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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案批复

时间:2023-11-07 08:31:49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小编在这里给大家带来招标方案批复,本文共12篇,希望大家喜欢!

招标方案批复

篇1:招标方案批复

华融湘江银行邵阳分行:

你单位《关于核准华融湘江银行金星支行室内装饰工程施工招标方案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对该项目的招标事项核准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申请内容

华融湘江银行邵阳金星支行室内装饰工程已经依据华融银复〔〕33号、华融银发〔〕15号批准同意。项目地点为邵阳市敏州西路和盛中央公园大门旁,项目总投资估算170万元,资金来源为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拨付。建设内容为营业场地的地面装饰、墙面装饰、天棚装饰、水电安装、消防、弱电等装饰施工,建筑面积约464平方米。

建设单位申请对该项目实行委托公开招标。

二、核准依据

1、依据省政府第235号令《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附件三第一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的核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市发改委对该项目招标事项进行核准。

2、根据《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八条第(三)项、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的规定,该项目属于国有投资的项目,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三、核准内容

1、招标范围:施工、重要材料、主要设备。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四、招标公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邵阳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请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具体事宜,并接受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〇XX年三月十八日

篇2:招标方案批复

安康市文广局:

你局关于报送《安康市香溪书院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招标方案》的函(安文广函〔〕1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招标范围: 安康市香溪书院工程施工设计蓝图中包含的所有内容。

二、招标方式:实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必须在省级指定媒体上发布,且公告时间不得低于国家招投标相关规定。

三、招标组织形式:招标组织形式:委托具有甲级(含甲级)以上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该工程招标事宜。

四、投标企业资质要求: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投标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二级)的资质要求,预审合格的投标企业不得少于三家。

五、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评标专家必须从省级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且专家人数须占评标委员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请你局按照实施方案和本批复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做好本工程招投标的监督实施工作。招标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原国家计委、建设部等七部委30号令及《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执行。招标结束后及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我委。

特此批复。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XX年1月7日

篇3:招标方案批复

你局《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请求审批福建省晋江深沪中心渔港扩建工程设计招标方案的请示》(闽海渔[]381号)收悉。经研究,决定委托你局参考我部工程建设服务中心《福建省晋江深沪中心渔港扩建工程设计招标文件审核报告》对该港设计招标文件进行审批,并将结果报我部发展计划司和渔业局备案。

篇4:招标方案

招标人(全称):

年    月    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项目背景概况

工程项目:主要介绍项目的名称、功能用途、建设地址、项目业主、资金来源、投资审批、规模、标准等基本情况,介绍规划许可、勘察设计及相关核准手续等基本情况,以及已经具备或正待落实的.各项招标条件;

物资采购项目:主要介绍项目名称、种类及规模、使用功能、技术标准、质量、交货地点、交货期、服务、价格和项目进展情况等内容;

服务项目:主要介绍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计费依据等内容。

2、项目单位: ;

3、项目承办人:                   ;

联系方式: .

二、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       (包括内容、范围)                     .

标段(标包)划分:                                         .

三、招标组织形式

本项目拟委托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进行招标。(注:集团公司年度招标代理机构目录以外的招标代理机构,需说明拟选择的代理机构的基本情况及选择理由,并附其营业执照、代理资格证书及代理业绩等资质文件材料)。

本项目拟采取自行招标形式。

四、招标方式

本项目拟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

本项目拟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

五、招标工作计划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发布时间:     年     月     日;

2、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     年     月     日;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开标及评标时间:     年     月     日;

5、招标结果审批、备案时间:     年     月     日。

(注:填写截止时间)

六、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列明正式颁布的技术标准标准号、技术规格书编号,()简要描述主要技术要求、技术方案等)

七、拟邀请投标人及理由

(拟邀请投标人名单、理由及产生方式)

八、招标评标委员会组成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共    人,由招标人(    人)、招标机构人员(    人)、通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产生的专家(    人)组成。其中,技术专家  人,经济等方面专家   人。

九、评标方法、标准及授标原则

(列明所采用的评标方法,最低投标价法或综合评估法,技术、商务标评分的主要内容及权重,授标原则等)

十、招标文件中其它需要说明事项(含专用合同条款)

篇5:招标方案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决定今年暑假期间组织全体教职工外出学习,为了提高活动质量,让全体教职工满意,现决定就本次活动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目的

通过对投标旅行社的综合实力、服务承诺和旅游价格进行综合评价,优选负责本次教职工旅游的旅行社。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南通、曲阜、泰安、连云港五日游

一:行程安排

d1:早上6:00出发乘车赴南通,游览国家aaaa级风景旅游区狼山风景区(游览约2小时):位于南通城南六公里处的长江北岸,由军山、剑山、狼山、马鞍山、黄泥山五座山组成。 住南通

d2:早餐后车赴“东方圣城”曲阜(车程约6.5小时);适时游中国三大古建筑群之一—孔庙(游览1小时);天下第一家—孔府(游览1小时);规模最大、年代最长、保存最完整的宗族古墓群—孔林(游览40分钟)。 住曲阜

d3:早餐后游览泰安市区保存最完整的古建筑东岳神府——岱庙(游览时间约2小时),游览正阳门、配天门、仁安门、汉柏园等景点;后乘车赴中国五岳独尊——泰山(游览时间约6小时),天外村换乘泰山景区小交通赴中天门(约30分钟车程),中天门乘索道上泰山(索道自理80元/人),游览三天胜迹之首——南天门、天街、碧霞祠5元/人(自理)、大观峰、日观峰、泰山极顶玉皇顶(海拔1545米)、中天门乘索道(索道自理80元/人),后乘汽车下山。 住泰安

d4:早餐后车赴连云港(车程约4小时);适时游览孙悟空的老家---花果山风景区(游 览时间:3-4小时):山门、水帘洞、大圣佛、娲遗石、毛公碑、七十二洞、此山峰奇石怪、景色神奇秀丽,古有“东海第一胜境”之誉,吴承恩就是取材于此,创作了中国著名的古典神话小说《西游记》。 住连云港

d5:早餐后游览东城海岸海滨风光带(海滨大道,在海一方海滨公园、神州第一坝);适时车返台州(车程约9小时),结束愉快的旅程!

二:服务标准

1.全程青年北方旅游车.

2.行程内所列景点首道门票 (含泰山景交)

3.住宿:三星双标间

4.用餐:四早九正 (餐标25元/人/餐)

5.全程陪同及当地导游讲解服务.

6.赠送旅游纪念帽

出发时间和人数:7月,人数(待定)约170人左右

三、投标

(一)投标时间:xx年6月28日(星期四)下午三点正,逾时无效。

(二)投标地点:xx中心小学4楼会议室

(三)投标文件需密封。封皮上写明投标方单位名称。拒收未密封的投标文件。

四、开标评标

1.开标时间: xx年6月28日(星期四)下午三点正,逾时无效。

2.开标地点:xx中心小学4楼会议室

3.开标程序:

(1)开标:当众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

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2)废标排除:投标书出现下列情况的判为废标:①投标书内容不符合招标书规定,有重要

缺项的;②投标时间超过规定时间的;③其他不符合《招标法》和本招标书规定情况。

(3)投标录取方式由校招标团投票决定,评标小组以价格和服务标准进行审议,以得票多的旅行社为中标,

4.由学校党政工领导和教职工代表组成评标小组。

五、其它事项

1、中标方需与xx中心小学签定国内旅游合同;

2、中标方应按照合同提供服务;

3、招标方的招标文件和中标方的投标书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4、未尽事宜由校长室解释。

六、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xx中心小学校长室

3、联系人及电话:0576881xxx蔡老师:130738xxxx王老师:135860xxxx

xx中心小学校

xx-6-22

篇6:招标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全校师生膳食质量,确保食品安全,不断提高师生幸福水平,根据深圳市采购条例和学校采购(修缮)暂行规定以及学校行政会议决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订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招标方案:

一、投标方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深圳市有配送基地,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等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及有效身份证明)参加投标、开标仪式,在评标过程中随时接受评委就投标文件内容提出的质询,并予以解答。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和本次招标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且具有相关的储藏设备和配送设备;

4、投标产品必须具备有效的《检验报告》;必须为所提供的所有食品购买食品安全保险。

5、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五年内无违法经营及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由投标人承诺,若投标人承诺不属实,在采购结果公示期结束前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人资格或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6、投标人需具有冷、鲜、冻品的相关的储藏设备和配送冷藏车(提供照片);

7、投标人有自己的农产品生产基地。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经营,一经发现,终止合同,所交10万元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概不退还。

二、招标成员结构

招标小组成员为学校膳食委员会全体成员。

三、配送产品及要求

1、配送产品种类

可配送品种包括:生鲜肉类、禽蛋类(猪肉、牛肉、鸡、鸭、鱼、禽蛋等);蔬菜、瓜果类(各类生鲜蔬菜、瓜果、水果);干货、粮油面、调料类(大米、面粉、食用油,各类干货、调料、副食品等)。

2、配送要求

所有送货产品三证齐全: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所提供的肉类、蔬菜瓜果、粮油等食品均符合《食品安全法》、《动物检疫法》、《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和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等相关规定,保证卫生安全,应当无毒、无害,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蔬菜水果类必须保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不得有黄叶、腐烂、泥沙等现象,并保持整体完整,属无公害蔬菜水果;冷冻类及干货应在保质期范围内,并保持较好的外观和等级;鲜肉类应保证来源于深圳市政*指定的定点屠宰专门机构,为当日屠宰的新鲜肉品,并经肉检(卫生部门检疫)检验合格;粮油、副食、调料等由大型正规厂供货,相关证件齐全。采购单位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货物的质量合格证明、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检疫报告复印件。

四、具体操作流程

1、报名:20xx年 12 月9 日—20xx年 12 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在该时段内请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把企业相关资料(验原件,提供复印件)送到深圳第二外国语学校安全办,开标时间视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2、实地考察。根据报名情况,学校膳食委员会成员到配送公司进行实地考察。

3、开标。由投标人对公司介绍,陈述配送方案,回答招标小组提问,最后由小组成员根据投标者(资质、工作经验、队伍素质、诚信、价格等因素),最后膳食委员会成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配送中标公司,确定第一预中标人和第二预中标人。

4、公示结果。在公示期内如有投诉,请联系:深圳第二外国语学校安全办,李海波,29354181,18038197732。

5、签订合同。公示结束后,如无异意,双方签订正式合同,中标单位向校方交纳10万元质量保证金。

五、淘汰机制

出现下列情况的学校终止其配送合同,扣押质量保证金,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同时由第二预中标人作为学校配送新供应商。

1、质量问题;因配送公司提供的食品质量问题造成师生食物中毒的。

2、配送时限;因配送不及时影响师生用餐的。

3、三次报价超过市场价10%的。

六、期限:该招标合同有效期为一年。

篇7:招标方案

为更好的保证师生饮食安全,提升师幼伙食质量,根据县教育局有关食堂食品定点采购的要求,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拟对202X学年幼儿园食堂食材中蔬菜、水产、水果、糕点、牛奶、燃料(液化气)等进行公开招标,具体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标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相关部门核准的有相应资质的公司或个体工商户,在桐君街道或城南街道范围内有固定的合法经营场所或办事处。

2、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竞标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和转让。

3、有一定的交通配送车辆,有保证及时送货到我园二园区和有30分钟之内解决食品存疑问题的能力。

4、提供的鲜活水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养殖或合格水域生产的,提供的学生牛奶样册或实物样品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货款结算为一月一结算,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账支付货款。

二、报名材料

1、投标人报名提交供应商报名表并提供相关食品经营范围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法人健康证等相关证明资料。

2、投标人情况简介及服务承诺和优惠方案陈述(包括供货商品的品种、服务方案、运输条件等优势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3、近3年同类业绩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红章)

4、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响应材料。

5、所有材料一式一份,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相关投标材料装订成册密封上交,开标时携带原件及公章备查。

三、报名时间

地点

评标方式

报名时间

202X年8月17日—8月21日

(上午8:00—下午16:00)

投标文件送达方式地点

202X年8月22日下午2:00前送桐庐县桐君街道中心幼儿园本部园区总务室(桐君街道湖塘路77号),招标文件可来园领取。

(注:来投标报名人员需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扫码行程码)

招标时间地点

202X年8月22日下午2:00在本部园区五楼会议室。开标时须由投标单位的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到场参与。

(注:来投标报名人员需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扫码行程码)

招标评标小组与方法

采购评标小组由桐庐县桐君街道中心幼儿园园长、分管园长、中层代表、教师代表及家委会代表等7人组成,对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查、现场咨询和评标打分,经对投标人资质、场地、配送、业绩、报价、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分数高者为中标人。未中标原因招标方不予解释。

咨询电话

X老师13XXX

X老师13XXX

四、标后管理

1、中标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与幼儿园签到合同,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如遇食品市场价格上浮或下降,供应商供货之前需向幼儿园说明;如遇供应商所供商品价格偏离较大(指上浮),幼儿园将提出质疑并根据整改情况决定是否取消供应商的供货资格。当市场价格下浮,而供应商未能及时调整价格的,幼儿园有权通知供应商调整到合理价格,拒不整改的,幼儿园有权终止合同。

3、合同期限内如同一供应商被投诉三次及以上,幼儿园有权取消供应商资格。

4、供货服务期限为一学年。(202X年8月25日-202X年8月24日)

篇8:招标方案

在招投标活动中,招标方案设计合理与否,直接影响招投标结果的理想与否。所以有必要对招标方案予以重视和研究。在现实操作中,可能遇到的需求形形色色,千差万别,这就要求必须根据具体情况来拟定招标方案。

一、需求分析

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采购时,首先要做的第一个程序是需求分析。许多招标代理机构,往往忽略了这点或在这点上做的不足,导致招标结果与用户的实际合理需求产生较大的偏离。具体较多体现在三种情形上。

1.招标代理机构肯定了用户的不合理要求

例:某地方政府招标中心曾接到当地人事局委托购买50台手提电脑报告,明确指明电脑品牌为IBM,招标中心按其要求拟定招标方案,发标时受到众多商家的指责,认为这明显有违公平原则,排斥潜在投标人和实行品牌歧视。实际上,此为一般性使用的机器,没有指定品牌的合理依据,招标中心是肯定了用户的不合理要求,且有违反《招投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嫌疑。

2.招标代理机构否定了用户的合理要求

例:另一地方政府招标中心也曾接到过当地有色金属总公司的委托报告,购买30台手提电脑,报告上也是明确指明电脑品牌为IBM,招标中心当即以有违公平竞标为由,将品牌要求删去,有色金属总公司提出异议,因机器是野外作业使用,摔碰之事常有,如使用别的品牌机器,难以确保不常出问题。业界都知道,IBM手提电脑一般的碰摔不会影响机器,这明显是招标中心无视用户的合理要求,并做出否定用户合理要求的举措。

3.招标代理机构忽略了用户的隐性要求

例:某市政府采购招标中心同时接到两个委托项目,当地中国电信公司委托购买200台计算机,市教育局委托购买1500台计算机,其采购的货物名称、技术指标、商务条件一致,遂将两份报告所需合在一起,列为一个标向社会公开招标。评标结果,广东某电脑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由于其品牌知名度较低,中国电信公司当即提出异议。因中国电信公司采购的200台计算机,是用于下属各县的计费系统,要求机器的可靠性必须非常高,计算机业界都知道该品牌计算机的可靠性并非太高。当招标中心采纳了中国电信公司的意见,准备将第二中标候选人(货物品牌为国内著名)列为中标人时,教育局提出异议,认为广东某品牌计算机已可满足教学使用,换成国内著名品牌的计算机,教育局将付出一大笔不必要的费用。出现此问题,是采购中心忽略了用户的隐性要求:机器的可靠性要求不同。不应将不同要求的机器合并在一起进行招标。

所以,在拟定招标方案中,首先必须认真做好用户的需求分析。需求分析的正确,是招标方案正确和整个招标顺利完成的前提保证。

二、标段划分

在用户需求的项目较大时,将考虑将项目划分成若干个标段。标段的划分,也将对项目的顺利运作产生影响。

现实操作中,存在将标段划分过细的现象。标段细分化,表面上是分散项目风险的一种途径。实际上是在法制不健全和规则意识淡漠条件下经济利益驱动的产物。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代表国家行使投资权,它是在特定的范围内用特定的资金实现项目目标,其主要职能是负责投入资金,接受完整的项目成果,而对项目的收益却极少考虑。而且他们手中的权利与标段大小、多少有关,标段越多,投标人也越多,权利也就越大。其后果是造就项目建设单位的管理复杂度增加,难度增大,管理成本增多。

在划分标段时,必须考虑标段的规模和数量,并应考虑标段之间的联系是否紧密。应选择联系比较简单的点为准分拆点,再根据数量不宜过多并保证标段必须具有相当规模的原则,选择准分拆点为分拆点,这样可保证各个标段具有一定规模,也就保证规模效益;保证标段之间关联度较低,使整个项目各标段整合时简单方便;还保证标段数量较少,业主对各标段管理的方便性。

三、需求表述

需求表述就是将用户的需求明确地用文字、图表等表述出来。其讲究的是表述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常被招标代理机构忽略的事实之一:是采购人与厂商的信息是不对称的。虽然许多时候采购人认为已对某些货物或服务非常熟悉,但这可能是一个认识的误区或概念的混淆,人们习惯使用某种货物,其实是习惯了该货物表现出来的性能,而不是对货物本身的了解。常易犯试图描述自己根本不了解的货物的失误。

一种典型的情况是厂商出于自我保护,将货物中优异于同行的专利技术(或根本不申请专利)隐瞒起来,使同行和用户明显感觉其货物某方面表现出与众不同,却不知道是什么具体因素导致,用户如果从货物本身试图将这种差异表述出来,几乎是不可能的。

常被招标代理机构忽略的事实之二:采购人对货物的专业知识是不足的。采购人对货物的专业知识往往是有局限的,许多货物的制造使用了大量的技术,就连专业技术人员要全面了解也要非常费劲,非专业人员就更难了。

采购人之所以产生上述的错误,主要是不善于选择表述货物的角度,要表述货物,既可从货物的本身表述,即直接从货物的构件、构件的技术指标进行表述,也可以从货物的表现性能进行表述,或者两者结合起来表述。要尽量回避自身不擅长或难以操作的表述。

篇9:食堂招标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后勤服务水平,规范学校食堂管理行为,根据旺教函(20xx)10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行政会议及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旺苍县三江镇中心小学校20xx-20xx学年度食堂招标承包方案》。

一、学校概况

我校中心校位于三江镇街道文明路41号,现有在岗教职工46人,在校学生约1000多人,住校生约300多人。

二、招标目的

盘活国有资产,增加学校收入,改善办学条件。

三、招标原则

1、遵照依法治校,民主管理的原则。

2、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规定。

3、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精神。

四、经营时间

三江小学学校食堂20xx-20xx学年度(从20xx年上学期学校春季开学始起至20xx年下学期期末学校放假止,共二年,以下同)的承包经营权。

五、投标人条件:

按照旺教函(20xx)107号文件规定,除本校正副校长的配偶外的其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册在岗教职工无正式职业(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劳务合同)的配偶。

六、招投标程序

1、在教职工大会上公布招投标有关报名事宜。(20xx年元月15日前完成)

2、招投标方案报教育局审批。(20xx年元月17日前完成)

3、学校招标小组研究招投标方案。(20xx年元月10日完成)

4、投标人报名,学校进行资格、资质审查。(由何颂负责)

⑴报名时间:20xx年元月18日―20xx年元月21日。

⑵报名方式:在何颂处报名,以书面登记为准。

5、举行招标、投标仪式。(20xx年元月24日上午10点)

⑴各报名人员准时参加招投标会(未按时到会者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投标)

⑵确定正式参与投标人员(每个投标方最多不超过2人),必须完全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旺教函(20xx)107号文件规定。

②已在学校总务处登记。

③按要求向招标方足额交纳了投标保证金:每个投标方交人民币4000元。

④完全同意学校食堂招投标方案和承包合同条款,并在《招投标承诺书》上签字确认。

⑶招投标办法:

在招标方公布招投标底价的基础上分轮次投标。

①招投标底价:两年人民币陆仟元。

②以招标底价为起点,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投标,标的金额最高者中标。

③投标金额精确到元。

⑷、由学校招标小组现场公布招投标结果:中标人及中标金额。

6、中标方在招标仪式结束后3天之内(20xx年元月27日之前,包括元月27日在内)向学校后勤处一次性交清承包款(即中标金额),以及承包保证金与安全风险金人民币伍仟元后,即与学校签订《学校食堂20xx-20xx学年度承包经营合同》。

七、学校食堂承包招标小组成员:

学校全体行政会成员、工会负责人、教职工代表2名。(名单附后)

八、主要招标承包条款

1、在招标决定承包人的基础上按承包合同管理。

2、投标人与承包人应为同一主体。

3、投标实行保证金制度,投标人在报名时应向招标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未中标者招标仪式结束后即由招标方退还;中标者在规定期限内,须向招标方(学校)一次性足额交齐承包费(中标金额),同时向学校交纳人民币叁仟元作为承包期间规范经营行为和安全责任保证金(承包期满,按照承包合同约定数额由学校退还承包人),手续齐备即与学校签订承包合同,并由招标方(学校)全额退还其所交投标保证金。在招投标过程中,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的投标者其所交纳的招标保证金学校不予退还;中标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方交清承包费和承包保证金与安全风险金并签订承包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承包权,其所交纳的保证金招标方(学校)不予退还。由招标方(学校)另行组织重新招标。

九、本方案报请教育局审批同意后,即予执行,由学校后勤处负责解释。

篇10:食堂招标方案

xxxx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xx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的委托,对食堂对外经营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xxxxxxxxxxxxxx

二、采购项目名称:食堂对外经营承包项目

三、资金来源:承包单位投入。

四、采购项目内容:

每个校区食堂分为基本大众保障性伙食、风味经营性餐厅两大部分分开选择承包单位进行经营,具体划分如下:

包组

食堂名称

经营楼层

经营范围

承包单位数量

备注:

1.投标人可对个别包或全部包进行投标,但应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投标人参与投标包号数量不受限制,但最多只允许中1个包组。若投标人同时为2个包组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将被推荐为包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包二则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本项目的评审流程按包组一、包组二的先后顺序进行。

五、投标人资格:

根据《xx省高校食堂对外承包经营资格准入试行办法》(粤教后勤〔20xx〕15号)的通知精神和招标采购有关规定,参加投标的单位应符合或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单位须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国家规定从事餐饮企业的各种证照,能提供经营饮食行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等。且企业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以上(以营业执照为准)。

2.投标单位应具备从事3年(含3年)以上的餐饮经营资质及具有承包企事业单位3000人以上规模的经验。(以营业执照为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xxxx年7月16日8时30分起至xxxx年7月22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有关证件到xxxx招标采购有限公司xx市xx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备注:

1)采购代理机构将核对报名投标人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投标人的报名。

2)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七、投标截止时间:xxxx年7月24日10时00分(注:9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xx市xx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xxxx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九、开标评标时间:xxxx年7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评标地点:xx市xx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篇11:食堂招标方案

我单位机关职工食堂对外承包,现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餐饮服务企业参加竞投。

一、招标项目

x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关职工食堂外包服务。

二、项目内容

由承包经营者负责经营机关职工食堂,详见需求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餐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3、必须具有专业的团队,从事餐饮管理服务超过2年以上;

4、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的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不良记录;

5、在xx市办公或经营。

四、招标形式

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采购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详见《机关职工食堂外包项目需求书》

2、竞标人必须提供质量价格保证及服务承诺,并提交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案,由评标小组进行评估,综合得分高者为中标承包人。

五、项目要求

1、投标文件资料:提交投标资料4份(含1份正本,3份副本,密封后盖单位公章),需包括:营业执照副本、餐饮服务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报价书、参考项目需求书,制作服务方案和相应的服务承诺。

2、投标资料截止递交时间:xxxx年10月21日下午17:00,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受。

3、递交地点:xx市仲恺大道277号,x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关服务中心(主楼106室),联系人:黄xx,联系电话:xxxxxxx

篇12:招标代理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行为,保障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建设项目。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是指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和材料采购提供招标服务的行为。

第四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和管理。

县级以上发展改革、建设、铁道、交通、信息产业、水利、民航等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实施监督。

第二章执业准入

第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必须依法取得省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证书,并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证书规定的范围内承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与行政监督部门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合伙、合作经营以及其他利益关系。

第六条 两个以上不同资格等级的招标代理机构联合承担工程建设项目同一招标代理业务的,按照资格等级较低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接招标代理业务;各方招标代理机构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并就招标代理活动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跨地区承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或者排斥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当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一)招标人是对该项目具有行政监督职能的主管部门的;

(二)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招标项目中担任主要负责人的;

(三)招标人最近3年内在实施项目招标活动中有过违法行为的。

第九条 招标代理专职技术人员只能受聘于一个招标代理机构。未受聘于招标代理机构的,不得从事招标代理活动。

第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派出的业务机构应当具有3名以上注册于本代理机构的专职技术人员。招标代理机构对其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派出的业务机构从事的招标代理活动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下列行为予以禁止:

(一)转让、转包招标代理业务;

(二)转让、出借、倒卖招标代理资格证书;

(三)假借他人招标代理资格证书承接招标代理业务;

(四)无招标代理资格证书或者超越招标代理资格证书规定的范围承接招标代理业务;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三章执业规范

第十二条 除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外,招标人具备下列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一)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

(二)具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

(三)具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有3名以上招标专职技术人员。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第十三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委托招标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等级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有权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出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证书原件。

第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委托,承担下列全部或部分工作:

(一)代拟招标公告;

(二)代拟投标邀请书;

(三)代拟资格预审文件;

(四)协助招标人评审投标资格预审文件;

(五)编制和发出招标文件;

(六)编制工程量清单;

(七)编制标底;

(八)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答疑、草拟答疑纪要;

(九)协助招标人或受招标人委托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十)协助招标人或受招标人委托组织开标、评标、定标;

(十一)编制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十二)办理招标的备案手续和有关事项的公示手续;

(十三)代拟合同;

(十四)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承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书面合同应载明:

(一)招标人名称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二)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等级及其证书编号;

(三)委托代理内容;

(四)负责该代理业务的注册于本机构的项目负责人及两名以上专职技术人员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五)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

(六)履约期限;

(七)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法;

(八)签订时间、地点;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 招标代理机构承接招标代理业务后,应当按合同约定安排具有相应招标代理业务能力的专职技术人员从事该项招标代理工作。

第十七条 招标人应当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并对提供的文件和资料的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一)收受贿赂、索取回扣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二)以违法压价、操纵招标投标为条件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三)与招标代理机构串通,在招标投标中弄虚作假、规避招标、明招暗定、肢解发包;

(四)指使招标代理机构不按法律、法规、规章、工程建设标准和招标投标程序进行招标代理;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八条 招标代理机构向招标人和投标人收取的费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以低于国家规定的取费标准承揽业务,不得以收费低为由降低招标代理服务质量,不得向投标人或者中标人附加任何条件或者收取任何额外费用,不得收取报名费、会议费,不得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招标代理机构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只能收取工本费;招标投标使用的图纸资料只能收取押金,未中标单位退回图纸资料时退回押金。

第十九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关于招标人的规定;对招标人违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应予拒绝。

招标人应当对招标代理机构在受委托范围内的招标结果承担法律责任,招标代理机构对自己在招标代理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和超越招标人委托范围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以行贿、提供回扣或者其他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第二十一条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歧视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

第二十二条 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专职技术人员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委托或者两名以上投标人的委托从事同一招标投标代理业务。

第二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的权益。

第二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与招标人有隶属关系或者有股东、合作经营和其他利益关系。

第二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人员对在招标代理活动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不得泄露,不得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与第三者串通损害招标人、投标人的合法利益。

第二十六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建立代理业务档案,妥善保存招标活动中形成的有关文件和资料;委托代理范围内的文件和资料应当抄送业主并按国家规定的档案保存期限保存,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查阅时应予提供。

第二十七条 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机关应建立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库,记录招标代理机构的基本情况、专职技术人员、经营状况、不良记录、资格认定及复审等信息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罚则

第二十八条 招标代理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的,颁证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颁发资格证书,给予警告并在1年内不受理其资格申请。

招标代理机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证书的,由颁证机关处以3万元罚款,撤消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收回其资格证书并在3年内不受理其资格申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有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行为之一的,其招标代理行为无效,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

(二)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委托或者两名以上投标人的委托从事同一招标投标代理业务的;

(三)违反招标代理合同约定安排非本机构专职技术人员负责该项招标代理工作的;

(四)未按国家有关档案保存期限规定保存招标活动中的有关文件和资料或者拒绝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查阅的;

(五)对招标人违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不予拒绝的。

第三十二条 招标代理机构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对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3年内禁止从事招标代理业务。

第三十三条 因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 招标人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委托不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的,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造成损失的,向其追偿部分或者全部损失。

第三十五条 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规定的撤消、暂停、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由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机关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依法决定。

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将处罚结果抄告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机关,记入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库不良记录档案。属于甲级资格代理机构的,由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机关抄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三十七条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非法限制或者排斥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从事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

(三)非法干预招标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

(四)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

第三十八条 招标代理活动中违反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按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年5月1日起施行。

招标代理方案

同意方案调整批复

初步方案实施批复

批复

公路建设批复

的批复

开展活动批复

批复范文

立项批复

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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