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司处理意见批复,本文共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篇1:公司处理意见批复
公司领导:
经与——(部门)工作人员核实,______于__月__日至__日连续__日未至——(部门)报到,此情况已属旷工__日。根据公司考勤制度的规定:每月累计旷工三天(含三天)以上者,扣发当月薪酬并视为自动离职。具体处理办法,请领导批示!
人力资源部
20____年__月__日
篇2:公司处理意见怎么写
公司各单位:
__部__班员工__同志,在__项目部工作期间,于_年_月_日下午至_日_天时间内未经请假不知去向。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并给公司的工作和日常管理造成了不良影响。事后,经教育该同志有悔改表现。根据《__综合管理考核办法》有关条款规定,经1月4日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作出以下处理意见:扣除__同志一个月奖金;延期三个月转正。
希望公司全体员工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
篇3:处理意见
中共____局纪律:
根据纪委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关于对【人名】同志违纪建私房问题进行立案检查的决定,现已查清【人名】同志的全部错误事实。现将其错误事实及处理意见请示如下:
基本情况(略)
【人名】同志在建私房中的主要错误(略)
【人名】同志身为党委副书记,利用职权侵占公款公物建私房,在党内外造成了不良影响。但鉴于____
__同志在其问题被揭露后,积极退赔所侵占的18000元建筑材料款,其挪用的1元公款也已如数归还,
本着经济退赔从严、组织处理恰当的原则,经分局党委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讨论决定,给予______同
志撤销分局党委副书记的处分。
当否,请批示。
中共______局委员会(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4:处理意见
____实业有限公司:
20____年1月17日10时20分左右,____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公司)服务分公司煤棚工段劳务工钱海峰在安徽氯碱化工集团(以下简称安徽氯碱集团)热电分公司上煤皮带机处被挤压受伤,经安徽氯碱集团医院现场急救,并转送市第二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依据安全生产相关法规规定和市政府授权,市安全监管局牵头成立了由总工会、市经委、市瑶海公安分局红光派出所等单位组成事故调查组。调查组经过现场勘察、询问有关人员、调阅相关资料,现已查清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了责任处理和防范措施建议,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市安监局案件审理委员会研究审理了事故调查组呈报的《____实业有限公司“1.17”死亡事故调查报告》,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准确,以此为基础,经研究,对事故性质和责任认定、责任追究作出如下决定:
事故直接原因是员工钱海峰操作不当,手臂违规进入皮带传动部位,安徽氯碱集团热电分公司煤料输送设备为敞开式皮带输送,从动滚筒和输送皮带离操作面高度不足2米,没有采取有效的机械防护措施。事故间接原因是____公司隐患排查诊断能力不足,安徽氯碱集团没有告知劳务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____公司安全检查不力,安全教育培训不够深入,没有及时发现职工违规操作等行为。责任追究分别为:
一、____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鉴于该公司系集体劳服企业,经济基础条件差,又处于企业改制阶段,企业经营运行困难,并已对事故相关责任人从严处理。经研究,免予经济处罚。
二、____公司服务分公司劳务工钱海峰违规操作,手臂进入皮带传动部位,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责任。
三、____公司安全检查不力,没有排查诊断出事故隐患,没有及时发现职工的违章行为并加以制止,____公司服务分公司负责人钱家安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给予撤职处分。
四、____公司主要负责人韩阳,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鉴于该公司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五、安徽氯碱集团热电分公司没有告知劳务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热电分公司负责人姚怀洲负有管理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相关部门要严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现场管理,防范相关事故再次发生。____公司要吸取事故教训,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安全管理,把各类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
事故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情况,于6月30日前报合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________
年月日
篇5:处理意见
一 、事故经过:
1、20xx年7月18日下午15时,世纪城G区1#楼南侧面发生一起高处落物伤人事故。目前伤者情况未定,头部缝了5针,消炎治疗,待出院。
2、伤者杨代华系地库钢筋绑扎施工人员,在车库与主楼通道位置绑扎钢筋。
3、伤者杨代华垂直上方为装修单位职工在1#楼5层清理垃圾(张xx、杜xx;未经过安全培训教育、考核)9层剔凿、清理砼块、垃圾(于前兵未经过安全培训、考核,而且有身体残障)。车库与主楼通道位置有大量的砼块和半截空心砖和小砖。
4、项目安全部1#楼主管安全员:单恒龙在13点40分左右就打电话通知1#楼装修职工不要从楼上扔砼块和垃圾,也就是未发生事故的时候。包括在20xx年7月9日和7月11日下发给1#楼装修单位的工作联系单中均提到:“严禁从楼内乱扔杂土、垃圾”。包括项目安全部组织20xx年6月20日中午13点的职工进场会议中也有提到。
二、处理程序:
1、考虑到本次事故涉及到两家主体施工单位,故由项目安全部负责协调处理,处理按照法律、法规,现场实际情况及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做到公平、公正。
2、四不放过原则:⑴、现场隐患未排除的.不放过;当即已经没有职工从楼内乱扔垃圾。⑵、事故原因未查清的不放过:根据项目安全部现场取证及了解情况, 初步认定为1#楼装修单位职工高处乱扔垃圾所致(事故经过内容与照片做解释)。⑶、责任人及群众未接受教育的不放过:当即项目安全员卢峰、单恒龙就对1#楼清理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包括施工队长陈正权。⑷、责任人(单位)未接受处罚的不放过:根据1#楼装修队事故处理配合态度及事故影响情况待定。
三、责任划分及依据
一、1#楼装修施工队:
1、未按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设立专职安全员,故无人履行现场安全监督和检查管理。导致事故发生,1#楼装修队负管理责任。
2、楼层清理人员:张xx、杜xx、于前兵在进场作业前,1#楼装修队均未对其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教育和考核,无任何安全资料,作业前未见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和班前安全活动书面纪录资料。新职工进场也未及时通知项目部。现场施工人员已达到30人左右,而上交职工的安全资料只有16份。属于严重管理失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可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1#楼装修队负主要责任。尤其是职工于前兵患有严重身体残障,必须立即清出本施工现场。
3、职工违章作业将垃圾从高空扔至楼下,导致事故发生,负事故主要责任。
二、G区地库施工队:
1、钢筋绑扎作业人员杨代华接受过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考核,但是在楼层临边作业时上方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违反项目安全部20xx年7月4日下发的《钢筋工安全技术交底》内容第五款规定要求:“所有作业人员施工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周围的安全状况,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严禁违章冒险作业。(节选)伤者杨代华负次要责任。
2、考虑到伤者系直接事故受害者,故给于批评、教育处理。
四、处理决定意见:
1、由责任单位1#楼装修队支付伤者杨代华医药、诊疗费 元,误工费 元。合计 元。
2、1#楼装修队必须对所有进场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教育和考核,再次重申未经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人员一律不得安排施工作业。严禁安排残障进入本施工现场参加施工作业。
3、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
4、如若1#楼装修队或地库结构施工队对本处理意见书有疑义可向上级主管领导部门申诉。
5、逾期未申诉或者未提出疑义并拒绝按本意见书执行的,项目安全部将报请公司领导强制执行,从1#楼装修队工程款中扣除对应事故处理费用并按事故处理原则进行经济处罚。
篇6:处理意见
中共××局纪律:
根据纪委××××年××月××日关于对×××同志违纪建私房问题进行立案检查的决定,现已查清
×××同志的全部错误事实。现将其错误事实及处理意见请示如下:
基本情况(略)
×××同志在建私房中的主要错误(略)
×××同志身为党委副书记,利用职权侵占公款公物建私房,在党内外造成了不良影响。但鉴于××
×同志在其问题被揭露后,积极退赔所侵占的18000元建筑材料款,其挪用的1元公款也已如数归还,
本着经济退赔从严、组织处理恰当的原则,经分局党委××××年××月××日讨论决定,给予×××同
志撤销分局党委副书记的处分。
当否,请批示。
中共×××局委员会(章)
××××年××月××日
篇7:安全事故处理意见
xx煤业有限公司爆破隐患调查报告及处理意见
1.工程名称:xx煤业露天矿项目
2.施工单位:xx煤业露天矿工程项目部3.爆破单位:xx工程爆破服务有限公司
4.隐患发生时间:20xx年2月 23日 10:50到11:20
6.隐患级别:重大隐患
7.隐患详细经过:2012年2月23日上午,xx煤业露天矿xx工程有限公司新裕村区施工区域,因现场警戒员韩永正擅离职守,造成在爆破过程中,运输车辆驶入爆破区域,所幸无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
8.隐患原因分析 现场爆破警戒人员工作时间擅离职守,思想麻痹,安全意识不强;现场警戒标志不明显是造成此次隐患的主要原因。
9.隐患的处理意见:通过这次安全隐患,发现现场工人的安全意识差,现场管理混乱,特提出如下处理意见:1)对xx工程爆破服务有限公司停工整顿一天,对全部爆破人员进行再教育;2)对xx工程有限公司新裕村区现场警戒员韩永正,作出调离岗位的决定;3)对xx工程爆破服务有限公司罚款1万元,加强对工人的培训教育,并签订整改四定表进行整改;xx工程有限公司罚款1万元,加强对工人的培训教育,并签订整改四定表进行整改;4)对xx煤业爆破负责人罚款1000元。为防止此类隐患再次发生,特将此次隐患报告在安全生产调度会上通报学习,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10.参加调查人员:
隐患责任人:
施工负责人:
爆破负责人:
xx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管理部
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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