宣传活动,主动深入工作一线,研究解决问题,督促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二)组织开展预防艾滋病工作建议征集活动。各地有关部门要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利用微博、微信等网络新媒体渠道以照片、视频短片等形式,征集在伸出的手上写出对预防艾滋病工作的希望和建议,为防艾出主意、尽力量。同时,广泛传播好的作品,吸引更多人关注艾滋病防治工作,了解防治知识和政策,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主动开展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按照艾滋病防治工作职责,在“世界艾滋病日”期间,依法主动开展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活动,针对流动人口、青年学生、老年人、被监管人员等重点人群和高危人群,深入细致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政策,强调艾滋病的危害和道德法制教育,积极引导有易感染艾滋病行为人群参加自愿咨询检测活动,了解自身感染状况,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传播风险。

(四)全面开展大众人群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各地、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以及微信、客户端等网络新媒体宣传渠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艾滋病的危害、防治知识及有关法规政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序良俗,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基金会、社会组织和自愿者等社会力量,利用自身优势,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和关怀救助等公益活动。

三、相关要求

(一)各级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结合本地实际,及时下发宣传活动通知和材料,组织好相关活动。各级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单位职责和优势,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发挥带头作用,为其他部门、系统、团体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在12月1日“世界艾滋病日”前后形成宣传活动的高潮。

(二)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制作了艾滋病日主题海报等宣传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模版),近期将由中国健康教育中心下发。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立了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资料库(见中心网站ncaids.chinacdc.cn/zsk/)。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需要,制作本地的宣传材料。

(三)活动结束后,各地、各部门要及时进行总结,将总结材料于2016年12月30日前纸版报送我办(电子版发送至guoaiban@chinaaids.cn),将好的宣传材料通过邮件提交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邮箱:pei@chinaaids.cn) 。

联 系 人:国艾办政策协调部 高燕

国家卫生计生委疾控局 费佳

联系电话:010-83164579,68792367

真:010-83164579

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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