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百年孤独读后感3000字左右,本文共1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篇1:百年孤独读后感3000字左右
人,要生存,要思想,要表达,要创造文明,要构建秩序等等——无不是自恋的体现,但不自恋就无法从千千万万的生灵中脱颖而出,像癌细胞忤逆生命的意志那样去背叛麻木不仁毫无目的的宇宙。不幸的是,这只是硬币的一面,而另一面则是硕硕的未知。地球在宇宙中的位置,就好比在茫茫大海中捞起一个漂流瓶——这也太不成比例了。因此,把非生命的一部分考虑进去,从宇宙的概念上来讲,人很孤独,而且这种孤独还会细分下去,摊给个人。
一个娃娃糊里糊涂的就从娘胎里呱呱坠地了,面对周遭陌生的一切,他不知自己从何而来,也无法预知将要发生的一切——其实他压根都不会想,只会哇哇大哭——随着脐带剪断的那一刻,他便承受了此生最为深刻最为残忍的孤独,同时被赋予了孤独,因为他被独立成个体,会被不同种类不同程度的文明文化教养,会有愈深度精分就愈迥异于他人的成长体悟,会在个人与集体、意识与潜意识、善良与邪恶、真诚与虚伪等等各种二元对立的博弈中踅来踅去,会在渐悟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节奏,产生平衡“本我”与“超我”的智慧,甚至会发现某些绝妙的构思和深邃的奥义只能烂在肚子里,而根本无法用言语沟通或文字表达——正如歌词对音乐是种伤害一样,语言文字对思想也是种伤害——以至于从个体的意义上来讲,世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而一个人也无法替代另一个人。因此,从人被独立成个体的那刻起,就被孤独诅咒了。
一不小心得出这种结论,真令人扫兴,然后再去谈《百年孤独》这本书,简直是“扫兴✖100”。这个头起得不好,重来。
“……那时的马孔多是一个二十户人家的村落,泥巴和芦苇盖成的屋子沿河岸排开,湍急的河水清澈见底,河床里卵石洁白光滑宛如史前巨蛋。世界新生伊始,许多事物还没有名字,提到的时候尚需用手指指点点……”开篇便袭来一股充满神秘感的原始气息,呈现出一种粗旷而又干净的美——思想还未启蒙,文明还未染指,秩序还未产生——这是片净土。于是我放下书,闭上眼,舒展四肢,正准备耽湎其中难以自拔,可没过多久,突觉大事不妙,就仿佛置身于月黑风高杀人夜的前夕那样。果不其然,直觉很快得到了佐证,吉普赛人来了,带来了科学和巫术,各种稀奇古怪的玩意儿,第一代男主人公登场了,带着孩子般的好奇心和求知欲,以及开疆辟土,建功立业的雄心壮志。
故事就这样开始了。堂吉诃德骑上罗西纳特,领着桑丘,手持长矛出发了;薛松买了朝廷一纸任命,雇了一班人马,带着老妓女,赴往湘西了;再不济也是树上的男爵带着他的三角帽和佩剑,爬上窗外的圣栎树了,抑或王二拿了些锅碗瓢盆,跑出生产队,去章风山了——我迅速被这种感觉攫住,这是本有趣的书,真想一股脑儿读完,正如看见中意的房子想一次性付款拿下,但琐碎的阅读时间仿佛钱包里数十张没得存款的银行卡,拼拼凑凑还不够首付,于是不得不向时间银行贷款,贷点睡眠时间出来,把书拿下,但贷款手续颇为繁杂,要时间流水,要熬夜记录,要失眠征信等等,一拖一拖就拖了一周,其中心酸可想而知。
如上所述,《百年孤独》是本有趣的书,但说着说着变成买房子了,所以这个头还是起得不好,继续重来。
这次从书中的人物关系开始。在读之前,就有书友建议我对着人物关系图来读,我没听,因为我家族中爷爷辈六个,爸爸辈十二个(只说男丁,加上女性就21个了),然后地方有个习俗,每逢春节都要走家串户,提个糖包拜年,嫡系旁系一个也不能落下,否则就要吃凿栗,所以每逢过年,我必累成狗。以前小的时候,都是爹带着,后来大了点,爹就整孔子那套,要长幼有序,比他大的,他就去一趟,比他小的就由我跑腿。那年拜年,我第一次单独上阵,很快就出师不利,气氛搞得十分尴尬,连捂脸笑都无法化解,因为我把9叔叫成了10叔,小婶叫成了11婶。
回家后,我便不得不拿出小学背乘法口诀表的决心把这些叔叔婶婶的关系和排行弄清楚,而且达到了倒背如流的境界。因此,在厘清人物关系这方面,我自认为是权威人士,但出乎意料的是,读到《百年孤独》第五代,我就不得不采纳这位书友的建议,对着人物关系图读了,因为作者把一个名字拆拆组组,反复利用,虽然这种“外婆天天生日”的感觉很好,但同时爷爷孙子分不清的状况瞬间就把我带回了那个年少无知大不敬的年代,很有一股“辛辛苦苦十几年,一把回到解放前”的挫败感,而且除了人名和排序的问题,还有盘根错节纠缠不清的男女关系,以我只能解二元二次方程的能力,如果冒冒然的仅凭记忆和直觉去梳理,而不去对照人物关系图,很可能会遭受秃顶之灾。
书中除了合乎伦理的男女结合,还有表兄妹结亲的、兄弟共一个情人的、有爱上妈的、有爱上姑妈的、有爱上姨妈的、甚至爱上姑奶奶的——场面蔚为大观,情节循序渐进,看得我手指打结,舌头打圈,眼珠错位,差点变成了斗鸡眼,这是生理上的紊乱,还有心理上的纠结:一方面受到伦理的牵制,让我感到揪心,一方面又受情欲的驱使,令我怦然心动。这个家族自成家以来便拥有强大的乱伦基因。第一代是同辈乱伦,表兄妹结亲,然后开枝散叶,经过七代人的努力,终于晋升为隔代乱伦,外甥和姨妈,此时,家族一副衰败颓然之景,似乎大限将至气数将尽,终于第八代用自己的昙花一现为家族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正所谓“成也乱伦,败也乱伦”,一个完美的“宿命论”,这么想挺悲剧的,但进一步想想,这和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做小金鱼、阿玛兰妲缝扣子做寿衣、何塞·阿尔卡蒂奥第二读羊皮卷、乌尔苏拉追忆往事、奥雷里亚诺第二装门锁,修钟表那种且造且毁、且毁且造的工匠精神亦有异曲同工之妙。总之栽在自己手里,也没什么可说的。
但这个家族就是在这种群魔乱舞的情况下还维持了百年之余,靠的是什么呢?开始我以为是贯穿全书的一根超长的生命线——乌尔苏拉:“男人开创世界时,她援助;男人蛮干乱闯时,她阻止;男人停止不前时,她继承;男人退缩逃避时,她支撑”——这是微信读书里的一篇书评所总结的,在这里借用一下,以此赞颂一下女人的理性、妈妈们的伟大,可以想象,如果这个世界交在男人手里,等于是给自己扔了一颗原子弹,除了一朵壮丽的蘑菇云之外,恐怕一无所有。所以我爱妈妈——额,问题就出在这里了,家族的涨落动定,成败兴衰,各种混杂的男女关系,乱伦之恋几乎都源于此——用弗洛伊德的说法就是恋母情结,在书中,这股暗流比起“乌尔苏拉”毫不逊色。
说到恋母情结,小时候我特喜欢黏我妈,我跟她睡,小手手抱着她,小脸蛋埋进她胸口,然后我妈老把这事跟别人说,别人就笑话我,说我是个奶罐子,众所周知,我国的伦理道德十分发达,所以我听到这话,立马就从脸红到了耳根子,之后,就没再粘过我妈了,但在我步入青春以及挨近青春的那段时光,成熟女性一直对我充满了其独有的吸引力,总令我想入非非。所以我觉得我应该能理解为什么第二代何塞·阿尔卡蒂奥和奥雷里亚诺都搭上了比他们年长很多,帮他家干家务活儿的庇拉尔·特尔内拉,以及后面的儿子爱上妈,侄子爱上姑妈,外甥伦上姨妈等等错综复杂的乱伦现象。不过书中的恋母情结跟弗洛伊德所说的有点区别,他们没有直接把母亲做为性爱欲望的对象,而是转移到了其它比自己年长的成熟的女性上,有个学术的说法,说这是潜意识冲出前意识的压制来到意识层面的体现,随他们怎么绕吧,本质上还是恋母情结的发展。
家族的男性几乎都有恋母情结,有意无意的想着乱伦,期间无数次擦枪走火,前面已经说了,看得我怦然心动,最后不负所望终于伦上了。家族的女性了,要么禁欲,要么超然,最后来了个惊天大逆转,恣情纵欲起来。家族的男人和女人到了这一代,终于不再压抑,而是肆无忌惮的灵肉交媾,随时随地的将彼此推向情欲的巅峰,似乎要借此冲破个体的牢笼与对方融为一体,打破孤独的宿命,但这件事只有伊甸园的亚当和夏娃才能做得到,因为夏娃本来就是亚当的一根肋骨嘛。接着第八代出生了,一根猪尾巴,瞬间将他们从情欲的蜃楼拉回现实的大陆,随后羊皮卷卷首的提要在尘世时空中完美显现: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一棵百年大树便轰然倒塌。羊皮卷上所载一切自永远至永远不会再重复,因为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
好好的一个百年家族就这么没了,说什么也得“呜呼”一句,“哀哉”一下。情欲不战而胜,伦理根本就没发挥的机会,如果“猪尾巴”的父母要是能像读者一样细心一点,严谨一点,对对人物关系图,也许能避免悲剧的发生。但故事总要有结束的时候,人总要有点悲剧精神,所以随着故事的结束我也不得不闭嘴了,而且经过前面几次重来,显然我有染上书中人物且造且毁,且毁且造的毛病之嫌,所以,这次说什么也不重来了,因为长了猪尾巴不好跟父母交代。
篇2:百年孤独读后感3000字左右
“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
——梅尔基亚德斯
加西亚·马尔克斯以小说作品创建了一个自己的世界,一个浓缩的宇宙,其中喧嚣纷乱却又生动可信的现实,映射了一片大陆及其人民的富足与贫困。这是诺贝尔的颁奖词。他们说,这是值得全人类阅读的文学巨着。
我在一口气看完之后,却忽然想到了《红楼梦》,对于《红楼梦》,人们褒贬不一。对于《百年孤独》,我也一直坚信这种说法,你也许能看到人性、爱情、亲情,也会看到战争、迷信、神幻,我只能说,这个由马尔克斯创造出来的世界足够现实,也足够真实,真实得让人不禁潸然泪下。也许,这就是一本巨着的力量吧。
如今的文学,不知怎么,没有了华丽的文字,没有故作姿态的情节,每一个字似乎是越来越普通,但当它们相遇的时候,又会产生一种无法言喻的舒适感。我不管这是否是现代文学的一种趋势,还是一种手段,我终究还是欣喜这种变化的,如同读完《百年孤独》时的那种充实感一样,就像经历了别人的整个人生,明明是再普通不过的故事,可就是这样一个接着一个的故事,堆积了整个人生,甚至是一个家族的百年孤独。
马尔克斯于上世纪二十年代出生,我在想,当初他在写《百年孤独》的时候,有没有想到自己会得诺贝尔,有没有想过自己跨越了几乎一个世纪,甚至在获诺贝尔的前一年,他还在写一部凶杀案的小说,甚至在2年,他还在写具有现代气息的文章。
他是幸运的,看看他上世纪早期的作品吧:《枯枝败叶》,再看看他年的作品吧:《我不是来演讲的》,只是看着这两个书名,就能感受到两个世纪文化的冲撞。我个人是很羡慕能够跨越世纪的人,也许我跨过,不过那时的我两三岁,没有激动,没有欣喜,不知道昨天和明天竟然就是两个世界,没有像8后那样做一些纪念百年的事情。
而马尔克斯不同,他带着自己的记忆、自己的作品、自己的成熟,在另一个世纪继续写作着。现今,我拥有了自己的记忆、自己的思想,却只能看着那年份上个位数的变化,不知那百位上的数字何时会变化,甚至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见到那新的一天。
也许我不会见到,但若真有那么一天,我一定会登上那高高的山顶,看着昨天的月亮和明天的太阳,就这么垂垂老去。
我愿意去相信这偌大的天地间有一个世界平行于我们,我也愿意去相信这个世界属于那个百年孤独的家族。他们在我们不知道的空间里生存了一年又一年,一个百年又一个百年,如同当初他们诞生那样,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又消失不见。
也许这就是《百年孤独》的魔力,他们太过真实,又太过虚幻,好似有时我们就是他们,他们就是我们,只不过他们消失地快了些,我们消失地更慢了些。
22离我们似乎又更近了,他就在我们的眼前,比起玛雅“22”我更愿意相信中国科学家的预言。忘了那数字,只记得那单位是亿年,现在想来的确是很远,若当真到了那一年,有人如同现在一样,告诉他们,世界末日就要到了,我只是好奇,那时的人们是否会相信。
也许,那个时候,会有第二颗“地球”,比现在人们的担惊受怕要好得多了。
这一切一切的天马行空,说到底还是《百年孤独》给我们的难题,也许,活在当下。比什么都重要!
篇3:老人与海读后感3000
老人与海读后感3000
《老人与海》是一本很励志的书,很多人都读过,我读完之后便深有感触,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老渔夫,他年轻时非常出色,强健有力,他曾经和一个黑人比赛掰腕子,比了一天一夜,最后终于战胜了对手。到了晚年,他的精力和反应都不如从前,老婆死后,他一个人孤独地住在海边简陋的小茅棚里。
有一段时间,老渔夫独自乘小船打鱼,他接连打了8天,但一条鱼也没有捕到。本来一个叫曼诺林的男孩子总是跟他在一起,可是日子一久曼诺林的父母认为老头悖运,吩咐孩子搭另一条船出海,果然第一个星期就捕到三条好鱼。孩子每次见到老头每天空船而归,心里非常难受,总要帮他拿拿东西。
老人瘦削憔悴,后颈满是皱纹,脸上长着疙瘩,但他的双眼象海水一样湛蓝,毫无沮丧之色。他和孩子是忘年交。老头教会孩子捕鱼,因为孩子很爱他。村里很多打鱼的人都因为老头捉不到鱼拿他开玩笑,但是在曼诺林的眼里,老头是最好的渔夫。他们打渔不但是为了挣钱,而是把它看作共同爱好的事业。孩子为老头准备饭菜,跟他一起评论棒球赛。老头特别崇拜棒球好手狄马吉奥。他是渔民的儿子,脚跟上虽长有骨剌,但打起球来生龙活虎。老头认为自己已经年迈,体力不比壮年,但他懂得许多捕鱼的诀窍,而且决心很大,因此他仍是个好渔夫。
老人和孩子相约第二天,也就是第8天一早一起出海。半夜醒后他踏着月光去叫醒孩子,两人分乘两条船,出港后各自驶向自己选择的海面。
天还没有亮,老头已经放下鱼饵。鱼饵的肚子里包着鱼钩的把子,鱼钩的突出部分都裹着新鲜的沙丁鱼。 鱼饵香气四溢,味道鲜美。
正当桑提亚哥目不转睛地望着钓丝的时候,他看见露出水面的一根绿色竿子急遽地附入水中,
他用右手的大拇指和食指轻轻捏着钓丝。接着钓丝又动了一下,拉力不猛。老头明白,一百英寻之下的海水深处,一条马林鱼正在吃鱼钓上的沙丁鱼。他感觉到下面轻轻的`扯动,非常高兴。过了一会儿他觉得有一件硬梆梆、沉甸甸的东西,他断定这是一条大鱼。这激起他要向它挑战的决心。
老人先松开钓丝,然后大喝一声,用尽全身的力气收拢钓丝,但鱼并不肯轻易屈服,非但没有上来一英寸,反而慢慢游开去。老头把钓丝背在脊梁上增加对抗马林鱼的拉力,可是作用不大,他眼睁睁地看着小船向西北方飘去。老头想鱼这样用力过猛很快就会死的,但四个小时后,鱼依然拖着小船向浩渺无边的海面游去,老头也照旧毫不松劲地拉住背在脊梁上的钓丝。他们对抗着。
这时,老人回头望去,陆地已从他的视线中消失。太阳西坠,繁星满天。老人根据对星的观察作出判断:那条大鱼整夜都没有改变方向,夜里天气冷了,老头的汗水干了,他觉得浑身上冷冰冰的。他把一个麻袋垫在肩膀上的钓丝下面减少摩擦,再弯腰靠在船头上,他就感到舒服多了。为了能坚持下去,他不断的和鱼、鸟、大海对话,不断的回忆往事,并想到了曼诺林,他大声地自言自语:“要是孩子在这儿多好啊,好让他帮帮我,再瞧瞧这一切。”
破晓前天很冷,老头抵着木头取暖。他想鱼能支持多久我也能支持多久。他用温柔的语调大声说:“鱼啊,只要我不死就要同你周旋到底。”太阳升起后,老头发觉鱼还没有疲倦,只是钓丝的斜度显示鱼可能要跳起来,这正是他求之不得的事。他说:“鱼啊,我爱你,而且十分尊敬你。可是今天天黑以前我一定要把你弄死。”鱼开始不安分了,
篇4:狼图腾读后感3000以上
是啊!狼是陆地上生物最高的食物链终结者之一,由于狼的存在,其他野生动物才得以淘汰老、弱、病、残的不良族群,也正因为狼的威胁,奇特的动物(包括我们人类自己)才被迫进化得更优秀。弱肉强食,适者生存,草原上没有了狼群,就要得“瘟疫”,所以,狼使生态相互于一种平衡状态,况且,狼是群居动物中最有秩序、最的纪律的族群,狼的十大特点:卧薪尝胆、众狼一心、自知之明、顺水推舟、同进同退、表里如一、知己知彼、狼也钟情、授狼以渔,以及狼的“团队精神”都是值得现代人学习的,而最值得我们称赞的是狼的战斗精神、协同作战、顾全大局,为了胜利,不惜鞠躬尽瘁、以身殉职……。然而,在我们的传统文化里夹杂着先贤们的恩怨情思,影响和误导着后人对一些事物本来面目的探究。那么对于狼不正确的理解,我觉得现在应该彻底地转变了。
非常感谢《狼图腾》的作者,他让我读到了太多,让我一触即发的文字,也让我了解到了游牧民族与农耕民族之间的差异,在人与自然、人性与狼性、狼道与天道之间似乎存在着和追求关注和焦点。
掩盖沉思,我们进步的慢是因为我们的身体被注入了太多的“羊血”,直到今天还在不断地灌输着,殊不知我们灵魂中仅有的一点狼性也将泯灭,在所谓的和平与浮燥中。纵观中国的历史:当年区区十几万蒙古骑兵为什么能够横扫欧亚大陆?诺大的汉王朝怎么被小小的游牧民族统治了近一个世纪?中华征服了游牧民族还是游牧民族一次一次为汉民族“输血”才使中华文明得已延续……
“狼图腾理论”给出的答案:古老而悠久的华夏文明起源于狼性十足的草原游牧民族部落,祖国统一后(在龙图腾的创造和融合的过程中,狼图腾的形象起着关键作用),随着农耕文明的兴起,再加上儒家思想的教化,人类精神内核中的狼性逐渐被羊性所取代。华夏农耕民族创造的是中华民族的脑和手,而游牧精神和游牧性格创造的是脊梁,在这强悍进取的狼性中,深深蕴涵着民族复兴的伟大潜力。回想改革开放后,铁饭碗被打破,上下岗纷至,加上入世初始,“狼来了”呼声四起时,不正预示着:别无选择,勇敢面对,去竞争,去拼搏,去成长……真可谓前赴后继;虽有悲意,也从容。于是我们越来越多地听到了“我们赢了!”
“世界上最重要的一些东西,都不是劳动可以创造出来的。比如:劳动节创造出和平,和安全巩固的国防。劳动创造不了强烈要求实现自由、安全、民主平等的民族性格。不会战斗的劳动者,只是苦力、顺民、家畜、牛马。”“如果猿猴光会劳动不会战斗,它们早就被猛兽吃光了,哪还轮得上劳动创造以后的一切?”绵羊是低等与愚昧的,当狼咬翻那只大羊的时候,立即引起周围几十只大羊的恐慌,;四处奔跑。但不一会儿,羊群就恢复平静,甚至还有几只绵羊,战战兢兢地跺着蹄子,凑妻狼跟前去看狼吃羊,像是在抗议,又像是在看热闹,接着又有十几只羊跺着蹄子去围观。最后上百只绵羊,竟然把狼的血羊围成一个三米直径的密集圈子,前拥后挤,伸长脖子看个过隐。那副嘴脸仿佛在说:“狼咬你,关我什么事!”或是说:“你死了,我就不用死啦!”羊群的恐惧与幸灾乐祸,与现代某些中国人是何其相似,当今中国存在的精神和民族性格日渐颓废雌化的现状。作者又沿着“狼图腾理论”进一步作了分析,明确提出,“中国的改革,不仅是经济体制的改革和转换,而是从基础上更是具有决定性的却是国民性格的改革和转换……”从这一进论的层面找到了中国落伍的病根后,作者又把他的理论进行了升华,提出了社会向前发展的三个阶段,“从古代的‘文明羊’,前向个性真正解放,真正自由的‘文明人’发展。到那时,中国人根除了‘文明羊’阶段的家畜性,克服了‘文明狼’阶段的半野蛮性,才能成为大写的文明人!
国家的竞争,最根本还是民族性格竞争。而民族性格的形成是“百年大计,教育为本”诸多传统文化和现代文明的精髓浓缩历练出来的,去伪存真,迎接挑战,世世代代,自强不息,永不满足。为此,《狼图腾》所揭示的是华夏性格角度找到了中国落后的根源。虽然作者的“理论”还值得进一步高榷与推敲,但其倡导的开拓进取的精神,呼唤伟大强悍狼文化的回归,无疑为我们民族振兴多提供了一条道路。愿我们多一点狼性,少一点羊性吧!男儿当自强,做人当自强,中华当自强!解“狼”之谜,重识华夏文明;与“狼”共舞,方显英雄本色!。
[狼图腾读后感3000以上]
篇5:三国演义读后感3000
三国演义读后感3000
在整部《三国演义》中,文官武将斗智斗勇固然精彩,笔者认为,诸葛亮用人是很有借鉴价值的。孔明初出山之时,曾对刘备说:“北让曹操占天时,南让孙权占地利,将军可占人和。”此时的刘备,可谓到了穷途末路的境地,堂堂大汉皇叔,天时地利客观有利条件让他人捷足先登,剩下的仅是能“发挥主观能动性”的“人”了,因此,西蜀赖以立国者,就是“人”。
就凭一个人字,孔明把它做成一篇花团锦簇的文章。
他认为:“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之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之所以倾颓也。”孔明把用人得失,提高到关系国家兴亡高度来认识。因此,他知人善任,为刘备拥有两川立下功劳。如张飞诈醉智取瓦口隘,他送酒到军前助张飞成功;让张飞独当一面领军入川,途中收严颜,数十关口如入无人之境;用激将法让黄忠、严颜助守葭萌关,结果屡败张A ,又在定军山力斩夏侯渊,刘备在这方面与他积极配合;重点在于收买人心;在赵云面前掷阿斗;携民逃亡……,孔明对特殊情况灵活处理,如法正,此君胸怀狭隘,受命为蜀郡太守,“一餐之德,睚眦之怨,无不报之。”人有怨言,独孔明能谅解,以宽大态度给予理解,使他改正,此是孔明使法正知恩,使恩行而知法;对李严谎报军情则立即罢官。这与对法正的处理又不同,一是宽,一是严,宽严相济。孔明死后,李严悲叹:“吾终为左衽矣!大哭而亡,打人屁股还叫被打者感恩戴德,足见孔明对犯错误者的处理是适当的。
最成功的是孔明对当地士人、将士的使用,为此,他使出浑身解数。毕竟,刘备要在西川立足,非得到当地士人支持不可,因此,孔明重用董允、费炜、蒋宛、邓芝等数十名当地文官,更绝的是让刘备与当地士人联婚,娶吴懿之妹为妻,结成婚姻联盟,让这批士人安下心,共同拥立刘姓为主。对武将则另一套办法。孔明始终紧握“枪杆子”,主要武装力量由刘备共患难的关、张、赵等人及其子弟掌握。事实证明这样做是对的,他曾让孟达“放单飞”,旁边还有一个刘备义子刘封,但因刘封与关羽有过节,结果,孟达拥兵自重,坐视关羽危难而不救,此事给孔明教训深刻。所谓“蜀中无大将,廖化作先锋”。非也!而是廖化自古城相会时就随刘备,是“久经考验”的干部,把带精兵的先锋职务给其他人不放心。至于姜维,是孔明入室弟子,是亲自选定的接班人,就当别论。因此两川武将除了征南外,一般只是副职,有待遇而无实权。一些不为所用的人材,如初入川的杨任等人则杀之不留!这是孔明用人精明之处,西蜀能立国三分天下,与孔明这些措施分不开。
金无足赤,孔明用人也非绝对正确,他平生犯二次用错人,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一是错用马谡,结果失去了北伐战略要地。一是在留守荆州人选上,屈服于长官意志,很明显,刘备派关平到荆州求援,是自作主张要关羽守荆州,孔明对这种错误决定,不作争抗,造成荆州失守,由于这二个错误,原来定下的战略计划:“将荆州之兵民向宛、洛,率益州之众以出秦川”的北伐钳形攻势化为乌有。固然,历史上国家统一潮流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然这是西蜀先于东吴灭亡的一个重要原因,可见长官凭意志办事是要坏事的。这是历史的教训。孔明用人之道值得探讨。
刘 封 之 死
《三国演义》一书,描写的人物众多,事件纷繁,死人无数,只有为数不多者死后还值得说几句,刘封便是其中之一,他的死是因未救荆州而被刘备所杀,颇为耐人寻味。
刘封何许人也?据陈寿《三国志・蜀书》:“刘封者,本罗侯冠氏之子,长沙刘氏之甥也。先主至荆州,以未有继嗣,养封为子,及先主入蜀,自葭萌还攻刘璋,时封年二十余,有武艺,气力过人,将兵自与诸葛亮,张飞等溯流西上,所在战克,益州既定,以封为副军中郎将。”这是正史的.记载,即刘备初到荆州时,还未有子而认刘封为螟蛉。然而《三国演义》作者罗贯中则说是建安十二年春在新野甘夫人生刘禅,刘封成了刘备螟蛉在后即该年冬之事。罗先生这样做,有其苦衷,下面将要说到。
在封建的法统社会中,“正统”观念是极为重要的,刘备认嗣在前,生刘禅在后,的确给刘备带来一个非常头痛的难题。随着刘禅见日成人,此问题就日显突出,这个问题用现代语言来说,就是接班人问题。这也难坏了罗老先生,在罗老先生笔下,刘备是一个宽仁厚德的长者,不可以无故杀刘封,只好昧着良心,咬咬牙,闭着眼睛篡改历史,硬说刘备生刘禅在前,嗣刘封在后,好让关羽发话:“兄长既有子,何必用螟蛉,后必生乱。”以此让孟达找到借口挑拨刘封与关羽关系,见死不救,造成刘备杀刘封口实,此安排实在巧妙!
刘封,孟达因“山郡初附,未可动摇,不承羽命”(《三国志・蜀书》)而未救荆州就该死么?难道刘封功不抵过?请看刘封,在取西川与诸葛亮、张飞等沿江西上,屡战屡胜;到西川后,刘备平定汉中时,多次临阵,并不因自己是刘备义子而不“立新功”,以致曹操骂刘备:“常使假子出战”。如此,功劳也不少,这是刘封具有免死条件。相比之下,失荆州,诸葛亮责任也不小,孔明得知关羽拒孙权求婚时也说:“如此,则荆州危矣,当替回关将军。”但议而不决,当断不断,误了荆州大事;关羽当年在华容道放走曹操,众所周知,曹操是汉贼,当时不要说一个曹操,就是有十个也跑不了,孔明还为之开脱:“曹操命不该绝。”立下军令状而放走汉贼者不需死,还浪得一个“恩怨分明,信义素著”的虚名,这是何等便宜之事!所以,刘封死得冤枉!更何况当时葭萌关军权在孟达,而刘封仅是刘备“恐达难独任”而叫刘封协助而已。倒是孟达看得透澈,作书与刘封:“……今足下与汉中王,道路之人耳,亲非骨肉而据势权,义非君臣而处上位,征则有偏任之威,居则有副军之号,远近所闻也。自立阿斗为太子已来,有识之人相为寒心……”(《三国志・蜀书》)。而刘封则算不得为有识之人,撕书斩使,致败回成都被杀。
众臣下难道没有人出头相劝么?没有。因为众臣明白,刘备早已吸取袁绍、刘表诸人之教训,此二人因继承人问题处理不当落得家破人亡之下场。深谙帝王之道的诸葛亮更知道:自己在刘封心目中,因感刘备三顾之恩,必是未来之“死硬拥嫡派”首领。一朝刘封当皇帝,第一个要杀的就是他自己!因此更是落井下石: “可就遗刘封进兵,令二虎相拼,刘封或有功,或败绩,必归成都,就而除之,可绝两害。”既然有功,为何要杀?至此,刘封死定了。
篇6:围城读后感3000
围城读后感3000
1947年发表的《围城》是“文化昆仑”钱钟书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也是中国现代文学中少数的佳作之一,被称为“新《儒林外史》”,推崇为“一部近代中国的经典之作”。小说中一面是钱钟书展现的生活本身:书中以留学归国的方鸿渐的生活道路为主要线索,塑造出了20世纪前半期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旧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畸形知识分子群像,揭露了造成这群人沉沦的社会环境;一面是钱钟书展现的自身:钱钟书在书中以富有生气的比喻反映深刻的社会内容,以诙谐幽默的讽刺描绘社会和人生,挖掘人物灵魂,显示了作者驾驭语言的深厚功底,也显示了《围城》双重的魅力。
《围城》中主要塑造了这样一群知识分子的形象:懦弱、懒散而且虚荣的方鸿渐,欧洲留学四年却换了三所大学,凭兴趣随意听了几门课。为了给亲朋一个交代,也为了给自己遮羞包丑,从爱尔兰骗子手中买了一张美国克莱登大学的.哲学博士文凭。回国后最初在“岳丈”的银行做
职员,如笼中之鸟,一饮一啄都听命于人,甚是卑微低下。至于和苏小姐的交往也是“明知也许从此多事,可是实在生活太无聊,现成的女朋友太缺乏了”,
方鸿渐不爱苏小姐,却从来没有明确回绝苏小姐对他的爱意,使苏小姐对他“爱的误会”越来越深。但直到遇到了“摩登文明社会里那桩罕物——一个真正的女孩子”唐晓芙时,才下决心彻底回绝了苏小姐。无奈由于苏小姐被拒绝后疯狂的报复和唐小姐严格的爱情标准,这段感情天折了。这时,三闾大学的聘书使方鸿渐还存有一点体面地离开这个让他伤心的地方。讲面子,自视很高的方鸿渐在赴三闾大学的旅途中觉得与李梅亭、顾尔谦这样的宵小之徒为伍简直是“可耻的堕落”。在三间大学期间他一面对高松年用政客手腕办教育极为反感,一面直到他被解聘离开学校的最后一刻,还幻想着校长派人送来教授聘书。回到上海再度失业后,孙柔嘉要他进自己姑母的工厂做事,他大喊道:“资本家走狗的走狗是不做的。”
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单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一个“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和方鸿渐同去三闾大学的还有他的“同情兄”赵辛楣。他曾经是苏文纨的追求者,做过孙柔嘉的监护人,又是三闾大学校长高松年的学生。赵曾错误地把方当做自己的竞争对手,表现出不屑一顾的敌意和傲慢无礼的态度。还不惜暗中向三闾大学校长高松年推荐了方鸿渐,想借此把方鸿渐和苏小姐分开。赵辛楣留洋学的是政治,颇有政治家的见地和风度,而且擅长用响亮流利的美国话演讲。赵虽曾强调过自己对苏小姐的心思,却在见到年轻的汪太太以后感觉她和苏小姐相像,于是与汪太太有了似乎超越礼数的交往,但是赵辛楣怎么也没有想到老校长高松年也对汪太太抱有非分之想,
篇7:《狼图腾》读后感[3000]
《狼图腾》读后感[3000]
]若不是陈泽涛主席掠夺性的从我手中抢回他的书,我估计是能在短短6个小时内把这本书看完的。以前从来没有听过这本书,拿到手,看了个开头,就完全被深深吸引住了。此书我只看了79页,不知道后面讲得是什么,姑且就我已经看过的部分来谈谈我的感想吧。
狼图腾,我一直不明白这个词是什么意思。GOOGLE了一下,发现“图腾”是神的意思,那这个词也就以为着狼神,更确切的说,是蒙古人民把狼当做他们的神来祭拜。虽然他们也杀狼,有时也恨狼,但狼的那种品性却是他们所祭拜的,代代相传,亘古不变。
每一个看过格林童话的小孩都会害怕和讨厌故事里的狼,仿佛那是邪恶的化身。狼,在中国古典文学著作中一向是邪恶狡诈的代表。它凶恶、残暴,是黑暗,死亡的化身。那是因为在童话中狼都扮演着坏人的.角色。在这里我并不是为狼平反,而是希望大家能正确地对待狼。
我也是看着童话长大,因此狼的坏形象也已经根深蒂固地长在我的脑海里。然而,当我看完《狼图腾》后我真的为人类感到悲哀,为那些自以为是的人感到悲哀,并深深地被狼的智慧所折服。
一部书,通过连贯的叙事,写实的笔法,带我们如临其境,感受草原民族的灵魂和狼的世界。他不但改变了我们一直以来对狼这种动物的看法。同时也引发了我们的思考,让我们看到在我们身上一直缺乏的某种精神。而这种精神,长久以来凝结在草原人民的血液中,化成一种意志,一种信仰,一种狼图腾,
很少看见过真实活着的狼,大多亲眼看到的狼都是在动物园里。看他们那懒洋洋的样子觉得很是丧气。狼是有血性的动物,虽然没有狐狸那么狡猾,没有猎豹那么敏捷,没有狮子老虎那么强壮威武,但一旦聚集起来,也能干出一番大事。额仑草原上的狼就是这样,狼聚集成群,由狼王率领指挥,行动起来活像一支部队。书中提到成杰思汗,他为什么能打败这么多的强国,原因就在于他从狼那里学到了太多太多的战略思想。
狼的品性有很多,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狼的忍耐力。一只狼为了吃一只羊,居然能在草丛中一动不动的趴上十个小时,这实在令人惊奇。在狼集体出动大规模的捕获猎物的时候,狼王能耐的住,一直等到最佳时机才出击,哪怕天寒地冻,又饥又渴。这种超强的忍耐力是狼存活的保障,只有等待,静静的等待,找准最佳时机,才能取得突破性的成果。
除此之外,狼的纪律性也极强,一群狼不亚于一只纪律严明的部队。在狼王的率领下,分工明确。但与人不同,狼群没有怜悯心理,遇到重伤员立刻就地处理,于是,狼群省去了很多照顾伤员的工作,部队的战斗力不会有一点削弱。除此之外,狼和人差不多,人好多东西还是从狼那学来的,尤其是那种报复心理。
人其实可以从狼身上学到很多东西,那种狼一样的品性中有太多的含义。许多人往往耐不住性子,坚持不到最后,任自己的努力付之东流。学习过程中也是一样,从小学到大学,这么多年的学习,就是为了自己的未来。但有多少人能一直坚持学到最后,大学里的时光就这样被肆无忌惮的浪费,毕业时往往发觉自己什么都没学到,到头来自己多年的努力在大学四年间消失的无影无踪。忍一时可以,但忍一年,两年,甚至十年就难了。谁不想玩呢?谁不想在大学痛痛快快的生活呢?但混到一个毕业证有什么用呢?
篇8:百年孤独读后感
“文学是为了嘲笑人们而做出来的最好的玩具。”这句话是最后那个和阿玛兰塔·乌苏拉爱的死去活来的奥雷良诺的朋友阿尔瓦罗说的。那么加西亚·马尔克斯写这本书我可不可以看做他在嘲笑,而且不仅仅是拉美的历史。
今天下午在图书馆一口气读完了最后四章,其实早在读到老阿玛兰塔死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不安了,虽说之后的家庭成员在一定程度上复兴了另一种形式的家业,可是那种浮躁虚华正是预示从波峰下滑直至衰落的最好嘲讽。这个时代就这样没落的开始了。
作者以平直的语言讲着看似与他无关的故事,语气里没有表情,可是之中有似夹杂着弱弱的同情。每个人孤独的方式都不同,却又是一脉相传。这个家里是由女人来支撑的,所以孤独就显得风情和动人了。
然而,他是这么嘲笑的。追求科学与外世界的被科学和超脱的精神折磨而死;环球漂泊见多识广的最终还是回到这里离奇而死;一心操守家业,默默打理内务的被煎熬而死;参与战争、起义和游行活动的因对斗争的恐惧而死;纯真的升仙,恶俗的堕地,在与大自然的抗争中,全部被意识卷走,剩下干扁腐化的躯壳。
最后得知墨尔基阿德斯为这个家族早就准备好密码羊皮书,我仿佛看到了长满绿斑的吉普赛老头闪着黑色浑浊的眼睛嗤嗤地笑,笑这个家族以看不到的程式缓缓地进行。每个布恩地亚家族成员和与其有关联的外人本都拥有特殊的力量,所有人的力量在明处互相烘托,却在暗处抵消。让孤独占了上风。
篇9:百年孤独读后感
我常常自矜自己喜欢读书,爱好书籍,却又常常在读书时极为偏好,兴起试读名著,却又为那其中的晦涩难懂而撤退。事实上,于我而言,《百年孤独》正是如此。
读过一遍,心头复杂感情简直无法形容,最多的想法是:天哪,这写的到底是什么东西?什么奥雷里亚诺,乌尔苏拉,阿尔卡蒂奥,本就对各种又长又拗口的外文名敬而远之的我,更是读起来费力的将人物与身份对上。最要命的是,父亲跟儿子常常会起同样的名字,让我毫无头绪,一遍读下来,脑子里好像有浆糊,真是一点感想也没有了。
它看起来那样荒诞,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
《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马贡多文明的创始人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与妻子乌苏拉以非凡的胆识和开放的精神,开创了马贡多的繁荣。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曾向妻子抱怨说:“世界上正在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咱们旁边,就在河流对岸,已有许多各式各样神奇的机器,可咱们仍在这儿像蠢驴一样过日子。”因为马贡多隐没在宽广的沼泽地中,与世隔绝。他决心要开辟出一条道路,把马贡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可是,他却被家人绑在一棵大树上,他的拉丁语,在家人心中只是疯言乱语,几十年后他才在那棵树上死去。
之后的几代人,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几乎如出一辙的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孤独、苦闷、猜忌,导致了马贡多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就像奥雷里亚诺,不断的战争,他甚至已经忘记了当初的目的,而是在杀戮,血腥中度过。他的结局停留在小金鱼中。
孤独是感受,孤独又无法感受。当奥雷良诺参透了墨尔基阿德斯的羊皮卷的奥秘,一阵飓风将马贡多抹去,从世人的记忆中根除,“因为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书中如是说。
篇10:关于百年孤独读后感精选
孤独常在,我们要如何理解孤独呢?如何战胜孤独呢?孤独带给我们的就一定是创伤吗?很多人都说自己很孤独,其实可能是孤单寂寞。
真正的孤独是来自内心的自己不能轻易逃脱的心境罢了,就像奥雷里亚诺上校夜以继日对小金鱼的且铸且毁,孤独其实有时来自于心魔,其实并没有什么,但是你就像被海草困住双脚不能动弹,我们要及时从自己的一小片天地中走出来,读书旅行交流,用心感受万物的美好。
有时我们也需要利用这种孤独感去创造、去挥发自己的才智、去享受内心的静谧。真正的孤独应当是一种内在的完满感,正因内心有独立的世界,与外界的交流无法产生共鸣时就会觉得孤独。人越是觉得孤独,越是没有朋友,越是没有人支持,就越要尊重自己,越要努力向上。
知乎上有人说“你不够优秀是因为你不够孤独”,我好像突然能理解这句话的含义了。人虽然不能忍受孤独,但却可以享受孤独。
在这本书中,作者也借布恩迪亚家族的宿命诉述了一个问题:如何走出无限循环的的宿命式的孤独呢?我觉得良方是集“包容”、“理解”、“沟通”、“合作”等于一体的深层次的“爱”。个人与个人之间可以用“爱”来化解孤独,团体与团体之间也可以用“爱”来化解孤独。
篇11:百年孤独读后感
第二代的奥雷连诺·布恩迪亚上校一辈子苦陷不被人理解的 “权力的孤独”以及“理想幻灭的孤独”中。
《百年孤独》一书最开端就写到:“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上校会回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为了“蓝色”与“白色”政治之争发动32场战争却无一成功;他一生遭遇过14次暗杀,73次埋伏和一次枪决,却均幸免于难;他官至革命军总司令,成为最令政府恐惧的人物,愈加冷酷无情,残暴独裁。
最后他发现,他发动的战争未曾改变任何东西,世界依然跟战争前一样糟糕,甚至更糟糕,这让他恐惧,让他虚无。
身已迟暮,面对政府的不满仍欲筹措钱财、征集军队再发动新的战争,这换来的只是自己17个儿子的一夜间死亡的噩耗,他知道自己再也没有气力与这个世界相抗,把自己锁在布恩迪亚的炼金屋里日复一日的重复做着小金鱼,铸好,融掉,再铸好,再融掉,在无止境的重复中获得心灵的片刻宁静。
因为“他约略懂得,幸福晚年的秘诀,不过是与孤独签下不失尊严的协定罢了”。
我们一生中也要经历各种各样的孤独,这种孤独往往只有自己才能深刻感知到。
篇12:百年孤独读后感精选
上学期本着练习英语的目的艰难地读了三章左右的英文,放寒假回来因为耐心有限又找了中文版来读,这样一本书,读起来感觉没有什么目的性,作者看似忙碌地在叙述这个家族的故事,再加上奇幻的,甚至有些奇异的想象,总是很有画面感,脑中不停地闪过一幅幅插图。在这样的想象里,短短一百年似乎描绘了太多的东西,比如数次的科学技术的发展带给马贡多的变化,带给人们的变化。特别是读到火车来到马贡多,带来的各种近现代工业文明的成果,莫名地使我想起了伦敦奥运会开幕式地表演,那种文字描述的忙乱和新兴事物拔地而起的迅猛如出一辙。
全书的内容真的很丰富,虽然我一直不喜欢一本小说带有太多的东西,但《百年孤独》给我的感觉完全不同,就像作者在说:“嘿,我也不想写这么多,所以我们还是一笔带过吧”,作者平静地在讲故事,却已让人浮想联翩,这些东西不是作者强安上去的,而是故事本来就有的,特别是在这样一个世界里的故事。
因为前面读了两次,这样关于“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的故事就很有印象,他能自己经过研究发现地球是圆的,他的冒险精神和专研精神让人记忆深刻。在不知道整个故事的脉络的时候,我以为他会被隔离在文明的边缘,我就对旁的人讲,这样一个人若是在适当的环境里(和科技发展接轨的环境里),必定是科学研究之奇才。后来慢慢读下去,百味陈杂,对他的评价就是他死的时候有人说的那句:“我来参加国王的葬礼!”,他的确是这个孤族的国王。
说到孤独,叔本华说:”人生的空虚不在于人的孤独,而在于心的寂寞“,这个家族里的人似乎都是这样,辗转反侧,都没有一个人得到内心的充实(可能第四代里的蕾梅黛丝是个例外,这里我没看懂)
读这本书,我感觉不用带着主观的色彩去读,因为他们每个人都有发光的地方,但同样又没有人是完人,可怜、可悲、可敬、可叹,可是你又没有时间去感叹,作者拖着你一路小跑,于是你看他们的故事,时光在字间穿梭,这样一个人的形象会在你的心理不断地完善起来,但同时你又看不清楚,看不真切。这也许是我阅历不够的原因吧,所以说:似懂非懂,还得交给时间来琢磨。
篇13: 《百年孤独》读后感
直接点说,看完的感触就是以女人为时间轴线,贯穿这个家族兴盛、衰落、灭亡,男人作为主角,重复的姓名,重复的性格,重复的孤独,延续着、呼应着、轮回着、演绎着、推动着整个书的前进,不同时期的奥雷里亚诺和何塞・阿尔卡蒂奥身边发生着不同的故事,见证着马孔多小镇的变化,而马孔多又和本书的男主角一样,从始到末,合上本书又回到原点。
作者对于每个人物的刻画都淋漓尽致,内心孤独的描写比较细腻,读起来整个家族就像跳不出的怪圈,不同的故事相同的孤独。找不到本书能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原因。
查过本书的背景还有看了几篇别人的读后感后,发现了原因:相同姓名相同孤独命运的“奥雷里亚诺和何塞・阿尔卡蒂奥”身上带着的不同的故事,是当时拉丁美洲的真实映射,马孔多人们思想的固守陈规折射出当时整个社会的状态,间接指出落后的原因。我觉得是这些不同故事的进展,才是本书获奖的重要理由之一,当然作者以这种手法的描写同样令人惊叹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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