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同意方案调整批复,本文共8篇,希望对大家的学习与工作有所帮助。

篇1:同意方案调整批复
梅江区房地产管理局:
你局6月2日报来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我局原则同意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家庭人口两人,且为父女或母子关系,子女年满14周岁的家庭调整公租房分配方案,实行分配两套单间,以体现人性化管理,最大限度地满足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需求。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月6日
篇2:同意方案调整批复
广州市人民政府: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对《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增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穗府报〔〕211号)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改广州增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请你市严格按该方案局部修改广州增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本次规划修改调入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53.4698公顷;调入地块中位于荔城街道的面积为37.3666公顷,位于石滩镇的面积为16.1032公顷;其现状地类为:农用地51.269公顷(含耕地4.8177公顷),建设用地1.6618公顷,未利用地0.539公顷。
为实现建设用地规模平衡,相应调出了53.4698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出地块中位于增江街道的面积为9.5175公顷,位于石滩镇的面积为43.9523公顷;其现状地类为:农用地53.4698公顷(其中耕地27.5376公顷)。
二、请你市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林业厅、水利厅等部门的要求,确保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和协调,制定并落实补充耕地质量提升方案,确保耕地质量不下降,项目建设涉及使用林地的,须依法向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申办使用林地手续,如需采伐林木,还要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
三、请你市在该方案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做好成果公告及备案工作,并同步更新市、县级规划数据库,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207月22日
篇3:同意方案调整批复
巫山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调整乡镇建制的请示》(巫山府文[]12号)收悉。市政府原则同意你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现有的41个乡镇调整为26个乡镇。其中,撤销15个乡,调整8个镇、4个乡行政辖区范围,保留3个镇、11个乡行政辖区和政府驻地不变。其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一、撤销15个乡
撤销青峰乡、石碑乡、平南乡、新营乡、新花乡、双庙乡、南陵乡、田家乡、月池乡、楚阳乡、龙雾乡、钱家乡、白果乡、白云乡、起阳乡。
二、调整8个镇、4个乡行政辖区范围
抱龙镇:管辖原抱龙镇、石碑乡和青峰乡所属行政区域,辖1个居民委员会,17个村民委员会,幅员面积148.13平方公里。镇政府驻抱龙河。
官渡镇:管辖原官渡镇、新营乡、平南乡、双庙乡的庙坪村和新花乡的水库、杨坝村所属行政区域,辖1个居民委员会,27个村民委员会,幅员面积202.58平方公里。镇政府驻官渡河。
铜鼓镇:管辖原铜鼓镇和双庙乡的双庙、柳池、观阁、鲍田村所属行政区域,辖1个居民委员会,11个村民委员会,幅员面积90.14平方公里。镇政府驻铜鼓包。
巫峡镇:管辖原巫峡镇12个居民委员会及龙江、西坪、柳树村和南陵乡的南陵居委会、平安村、东岗村、跳石村所属行政区域,辖13个居民委员会,6个村民委员会,幅员面积66.82平方公里。镇政府驻巫峡镇广东路。
骡坪镇:管辖原骡坪镇、楚阳乡所属行政区域,辖1个居民委员会,17个村民委员会,幅员面积159.4平方公里。镇政府驻骡坪。
大昌镇:管辖原大昌镇、白果乡、白云乡所属行政区域,辖1个居民委员会,30个村民委员会,幅员面积188.33平方公里。镇政府驻邓家岭。
双龙镇:管辖原双龙镇、龙雾乡和钱家乡所属行政区域,辖1个居民委员会,20个村民委员会,幅员面积141.99平方公里。镇政府驻双龙。
官阳镇:管辖原官阳镇和起阳乡的金龙村所属行政区域,1个居民委员会,13个村民委员会,幅员面积118.47平方公里。镇政府驻八树坪。
建平乡:管辖原建平乡、南陵乡的春晓村和新花乡的瓜瓢、云台村所属行政区域,辖8个村民委员会,幅员面积104.94平方公里。乡政府驻建平。
龙井乡:管辖原龙井乡和巫峡镇的文峰、龙水、七星、黎早、桂花、新路、陈家村所属行政区域,辖15个村民委员会,幅员面积127.07平方公里。乡政府驻老堰塘。
三溪乡:管辖原三溪乡、月池乡和田家乡所属行政区域,辖18个村民委员会,幅员面积106.96平方公里。乡政府驻三溪河。
平河乡:管辖原平河乡和起阳乡的起阳、龙潭、大峡村所属行政区域,辖8个村民委员会,幅员面积84.65平方公里。乡政府驻燕翅膀。
三、保留3个镇、11个乡行政辖区和政府驻地不变
庙宇镇、福田镇、龙溪镇、邓家乡、笃坪乡、培石乡、红椿乡、大溪乡、曲尺乡、两坪乡、竹贤乡、金坪乡、当阳乡、庙堂乡。
二00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重庆市人民政府
篇4:同意调整移民方案批复
郴州市移民局:
你局《关于桂东县后扶基金项目计划变更的请示》(郴移〔〕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桂东县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计划中安排的普乐乡堡下村安全饮水项目调整为桂东县桥头乡百果河堤工程项目,总投资为5万元。
二、根据《湖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实施管理办法》(湘移发〔〕5号)关于“采取项目扶持方式的,所确定的项目须经村组大多数移民同意”的规定,此次计划项目调整,应符合移民意愿,并将其录入项目档案。
三、请你局督促指导桂东县移民局严格按照此批复精神,认真组织项目实施。
湖南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
9月10日
篇5:同意调整移民方案批复
梅山镇县政府:
你镇《关于要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的报告》收悉。经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你镇区划调整的结果。
一、基本情况
新组建的新河社区的行政区划由原新河村、原金寨师范、金都华城、水岸春天、柳树新村组成,总面积8.9平方公里,下辖23个居民组、2031户、7464人(其中原新河村19个居民组730户3150人;原金寨师范1个居民组76户235人;金都华城1个居民组337户1158人;水岸春天1个居民组668户2025人;柳树新村1个居民组220户896人)。
二、办公场所
办公地点设在原金寨师范实验楼,共10间4层,总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办公大楼前设有公共活动广场。新河社区办公区域合理,各项功能配置齐全。设有为民服务中心、会议室、档案室、文化宣教室、社区警务室、留守儿童活动室、计生协会生活之家、人口学校、志愿者活动室、健康生活室、群众生活驿站、日间照料中心、多功能活动室等。
三、组织机构
合并后的新河社区党组织由梅山镇党委负责组建,社区居委会设立筹备委员会,待新一届社区换届时,按程序选举产生新一届社区居委会成员。
同意对相关社区辖区调整。红村社区的行政区域为:史河西岸接古柳巷接麻埠路接娱乐巷以北至金寨县人民医院。青山社区的行政区域为:史河西岸接古柳巷接麻埠路接娱乐巷以南至金寨电站宾馆。潭湾社区的行政区域为史河东岸至大龚岭公路道班到3号桥头以东地区。
同意对潭湾社区居民组进行适当调整,即撤消潭湾社区原渡口、冷库、物资、纸二、农配等五个居民组,新设金江一组(含A1、A2、A3、A5、A6);金江二组(A7、A8、A9及欣鑫家园);金江三组(B1、B2、B5、B7);金江四组(含B3、B6、B8、B11);金江五组(B9、B10、C1、C2);增设翡翠城、香江名座、镁树公馆居民组。
区划调整过程中,镇政府要加强领导,做好思想工作,确保工作不断,秩序不乱,人心不散和社会稳定。
此复
12月22日
篇6:同意调整移民方案批复
涪陵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调整涪陵区长江防护大堤移民安置规划的请示》(涪陵府文[]3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鉴于涪陵区城市总体规划正在修编,长江防护大堤片区的功能和用地规模、条件发生了变化,片区内不宜再安排居住用地,市政府原则同意你区将原规划在防护大堤片区安置的1.1万移民调整到其他迁建小区安置。其中,调整到董家湾小区安置0.6万人,顺江小区安置0.5万人。其余0.8万移民实行货币补偿安置或就地安置。
二、你区必须切实做好被调整单位和移民的思想工作,妥善安排迁建单位和居民的建房用地,配套完善移民小区的基础设施,切实做好移民稳定安置工作,确保城市移民整体稳定。
三、按照移民资金与移民任务“双包干”的原则和移民资金使用管理规定,防护大堤片区的移民调整到董家湾、顺江移民小区安置所需基础设施费,由你区在城市基础设施包干补偿投资内自求平衡。今后,上级批准新增的旧城功能恢复投资要用于董家湾、顺江移民小区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二00五年十一月九日
篇7:同意区划调整批复
瓯海区人民政府:
温瓯政〔〕43号请示、温瓯政〔2003〕66号文悉。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温州市瓯海区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浙政函〔2003〕192号),市人民政府同意瓯海区行政区划作如下调整:
一、撤销西岸乡、五凤垟乡、北林垟乡建制,并入泽雅镇。调整后,泽雅镇辖81个行政村、2个居民区,镇政府驻地不变(源口村)。
二、撤销新桥镇、娄桥镇、梧埏镇、南白象镇、茶山镇、三垟乡建制,其行政区域改由瓯海区政府直辖。在此行政区域范围内设立新桥、娄桥、梧田、南白象、茶山、三垟6个街道办事处:
(一)新桥街道办事处:辖原新桥镇5个行政村、5个居民区,区域范围不变,街道办事处驻站前路(原驻地不变)。
(二)娄桥街道办事处:辖原娄桥镇15个行政村、1个居民区,区域范围不变。街道办事处驻娄桥村振兴街3号(原驻地不变)。
(三)梧田街道办事处:辖原梧埏镇13个行政村、2个居民区,区域范围不变。街道办事处驻梧埏街村梧埏大道(原驻地不变)。
(四)南白象街道办事处:辖原南白象镇7个行政村、1个居民区,区域范围不变。街道办事处驻鹅湖村新象街1号(原驻地不变)。
(五)茶山街道办事处:辖原茶山镇14个行政村、1个居民区,区域范围不变。街道办事处驻茶山村梅泉路90号(原驻地不变)。
(六)三垟街道办事处:辖原三垟乡11个行政村,区域范围不变。街道办事处驻垟河村三垟大道897号(原驻地不变)。
行政区划调整后的瓯海区辖景山、新桥、娄桥、梧田、南白象、茶山、三垟7个街道办事处,瞿溪、郭溪、潘桥、泽雅、丽岙、仙岩6个镇;24个居民区、251个行政村。区域面积614.5平方公里,户籍人口37.59万人。
望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精简、效能”的机构设置原则,切实加强领导,适时周密组织实施,妥善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顺利进行和社会稳定,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
二○○三年十二月十一日
篇8:同意区划调整批复
从9月30日召开的邯郸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动员大会上获悉,国务院日前批复同意邯郸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调整后,邯郸市城区面积由原来的655.7平方公里扩大至2661.8平方公里,人口由161万增至367万,为邯郸整合区域资源、优化生产力布局、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
国务院批复同意撤销肥乡县,设立邯郸市肥乡区,以原肥乡县行政区域为肥乡区行政区域;撤销永年县,设立永年区,以原永年县行政区域(不含南沿村镇、小西堡乡、姚寨乡)为永年区行政区域;撤销邯郸县,将原邯郸县河沙镇镇、南堡乡、代召乡划归邯郸市邯山区管辖,将原邯郸县尚璧镇、南吕固乡、兼庄乡、三陵乡划归邯郸市丛台区管辖。 将磁县高臾镇、光禄镇、辛庄营乡、花官营乡、台城乡划归邯郸市邯山区管辖,将磁县林坛镇、南城乡划归邯郸市复兴区管辖,将原永年县南沿村镇、小西堡乡、姚寨乡划归邯郸市丛台区管辖。
批复要求,此次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设置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规定及时勘定。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水平和综合承载能力。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要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和国家土地管理法规政策,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据有关专家介绍,此次行政区划调整,扩大了邯郸市的城市发展空间,优化了资源配置,完善了区域中心城市功能,对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快冀中南功能拓展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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