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农村三资管理自查报告,本文共1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农村三资管理自查报告
农村三资管理自查报告
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历来是党中央、国务院重视“三农”工作的政策措施之一,也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制度之一。根据县农业局《关于认真开展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规范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城阳街道全面开展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的检查调研,自查工作进展顺利,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城阳街道针对村级财务管理混乱、村干部违法违纪现象时有发生的现象,建立了农村财务监管中心,全面推行“村财街道管村用”制度,制定出台了《城阳镇人民政府关于“村财镇管村用”改革的实施方案》,到7月已将全街道所有行政村的财务全部纳入了街道农村财务监管中心集中管理,设立财务公开栏,及时公开财务收支状况,增加财务透明度,加大群众监督力度。明确了公开招投标的程序、范围,对农村集体资产转让、资源开发和工程建设招投标方面进行有效管理。制定出台了相关制度,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进行了清产核资,建立村级台帐。通过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建设,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农村“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混乱的局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村集体“三资”登记台账不完整、不全面。农村集体“三资”在登记管理上,资金、资产相对好一些,而土地尤其是“四荒”地的登记就不全、不细或没有台账登记,造成“三资”底子不清、管理混乱。
2、财务管理不规范。不规范的表现主要体现在财务制度执行不力,少数干部不廉洁。有的'村开支不经集体研究,大额支出不讨论;有的村干部自用自批,村民主理财公章在村干部手中,民主理财小组形同虚设;有的村假公济私,挥霍浪费,乱发福利等;有的村干部自己开票收款、长期不报账,导致无法正常结账;有的村收款开具非统一收款收据,白条入账;有的村报销凭证不规范,支出凭证手续不完整。
3少数村财会人员素质低,责任心差。有的村财会人员故意拖延报账时间,无法正常结账;有的村财务人员调整以后,移交档案不全,甚至拒不移交账册凭证,其他村干部还束手无策。
三、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1、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监督渠道不畅。一是司法机关监督乏力。由于职能限制、违规金额小等种种因素,司法机关不能、不愿介入村组干部的经济问题;二是纪检机关监督乏力。村干部是党员的,纪检部门还可以查处,对不是党员的,纪检部门不便查处;三是群众监督乏力。分散的家庭经营,使村民集体观念、民主管理意识淡薄。此外,现在农村大部分有知识有能力的人都外出打工了,留在家的村民基本上是老少病残,他们对集体的事不关心、不过问、不了解,民主管理和监督流于形式,给了某些不廉洁的干部可乘之机;四是村班子内部监督不力。有的村主要干部搞一言堂,大事不开会,小事不研究,班子成员无法监督;五是民主理财小组监督乏力。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不是民选的,不为群众说话;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多年不调整;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文化知识水平较低,没有理财能力;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原则性不强,禁不住村干部做小动作。
2、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一是认为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少、债务多,无资产可管,有的认为现在财务制度全、群众监督紧,村干部无机可乘;二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方面的政策、规章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有些村干部不熟悉法规和财务制度,不按规章制度办事,不听财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造成管理混乱的局面。
3、村级财会队伍的稳定性不够。财务管理工作要求财会人员业务能力强并保持相对稳定。现在每逢村党支部、村委会换届,财会人员也跟着换。此外,由于经费紧缺,对各村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减少,村级财务人员业务素质难以提高。
四、对策及建议
1、加强领导,落实职责。各村要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领导小组,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纳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考评内容,建立考评档案,实行奖优罚劣。
2、完善制度,规范操作。在落实原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财务公开等相关制度的同时,制定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其性质、模式、工作流程、监督、责任和处罚等规定,使工作开展有章可循。
3、摸清底子,健全台账。结合新一届村级换届,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台账进行再次核对,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台账。 4、加强培训,提高业务。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将财会、招投标、公有资产监管等制度、操作规程等作为主要学习内容,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技能。
5、强化监督,促进整改。不定期组织人员深入各村进行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利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篇2: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自查报告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自查报告
根据市纪委的安排,我区组织两个乡按照相关程序对“三资”管理工作开展自查,现将有关报告如下:
一、对村级“三资”情况进行再清理。
雪华乡组织人员对各村“三资”进行再次清理、登记、核实,全乡三个村清理后的货币资金实际数额为673.51万元,清理后的资产实际价值为3118.76万元,债权实际数额为723.73万元,债务实际数额为1172.3万元,土地面积为33.95亩,荒地68.7亩,水面300亩。
燕山乡“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开展了备用金专项清理工作,重点对现金账过大的8个村进行了清理。针对各村对自身现金余额过大的问题,乡“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逐笔对照分析梳理,找出不能入账的原因和需要补充的`手续,使账目得到化解。截止目前,共清理化解各村历史遗留账目126478.35元。
此外,还重点对涉及征地拆迁项目村的资产、资源进行清理核销。截止6月,固定资产核销80737.36元,增加499万元;资源中水面核销222.93亩,土地核销93.14亩,荒地核销0.66亩。乡“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将定期和不定期地对资产、资源进行清理,进一步摸清了各村的家底。
二、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
要求村级所有经济业务,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所有原始凭证必须有相关证明人签字→所有会计...
篇3:三资管理自查报告
根据市纪委的安排,我区组织两个乡按照相关程序对“三资”管理工作开展自查,现将有关报告如下:
一、对村级“三资”情况进行再清理。
雪华乡组织人员对各村“三资”进行再次清理、登记、核实,全乡三个村清理后的货币资金实际数额为673.51万元,清理后的资产实际价值为3118.76万元,债权实际数额为723.73万元,债务实际数额为1172.3万元,土地面积为33.95亩,荒地68.7亩,水面300亩。
燕山乡“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开展了备用金专项清理工作,重点对现金账过大的8个村进行了清理。针对各村对自身现金余额过大的问题,乡“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逐笔对照分析梳理,找出不能入账的原因和需要补充的手续,使账目得到化解。截止目前,共清理化解各村历史遗留账目126478.35元。
此外,还重点对涉及征地拆迁项目村的资产、资源进行清理核销。截止6月,固定资产核销80737.36元,增加499万元;资源中水面核销222.93亩,土地核销93.14亩,荒地核销0.66亩。乡“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将定期和不定期地对资产、资源进行清理,进一步摸清了各村的家底。
二、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
要求村级所有经济业务,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所有原始凭证必须有相关证明人签字→所有会计。
篇4:三资管理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根据市委《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强农惠农等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我乡周密组织,认真安排,及时整改,对全乡的“三资”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现将自查情况具体汇报如下:
一、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
一是资金管理情况。各村(社)都能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建立了《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村集体收取各项收入时,都使用统一的专用票据;村集体存款各村只有一个帐户,能严格执行帐、款分管,全乡村级财务帐目、资金都是由乡财政所代管。二是资产资源管理情况。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能够按照有关规定清产核资、明晰产权、登记造册,确认其所有权和使用权;村集体资产的`取得、变更或终止,资产经营方式的确定或变更,资产的购置、变卖、报废等事项,大部分经村民(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出让,一般经村“两委”会议研究。
二、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进展情况。
一是成立业务指导组,负责对全乡7个村(社)的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明确工作职责,切实负起责任。各村也都成立相应的清查小组。二是清理核查农村集体“三资”情况。由乡(镇)组成的“三资”清查小组,按照清理核查的范围全面进行核查,如实填报核查结果,并将这些数据通过召开会议、张贴在公开栏上等方式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各村的“三资”情况进行分类汇总,登记造册,建立台帐。每册台账一式两份,一份由村委会保管,一份由乡财政所保管。三是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各村都建立了《农村集体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农村集体收入管理制度》、《农村集体支出管理制度》、《农村集体费用管理制度》、《经济合同管理制度》等监管制度。
三、存在问题
村(社)财务人员力量薄弱,主要表现在对农村财务和计算机知识掌握欠缺。
四、整改意见
一是完善制度,规范操作。针对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原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财务公开等相关制度,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平台技术提高“三资”管理水平。二是加强培训,提高业务。定期在村(社)开展业务培训,将财务管理、公有资产监管等制度作为主要学习内容,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技能,进一步规范财务档案。三是严明纪律,加强管理。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与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利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篇5:街道“三资管理”自查报告
街道“三资管理”自查报告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是农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也是诱发农村干部腐的一个重要因素。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历来是党中央、国务院重视“三农”工作的政策措施之一,也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制度之一。根据县农业局《关于认真开展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规范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城阳街道全面开展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的检查调研,自查工作进展顺利,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城阳街道针对村级财务管理混乱、村干部违法违纪现象时有发生的现象,建立了农村财务监管中心,全面推行“村财街道管村用”制度,制定出台了《城阳镇政府关于“村财镇管村用”改革的实施方案》,到7月已将全街道所有行政村的财务全部纳入了街道农村财务监管中心集中管理,设立财务公开栏,及时公开财务收支状况,增加财务透明度,加大群众监督力度。明确了公开招投标的程序、范围,对农村集体资产转让、资源开发和工程建设招投标方面进行有效管理。制定出台了相关制度,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进行了清产核资,建立村级台帐。通过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建设,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农村“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混乱的局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村集体“三资”登记台账不完整、不全面。农村集体“三资”在登记管理上,资金、资产相对好一些,而土地尤其是“四荒”地的登记就不全、不细或没有台账登记,造成“三资”底子不清、管理混乱。
2、财务管理不规范。不规范的表现主要体现在财务制度执行不力,少数干部不廉洁。有的村开支不经集体研究,大额支出不讨论;有的村干部自用自批,村民主理财公章在村干部手中,民主理财小组形同虚设;有的村假公济私,挥霍浪费,乱发福利等;有的村干部自己开票收款、长期不报账,导致无法正常结账;有的村收款开具非统一收款收据,白条入账;有的村报销凭证不规范,支出凭证手续不完整。
3少数村财会人员素质低,责任心差。有的村财会人员故意拖延报账时间,无法正常结账;有的`村财务人员调整以后,移交档案不全,甚至拒不移交账册凭证,其他村干部还束手无策。
三、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1、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监督渠道不畅。一是司法机关监督乏力。由于职能限制、违规金额小等种种因素,司法机关不能、不愿介入村组干部的经济问题;二是纪检机关监督乏力。村干部是党员的,纪检部门还可以查处,对不是党员的,纪检部门不便查处;三是群众监督乏力。分散的家庭经营,使村民集体观念、民主管理意识淡薄。此外,现在农村大部分有知识有能力的人都外出打工了,留在家的村民基本上是老少病残,他们对集体的事不关心、不过问、不了解,民主管理和监督流于形式,给了某些不廉洁的干部可乘之机;四是村班子内部监督不力。有的村主要干部搞一言堂,大事不开会,小事不研究,班子成员无法监督;五是民主理财小组监督乏力。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不是民选的,不为群众说话;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多年不调整;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文化知识水平较低,没有理财能力;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原则性不强,禁不住村干部做小动作。
2、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一是认为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少、债务多,无资产可管,有的认为现在财务制度全、群众监督紧,村干部无机可乘;二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方面的政策、规章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有些村干部不熟悉法规和财务制度,不按规章制度办事,不听财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造成管理混乱的局面。
3、村级财会队伍的稳定性不够。财务管理工作要求财会人员业务能力强并保持相对稳定。现在每逢村党支部、村委会换届,财会人员也跟着换。此外,由于经费紧缺,对各村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减少,村级财务人员业务素质难以提高。
四、对策及建议
1、加强领导,落实职责。各村要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领导小组,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纳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考评内容,建立考评档案,实行奖优罚劣。
2、完善制度,规范操作。在落实原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财务公开等相关制度的同时,制定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其性质、模式、工作流程、监督、责任和处罚等规定,使工作开展有章可循。
3、摸清底子,健全台账。结合新一届村级换届,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台账进行再次核对,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台账。 4、加强培训,提高业务。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将财会、招投标、公有资产监管等制度、操作规程等作为主要学习内容,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技能。
5、强化监督,促进整改。不定期组织人员深入各村进行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利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篇6:三资管理自查报告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是农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也是诱发农村干部的一个重要因素。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历来是党中央、国务院重视“三农”工作的政策措施之一,也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制度之一。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我镇全面开展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检查调研,自查工作进展顺利,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镇近几年针对村级财务管理混乱、村干部违法违纪现象时有发生的现象,建立了镇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在我镇全面推行“村账镇代理”制度,到已将全镇所有行政村的财务全部纳入了乡(镇)集中管理,并严格执行“一季一做账、一季一公开”制度,要求按村财管理运作程序设立财务公开栏,及时公开财务收支状况,增加财务“透明度”,加大群众监督力度。从20初开始,我镇明确了公开招投标的程序、范围,对农村集体资产转让、资源开发和工程建设招投标方面进行有效管理。同时,制定出台了相关制度,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进行了清产核资,建立村级台帐。通过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规范化建设,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农村“三资”管理混乱的局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村集体“三资”登记台账不完整、不全面。我镇农村集体“三资”在登记管理上,资金、资产相对好一些,而资源方面尤其是土地的登记就不够详细或存在遗留问题,造成“三资”底子不清、管理混乱。
2、财务管理不规范。不规范的表现主要体现在财务制度执行不力,极少数干部不廉洁。有的村开支不经集体研究,大额支出不讨论;有的村干部自用自批,村民主理财公章在村干部手中,民主理财小组形同虚设;有的村假公济私,挥霍浪费,借机中饱私囊,乱发福利等;有的村干部自己开票收款、长期不报账,导致无法正常结账;有的村收款开具非统一收款收据,开支白条入账;有的村报销凭证不够规范,支出凭证手续不完整。
3、资产收益管理不规范。有的村以其他费用支出直接冲抵承包款和租金,收支均不入账;有的村收款后,干部私自保管挪用,长期不报账;有的村资产收益使用无计划,寅吃卯粮。
4、合同签订不规范。主要体现在书面合同少,口说为凭;合同要素不全,条款不明,权利义务不平等或其他不符合法定要求等方面。
5、财务公开欠规范。我镇对村级财务公开工作一直高度重视,花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出台了不少行之有效的制度。但是在个别村由于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群众意识淡薄,公布的内容、形式、时间都不符合要求,有的对于重大支出项目没有专项
公布,实质性内容公开不细,有时甚至是走过场。
6、少数村级财会人员素质低,责任心差。有的'村财会人员故意拖延报账时间,无法正常结账;有的村财务人员调整以后,移交档案不全,甚至拒不移交账册凭证,其他村干部还束手无策。
三、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1、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监督渠道不畅。群众监督乏力。分散的家庭经营,使村民集体观念、民主管理意识淡薄。此外,现在农村大部分有知识有能力的人都外出打工了,留在家的村民基本上是老少病残,他们对集体的事不关心、不过问、不了解,民主管理和监督流于形式,给了某些不廉洁的干部可乘之机;村班子内部监督不力。有的村主要干部搞一言堂,大事不开会,小事不研究,班子成员无法监督;民主理财小组监督乏力。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不为群众说话;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多年不调整;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文化知识水平较低,没有理财能力;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原则性不强,禁不住村干部做小动作。
2、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农村税费改革后, 一些干部认为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少、债务多,无资产可管,由于这种认识上的偏差,导致有些干部对村级财务管理不重视,对群众反映财务方面的问题不进行认真的调查和处理。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管理混乱的蔓延,给某些不廉洁干部开了方便之门;三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方面的政策、规章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有些村干部不熟悉
法规和财务制度,不按规章制度办事,不听财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造成管理混乱的局面。
3、村级财会队伍的稳定性不够。财务管理工作要求财会人员业务能力强并保持相对稳定。现在每逢村党支部、村委会换届,财会人员也跟着换。此外,由于经费紧缺,不少村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机会少,村级财务人员业务素质难以提高。
四、对策及建议
1、加强领导,落实职责。乡镇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领导小组,加强“‘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能,统一负责处理各村资金、资产、资源的核算和监管,统一运作、统一管理,加强业务的连续性、规范性。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纳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考评内容,作为干部晋升的重要依据,并与经济挂钩,实行奖优罚劣。
2、摸清底子,健全台账。结合村级换届,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台账进行再次核对,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台账,并将数据全部录入电脑,实行滚动管理。
3、加强培训,提高业务。定期开展对乡镇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将财会、招投标、公有资产监管等制度、操作规程等作为主要学习内容,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技能。
4、严明纪律,严肃查处。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与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问题开展案件查处和监督检查工作,加大
查处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坐支、挪用、、买标、串标、处置不当、分配不公平等方面的案件,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利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篇7:农村三资管理规章制度
农村三资管理规章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切实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利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基层社会稳定,根据省、市文件精神以及《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泰海委农〔〕21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制度。
凡镇所辖范围内的村(社区)、组以及村(社区)、组以集体资产或土地为纽带改造而成的社区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执行本制度。(以下简称村(居)集体经济组织)
一、财务收入管理制度
1、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合理组织收入,加强货币资金管理。村(居)集体经济组织的收入包括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筹劳,集体统一经营收入,发包及村办企业上缴收入,投资收益,企业改制回收资金,资产变价收入,上级转移支付以及奖励、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和其他收入等。
2、村(居)集体经济组织严格执行备用金管理制度,按规定留存不超过10000元的备用金(含组级备用金)以供日常开支,其余款项统一纳入镇财政专户,统一管理。备用金不足时,及时报账。
村组两级付款,须经村负责人签字,农经站、分管领导把关,镇主要领导审批。涉及群众分配资金,一律由村组提供花名册和具体金额,农经服务中心会同村总账会计交银行打印存单或一折通。村组各项工程款结算一律按照工程协议书(合同)的内容要求,办理转账手续,不得支付现金。
3、收入行为一经发生,必须在3日内解缴到镇财政专户,严禁坐收坐支、以收抵支、白条抵库,不准私设小金库,不准公款私存,所有收入在规定时间内不解缴入账的,由经手人承担相应的纪律和法律责任。
4、村(居)干部因公外出预借现金必须经村主要负责人批准,公务完毕后,其预借款项在2日内与会计结清,个人私事一律不得借款。村组集体资金不得对外出借或为他人提供质押、担保。
二、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1、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经济活动,由村(居)民委员会负责按年度编制收支预算计划,提前作出用款预算,经村两委和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报农经站备案。
2、严格费用支出审批程序。财务事项发生时,经办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字,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由理财组长签字并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经村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方可付款,报镇农经服务中心审核后入账。无时间、无用途、无经办人、无审核人、未理财、未审批的票据不得入账。
3、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严禁村级高负债发展,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负债的,须在落实偿还措施,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镇分工干部组长审核把关,报镇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财务收支预(决)算管理制度
1、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每年应当编制当年的财务收支预(决)算方案,预算经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镇农经站审核。预算编制要贯彻“实事求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各项收入、支出全部纳入预算,审核通过后的预(决)算方案应张榜公布。
2、收入预算要根据历年收入情况和下一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测算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支出预算主要是进行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各种支出。
3、预算一经批准,村(居)集体经济组织要分解落实预算,保证预算顺利实施。财务预(决)算执行情况及时公开,定期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同时根据预算实施情况,执行中确需增加支出或者调减收入,可按照规定程序作必要的补充或调整。
四、财务公开管理制度
1、财务公开的形式:各村(居)要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在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财务公开栏,同时还可以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民主听证会等其他有效形式公开。
2、财务公开的内容:(1)财务预算情况。年初经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村(居)集体年度财务收入、支出预算方案,包括固定资产购建计划、基本建设计划、兴办企业及资源开发投资计划、收益分配计划等。(2)财务决算情况。年末根据当年财务收支实际,编制财务决算报告及情况说明。(3)村(居)集体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按财务制度规定所发生的各项收支情况。收入部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经营的各项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补助收入、捐赠收入、投资收益、资产变价收入、集体建设用地收入、其他收入(利息、固定资产及产品物资的盘盈收入等);支出部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经营支出、“四属”户补助费、计划生育费、报刊杂志费、电话费、水电费、村级办公费、会议费、村干部保险费、差旅费、交通补助费、学习培训费、离职干部退养费、在职、离职干部慰问费、民主理财人员误工补助、奖励资金、公益事业经费、其他支出等项目及金额。(4)村级集体资产管理情况:村级债权债务情况、本期新的举债及产生过程、村级收益及其分配情况、村级集体资产处置情况。(5)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范围、标准、总额及使用、管理情况。(6)土地征用面积、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款分配、管理等情况。(7)新农村项目建设资金筹集、使用情况。(8)村级民主理财及财务审计情况。(9)其他应公开的财务事项。
3、财务公开的程序: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公布的财务账目必须真实可靠,公开前必须经过民主理财小组的审核,公开榜必须由村(居)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民主理财小组组长及村勤廉督导员签字,加盖民主理财审核印章,报镇农经站审核同意后,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名义公布,公布的材料必须存档。
4、财务公开时间:村(居)级财务每月公开一次,每次公开时间为次月的15日前,组级财务每半年公开一次,公开时间为1月份与7月份的15日前;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热点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要及时公开。
五、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制度
1、集体资产是指村及村(居)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拥有的货币资产、实物资产、资源性资产。
2、村(居)组集体资产要逐项逐件登记,健全明细台账和使用登记薄,实行分类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对已形成报废或处置的集体资产应及时清理,并按报批程序办理核销手续。每年必须进行一次“三资”清查盘点,对清查盘点情况要及时登记,对清查中存在的问题,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认真处理,向全体村(居)民公开,并上报农经站存档一份。
3、资产、资源评估。一是资产、资源转让、出租或合资联营等,发生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或变更时,必须进行价值评估,并报经有权部门确认,以评估价值作为转让或变更的`依据;二是集体资产、资源评估要遵循真实、科学、公正、可行的原则,按规定程序进行。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资产、面积在5亩以上的资源评估必须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少量资产、资源的评估由镇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评估由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监督。评估结果要按权属关系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有关会议确认,并报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备案;三是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或者与评估机构串通作弊,或者评估机构玩忽职守致使评估结果不实的,可由上级机关宣布无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村(居)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的资产、资源(含荒地、荒滩、废沟塘、圩堤、水面等),其承包经营权的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的方案必须经村(居)“两委会”、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其过程交由村(居)务公开监督小组进行监督,并在村务公开栏中向全体村(居)民公开;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应与承包方签订书面合同,由相关部门鉴证或公证并报镇农经部门备案,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上述资源性资产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含土地流转,土地流转的相关规定以罡政发〔2014〕6号《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的意见》文件为准),每亩年租赁费不得低于800元,且应建立租赁费自然增长机制,原则上实行先缴款后承包。
4、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资产要明确经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和经营目标,确定决策机制、管理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加强合同履行的监督检查,经营所得要纳入村(居)账务核算,并向全体成员公开。
5、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要定期对集体资产、资源的使用、维护和收益进行检查,确保集体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六、招投标制度
村组集体资产购置、租售、资源性资产发包及租赁、工程项目(除必须到市区招投标交易中心以外)只要标的在3万元以上(含3万元)的都必须到镇履行招投标程序,公开竞标。标的在3万元以下的由村按招投标程序公开竞标,吸纳一定名额的村(居)民代表到场参加,并由镇招投标领导小组派员参与,招标结果及时向村(居)民公开。
七、票据管理制度
1、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收款票据据统一使用“江苏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结算凭证”,收取“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资金要使用农民负担专用票据,任何村(居)个人不得自制、自购其他收款收据。
2、票据领用实行以旧换新且要求连号、连本使用,同时将票据使用情况在“镇村组结算凭证使用登记簿”中一一记载。
3、每月村组报账时应将收款票据及“镇村组结算凭证使用登记簿”一并带至农经服务中心,以便审核。
八、账务结报制度
村总账会计、出纳人员要严格审核原始凭证,符合规定方可予以付款、转账,并编制记账凭证,每月30日前到农经服务中心报账。中心根据各村上报的账、表、据进行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为: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完整性、正确性;记账凭证要素是否齐全,会计科目运用是否正确,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是否相符;库存现金与日记账是否相符,是否执行备用金限额规定。审核人员对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加盖审核章,对审核中发现的票据手续不全等问题中心记账人员有权退回补办手续。
九、其他管理制度
1、档案管理制度。各村要配置档案柜,建立档案室,对村组所有财务资料、各业合同、工程协议、文书档案等资料进行统一存档,指定专人保管,以便备查。
2、离任审计制度。村主要干部离任由镇根据实际情况派出审计小组或由镇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离任审计。
3、土地补偿费管理制度。土地补偿费属农民集体资产,应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发展生产、增加积累、集体福利、公益事业等方面,不得用于发放干部工资报酬、支付村组开支等。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征地补偿费的收取、使用、管理情况要定期向村民公开,接收群众监督。
4、合同管理制度。各类合同的签订要做到主体合法,文本统一,责权明确,台账齐全。合同文本、台账经鉴证后,上报镇农经站备查。
十、责任追究制度
各村(居)应严格遵守“三资”管理制度,村党组织书记、村民主任为主要责任人,村总账会计为直接责任人。对执行不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将实行责任追究。
(一)未成立民主理财组织,不定期公布账务;
(二)不及时上缴集体收入,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每发现一笔坐收坐支现象,处罚当事人坐支金额的10%,罚没款上缴镇财政,坐收坐支金额较大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凡截留或挪用集体收入达一定时限或金额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三)不严格履行开支审批手续,弄虚作假;
(四)违规签订集体资产使用协议,违规处置集体资产;
(五)擅自减免应收款项,截留、平调、挪用、私分集
体资产;
(六)其他违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的行为。
十一、其他
1、本制度中相关规定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相抵触,以上级规定为准。
2、本制度由农经站具体组织实施,其他各部门密切配合;镇纪委、监察负责对本制度的实施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原有村组财务管理制度与本制度不相符的,按照本制度执行。
篇8: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计划
一、加强农村“三资”管理要坚持四个原则,处理好“三个关系”把握好“三个环节”。
坚持四个原则。
一要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推行农村“三资”代理服务制,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对于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要坚持做到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保持不变。“三资”代理服务机构不准利用职权平调村集体资金,不准借支和挪用村集体资金,不准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报销与村里无关的开支费用。
二要坚持服务群众原则。
实行“三资”代理服务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基层。“三资”代理服务机构,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强化服务意识,把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贯穿于代理服务工作的始终。
三要坚持民主理财原则。
要严格执行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核算、统一公开、统一归档五个规程,每项支出都要实行联签会审,大额支出必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大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事情要缓办活不办,决不能强迫或命令。
四要坚持强化监督原则。
“三资”管理指导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代理服务机构的指导,确保农村财务管理各项制度的落实。
代理服务机构在自觉接受监督的同时要按照规定,对农村财务进行严格审核监督,对不符合规定的开支不予办理,并及时向村民理财小组反馈情况。 处理好三个关系:
一是要处理好积极与稳妥的关系。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开展这项工作,态度一定要积极,但具体方法、步骤则要稳妥,环节不宜过多、程序不能过于繁琐。特别是在“三资”清理工作中既要注重解决问题,又要强调稳妥,不翻历史旧账,把工作重点放在今后的规范管理上。对历史上存在的违法违纪要进行纠正,但宜粗不宜细,防止引发大规模上访。
二是要处理好规范与高效的关系。
要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制度,确保规范运行。同时要注重效率,本着便民的原则,从方便群众办事、有利于群众监督的角度出发,科学规划设定办事环节,对村集体合理的财务支出及出纳业务要及时办理,不能出现办事拖拉,效率地下的现象和问题。
三是要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
各“三资”代理服务机构要主动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代理服务工作,把工作重点和注意力放在为村集体、为群众服务上,建立便民服务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把握好三个环节。
实行“三资”代理服务要抓好宣传发动、清查“三资”、公开清查结果、移交实施、总结完善和检查验收等阶段进行,尤其要抓好三个关键环节:
一是清查“三资”。
由乡镇党委、政府组织,通过走访、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等形式,对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草原、林地、荒山、泡沼、苇地等自然资源进行逐项核实,对村集体的房屋、农机等固定资产进行估价,对债权债务进行逐步核实,详细填写“三资”情况调查表,包括其数量、规格、价值、存放,使用状况和效益状况等,彻底摸清农村集体“三资”家底。在清理集体“三资”的同时,也要把属于国有的'资源一并清理,并登记上账。对权属不清的要及时申请确权。
二是公开清查结果。
调查登记情况要全面予以公示,对群众反映的漏登、登记不实情况,要再次认定,重新公示。公示结束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审议,无异议后,报乡代理服务中心审批、备案建立台账。
三是移交实施。
清理“三资”工作结束后,各“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要分期分批组织好正式的账务移交工作。移交工作要在县领导小组安排的专门人员监督下进行。移交工作要本着先易后难,成熟一个移交一个的原则进行。对难题多、情况复杂的村,采取先建新帐,把旧账清好后,再移交的方法办理。
二、严密组织,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机构制度
(一)前期准备阶段。
在实施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前,要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县里成立了三资管理工作领导组,各乡镇也要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的农村三资代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二是成立代理服务中心。各乡镇都要建立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接受所辖村委会为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具体负责对村集体“三资”使用、运作、开发等等情况的审核、监督。三是配齐人员。各乡镇要抽调素质、业务能力强的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四是落实办公场所和设备。乡镇服务中心要有办公地点,并配备电脑等办公设备,实行农村财务电算化管理。财务专用档案柜要做到一村一柜。五是抓好培训。要做好代理会计培训工作,提高乡村两级财会人员素质,保证代理工作质量。各乡镇要尽快将前期准备阶段的各项工作全部落实到位。
(二)宣传发动阶段。
各乡镇要召开专门会议,认真研究部署。要通过广播、标语、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向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宣传农村集体在三资代理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针对基层干部一怕失权,二怕失利,三怕花钱不自由的思想,重点抓好“五个统一”、“四个不变”、“三个不准”的宣传教育。“五个统一”是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建立以后,要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记账、统一公开、统一建档,实行分村核算,按月反馈。“四个不变”是指要坚持所有权、使用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不变,村级三资的管理主体仍然是各行政村,只要运作合理、审批程序规范、代理服务中心必须及时办理。“三个不准”是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受法律保护,不准平调、挪用,不准私分、截留,不准破坏、侵占,违者一律追究责任。
(三)清帐理财阶段。
县“三资”管理领导组组织有关人员配合各村进行摸底核查,首先对北徐屯、东小村两个试点乡镇进行全面摸底核查。对各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审计,在清理过程中要做到严肃认真,对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果园、沙坑等自然资源进行丈量核实;对村集体的房屋、机井、农资等固定财产进行盘点,价值不清的重新进行估价;对债权、债务进行逐笔核实。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区别情况妥善处理,能够在移交前处理好的,要抓紧处理好。对个别一时难以解决,特别是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可以先将账册封存移交给“中心”,确保账册的完整和安全。待“中心”正常运转后,再集中时间抽调力量,查清情况,逐个进行处理,决不能因在清理中发现一些问题而影响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度的推行。在清账理财阶段,要重点做好对资产、资源的清理登记。已经建立村资产、资源台账的,要根据村发展情况,核实资产、资源有无报废、变更和新增加的;还没有建立村集体资产、资源台阶或台账不全面的,要按照上述清理工作地步骤要求,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整改。
(四)公示审议阶段。
对核查“三资”相关情况,要经过“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三天。同时要做好拍照存档工作。公示结束后,及时如开有村民代表等参加的会议,对公示“三资”情况进行审议。
(五)移交管理阶段。
清账理财工作结束后,乡镇代理服务中心要按照与各村签订的协议,制定出具体的时间表,分期分批组织好“三资”移交工作。移交工作要在县领导组的监督下进行。移交工作要本着先易后难,成熟一个移交一个的原则进行。对于特别复杂的村,也可以采取先建新账,把旧账理清后再移交的办法,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篇9: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计划
一、集体收入管理
1.村集体的一切经济收入,包括原有积累,发包、经营租赁收入、土地补偿、资产变卖收入、财政拨款及借入资金以及其他收入均纳入资金监管范围。
2、村集体所收取的各种款项必须由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村会计办理相关手续。严禁其他人员出具凭证收取各种款项。
3、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村集体收取的各种款项必须及时足额存入村集体收入专户,并及时办理入账手续,发生一笔存入一笔不能怕麻烦,不得坐收坐支,不得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对私设小金库的已经支出的部分由主持人和承办人承担,村集体不予核销。并将收入金额记入村集体财务账面上。收支差额剩余现金部分要存入集体收入专户。
4、各村所有收入款项,应按照合同(协议)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及时收取。
5、承租、承借。承包方等未按合同(协议)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交款手续的,应按原签合同或协议所履行的程序提请村两委会或村民代表会集体讨论、研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6、各村对所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包括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而签订的变更后的合同(协议)等必须由“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监督参与执行,并报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一份作为备案用。
二、村集体支出管理
1、村集体支出,必须执行收支两条线原则,严禁坐收坐支,一经发现按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
2、严禁以村集体名义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任何担保,一经发现对主要责任人一律免职,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3、村级支出应按程序制定预算,并报镇三资代理中心审批后,按批复预算进行办理相关手续。
4、支出票据必须具备以下要素,时间、事由、金额、经手人、民主理财小组盖章、批准人签字。
5、对村级开资实行限额审批制,发生1000元以下支出的,由两委联席会议提出计划,村民理财小组审查,报镇“三资”代理中心审核,开支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由村两委联席会议提出计划,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村民理财小组审核后报乡镇三资代理中心付主任审批。超过5000元支出的按上述程序办理后报镇三资代理中心主任审批。
6、村集体一切工程项目,都要先制定预算,并将方案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再上报镇三资代理中心审批,镇三资代理中心批复后方可实施,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记录要妥善保管。
三、票据管理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要使用农业部门监制的统一专用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不得自行印制、外购使用其他收、付款凭证。农村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使用省农民负担管理部门监制的专用“一事一议”收据和用工凭证。
2、村集体经济组织向单位或个人收取款项时,应使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统一收据。使用时要加盖使用单位财务专用章。
3、村集体经济组织要严格规范支出单据。所有支出票据应为国家税务部门印制的统一发票同时要附有具备发生时间、名称、用途(事由)、经办人、参加(在场)人、审批人等基本要素的单据,对跨年度的支出票据一律不予入账。
4、严格控制使用无据支出凭证。对确因客观情况不能取得原始凭证的支出。一律由经手人填写统一印制的单据,手续必须完备。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严格审查,如果发现违规的,要退回或追回,并追究相应责任。
四、资产、资源管理
各村资产和资源出售、转让、承包、租赁等必须严格按照资产、资源监管工作流程,由村两委制定方案向镇三资代理中心提出申请,镇三资代理中心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对需要评估的资产组织专业人员和村民代表评估作价并对村级申请做出批复,标的额在5000元以下的由经管中心主任批复,标的额5000元以上的需要经管中心主任,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主任批复,交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及时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满,按照相同条件,村民优先的原则,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竞价方式 进行公开招标,标的额在2万元以下的由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到现场指导、监督;标的额2万元以上的,由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报市“三资”代理服务监管组织复核。市三资代理监管组织到现场指导监督,审核并签字盖章,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具体指导村集体和承包方签订规范的经济合同,将相关资料及合同文本归档管理,同时在乡村两级及时公示。
五、债权债务管理
1、对于农田基本建设和其它公益事业项目建设的安排,应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一般不得举债。确因经济发展需要借贷资金的,先由村委会提出方案,经村民理财小组讨论,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并报“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审批。所借入资金按会计制度核算,实行专款专用。
2、未经上述程序而新增的债权债务,村民主理财小组有权否决,并拒绝在相应的票据上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经管中心不予入账,谁经手、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村集体不承担利息和还款责任。
六、土地承包管理(含林地)
20**年发包的机动地,开荒地以及其它资产各村现在就要着手准备,特别是机动地、开荒地,鱼池、林地等资产资源机动地的承包年限原则上一年一包,最长不超过3年,也就是说不能超过我们这一届村委会的任期,鱼池水面的承包年限最长不超过,林地的承包年限为50-70年,20**年发包工作就要开始了,各村一定要按着资产,资源监管流程进行,召开两委会议研究承包方案,向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书面)加盖村委会公章。待三资代理中心批复后,召开村民代表大会 ,村会计要做好会议记录及表决记录,填定“乡级监管表”,底价在两万元以上的上报市三资监管办公室,填写市级监管表,张贴公告,公示期为7天,拍摄公告照片、公告上要具体写明参与竞价者携带抵压金的方式 ,数额及报名时间,写明竞价日期,各详细时间、地点等,绘制标的图纸,拍摄现场照片,由村委会起草合同草稿,由镇三资代理中心审核把关。镇三资代理中心到现场监督,指导竞价过程底价在两万元以上的必须由乡镇上报到市监管办公室一同到现场监督,指导竞价过程,鉴订合同3份,进行公开公示,款项存入账户,资料装订存档。
今后我们经管中心要加大三资监管力度,切实覆行职责,认真执行两个监管流程(即资金监管工作流程,资源、资产监管流程)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坐收坐支,公款私存、村集体资金体外所循环现象发生,从下周开始利用两周时间对全镇9个村20**-20**年两年坐收坐支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将审计结果在全镇通报,并上报党委。作为村干部绩效工资考核的依据。
对村级资产、资源发包坚持到现场指导监督,现场收取承包费,直接存入集体收入专户,我相信有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通过我们镇村全体干部的共同努力,层层把关,齐抓共管,使我们的三资管理工作在原有的基础上取得更大的成绩。向党委、政府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篇10:乡镇三资管理自查报告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是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也是农村基层干部产生违纪违法的主要诱因。加强对农村集体所拥有的资产、资源、资金的管理,是认真贯彻《XX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的具体体现。我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做好基础工作
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镇党委、政府多次就集体资产监管问题在两委会上进行研究。20xx年8月,我镇根据上级有关精神,针对镇村集体资产现状,由镇纪委具体负责对镇、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的工作。各村也相应成立了监管小组。各项制度上墙,工作职责明确,镇集体资产监管工作正式开始运作。为了提高干部群众对加强和规范镇、村集体资产管理的认识,我镇多次在村干部会议、镇干部会上强调该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广泛宣传集体资产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
2、清产核资,摸清家底
在全镇开展了清产核资工作。清产核资是集体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其主要任务是:清查资产、界定权属,重估价值,核实存量,登记产权,建章立制。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镇纪委组织人员对村所有资金项目进行清理清查,对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计量、盘点、核实、登记,全面澄清村资金、资产、资源底子。全面清理固定资产及公有财产,并进行分类造册登记。规范账务账目,建立一套“三资”台账,包括固定资产登记簿、资源登记簿和应交易资产台帐。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固定资产和资源性资产进行了盘点后,填写《固定资产清查登记表》较为全面详细核实帐内帐外资产及其实有价值。
二是规范运作
1.精心布置,成立机构,统一报帐
成立村帐乡代理服务中心,其人员从经管站抽调责任心强、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组成,代理服务中心实行集中核算,集中开户统管村级帐户。经镇村两级研究,中心与各村签订“村帐托管委托书”、“村帐托管协议”、“村级帐户托管协议”。取消了各村原有帐户,由核算中心开设统一的银行帐户,取消各村出纳岗位,设立报帐员,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统一向中心报帐。
2.落实制度,责任到人,加强管理,收支平衡
根据代理服务中心的工程程序,及人员的相关职责制订了上墙《中心会计岗位责任制》、《中心资金出纳岗位责任制》、《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等相关制度,进一步细化了各项工作,工作到人,责任到人。各村所有的收入必须及时足额解入中心帐户,不得挪用、坐支。小额支出由报帐员按报销程序以备用金直接支付,再由报帐员到中心报帐,经中心会计审核后由中心出纳付款。各村的大项支出,经单位申请,领导审批后采取转帐的形式或由报帐员向中心预借一定的款项,并在规定时间内到中心结帐。
一是支出入账严格把关。“中心”对于财务票据入账要做到“四不入账”:即没有经手人签字的不入账;未经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联签的不入账;应当经过村两委研究而没有研究的不入账;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大额度资金开支不入账。中心对村两委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召开情况进行核实把关,并将会议记录等有关资料备份留存,连同支出票据一起入账。
二是收入及时足额入账。农村集体取得的各项资金收入,必须及时足额上缴“中心”。
三是资产变动情况及时入账。中心加强对村级集体投资项目招投标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情况的动态监管,审查公开竞价、招投标程序是否按规定进行,结果是否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四是定期公开“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中心至少每季度汇总一次行政村“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出具书面材料并加盖中心印章后交由各村向群众公布。五是动态监管,定期核查“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中心对农村集体“三资”实行动态监督,定期核查。每年至少对所代理的行政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全面检查一次,防止“三资”变动隐瞒不报等情况发生。
3.镇成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后,已分别于20xx年x月、x月和xx月在镇xx中心成功的进行了四次公开交易,即九里岗垃圾焚烧炉的兴建、镇小车的拍卖、石上水库的出租和镇文化站的建设。四次交易程序合法,镇纪委全程监督,结果公开透明。
三是建议和意见
组级集体“三资”现在如果也要纳入管理,恐怕有一些难度,条件也还不成熟,必竟村级“三资”管理才刚刚起步。
目前的各镇的管理台帐都是自己本镇设计的,也很不统一,是否上级部门可以统一下来。
篇11:开展农村三资工作自查报告
我镇辖9个行政村,96个自然屯。一个时期以来,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不到位,是群众农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也是导致农村村屯干部得不到群众认可的一个重要原因。去年以来,我镇按照全县统一部署,针对农村三资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坚持突出工作重点,把握关键环节,以机制创新为动力,以规范管理为手段,以服务经济的目的,扎实有序推进三资委托代理工作,现在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已经建成并正常开展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三资委托代理工作开民展情况
1、分解任务,责任到人。我们从强化组织保障,落实工作责任入手,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代理服务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的建设工作和指导各村三资的清理、登记、公示、整改等工作。
2、积极宣传,发动群众。采取召开村屯干部、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及时把三资委托代理工作的目的、意义、要求、方法步骤和政策宣传到村屯,重点加强对村屯两级干部教育引导。
3、规范程序,严格操作。我们严格按照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6个程序进行,一个环节不缺,一个步骤不少,对村三资进行调查摸底。针对各村清理移交的帐务实行互审机制。做到帐帐相符、帐证相符、帐表相符、资产与实物相符、资源与面积相符;债权、债务、固定资产与总帐相互印证。
二、三资委托中心建设情况
1、镇政府成立了三资委托代理服务监督领导小组。组长由兴隆镇纪工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副镇长王树峰担任,成员由相关人员组成,为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2、建立了资金监管、资产资源监管两套工作流程;建立了资金委托代管、资产统一监管、资源联合协管三种管理方式,并上墙公开。
3、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为服务中心解决了办公地点,并配齐了主任、副主任、专职总会计、总出纳员、资产管理员、资源协管员、记帐员各1名。
4、档案建设规范。统一签订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委托协议书;统一建立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文件档案和三资数据库档案(三资台帐);统一建立了农村集体三资处置呈报表、农村集体三资业务代理情况季报表和纠正违规处理农村集体三资情况统计表;统一建立了农村集体三资业务受理情况登记簿、农村集体三资查询情况登记簿、政策咨询情况登记簿和群众来信来访情况登记簿。
5、制定了天增镇《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办法》、《农村集体资源管理办法》、《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农村集体三资审计办法》、《农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征用耕地补偿费使用监督办法》等制度。各种制度上墙公开,并设有群众意见簿和意见箱,确定了热线电话57580369。
6、制定了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负责人和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各岗位职责上墙公开,并有考勤管理和年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
7、建立了三资委托代理服务网络监管平台,统一安装了谐农三资委托代理服务软件管理系统,清查摸底和三资数据录入工作全部完成;三资管理工作经费列入了年度财政预算;统一开立了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银行账户。
8、为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配备了液晶电视。
9、办公地点设在镇政府,有中心主任办公室、中心综合办公室和专门的档案室,配置了办公用电脑、打印机、照像机、传真机、复印机、扫描仪等设备设施。
10、镇代理中心制做并悬挂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标牌。
三、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收到的成效
1、摸清了底数。截止目前,我镇已完成了9个村、96个自然屯的三资清理工作。对入帐现金,固定资产,债权,债务,资源进行了清理登记。清查的情况在村里显著的位置上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已确认的资产、资源进行锁定,作为基数依据,严防资产资源流失,保持资产资源增值。
2、完善了工作机制。
按照边清理边完善的要求,我镇及时对村务公开、民主理财、资金审批、财务管理等制度进行了完善,不断健全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
为确保农村三资安全,我镇规定所有的项目资金(包括农业项目资金、水利项目资金、减灾救灾资金等不在财政所帐户上的资金)、一事一议资金、经营性承包收入,必须先入三资监管中心帐户,再行分配使用。所有的收入和支出必须有民主理财小组的人员到位认可盖章。在票据使用上,严禁私自购买使用规定以外的票据。违反者,一经发现,将作违纪处理。我镇还对所有村级经济合同进行了清理和规范,特别是对口头合同重新履行了文本手续。规范了各类合同75份,标的额5.6万元,真正做到了村级资金来源清楚,依据清晰。
3、发挥了监管作用。
为切实搞好农村三资监管服务,在规范村级代管资金收支的同时,我镇加大对村级三资的监管力度。变被动为主动,将三资监管工作关口前移,变事后监督,事中监督为事前监管和预防,制定了《天增镇农村集体三资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程序》。对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转让、拍卖,房屋及道路等工程建设项目,一律实行公开招投标管理。以此来规范农村资产资源处置、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和大宗产权的交易行为。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凡是村里购买在1000元以上的大宗物品,必须履行规定程序后进行申请,由三资监管中心进行审核评估后实行统一采购。招投标制度的阳光作业,堵塞了管理漏洞,消除了干部之间的隔阂和群众对村干部的猜疑,密切了干群关系。
篇12:开展农村三资工作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根据县纪委《关于开展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我乡周密组织,认真安排,利用一个月时间对全乡的“三资”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现将乡自查情况具体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乡共xx个行政村,人口大约有xx人,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中始终坚持“三权不变、便民高效、民主理财、群众受益”的原则,严格按照“一清三建”的方法步骤来开展工作。高度重视,并下发了《***农村“三资”管理制度》,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一)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
一是资金管理情况。各村都能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建立了《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村集体收取各项收入时,都使用统一的专用票据;村集体存款各村只有一个帐户,能严格执行帐、款分管,全乡村级财务帐目、资金都是由乡经管站代管。
二是资产资源管理情况。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能够按照有关规定清产核资、明晰产权、登记造册,确认其所有权和使用权;村集体资产的取得、变更或终止,资产经营方式的确定或变更,资产的购置、变卖、报废等事项,全部经村民(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出让,一般经村“两委”会议研究。
(二)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进展情况
一是组织实施情况。为保证“三资”清理工作顺利推进,按照省清理工作要求,
1、成立了业务指导组,负责对全乡6个村的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明确工作职责,切实负起责任。各村也都成立相应的清查小组,各级组织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对一级领导。
2、加大宣传力度,我乡结合本乡实际,注重创新,采取行之有效的手段,切实加大宣传。
3、是把握关键,即时间段及清理的内容;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截止目前,各村清理工作已经基本到位。
二是清理核查农村集体“三资”情况。由乡组成的“三资”清查小组,按照清理核查的范围全面进行核查,如实填报核查结果,并将这些数据通过召开会议、张贴在公开栏上等方式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到目前,全乡6个行政村已全面完成了自查自纠阶段工作任务。
三是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各村都建立了《农村集体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农村集体收入管理制度》、《农村集体支出管理制度》、《农村集体费用管理制度》、《经济合同管理制度》等监管制度,制定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的业务流程图。
二、取得成效
一是规范了财务管理,有效堵塞了管理上的漏洞。使会计基础工作得到加强,村级财务和村级资产、资源管理有序,收支清晰,杜绝了暗箱操作和违规操作,控制了乱报销、乱开支行为,防止了集体资产的流失。
二是摸清了农村集体“三资”现状。通过核实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摸清了村集体家底,进一步理顺了村级财务关系,各村根据“三资”清理核实结果建立健全了“三资”台账,为规范管理村级财务,按程序发包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搭建了规范村级“三资”管理的平台。逐步建立健全了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及审计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结合各村实际确定了各村的财务审批权限,加强了对村集体资金的管理;对村集体资产、资源实行联合协管和招投标制度,规范操作程序,确保资产资源的保值增值。
四是化解了社会矛盾。由于我们对资金实行了有效监管,减少了集体资金的流失,对资产资源的透明处置阳光操作,广大人民群众非常满意,干群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少,一些历史遗留的问题也逐步得到解决,农村的信访量有所减少,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五是奠定了预防村干部腐败的基础。通过对村集体三资的清理,摸清家底并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制度,从源头上加强管理,能够有效杜绝农业承发包和资金体外循环漏洞,减少村干部职务违纪的机会,为预防村干部腐败奠定了基础。
三、存在问题
一是“三资”制度落实还留有死角。
1、个别村存在坐收坐支现象,收入不能够及时入账;
2、部分村、组土地承包合同期限过长、租金低;
二是村领导班子换届账务交接不彻底,还存在断头账现象;
三是乡镇农经中心人员力量薄弱,主要表现在:
1、工作量大,但工资待遇比较偏低;
2、人员配备较少,难以满足日常工作需要。
四、整改意见
1、完善制度,规范操作。针对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原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财务公开等相关制度,充分利用农村“三资”计算机网络监管平台,利用现代信息平台技术提高“三资”管理水平。
2、加强培训,提高业务。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将财会、招投标、公有资产监管等制度、操作规程等作为主要学习内容,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技能。
3、严明纪律,加大查处。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与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问题开展案件查处和监督检查工作,加大查处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坐支、挪用、贪污、买标、串标、处置不当、分配不公平等方面的案件,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利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村级“三资”管理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我们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通过这次清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三资”管理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以上级要求为准则,扎实做好“三资”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利益,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篇13:农村集体“三资”清理自查报告
2015农村集体“三资”清理自查报告
按照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我乡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及时下发文件通知,制定“三资”清理实施方案。对全乡的“三资”清理工作做了统一安排部署,并对各村(居)“三资”清理工作进行了检查,现就我乡自查结果总结如下: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领导,乡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由乡长余松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朱圣根、副乡长邱海洲分别任副组长,乡纪检、财政、农经、土管、林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农经站;并将《关于白鹅乡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到各村(居)。同时,乡党委、政府还成立了业务指导组,负责对全乡14个村(居)的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明确工作职责,切实负起责任。各村也都成立相应的清查小组,各级组织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对一级领导。
二、高度重视,强化宣传
为加大宣传力度,我乡结合本乡实际,注重创新,采取行之有效的手段,切实加大宣传。一是印发相关文件。乡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白鹅乡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到14个村,重点宣传上级文件精神和会议精神,吃透上级精神。同时,我乡努力做到四个方面:一是各村召开好一个会议,即开好村党支部、村委会会议;二是明确责任;三是做好宣传;四是把握关键,即时间段及清理的内容;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格程序,规范操作
在清理工作中,我乡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的程序,一个不少地进行。从清理、登记、公示、核实、公示、确认,都是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操作。
1、认真清理。在宣传动员的基础上,各村清理小组深入到实地,对本村的农村集体“三资”认真调查,清理人员逐一签字,以示负责。乡业务指导员亲自参加,边指导,边清理。
2、如实登记。各村在清理的基础上,由清理小组人员逐项、逐笔进行登记,并进行汇总。
3、严格核实。各村核实小组对本村的摸底登记表进行核实后,由乡统一进行审核。
4、认真确认。在核实的基础上,村清理小组提出可以确认后,村两委召开会议,研究确定本村确认大会的召开,及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由参加会议的村民代表对本村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表决、确认。
5、及时公示。在核实、确认后,各村都按照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将清理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通过公示,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中,既给群众一个明白,也还干部一个清白。
四、认真汇总,规范管理
通过清理,全乡共清理库存现金9666.20元,固定资产清理1851200.00元,资源面积9263亩,债务金额286220.00元,经济合同8份。清理后的各村集体“三资”全部纳入乡农经站统一管理
五、通过清理发现各村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村里账务处理不规范,存在科目用错,帐表不符现象;
2、债权债务长期挂账不清理,存在虚有债权债务;
3、大多数固定资产没有建账,没有明细;
4、费用开支控制不严,招待费比例过大;
5、资源性资产集体管理不善,有闲置和被占用现象等。
核查的过程是在边查边纠中进行的,以上的问题主要是自查阶段带下来未及时处理的,在核查阶段均进行了纠正。
村级“三资”管理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我乡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通过这次清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三资”管理工作任重道远,我乡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以上级要求为准则,扎实做好我乡的“三资”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利益, 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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