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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场所无偿使用证明

时间:2022-07-29 08:01:40 证明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经营场所无偿使用证明,本文共12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经营场所无偿使用证明

篇1: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企业办公场所证明

房屋所有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基本情况:房屋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面积 _____经营范围________

以上栏目由申办人如实填写

小区物业管理

部门审查意见:

兹证明上述房屋已取得合法使用权,该房屋所在小区暂未成立业主委员会,鉴于该房屋作为企业办公场所不影响小区环境和居民生活,同意该房屋作为 **公司 办公场所使用,期限至 年 月 日

小区物业管理部门(盖章)

说明:此证明仅限于已取得合法使用权的住宅在不影响环境和居民生活的条件下作为企业办公场所的证明文件

各街道办事处、区府属有关单位、驻龙岗处以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清理整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的疏导发照工作,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的决定》(深府〔〕121号,以下简称《决定》,附件1)和《关于进一步明确清无疏导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深府办〔〕235号,以下简称《通知》,附件2)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清无”疏导事项通知如下:

一、临时场所证明文件按下列规定办理

临时场所证明文件是指:申请人开办个体工商户或企业,凡是未能提交房产证或《决定》第二条第(四)款第1、2、3、6、7项场地证明文件,属于《决定》第二条第(四)款第4、5、8项情形的,应出具加盖街道办事处建设办公章,能够证明申请人拥有该房屋使用权的临时使用证明文件(附件3)。

(一)街道办事处建设办出具的临时场所证明文件应当内容规范,格式统一,明确记载下列内容:

1、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房屋名称、房屋位置、房屋用途和临时场所证明使用期限等;

2、临时场所证明仅作为办理审批登记的场所证明文件,不代表对建筑物合法性的确认;

3、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拆除经营场所所在建筑物的,该临时场所证明自动失效,不得作为补偿依据;

4、告知当事人开业前须依法经过消防部门消防安全检查。

(二)场所所有人自行使用作经营场所的,凭有关临时场所证明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出租给他人使用作经营场所的',租赁双方凭临时场所证明文件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持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三)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对有关租赁合同的备案按《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管理条例》和《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的规定办理。

二、关于取得合法使用权的居民住宅作为企业办公住所问题

(一)申请者已取得合法使用权的居民住宅(不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社会微利房、经济适用房等政府政策性住房),经房屋所有权人和小区业主委员会同意(同时提交建设局关于同意设立业主委员会的批文复印件,并由业主委员会加盖公章),可作为企业住所(限办公场所)予以登记(附件4)。

(二)申请者已取得合法使用权的住宅(不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社会微利房、经济适用房等政府政策性住房),如属于花园式住宅小区暂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经房屋所有权人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同意,可作为企业住所(限办公场所)予以登记(附件5)。

(三)申请者已取得合法使用权的住宅(不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社会微利房、经济适用房等政府政策性住房),如属于村民自建房无业主委员会的,经房屋所有权人和住宅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同意,可作为企业住所(限办公场所)予以登记(附件6)。

(四)以龙岗中心城范围内的居民住宅申办从事软件开发、设计的企业,在不影响环境和居民生活的情况下,符合上述(一)、(二)项条件的,可作为企业住所(限办公场所)予以登记。

三、关于消防前置许可问题

(一)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申办营业执照需要消防前置许可的,如经营歌舞、游艺类娱乐场所,开办网吧,生产、贮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等,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在“清无”期间,根据“清无”有关政策(指下列情况中的任何一种或几种:①临时场所证明文件②备案租赁合同③相关部门按“清无”政策出具的前置许可证件等)申办营业执。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那么,公司应当如何设立分公司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了分公司设立的程序: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公司应当自分公司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篇2: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房屋所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基本情况:房屋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面积______________经营范围________

以上栏目由申办人如实填写

小区物业管理

部门审查意见:

兹证明上述房屋已取得合法使用权,该房屋所在小区暂未成立业主委员会,鉴于该房屋作为企业办公场所不影响小区环境和居民生活,同意该房屋作为____________公司办公场所使用,期限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小区物业管理部门(盖章)

说明:此证明仅限于已取得合法使用权的住宅在不影响环境和居民生活的条件下作为企业办公场所的证明。

篇3:无偿使用证明

兹有 位于 的所属房屋 间平方米,自 年 月 日提供给 有限公司无偿使用,使用期限 年。

特此证明。

房屋所有人签字:

年 月 日

你要搞清楚,个人和公司是不同的,那房子是你的但不是公司的,所以要写。

追问

那房屋也不是我的 是公司租赁的'

回答

那可能是银行在办贷款卡的时候这样好操作或操作的需要

追问

请问我该如何写呢

回答

应该就写该房屋是无偿使用的就可以了吧,不用多少字的,你先简单点写不要让法人签字,先去给银行看看行不行,如果行再让法人签字,如果不行就问他们该怎么改,一般银行如果要求写的他们多知道怎么写的,他们怎么不告诉你?你们和银行关系不好?我如果银行要写什么就问他们一般全会告诉我的

追问

比如我们的法人是张三,我就写张三无偿将多少面积的房屋提供给***单位使用就可以了吧

回答

就是这样。然后看银行怎么说。如果确定行了就找法人签字,当然你给银行之前先给法人看看。

篇4:场地无偿使用证明

场地无偿使用证明

场地无偿使用证明

场地无偿使用证明 还需要到土地局盖章吗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税收法规查询

当前位置:税收法规查询

查询结果显示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具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地税地[号&

被转发文件标题:

被转发文件文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法律级次:

税收规范性文件&

土地增值税&

有关规费:

税收优惠

征收管理

法律救济

公布日期:

实施日期:

时效性:

主题词: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具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地税地[号&&&&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89号)及《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号 )文件中关于房地产管理部门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时应查验土地增值税完税(或减免)凭证的要求,规范税务机关出具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的工作,加强和完善对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的适用范围&&&&

对在北京市范围内需办理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名称变更手续的纳税人,除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新建商品房项目和个人转让房地产两种情况外,均属于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确认的范围。&&&&

二、开具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的具体项目及审核资料&&&&

(一)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取得收入,并按政策规定确认已缴纳税款的项目;&&&&

(二)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确认没有应纳税款(零税款)的项目; &&&&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并按土地增值税减免税审批程序或审核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的项目:&&&&

1.因国家建设需要被政府批准依法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

2.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拆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规定,对于一方出地,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纳税人,持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双方合作建房合同、公*等有关资料,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审核手续。&&&&

4.根据财税字[1995]48号文件规定,在企业兼并中,对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纳税人,持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政府有关部门批件或公*等有关资料,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审核手续。&&&&

5.根据财税字[1995]48号文件规定,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企业的纳税人,持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投资联营有关合同书、政府有关部门批件或公*等有关资料,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审核手续。&&&&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需要税务机关出具《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不属于土地增值税征收范围的项目。&&&&

1.以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纳税人,持土地使用权证明和房屋产权证明、房地产赠与协议书和公*等有关资料,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界定审核手续。&&&&

2.因单位名称变更需要办理房地产权属名称变更手续的纳税人,持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上级部门和工商管理部门批复文件等有关资料,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界定审核手续。&&&&

(五)其他有关需要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等有关手续的纳税人,持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相关资料,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界定审核手续。&&&&

三、启用《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专用章》&&&&

按照《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印发的通知》(京地税法[1994]36号)文件规定,各局可以制发专门用于开具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的印章,用于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开具工作。&&&&

印章应使用“北京市xx区、县地方税务局xx税务所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专用章”(简称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专用章)字迹。印章刻制的规格、形状、数量、编号按照《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税务行政执法文书使用印章和印章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第2项规定执行。&&&&

四、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的办理&&&&

纳税人在办理房屋、土地权属过户手续前,应携带有关资料,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出开具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申请,并填写《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申请表》。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审核无误后,向纳税人出具加盖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专用章的《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

纳税人需持《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名称变更手续。&&&&

五、各局应依照本通知结合本局的实际情况,制定开具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和办理程序,落实岗位责任,严格按照土地增值税的政策规定,征管程序进行办理,认真审核纳税人报送的有关资料,做好土地增值税征免等界定工作,确保配合把关工作的`顺利实施。&&&&&&&&

附件:1.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申请表&&&&

2.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二ОО五年十二月八日&&&&&&&&附件:&&&&附件:1

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申请表&&&&

单位负责人

转让或变更房地产详细座落地址

申请开具涉税证明的事由(在选项前划“√”)

□已缴纳土地增值税的范围

□土地增值税零税款范围

□土地增值税免税范围

□因国家建设需要被政府批准依法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

□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拆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

□对于一方出地,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

□在企业兼并中,对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

□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企业中的。

□ 不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

□其他房地产权属转移的范围:

附送资料(在选项前划“√”)

□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

□政府有关部门批件□有关合同书和公*

□上级部门和工商管理部门批复文件□其他有关房地产权属转移相关资料

以上提供的基本情况及附送的资料,均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公章:

申请日期:年月日

税务机关审核意见:

&&&&附件:2&&&&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

号 &&&&&&&&

:&&&&&&&&你单位与

日签订将位于 -------------地区的房屋、土地使用权权属出让、转让、房地产权属名称变更合同(协议),经税务机关审查,按照土地增值税政策规定,属于:&&&&□ 已缴纳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零税款&&&&□ 土地增值税免税&&&&□ 不征收土地增值税&&&&特此证明。&&&&&&&&

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专用章&&&&

日&&&&注:此证明一式两份,交纳税人一份,税务机关留存一份、复印件无效。&&&&注释:此文废止,详见

|||||||||

主办单位: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技术支持:北京博士山科技有限公司

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或变相复制本网站全部或部分信息当前位置: & 新闻中心

国土局频发“问题证” 宅基地陷入“官司圈”

两个《非农业建设用地准许证》先后被裁定撤销

没完没了的官司,让李新荣很烦恼

孙新罗家的住房状况令人堪忧

核心提示

8年来,陕西省三原县安乐镇赵家村村民孙新罗、李新荣两家,为了宅基地,纠纷不断。在此期间,三原县国土资源局发出了一个又一个&问题证&。而由此频繁引发的民事与行政官司,不仅没有解决纠纷,反而加剧了多方矛盾。

那么,一桩普普通通的农村宅基地纠纷,究竟是怎么演化成一场令人瞠目的闹剧?作为土地的管理部门,三原县国土局又做了什么?

&你说我怎么办?这不??辆衷诒谱盼掖蛘獬」偎韭穑?amp;拿着厚厚的一摞材料,李新荣眉头紧皱。

同样发愁的还有李新荣的邻居孙新罗。李新荣与孙新罗各住了以前生产队的一间半库房。多年来,两家为了宅基地,在三原县国土局、法院之间转着&圈圈&,&官司&没个头儿。

孙家经济条件不好,为了打官司,七

篇5:土地无偿使用证明

土地无偿使用证明

土地无偿使用证明

无偿使用证明是公司自行出具的证明。但是无偿使用房产,承租方是要按房产原值交房产税的,原值*70%*1.2%,远远大于有偿使用公司代个人缴纳的房产税,所以还是选择签一个租赁合同,可以把租金写低一些,去地税代-开-房-租-发-票,交一些房产税。

房屋无偿使用证明只要你与房东签订即可,但税务人员不是蠢人,签订时要合符常理。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128号 文件规定:

一、关于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房产税问题

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因此,即使签订了房屋无偿使用证明合同,其房产税应当由实际使用人按照房屋原值减除10%-30%后余值依照1.2%计算缴纳房产税。

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因此,贵公司作为应税土地实际使用人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

值得说明的是,按照房屋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大大小于按照租金缴纳的房产税。

1、没听说过什么办理土地使用证明。目前农村建房,先是办建房手续(有的地方叫“建房许可证”),房子建好以后办《土地使用证》。

2、不知道你说的“购置宅地”是何种意思?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禁止买卖。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可以申请宅基地,无偿使用集体土地建房。如果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给予对方适当补偿而获得土地使用权,也只是以自己的名义申请建房,办理办建房手续,最后办理自己名下的土地使用证。所以不存在要转让方办手续的问题。

出让须知提到“期满收回”

本市近期预申请出让的地块,无论是商用、住宅、商办用地,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须知》都提到“土地期满后处理方法”。比如,居住用地DDD奉贤区庄行镇南亭公路南侧、冷泾港东侧区域地块,其土地期满后的处理方法是“出让人无偿收回”;商办用地DDD漕浦4号地块,其土地期满后的处理方法是“出让人收回并补偿相应残余价值”;商业用地DDD唐镇新市镇A-1-7地块,其土地期满后的处理方法是“出让人收回并补偿相应残余价值”。

有关“土地使用期满无偿收回”的消息,昨天在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现场,包括大华集团董事长金惠明、新长宁集团董事长冯在内的市人大代表都表示“不知情”。

而余亮表示,近期没有新的重大土地政策出台。“预申请须知”中提到的“土地期满后处理方法”,只不过是把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前移”到了预申请阶段,等于“事先告知”。

期满延期未准才收回

按照余亮的说法,现行的土地出让合同有“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相关内容。随后找到一份《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范本。

其中,第27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土地使用者应当依法办理出让、租赁等有偿用地手续,重新签订出让、租赁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租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28条规定:“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者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出让人无偿收回。”

市规土局在网站上说明:预申请须知中的“土地期满后的处理方法”,是针对《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第28条的内容,明确该宗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该宗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处理方式。

也就是说,预申请出让须知提到的“土地期满后的处理方法”,其实是摘选了土地出让合同的部分语句。由于除了开发商外,外界普遍没机会看土地出让合同书,此次公布出来后,便形成了对“使用期满土地要回收”的误解。

篇6:房屋无偿使用证明

张家界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_____(举办单位名称)所属的______(事业单位名称)的办公住所在___省(区、市)___(市)___(区)____街____号_____室,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为:

□我单位自有房屋(出示房屋产权证明、提交其复印件)

□我单位租赁房屋(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出示有效期内租期一年以上的租赁合同并提交其复印件)

□国家划拨房屋(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其它情况

现无偿提供给_____(事业单位名称)使用,使用期限为____。

房屋合法授权人(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无偿提供房屋使用证明

本人(或公司)在 有一套房屋,面积平方米,系私有(或公司)房产。经本人(公司)决定,将此房屋无偿提供给 (公司名称)使用,使用期限为 年。

特此证明。

房屋所有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温謦提示:此证明与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或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证明一起作为场所证明。

篇7:房屋无偿使用证明

XX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_____(举办单位名称)所属的______(事业单位名称)的办公住所在___省(区、市)___(市)___(区)____街____号_____室,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为:

□我单位自有房屋(出示房屋产权证明、提交其复印件)

□我单位租赁房屋(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出示有效期内租期一年以上的租赁合同并提交其复印件)

□国家划拨房屋(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其它情况

现无偿提供给_____(事业单位名称)使用,使用期限为____。

房屋合法授权人(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篇8:房屋无偿使用证明

本人(或公司)在 有一套房屋,面积平方米,系私有(或公司)房产。经本人(公司)决定,将此房屋无偿提供给 (公司名称)使用,使用期限为 年。

特此证明。

房屋所有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温謦提示:此证明与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或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证明一起作为场所证明。

篇9:房屋无偿使用证明

本人在XX县菜园镇东海路**号有 100平方米房屋供 XX县东升水产食品厂无偿使用 ; 使用期限长期。

房主:陈民(签名或盖章)

无偿使用证明是公司自行出具的证明。但是无偿使用房产,承租方是要按房产原值交房产税的,原值*70%*1.2%,远远大于有偿使用公司代个人缴纳的'房产税,所以还是选择签一个租赁合同,可以把租金写低一些,去地税代-开-房-租-发-票,交一些房产税。

房屋无偿使用证明只要你与房东签订即可,但税务人员不是蠢人,签订时要合符常理。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xx〕128号 文件规定:

一、关于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房产税问题

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因此,即使签订了房屋无偿使用证明合同,其房产税应当由实际使用人按照房屋原值减除10%-30%后余值依照1.2%计算缴纳房产税。

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因此,贵公司作为应税土地实际使用人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

值得说明的是,按照房屋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大大小于按照租金缴纳的房产税。

篇10:房屋无偿使用证明

兹有 位于 的所属房屋 间平方米,自 年 月 日提供给 有限公司无偿使用,使用期限 年。

特此证明。

房屋所有人签字:

年 月 日

你要搞清楚,个人和公司是不同的,那房子是你的但不是公司的,所以要写。

篇11:经营场所证明

经营场所证明

经营场所证明

工商局有一份“公司(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证明”的空白文件的。上面就有一栏是这个。

第一栏是

公司(企业)名称

第二栏是

住所(经营场所详细地址)

第三栏是

住所(经营场所)产权单位证明:

第三栏具体内容如下:

本房产产权归 所有,同意将 O以 (无偿、租赁)方式提供给 企业使用,期限至 年 月 日。

法人产权单位负责人签字: 法人产权单位(公章)

自然人产权人签字: 自然人产权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备注:在最下面的那一栏“出具证明须知”里的规定:

1、当事人在签署此证明前应阅读过国家有关房地产的法律法规,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及承担的义务。并无需保证即应对其提交住所使用证明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产权提供方式指无偿、租赁等,并在表格上注明清楚;

3、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期限应不得少于一年;

4、住所(经营场所)产权单位证明是法人单位的,由法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产权属自然人的,则由自然产权人签字并填写身份证号码。

5、本证明所需提交附件:

(1)产权单位的产权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如房产证),并由产权人在复印件上注明内容与实际相一致并盖章或签字。

(2)产权人与公司(企业)关于住所(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如是复印件则由产权人在复印件上注明内容与实际相一致并盖章或签字。(无偿租赁提供场地证明不用提供此文件)

(3)房产如果是军队产业的,应提交军队师以上单位的军产租赁批准文件。

6、法人产权单位无法提供产权证明文件的,应由上级主管部门在“有关部门证明”栏作出证明并签字盖章。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

2、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

3、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4、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使用自有房屋作为经营场地开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但因历史原因无法提供合法房地产证明的,提交村(居)民委员会等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申请人拥有该房屋使用权的证明文件。

篇12:经营场所证明格式

产 权

单 位

证 明

本房产产权归 所有,同意将 O以 (无偿、租赁)方式提供给 企业使用,期限为 年。

法人产权单位负责人签字: 法人产权单位(公章)

自然人产权人签字: 自然人产权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有关部门

证 明

证明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出具证明须知

1、当事人在签署此证明前应阅读过国家有关房地产方面的法律法规,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及承担的义务。并无需保证即应对其提交住所使用证明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产权提供方式指无偿、租赁等,并在表格注明清楚;

3、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期限应不得少于一年;

4、住所(经营场所)产权单位证明是法人单位的,由法人产权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产权属自然人的,则由自然人产权人签字并填写身份证号码。

5、本证明所需提交的附件:

⑴产权单位的产权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如房产证),并由产权人在复印件上注明内容与实际相一致并盖章或签字。

⑵产权人与公司(企业)关于住所(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如是复印件则由产权人在复印件上注明内容与实际相一致并盖章或签字。(无偿提供场地证明不用提供此文件)

⑶房产如果是军队产业的,应提交军队师以上单位的军产租赁批准文件。

6、法人产权单位无法提供产权证明文件的.,应由上级主管部门在“有关部门证明”栏做出证明并签字盖章。

2

本人×××现有位于×××市×××路×××号的房屋一间,本人愿意将该房屋无偿提供给××××××××有限公司使用作为该公司的企业住所,无偿使用期限至××年××月××日。

签名

日期

3

1、《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申请

生产经营场所的使用人是〈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的申请人。生产经营场所使用人与该场所有关证明文件上注明的所有权人不一致的,应提交所有权人同意将该场所用于生产经营场所的书面证明。

除规范区内的生产经营场所外,凡是已经在区(县级市)人民政府登记备案并办理《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的生产经营场所,因该场地转营、转租,符合本《意见》规定的,新使用人可以继续办理《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和相关经营证照。

2、《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发放程序

(1)《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由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并加盖全市统一规格和样式的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业务专用公章(见附件2),有效期不超过1年。《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应在受理申请人申请资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出;

(2)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3、《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的发放管理

(1)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每月将出具或续期的《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副本送区(县级市)整规办备案;各区(县级市)整规办定期对辖区内的《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的,应立即纠正;

(2)各区(县级市)整规办每月对辖区内的《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发放情况进行统计,并报市整规办备案。

4、《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的续期

商业网点布局(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前,如生产经营场所《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有效期届满,需继续作为生产(经营)性场所使用的,原申请人应在有效期届满20日前,按本《意见》规定办理《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和有关经营证照续期手续。续期后的经营证照有效期与《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有效期相同。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无偿使用房屋证明

经营场所证明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书

经营场所承诺书

场所使用证明

场所使用证明

场地使用证明

场地使用证明

场地使用证明申请书

《经营场所无偿使用证明(共12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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