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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管理自查报告

时间:2022-05-24 00:24:49 自查报告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导语】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三资管理自查报告(共1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三资管理自查报告

篇1:街道“三资管理”自查报告

街道“三资管理”自查报告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是农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也是诱发农村干部腐的一个重要因素。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历来是党中央、国务院重视“三农”工作的政策措施之一,也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制度之一。根据县农业局《关于认真开展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规范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城阳街道全面开展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的检查调研,自查工作进展顺利,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城阳街道针对村级财务管理混乱、村干部违法违纪现象时有发生的现象,建立了农村财务监管中心,全面推行“村财街道管村用”制度,制定出台了《城阳镇政府关于“村财镇管村用”改革的实施方案》,到7月已将全街道所有行政村的财务全部纳入了街道农村财务监管中心集中管理,设立财务公开栏,及时公开财务收支状况,增加财务透明度,加大群众监督力度。明确了公开招投标的程序、范围,对农村集体资产转让、资源开发和工程建设招投标方面进行有效管理。制定出台了相关制度,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进行了清产核资,建立村级台帐。通过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建设,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农村“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混乱的局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村集体“三资”登记台账不完整、不全面。农村集体“三资”在登记管理上,资金、资产相对好一些,而土地尤其是“四荒”地的登记就不全、不细或没有台账登记,造成“三资”底子不清、管理混乱。

2、财务管理不规范。不规范的表现主要体现在财务制度执行不力,少数干部不廉洁。有的村开支不经集体研究,大额支出不讨论;有的村干部自用自批,村民主理财公章在村干部手中,民主理财小组形同虚设;有的村假公济私,挥霍浪费,乱发福利等;有的村干部自己开票收款、长期不报账,导致无法正常结账;有的村收款开具非统一收款收据,白条入账;有的村报销凭证不规范,支出凭证手续不完整。

3少数村财会人员素质低,责任心差。有的村财会人员故意拖延报账时间,无法正常结账;有的`村财务人员调整以后,移交档案不全,甚至拒不移交账册凭证,其他村干部还束手无策。

三、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1、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监督渠道不畅。一是司法机关监督乏力。由于职能限制、违规金额小等种种因素,司法机关不能、不愿介入村组干部的经济问题;二是纪检机关监督乏力。村干部是党员的,纪检部门还可以查处,对不是党员的,纪检部门不便查处;三是群众监督乏力。分散的家庭经营,使村民集体观念、民主管理意识淡薄。此外,现在农村大部分有知识有能力的人都外出打工了,留在家的村民基本上是老少病残,他们对集体的事不关心、不过问、不了解,民主管理和监督流于形式,给了某些不廉洁的干部可乘之机;四是村班子内部监督不力。有的村主要干部搞一言堂,大事不开会,小事不研究,班子成员无法监督;五是民主理财小组监督乏力。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不是民选的,不为群众说话;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多年不调整;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文化知识水平较低,没有理财能力;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原则性不强,禁不住村干部做小动作。

2、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一是认为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少、债务多,无资产可管,有的认为现在财务制度全、群众监督紧,村干部无机可乘;二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方面的政策、规章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有些村干部不熟悉法规和财务制度,不按规章制度办事,不听财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造成管理混乱的局面。

3、村级财会队伍的稳定性不够。财务管理工作要求财会人员业务能力强并保持相对稳定。现在每逢村党支部、村委会换届,财会人员也跟着换。此外,由于经费紧缺,对各村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减少,村级财务人员业务素质难以提高。

四、对策及建议

1、加强领导,落实职责。各村要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领导小组,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纳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考评内容,建立考评档案,实行奖优罚劣。

2、完善制度,规范操作。在落实原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财务公开等相关制度的同时,制定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其性质、模式、工作流程、监督、责任和处罚等规定,使工作开展有章可循。

3、摸清底子,健全台账。结合新一届村级换届,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台账进行再次核对,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台账。 4、加强培训,提高业务。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将财会、招投标、公有资产监管等制度、操作规程等作为主要学习内容,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技能。

5、强化监督,促进整改。不定期组织人员深入各村进行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利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篇2:三资管理自查报告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是农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也是诱发农村干部的一个重要因素。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历来是党中央、国务院重视“三农”工作的政策措施之一,也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制度之一。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我镇全面开展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检查调研,自查工作进展顺利,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镇近几年针对村级财务管理混乱、村干部违法违纪现象时有发生的现象,建立了镇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在我镇全面推行“村账镇代理”制度,到已将全镇所有行政村的财务全部纳入了乡(镇)集中管理,并严格执行“一季一做账、一季一公开”制度,要求按村财管理运作程序设立财务公开栏,及时公开财务收支状况,增加财务“透明度”,加大群众监督力度。从20初开始,我镇明确了公开招投标的程序、范围,对农村集体资产转让、资源开发和工程建设招投标方面进行有效管理。同时,制定出台了相关制度,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进行了清产核资,建立村级台帐。通过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规范化建设,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农村“三资”管理混乱的局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村集体“三资”登记台账不完整、不全面。我镇农村集体“三资”在登记管理上,资金、资产相对好一些,而资源方面尤其是土地的登记就不够详细或存在遗留问题,造成“三资”底子不清、管理混乱。

2、财务管理不规范。不规范的表现主要体现在财务制度执行不力,极少数干部不廉洁。有的村开支不经集体研究,大额支出不讨论;有的村干部自用自批,村民主理财公章在村干部手中,民主理财小组形同虚设;有的村假公济私,挥霍浪费,借机中饱私囊,乱发福利等;有的村干部自己开票收款、长期不报账,导致无法正常结账;有的村收款开具非统一收款收据,开支白条入账;有的村报销凭证不够规范,支出凭证手续不完整。

3、资产收益管理不规范。有的村以其他费用支出直接冲抵承包款和租金,收支均不入账;有的村收款后,干部私自保管挪用,长期不报账;有的村资产收益使用无计划,寅吃卯粮。

4、合同签订不规范。主要体现在书面合同少,口说为凭;合同要素不全,条款不明,权利义务不平等或其他不符合法定要求等方面。

5、财务公开欠规范。我镇对村级财务公开工作一直高度重视,花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出台了不少行之有效的制度。但是在个别村由于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群众意识淡薄,公布的内容、形式、时间都不符合要求,有的对于重大支出项目没有专项

公布,实质性内容公开不细,有时甚至是走过场。

6、少数村级财会人员素质低,责任心差。有的'村财会人员故意拖延报账时间,无法正常结账;有的村财务人员调整以后,移交档案不全,甚至拒不移交账册凭证,其他村干部还束手无策。

三、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1、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监督渠道不畅。群众监督乏力。分散的家庭经营,使村民集体观念、民主管理意识淡薄。此外,现在农村大部分有知识有能力的人都外出打工了,留在家的村民基本上是老少病残,他们对集体的事不关心、不过问、不了解,民主管理和监督流于形式,给了某些不廉洁的干部可乘之机;村班子内部监督不力。有的村主要干部搞一言堂,大事不开会,小事不研究,班子成员无法监督;民主理财小组监督乏力。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不为群众说话;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多年不调整;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文化知识水平较低,没有理财能力;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原则性不强,禁不住村干部做小动作。

2、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农村税费改革后, 一些干部认为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少、债务多,无资产可管,由于这种认识上的偏差,导致有些干部对村级财务管理不重视,对群众反映财务方面的问题不进行认真的调查和处理。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管理混乱的蔓延,给某些不廉洁干部开了方便之门;三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方面的政策、规章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有些村干部不熟悉

法规和财务制度,不按规章制度办事,不听财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造成管理混乱的局面。

3、村级财会队伍的稳定性不够。财务管理工作要求财会人员业务能力强并保持相对稳定。现在每逢村党支部、村委会换届,财会人员也跟着换。此外,由于经费紧缺,不少村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机会少,村级财务人员业务素质难以提高。

四、对策及建议

1、加强领导,落实职责。乡镇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领导小组,加强“‘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能,统一负责处理各村资金、资产、资源的核算和监管,统一运作、统一管理,加强业务的连续性、规范性。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纳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考评内容,作为干部晋升的重要依据,并与经济挂钩,实行奖优罚劣。

2、摸清底子,健全台账。结合村级换届,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台账进行再次核对,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台账,并将数据全部录入电脑,实行滚动管理。

3、加强培训,提高业务。定期开展对乡镇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将财会、招投标、公有资产监管等制度、操作规程等作为主要学习内容,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技能。

4、严明纪律,严肃查处。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与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问题开展案件查处和监督检查工作,加大

查处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坐支、挪用、、买标、串标、处置不当、分配不公平等方面的案件,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利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篇3:三资管理自查报告

根据市纪委的安排,我区组织两个乡按照相关程序对“三资”管理工作开展自查,现将有关报告如下:

一、对村级“三资”情况进行再清理。

雪华乡组织人员对各村“三资”进行再次清理、登记、核实,全乡三个村清理后的货币资金实际数额为673.51万元,清理后的资产实际价值为3118.76万元,债权实际数额为723.73万元,债务实际数额为1172.3万元,土地面积为33.95亩,荒地68.7亩,水面300亩。

燕山乡“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开展了备用金专项清理工作,重点对现金账过大的8个村进行了清理。针对各村对自身现金余额过大的问题,乡“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逐笔对照分析梳理,找出不能入账的原因和需要补充的手续,使账目得到化解。截止目前,共清理化解各村历史遗留账目126478.35元。

此外,还重点对涉及征地拆迁项目村的资产、资源进行清理核销。截止6月,固定资产核销80737.36元,增加499万元;资源中水面核销222.93亩,土地核销93.14亩,荒地核销0.66亩。乡“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将定期和不定期地对资产、资源进行清理,进一步摸清了各村的家底。

二、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

要求村级所有经济业务,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所有原始凭证必须有相关证明人签字→所有会计。

篇4:三资管理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根据市委《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强农惠农等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我乡周密组织,认真安排,及时整改,对全乡的“三资”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现将自查情况具体汇报如下:

一、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

一是资金管理情况。各村(社)都能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建立了《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村集体收取各项收入时,都使用统一的专用票据;村集体存款各村只有一个帐户,能严格执行帐、款分管,全乡村级财务帐目、资金都是由乡财政所代管。二是资产资源管理情况。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能够按照有关规定清产核资、明晰产权、登记造册,确认其所有权和使用权;村集体资产的`取得、变更或终止,资产经营方式的确定或变更,资产的购置、变卖、报废等事项,大部分经村民(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出让,一般经村“两委”会议研究。

二、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进展情况。

一是成立业务指导组,负责对全乡7个村(社)的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明确工作职责,切实负起责任。各村也都成立相应的清查小组。二是清理核查农村集体“三资”情况。由乡(镇)组成的“三资”清查小组,按照清理核查的范围全面进行核查,如实填报核查结果,并将这些数据通过召开会议、张贴在公开栏上等方式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各村的“三资”情况进行分类汇总,登记造册,建立台帐。每册台账一式两份,一份由村委会保管,一份由乡财政所保管。三是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各村都建立了《农村集体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农村集体收入管理制度》、《农村集体支出管理制度》、《农村集体费用管理制度》、《经济合同管理制度》等监管制度。

三、存在问题

村(社)财务人员力量薄弱,主要表现在对农村财务和计算机知识掌握欠缺。

四、整改意见

一是完善制度,规范操作。针对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原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财务公开等相关制度,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平台技术提高“三资”管理水平。二是加强培训,提高业务。定期在村(社)开展业务培训,将财务管理、公有资产监管等制度作为主要学习内容,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技能,进一步规范财务档案。三是严明纪律,加强管理。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与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利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篇5:农村三资管理自查报告

农村三资管理自查报告

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历来是党中央、国务院重视“三农”工作的政策措施之一,也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制度之一。根据县农业局《关于认真开展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规范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城阳街道全面开展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的检查调研,自查工作进展顺利,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城阳街道针对村级财务管理混乱、村干部违法违纪现象时有发生的现象,建立了农村财务监管中心,全面推行“村财街道管村用”制度,制定出台了《城阳镇人民政府关于“村财镇管村用”改革的实施方案》,到7月已将全街道所有行政村的财务全部纳入了街道农村财务监管中心集中管理,设立财务公开栏,及时公开财务收支状况,增加财务透明度,加大群众监督力度。明确了公开招投标的程序、范围,对农村集体资产转让、资源开发和工程建设招投标方面进行有效管理。制定出台了相关制度,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进行了清产核资,建立村级台帐。通过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建设,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农村“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混乱的局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村集体“三资”登记台账不完整、不全面。农村集体“三资”在登记管理上,资金、资产相对好一些,而土地尤其是“四荒”地的登记就不全、不细或没有台账登记,造成“三资”底子不清、管理混乱。

2、财务管理不规范。不规范的表现主要体现在财务制度执行不力,少数干部不廉洁。有的'村开支不经集体研究,大额支出不讨论;有的村干部自用自批,村民主理财公章在村干部手中,民主理财小组形同虚设;有的村假公济私,挥霍浪费,乱发福利等;有的村干部自己开票收款、长期不报账,导致无法正常结账;有的村收款开具非统一收款收据,白条入账;有的村报销凭证不规范,支出凭证手续不完整。

3少数村财会人员素质低,责任心差。有的村财会人员故意拖延报账时间,无法正常结账;有的村财务人员调整以后,移交档案不全,甚至拒不移交账册凭证,其他村干部还束手无策。

三、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1、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监督渠道不畅。一是司法机关监督乏力。由于职能限制、违规金额小等种种因素,司法机关不能、不愿介入村组干部的经济问题;二是纪检机关监督乏力。村干部是党员的,纪检部门还可以查处,对不是党员的,纪检部门不便查处;三是群众监督乏力。分散的家庭经营,使村民集体观念、民主管理意识淡薄。此外,现在农村大部分有知识有能力的人都外出打工了,留在家的村民基本上是老少病残,他们对集体的事不关心、不过问、不了解,民主管理和监督流于形式,给了某些不廉洁的干部可乘之机;四是村班子内部监督不力。有的村主要干部搞一言堂,大事不开会,小事不研究,班子成员无法监督;五是民主理财小组监督乏力。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不是民选的,不为群众说话;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多年不调整;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文化知识水平较低,没有理财能力;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原则性不强,禁不住村干部做小动作。

2、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一是认为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少、债务多,无资产可管,有的认为现在财务制度全、群众监督紧,村干部无机可乘;二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方面的政策、规章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有些村干部不熟悉法规和财务制度,不按规章制度办事,不听财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造成管理混乱的局面。

3、村级财会队伍的稳定性不够。财务管理工作要求财会人员业务能力强并保持相对稳定。现在每逢村党支部、村委会换届,财会人员也跟着换。此外,由于经费紧缺,对各村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减少,村级财务人员业务素质难以提高。

四、对策及建议

1、加强领导,落实职责。各村要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领导小组,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纳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考评内容,建立考评档案,实行奖优罚劣。

2、完善制度,规范操作。在落实原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财务公开等相关制度的同时,制定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其性质、模式、工作流程、监督、责任和处罚等规定,使工作开展有章可循。

3、摸清底子,健全台账。结合新一届村级换届,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台账进行再次核对,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台账。 4、加强培训,提高业务。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将财会、招投标、公有资产监管等制度、操作规程等作为主要学习内容,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技能。

5、强化监督,促进整改。不定期组织人员深入各村进行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利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篇6:乡镇三资管理自查报告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是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也是农村基层干部产生违纪违法的主要诱因。加强对农村集体所拥有的资产、资源、资金的管理,是认真贯彻《XX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的具体体现。我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做好基础工作

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镇党委、政府多次就集体资产监管问题在两委会上进行研究。20xx年8月,我镇根据上级有关精神,针对镇村集体资产现状,由镇纪委具体负责对镇、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的工作。各村也相应成立了监管小组。各项制度上墙,工作职责明确,镇集体资产监管工作正式开始运作。为了提高干部群众对加强和规范镇、村集体资产管理的认识,我镇多次在村干部会议、镇干部会上强调该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广泛宣传集体资产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

2、清产核资,摸清家底

在全镇开展了清产核资工作。清产核资是集体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其主要任务是:清查资产、界定权属,重估价值,核实存量,登记产权,建章立制。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镇纪委组织人员对村所有资金项目进行清理清查,对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计量、盘点、核实、登记,全面澄清村资金、资产、资源底子。全面清理固定资产及公有财产,并进行分类造册登记。规范账务账目,建立一套“三资”台账,包括固定资产登记簿、资源登记簿和应交易资产台帐。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固定资产和资源性资产进行了盘点后,填写《固定资产清查登记表》较为全面详细核实帐内帐外资产及其实有价值。

二是规范运作

1.精心布置,成立机构,统一报帐

成立村帐乡代理服务中心,其人员从经管站抽调责任心强、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组成,代理服务中心实行集中核算,集中开户统管村级帐户。经镇村两级研究,中心与各村签订“村帐托管委托书”、“村帐托管协议”、“村级帐户托管协议”。取消了各村原有帐户,由核算中心开设统一的银行帐户,取消各村出纳岗位,设立报帐员,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统一向中心报帐。

2.落实制度,责任到人,加强管理,收支平衡

根据代理服务中心的工程程序,及人员的相关职责制订了上墙《中心会计岗位责任制》、《中心资金出纳岗位责任制》、《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等相关制度,进一步细化了各项工作,工作到人,责任到人。各村所有的收入必须及时足额解入中心帐户,不得挪用、坐支。小额支出由报帐员按报销程序以备用金直接支付,再由报帐员到中心报帐,经中心会计审核后由中心出纳付款。各村的大项支出,经单位申请,领导审批后采取转帐的形式或由报帐员向中心预借一定的款项,并在规定时间内到中心结帐。

一是支出入账严格把关。“中心”对于财务票据入账要做到“四不入账”:即没有经手人签字的不入账;未经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联签的不入账;应当经过村两委研究而没有研究的不入账;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大额度资金开支不入账。中心对村两委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召开情况进行核实把关,并将会议记录等有关资料备份留存,连同支出票据一起入账。

二是收入及时足额入账。农村集体取得的各项资金收入,必须及时足额上缴“中心”。

三是资产变动情况及时入账。中心加强对村级集体投资项目招投标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情况的动态监管,审查公开竞价、招投标程序是否按规定进行,结果是否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四是定期公开“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中心至少每季度汇总一次行政村“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出具书面材料并加盖中心印章后交由各村向群众公布。五是动态监管,定期核查“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中心对农村集体“三资”实行动态监督,定期核查。每年至少对所代理的行政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全面检查一次,防止“三资”变动隐瞒不报等情况发生。

3.镇成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后,已分别于20xx年x月、x月和xx月在镇xx中心成功的进行了四次公开交易,即九里岗垃圾焚烧炉的兴建、镇小车的拍卖、石上水库的出租和镇文化站的建设。四次交易程序合法,镇纪委全程监督,结果公开透明。

三是建议和意见

组级集体“三资”现在如果也要纳入管理,恐怕有一些难度,条件也还不成熟,必竟村级“三资”管理才刚刚起步。

目前的各镇的管理台帐都是自己本镇设计的,也很不统一,是否上级部门可以统一下来。

篇7: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自查报告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自查报告

根据市纪委的安排,我区组织两个乡按照相关程序对“三资”管理工作开展自查,现将有关报告如下:

一、对村级“三资”情况进行再清理。

雪华乡组织人员对各村“三资”进行再次清理、登记、核实,全乡三个村清理后的货币资金实际数额为673.51万元,清理后的资产实际价值为3118.76万元,债权实际数额为723.73万元,债务实际数额为1172.3万元,土地面积为33.95亩,荒地68.7亩,水面300亩。

燕山乡“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开展了备用金专项清理工作,重点对现金账过大的8个村进行了清理。针对各村对自身现金余额过大的问题,乡“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逐笔对照分析梳理,找出不能入账的原因和需要补充的`手续,使账目得到化解。截止目前,共清理化解各村历史遗留账目126478.35元。

此外,还重点对涉及征地拆迁项目村的资产、资源进行清理核销。截止6月,固定资产核销80737.36元,增加499万元;资源中水面核销222.93亩,土地核销93.14亩,荒地核销0.66亩。乡“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将定期和不定期地对资产、资源进行清理,进一步摸清了各村的家底。

二、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

要求村级所有经济业务,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所有原始凭证必须有相关证明人签字→所有会计...

篇8:三资清理自查报告

三资清理自查报告

三资清理自查报告一

一、主要作法

1、分解任务,责任到人。我们从强化组织保障,落实工作责任入手,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清理领导小组和4个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指导各村、自然组“三资”的清理、登记、公示、整改等工作。各工作专班从尊重历史,维护稳定出发,按照统、分结合的办法进行。

2、积极宣传,发动群众。采取召开村组干部、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及时把“三资”清理工作的目的、意义、要求、方法步骤和政策宣传到村组,重点加强对村组两级干部教育引导,消除了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特别是落选干部的思想顾虑,激发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参与清理工作的积极性。

3、培训骨干,提高效率。我镇利用多媒体等党员电教设备,采取以会代训、专题培训等形式,提高清理规范工作人员素质和业务能力。

4、规范程序,严格操作。我们严格按照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6个程序进行,一个环节不缺,一个步骤不少。对个别村在清理中出现的问题,由领导小组、指导组、清理小组、理财小组会同解决,对一些陈年老账,在征求村民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坚持尊重历史,阳光操作,妥善解决。针对各村清理移交的帐务实行互审机制。做到帐帐相符、帐证相符、帐表相符、资产与实物相符、资源与面积相符;债权、债务、固定资产与总帐相互印证。

5、统一口径、严肃纪律。对全镇各村组登记的房屋、村村通公路、林地、耕地、水面、茶园、四荒等统一计价标准,规范入帐。统一要求村组移交的债权、债务、资产、资源、现金流水帐必须真实、准确。统一收费收据。由监管代理中心对各村原有收据进行集中收缴,村委会自行印制的收款收据统一作废,待“三资”清理工作完成后再由财政所统一发放《红安县农村集体经济收款收据》。统一银行帐户。清理移交的村帐现金余额,统一缴入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服务中心在银行设置的帐户。各村及自然组不得在任何金融机构自行开设帐户,一经发现视同小金库处理。统一财务制度。要求统一科目设置,统一报帐、公示、支出。

二、工作成效

1、组建了工作机构。

今年9月26日,我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和招投标中心正式在镇财政所挂牌成立,并开始正式运作。

2、摸清了“三资”家底。

截止目前,我镇已完成了69 个村、4个自然组的“三资”清理工作。共清理入帐现金179.7 万元(其中新增入帐资金164.5万元),固定资产9490.24 万元(其中新增固定资产8965.36 万元),债权186 万元,债务4861.33万元,资源36.92 万亩(其中经营性资源 30.6万元,可经营性资源10184万元)。并将清查的情况在村组上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已确认的资产、资源进行锁定,作为基数依据,严防资产资源流失,保持资产资源增值。

3、完善了工作机制。

按照边清理边完善的要求,我镇及时对村务公开、民主理财、资金审批、财务管理等制度进行了完善,不断健全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

为确保农村“三资”安全,我镇实行了到村公示制、双印鉴管理制、公开招投标制、源头控票制、资源合同管理制等五个制度。镇监管中心每月固定日到村公示财务,接受由群众监督。规定所有的项目资金(包括农业项目资金、水利项目资金、减灾救灾资金、移民后扶资金捐赠资金等不在财政所帐户上的资金)、一事一议资金、经营性承包收入,必须先入三资监管中心帐户,再行分配使用。所有的收入和支出必须有民主理财小组的人员到位认可盖章。在票据使用上,严禁私自购买使用规定以外的票据。违反者,一经发现,将作违纪处理。在监管中心领取的票据用完并报帐后,方可到镇监管代理中心领取下一本票据。我镇还对所有村级经济合同进行了清理和规范,特别是对口头合同重新履行了文本手续。规范了各类合同75份,标的额5.6万元,真正做到了村级资金来源清楚,依据清晰。

4、发挥了监管作用。

为切实搞好农村“三资”监管服务,在规范村级代管资金收支的同时,我镇加大对村级“三资”的监管力度。变被动为主动,将“三资”监管工作关口前移,变事后监督,事中监督为事前监管和预防,制定了《七里坪镇农村集体“三资”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程序》。对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转让、拍卖,房屋及道路等工程建设项目,一律实行公开招投标管理。以此来规范农村资产资源处置、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和大宗产权的交易行为。一是实行公开招投标制度,建立评标评审专家库。各村在 5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由招投标中心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按照《招投标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开招投标。今年10月25日石家湾村通村公路进行投标。财政所从专家库随机抽取了5名专家对资格人进行审查,在红安电视台进行公布后,在村组张榜公示,招投标中心人员全程参与监督,最后以最低价每公里21万的价格成功投标。对工程额超过1万元,5万元以下的,必须在招投标中心进行公开竞标。七家畈村向监管代理中心上报

要求新建河堤,工程预算在4.5万元左右。我们在七里坪镇、七家畈村张榜公示,审核3名资格人入围后公开竞标,在保障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最后以3.9万成交,节约了项目资金6000元。截止10月底,共开展项目建设招投标3启,标的额达到127.4万元,为村组节约支出11.6万元。二是实行公开拍卖制度。各村在处置 5000元以上的资产、资源时,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达到2/3以上代表同意并公示后,村委会根据村民意见制定承包、租赁、转让方案,由招投标中心审核后报“三资”监管中心组织评估,在村民代表的监督下委托中心公开竞拍。三是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凡是村里购买在1000 元以上的大宗物品,必须履行规定程序后向招投标中心申请,由“三资”监管中心进行审核评估后实行统一采购。招投标制度的“阳光作业”,堵塞了管理漏洞,消除了干部之间的隔阂和群众对村干部的猜疑,密切了干群关系。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安排。

1、问题:

我镇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做了一些工作,但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部分村对“三资”管理的方式还不太适应,制度执行不够到位;二是“三资”监管代理工作应用软件深度开发和实际使用还有差距,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三资”监管档案资料收集整理不及时、不齐全,有待进一步规范。

2、打算:

截止目前,我镇已全面完成“三资”清理工作,电算化管理已完成数据录入任务,招投标工作已在进行。下步,我镇将按照全县统一要求,切实开展“三资”监管工作,继续狠抓薄弱环节,堵塞漏洞,把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促进“三资”清理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期化。

篇9:三资管理示范村申请报告

三资管理示范村申请报告

三资管理示范村申请报告

根据上级精神,我村立足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三资四化”管理实施方案,规范管理,有效监督,使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步入制度化、程序化轨道,减少基层矛盾纠纷,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把握各个环节

1、健全制度,加强管理。针对集体资金管理,我村建立健全财务预决算、银行存款账户管理、集体资金审批领用、收支结报、票据使用管理、债权债务管理、财产清查等财务制度,完善标准和程序,规范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制度的完善,对规范我村的`货币资金管理、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和村级集体资产出售或出租的起到了重要作用,也进一步推动了我村三资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2、强化宣传,达成共识。通过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三资”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变被动清查为主动清查 ,变上面要求为村民要求,变部门工作为全民工作,为“三资”清查打下良好的群众基础,搭建清查的思想平台。

3、明确责任,强化措施。一是召开专题会议,落实人员。经过乡级培训后,村两委召开专题会议,就清理工作制定摸底方案,并落实专人负责,以村出纳为主。二是清产核资,摸清底数。利用一星期时间,对全村资产进行全面核实,对货币、固定资产、资源性资产等进行分门别类的登记,使各类财产清晰可查。三是登记造册,建立台帐。清理工作经公示后,分类汇总,登记造册,实行“一台帐两附件”管理模式,全面反映资产种类、数量及经营使用情况。

4、阳光运行,公开管理。搭建科技平台,推行阳光运行,实现“三资” 网络化、公开化管理。运行“三资”信息化管理系统,在摸清村“三资”底数基础上,将“三资”基本信息录入系统,促进农村“三资”管理科技化、信息化。同时,将“三资”管理公开化作为加强“三资”管理监督的重要手段,创新公开模式,着力实现“三资”管理全过程的“阳光操作”。一是设立墙上公开。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三资”公开日,设立意见箱,接受监督。二是实施网络公开。通过村“三资”网络平台对“三资”管理情况进行动态实时监督,基层群众通过网络平台可随时查询村“三资”管理情况。三是重大事项“村情发布会”公开。对涉及“三资”发包、出租、招标及合同签订、变更或解除等重大“三资”管理事项,事先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由村监会主任向全体村民公布。

篇10:农村三资管理规章制度

农村三资管理规章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切实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利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基层社会稳定,根据省、市文件精神以及《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泰海委农〔〕21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制度。

凡镇所辖范围内的村(社区)、组以及村(社区)、组以集体资产或土地为纽带改造而成的社区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执行本制度。(以下简称村(居)集体经济组织)

一、财务收入管理制度

1、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合理组织收入,加强货币资金管理。村(居)集体经济组织的收入包括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筹劳,集体统一经营收入,发包及村办企业上缴收入,投资收益,企业改制回收资金,资产变价收入,上级转移支付以及奖励、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和其他收入等。

2、村(居)集体经济组织严格执行备用金管理制度,按规定留存不超过10000元的备用金(含组级备用金)以供日常开支,其余款项统一纳入镇财政专户,统一管理。备用金不足时,及时报账。

村组两级付款,须经村负责人签字,农经站、分管领导把关,镇主要领导审批。涉及群众分配资金,一律由村组提供花名册和具体金额,农经服务中心会同村总账会计交银行打印存单或一折通。村组各项工程款结算一律按照工程协议书(合同)的内容要求,办理转账手续,不得支付现金。

3、收入行为一经发生,必须在3日内解缴到镇财政专户,严禁坐收坐支、以收抵支、白条抵库,不准私设小金库,不准公款私存,所有收入在规定时间内不解缴入账的,由经手人承担相应的纪律和法律责任。

4、村(居)干部因公外出预借现金必须经村主要负责人批准,公务完毕后,其预借款项在2日内与会计结清,个人私事一律不得借款。村组集体资金不得对外出借或为他人提供质押、担保。

二、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1、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经济活动,由村(居)民委员会负责按年度编制收支预算计划,提前作出用款预算,经村两委和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报农经站备案。

2、严格费用支出审批程序。财务事项发生时,经办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字,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由理财组长签字并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经村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方可付款,报镇农经服务中心审核后入账。无时间、无用途、无经办人、无审核人、未理财、未审批的票据不得入账。

3、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严禁村级高负债发展,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负债的,须在落实偿还措施,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镇分工干部组长审核把关,报镇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财务收支预(决)算管理制度

1、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每年应当编制当年的财务收支预(决)算方案,预算经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镇农经站审核。预算编制要贯彻“实事求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各项收入、支出全部纳入预算,审核通过后的预(决)算方案应张榜公布。

2、收入预算要根据历年收入情况和下一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测算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支出预算主要是进行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各种支出。

3、预算一经批准,村(居)集体经济组织要分解落实预算,保证预算顺利实施。财务预(决)算执行情况及时公开,定期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同时根据预算实施情况,执行中确需增加支出或者调减收入,可按照规定程序作必要的补充或调整。

四、财务公开管理制度

1、财务公开的形式:各村(居)要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在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财务公开栏,同时还可以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民主听证会等其他有效形式公开。

2、财务公开的内容:(1)财务预算情况。年初经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村(居)集体年度财务收入、支出预算方案,包括固定资产购建计划、基本建设计划、兴办企业及资源开发投资计划、收益分配计划等。(2)财务决算情况。年末根据当年财务收支实际,编制财务决算报告及情况说明。(3)村(居)集体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按财务制度规定所发生的各项收支情况。收入部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经营的各项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补助收入、捐赠收入、投资收益、资产变价收入、集体建设用地收入、其他收入(利息、固定资产及产品物资的盘盈收入等);支出部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经营支出、“四属”户补助费、计划生育费、报刊杂志费、电话费、水电费、村级办公费、会议费、村干部保险费、差旅费、交通补助费、学习培训费、离职干部退养费、在职、离职干部慰问费、民主理财人员误工补助、奖励资金、公益事业经费、其他支出等项目及金额。(4)村级集体资产管理情况:村级债权债务情况、本期新的举债及产生过程、村级收益及其分配情况、村级集体资产处置情况。(5)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范围、标准、总额及使用、管理情况。(6)土地征用面积、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款分配、管理等情况。(7)新农村项目建设资金筹集、使用情况。(8)村级民主理财及财务审计情况。(9)其他应公开的财务事项。

3、财务公开的程序: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公布的财务账目必须真实可靠,公开前必须经过民主理财小组的审核,公开榜必须由村(居)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民主理财小组组长及村勤廉督导员签字,加盖民主理财审核印章,报镇农经站审核同意后,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名义公布,公布的材料必须存档。

4、财务公开时间:村(居)级财务每月公开一次,每次公开时间为次月的15日前,组级财务每半年公开一次,公开时间为1月份与7月份的15日前;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热点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要及时公开。

五、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制度

1、集体资产是指村及村(居)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拥有的货币资产、实物资产、资源性资产。

2、村(居)组集体资产要逐项逐件登记,健全明细台账和使用登记薄,实行分类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对已形成报废或处置的集体资产应及时清理,并按报批程序办理核销手续。每年必须进行一次“三资”清查盘点,对清查盘点情况要及时登记,对清查中存在的问题,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认真处理,向全体村(居)民公开,并上报农经站存档一份。

3、资产、资源评估。一是资产、资源转让、出租或合资联营等,发生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或变更时,必须进行价值评估,并报经有权部门确认,以评估价值作为转让或变更的`依据;二是集体资产、资源评估要遵循真实、科学、公正、可行的原则,按规定程序进行。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资产、面积在5亩以上的资源评估必须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少量资产、资源的评估由镇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评估由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监督。评估结果要按权属关系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有关会议确认,并报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备案;三是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或者与评估机构串通作弊,或者评估机构玩忽职守致使评估结果不实的,可由上级机关宣布无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村(居)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的资产、资源(含荒地、荒滩、废沟塘、圩堤、水面等),其承包经营权的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的方案必须经村(居)“两委会”、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其过程交由村(居)务公开监督小组进行监督,并在村务公开栏中向全体村(居)民公开;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应与承包方签订书面合同,由相关部门鉴证或公证并报镇农经部门备案,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上述资源性资产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含土地流转,土地流转的相关规定以罡政发〔2014〕6号《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的意见》文件为准),每亩年租赁费不得低于800元,且应建立租赁费自然增长机制,原则上实行先缴款后承包。

4、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资产要明确经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和经营目标,确定决策机制、管理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加强合同履行的监督检查,经营所得要纳入村(居)账务核算,并向全体成员公开。

5、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要定期对集体资产、资源的使用、维护和收益进行检查,确保集体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六、招投标制度

村组集体资产购置、租售、资源性资产发包及租赁、工程项目(除必须到市区招投标交易中心以外)只要标的在3万元以上(含3万元)的都必须到镇履行招投标程序,公开竞标。标的在3万元以下的由村按招投标程序公开竞标,吸纳一定名额的村(居)民代表到场参加,并由镇招投标领导小组派员参与,招标结果及时向村(居)民公开。

七、票据管理制度

1、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收款票据据统一使用“江苏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结算凭证”,收取“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资金要使用农民负担专用票据,任何村(居)个人不得自制、自购其他收款收据。

2、票据领用实行以旧换新且要求连号、连本使用,同时将票据使用情况在“镇村组结算凭证使用登记簿”中一一记载。

3、每月村组报账时应将收款票据及“镇村组结算凭证使用登记簿”一并带至农经服务中心,以便审核。

八、账务结报制度

村总账会计、出纳人员要严格审核原始凭证,符合规定方可予以付款、转账,并编制记账凭证,每月30日前到农经服务中心报账。中心根据各村上报的账、表、据进行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为: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完整性、正确性;记账凭证要素是否齐全,会计科目运用是否正确,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是否相符;库存现金与日记账是否相符,是否执行备用金限额规定。审核人员对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加盖审核章,对审核中发现的票据手续不全等问题中心记账人员有权退回补办手续。

九、其他管理制度

1、档案管理制度。各村要配置档案柜,建立档案室,对村组所有财务资料、各业合同、工程协议、文书档案等资料进行统一存档,指定专人保管,以便备查。

2、离任审计制度。村主要干部离任由镇根据实际情况派出审计小组或由镇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离任审计。

3、土地补偿费管理制度。土地补偿费属农民集体资产,应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发展生产、增加积累、集体福利、公益事业等方面,不得用于发放干部工资报酬、支付村组开支等。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征地补偿费的收取、使用、管理情况要定期向村民公开,接收群众监督。

4、合同管理制度。各类合同的签订要做到主体合法,文本统一,责权明确,台账齐全。合同文本、台账经鉴证后,上报镇农经站备查。

十、责任追究制度

各村(居)应严格遵守“三资”管理制度,村党组织书记、村民主任为主要责任人,村总账会计为直接责任人。对执行不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将实行责任追究。

(一)未成立民主理财组织,不定期公布账务;

(二)不及时上缴集体收入,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每发现一笔坐收坐支现象,处罚当事人坐支金额的10%,罚没款上缴镇财政,坐收坐支金额较大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凡截留或挪用集体收入达一定时限或金额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三)不严格履行开支审批手续,弄虚作假;

(四)违规签订集体资产使用协议,违规处置集体资产;

(五)擅自减免应收款项,截留、平调、挪用、私分集

体资产;

(六)其他违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的行为。

十一、其他

1、本制度中相关规定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相抵触,以上级规定为准。

2、本制度由农经站具体组织实施,其他各部门密切配合;镇纪委、监察负责对本制度的实施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原有村组财务管理制度与本制度不相符的,按照本制度执行。

篇11: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计划

一、加强农村“三资”管理要坚持四个原则,处理好“三个关系”把握好“三个环节”。

坚持四个原则。

一要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推行农村“三资”代理服务制,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对于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要坚持做到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保持不变。“三资”代理服务机构不准利用职权平调村集体资金,不准借支和挪用村集体资金,不准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报销与村里无关的开支费用。

二要坚持服务群众原则。

实行“三资”代理服务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基层。“三资”代理服务机构,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强化服务意识,把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贯穿于代理服务工作的始终。

三要坚持民主理财原则。

要严格执行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核算、统一公开、统一归档五个规程,每项支出都要实行联签会审,大额支出必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大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事情要缓办活不办,决不能强迫或命令。

四要坚持强化监督原则。

“三资”管理指导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代理服务机构的指导,确保农村财务管理各项制度的落实。

代理服务机构在自觉接受监督的同时要按照规定,对农村财务进行严格审核监督,对不符合规定的开支不予办理,并及时向村民理财小组反馈情况。 处理好三个关系:

一是要处理好积极与稳妥的关系。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开展这项工作,态度一定要积极,但具体方法、步骤则要稳妥,环节不宜过多、程序不能过于繁琐。特别是在“三资”清理工作中既要注重解决问题,又要强调稳妥,不翻历史旧账,把工作重点放在今后的规范管理上。对历史上存在的违法违纪要进行纠正,但宜粗不宜细,防止引发大规模上访。

二是要处理好规范与高效的关系。

要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制度,确保规范运行。同时要注重效率,本着便民的原则,从方便群众办事、有利于群众监督的角度出发,科学规划设定办事环节,对村集体合理的财务支出及出纳业务要及时办理,不能出现办事拖拉,效率地下的现象和问题。

三是要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

各“三资”代理服务机构要主动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代理服务工作,把工作重点和注意力放在为村集体、为群众服务上,建立便民服务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把握好三个环节。

实行“三资”代理服务要抓好宣传发动、清查“三资”、公开清查结果、移交实施、总结完善和检查验收等阶段进行,尤其要抓好三个关键环节:

一是清查“三资”。

由乡镇党委、政府组织,通过走访、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等形式,对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草原、林地、荒山、泡沼、苇地等自然资源进行逐项核实,对村集体的房屋、农机等固定资产进行估价,对债权债务进行逐步核实,详细填写“三资”情况调查表,包括其数量、规格、价值、存放,使用状况和效益状况等,彻底摸清农村集体“三资”家底。在清理集体“三资”的同时,也要把属于国有的'资源一并清理,并登记上账。对权属不清的要及时申请确权。

二是公开清查结果。

调查登记情况要全面予以公示,对群众反映的漏登、登记不实情况,要再次认定,重新公示。公示结束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审议,无异议后,报乡代理服务中心审批、备案建立台账。

三是移交实施。

清理“三资”工作结束后,各“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要分期分批组织好正式的账务移交工作。移交工作要在县领导小组安排的专门人员监督下进行。移交工作要本着先易后难,成熟一个移交一个的原则进行。对难题多、情况复杂的村,采取先建新帐,把旧账清好后,再移交的方法办理。

二、严密组织,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机构制度

(一)前期准备阶段。

在实施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前,要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县里成立了三资管理工作领导组,各乡镇也要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的农村三资代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二是成立代理服务中心。各乡镇都要建立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接受所辖村委会为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具体负责对村集体“三资”使用、运作、开发等等情况的审核、监督。三是配齐人员。各乡镇要抽调素质、业务能力强的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四是落实办公场所和设备。乡镇服务中心要有办公地点,并配备电脑等办公设备,实行农村财务电算化管理。财务专用档案柜要做到一村一柜。五是抓好培训。要做好代理会计培训工作,提高乡村两级财会人员素质,保证代理工作质量。各乡镇要尽快将前期准备阶段的各项工作全部落实到位。

(二)宣传发动阶段。

各乡镇要召开专门会议,认真研究部署。要通过广播、标语、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向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宣传农村集体在三资代理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针对基层干部一怕失权,二怕失利,三怕花钱不自由的思想,重点抓好“五个统一”、“四个不变”、“三个不准”的宣传教育。“五个统一”是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建立以后,要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记账、统一公开、统一建档,实行分村核算,按月反馈。“四个不变”是指要坚持所有权、使用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不变,村级三资的管理主体仍然是各行政村,只要运作合理、审批程序规范、代理服务中心必须及时办理。“三个不准”是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受法律保护,不准平调、挪用,不准私分、截留,不准破坏、侵占,违者一律追究责任。

(三)清帐理财阶段。

县“三资”管理领导组组织有关人员配合各村进行摸底核查,首先对北徐屯、东小村两个试点乡镇进行全面摸底核查。对各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审计,在清理过程中要做到严肃认真,对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果园、沙坑等自然资源进行丈量核实;对村集体的房屋、机井、农资等固定财产进行盘点,价值不清的重新进行估价;对债权、债务进行逐笔核实。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区别情况妥善处理,能够在移交前处理好的,要抓紧处理好。对个别一时难以解决,特别是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可以先将账册封存移交给“中心”,确保账册的完整和安全。待“中心”正常运转后,再集中时间抽调力量,查清情况,逐个进行处理,决不能因在清理中发现一些问题而影响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度的推行。在清账理财阶段,要重点做好对资产、资源的清理登记。已经建立村资产、资源台账的,要根据村发展情况,核实资产、资源有无报废、变更和新增加的;还没有建立村集体资产、资源台阶或台账不全面的,要按照上述清理工作地步骤要求,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整改。

(四)公示审议阶段。

对核查“三资”相关情况,要经过“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三天。同时要做好拍照存档工作。公示结束后,及时如开有村民代表等参加的会议,对公示“三资”情况进行审议。

(五)移交管理阶段。

清账理财工作结束后,乡镇代理服务中心要按照与各村签订的协议,制定出具体的时间表,分期分批组织好“三资”移交工作。移交工作要在县领导组的监督下进行。移交工作要本着先易后难,成熟一个移交一个的原则进行。对于特别复杂的村,也可以采取先建新账,把旧账理清后再移交的办法,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篇12: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计划

一、集体收入管理

1.村集体的一切经济收入,包括原有积累,发包、经营租赁收入、土地补偿、资产变卖收入、财政拨款及借入资金以及其他收入均纳入资金监管范围。

2、村集体所收取的各种款项必须由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村会计办理相关手续。严禁其他人员出具凭证收取各种款项。

3、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村集体收取的各种款项必须及时足额存入村集体收入专户,并及时办理入账手续,发生一笔存入一笔不能怕麻烦,不得坐收坐支,不得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对私设小金库的已经支出的部分由主持人和承办人承担,村集体不予核销。并将收入金额记入村集体财务账面上。收支差额剩余现金部分要存入集体收入专户。

4、各村所有收入款项,应按照合同(协议)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及时收取。

5、承租、承借。承包方等未按合同(协议)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交款手续的,应按原签合同或协议所履行的程序提请村两委会或村民代表会集体讨论、研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6、各村对所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包括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而签订的变更后的合同(协议)等必须由“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监督参与执行,并报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一份作为备案用。

二、村集体支出管理

1、村集体支出,必须执行收支两条线原则,严禁坐收坐支,一经发现按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

2、严禁以村集体名义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任何担保,一经发现对主要责任人一律免职,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3、村级支出应按程序制定预算,并报镇三资代理中心审批后,按批复预算进行办理相关手续。

4、支出票据必须具备以下要素,时间、事由、金额、经手人、民主理财小组盖章、批准人签字。

5、对村级开资实行限额审批制,发生1000元以下支出的,由两委联席会议提出计划,村民理财小组审查,报镇“三资”代理中心审核,开支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由村两委联席会议提出计划,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村民理财小组审核后报乡镇三资代理中心付主任审批。超过5000元支出的按上述程序办理后报镇三资代理中心主任审批。

6、村集体一切工程项目,都要先制定预算,并将方案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再上报镇三资代理中心审批,镇三资代理中心批复后方可实施,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记录要妥善保管。

三、票据管理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要使用农业部门监制的统一专用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不得自行印制、外购使用其他收、付款凭证。农村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使用省农民负担管理部门监制的专用“一事一议”收据和用工凭证。

2、村集体经济组织向单位或个人收取款项时,应使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统一收据。使用时要加盖使用单位财务专用章。

3、村集体经济组织要严格规范支出单据。所有支出票据应为国家税务部门印制的统一发票同时要附有具备发生时间、名称、用途(事由)、经办人、参加(在场)人、审批人等基本要素的单据,对跨年度的支出票据一律不予入账。

4、严格控制使用无据支出凭证。对确因客观情况不能取得原始凭证的支出。一律由经手人填写统一印制的单据,手续必须完备。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严格审查,如果发现违规的,要退回或追回,并追究相应责任。

四、资产、资源管理

各村资产和资源出售、转让、承包、租赁等必须严格按照资产、资源监管工作流程,由村两委制定方案向镇三资代理中心提出申请,镇三资代理中心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对需要评估的资产组织专业人员和村民代表评估作价并对村级申请做出批复,标的额在5000元以下的由经管中心主任批复,标的额5000元以上的需要经管中心主任,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主任批复,交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及时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满,按照相同条件,村民优先的原则,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竞价方式 进行公开招标,标的额在2万元以下的由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到现场指导、监督;标的额2万元以上的,由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报市“三资”代理服务监管组织复核。市三资代理监管组织到现场指导监督,审核并签字盖章,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具体指导村集体和承包方签订规范的经济合同,将相关资料及合同文本归档管理,同时在乡村两级及时公示。

五、债权债务管理

1、对于农田基本建设和其它公益事业项目建设的安排,应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一般不得举债。确因经济发展需要借贷资金的,先由村委会提出方案,经村民理财小组讨论,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并报“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审批。所借入资金按会计制度核算,实行专款专用。

2、未经上述程序而新增的债权债务,村民主理财小组有权否决,并拒绝在相应的票据上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经管中心不予入账,谁经手、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村集体不承担利息和还款责任。

六、土地承包管理(含林地)

20**年发包的机动地,开荒地以及其它资产各村现在就要着手准备,特别是机动地、开荒地,鱼池、林地等资产资源机动地的承包年限原则上一年一包,最长不超过3年,也就是说不能超过我们这一届村委会的任期,鱼池水面的承包年限最长不超过,林地的承包年限为50-70年,20**年发包工作就要开始了,各村一定要按着资产,资源监管流程进行,召开两委会议研究承包方案,向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书面)加盖村委会公章。待三资代理中心批复后,召开村民代表大会 ,村会计要做好会议记录及表决记录,填定“乡级监管表”,底价在两万元以上的上报市三资监管办公室,填写市级监管表,张贴公告,公示期为7天,拍摄公告照片、公告上要具体写明参与竞价者携带抵压金的方式 ,数额及报名时间,写明竞价日期,各详细时间、地点等,绘制标的图纸,拍摄现场照片,由村委会起草合同草稿,由镇三资代理中心审核把关。镇三资代理中心到现场监督,指导竞价过程底价在两万元以上的必须由乡镇上报到市监管办公室一同到现场监督,指导竞价过程,鉴订合同3份,进行公开公示,款项存入账户,资料装订存档。

今后我们经管中心要加大三资监管力度,切实覆行职责,认真执行两个监管流程(即资金监管工作流程,资源、资产监管流程)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坐收坐支,公款私存、村集体资金体外所循环现象发生,从下周开始利用两周时间对全镇9个村20**-20**年两年坐收坐支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将审计结果在全镇通报,并上报党委。作为村干部绩效工资考核的依据。

对村级资产、资源发包坚持到现场指导监督,现场收取承包费,直接存入集体收入专户,我相信有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通过我们镇村全体干部的共同努力,层层把关,齐抓共管,使我们的三资管理工作在原有的基础上取得更大的成绩。向党委、政府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篇13:三资管理整改方案

农村集体“三资”是指资金、资产、资源。“三资”的管理问题,是当前农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近几年来,由于各级相关部门的重视,“三资”管理得到了规范与加强,保证了农村集体资金与资产的安全,促进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但“三资”管理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影响着党群、干群关系的和谐,影响着农村的社会稳定。

一、农村“三资”管理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农村的财务大都实行乡镇代理中心委托代理制度,这项工作开展几年来,己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资产、资源的采购、处置、小工程招投程序等逐步规范,这些工作的开展保证了财务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增加了工作的透明度,维护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干群关系,但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复杂,会计水平参差不齐,管理难度大。资金方面,上级专项资金由于程序严格,管理较为规范,而村集体资金相对来说管理松散。资产资源管理台帐登记不全,固定资产出现有账无物、有物无账等账实不符现象。村会计由于年龄、文化程度、工作期限等原因导致工作能力不同,增加了开展工作的难度。

第二,对于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仍不到位。有的村大额支出不经集体研究,全凭一个或几个村干部说了算;有的村无视财务管理,随意开支,挥霍浪费,胡乱花钱;有的村收款时不使用统一的收据,账务混乱。

第三,村级集体收入管理仍不够规范。一些村干部法制意识淡泊,无视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收取的资金不及时上交资金收入专户,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有的村干部将审批回的专项资金不按审批用途使用,出现挪用现象。有的村收取款项后,由村干部保管,长时间不向代理中心报账。

第四,一些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流于形式,起不到应有的作用,村务公开不规范。个别村抱着应付、走过场的想法,以至于财务公布的内容、形式、时间不够规范,对于一些群众敏感问题进行回避或公开内容过于笼统,群众看不明白。

第五,合同管理和资产的采购、处置、小工程招投标程序不规范。一是合同的签订不规范,有些合同要素不全,条款不明,对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不平等、不全面。二是村干部偷偷发包,暗地里操作,不按照民主程序公开招投标。三是少数村合同签订后不按照要求履行,合同变更随意性较大。有少数村至今还存在着口头合同。四是个别村在对集体资产处置时,违规发包集体资源,村干部擅自变更集体决定,私自延长合同租赁期或降低租赁费。

二、解决村级“三资”管理问题的建议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和范围,强化组织领导

要加大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运用到当前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要把“三资”管理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落实领导责任制。上级业务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将村级“三资”管理作为对基层干部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做好会计基础工作

首先,要稳定村财务人员队伍建设,相关部门要加大对村级会计的培训力度,要确保村级财务人员俱备相应的业务知识和能力,经考核合格后聘任上岗,如无违法违纪行为应尽量保持稳定,不随意变换。

其次,村级财会人员必须在代理中心登记备案,以接受监督和考核。代理中心财会人员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学习,加强服务的水平和能力,实际操作中要严格流程,强化内部监督机制。

最后,村集体的各项财务计划、收入支出、债权债务等内容要全面公开,特别对于上地征用补偿费等要逐项公开。财务公开的内容必须全面、真实。对于公开的内容,有条件的村庄可以拍照存档备查、上级监管部门要建立按时抽查制度,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并监督村庄纠正。对不按财务规定进行公开的村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小工程招投标、资产资源的购置管理,不断强化经济合同管理

对于小工程的招投标实行限额招投标,金额少的由村庄自行招投标,招标金额应在当时的市场价格范围内。超出一定金额的由上级部门统一组织招投标,相关部门监督招投标过程。

实行村级公共资产资源交易制度。对于集体采购的大额资产由上级部门统一组织招投标,自行购买的不能高于当时的市场价。集体资产、资源的租赁、处置等,应经过具有资质的评估单位,按程序进行评估,参照市场行情确定合理价格,实行公开竞价、招标投标,成交后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村庄必须启动民主决策程序,对涉及金额较大的合同,要反复征求各方意见。经济合同签后在村庄归档保存的同时,报上级监管部门备案。村务监督委员会、上级监督管部门应监督合同的执行情况。对于不按程序办理或私自办理小工程招投标、资产资源处置等事项的,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完善村务监督及民主理财机制

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切实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监督,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切实保证农民群众对集体财务的知情权、监督权。民主理财成员要按照规定程序产生,能够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并具备一定的政治觉悟、业务水平和民主监督意识,按时开展民主理财活动,召开民主理财会议。

(五)加强对农村集体财务状况的审计监督

加强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在做好日常财务收支等定期审计的基础上,开展对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及村级债权债务等专项审计,对集体上地征用补偿费、小工程等进行重点审计,对于审计出的问题要加大处理力度,确保审计处理结果的落实。

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提高审计人员的工作水平和能力,落实好工作经费,为顺利开展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农村“三资”管理问题,就是要不断健全管理制度,做到管理规范,强化监督,真正维护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农村的稳定和谐。

篇14:村级三资管理工作总结

加强村级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监管既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的新举措。我镇严格按照区纪委的统一部署,根据《**区规范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实施方案》,精心部署,全面清查,加强督促,严加监管,确保村级集体资金规范合法使用,努力实现村级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截止6月底,我镇已查清21个村资金类366宗,其中债权162宗,债务204宗;资产类507宗,其中不动产143宗,可动产364宗;资源类156宗,已发包76宗。

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镇党委、政府十分重视“三资”管理工作,专门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传达区有关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研究我镇贯彻意见。同时,成立**镇村(居)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领导小组,由镇长亲自担任组长,镇纪委书记担任常务副组长,分管财政、农业副镇长担任副组长,并从纪委、土地所、农业综合服务站及财政所中抽调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村(居)会计核算中心”、“村(居)集体资产管理中心”,加挂“村(居)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中心”、“村(居)集体资源托管中心”,为“三资”监管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2、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召开全镇规范村(居)“三资”管理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区规范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有关会议精神,部署我镇工作意见,并对有关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同时,结合综治、计生入户访视活动,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共发放有关宣传资料3000份,让村(居)两委、党员和村(居)民代表了解村(居)“三资”监管的概念和范围,正确认识“三资”监管工作的积极意义,把思想统一到决策部署上来,为下一步开展监管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3、细化方案,全面清查核实。我镇制定了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工作机制、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一是抓好试点。按照“分步实施、试点先行”的原则,确定**村为“三资”管理试点村。在试点过程中,我镇抽调业务人员组成工作组,协助、指导**村做好清查工作,并下拨专项工作经费,较好地完成预期工作目标。在此基础上,在**村召开试点工作经验现场交流会,对“三资”监管工作进行再动员、再宣传、再部署、再培训,为全面推行提供积极的支持。二是全面铺开。我镇成立“三资”清(查工作指导小组,对各村(居)的清查工作进行逐一逐项的督导,指导各村(居)严格按照清查要求,做好台帐的登记、查漏补缺、公开公示、走访核定等工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登记质量。同时,建立“三资”管理责任追究责任制度,对清查工作中出现登记不实,漏项漏登的村追究责任人责任。及时召开清查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交流工作经验,指出存在问题,还对清查工作先进单位**村等给予XX元奖励。

4、健全制度,形成监管机制。为确保村级资产、资源的保值增值,我镇在开展清查核实的同时,还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出台了《**镇关于推行村(居)级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的通知》、《关于印发的通知》和《关于规范村(居)集体招投标管理的通知》等文件,保证了监管工作有序、有效,切实维护好集体利益。

同时,我镇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滚动跟踪督办制度,对重大决策、重点服务项目、重要为民办事项目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督查,对20XX年11件为民办实事、8个项目建设落实责任,对水库后期扶持3条农村道路建设工程和潼清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实行滚动跟踪督查,及时通报项目建设进展和资金到位落实情况;督促落实项目建设责任挂钩、服务项目联席会议和项目进度汇报三项制度,有力推进项目建设。针对财务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镇村财务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镇机关干部不得向村级借款。积极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成9万亩林地登记确认,依法依规发包5.2万亩。

全面实施村级山地开发利用报备制,进一步规范村级集体土地使用、经营和管理,完成历年的村集体林果尝山地承包合同的梳理、重审,共梳理、重审合同99份,及时纠正违规行为,中止无效合同3份。以规范政务、村务公开为抓手,切实加强对民生问题的督查,对低保金、种粮补贴、救灾救济款的发放及村务经费的使用等事项进行严格核查,全面公示。进一步完善镇、村会计集中(代理)核算制度,规范了镇村财务的运作程序,今年来共拒付不合理开支9笔,涉及金额4866元。下一阶段,我镇将进一步完善“三资”管理台账的建设,加强对台账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健全“三资”监管长效机制,严格督查,狠抓落实,努力做好“三资”的日常监管,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篇15:村级三资管理工作总结

今年五月份以来,我村根据上级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村实际,认真开展了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工作。通过此次工作的直接参与,我们触动很大,感受颇深。感觉此次“三资”清理非常重要,作用巨大。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X村辖10个村民小组,238户,总人口956人,其中农村劳动力612人。村耕地面积1584亩,水产养殖面积257亩。通过此次“三资”清理,我们彻底摸清了家底:

1、货币资金方面,清理前账面数额 万元,清理后实际价值 万元。

2、资产方面清理前账面价值 万元,清理后实际价值 万元。

3、资源方面,清理前无台账面积 亩,清理后实际面积 亩。

4、债权,清理前台账数额 万元,清理后实际数额 万元。

5、债务,清理前账面数额 万元,清理后数额 万元。另外对清理结果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了赛伍村“三资”台账,有了这本帐,我村资金、资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及经营使用情况一目了然,债权债务清晰可查,为我村下一步实现“三资”代理服务工作和推进阳光村务工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做法:

(一)认真开好“三个会”

一是开好村两委会。自镇5月5日召开“三资”清理动员会后,我村及时召开了支村两委会。会上,村两委干部认真学习市、镇两级关于“三资”清理工作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明确“三资”清理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提高对重要性的认识,同时研究成立了由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XXX为组长的村“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并制定了工作制度,明确村干部包组负责,工作人员具体运作,支村两委定期召开会议,十天一调度,汇报交流工作,分析情况,解决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二是开好业务培训会,为使“三资”清理工作开好头,起好步,我村特别重视对“三资”清理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于5月20日召开业务培训会议,邀请镇“三资”办业务指导员来村,对我村参加此次清理工作的领导组成员、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和群众推荐的村民代表以及具体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通过培训,使他们进一步了解政策,吃透精神,把握重点,明确方法,掌握程序,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

三是开好村民代表会,为把“三资”清理工作的政策和方法交给群众,统一思想,清楚顾虑,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我村先后召开三次村民代表会。第一次会议重点是表决通过村“三资”清理小组成员和清理核实小组成员,并传达“三资”清理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和上级要求,具体部署我村“三资”清理工作。第二次会议重点是表决通过“三资”清理结果,并作第一榜公布,发放汊河镇赛伍村委会“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致全村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信上就“三资”清理的内容、清理前的账务、清理后的账务,接受广大农民朋友的监督咨询。第三次会议重点是村“三资”清理的核实,通过张榜公布7日后和发放一封信,广泛征求村民意见,群众无异议,通过确认后,做第二榜公示。

(二)严格把好“四个关”

一是严格清理登记关。对资金和一般资产的清理,坚持以原有的村账为依据,采取账内账外的相结合,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以物对账,以账查物,全面清点品种、规格、型号、数量,查清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对农用资产和资源性资产的清理,我们进行了实地勘测丈量,在资源勘测丈量工作中,把着业务精、作风正的精神,深得群众的信任。事实证明,由次丈量的集体资源真实可信,经过公示,群众无一例异议。在清理登记期间,村所有包工包组干部跟班作业,深入田间地头和农户,确保清理数据的真实性,从而彻底查明了全村农用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实际数量及其权属,同时在清理过程中,认真接受镇驻村指导组的指导和上级组织的督查,并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对集体所有的“三资”,包括账内外、库内外、村内外进行全面清理,做到了不留死角,不重不漏。

二是严把清理核实关。清理登记工作结束后,我村及时组织民主理财组、各村民组长和村民代表参加的核实小组会议,对已清理登记的集体“三资”进一步逐项逐笔进行了核实,重点对“三资”的数额、权属、台账于实物、处置与管理等情况进行了核实。进过核实后的“三资”,做到了数额无误,产权明确,现状清楚。

三是严把清理公示关。村委会对初步核实后的集体“三资”,由清理核实小组负责逐项逐笔在村务公开栏中进行了为期7日的公示,

并发放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向农民朋友征求意见。到目前为止,我们已进行了初榜和二榜两次公示。公示期间,村委会每次都安排清理核实人员接待农民群众的咨询和反映,认真做好反映情况的记录和解释工作。通过两次公示,全村广大农民群众对“三资”情况没有异议,对清理结果认可满意。

四是严把清理确认关。按照有关规定,我村于9月10日召开了村民代表会议,会上对公示期满后的集体“三资”清理结果进行了表决确认,村民代表一致同意认可,没有异议。经村民代表会议确认通过的“三资”清理结果由村负责人、会计、民主核实组签字按要求上报镇“三资”清理办公室。

(三)扎实做好“四个宣传”

一是利用会议形式进行宣传。我村先后召开了支村两委会、业务培训会、村民代表会。在这些会议上,我们认真学习各级关于“三资”清理工作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让村干部、业务人员和村民代表首先了解“三资”清理工作的意义、目的和要求,使他们真正能够把握“三资”清理程序要求和政策规定。

二是利用村务公开栏形式进行宣传。我村先后三次在村务公开栏上开设“三资”清理栏,在专栏上进一步宣传“三资”清理工作的工作目标、任务、清理的对象、范围和时限,以及清理的操作程序和实施步骤,让广大农民群众真正了解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内容、方法和政策。

三是利用致全村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形式进行宣传。在“三资”清理工作中,我村将初步清理的数据以一封信的形式发放到200多户农民朋友的家中,征求意见,广泛宣传。

四是利用广播进行宣传。我村在“三资”清理工作期间,以广播的形式向广大农民宣传“三资”清理工作的意义、目的和要求,把政策和方法交给群众,使广大农民群众支持、参与和配合此项工作,让“三资”清理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通过这次“三资”清理。干部、群众都了解到家底、消除了以前的一些误会,化解了有关矛盾纠纷,进一步融洽了干群关系。为更好地利用“三资”清理结果,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我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努力。

一是建章立制。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结合我村实际,在对前期工作进行小结的基础上,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和方法,依法与镇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推行委托代理服务,构建规范有序、经营高效、监督到位的集体“三资”管理体制和运行体制。

二是完善机制。按照健全制度、统一流程、规范操作、民主公开的要求,认真树立村内重大事项和一般事物,重点推广村重大事项由村党支部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或党员议事会审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以及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四议两公开”的工作方法,进一步完善民主决策机制,规范村级事务管理。

三是强化监督。按照民主监督、权力制衡、公开透明、村民自治的要求,整合加强村级监督,健全村级监督组织,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建立监督工作保障制度,推行村务“点题公开”,公开质询和“双述双评”等有效做法,确保村内公共权力阳光规范运行。

总之,我村这次“三资”清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还存在很大的差距,与兄弟村相比还有许多不足,下一步我村将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和安排,科学把握政策,全力投入精力,更扎实地做好“三资”清理的后续工作,更规范地推进阳光村务工程。

篇16:村级三资管理工作总结

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的监督管理是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利益,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廉政阳光工程”,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发生的重要举措。我村通过健全组织网络、全面清理整顿、建立健全体制、创新监管方式,实现了农村集体“三资”的运行规范化、监督即时化,加强了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管,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基本情况

法门村委会辖个9自然村13个村民小组,有农户486户、1826人,20XX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407元。

20XX年,恐龙山镇法门村委会全面推行了村帐镇管,村级财务采取的是村有村管村用,会计集中办公,农经站集中审核的管理模式,虽然在农村财务监督管理上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收到了一些效果,但由于没有从根本上改变管理方式,在实际运作中暴露出很多问题和不足。仍然缺乏科学有效的监督管理手段,各个村财务管理,特别是资金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一部分村制度健全,手续完备,核算准确,资金完整、安全;但也有少部分村财务管理混乱,出现多人经手现金、重大开支不履行手续、往来款项不及时清理、土地开发资金不能合理使用等现象。

而原有的管理模式,特别是资金管理模式和核算办法,使部分村干部权力过大,随意审批,民主监督力度不足,形成了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制度漏洞,甚至可能造成集体资产流失,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成为社会不和谐不稳定的重要隐患。所以,改变原有的管理模式,同时加强村级账务、资金两个方面的监管力度,是提高当前农村财务管理水平,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当勿之急和有效举措。

二、推行村级账务资金“委托代管”的基本原则

在改革之初,我们向广大村民和村两委广泛宣传并在改革过程中严格执行了“三个不变”的基本原则。

1、坚持了“四权”不变的原则。一是资金所有权不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形式平调、挪用村级资金;二是资金审批权不变,村级领导仍然按照有关规定审批费用;三是资金使用权不变,资金所有者对资金依法依规合法开支和进行收益分配的权限不变;四是资金收益权不变;

2、坚持基本核算单位不变的原则。村级财务“双代管”实行以村为基本核算单位不变,一村一账,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3、坚持监管机制不变的原则。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仍然接受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监督仍然接受村民的民主监管。

三、具体做法

1、成立机构,配备人员,确保业务有序运转。一是村委会上成立了以书记、主任为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村委会“两委”等党员同志为成员的村级财务委托代管工作领导机构。领导机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农村财务服务中心主任由文书担任,负责日常工作,财务服务中心下设办公室、档案室,设Z报账员1人,记账会计人,中心主任1人。

2、制定职责和各项制度,确保村级账务、资金“委托代管”有章可循、规范运转。

一是制定明确了会计、报账员、审核以及中心主任的各自职责;二是制定了财经管理制度,重点完善了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备用金管理制度、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制度、支出审批制度、村级票证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村级收入管理制度、村级资产资源管理制度等。三是制定了法门农村财务会计服务中心工作实施方案。

3、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给予必需的工作经费保障。法门村委会筹资调度资金购Z了会计软件、微机、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和各村专用档案柜。

4、搞好宣传动员,统一全村党员干部的认识。法门村党总支专门召开了党总支会议,统一领导层面的思想认识;统一党员干部的认识;全村党员干部的认识。同时利用广播、板报、财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向群众进行宣传,使广大群众理解和支持这项工作。

5、进行村级财务集中清理。在正式启动实施前,从去年四季度开始,法门村对20XX年以来各村财务进行集中清理,切实做到有账可查,有据可依。重点清理核实五个方面的情况:一是村组干部和群众的借垫资金;二是村组干部应领未领的工资报酬;三是项目资金包括水利设施、公路建设、沼气建设、农网改造以及 “一事一议”的项目资金收支,按照“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的核算要求,清理入账,并向群众及时公布;四是对信用社的借款逐笔核对清理;五是对村内的其他现金收支进行清理。在财务清理中,做到 “四清四查”,即:清理现金、信用社存款及有价证券,审查账款是否相符;清理各项往来,审查债权债务是否清楚;清理发包款、租赁款、拍卖款等,审查资金用途是否合理;清理历年遗留的财务问题,审查有无违纪违规行为。

通过财务清理,在达到账账、账实、账款、账表、账据“五相符”的前提下,编制出会计科目的发生额和余额平衡表。另外,对村级固定资产、债权债务等进行登记造册,由村负责人及财务人员签字盖章后,移交镇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在此基础上,对各村组的账务作出实事求是的客观评价和公正的审计结论,并与各村签订好村级账务委托代管合同(协议),办理好有关账据、资金移交手续。在清理结束后,我们立即组织核算会计及时对会计基础数据(现金、存款余额、内部往来余额、债权债务余额、财产物资余额等)进行了记录,财会管理、汇总分析、实时公开等,对农村“三资”实行信息化管理。监管部门可以对各村账目、资产、资源实时监督,作为代管做账基础数据。同时撤销各村原有的财务机构和银行账户,由村申请在中心财政所统一开设帐户,进行资金核算。

6、在实施过程中作到“五统一”、把好“七道关”。

“五统一”,一是统一资金账户,各村统一在中心财政所服务部设立村级账户;二是统一报账时间,在每季度下旬的`相对固定时段统一报账;三是统一报账程序,①审核原始单据是否合规②到核算会计处进行结算③到出纳处取现;四是统一会计核算,由会计相对固定进行统一核算;五是统一档案管理,由村会计统一对票据装订成册,存入专档。“七道关”:一是把好票据关。会计核算中心对各村实行统一票据管理,严格执行票据领用、核销管理制度。

二是把好现金关。对现金实行备用金制度,一切现金收入存入农村财务服务中心账户,禁止“账外账”和“小金库”存在。

三是把好审批关。对所有发生的经济业务,规定财务审批权限,实行“谁审批、谁负责”的岗位责任制。

四是把好报账关。坚持定期报账制,核算中心明确了各村报账时段,督促报账员及时报账、结账。

五是把好审核关。由村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对村财务收支进行逐项审核,通过后才能入账;核算中心对各村每月发生的财务收支和有关票据进行全面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予入账,并指导整改。

六是把好合同关。各村所有的经济合同,必须上交财务服务中心审核备案,财务服务中心随时对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督促依法履行经济合同。七是把好公开关。对财务收支情况和重大事项经村民主理财小组签名后,定期及时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财务收支透明度。

7、登记造册建台账。核查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各村的“三资”情况进行分类汇总,登记造册,建立“三资”监管台账,台账中包括集体资产资源处Z情况和相关会议记录、评估材料、资产资源照片、招投标原始文件和合同等。同时,把各村“三资”情况录入“三资”监管系统,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随时调整“三资”台账数据,做到钱账相符、账物相符。

四、建立健全机制,规范“三资”监管

以农村财务服务中心为基础,整合资源建立恐龙山镇法门村招投标管理中心。 履行“三资”监管职责,民主监督小组则发挥沟通与反馈功能,对农村“三资”实施监督。

1、加强交易所建设,规范资产资源处Z。对农村建设工程项目、大宗物品采购、集体资产产权交易或资源开发的标准与流程作了详细的规定,农村建设工程项目在5千元以下、大宗物品采购单件1000元或批量3000元以上、村集体资产产权交易或资源开发(土地、林权交易除外)每宗评估核准价在5千元以下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Z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四议”即村两委会议提议、民主听证会参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两公开”即事前公开经营性资产资源的分布、面积和经营状况、事中公开项目的评估和招投标情况、事后公开中标资金的收支情况或验收决算情况。

2、成立招投标管理中心,规范经济合同管理。成立招投标管理中心,制作经济合同的规范模本,制定统一的合同签订审核流程。建立经济合同电子台账,实行信息化管理,凡新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必须报乡镇经济合同审核中心按照规范流程审核后方能生效。

五、取得的成效

一是推行“委托代管”促进了农村财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农村财务核算中心每月都要对各村当月的财务活动结账,消除了过去经常出现的包包账、断头账、一任干部一本账、下台干部不交账的现象,保证了农村财务的连续性、完整性。

二是推行“委托代管”提高了农村财务管理的监督力度。实行集中核算、微机管理,对农村财务管理而言是一种有效监督。过去一个村的收支情况,开支是否合理,镇上不清楚、群众不明白,弱化了各村财务管理的指导和监督作用,弱化了村民对村级财务管理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现在财务服务中心每月都要向镇相关领导提供会计报表及收支情况,定期向村民公开村级财务情况,财务服务中心按照操作规程严格检查村级开支,有效地提高了农村财务管理透明度和村级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推行“委托代管”促使民主理财落到实处,提高了村务公开的真实性。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对村财务公开的内容实现了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避免了人为因素干扰的弊端。村民主理财小组每月结合民主议事日对村里的各项开支逐一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理财组长加盖民主理财章,对虚开、多报等不合规不合法单据坚决剔除不准报销。只有加盖民主理财章,手续完备的单据,财务服务中心才记账报销,这使民主理财真正落到了实处,做到了公开时间及时和公开内容的真实,减少了农村因财务管理混乱而导致上访事件的发生。

推行村级账务资金“委托代管”模式,运行接近一年时间,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镇财政所等部门指导帮助下,结合当前农村经济活动的现状和趋势,结合农村群众民主理财的新要求,逐步完善村级民主理财监管制度和程序,逐步提高村级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同时,我们也将认真学习外地和全镇村级财务管理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村级账务资金“委托代管”模式的规范,高效、有序运行,提升了农村财务监管整体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篇17:村级三资管理工作总结

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的监督管理是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利益,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廉政阳光工程”,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发生的重要举措。我乡通过健全组织网络、全面清理整顿、建立健全体制、创新监管方式,实现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督即时化,加强了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管,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推行村级账务资金“委托代管”的基本原则

我们就向广大村民和村两委广泛宣传并在改革过程中严格执行了“三个不变”的基本原则。1、坚持了“四权”不变的原则。一是资金所有权不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形式平调、挪用村级资金;二是资金审批权不变,村级领导仍然按照有关规定审批费用;三是资金使用权不变,资金所有者对资金依法依规合法开支和进行收益分配的权限不变;四是资金收益权不变;2、坚持基本核算单位不变的原则。村级财务“双代管”实行以村为基本核算单位不变,一村一账,独立核算,自负盈亏;3、坚持监管机制不变的原则。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仍然接受乡农村财务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监督仍然接受村民的民主监管。

二、具体做法

1、制定职责和各项制度,确保村级账务、资金“委托代管”有章可循、规范运转。

一是制定明确了会计、报账员、审核以及中心主任的各自职责;二是制定了财经管理制度,重点完善了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备用金管理制度、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制度、支出审批制度、村级票证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村级收入管理制度、村级资产资源管理制度等。三是制定了高陵乡农村财务会计服务中心工作实施方案。

2、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给予必需的工作经费保障。乡财政筹资调度资金购置了会计软件、微机、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和各村专用档案柜。

3、搞好宣传动员,统一全乡干部群众的认识。乡党委专门召开了党委会,统一领导层面的思想认识;召开党委扩大会,统一乡中层干部和村书记、主任的认识;召开全体乡干部和村三职干部参加的动员大会,统一全乡干部的认识。同时利用广播、板报、财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向群众进行宣传,使广大群众理解和支持这项工作。

4、进行村级财务集中清理。乡党委政府积极组织力量对2各村财务进行集中清理,切实做到有账可查,有据可依。重点清理核实五个方面的情况:一是村组干部和群众的借垫资金;二是村组干部应领未领的工资报酬;三是项目资金包括水利设施、公路建设、沼气建设、农网改造以及 “一事一议”的项目资金收支,按照“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的核算要求,清理入账,并向群众及时公布;四是对信用社的借款逐笔核对清理;五是对村内的其他现金收支进行清理。在财务清理中,做到 “四清四查”,即:清理现金、信用社存款及有价证券,审查账款是否相符;清理各项往来,审查债权债务是否清楚;清

理发包款、租赁款、拍卖款等,审查资金用途是否合理;清理历年遗留的财务问题,审查有无违纪违规行为。通过财务清理,在达到账账、账实、账款、账表、账据“五相符”的前提下,编制出会计科目的发生额和余额平衡表。另外,对村级固定资产、债权债务等进行登记造册,由村负责人及财务人员签字盖章后,移交乡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在此基础上,对各村组的账务作出实事求是的客观评价和公正的审计结论,并与各村签订好村级账务委托代管合同(协议),办理好有关账据、资金移交手续。

四、建立健全机制,规范“三资”监管

以农村财务服务中心为基础, 履行“三资”监管职责,民主监督小组则发挥沟通与反馈功能,对农村“三资”实施监督。

1、加强交易所建设,规范资产资源处置。对农村建设工程项目、大宗物品采购、集体资产产权交易或资源开发的标准与流程作了详细的规定。

2、成立招投标管理中心,规范经济合同管理。成立招投标管理中心,制作经济合同的规范模本,制定统一的合同签订审核流程。建立经济合同电子台账,实行信息化管理,凡新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必须报乡经济合同审核中心按照规范流程审核后方能生效。

五、取得的成效

一是推行“委托代管”实现了村级财务由传统管理向科学管理的转变。在农村,过去靠一架算盘、一支笔、一本账来管理农村财务,核算起来速度慢、出错多、劳动强度大。现在,村报账员每月只需将当月经济业务的原始凭据移交核算中心,就可以准确、快速、安全的自行记账、自动汇总、自动生成各种财务报表。

二是推行“委托代管”促进了农村财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农村财务核算中心每月都要对各村当月的财务活动结账,消除了过去经常出现的包包账、断头账、一任干部一本账、下台干部不交账的现象,保证了农村财务的连续性、完整性。

三是推行“委托代管”提高了农村财务管理的监督力度。实行集中核算,对农村财务管理而言是一种有效监督。过去一个村的收支情况,开支是否合理,乡上不清楚、群众不明白,弱化了乡对各村财务管理的指导和监督作用,弱化了村民对村级财务管理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现在财务服务中心每月都要向乡相关领导提供会计报表及收支情况,定期向村民公开村级财务情况,财务服务中心按照操作规程严格检查村级开支,有效地提高了农村财务管理透明度和村级资金使用效益。

篇18:开展农村三资工作自查报告

我镇辖9个行政村,96个自然屯。一个时期以来,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不到位,是群众农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也是导致农村村屯干部得不到群众认可的一个重要原因。去年以来,我镇按照全县统一部署,针对农村三资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坚持突出工作重点,把握关键环节,以机制创新为动力,以规范管理为手段,以服务经济的目的,扎实有序推进三资委托代理工作,现在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已经建成并正常开展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三资委托代理工作开民展情况

1、分解任务,责任到人。我们从强化组织保障,落实工作责任入手,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代理服务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的建设工作和指导各村三资的清理、登记、公示、整改等工作。

2、积极宣传,发动群众。采取召开村屯干部、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及时把三资委托代理工作的目的、意义、要求、方法步骤和政策宣传到村屯,重点加强对村屯两级干部教育引导。

3、规范程序,严格操作。我们严格按照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6个程序进行,一个环节不缺,一个步骤不少,对村三资进行调查摸底。针对各村清理移交的帐务实行互审机制。做到帐帐相符、帐证相符、帐表相符、资产与实物相符、资源与面积相符;债权、债务、固定资产与总帐相互印证。

二、三资委托中心建设情况

1、镇政府成立了三资委托代理服务监督领导小组。组长由兴隆镇纪工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副镇长王树峰担任,成员由相关人员组成,为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2、建立了资金监管、资产资源监管两套工作流程;建立了资金委托代管、资产统一监管、资源联合协管三种管理方式,并上墙公开。

3、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为服务中心解决了办公地点,并配齐了主任、副主任、专职总会计、总出纳员、资产管理员、资源协管员、记帐员各1名。

4、档案建设规范。统一签订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委托协议书;统一建立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文件档案和三资数据库档案(三资台帐);统一建立了农村集体三资处置呈报表、农村集体三资业务代理情况季报表和纠正违规处理农村集体三资情况统计表;统一建立了农村集体三资业务受理情况登记簿、农村集体三资查询情况登记簿、政策咨询情况登记簿和群众来信来访情况登记簿。

5、制定了天增镇《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办法》、《农村集体资源管理办法》、《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农村集体三资审计办法》、《农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征用耕地补偿费使用监督办法》等制度。各种制度上墙公开,并设有群众意见簿和意见箱,确定了热线电话57580369。

6、制定了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负责人和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各岗位职责上墙公开,并有考勤管理和年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

7、建立了三资委托代理服务网络监管平台,统一安装了谐农三资委托代理服务软件管理系统,清查摸底和三资数据录入工作全部完成;三资管理工作经费列入了年度财政预算;统一开立了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银行账户。

8、为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配备了液晶电视。

9、办公地点设在镇政府,有中心主任办公室、中心综合办公室和专门的档案室,配置了办公用电脑、打印机、照像机、传真机、复印机、扫描仪等设备设施。

10、镇代理中心制做并悬挂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标牌。

三、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收到的成效

1、摸清了底数。截止目前,我镇已完成了9个村、96个自然屯的三资清理工作。对入帐现金,固定资产,债权,债务,资源进行了清理登记。清查的情况在村里显著的位置上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已确认的资产、资源进行锁定,作为基数依据,严防资产资源流失,保持资产资源增值。

2、完善了工作机制。

按照边清理边完善的要求,我镇及时对村务公开、民主理财、资金审批、财务管理等制度进行了完善,不断健全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

为确保农村三资安全,我镇规定所有的项目资金(包括农业项目资金、水利项目资金、减灾救灾资金等不在财政所帐户上的资金)、一事一议资金、经营性承包收入,必须先入三资监管中心帐户,再行分配使用。所有的收入和支出必须有民主理财小组的人员到位认可盖章。在票据使用上,严禁私自购买使用规定以外的票据。违反者,一经发现,将作违纪处理。我镇还对所有村级经济合同进行了清理和规范,特别是对口头合同重新履行了文本手续。规范了各类合同75份,标的额5.6万元,真正做到了村级资金来源清楚,依据清晰。

3、发挥了监管作用。

为切实搞好农村三资监管服务,在规范村级代管资金收支的同时,我镇加大对村级三资的监管力度。变被动为主动,将三资监管工作关口前移,变事后监督,事中监督为事前监管和预防,制定了《天增镇农村集体三资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程序》。对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转让、拍卖,房屋及道路等工程建设项目,一律实行公开招投标管理。以此来规范农村资产资源处置、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和大宗产权的交易行为。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凡是村里购买在1000元以上的大宗物品,必须履行规定程序后进行申请,由三资监管中心进行审核评估后实行统一采购。招投标制度的阳光作业,堵塞了管理漏洞,消除了干部之间的隔阂和群众对村干部的猜疑,密切了干群关系。

农村三资管理自查报告

管理自查报告

银行管理自查报告

工程管理自查报告

食堂管理自查报告

印章管理自查报告

绩效管理自查报告

学校食堂管理自查报告

财政资金管理自查报告

学籍管理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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