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只喜欢灵魂美丽的妖精随笔,本文共1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篇1:我只喜欢灵魂美丽的妖精随笔
以前,曾经看过蒲松岭写的很多故事,故事里的妖精都是那么的美,那么的迷人。
我,喜欢美,于是,便喜欢上了妖精。
当然,我只喜欢美的妖精,对于那些邪恶的,我是不喜欢的,即便她长得很美。
在生活中,有很多关于妖精的传说,有美丽的,如《白蛇传》里的白素贞,有邪恶的,如《西游记》里的白骨精。
妖精的模样都是极美的,只是心灵有美有丑。我只喜欢心灵美的妖精。
美貌,只是一个人的外在形象,给人一种视觉上的享受。而心灵的美,才是一个人性质上的美。
心灵美,是人的一种灵魂的美,质的美,是人性的一种体现,她反应的是一个人的性质和本质。
世界上,又很多的妖精,她们都长得艳丽妩媚,婀娜迷人。有的却是妖心险恶,算计害人;当然,也有的.心如菩萨,施舍于人。
我喜欢心如菩萨,善良温润的妖精。不仅仅是因为她美丽的容颜,更重要的是她那颗善良而美丽的心。
在人们的传统思想里,大多是把妖精看得很邪恶,很恐怖。的确,有些邪恶的妖精是很邪恶,很恐怖的,她们,甚至杀人于无形之中,让人防不胜防。但是,也不是所有的妖精都是那么的邪恶。比如,前面我说到的白素贞,她,虽是蛇妖,却有着一颗善良,纯洁,乐善好施,懂得报恩的心。还有像《聊斋志异》里的那些善良的狐仙等等。像这样的妖精,我是喜欢的。我觉得,在我们这个世界上,有好多的人,虽然是被列入了人的类群里,但是,她们的灵魂还不如那些狐仙什么的。
我欣赏一个人,或者是一样东西,往往不在乎她的类别,而是更注重她的本质和性质属性,特别是灵魂深处的。比如:一只狗,它有着忠诚的,为主人从不背叛的心,它的这种品性就是值得学习和赞扬的,即便,它不和人属于同一个类群。再比如,有些人,穿着金丝玉衣,绫络绸缎,却有着一副阴险邪恶的嘴脸,这样的人,她就是《西游记》里的白骨精,《画皮》里的吃人的妖精。
妖精,外表都是靓丽的,迷人的,然而,心灵却有善恶之分。
篇2:我喜欢你,因为你灵魂有趣杂文随笔
我喜欢你,因为你灵魂有趣杂文随笔
1
闺蜜阿瞳是个妙不可言的女纸,我生命裡有一半奇遇都是拜她所赐。
有段时间,阿瞳迷上了相声,得空就听。
有次我去她家,她两眼放光地说,亲爱的我想说相声,你给我捧狠吧。
我当然是拒绝的。
但之后的半小时,阿瞳拉著我,各种语重心长:人生没有不可能,试过才知道行不行。虽然你长得併不像于谦,但说相声多好玩啊。过几天潘潘生日会,咱俩来一段,多激动人心啊。再说捧狠也不难,无非就是“对啊”“也是”“咳”“怎麽又扯上我了”……
于是,一周后潘潘的生日会,我俩真的说了段相声,爆笑全场。
潘潘笑得眼泪都下来了,一边抹眼泪一边跟我说:你居然还会说相声。
我也乐,说,我也没想到我居然会说相声。
虽然生平就说过那一回,但也算永生难忘了。
类似的事情特别多。
有次我和阿瞳逛街,碰上一个唱歌特别好听的马路歌手,我俩坐在他对面,听了一下午,人家去吃晚饭我们才走。
我们还去听过她一个外国朋友的演唱会,唱的都是欧洲民歌,算上我俩就十二个听众,但是我们都听得好投入好过瘾,我至今记忆犹新。
阿瞳总能探寻到各种小众又好玩的东西:搞怪的APP,胡同里的陶罐店,可以躺在院子裡看星星的云南民宿……
跟阿瞳在一起,你永远不会闷。
所以我特别享受跟她在一起的时光——那麽热情洋溢地生活,一本正经地充实著自己的人生。她的人生旅程是多姿多彩的。
前阵子聊天,我讚美她是灵魂有趣的女子。
她说:我希望老了那天,可以傲娇地告诉我的孙子们,你奶奶当年,唱摇滚,说相声,跳钢管舞,跑马拉松,穿著自己做的旗袍惊艳四方,半夜爬到山顶看星星,后来走丢了……
真是好赞啊。
人活一辈子,百八十年的长度很难改变,但宽度却是无限。
尽己所能去探寻世界的花样,去拓展生命的可能,去和喜欢的一切在一起,去给生命留下许多个闪亮的日子。这才叫活著。
2
前两天刷朋友圈,看到米姐晒了几张在印度旅行的照片,说:忙忙忙忙裡,偷一点点点点閒。
而下面一条,则是前同事伊伊发的一个特别抓狂的表情:又停水了,这日子!
特别鲜明的对比。我暗笑。
米姐是个上市公司的高管,说日理万机也不为过。但她特别会在很忙很忙的工作裡,偷一点点閒去生活。
去香港谈合作,她回酒店后会去做一个深度SPA。
在海南开会,她开完会就马上打车去最近的海滩看夕阳。
再忙,她也会出去旅行,会参加闺蜜Party,会去咖啡馆安静地看会书。
我曾问她,是不是有周密的'时间规划,比如每天列表几点几分做什麽事。
她说没有,她的时间都很机动,但只要能偷来一点空閒,她就一定要做点喜欢的事,因为她对世界的美好永远高度嚮往。
而为停水抓狂的伊伊,是我几年前的同事,她是特别保守、循规蹈矩的人,每天就是上班,买菜,回家做饭,看孩子写作业。在三十几年的人生里,没化过妆,没穿过膝盖以上的裙子,没去过西餐厅KTV。
以前我们去K歌,她永远不参加,理由永远是家裡一堆活呢。
我想不出,多重要的家务活能让她放弃所有消遣,一下班就要急急火火赶回家。
也许真正的原因,应该是她对世界没有那麽大的好奇和嚮往吧。
当然,人各有活法,我们没资格对别人的生活方式指手画脚。
可我总替伊伊亏。她错过了人生的多少美好啊。
别人都活得红彤彤,为什麽你一定要灰扑扑。
你明明可以活成红玫瑰,为什麽非要做牆上的那抹蚊子血。
你一辈子的体验,还没有别人一年多,多麽浪费。
生命是如此贵重的礼物,我们干嘛要做那种三十岁就死了,七十岁才埋的人?
3
之前有个男同事,女朋友特别漂亮,每次来单位我都忍不住多看两眼。
她不怎麽说话,也不怎麽笑,基本是来了就坐在空位上看手机,两个小时不挪地方。
后来这个男同事结婚了,新娘不是她,远没她好看。
婚礼那天,俩人来敬酒,我们一众同事各种起哄各种闹,新娘子喜笑颜开,和陌生的我们迅速打成一片,闹作一团。
他们去泰国度蜜月回来,同事说,老婆第一天拉著他去蹦极,第二天又拉他在猴山看了一天猴子,他之前去过四次泰国,加起来都没有这次玩得high。
有女同事心比较大,直戳戳问:那你老婆和之前那个漂亮姑娘,到底哪个好?
他笑眯眯地说:当然是我老婆更好,她特别好玩。
我猜,他老婆一定也是个灵魂有趣的女纸。
长得漂亮,不如灵魂精彩。
4
有趣的人,人人喜欢。
而有趣的灵魂,简直让人迷恋。
他们的生命是彩色的,即使日子枯燥,也能活得美妙,即使天寒地冻,也怀揣热情梦想。于是,天再黑路再长,他们的眼睛,也闪烁著迷人的光芒。
所谓不疯魔不成活。真正迷恋生活的人,会如痴如醉地活著,会忘记生活的束缚和禁锢,会在忘我中,找到和成就真我。
这才是一级棒的人生。
5
其实人活一世,到最后都免不了白茫茫大地真乾淨的结局。
那麽在有限的时光裡,在明明可以五彩斑斓的生活中,我们为什麽非要活得那麽黯淡?
千万不要在黑白灰的日子裡,辜负了生命的馈赠。
你要过彩虹般绚烂的人生。
篇3:随笔:我的灵魂
随笔:我的灵魂
午夜,跌跌撞撞,32号楼三楼第三格,焊在掌心。蘩藜如背殇,光风霁月只是林中缩影,惺忪柊叶放弃我酒后的廖浅。你只不过喜欢喜欢你的那个我··· ···
“喜欢绞尽脑汁的浪漫吗?”
“嗯,我要让全世界都惊叹。”
认识他是工作后的第二年,真的属于戏剧化的偶然。那天中午,正值午休高峰,早就厌倦了食堂的饭菜,我独自溜到单位附近的一家日式料理店。里面挤满了人,好不容易找到半个座位,点了一份樱花抹茶团子后迟迟没有餐具。服务员点头哈腰地抱歉,我正要起身离开,旁边一个温润的声音:用我的吧,我吃完了。循声,左手边,笔挺的西装,微卷的`头发,上扬的嘴角带着一丝傲气,细碎的眼神仿佛化开来。我没有任何感激的词语,低下头玩弄着手机,他绕过椅子,在我对面小心坐下,
“冯尚”。
“嗯,别搭讪,我吃完就走。”
“你不应该感谢我让给你餐具吗”
“你又不是没吃,服务员,打包”。我斜睨他一眼,果断迈出餐厅。这是我们认识的第一天。
具体的认知过程我也记不清了,一年多的了解,他算是一个体贴的人,下班记得开车接我,早餐替我叫外卖,他不喜欢毛绒熊,却把我送他的摆在床头。可是他答应我的事,很少办得到,比如,今晚,我喜欢的文艺电影终究抛弃了我。一个人在漆黑的情侣厅嚼着爆米花,指甲都陷进纸筒里了,周围是恶狠狠的窃窃欢笑,我只看了导演名字,另一张票被我撕得粉碎而告终。
第二天罗篱揉着睡眼告诉我,她昨天也看了那场电影,只不过比我提前一小时受罪,“剧情好烂俗啊。和你家的那位观赏的如何?”“他死了,别烦我。”“你就知足吧,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你要什么人家没买。不像我,还在还没有着落,是我眼光太高了吧。”“你还是继续你的摇一摇,附近100米吧。”没错,罗篱是我的好朋友,爱好是微信,每天以惊人的速度换网友。和她逛街的时候,手机犹如对讲机,好多次误会她是跟我聊天,冯尚忙的时候我找她消磨时间是个不错的选择。
“明天我们去济州岛吧,你最爱的桔子林。”这个季节,他邀请我去济州岛也许是一种暗示,因为这个时候是蜜月旺季,这也许是我等待的结果。
我们很幸运,当天有组团结婚的夫妇,主持人吆喝着玩掀裙子比赛,穿着那么厚重的礼服,我和他加入到队伍中。看着他起兴的样子,我忽然想到,如果这是我们以后的生活该有多好,我不再受旧伤的压迫,不再形影相吊······
“我们摘桔子去。”他气喘嘘嘘地拉着我跑到桔子林里僻静的角落,
“你摘这颗,我去远处看看。”我并没有跳到树上,而是捡起地下散落的金桔子,一个,两个,就这样弯着腰顺着桔子散落的踪迹。捡着捡着,我停下了,一只穿着Prada的脚踩在我的桔子上,
“罗篱?你怎么来了?”我吃惊地直起身,
“不玩了,玩够了,今天我结婚,怕请你,你不能来。出来吧。”从她身后,缓缓走出熟悉的身影,冯尚!!!
我怀里的桔子撒了一地,回过神来,他们已经在拍室外景,我捡起桔子顺势向他身上丢去,你在干嘛!给我回来!站到我身边!
“你别闹了,我知道你对我不错,在我伤心时你来陪我,偶尔给我送吃的,我们买姐妹装。可是我在想,还差点什么,你的一切都给了我,不差他了。这样,我就和你更像了,你有的,我都有了。”
“原来,你登录我的微信账号不是卖产品,而是··· ···”罗篱拉着欲言又止的冯尚离我渐行渐远,我坐在满是桔子的泥土中,鲜艳的桔汁染黄了你送我的那件连衣裙。
“喜欢绞尽脑汁的浪漫吗?”
“不用了,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
晴,一个人的济州岛旅行······
篇4:《因为我喜欢》随笔
《因为我喜欢》随笔
也许,也需,也要放弃。
如果下辈子,我不是现在的我,也许我会寄出那张明信片。多少次在梦中惊醒,多少次在梦中相聚,多少次在梦中徘徊,多少次在梦中......春夏秋冬,四季不停的更换。每一年的心情都是随着变迁。从青涩,到青春,再到成长。成熟还是有那一线之隔。也许就是这个割线,让我不能真正的放下。每一次的回首,都是一种奢望。每一次的回忆,都是一种痛楚。每一次的梦,都是一种留恋。每一次见到她,都是一种静止了的心跳。也许,是该放下了。
如果下辈子,我还是现在的我,也需,知道她是不会收到那张明信片。自己的自卑,打败了自己。同样被别人打败了。害怕受到嘲笑。我隐藏在无人山洞。漆黑的洞里,没有一丝光明,靠着哪一丝感觉我生存了下来。知道了什么孤独,知道了什么思念,知道了什么是遗忘,知道了什么是爱。我的爱是自私的,毫无意义的。世界最痛苦的事我知道了。明明有一丝希望,你不去争取,非要把自己封闭起来。最可笑的是,他说这是爱。哈哈
我回来了,我多么想告诉所有人。我抛弃了孤独,抛弃了那可笑的爱。我知道了,不完全是自己的`努力,我还要感谢一个人。她叫黄晨,我不知道她长的是否好看,不知道她是否说的都是谎言。可是,是她凭着她的感觉,领我出来了。我仿佛看到了身后的黑洞,慢慢地消失。看到了自己的笑容。在那一刻,我再也不是个孩子。她不了解我的感受,其实,和普通人一样。我快乐,真正的快乐。之后,我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给她带去了烦恼。所以,我太小心了。她很聪明,看到了诸多破绽。她告诉我,因为我,她快乐了许多。我无法回忆起那一刻的心情。有种成就感,可是又不完全是。也许还是一种快乐。她再一次让我快乐。
我喜欢她,我知道那并不是爱。也许是,那就叫它做虚拟的爱吧!
从虚拟到现实,我经历的太多太多。更懂得什么才是守护。守护这样一份爱是不现实的。可是,我喜欢。因为它更懂得我的心。因为我喜欢。
篇5:我喜欢随笔
我喜欢随笔
我喜欢冬天的阳光,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喜欢那份宁静淡远,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
我喜欢冬季室内玻璃上贴附的水汽,喜欢在上面写下所思念之人的名字。
我喜欢雪连下几天之后去登山,俯瞰披着银装的世界,心里空灵无比。
我喜欢在春风中踏过积有厚厚松针的小径,挥洒手中的鲜花,内心若孩童。我喜欢抬头看树梢尖尖的.小芽儿,极嫩的黄色里透着一派天真的粉红。
我喜欢爬到树上唱歌,喜欢风起时在梨花树下与梨花共舞。累了直接躺在草地上睡觉,梦里有梨花轻落在我眉间,它告诉我我能飞,能策马奔腾,也能在绳子上睡觉。
我喜欢夏日的永昼,喜欢在多风的黄昏独坐在傍水的阳台上,河对岸稻浪推涌,稻香翻腾。我喜欢在此时捧一本书,轻轻念出声来。
我喜欢蝉儿热情洋溢的歌声,也喜欢黄莺的婉转多情,更喜欢蛙声如浪。
我喜欢秋天里满山飘飞枫叶,在水边上,山坡上,红得热烈而凄凉。
我喜欢母亲每次回家看到家里窗明几净时,不露声色的愉悦;喜欢父亲每日惦念我做的西红柿汤;喜欢外公浅饮我泡的菜,以及嘴角的笑意;我喜欢语文老师,喜欢她的从容幽默、手舞足蹈及眉飞色舞;我喜欢朋友,喜欢出其不意地去拜访他们,尤爱在雨天去叩湿湿的门;我喜欢母亲和外婆在幽暗天光里,我将醒未醒之时,温暖流淌在谈话声中。
我喜欢书法,喜欢手有墨香的男孩;喜欢书籍,尤其喜欢线装书,握着它就像握着一脉优美的传统……
我喜欢辛弃疾,喜欢他“少年不识愁滋味”,心疼他在西风断鸿声里,把吴钩看了,栏杆拍遍;我喜欢听着周杰伦的歌,用细瓷杯暖手。
我喜欢楼下奔五十的夫妇早晚上下班时的自行车声,喜欢短发齐耳的女生……
我喜欢活着,并且十分喜欢我心里能充满这样多的喜欢!
篇6:《我只喜欢你》观后感
《我只喜欢你》观后感
记得《我只喜欢你》播出的时候,好多朋友都羡慕乔一的学生时代。不仅是因为“我只喜欢你”的F君,还因为全心呵护她的开明继父田卫民,一直保护、疼爱她的观潮,“最好的朋友”郝五一,默默助攻的兄弟大川。最好的爱人、最好的家人、最好的朋友,她都有。
我最喜欢的角色是那个温暖、幽默又强大的'高老师,让人非常羡慕他的那些。
他和学生一起筑梦,是和学生“打”成一片的班主任兼数学老师。他的替我介绍就一句话:我叫高飞,远走高飞的高,远走高飞的飞。他试图一本正经地和学生相处,但总会状况频出,导致他不仅看起来毫无威严,相反有些搞笑又有些惨兮兮。
他不会因为你成绩差而有偏见,会告诉你这个世界的温暖与善意,还会和你认真地谈起梦想,告诉你:梦想,是对未来的希望,是那种咬牙坚持下去,都会觉得很幸福的东西,而不是逃避现实的借口。爱好和营生之道不一样。他也把自己的人生经历告诉你,关于他青春时代的热烈和惨痛,希望你能够从中汲取一些经验:我们只不过是普通人当中的一员,无数未来会经历的事情会让我们认清现实,努力往往伴随着痛苦,这个过程需要你独自承受。想吃树上的苹果,要先去搬一把梯子,记住八个字:讷言敏行,筑梦踏实。
但最令我感动的其实是他还会把学生规划进自己未来的计划里,开一家酒吧,不需要多大的地方,也不指望挣钱,学生高兴难过了,就去喝一杯,逢年过节的聚一聚……
这样的老师无疑是学生成长路上的指路明灯。
篇7:我只做好我自己随笔
作为一个宅男。我真的不想出来。
也不想参加什么交际。只想老老实实的当好自己的。
总有一些朋友劝我。应该好好的出来吃顿饭。
这样扩大了你的交际圈。对你早晚有好处。
至今也没有人能告诉我,我的好处是什么、
作为一个不能喝酒的同事。
每次看到单位聚会的时候,总有一些人过来不停劝我喝酒。
并且告诉我。像你这种不喝酒的人为了怎么样呢。
和领导同事怎么搞好关系。你的未来很是担忧啊。
不会喝酒你怎么才能升职加薪呢。以后还是学着喝酒吧、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还是不怎么会喝酒。
而那些喝酒的的同事,我们差不多还是同级的同事。
只是没人叫我喝酒了。
作为一个正常的人每次到逢年过节。
总会有一些好心人劝我,该去找领导走动走动了。
这样对你的以后总会有帮助的。
我听着别人一直以来对我的好心。
我很想顺着别人的.想法去活着。可我发现那不是我。
甚至那是你的生活和你们的想法强加给我了。
篇8:我只做好我自己随笔
不知道有多少的人还记得自己曾经是个什么样的人。
是否不喝酒不吸烟,不熬夜,锻炼身体。没有这么的世俗和尔虞我诈。
但是昨天的人还认识现在的你吗?
你是否也为了默写事情而坐了改变。
作为一个偶尔写文章的人。我的头脑里面有太多的人告诉了我。
太多的套路。什么怎么写标题。怎么编故事。怎么抓住读者。
我看了很多,也试了试很多。有成就,但是那些成就还是我的风格吗?
我是千篇 一律的随着别人的套路走下去。
还是默默无闻的选择自己的写法。
我也会忧虑。我也会思考。我也会渴望。
可我知道我只想做个真实的自己,我想写什么就写什么。
想写什么风格就写什么风格。想怎么表达就怎么表达。
毕竟这就是我。我和我们的差别就在这里。
曾有很多次,我也为了读者,故事和财富。
去思考怎么才能让我付出最少得到最多。
后来我知道那不是我。那不是一个真实的我。
那是一个和很多人一样,一个只会套路讨人欢心的人。
那我为什么还要写文章。
开始的时候我只是想随便写写。那么后来的念头是贪心。
还是欲望。
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我只知道那不是我。
一个宅在家里的宅男。宅让我有意思的活在我自己的世界里。
我开心快乐。而我出去交际的时候我不快乐。
那么我为什么还要去交际。
当我在公司聚会的时候,看见那么多的人我就开心。
我开心是大家吃饭,而不是酒精能给我的快乐。
酒精能给我的只有呕吐。
为了去讨好别人,反而失去一个本质的我。
在我的心里这不是一个划算的交易。
每个人都千篇 一律的讨好被人我为什么不做好我自己。
毕竟我只有一个。我的风格。想法和人生都是独有的。
你们可以为了你们的想法儿努力。
篇9:我喜欢臼随笔
我喜欢臼随笔
我小时候喜欢药店里的铜臼,金光明润,摆在柜台高处,后边透出隐隐的药名:半夏、当归、荆芥穗、紫花地丁……一重重的小抽屉直达屋顶,就像佛殿后边的小观音像一样,多到无穷。在我的印象里,药店和佛殿都有一种气氛,这气氛让人得小声说话,当阳光透进来时,心里格外平静。
总之,这铜臼迷住了我,我拿着装橘子皮的口袋(干了的橘子皮可以卖到四毛钱一斤,是我整个冬天的收入),站在柜台附近定定地看它,我发现在铜臼上围着铜杵,还盖着一圈小皮子,可以防止药粉迸溅出来,周围放着小方纸,捣好的药面儿就一味味堆在上面。铜杵因为经常使用,亮到了顶点,而药粉的气息自然好闻。
这光亮和味道使我产生感情,使我在路上恍惚,在课堂上用整堂课的时间细想——要是能把臼翻过来,厚厚的、重重的,让药粉无声地流到纸上该多好……我几乎相信那个捣药的人是最幸福的人了。
老师居高临下地站着,看见我的眼睛斜到一边,就知道我又走了神。我能由此一直想下去,想到药店的硬臼、木椅子、瓷瓶、柜子上边放的一副鹿角、推不动的大门上有一对铜环、秤盘、秤砣和紫檀木秤杆上的黄铜秤星……
铜臼能捣所有的东西,把一切变成粉,无限地捣,光是这种想法就让我感到过瘾。我只有在秋天松果落地时,才能用一块旧布包上一些干树叶揉搓,变出一些粉来。然后我拿着装树叶粉末的小瓶子晃来晃去,想着沏成茶水给父亲喝。有一回我真的就这么做了,我把“茶”捧给刚下班的父亲(粉末都已滤干净)。父亲虽然对我的好意略感奇怪,但还是喝了,喝完就趿拉着鞋过来找我。我和母亲在大房间里笑,他一来,我们就笑倒在地上。他说:“这是什么?我死了你们都要倒霉!”
后来,一想到父亲认为国家会替他申冤报仇我就想笑,一直笑到去山东下放的路上。那时,我正在收集花生皮和果核,准备做成动物饲料。
我养鸡、兔、乌鸦和山羊。我捣饲料的杵是石头的,臼也是。臼多用潍河以东一百里东山上的石料凿成,新的很浅,旧的深,当然旧的石杵就磨短了。我的臼是借来的`,有一道细细的裂纹,不是很好,但依旧迷人。说好的借三天,那三天我就一直用杵捣,然后用粗纱布把捣过的东西罗成粉,剩下的再捣。我蹲在床边忙这件事,床边还堆着玉米叶和地瓜干,那是配方。捣过的粉很细,有一种磨坊里和地里的土味。我把捣好的成品装进一只旧鞋里,每次用小勺计量,一天两次喂兔子。兔子饿得不耐烦了,母亲就把地瓜干直接丢到兔窝里去。地瓜干未经过粉碎、计量,就直接被兔子吃下去,这让我不快。但这种不快还来不及达到恼恨的程度,石臼就要还给别人了,我的“食品加工业”就停了产。
石臼摆在集上,三块钱一个,粗粗的、白白的。而用过的则会显出一种绿色,浅绿,里边的石色也因此显出细致和光润来,有斑纹,摸上去是凉的。这样一种好看的石质(实质)引起了我的另一种崇拜,让我想到了磨光的石头、城里的石台、庙宇光洁的样子、台阶上稳重而斑斓的花纹,就更不要说图章店里那些清凉的印章了。要是把一块做臼的石头镶到王府井百货大楼的台阶上,一年就被磨光了吧。我没觉得这是在买卖中,而感觉自己像进入了一个庄严的展览,每一块石头都甜润动人。
家人拒绝买石臼,理由是贵,并且太重。我家搬离北京的时候,母亲对重东西恨透了,而这个只能是被看成玩具的石臼,重得就实在不能再重了,她于是决定不再惯着我——我当时已经赖着不上学了,便拒绝给我买:“有什么出息!”我父亲呢,在三里以外的连队里住着放猪,想回一趟家都难,这石臼我是别想了。
脑子是个怪物,你让它别想,它并不会不想。终于,机会来了。一个傍晚,过节,邻村二甲宣传队的人来演《沙家浜》,我们村的人都早早地招呼着去场上看戏了。房东来叫了两回,因为这部戏我在城里已经看过多次,便只是应着,并没动身。一会儿村里门环响动,家家户户走得空无一人,只有狗在墙下趴着,用尾巴打墙土。当时风平浪静,晚霞绯红,映得院子恍恍然,我和母亲堵了鸡窝,关好兔子,理理柴草,再抬头天就暗了,淡色的云下露出了一点星光,一天的事算了了。回屋点上灯,油灯明明的,刚用热碱水洗过的灯罩很干净,新剪的灯芯露出蚕豆一般饱满的火苗来……远处传来了锣鼓声,戏开场了。
我们不知道说什么,就说到戏上来。戏词儿是早背下了,所不知的是村剧团的简陋程度,鼓是有的,锣也有,二胡呢?幕布呢?谈话忽然激烈起来,母亲说有幕布,我说没有。其实都是随口说的,但既出口就要坚持下去,争的情形回忆起来历历在目,我们最后竟急起来,说要去看,打赌,如果没有幕布,母亲就给我买石臼。“那如果有幕布呢?”母亲问。有?我这时死也不相信会有幕布,怕母亲反悔,就押上了最可怕的赌X:“如果有幕布,我就去上学!”
我和母亲在村里走着,进了大队的场院,有梆子声,我从汽灯的光影中看见了胡传魁和刁德一都低着头,都一样瘦瘦的,我一下呆住了,我不相信会有的幕布,就在那儿,颜色和胡传魁穿的衣服差不多。
幕还是能闭上的。我和母亲往回走,一句话也没说,村子静静的,墙影深黑,从每一个短巷看出去都是无垠的田野。我心里凄凉极了,想哭,又没哭的力气,只有静静地走;路上的土块儿、秸秆儿我都看得清清楚楚,月亮高高在上;我难过,只是一步步地走,有一点希望,不能说的……
快到院门口的时候,母亲忽然说:“那就算了吧,不上学就不上学x。”
那一刻我记着,我自由了,虽然我后来又钻进了许多罗网,但那是我自己的罗网。
那一刻我自由了,就再也没有被捉住过。我得到了自由的日子,也给自己套上了枷锁,但在任何时候,我都可以说:“我要走了,我不是你们的,我还有好多事情。”
后来我有了许多东西:邮票、砂轮、印章、沼气池,还有大堆的石头,准备筑成炮台。我小时候想要的几乎都有了,但是我一直没有石臼或铜臼。我知道,以后也不会有。
篇10:随笔:我喜欢空间
随笔:我喜欢空间
午后悄悄,网友都不在,我打开一个个空间好友的空间,到里面坐坐客,听听音乐,竟是如此的恰意自然,总是在某些我喜欢的空间里逗留。有的空间文章对味了,皮肤的颜色却不对味,所以能让我喜欢上的空间不多,也就那么几个。可如果是朋友的空间,就更有理由去了,因为那里有一种亲切的味道。
可是我总是未经同意就擅自留下脚印,总是把朋友的沙发给坐了,网友说她抢不到沙发有点郁闷,我听了,好生不好意思。所以我以后就注意了,善意地给他人留下了沙发,等它日有空再把椅子坐上。其实坐什么位置,我无所谓。就算坐在最后一排,我远远的看上你一眼,也心满意足了,不在乎你是否注意到我。
我以前好喜欢逛空间的,总是打开一个再打开一个,瞎转悠,现在走得很少了,只是在熟识的那几个里歇歇脚。每个人的空间歌曲都不一样,有的朋友真的很会找歌曲的,那首歌很能代表她的个性,有的好忧伤,有的`好感性。在以后的岁月里,在别处听到此歌,就会这样想起了某个朋友。
现在我总是呆在自己的空间里,看着自己信笔涂来的日志,好幸福!总是胡思乱想,总是胡乱涂写,平白多了很多朋友,那有意无意的脚印,让我感到这个空间有点人气。或许此时不只是我个人在里面坐着,可能还会有某个过客也经过了,虽然不见其人,却也会在之后访客中出现了她的头像。
篇11:生活随笔:我喜欢
停电了,漆黑笼罩整个房间。网络中断,也终断了与一远方朋友的闲谈。房内,静悄悄。对面楼有拉开窗玻璃的声音。有人在嘀咕哪么停电了?接着就是其他人的抱怨和开窗声。看来这突然停电,措手不及的不仅仅只我一人。
躺于床上。睡意朦胧。却始终难以进入深度睡眠。翻来覆去的。数次的睁眼闭眼,房内的漆黑也随之变淡。走下床,拉开窗帘,合上纱窗,屋内就有了暗淡的光色。三两的夜行人声和车声挤了进来。
就着微光,重又躺床上。终是睡不着。记得家里还有蜡烛的。于是又起来翻找,未果。
手机还有少余电,听了会音乐。睡意浓。
只是大脑始终无法实质的进入睡眠。似醒非醒,似睡非睡。昏昏沉沉。
朦胧中。脑海中翻转出许多的人和事。母亲日渐老去佝偻的背影,前夫这些年几年如一日对女儿的抚养。自己这些年的幸与不幸。前几天无疾而终的赤壁之行。生活中那些走近了或者远离了的朋友,还有网络上那些陪我度过无数孤独与无聊的朋友们。
许多的许多。因为每天的瞎忙,无从去记忆,也无从去感激。我们的喜怒悲欢,我们的得到和失去,我们每天的疲于奔命,都源于两个字:生活。任何人都受不住生活。亘古至今。
年近四十。当说老了。心却向往着年轻的情怀。比如爱情。比如回不去的青春的容颜。只是时间一天天的变化,日子每天都有不同,我却还是老样子。于是就退而求其次,于是想让自己由里而外,举止优雅起来,思绪丰盈起来。想做心思细腻的女人。想长发飘飘。想高跟,想长裙,想婀娜多姿。想让自己揪住青春的尾巴的时间能更久一些。想让自己在着装的色调上更张狂些。想这些的张和狂,其实预示着,我们已不再年轻。只因年轻的身和心,是不需要这些的铺排的。
于是给自己添置衣物的时候开始偏向于那些款式颜色年轻化的衣物,也会学穿高跟。学着化些淡的妆,学着碎步轻移,学着斯斯文文的'吃东西,学着说话放慢语速。只是遗憾,骨子里终究没有流淌这样的血液。学来学去,除了累了我自己,我的言行举止还是大大咧咧,直言快语。淑女和优雅,我终究未能征服你。女友说,我们这个年龄,一切的改变,当以舒适为前提。我想是的。做自己。让自己的内心舒坦比什么都重要。
喜欢一个人独处,把家里收拾的一尘不染。喜欢赤脚在干净的地板上走动,无需拖鞋与袜子。然后也喜欢躺在床上,听我喜欢的葫芦丝。或者,看些时尚杂志和风格迥异的长篇爱情。
喜欢去名典喝茶。喜欢去逛街。喜欢去歌厅。我还喜欢,哪天天上掉了馅饼,突然的,我就成了有钱人。
篇12:我喜欢杂文随笔
小时候,幻想长大。自己变成公主一样,美丽善良,众人欣羡。有个王子一样的人无私的爱着,不求回报的对自己宠爱,体贴。
有自己的事业,工作上是女强人,精明干练。生活上不愁吃喝,生活小资。拥有很多朋友,经常吃喝玩乐。
好像听起来,并没有那么难以实现。我想要的不多,但似乎一切都没有实现。
现在的我,懒惰,爱挑剔,刻薄,自私,爱发脾气,爱抱怨,朋友很少 。
现在才终于明白,坚持初心是有多么难,生活能改变一个人的脾气秉性,世界会把你逼成你曾经最讨厌的样子。
我记得小时候妈妈是个脾气很好,很温柔,热爱生活的人。她教我写字念书,我们一起唱歌,给狗狗剪毛洗澡。后来妈妈变得脾气暴躁刻薄,我一度也很害怕小心。长大后经历了种种后,很多次我认真的想过,妈妈是经历了多少次不为人知的难过和坎坷,被这个世界多少次的苛责,才会不得已变成了她也不想看到的自己。幸好,现在的妈妈幸福知足,满脸的笑容。
服务行业不好做,但各行各业都不容易。就像《北京女子图鉴》里戚薇说的那样。拒绝长大,逃避责任是你在放弃你自己。好好工作,这是所有并非天生公主成为公主最快捷也是最靠谱的方式。
一两分的努力是根本不够的,你只有付出十二分的辛苦才有可能过上想要的人生。这不是危言耸听,因为客户会在你打游戏聊天消磨时间的时候悄无声息的溜走,因为工作会在你忽视的并不重视的所有负能量处理的哪怕再微小的事情上出现你想象不到的各种问题。
我是个很粗心很懒惰的人,但是工作之后使我明白,细节决定成败。各种问题麻烦告诉我,你不能大意甚至忽视。客户的流失在鞭策我时间就是金钱,所有你消磨的舒服度过的时间都会作用在你的将来。
一个女人的失败不在于选择了一个不靠谱的男人,也不是生活在穷苦的家庭,而是既改变不了自己的现状,也给不了自己更好的选择。
想要什么样的生活,就去改变。无法改变世界,就改变自己的'内心和生活。没有谁能决定你自己的未来,没有彻彻底底的雕琢自己,那你就安逸的活在自己的温柔乡里。但大多数的我们都是痛恨这样的自己,却又过着无能为力的人生。
有个朋友这样问我,我是如何在每天经历了那么多的不如意和困难问题之后还能保持这样微笑和善良?因为她老公在她们房子装修期间忙的不像样子各种问题的时候,脾气火爆,每天生气发火。
我跟她说,因为我心大,爱忘事。因为有人教过我,睡一觉就把所有事就忘掉了,而且我的脾气和怒火只对自己发泄。我一直都在检讨自己,跟自己对话,什么样子才是我想要的。
如果说28岁,我活成了自己最不喜欢的样子,那我相信改变后的我或早或晚会过上我想要的生活。
晨钟暮鼓,听音喝茶,在一个阳光叫醒的清晨,发现爱的人相陪,喜欢的事正在完成,想要的自己在一点点实现。
篇13:我喜欢杂文随笔
生活是一望无际的大海,人便是大海的一叶小舟。大海没有风平浪静的时候,所以,人总是有欢乐也有忧愁。当无名的烦恼袭来,失意与彷徨燃烧着每一根神经。但是,朋友,别忘了守住一颗宁静的心,痛苦将不再有。
我喜欢淡淡的问候,带着真诚,让你感到喜悦温馨,忘记了许多郁闷。我喜欢淡淡的绿茶,冒着淡淡的雾气,蕴涵了淡淡的哲理,引发你去思索品味。
我喜欢人与人之间淡淡地相处,不会太累,也没有那么多顾及,淡淡的友情就像淡淡的茶香令人沉醉。我喜欢淡淡的文字,流淌着飘逸和纯真,有如潺潺清泉洗濯着疲惫的心灵;
我喜欢淡淡的流云,自由飘浮在蔚蓝的晴空,犹如我淡泊平静的人生。我喜欢在淡淡的月光下看淡淡的星星,那么一眨一眨,就像无数调皮的小眼睛。
我喜欢淡淡的颜色,不要那么绚丽鲜艳,像早春开着的淡粉色的樱桃花清清浅浅。我喜欢淡淡的话语,没有殷勤也没有心机,只那么一句淡淡的祝福就能让人感动无比。
我喜欢在淡淡的雨中闲步,任微雨润湿衣襟,看青翠的远山蒙上了一层淡淡的氤氲。我喜欢在淡淡的黄昏随意徜徉,看晚霞逝成一抹淡淡的嫣红。嘈杂的世间有多少无奈呀,城市就像一个锁人的樊笼,何不放飞淡淡的心情,走进自然,亲近山水,去感受那种淡淡的意境。
我喜欢淡淡的风,带着泥土的清香,轻轻拂过脸庞,让我的心感到宁静安详。我喜欢淡淡的雨,悄悄洒落,红了桃花,绿了柳林,一夜之间丰润了纤瘦的小河荡起了多少甜美的笑窝。
我喜欢淡淡的生活,静悄悄地走过每一天,不要留下什么印痕,我也不想被众人瞩目,我喜欢站在树下看远方淡淡的风景。
守住一颗宁静的心,你会由衷地感叹:即使我不够快乐,也不要把眉头深锁,人生本短暂,为什么还要栽培苦涩?
如果我能一直拥有这种淡淡的心情,当我老去的时候我想就不会再有遗憾和悲辛。
我发觉我一直都在向往这种淡淡的感觉,脑海里总是流淌着淡淡的思绪。
只要有一颗淡淡的平常心,就一定会有一个淡淡的却不乏味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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