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在这里给大家带来反间谍法学习心得,本文共10篇,希望大家喜欢!

篇1:反间谍学习心得
为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第十一次会议近日表决通过了反间谍法。反间谍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3年2月22日通过的国家安全法同时废止。
现行国家安全法实施二十多年来,为依法防范、制止和打击间谍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提供了法律保障,为维护国家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国际国内安全形势的变化,应当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考虑国家安全法制建设。同时,根据我国反间谍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有必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反间谍工作,将现行国家安全法修订为反间谍法。
反间谍法突出反间谍工作特点,并注意与相关法律的衔接。该法分为总则、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的职权、公民和组织的义务和权利、法律责任、附则五章,共四十条。反间谍法以现行国家安全法的内容为基础,并保留了大部分仍然适用的内容;总结了近些年国家安全机关开展维护国家安全有关工作的经验,将实践检验有效且现实工作确实需要的措施上升为国家法律规定;注意与正在起草或者修订的法律协调一致。
定义间谍行为并作具体列举
反间谍法规定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反间谍法明确,本法所称间谍行为,是指下列行为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或者策动、引诱、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的;进行其他间谍活动的。
应充分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
维护国家安全,特别是开展反间谍工作,不能仅靠国家安全机关,还必须充分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得到全社会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反间谍法明确,反间谍工作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坚持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相结合、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积极防御、依法惩治的原则。
同时,为使公民和组织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反间谍法还将宪法规定的一些维护国家安全的基本义务作了具体化。包括开展教育防范工作、为国家安全机关提供便利条件和协助、及时报告、提供间谍行为的情况和证据、保守国家秘密、不得非法持有国家秘密、不得非法持有和使用专用间谍器材等义务。
规范权力行使保障合法权益
反间谍法总则中明确规定,反间谍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反间谍法对国家安全机关以及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规定了严格的条件。根据反间谍法,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办事,不得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不得侵犯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反间谍工作职责获取的组织和个人的信息、材料,只能用于反间谍工作。对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应当保密。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鉴于涉案财物的处理涉及公民、组织的财产权利,反间谍法对依法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产后续的处理程序作了明确。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对依照本法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应当妥善保管,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涉嫌犯罪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处理;尚不构成犯罪,有违法事实的,对依法应当没收的予以没收,依法应当销毁的予以销毁;没有违法事实的,或者与案件无关的,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返还相关财物;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国家安全机关没收的财物,一律上缴国库。
反间谍法还规定,任何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和其他违法行为,都有权向上级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检举、控告。上级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查清事实,负责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此外,根据反间谍法,公民因协助反间谍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反间谍法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间谍活动特殊需要的专用间谍器材。专用间谍器材由国务院国家安全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确认。
将必要工作措施上升为法律
为了确保国家安全机关正常行使职权,顺利开展反间谍工作,反间谍法将国家安全法实施细则规定的、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反间谍工作需要采取的措施上升为法律规定。
根据反间谍法,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时,依照规定出示相应证件,可以进入有关场所和单位,可以查阅或者调取有关的档案、资料、物品;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在依法执行紧急任务的情况下,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遇交通障碍时,优先通行。国家安全机关因反间谍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优先使用或者依法征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的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场地和建筑物,必要时,可以设置相关工作场所和设备、设施,任务完成后应当及时归还或者恢复原状,并依照规定支付相应费用;造成损失的,应当补偿。
反间谍法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因反间谍工作需要,依照规定出示相应证件,可以查验组织和个人的电子通信工具、器材等设备、设施。查验中发现存在可能危害国家安全情形的,国家安全机关应当责令其整改;拒绝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可以予以查封、扣押。
篇2:反间谍法宣传总结精选
正值《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颁布实施2周年之际,为进一步提高辖区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增强全民维护国家安全的自觉性,五堰街办综治办、司法所在美乐大酒店门前集中开展了《反间谍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各社区(村)通过宣传板、LED液晶屏等媒介播放宣传标语。市国家安全局、市法院等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现场解答群众咨询。宣传内容涉及反邪教、《反间谍法》、《六五普法村居民读本》等多方面法律知识,同时发放宣传资料110余份。
通过开展这次宣传活动,增强了居民的自身安全防范意识,使居民群众充分认识到学习《反间谍法》、《村居民普法读本》的重要性,对《反间谍法》的内容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了解。
篇3:反间谍法宣传总结精选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颁布实施2周年之际,11月5日,街道国安办牵头在郭刘社区农贸市场开展《反间谍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采取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的方式向群众进行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群众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利益的主动性和使命感。
据统计,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单一千五百余份,悬挂宣传标语三十余条,出动宣传车两辆。除此之外,还通过街道服务中心、商铺、学校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
篇4:反间谍法宣传总结精选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大力宣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国家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战略部署,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国防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4月15日,区安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局长原建平从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的职权、公民和组织的义务和权利、法律责任等几个方面进行详细讲解,并做了详细的学习笔记。通过学习活动,全局干部职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的内容有了进一步了解,充分认识国家安全是国家的根本所在,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维护国家利益和安全,是每个公民的神圣义务,也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是党和国家对每个公民的基本要求。大家纷纷表示,将自觉遵守各项法律规定,不做有危害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竭尽全力维护国家安全,着实把相关知识落实到实处,提高守法、用法的能力,为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篇5:反间谍法宣传总结精选
近日,横县那阳镇那市社区“人大代表之家”组织那市社区、那阳村委的县镇人大代表集中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以下简称《反间谍法》)。
据了解,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多次强调总体国家安全观,对维护国家安全作出系统部署,不断完善国家安全领域的立法。《反间谍法》的颁布实施,是贯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重要体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地位组成部分,切实对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起到重要作用。
在集中学习中,那阳镇人大负责人要求,各人大小组要强化认识,深刻理解《反间谍法》在维护国家安全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努力为国家安全机关工作开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支持和配合,不断夯实国家安全工作的社会基础;要加强宣传,持续不断地向全社会普及国家安全法律法规;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国家安全教育和培训,进一步做好的宣传工作。
“人大代表之家”集中学习宣传《反间谍法》,进一步提高了与会人大代表的国家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加强了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
篇6:反间谍法宣传标语
1. 国家利益高于一切。
2. 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3. 保卫国家安全,促进经济建设。
4. 维护国家安全是全国人民的共同任务。
5. 增强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
6. 筑起人民防线,维护国家安全。
7. 维护国家安全,筑牢人民防线 。
8. 加强国家安全工作,促进社会政治稳定。
9. 国家主权,国家安全,始终要放在第一位。
10. 安全来自长期警惕,事故源于瞬间麻痹。
篇7:反间谍法宣传标语
1. 共同构筑反间谍的人民防线。
2. 生命只有一次,安全伴君一生。
3. 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个公民的神圣义务。
4. 保卫国家安全,促进经济建设。
5. 加强国家安全工作,构筑坚强的人民防线。
6. 多看一眼,安全保险;多防一步,少出事故。
7.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8. 维护国家安全,共筑人民防线。
9. 树立企业安全形象,促进安全文明生产。
10. 维护国家安全,构建和谐社会。
11. 维护国家安全是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任务。
12. 动员、组织人民群众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13. 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14. 检举、揭发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光荣。
15. 增强国家安全意识,自觉维护国家安全。
16. 国家的主权,国家的安全要始终放在第一位。
17. 共同构筑维护国家安全的人民防线。
18. 增强全民的爱国主义思想、提高国家安全意识。
19. 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高于一切。
20. 生产再忙,安全不忘,人命关天,安全在先。
21. 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22. 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罪犯,保持国家长治久安。
23. 深入学习《国家安全法》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24. 工作为了生活好,安全为了活到老。
25. 公民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
26. 增强人民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提高人民群众维护国家安全的自觉性。
27. 认真学习《国家安全法》,严格遵守《国家安全法》。
28. 狠抓国家安全教育,提高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和水平。
29. 增强国家安全意识,筑构坚固的国家安全人民防线
30. 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31. 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
32. 构建牢固的社会防御体系,坚决维护国家社会政治稳定。
33. 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
34. 切实加强国家安全工作,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
35. 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是每个公民、组织应尽的义务。
36. 维护国家安全,共筑和谐校园。
37. 认真学习《国家安全法》努力提高国家安全意识。
3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篇8:反间谍法宣传总结
11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颁布实施两周年纪念日。为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反谍、防谍意识,有效提升其参与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的积极性,按照县国安办的要求,我林西村集中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宣传教育活动,要使这项工作取得成绩,必须广泛宣传发动,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此,我林西村主要采取了以下宣传形式:一是充分利用党委中心学习组组织全镇党员干部学习《反间谍法》并观看视频资料,从而引导广大干部学法、懂法、守法,逐步提高广大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二是充分发挥综治办的牵头作用,组织好社会宣传。三是在我村公开栏位置张贴宣传漫画5份。
篇9:反间谍法宣传口号
《反间谍法》宣传标语:
1、国家安全重如山,重任在肩不畏难,家喻户晓广宣传,于无声处斗魔顽。
2、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任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反间谍斗争是维护国家安全利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重要战线。
4、反间谍工作是关乎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
5、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6、贯彻实施《反间谍法》,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7、公民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
8、切实贯彻实施《反间谍法》,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利益。
9、认真学习《反间谍法》努力提高国家安全意识。
10、国家对支持、协助反间谍工作的组织和个人给予保护,对有重大贡献的给予奖励。
11、在国家安全机关调查了解有关间谍行为的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有关组织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不得拒绝。
12、增强人民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提高人们群众维护国家安全的自觉性。
13、保证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
14、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15、公民和组织应当为反间谍工作提供便利或者其他协助。
16、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颁布实施一周年。
17、反间谍斗争是一项长期的没有硝烟的战争。
18、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19、加强国家安全工作,促进社会政治稳定。
20、大力宣传《反间谍法》,全力维护国家安全。
21、维护国家安全,构建和谐社会。
22、保卫国家安全,促进经济建设。
23、反间谍斗争是维护国家安全利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一条特殊战线。
24、共同构筑反间谍的人民防线。狠抓国家安全教育,提高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和水平。
25、反间谍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26、实施间谍行为,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给予奖励。
27、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的基本保证。
28、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群策群力维护国家安全。
29、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国家安全为耻。
30、学习贯彻《反间谍法》,共同维护国家安全。
31、宁夏国家安全厅,举报电话:12339。
32、筑起人民防线,维护国家安全。
3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34、构建牢固的社会防御体系,坚决维护国家社会政治稳定。
35、增强全民的爱国主义思想,提高国家安全意识。
36、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应当保守所知悉的有关反间谍工作的国家秘密。
37、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间谍行为。
38、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从我做起。
39、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个公民的神圣义务。
40、积极揭发检举间谍行为,全力维护国家长治久安。
41、《反间谍法》是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反间谍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
42、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
43、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高于一切。
44、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是每个公民、组织应尽的义务。
45、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动员、组织人民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
46、增强国家安全意识,构筑坚固的国家安全人民防线。
47、狠抓国家安全教育,提高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和水平。
48、泄露有关反间谍工作的国家秘密的,由国家安全机关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9、共同构筑反间谍的人民防线。
反间谍斗争是维护国家安全利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重要战线。制定和实施《反间谍法》,是在新的历史时期维护国家安全的客观要求,是加强隐蔽战线反奸防谍斗争的迫切需要,是贯彻党的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决策的重要举措。
做好专项宣传工作,一要充分认识宣传贯彻《反间谍法》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自觉性。各级、各有关单位一定要适应新的形势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好、宣传贯彻好这部重要法律,为做好我市反奸防谍斗争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要认真学习《反间谍法》,切实提升学法用法能力。《反间谍法》明确了国家安全机关行使的各项权利,明确了公民和组织的义务和权利,明确了间谍活动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明确界定了间谍行为。开展专项宣传活动,就是要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反间谍法》的具体内容,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防范、识别间谍活动的意识和能力。
三要周密部署,切实抓好专项宣传活动。各级、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好集中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氛围,认真做好总结,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篇10:反间谍法宣传总结
为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北门公共服务中心切实做好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根据区综治办学习宣传活动通知要求,中心认真组织学习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宣传活动期间,中心社管办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引导中心、社区工作人员学法、懂法、守法,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促进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各社区集中进行发放宣传,共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张贴宣传画册25张。
★学习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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