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小编给大家整理了竣工日期的争议,本文共3篇,供大家阅读参考。

篇1:竣工日期的争议
竣工日期的确定:
(1)合同约定竣工日期,
(2)实际竣工日期。
如实际竣工日期超过约定竣工日期,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如实际竣工日期先于约定竣工日期,承包商可以根据约定获得奖励。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
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
1.由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产生争议而导致对竣工日期的争议
质量有争议的需权威部门来鉴定,
鉴定结果是合格的,应以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2.由于发包人拖延验收而产生的对实际竣工日期的争议
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
承包人已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3.由于发包人擅自使用工程而产生的对实际竣工验收日期的争议
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篇2:对竣工日期争议如何处理?
对竣工日期争议的处理方式
竣工日期在建设工程合同中是一个十分重要的信息,依据它能够确定很多其他的内容,如付款日期等,间接的也就能够确认付款方是否已经逾期付款。从何时开始计算欠款利息等。所以如果能够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竣工日期还是对双方都有好处的。如果确实对竣工日期没有明确的约定。那下述法条能够明确竣工日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篇3:未竣工工程质量争议导致工期延误如何处理?
未竣工工程质量争议导致工期延误的处理
在实践中,工程在未竣工之前可能会出现当事人对工程质量产生争议,这种争议的发生原因各种各样,有时确实是因为质量问题,可有时有很多人为因素干扰,比如某些职权人物为了索要好处而从工程质量上挑毛病等等,
基于上述原因相关的司法解释做出了如下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施工方的利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竣工前,当事人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工程质量经鉴定合格的,鉴定期间为顺延工期期间。
★合同日期
★竣工总结
★竣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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