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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牧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探讨

时间:2023-09-05 09:25:31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牧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探讨,本文共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农牧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探讨

篇1:农牧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探讨

农牧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探讨

农牧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探讨

近几年来,**区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策,把促进农牧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发展农牧业适度规模经营作为当前新农牧村建设的突破口,作为发展现代农牧业的重要抓手,作为遏制土地抛荒、确保农牧业基础的着力点,作为发展农牧村经济、增加农牧民收入新的增长点,通过采取广泛宣传引导、试点示范带动、建设平台规范服务、政策扶持激励等一系列措施,促进了我区农牧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顺利进行。

一、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的新特点

从近几年农牧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来看,我区土地流转呈现出面积逐年增加,形式灵活多样,作法趋向规范,影响日益扩大的特点。据调查统计,截至底,我区农牧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65949.19亩,其中:转包9535.19亩,占14.5%,转让1500亩,占2.2%,互换11687亩,占17.8%,出租36643亩,占55.6%,股份合作3378.8亩,占5.1%,其他形式流转3205.2亩,占4.8%。土地经营权流转主要呈现三种规模经营模式:

一是农牧民合作社带动型,合作社+农牧户的发展模式,即通过成立各类农牧民合作社,带动农牧户流转经营。如玛曲县扎西唐欧拉羊养殖合作社,以草场、牲畜入股的方式,流转草场5万多亩,将流转牧户的草场,统一经营管理、统一抗灾保畜、统一畜疫防治、统一生产和销售、统一按股分红,这样,既提高了草场的利用率,又增强了畜牧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形成了权、责、利共担的现代畜牧业管理体系。并吸纳16家流转户的劳动力担负合作社饲养员工作,解决无畜户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共同分享合作社的收益。据调查统计,20底,社员人均收入比非社员增加200元,年人均收入达到4562元。

二是种养能手带动型,即种田能手或养殖大户租赁土地,凭借合作社平台实现规模经营。如洛大苗木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由原村支部书记郎有才发起,带动全村102户苗木种植户组织参与合作社。租赁闲置土地余亩建设苗木种植基地。合作社统一苗木籽种采购和供应,统一生产技术规程,统一技术培训,并组织群众投工投劳进行实际操作。据调查统计,年苗木种植面积为2000余亩,年利润达1400多万元,吸收合作社成员750人,人均收入达到1.87万元,即增加了农牧民收入,又有效解决了农牧村土地弃耕、抛荒的难题。

三是龙头企业带动型,公司+基地的发展模式。在不改变土地所有制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民权益和依法有偿自愿原则的前提下,采用长期租赁或季节性托管等方式,实现集中联片种植、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之路。如卓尼县佛光藏药材专业合作社是由佛赐藏药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牵头组建,合作社吸纳周边300多户农牧户发展种植丹参、唐古特大黄、秦艽、羌活等藏中药材2400多亩,经过几年的探索实践、从当初的单一种植秦艽发展到现在的种植秦艽、羌活、唐古特大黄、独一味等十多个品种的藏中药材,现已初步形成了“公司+合作社+基地+农牧户”的藏中药材产业发展规模。特别是合作社坚持以科技化、市场化、规模化、规范化为导向,加强与甘肃农业大学、**区农业技术推广站和**区科技开发交流中心等对口科研机构的技术合作,使他们长期成为合作社的技术支撑单位。在基地建设中积极引进新技术、新项目、培养农民技术工。为带动我区藏中药材产业化、规模化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的现实意义

实践证明,农牧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理有序规范流转,对促进新农牧村建设,发展现代农牧业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主要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一是可以解决“谁来种地养畜”的问题。当前,由于外出务工的收入远远高于在家种田养畜的收入,农牧村青壮年基本上都外出务工了,留在家的只是老弱病残人员,没有耕种养畜能力。加之,部分农牧民对土地经营权流转在思想上存在一定的顾虑,由于务工经商收入不稳定,担心承包耕地或草场一旦流转出去,自己想种地或养畜时还能不能收回自己的耕地或草场,害怕失去最基本的生存保障,自己不种不养也不愿让他人耕种放牧。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有利于解决目前“谁来种地”、“谁来养畜”的问题。

二是可以解决土地撂荒闲置的问题。据调查统计,目前全区土地撂荒主要是季节性的撂荒,占土地总面积的三分之一。土地撂荒闲置从分布上看,主要分布在城郊乡镇或少数边远、零星、贫瘠耕地的村组。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抓紧研究完善相关法律制度,鼓励和支持撂荒闲置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牧场、农牧民合作社流转,有利于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三是可以解决土地规模经营的问题。目前,就我区农区而言,大多数农户仍然维持着“一家三四口,种地五六亩,分散七八处”的生产经营格局,不便于开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不便于农业机械化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不便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这已成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突出障碍。因此,只有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将土地承包权价值化、资本化、市场化,实现生产要素宽范围、大规模地优化配置,才能引导社会资金源源不断地流向农牧村,促进农牧村经济和现代农牧业的发展。

四是可以解决土地经营纠纷问题。当前,在农牧村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中,有很大部分与土地纠纷有关。农牧村土地纠纷,根源在于多数农牧户土地流转不规范、合同内容不完善,农牧村土地流转平台建设滞后,土地纠纷不能得到及时的调解、仲裁和司法处理。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使农牧民的土地承包权益有可靠的保障,有利于化解土地纠纷,能够为农牧村的和谐稳定奠定制度基础。

三、现实问题分析

农牧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对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农牧村基本经营制度,维护农牧民土地承包权益,促进现代农牧业发展及增加农牧民收入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受观念、利益、制度、政策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农牧民有“恋土”情结和担忧顾虑。土地对于农牧民来说,既是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又是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也是农牧民求发展的重要资源。由于传统思想意识、宣传引导不够广泛深入和农牧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等原因,致使农牧民“恋土”情结较浓和担忧顾虑较多。特别是随着年龄的增加,在外打工越来越困难。尤其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取消农业税和实行农业各项补贴等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之后,土地更成了农牧民的聚宝盆,农牧民的“恋土”情结更强了。加之相当一部分农牧民对土地流转政策认识不清,担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出去后,没有了稳定收入,失去生活保障;担心各种惠农补贴享受不到,自身利益受损。又加之国家逐年增加补贴力度,农畜产品价格的普遍上涨,土地的亩均净收入绝对量呈增长态势,使得农牧民不愿意把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出去。农牧民的这些顾虑和担心,制约着土地流转,是一些地方土地流转速度慢、规模小、合同期限短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是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重视不够。县市乡镇基层政府和村级组织对农牧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尚未引起高度重视,没有把这项工作作为“三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存在着越位和缺位现象。在对土地流转管理工作中,有的不顾农牧民意愿,对当地土地流转制定硬性指标,习惯于用行政手段要求农牧民流转土地经营权,有的顺其自然发展,未能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研究制定鼓励、引导土地流转的政策措施,缺乏行之有效的土地流转管理制度,使土地流转尚处于一种自然无序的状态。

三是缺乏健全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县市乡镇村尚未健全农牧村土地流转服务网络,不能及时开展土地流转工作信息发布、项目推介、政策咨询、纠纷调解等经常性事务以及经验总结、推广。在供求主体之间缺乏专门从事农牧村土地流转的中介服务组织,使流入者找不到合适的流出者,而需要土地的人则又找不到有意向的出让者。由于缺乏规范的土地流转市场支撑,农牧民在土地流转中带有很大的盲目性,往往出现利益分配不合理,农牧民拿小头,大户或企业拿大头的现象。

四是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在土地流转活动中,由于一些农牧民法律意识淡薄,往往是口头约定的多,统一、规范地签订具有法律效力书面合同的少,即使有书面合同,其格式、内容也不够规范、完整,流转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表述不清,漏洞百出,特别是对农牧业各种补贴,没有明确谁有土地谁受益、还是谁经营谁受益的问题,容易出现纠纷,并且难以调处。同时,这种土地流转的随意性很强,难以形成规模,使具有规模化经营能力的经营主体无法实现最佳规模经营效益。

五是流转服务机构不健全。各县市及乡镇村尚未健全农牧村土地流转监管机构,目前承担此项工作的农经部门,其地位和监管职能不相匹配,在日常服务和监管方面工作乏力,对违法违规的农牧村土地流转未能发挥真正的监管作用。

六是缺少相应的保障机制。对离土农牧民没有相应的转移就业促进机制,没有比较完善的为其解除后顾之忧的生活保障机制,没有平衡利益关系的流转价格调控机制,农牧民缺少对未来生活保障预期信心,所以不敢流转或不敢长期流转,重新就业也很难安心。

四、推进农牧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几点建议

进一步深化完善农牧村基本经营制度,推进农牧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农牧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农牧业适度规模经营,建设现代农牧业,是党的十八大赋予的新的重要任务。特别是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对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现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加大对农牧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着重解决对土地流转认识不深不透的问题。一要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20中央一号文件和《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文件和法律法规。一号文件连续十年关注“三农”,目的就是从各角度凝聚合力,加强对三农问题的重视。三农问题是重中之重,是安天下、稳民心的工作,对保持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意义非常重大。如何才能在新形势下,加快发展现代农牧业、增强农牧村发展活力。文件有不少新的提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其一是在快速发展工业化、城镇化的背景下,只有进行农牧业经营机制的改革创新,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种植大户、养殖大户、农民合作社、农牧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牧业经营体系,才能满足现实农牧村发展的需要。

其二是工商资本进入农牧业要管制,要探索建立严格的工商企业租赁农牧户承包耕地(林地、草原)准入和监管制度。资本有强烈的下乡冲动,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释放的信号是既有所鼓励又有所限制,引导城市工商资本到农牧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业,探索建立严格的工商企业租赁农牧户承包耕地(林地、草原)准入和监管制度。“资本下乡”目前争议很大。赞成者认为资本下乡于民于企业于当地政府都是有利的,是“三赢选择”,可以盘活原来分散低效率的农牧业,满足工业化、城市化的需求;反对者认为这种做法会出现“政企合谋,农牧民受损”现象,其实这些担忧是完全可以通过规范的政策能够避免的。

其三是补偿金不落实的不得征地。完善征地补偿办法,合理确定补偿标准,严格征地程序,约束征地行为,补偿资金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和实施征地。

其四是用5年完成承包地确权登记。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牧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牧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加快农牧村宅基地在内的农牧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地籍调查。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牧村集体产权制度,是激发农牧业农牧村发展活力的内在要求。以上新的提法,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媒体,面向广大农牧村和社会,广泛深入地大力宣传,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二要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注意抓典型、树榜样,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让更多农牧户认识到土地流转带来的好处,增强土地流转的信心,促进农牧民积极、主动、自觉、自愿地加入到土地流转中来。三要严格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推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必须充分尊重农牧民群众的意愿和农牧民的主体地位,要得到农牧民的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流转,也不能妨碍自主流转,损害农牧民利益。

二是强化农牧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建设。一要建立农牧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机制,鼓励农牧民流转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农牧村劳动力转移和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是制约农牧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两个关键因素。如果没有农牧村劳动力的转移,而片面强调土地的规模经营,就会使农牧村剩余劳动力无事可做,陷入生活困境。只有人“动”了,动地才能顺理成章,水到渠成。因此,探索建立土地流转激励机制,愿意流转土地的农户民,开展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对其再创业、再就业给予优先支持;出台种植养殖大户优惠扶持政策,鼓励规模经营;完善养老统筹、医疗保险等基本生活保障机制,为农牧民流转土地解除后顾之忧。二要建立机构,服务土地流转。要建立土地流转服务和仲裁机构,建立中介组织,培育土地流转市场。建立土地流转价格评估机构,根据不同产业、区域,科学确定各类农地的质量、等级,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估,为土地公平流转提供服务。同时,逐步建立健全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和司法判决的农牧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调处体系,切实维护好农牧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是强化农牧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规范化管理。农牧村土地流转关系农牧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必须坚持农牧民自愿,科学引导,依法有序,规范运作。一要认真地规范整理和永久管理好农牧村土地承包档案资料,力争在全区范围内实施农牧村土地承包微机化管理,逐步建立起农牧村土地承包的信息化管理系统;二要重视做好农牧村土地流转合同签订的指导工作,()引导农牧民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统一规范的书面合同文本,同时建立健全农牧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制度。三要严格规范农牧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程序。农牧村土地流转必须在坚持原则、把握政策的前提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在一年以上的,都应当签订规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四是加大财政和信贷支持力度。一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各级政府要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农牧村土地流转专项经费,支持农牧村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和信息化平台建设,扶持土地流转与规模经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整合各类支农项目,向通过土地流转形成的专业大户、农牧民合作社和农牧业龙头企业基地等规模经营主体倾斜;金融部门要加大对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对实力强、资信好的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简化贷款手续,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加强农牧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支持担保公司开展为农牧业适度规模经营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五是处理好在“工业化、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三化同步及新农牧村建设中的关系。一要处理好政府推动与群众自愿的关系,积极稳妥健康进行土地经营权流转;二要抓好城与乡的关系,在山区、郊区等不同的地点进行探索;三要农牧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在乡镇要大力推广,在城镇规划范围内审慎进行。

篇2: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以出租形式将 村 户村民组计 亩的承包地流转给乙方从事 等项目,期限暂订 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流转费用 年每年每亩 元整,付款时间为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条:流转期内,乙方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收益权等权利。

第三条:流转期内,乙方根据国家法律,自行使用土地使用权,所发生各项经营生产收益、损失与甲方无关。

第四条:流转期满后,土地上的各种附属设施乙方必须及时清除完毕,必须在一个月内使土地恢复原貌,且不能影响原承包产下季耕种。

第五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乡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协调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调解,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双方约定条款:

1、流转期内,凡涉及到国家政策补贴归原承包产所得,(注:包 括秸秆焚烧、粮补、种补等)。承包大户奖励补贴归乙方所有。

2、租期结束后,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乙方有优先续租的权利,租金不得低于周边同类地块的`租赁费用。

3、如遇征收。或征用,乙方应主动让地,土地补偿等款由原承包产所有,合法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和蔬菜补偿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应在政策内进行生产、经营,因经营需要,须在租赁的范围内建生产性用房或附属设施,必须先报批,否则所产生的损失,与村委会无关。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四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承包方(甲方):

住址:

受让方(乙方):

住址: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凭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以租赁(转包、转让,互换、入股)形式将座落大杨镇十张村黄岗、侯郢村民组,面积250.17亩的承包地流转给乙方从事农业生产,流转期限:20______年5月26日至20______年5月21日止。流转费用第一年:500元/亩;第二年:550元/亩;第三年:600元/亩;第四年以后:每年650元/亩。

第二条:流转期内,乙方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收益权和场地平整的权利。并接受发包方依法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流转期内,乙方承担维持土地的农用用途,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第四条:流转期满,乙方应保证流转的土地达到流转时的等级和质量。

第五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土地承包流转服务中心调解解决。如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无效的可以向当地承保机构申请仲裁或直接向本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双方约定条款:

1、乙方有权在其租赁的土地上按政策规定建筑固定设施,合理利用土壤资源、植树造林。甲方无偿将现有的水面塘口提供给乙方使用,并由乙方做统一管理。甲方无权干涉;门口南大塘由村民组管理,乙方无偿使用。

2、租赁地界范围内的树木归乙方所有,其林权归乙方,甲方应配合乙方输林权变更事宜。甲方不再享受政策补贴,如有补贴由乙享受。地界范围内的林木乙方一次性可以现金的方式支付给甲方。估算20公分以上每棵55元,10公分以上每棵30元,10公分以下每棵0.8元,今年如有退耕还林补助双方平均享受,以后由乙方享受。乙方所租林地进行生产经营,应符合政策,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承担任何责任。

3、若遇国家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属于甲方,地面附属物乙方所有。青苗费按国家政策规定,按农田青苗费由乙方支付甲方。

第八条: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4: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甲方:____

乙方: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及有尝土地转让条款,经丙方协商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带动农民增收,甲方将闲置承包地转让乙方使用为了保护双方利益,经丙方出面协商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转让位于

______的承包土地给乙方从事 使用。

二、转让地界

______。

三、转让期限、金额及支付办法。

1、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乙方永久性拥有本土地的使用权及所有权。

2、转让该地的金额:____水泥路南侧 亩价格 亩,后面 亩 /亩,合计人民币:____ 元,大写:____ 元整

3、付款办法:____乙方签合同时一次付清给甲方。

四、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____

1、乙方获得土地经营权后,承包期内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经营决策、产品处置和收益等权利。乙方生产所需要的人员必须从四店村聘用60%。

2、合同签订后,五天内要将乙方租用地的界址范围处理清楚,以利于乙方使用。

3、若国家及其他单位将该地开发占用,土地的一切赔偿属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

4、若国家及其他单位将该地开发占用,乙方所建设的厂房及附属建筑物等设施设备的赔偿属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

5、乙方获得土地经营权后,如国家对该租用土地以及厂房出售的货物、产品收取各种税款,一切由乙方负担。

五、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定生效后双方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义务。如有一方当事人违约,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赔偿。

六、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积极,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____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鉴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5: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甲方(出租方): 住所:

乙方(承租方): 住所:

为保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民法典》等有关规定,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土地的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 的土地,出租给乙方 从事 使用。该土地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经实际丈量总面积 亩,经实际丈量东西宽度约 米。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为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将土地按土地现状(土地平整,适宜种植小麦、玉米、花生、大豆、谷子等农作物)交付乙方,且乙方同意按土地的现状承租。

三、租金的支付时间与支付方式

每亩每年由乙方支付甲方租金人民币 元( 元),每年租金总额共计人民币 元,以现金方式支付。乙方于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年度的租金,以后乙方应在每年的 月 日前向甲方足额支付本年度的租金。收取租金后,甲方开具普通收款收据(或者收条)给乙方作为收款凭证。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时交付约定出租的土地。

2、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出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土地,有权制止乙方损害承租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不干预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出租期内,如果政府需要征收或者征用、占用该土地,不属甲方违约,土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

6、甲方有权在出租期限届满时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按时向甲方足额支付租金。

2、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乙方在承租的土地上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所发生各项生产经营收益、损失由乙方独自承担,与甲方无关。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土地出卖、抵押给第三方,不得用承租的土地抵偿债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流转给第三人,否则,即属乙方违约。

5、在租赁期内,如果政府需要征收或者征用、占用该土地,乙方应该积极配合,地上附着物补偿归乙方。

6、租赁期满,乙方及时向甲方交还租赁的土地;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如甲方继续出租, 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原租赁的土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签订未来承租合同。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合同期满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合同期满,如果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合同,乙方应自行处理租地范围内的一切地上附着物,处理好后把土地交给甲方,乙方应保证土地恢复原状,达到承租时的等级和质量。

2、如果乙方逾期 30 天未交付土地,乙方在该土地上投入的所有地上附着物均无偿归甲方所有,并且恢复原状所需要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即视为违约。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违约方应按照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赔偿对方。

2、如乙方逾期未足额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按所欠租金的 1%计罚。超过一个月乙方仍未足额交清租金,则视乙方单方违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有权收回出租给乙方的土地,地上附着物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自行处置地上附着物,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3、租赁期内,因政府征收、征用土地等原因造成部分或者全部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1、不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芜、损害土地的;

2、不按时限交纳租金的。九、其他事项

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6: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甲方(转出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微信号:

乙方(转入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微信号:

为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合理流转,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本着优势互补、共谋发展、互惠互利、实现双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自愿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流转的土地情况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xx乡(镇)xx村xx组共计xx亩土地,流转给乙方从事xx(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二、流转形式

采取下列第xx种流转形式,甲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乙方,双方应共同承担下列相应的义务,享有下列权利。

1.甲方将土地流转给乙方(除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第三方),有下列五种流转形式:

(1)转包:甲方将土地经营权转包给乙方,双方签订此流转合同。甲方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原承包合同仍然有效,乙方对接转的土地在一年内不得再行转包。

(2)转让:甲方将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乙方,双方签订此流转合同。甲方经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乙方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由乙方履行相应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甲方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灭失。

(3)互换:甲方和乙方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互相交换土地承包权,并签订此流转合同。双方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原承包合同由对方履行。

甲方调换给乙方的地块见表1;

乙方调换给甲方的地块见表2;

(4)入股:甲方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将土地经营权作为股份流转给乙方,双方签订此流转合同。甲方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原承包合同仍然有效。

(5)出租:甲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乙方经营。甲方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继续履行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甲方将土地经营权流转给乙方(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中介组织),有下列两种流转形式:

(1)无偿转让(自愿交回土地经营权):甲方将土地经营权无偿转让给发包方,双方签订此流转合同。甲方在规定的一个调整周期内不得向发包方重新要地。

(2)委托经营:甲方将土地经营权有偿委托给发包方或中介组织,双方签订此流转合同。受委托方既可直接对委托的土地进行经营,也可再将其流转给其他经营者。

无论采取上述哪种流转形式,甲乙双方都应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不得荒芜土地,不得从事破坏性、掠夺性经营,不得违反有关土地管理的其他规定,按时交付流转费和各种税款。在土地流转期间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

三、流转费金额及交付办法

1.流转费金额及交付办法采用以下第xx种方式:

(1)流转价格为xx元/年亩,年流转费金额为人民币(大写)xx(¥xx元)。每xx年递增xx%。在当年的xx月xx日前由乙方向甲方交纳。

(2)流转价格为xx元/年亩,流转期内总计人民币(大写)xx(¥xx元),由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向甲方交纳。

2.在流转期内,如遇流转土地被征用,按实际流转时间计算流转费金额,其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第xx种方式处置。

(1)归投资者所有;

(2)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3.流转合同到期后,若继续流转,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四、保密义务

1.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2.未经上述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根据相关规定向相关监管机构依法履行披露义务以及根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披露的除外。

五、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赔偿金。

2.乙方不按期交纳流转费,每天按所欠承包费(租金)的1‰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3.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即构成违约,守约方有权停止与违约方的所有合作,并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且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含直接损失

和间接损失)。

4.一方接受对方的逾期和/或不完全履行的义务的,不等于对对方违约行为的认可,接收方仍然有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直至解除合同。

5.在对方未履行义务前,一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的,不等于认可对方已经履行了先前的义务或同意对方可以不再履行其义务。

6.因出现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有效及时履行的,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遭遇不可抗力方应当立即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对方,并在通知后的三日内将不可抗力的书面有效证明及本合同无法有效及时履行的书面理由提交给对方确认。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和争议解决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合同。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约定的,在对方催告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没有改正为全面履行的,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且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当于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及所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可得利益、律师费用等全部损失)。

3.一方只主张违约责任,没有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应当继续履行。一方收到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对解除有异议的,应当在15日内向法定机关提出,否则,视为对解除无异议。

4.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或请求有关部门进行调解。经协商、调解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向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附则

1.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提供经核实的身份证明和相应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

2.变更住所地(居住地)、代表人(联系人)、电话等的联络方式的,变更方在变更后24小时内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本合同载明的联络方式继续有效,微信和短信内容也作为双方来往文件。通知、诉讼文书等文件以邮寄方式发送的,将文件按有效联络方式交给经营特快专递的单位邮寄后,邮件被签收或拒收均视为已经送达。

3.双方在本合同签订前的其他所有文件内容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执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合同约定。

4.本合同的标题仅为便于阅读和对合同内容的理解,不作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条款。

5.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地点:xx省xx市xx区

签署时间:xx年xx月xx日

甲方(签名捺印):

乙方(签名捺印):

篇7: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甲方:

乙方:

因为甲方无力经营土地,种植业结构调整的需要,经双方协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节中第三十二条、三十三条、三十六条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并根据三十七条的规定,经村委会同意备案,达成土地经营权流转协议:

一、转包土地面积亩,座落位置

东邻________________西邻_____________南邻_______________北邻

二、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期限为永久、终生。

三、甲方将土地流转给乙方后,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应从事农业生产,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四、甲方经营权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将享有国家现行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法规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各种农业补贴等。

五、甲方转让的承包地,如果拖欠国家和集体的陈欠款等,导致发包方解除承包合同,因此造成的乙方各种损失均由甲方负责赔偿。

六、此地转让给乙方经营期间,如遇到国家征用或开发用地,个人所得土地补偿费和附着物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干预。

七、乙方有权将本合同同项上的全部和部分地块的余期使用权转让、出租。

八、转让金额:流转价款,每平方米按________元付给甲方,即亩,合计人民币拾万仟佰拾________元整,付款方式现金,签字之日起一次性付清。

九、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此协议,违约方按条款五倍金额赔偿另一方。

十、甲方保证:在自愿转包土地后,土地上任何事宜均不找村委会,一切自行负责。

十一、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村委会各持一份,经核实内容相同,文字无异,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中间人: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篇8: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方式:

乙方(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甲方自愿将以下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乙方进行流转,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一、委托事项

1.委托流转土地基本情况:

甲方自愿将位于 乡(镇)或街道 村或社区 村民小组或居民小组的 亩承包地(详见附件2)的承包经营权委托流转。

2.委托流转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将以上土地共计 亩的承包经营权以 (转包、出租、股份合作)方式流转他人。

3.委托流转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流转期限不得超过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委托流转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委托流转价款与支付方式:

(1)甲方委托乙方按每亩每年 (现金、实物或实物折价)进行流转,全年合计 。

(2)考虑物价等因素的约定: 。

(3)支付结算方式: 。

5.其他委托事项

甲方对委托流转土地上的树木、竹林、地上附着物等的处理约定: ;协议到期后,土地受让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土地复耕等事项的处理约定: 。

二、委托权限

甲方授权乙方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行使相关权利:

1.授权乙方与土地受让方协商流转事宜并代为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监督土地受让方履行流转合同约定。

2.授权乙方与土地受让方协商流转事宜,由甲方直接与土地受让方签订转包、出租、股份合作合同。

三、违约责任

1.因变更或解除本协议而使相关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如一方当事人违反本协议约定,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赔偿金。

3.乙方逾期支付代收流转收益,每日按当年应支付金额的 ‰承担违约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日按当年流转收益的 ‰承担违约金。

四、其他

1.乙方按本协议授权范围行使相关权利。

2.乙方超越权限流转土地对甲方或土地受让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并支付赔偿金。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经协商,决定申请 (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5.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协商后又反悔的,可以请求 村民(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以及达成调解协议后又反悔的,可以向 县(市、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 县(市、区)人民法院起诉。

6.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或鉴证机构各执一份,发包方、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各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土地承包经营权申请书

承包土地经营权转让合同

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协议

简易版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

土地流转合同

土地流转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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