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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高二作文1000字

时间:2022-10-04 08:42:14 作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狗高二作文1000字,本文共1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狗高二作文1000字

篇1:狗作文1000字

从前,在一条古老的大街上,有一只小狗。这只小狗非常古怪,身上的红色衬衫布满了泥巴,头戴粉色蝴蝶结,脚上还有四只虽然脏却样式好看的鞋子,可能因为流浪的时间长了,又没有吃的和喝的,这只狗已经瘦的皮包骨头了,又加上满身都是泥巴,人们见了它觉得晦气,就都避开他所在的那片地方。

过了几天,这只小狗实在饿地受不了了,街上又没有人们扔的烂果皮和馊了的肉,只能找人们求助。这只小狗先跑到一位女士身边,对她说:“这位太太,我已经几天没吃东西了,您行行好,给我点东西吃的吧!”“哼!我身上没食物,再说了,我急着买东西,哪有闲工夫管你啊!走开!”说着,便把小狗给踢开了。本已饥寒交迫的小狗,又挨了一脚,身子更加虚弱了,可没办法,如果不吃点东西,就会饿死的。小狗只好站起来,再去求助一位先生:“先生,你行行好。给我点东西吧。”“走开!我没东西!别在这烦我!”先生大声说道。小狗只好走开,但他又无意中看见了一位小女孩,对她说:“小姑娘,你给我一点吃的东西吧!”只见女孩抚摸着小狗的头,从背包里拿了一个馒头,把它撕成碎片,一点一点地往小狗的嘴里送,小狗狼吞虎咽了一会儿后,对女孩说:“谢谢你,你的善心会有好报的!”女孩看着它,不由得笑了。路旁的行人都在用一种另类的目光看着他俩,还不断有指责的声音朝女孩扑来“哎,小姑娘!那只小狗很脏的,别靠近他!”“就是呀,快回来吧,别管他了……”可女孩非常镇定,当他们的话是耳旁风,仍然往小狗的嘴里送东西吃。小狗眼泪汪汪,对她说:“你不像他们,你给了我东西吃,我会实现你的一个愿望的!”“真的吗?!”女孩高兴的跳了起来。“对!可以,你尽管说,我一定能帮你实现愿望!”小狗不假思索地说。“嗯。我要一条好看的公主裙!”女孩脱口而出。“好的!”只见小狗用爪子锤了一下地面,一件公主裙就从地里窜出来了。小女孩用手接过来,惊叹不已:“天哪!太漂亮了!谢谢你啊,小狗!”“这是你应得的。”小狗对她说。正好,刚才的那两位先生和太太经过这里,目睹了这一切。他们和其余的人都纷纷跑去小吃店,给这位小狗买东西,扔到它的面前,还连忙说着自己的愿望:“我要一座大宫殿,我是里面的女王!”“我要世界上最大的钻石!”“嗯嗯嗯…我呀,要世界上最名贵的珍珠……”“别吵了!”狗狗喊道,“我已经饱了,不需要东西吃了!拿回去吧!”说着,变向东边跑去。人们看看扔过去的食物,看看小狗,羞愧的低下了头,拿回了自己的东西。 上一篇:《希腊神话》读后感800字 下一篇:期中考试过后 相关推荐 点亮我心中的那盏灯作文600字 我为自己点赞作文600字 友谊,爱一般的香气 一路走来,感谢有你演讲稿 做一个有教养的人作文600字 这次,我没有放弃 一道美丽的风景作文600字 人生路上温暖多作文800字 最好的我们 老师的另一面作文700字 触动了我的心灵作文600字_12篇 《法官妈妈》观后感700字

篇2:狗作文1000字

两条狗作文1000字

这个故事开始在一个不为人知的山林里,这座山里,有一个小村庄,村庄住着十几户人家,主要以在外地收入为生,但几乎每一位人家都有条猎狗。

他是一个老人,已经算五六十岁了,住在破破烂烂的房子里,房子断垣残壁,让人觉得一阵大风,一阵大雨,就能把他推平,陪着它的,只有一条猎犬,这条猎犬瘦骨嶙柴,它的名字就叫叫赤力,活像一只野狗,这老人家牵着这条狗走在乡村土上,周围的村民纷纷翻着白眼,有几户大胆的人家,甚至拿着菜刀驱赶,这真叫“猎狗过街,人人喊打的”呀,这户老人因为太老了,在山林外的城市找不到工作,只能在深山里打猎,因为过度开发,山里的猎物已经非常少了,所以这户老人,吃掉上顿就不知道下顿什么时候吃了。

他的村庄里是一个人人都知道的土豪,其他的村人没有一个高科技商品,但他电视、手机……都有,他的房子在村庄里无人能敌,有好几层楼,前院后院都大得离谱,甚至才挖了个地下室,他也有只狗,名字叫“猎狼”,是英国皇家时代陪官员打猎的名贵猎犬――BoReZi-猎狼犬,虽然它有名贵的血脉,但很懒惰,刚打几次猎,就觉得自己什么都会了,不用再学了,所以更加懒惰,与“赤力”截然不同。

几年以后,“猎狼”的狩猎技术越来越生疏,“赤力”的狩猎技术越来越熟练。

就在这个时候,老人有了命运的转机。

一次狩猎大战拉开序幕,获胜者,赏金500万。

为了参加这次比赛,老人带着他的狗经过了那位富豪家,“赤力”看见,另外那条狗还在睡觉,为了方便他们休息,也为了少一个对手,老人没有叫上他,但就算老人叫上他了,他也不会跟老人走,而是自己走。

到了比赛场地,赛场里有一头鹿,这头鹿非常的健壮,金色的皮毛在阳光下闪闪发光,鹿角坚硬无比,眼神里冒出无与伦比的自信,仿佛在说“:来吧!我可不怕你。”

随着一声哨声,在长的所有的狗都对这头鹿展开了猛烈的进攻,“赤力”的进攻最为猛烈,因为他知道,这场比赛关于自己的主人生死,因为有可能没有钱,房子没盖好,风都能从房子的缝隙吹进来,很容易生病,主人本来就很弱,很容易死去。

本来威风凛凛的鹿,已经被折磨的上气不接下气,身体多处负伤,猎狗们不依不饶,扔继续骚扰着这头鹿, 鹿一快不行,就在“赤力”准备最后一击的时候,一个黑影率先咬死了这头鹿,是“猎狼”。

原来,“猎狼”和它的主人躲在暗处,就在鹿快要死的时候,它主人一声令下,躲在暗处的“猎狼”当了回渔翁。

“赤力”竟然知道这一点。

“赤力”愤愤不平,竟然跳出了围墙,“赤力”主人的手遮住了脸。

就在“赤力”主人绝望时,竟有短而有力的.狗叫,是“赤力”,它没逃,“赤力”主人清楚的知道,这种叫声是是是咬死了猎物。

大家随声一看,一只野猪血肉模糊,“赤力”也被野猪刮伤了多处。

裁判震惊了,全场人都震惊了,都不敢相信一条狗击杀了一头野猪!

“赤力”当之无愧的夺冠!

也许是“猎狼”不服,也向“赤力”一样跳出围墙,但再也没有回来,也许是被狼吃了,也需是被野猪捅了个血窟窿……总之,它在也没有回来。

“赤力”主人的眼角湿润了,也如愿以常的那到了这批奖金,他把房子加固了一下,剩余的全部都捐给了与他以前一模一样的人。

这个老人,没有把钱财据为己有,而是以捐款的方式给别的跟他一样的人带来了好处,难道不让人感动吗?

篇3:高二作文1000字

黄老师,您是我四年级的英语老师,虽然我已经离开您的班级一年了,但我却永远忘不了您——您那双浓眉大眼炯炯有神,脸上总是带着笑容,给人以亲切感。在我的成长道路上,是您,给了我莫大的鼓舞。

四年级时我从老家转到您所在的学校上学,我对学校的一切都感到陌生。那时,我的英语基础不好,开学第二个星期就进行了一次考试,由于我对这儿的考试题目一点儿不熟悉,所以就胡乱写了一通。等考卷发下的那一天,我惊呆了——51。5分。这对我造成了很大的伤害,要知道我原先是一个成绩优异倍受老师宠爱的学生呀!我失落极了,心中也不禁顾虑起来:老师会不会不疼我了?老师您那和蔼可亲的面孔会不会变得咬牙切齿、火冒三丈?同学们知道我考了这么差的成绩,会不会嘲笑我?从那次起,我开始讨厌考试,关于学习的事更是提不起兴致来。

这时,细心的您注意到了我,我上课时再也不认真听了,作业也马马虎虎地做,便推测我自尊心受到了伤害。于是有一天,吃完午饭,您悄悄地把我叫到办公室。我以为您会责骂我不用功学习,可结果出乎我的意料——您一手拉着我的手,另一手抚摸着我的头,和蔼地问我:“想当小组长吗?”来校后从未享受过如此“礼遇”的我不禁心头一暖,高兴地答应了。您又对我说:“这世界上有最后一排的座位,但不会有永远坐在最后一排的人。只要努力,老师相信你成绩一定能提高!”您的鼓励给了我心灵上莫大的安慰,更给了我学习上无穷的力量。

从我当上小组长以后,我积极起来:作业认真做;每次上课都举手发言;不懂的题目积极向他人请教……通过我的努力,我终于做了一张满分的练习卷,全班同学都对我刮目相看。这时,我心想:我的进步离不开老师的理解,要是没有您的鼓励,我的成绩会一落千丈,更重要的是我会失去我的自尊心和自信心……总而言之,要是没有您,我会失去一切的一切。

老师您不仅用鼓励的方式激励我们好好学习,对我们的关怀也是无微不至。当你看见同学闹矛盾,你将他们拉开,并对他们耐心引导;当同学身体不舒服时,您的一句句问候温暖了同学的心。通过您的教育和引导,我班同学对英语学习发生了浓厚的兴趣,在期末考试中我班获得年级第一的好成绩。

人们都说老师是园丁,栽培着我们这些花花草草;老师是红烛,燃烧自己,照亮他人;老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解开我们心中一个又一个心结。黄老师就是为我们辛勤工作的园丁!您为我们花费了多少心血,给了我们阳光般的呵护。您永远是我心中的一盏指路灯,为我照亮前途。感谢您!敬爱的黄老师!

篇4:高二作文1000字

今天为了证明我的胆量,我和妈妈约好晚上放学后我自己走路回家。

街道上冷冷清清的,店铺全关门了,只剩下我一个人在街道上走,周围一片静寂,有点可怕。在路上,不会有坏人或者鬼吧?万一有人出来做什么坏事怎么办?我感到有些忐忑不安。

为了快点到家,我抄了一条近道——一条只有几盏半亮着灯的小路。路旁的大树影子直射到地上,像一个个人的影子,扭过头却没有人。我望瞭望这条小路,长长的,没有其他的岔路。

突然,“咚咚”的脚步声传来,一个巨大的影子盖住了我的小影子,我偷偷向后瞟了一眼。他戴着一顶鸭舌帽,还特意将帽檐压了下去,眼上戴了墨镜,嘴上戴着口罩,手上还提着一袋子什么东西。和电视里的坏人差不多,至少样子挺像的。他的样子让我十分不安,手心也出了冷汗。我开始埋怨自己,为什么选了这条没有岔路的小路,绕一点路花久一点时间也没事啊!再说了为什么要选这条没有岔路的路呢?偷偷回头掠了一眼,黑衣人还在,我意识到,我应该冷静地想想办法。那人的身影更近了,我的心脏跳得越来越快,就好像要从我口里蹦出来似的。我全身发抖,脑里浮现出一个词“打劫”?不可能。大人都知道小孩没钱,就算有也是几毛几分的。我突然打了个冷战,不是因为冷,而是因为有三个字从脑海里蹦出来,“卖小孩”!我的手插在口袋里,脑子里一片空白,因为我越紧张脑子里面越空。心里经过一番争执,最后决定跑,想甩掉黑衣人,我快步向前走着,寻找时机。终于,我找到了一个拐弯处,准备发力。我快步走到拐弯处,深吸了一口气,像箭一样向前跑去。我感到脑子里一片空白,只有一个念头,赶快跑回家甩掉他,但心里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

终于,跑到了小区附近。眼前就是小区了,生锈了的铁门在我眼里却是那么美丽,门口的保安身上的警服金光闪闪的。可是,最可怕的事情发生了,那个黑衣人也跟着我一起进了小区。我万分恐惧,想着老天呀,他跟我不会也上同一栋吧?我看着道路两旁的绿化带,我想我该冷静下来。难道一定就是来找我的吗,我最近没得罪人呀!不管了,是用书包里的语文书,还是用新华字典呢?对了,用钢笔吧!我正想着,突然楼道的门开了,黑衣人看都没有看我一眼就走进去了,我很是不解。

我怔怔的瞧着门,那边黑衣人脱下了帽子,摘掉了眼镜,原来是邻居张大爷。唉!真是虚惊一场呀!

篇5:高二作文1000字

当蟋蟀-柴斯特奏出天籁之音时,它可能不以为然,可是玛丽欧一家却为之震惊,并给一直不景气的报摊带来更旺的人气;当它每天不断变换曲子它也可能觉得理所当然,但是它却让人越聚越多,整个时代广场的地跌站——不,是全纽约都在倾听,倾听一只小小的蟋蟀天籁般的鸣奏。

本以为柴斯特会很开心,但是当它住在豪华精致的小房子里,享受着安逸、舒适的生活,看着苍穹中数以百计的明灯,望着纽约市里高大的楼房它却那么怀念康涅狄格洲乡下的小洞,尽管和纽约比安然失色,但是它却患上了九月的忧郁,它自言自语道:“就快到秋季了。这正是康涅狄格州最美的时候。”它的好友塔克和亨利猫都告诉它所有的美景在纽约都可以看到,还有那些因为听不到它演奏的人会变得很难过。但是柴斯特平静地说:“我很喜欢纽约,也很喜欢那么多人听我演奏,但是我更爱康涅狄格州。我想回家去”

其实蟋蟀和人一样,它有和我们一样的思维,一样的品格。它认为康尼狄格州才是最好的归宿,现在的小屋虽然精致,可是它却感觉失去了自由,被当作宠物娇生惯养着。它更向往大自然,它渴望看到收获的那些成堆成捆的玉米,它希望当狐狸再次追捕兔子时,它开始演奏狐狸最喜欢的歌,结果狐狸就停下了脚步,欣赏起来了。像这样的事,是柴斯特不能在地铁站为任何人类做的。

亨利猫说“柴斯特一生是它自己的,它就应该去做他想做的事情。如果成名只是让它觉得不快乐的话,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所以柴斯特想要回家,因为家才是它永远的归宿,是它发挥自我价值的地方,尽管在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它也能演奏,但是完全不一样了。

人也是如此。很多人迫于生活在外地工作,赚到了想要的,正心满意足的往家赶,也许就错过了很多,或许是陪伴孩子的美好时光,或许是和父母的温馨团聚。

对于我,家是最温馨的港湾,是我快乐和欢笑的地方,也会让我的苦恼和烦闷烟消云散。在学校也许我要控制我的情绪,然在家里,家人一起分享我的喜怒哀乐,让我最大限度的表现自我。奶奶家坐落在一个偏僻的小山村,生活条件也相对落后,但是一到节假日爸爸一定会带我们回家看看,他说,回家的意义就在于此。

屋檐的残破,房门的单薄,并没有什么可怕,甚至房屋的矮小,也不能决定什么,可怕的是看不到内在的精神与力量。

柴斯特的经历,让我把家看的更加深刻,看的更加清晰,比起柴斯特我们有什么理由任性地离家出走?

世界上最伟大的力量往往不是体积,而是精神,这只渺小的蟋蟀告诉我们一个坚不可摧的力量——家是我们永远的归宿。

篇6:高二作文1000字

我常常低着头,努力的擦拭着自己的眼睛,看着乌蒙蒙的溪水,希望能看到一群鱼儿快活的游过,哪怕看到的只是刚出生的鱼苗。可我等待着,我期待着。水依旧是那样的乌蒙蒙,期待依旧只是期待。

小鱼,你到哪里去了呢?我记得很小的时候,自己在大人们带领下,常能在一汪一汪清澈的水潭中,高高的挽起裤管,和一群群鱼儿快乐的游戏。那时个,小鱼你总是这里闪一下,那里躲一下,使劲了自己的灵巧。给我的也是一阵阵的快乐。秋于,当燕子都回家的时候,水似乎更清了,你还是和同伴们一起,在水中嬉戏。天冷了,我不再陪你玩了,但我依然能感觉到,水中一直游动的你,给我的也一样快乐。

可现在你到哪里去了呢?有些地方的水依然是那样的清,为什么我看不到你及同伴们的影子呢?唉呀,小鱼,你是不是到别的地方去觅食,或者是被躲在暗处的人们捉去了,或者是因为你的可爱,被那些调皮的孩子逮着了,拿去折腾呢?

你到哪里去了呢?我的小鱼。小的时候,我常常能看到一些比你大的同伴,他们去哪儿了呢?稍长大后,我所看到的又一些稍大的你的同伴,它们呢?在我长大的这么多年中,大大小小的你们,都到哪里去了呢?我除了期待还是期待,除了擦拭着眼睛,还是擦拭,却依然看不到你的影子。

我一直看不到你的影子,是你听不到我的声音,还是远离了这里,到遥远的地方去了呢?

这些年,你曾经生活过的地方,工厂林立,人来人往。不时有大股大股的废水倾泄而入。你曾生活过的地方,人们驾着大型的机械不断的在挖着更深的水潭。你曾生活过的地方,人们正不停的将用余的废物抛弃在那里。你是不是因为这些原因才远远的离开了这里,让我失去了你给我的快乐。此刻的我,我不知道你是否已经被这肮脏的水给毒杀,或是早在此前已重新在别处另安新家了?小鱼,你到哪里去了呢?

尽管我始终都不知道你到哪里去了?但你看到的时候,你听到的时候,不要责怪和我一样的人类好吗?尽管我们同生活在一个蓝天下,尽管我们只有一个共同的家。但人类以牺牲象你一样的物种而要拼命为开拓自己新的空间时,你别责怪好吗?你曾经给我许多的快乐,特别是我童年的时候,陪伴着我走了很长的一段路。作为朋友,我不能说服其它的人,但我只能痛心的让你“把自己的牺牲”权且当作“象给我当初一样的快乐”好吗?如果你在另一个世界,请别把人类这种丑事到处宣扬。如果你生活在他乡,请不要再回到这里,要再努力的提醒自己,小心环境。

我的小鱼,你在哪里呀!是不是一直在听着我说话,是不是明白我此刻的心情。如果你在,能象以前一样,摇一摇、摆一摆快乐的尾巴,告诉我一下。也许等到水清的那一天,你还会回到我的身边,再给我一些快乐。

小鱼,你听到了吗?

篇7:1000字作文高二

“砰——嘣!”20的一个早上,一颗威力无比的引爆弹在地下6000千米处爆炸,在地下岩层中炸开了,方圆40公里的地下战场已经初具规模。

“报告长官!”“讲!”“第一批食品已经成功的转送入地下战场。共一箱特制苹果,两箱特制丸子,耐高温1000摄氏度,可供1000人吃半年。”一个机器人向我汇报。

“第3次世界大战就要打响了,命令所有部队一级戒备!”“是!”

为了把对人民的损失降到最低,战争转移到地下,所有军队衣着地心服转入地下战场。

为了这场战争,科研人员付出了1000个日日夜夜的呕心沥血,终于研制出了地心服、特制苹果、超级手枪等具有特效功能的高科技产品,这位战争的胜利打下了雄厚的基础。

地下战场极不稳定,有岩浆,有岩块,有花岗岩,因此,我早已制定出数百种应急方案编成芯片,用超声波传到每个士兵的大脑中,足以应对各种突发状况。这位军队的战斗和隐蔽提供了条件。

战士与指挥部的通讯更是万无一失,只要战士在心里默念2遍,信息就会以光速传送到智能计算机中,该计算机每秒能处理信息九千九百九十九万亿条信息。为防止敌军窃取重要情报,语言家们更是煞费苦心,从数万套方案中提炼出了凝聚着中华民族无穷智慧的方案——用文言文传送,载体为56个民族的民族语言,信息的转换过程将在战士默念的第二遍完成,在信息发送前就完成转换,足以让敌军摸不着头脑。

这时,头顶飞来了一只鹦鹉(我方的作战信号),战争就要开始了。“传令,所有军队全速前进——”

我军手举超级手枪,坐着小船沿火热的岩浆而下,顺利到达战场,隐蔽起来。

冲锋号吹了起来,超级手枪根据红外线的强弱自动瞄准,百发百中,就能准确射到敌人,我亲临战场,“砰!砰砰!砰砰砰!我一口气杀死了6个敌人。咦!子弹没了。我随手抓起一块岩石,放入手枪内,手枪利用岩石中的矿物质合成子弹,和战友一起并肩作战,消灭了所有的敌军。

“噢!我们胜利了!我们胜利了!”我们紧紧的拥抱在一起,欢呼雀跃。天空,飞来了一群和平鸽……

篇8:1000字作文高二

三年如梦,岁月静好

——致我的高中生活

六月八日晚上八点,我坐在回家的车上,一言不发,就这样静静地坐着,望着窗外一辆辆汽车疾驰而过。思忖着这三年,也许就如同身旁闪过的汽车,匆匆而过却很精彩。

在离开校园的刹那,一向不喜表达的我朝着校园大喊一声:“我走了”。那一刻,心情百味杂合,这让我想起了三年的高中生活。

初中的优异成绩,让我满怀自信。带着对未来美好的憧憬,我迈进了高中的校门。军训时,严苛的军事化训练并没有让我感到不适,反而让一直仰慕军人的我很喜欢这一切,再加上老师春风化雨般的呵护让我抛却了想家的念头。

军训过后,我告诉自己:“接下来才是重头戏。”我乐观地认为高中不过是初中的延伸,只要用心一些就不会差。事实上,在前二周的学习比较轻松,成绩还是理想的。可是,在之后的学习中,由于自己的错误判断和盲目乐观,成绩出现了大幅滑坡。这在初中是完全没有过的,我有些慌了,不敢向爸妈倾诉并且有些否定自己,逃避现状,幻想不费力就取得好成绩,就这样在对自己不断否定和肯定中度过了高一。

(小建议:其实,高一的功课容量不大,内容不深。它需要你尽快地找到学习的状态和节奏。其实,就是从过去的光环中走出,不要认为自己已经很优秀了。大家的实力都差不多,时刻保持一颗谦逊平和的心。保证按时完成任务,并对错题本进行复习就能取得不错的成绩。)

面对高一的种.种不顺,我对自己说:“高二,是你翻盘的机会”。吸取了高一的教训,我跟着老师的节奏,成绩大概稳定在十多名,二十多名。我时刻告诉自己,永远不要满足于现状,要想恢复往日的荣耀就要加倍努力。就这样,伴随每日的欢声笑语,时而的小伤心,小牢骚,平静地度过了高二岁月。

(小建议:有了高一的适应和经验,我们在高二的学习和生活方面都会轻松不少。相比高三的生活来说,高二留给自己的时间还是比较多的。你如果对自己的现状不太满意,那么高二是你长能力和补漏洞的最佳时机。对于自己的弱势科目要从基础做起,利用做过的习题进行补弱。但是高二整体的学习气氛不浓厚,你一定要坚定自己的内心,不随波逐流。咬死计划,惜时如金,不留疑问,勤问问题会让你的成绩有很大的提高。)

高三,是我高中三年最变幻莫测,最磨炼心智的一年。初上高三的我,满怀壮志。满脑子里只有学习二字,所以我的成绩一点点进步。

后来,我的座位调到后排,视力的原因再加上心理的变化,成绩又一落千丈。一封妈妈寄来的信让我从困境中走出。我明白了:这不是你一个人的高三,是一群人的高三。见字如面,妈妈的一番苦心让我振作起来。我每日听讲作文、做题、问题、改错,生活渐渐归于平静。

可高三注定是不平静的。五月强化,十五次的模拟训练让你从学习到生活都紧张起来。倒计时牌的数字越来越少,发现的漏洞不断出现,一次次的成绩打击,

让我有些疲惫,失去了斗志。也许是孩子和父母的心灵感应,爸爸寄来了两封信。其中一封是朱老师的《不想上学的优等生》,我看着老师与学生的对话,潸然泪下,这不正好符合我的心理吗?其中的一段话一直记得:只有你一直在走着,你就会有一个好的结果。

因为这个平台特别高,你可以有自己的想法和做法,但要在完成老师的基本要求之外……别犹豫彷徨,大胆往前走,放下执念,随处是风景。看到了爸爸的信,我更坚定了信念。我无法预知结果,但我可以重视过程。

篇9:1000字作文高二

真诚,记忆中的文字 轻轻的翻开尘封的记忆,那记载着“一千年”的前辉煌与暗淡的事情仿 佛依稀地上演在眼前.泛着彩云与阴意的天空,清新与暗淡,明朗与沉闷,依稀 而不可捉摸.我注定是苍茫人海的匆匆过客,打喧嚣走过,那印在我内心的“繁华” 是无法比拟的美丽。它应证了我的嚣张,亦成为我“千年”之后骄傲与自嘲的资本。

“一千年的长度,就犹如一条河流长度。”而青春的流逝却知识在指间 回荡,悄悄地把记忆的长线延伸,那样遥远,那样冗长,那样可望而不可挽留。

探望窗外,有时会见到那些似曾相识的人,他们也是“一千年”的过客,

陌生人与陌生人的擦身而过,内心却突然被震撼,她正是我“千年”的同伴,当我 却忘了她那优雅的名字。韶光易逝,岁月无痕,几年的时光竟能筑其千年的屏障, 阻隔心灵的寒暄,冷却欲问的热情,留下的只是无语,或是匆匆走过。

从无一面之缘的笔友,就犹如从无一面之缘的异代知己。那寒灯续谈 的真诚,那昏厥岁月中的相濡以沫,在蹉跎的岁月中残忍的淡去。那出于内心的真挚,那句句动人的话语,

竟在相濡以后“相忘江湖”。我纵然是迈绝古今的剑客, 亦不能免去被空虚推向深远的噩梦。在华灯初上的夜晚,久久地注视着被流星划 过的夜空,用孤独的寂寞湿了眼睛,责怪着自己的无情。一遍一遍地年这哪诗人 的名句,后悔与感伤从冲心头,化作一道道忧蓝。

骄傲的资本,愚蠢的过去! 我始终都逃不过往事的纠缠。旧时的事,久时的人,那些已化作泡影 的东西,注定与我无缘。而那些伤害过的人,自然而然地出现在脑海中,一次又 一次地报复了我,嘲笑着我的无知,批判着我的残酷。

曾经希望岁月匆匆走过,不向岁月低头。如今奢望往昔从演,再续前 程。

时光匆匆,像叮咚的流水,流过两岸的繁华灯火,流过一个人内心的 最深处,再回首已是一个人,一个人背负着沉重的包袱,一个人流浪再繁华与死 寂中,一个人享受着一个人的痛苦。孤独者的歌声,它刺痛了长夜的每个分分秒秒,而往昔在我的祈祷词 中,

最愧于念出的哪一个词是真诚! 何时君在来也许此刻,也许多年以后。错过的东西,或许会遇到,或 许一生都不再相逢。迈过这道坎儿,在没死之前,我也许仍有机会重生! 真诚作文1000字高二作文篇2:感受真诚 你发现了吗在这大千世界里,任何生灵都可以让你感受到它的真它的

善和它的美。清晨,微风拂过那枝头的点点茸茸绿色,淡淡的笑靥。与墙头上的 夹竹桃一起,似唱响生命中最明快的乐章——真诚。这便是大自然毫不虚假的美, 是质朴真实的本质。这“美”便在于“真诚”。

拥挤的公共汽车上,经常可以听到这样的对话:“哎,真对不起!踩着您 了!”“没关系,没关系!”被踩着了是常有的事,有时还挺疼,但这不打紧,因为有 那句悦耳的“对不起”。也许这是一句很轻很轻的话语,可分量却是沉甸甸的,你 会感到对方发自内心的真正歉意和诚挚的问候,心里仅存的怨气便宛如云烟散去。

听,“对不起!”,“没关系!”这就好象灵魂的自白,除尘起般扫去心灵上不纯洁的 灰尘,让人变得水晶般剔透无暇。

有人说,人与人之间的真诚好说难觅。其实最常见的真诚便是在和朋 友们相处的日子里。一个眼神一分微笑,甚至是一张小小的字条,都可以让人无 比欣喜,因为那里面包含了太多的坦诚与希望。

篇10:1000字作文高二

“叽叽叽——叽叽叽——”每当清早,第一缕晨光射向大地,窗外鸟儿欢快的歌声便会迫不及待地把我从睡梦中唤醒。

我揉揉惺忪的双眼,觉得今天小鸟们的话语分外动听。如今告别了骄阳似火的夏天,迎来凉爽的初秋,不知这啼叫是否预示着我今天的好心情。

吃过早饭,我便迈着轻快的步伐,带着满怀的好心情,轻轻的,走进大自然,用心聆听自然。

我来到一座默默无闻的小山,“呼——呼”这里的空气是那么清新,微风轻轻地撩起我的头发,仿佛在欢迎我的到来。紧接着,“沙啦啦——沙啦啦”在风儿的.安慰下,落花落叶们带着一丝遗憾地投入大地母亲的怀抱,它们飞舞着,轻快地跳跃着,围绕同伴们转一个优美的狐线,翩然落下。

当我漫步在田野间时,远处,伴随一阵淅淅沥沥的声音,秋雨悄无声息地来到了我的身边。全世界都仿佛蒙上了一层纱,雨滴们都为我们弹奏着一首首婉转动听的乐曲。我跟着它们的节奏也一齐哼起了歌儿,不知不觉,我的心也荡漾起来。

不一会儿,雨又如它来时一般悄悄地离开了,但树叶和房檐上的雨水还不停往下滴落着,发出异常清脆的声响,“叮——咚——叮——咚——”。

经过雨水的洗刷,一切都更加清晰了,身处其中,我如入仙境。

一阵余风吹过,满山的声音络绎不绝,此起彼伏地响起来:树叶摩擦声,雨珠滴落声,小溪流动声咦?这是什么声音?“啪啦,啪啦”,原来已夕阳西下,缕缕炊烟升起,那是农人们归来,在厨房中用锅与铲子演奏出来的奇妙音乐。看来,我该回家了。

希望有一天,你们能与我手挽手,一起走进大自然,用心聆听哪些魅力多姿的声音。

篇11:说明文作文1000字狗

一年级时,我从雪地里捡了一只快要冻死的小花狗,我叫它大花,很快我们成了好朋友。

三年级时我有了三只小兔,它们很是可爱。那时候下午放学很早,回到家里,把书包一扔,就到村外给它们弄新鲜的树叶吃,看着它们津津有味地吃着,我心里特别高兴。开始是在一个纸箱子里养着的,看它们越来越大了,就决定给它们垒个窝。在那里垒呢?我选中了阳光充足的堂屋(北屋)门旁边的一块地方。说干就干,趁中午大人们都休息,我把早已准备好的砖头、瓦、木片等弄了过来,按照邻居大明的兔子窝的样子,垒了起来。虽然累得满头大汗,满脸是泥,但心里高兴极了。等爷爷睡觉起来“工程”已经竣工了。爷爷满脸乌云,骂我不该在门口旁边边垒兔子窝,但木已成舟,也没有别的办法,只好由我。

小兔住上了新家,它们蹦蹦跳跳,非常快活。一天早晨,我正准备去上学,习惯性地去和小兔再见,却没有看到我心爱的兔子。走近一看,里面有血,靠近墙的那一面有一个洞,我赶紧喊爷爷。爷爷走过来,看了看,说“黄鼠狼把小兔吃了,是从墙里挖洞进来的。”我伤心极了,一上午都没有听进课去,总幻想兔子还能再回来。

有了上次的教训,兔子窝不能垒在土坯屋跟前了。我就在西屋北墙下垒了一个新兔子窝(墙是水泥的,很结实)。从同桌小芳家要了两只小兔,它们一白一灰,一雌一雄。我给它们分别起了名字:小白,小灰。叫长了,它们似乎能听懂我的话,喊它们时,它们立起身子,竖着两之长耳朵,看着我,三瓣嘴不停地动着,似乎在问:“有什么吩咐吗?”扔给它们树叶,赶紧低下头猛吃起来,真的太好玩了。

过了一段时间,不知什么原因,两只兔子的腿上、爪子上开始长癣,腿上的毛开始脱落。我急得到处找方子。最后得到的办法是,用醋泡了麸子往腿上、爪子上抹,每天两次。于是,我早、晚给小白,小灰抹醋,有时它们不听话,把盛醋的碗给蹬翻了,弄的我满脸满身都是,爷爷嫌我用醋太多也不高兴了,不再让我用,我就偷偷地把醋偷出来……坚持了治三周多,奇迹发生了,小白,小灰都好了。

冬天到了,很多小伙伴都给兔子垒了地窝子,说地窝子暖和。我赶紧在院子里挖了一个半米多深的坑,上面用砖一点点攒起来,像倒扣着的半截西瓜一样。不久我注意到,母兔小白肚子越来越大了,看来要生小兔子了。我就经常让它们在院子里散步,因为我听说,多运动好生(听妈妈说大姨的话)。另外快生小兔的兔子要给小宝宝准备一些东西的。我看到小白经常地从院子里找一些柔软的柴草衔到窝里,还不停地从自己身上往下撕毛,看来是快生了。

一天下午,我回到家,只看到小白,小灰不见了,我到处找,在柴房里,我看到了一幅悲惨的情景:大花已经把小灰的头快吃没了。我又急又气又伤心。拿起鞭子追着使劲打,一边打一边骂一边哭。大花大概从来没有见我发那么大的火,吓得瑟缩着身子,可怜巴巴地看着我,直到打累了我才住手,当时真想打死这只“恩将仇报”的东西。

它来我家的时间比小白和小灰长的多。是在一个风雪交加的早晨,我在路上看到它孤单单趴在雪地里,已经被冻得快要死了,看它可怜就拣了回来。那时它比一只兔子大不了多少,在我的精心呵护下,他慢慢长大了,和我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给我带来很多乐趣。我每天上学,它总是早我后面像保镖似的跟着我,到学校门口,我喊一声:回去!它便有点舍不得地往回走,还不时回头看我。放学回到家,它总是两爪扑到我肩膀上和我亲热。我去给小兔折树枝它总是摇着尾巴在后面跟着……有一天,看了《小兵张嘎》,嘎子在狗尾巴上拴鞭炮的镜头引起了我的兴趣,我何不用大花试试呢?于是,我找来一挂鞭炮,小心地拴在了它的尾巴上,点着了,霹霹啪啪响了起来,吓得它到处找地方跺,我高兴得哈哈大笑。后来,大花钻进了柴房,差一点着起火来……难道是它对我的报复吗?或者是小灰因什么原因惹怒了它呢?我白思不得其解。从那以后,大花再跟着我上学,我总是没有好气地踢它一脚让它回去。放学回来,它还是摇头摆尾地迎接我,但我不愿理它,它像犯了错误的孩子一样没趣地走到一边。后来妈妈告诉我小灰把我的鞋子咬坏了。我似乎突然明白大花吃兔子的原因:小灰在咬我的一双鞋子,大花为了教训小灰,酿成了悲剧(我宁肯相信是这个原因)。我原谅了大花,它又成了我的好朋友。

几天后,更不幸的事情又发生了。小白的肚子明显小了,却没有见到小兔,难道我忘记给它准备水,它把兔宝宝吃了吗?(我听说生兔子后要及时给母兔喂水,不然母兔可能吃了小兔)。经过着一连串事情的打击,我什么心思也没有了。虽然还是每天去给兔子整树叶,但对哪个狠心的妈妈已不抱任何希望。一天,我给小白添加树叶时,意外地看到窝里出现了5只毛绒绒的小兔,我赶到奇怪极了。爷爷看了看,笑着说:“兔子是会打洞的,在自己打的洞里生的小兔,现在领出来了。”我高兴地把小白抱起来亲了好几口。

后来,我的兔子我的狗相处得很好,再没有发生狗吃兔子的悲剧。

篇12:说明文作文1000字狗

我是来自乡村的孩子,花虫鸟兽,看着定然不觉得新鲜。狗是家家必养的动物。我家自然也不例外。

记得小时候,母亲从姨妈家抱回了一只小狗仔。刚到我家,它便用它那犀利的'眼睛环顾四周。两耳朵竖得像两把尖刀。过了许久才开口大叫“汪…汪…”好像在怨恨我们把它和狗妈妈分离了。我和哥哥去亲近它,可它却害怕得钻进床底去了。

直到过了一星期左右。或许说小狗也比较大方。开始愿意和我们玩了。因为小狗一身灰毛,所以我们叫它小灰。小灰是很活泼的,总在园子里乱跑,也不再怕陌生人了。有时还去惹母鸡,拣到一根鸡毛,闻一闻,咬一咬,踩一踩,简直像个小孩。我们都很喜欢它。过了几个月,哥哥要去外地了。我和小灰忧伤的送哥哥到车站。临行嘱咐完后,摸了摸小灰的头,正要上车。小灰却紧紧咬住哥哥的裤角。哥哥并没有生气。我连忙抱开小灰。哥哥也只是满脸微笑,又摸了摸它的头。可我却明明看见哥哥两面三刀眼潮湿了。

哥哥走后,就剩下我和小灰了。家中的家务我自然也要分担一些。我嘛,平时好动,胆子却也不大。在山里翻螃蟹,摘杨梅,挖笋……总也少不了它。渐渐的,小灰已经成了我不得分离的好友了。我的喜怒哀乐它似乎总知道。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已踏入了小学的大门了。不可能总和小灰呆在一起了。但为父母的期望,自己的人生目标。我决定舍痛割爱,与小灰半断交。决不为了玩而荒废学业。一开始小灰老实得在家呆着。过了几个星期,小灰开始送我到大樟树下,放学后又在小灰很够义气。可是有一次,它竟然跟着我来到了学校回家后,我生气不理它。小灰却只是眼巴巴的看着我,不停的摇尾巴,似乎在向我承认它的错误。看它这副可怜样也就原谅了它。小灰也高兴得蹦跳起来了。果然从此以后小灰只在大樟树底下止住了脚步了。

一天我放学回到家。园子里围了一群人。因为下着点雪,我还以为他们像小孩一样在堆雪人呢。冲上去一看,一幕让我伤心到极的画面:一个人正给奄奄一息的小灰打针。我急忙跑前去,拿起小灰的脚,用泪眼望着它,嘴巴欲言又止。小灰也用湿润的眼睛看着我。这或许就是我们无言的对话。眼看小灰快不行了,但我不愿放弃,仍然抓住它的脚为它加油鼓劲。可这却始终无法与命运抗争。病魔让小灰从此永离了人间。小灰的两眼闭住了。在雪花中,小灰的毛发显得洁白,小灰睡熟了。

篇13:关于狗的作文1000字

一条望海的狗

我们上岛的时候看见一条狗,一条毛色黑得像闪电的年轻的狗。它躲着我们走,紧紧地缩着身子往山墙上靠,眼睛里满是惊慌。走了很远停下来回望,发现它眼里的惊恐更多了,这条年轻的狗好像恨不能变成一个影子沾在石墙上。

狗怕人?怕到这种程度,好像很奇怪。陪我们参观的海署书记说:它怕人。真是怕人。因为岛上从来没有来过这么多人。这么多人是多少呢?充其量二三十个。这么些人能算得上多么?在我们生活的地方,哪一天不是睁开眼就能看见三五十个人?如今没有人的地方才稀奇。我们就是冲着这个到岛上来的。岛上只有灯塔守护人,房间里很整洁,纤尘不染。如今电缆从海底过来,有了电,有了冰箱,还能电脑上网,但守塔人依然艰苦,这是物质的更是精神的。他们年年月月守着一盏灯,当他把光明、把希望都分发给了航海者时,守塔人几近于把自己也点成了一盏闪闪发亮的但却是沉默寡言的灯:习惯不说话,习惯寂寞,习惯孤独,习惯一个人守护一个岛。网上有很时尚的“挑战极限”,那是人在富足有余、富贵有闲的情况下与自己拧着走,其实,灯塔守护人才是真正在挑战极限。据说有一个灯塔看守人在孩子出生后回了一趟家,家里“老婆儿子热炕头”的生活让他十二分地依恋。老婆在他走的时候说,你把汪汪带上吧,让它陪你。于是小岛就多了一样活物:一条土狗。狗狗初来乍到不适应,发疯似的围着岩礁圈发出恐怖的狂吠。一座岛开步走不到五分钟就走光了,荒芜苍凉,连飞鸟都不见,整座岛能够发出声音的除了狗叫与涛声以外,只有他呼唤汪汪的声音。接下来便是周而复始的单调,慢慢地狗也习惯了,习惯成了守塔人的一个影子。黄昏跟着爬上几十级楼梯去点灯,东方发白了又跟着主人去灭灯。久而久之,狗知道了主人的生活节奏,狗便成了主人的钟。每天早晨,狗会准时推门进来,舔他露在被子外面的脚底板。主人与狗有了一种默契,一种相依为命的情愫。主人似乎觉得不再像从前那样孤独了,也有了倾诉的对象。可是这条成年的狗却像是受不了长久的寂寞与孤单,经常面海而坐,一坐大半天。若不是主人去呼唤,望海的狗就不知要望到几时才记得回家。主人说:“汪汪,是不是想陆地了,想隔壁的狗老婆?”然后他拍拍它的头,“起来,回家吃饭吧。”汪汪懒洋洋地起立尾随主人回屋。第二天清晨照旧把主人舔醒。

每过半个月便是守塔人回家的日子。每一次交接班,狗狗最兴奋,吠着跑上艇赖着不肯下来。主人把它轰上去说:汪汪,上去上去!我半个月就回来。汪汪极不情愿地一步一回头地上岛,泪光盈盈,好像在埋怨主人:为什么你可以回家,我就不可以?然而,狗狗是绝对忠诚的,不情愿地上了岸。直等到主人回来,海轮的机器声嘭嘭地响起,狗狗便在岛上欢呼。一旦拢岸,狗狗狂奔着跳下甲板,又是舔又是蹭,与主人久别重逢似的狂喜。平淡的日子就这样一年一年地飘逝了。又一次从家里返回岛上,给养艇拢岸时出奇地安静,码头上只有轮班的守护人。一眼望去,这个熟悉的小岛像一片漂在蓝色海面上的老叶,被海浪簇拥着,一下又一下,主人的心狂跳不安。“汪汪呢?……”主人惴惴地问。“跳海了……汪汪跳海了!”狗狗跳海前一整日一整日地望海,不吃不喝不回头地守望大海。狗是会水的,跳下去也不难回头,但是狗狗并不回头,只是一味向外,向海中央游去。也许那便是希望吧。只是茫茫大海何处是尽头?没有几个浪头汪汪就下沉了,成为海鱼的腹中餐。主人哭了,哭得那样伤心。是啊,他再也没了自己的影子……

那一天当我们离开小岛时,一路上我没有看见那条忧郁的狗,那条毛色像闪电的年轻的黑狗。我想,这条狗还能忧郁多久呢?

已经入秋了,却没什么秋的韵味。已经入夜,窗外的虫啊什么的依旧固守着夏日难得的激情,在草丛里、树枝上多嘴般的喧嚷。

我突然觉得少了什么,不能入睡,窗外飘来的是浓郁而荤腥的花香,我脑中全是狗吠,可怎么会呢?一个高中生不好好学习,不好好的休息,还有时间想这?而且还想得这般偏僻!这般刁钻!

这不能怪我,上课上得好好的,就听见外面狗叫起来了,然后便是有一个人在疯言疯语,什么粗鄙的话都有,好让别人一听就知道他是爷们儿,随之便是狗凄厉的惨叫和那人的狂笑,可能笑得太猛,咳嗽了。

很不和谐的交响乐,不是吗?

这儿的狗还真不少,上星期上学途中,我望狗被车撞了,望见它挣扎着,从车轮下爬出来,望见它脑袋耷拉得像摇摇欲附的苹果,望见它跛着脚跑开了。

我本以为望见的是过眼烟云。

而这几天,我在路经自助银行时,却看着它了,它就卧在门前,我望着它收着脚盘成一团,望着不安地抖动;望着它垂下泛白的舌头,像肺结核病人那样喘气;望着那满是眼屎浑浊的眸子;望着来来往往的行人关注它。

那也是我最后一次望见它。

但事情不会结束。正如我摆脱不了这份负疚感一样。这几天上沈从文先生的《边城》,老师让我们品味其中的人性美。我很喜欢文中那条黄狗,总是那么有灵气,像翠翠一样活泼可爱,我喜欢地拿起笔,想对这段作以赏析,又止住了,我的任务是赏析人性美,不是呀?可最后抖动的铅笔还是在纸上来来回回写下了这些字人与动物的和谐。

事实上,我也发言了,事后都不畅快,愁起眉头来,问想起来,我也曾有过这个边城一样的家乡。

那是同样很朴素的地方,一座黄土堆砌的瓦屋上爬满了青苔,墙壁的裂缝都用油纸塞严实了,整个山腰也就四五户人家,不像凤凰古城那样热闹,却也清静实在,屋外便是一抹竹林,一汪绿潭外加柑桔一碧。我在那从未感到过寂寞难耐,有姥姥呢,还有小姨,有很多人背脚路过总要来喝一杯茶水,从镇上来的,我对这些人的一切都是那样好奇,总觉得这些人身上有一种道不出的自然,让人踏实。

既便在没什么玩伴的时候,我也还有几只猫,特别还有一条黑白相间的花斑狗。

回老家的次数毕竟不多,每次回家就听见那狗叫,然后我往山里喊一声,那狗就没有声音了,过一会儿,准能看见它从前面的小路上冲下来迎接我。我的声音它总是记得的,即使两三年回老家一次,它也总是记得的。

可是因修大坝轮到姥姥家搬迁的那一天,却没有见着它--它喜欢满山丛里窜了玩儿。姥姥唤了不知多少次也没有用,于是它就被留在那儿--那个山清水秀的地方。拆迁后的老家,我也是去过的,从江上看去,漫山的树木因浸泡白尽了须发,老家也是生硬地倒下的,没了炊烟,它就留在了这儿,这个穷山恶水的地方!

我不知道哪天它回来,看到这突然的景象,会想些什么呢!它大概会着急,它大概会哭,它确实会,我是知道的。

听三姨说,那条狗后来竟然找到了她家,那狗瘦了不像样儿,我很想把它喂着,可它吃了一顿饭后,第二天又走了……

我知道,找不到姥姥,它不会停下来的,可它分明已经老了----已经十年了啊!我时常想起这些事,在比如这样夜深人静的时候,还想着我拿脸去蹭那条狗的脸的情景,现在,它大概确实已经老了。

它没有什么写的,却总有一种非写不可的使命感,一种非道歉不可的负疚感,因为我时常想,要是搬迁那天我在场,它一定听得出我的声音,我的呼唤,它会回来跟我们一起搬到镇上;也因为我那天居然会和常人一样认为爱护动物是小孩的事,而望着那狗喘尽最后一口气。

夜确实很深了,我佩服窗外那些虫啊什么的,还在叫,也不知道累,我要像它们一样,不打瞌就好了。

后来我想起那一夜,仿佛窗外有狗叫几声,我伴着这叫声睡过去了。

狗这一辈子

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容易的事。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解人意、善解人意了均不行。总之,稍一马虎便会被人剥了皮炖了肉。狗本是看家守院的,更多时候却连自己都看守不住。

活到一把子年纪,狗命便相对安全了,倒不是狗活出了什么经验。尽管一条老狗的见识,肯定会让一个走遍天下的人吃惊。狗却不会像人,年轻时咬出点名气,老了便可坐享其成。狗一老,再无人谋它脱毛的皮,更无人敢问津它多病的肉体,这时的狗很像一位历经沧桑的老人,世界已拿它没有办法,只好撒手,交给时间和命。

一条熬出来的狗,熬到拴它的铁链朽了,不挣而断。养它的主人也入暮年,明知这条狗再走不到哪里,就随它去吧。狗摇摇晃晃走出院门,四下里望望,是不是以前的村庄已看不清楚。狗在早年捡到过一根干骨头的沙沟梁,在早年恋过一条母狗的乱草滩,遇到早年咬过的人,远远避开,一副内疚的样子。其实人早好了伤疤忘了疼。有头脑的人大都不跟狗计较,有句俗话:狗咬了你你还去咬狗吗?与狗相咬,除了啃一嘴狗毛你又能占到啥便宜。被狗咬过的人,大都把仇记恨在主人身上,而主人又一古脑把责任全推到狗身上。一条狗随时都必须准备着承受一切。

在乡下,家家门口拴一条狗,目的很明确:把门。人的门被狗把持,仿佛狗的家。来人并非找狗,却先要与狗较量一阵,等到终于见了主人,来时的心境已落了大半,想好的话语也吓忘掉大半。狗的影子始终在眼前窜悠,答问间时闻狗吠,令来人惊魂不定。主人则可从容不迫,坐察其来意。这叫未与人来先与狗往。

有经验的主人听到狗叫,先不忙着出来,开个门缝往外瞧瞧。若是不想见的人,比如来借钱的,讨债的,寻仇的……便装个没听见。狗自然咬得更起劲。来人朝院子里喊两声,自愧不如狗的嗓门大,也就缄默。狠狠踢一脚院门,骂声“狗日的”,走了。

若是非见不可的贵人,主人一趟子跑出来,打开狗,骂一句“瞎了狗眼了”,狗自会没趣地躲开,稍慢一步又会挨棒子。狗挨打挨骂是常有的事,一条狗若因主人错怪便赌气不咬人,睁一眼闭一眼,那它的狗命也就不长了。

一条称职的好狗,不得与其他任何一个外人混熟。在它的狗眼里,除主人之外的任何面孔都必须是陌生的、危险的。更不得与邻居家的狗相往来。需要交配时,两家狗主人自会商量好了,公母牵到一起,主人在一旁监督着。事情完了就完了。万不可藕断丝连,弄出感情,那样狗主人会妒嫉。人养了狗,狗就必须把所有爱和忠诚奉献给人,而不应该给另一条狗。

狗这一辈子像梦一样飘忽,没人知道狗是带着什么使命来到人世。

人一睡着,村庄便成了狗的世界,喧嚣一天的人再无话可话,土地和人都乏了。此时狗语大作,狗的声音在夜空飘来荡去,将远远近近的村庄连在一起。那是人之外的另一种声音,飘远、神秘。莽原之上,明月之下,人们熟睡的躯体是听者,土墙和土墙的影子是听者,路是听者。年代久远的狗吠融人空气中,已经成寂静的一部分。

在这众狗狺狺的夜晚,肯定有一条老狗,默不作声。它是黑夜的一部分,它在一个村庄悠到老,是村庄的一部分,它再无人可咬,因而也是人的一部分。这是条终于可以冥然入睡的狗,在人们久不再去的僻远路途,废弃多年的荒宅旧院,这条狗来回地走动,眼中满是人们多年前的陈事旧影。

狗的传奇

外面飘着雪花,温暖的棉花下,一只老狗在对它的孩子们讲故事……

一个细雨朦胧的夏夜,我出生了,这也就决定了我的命运,一直贫寒的狗。

我的祖祖辈辈都指挥看家护院,我没有迷人的外表,也没有尊贵的血液,因为我只是一支农村里的狗。但由于生来的颜色是纯洁的白色,主人便决定将我卖了。来到熙熙攘攘的城市,这儿确实很繁华,四处是奇装异服的人和奇特无比的东西。不少人盯着我瞅来瞅去,他们似乎对我很感兴趣,不知怎么,我被一位胖女人领走了。她老是叫我‘小宝贝’,让我觉得不好意思,她的家挺豪华的,让我庆幸的是,那有两只狗,我有伙伴了!

“嗨,你好啊,我是新来的。望大家多多照应。”

“切!一支农村狗,你瞪大你的‘狗眼’瞅瞅我,是‘贵妇人’犬种,在狗界可谓是……算得上是数一数二,我相信你也听说过我们犬种吧!”那只扎着小辫的狗趾气昂扬的说。我看了她一眼,她的确是不一般,还穿着造型美观的衣服。但她的傲慢令我生厌。

我刚一抬头,看见那只狗已经钻到主人怀中了,我便问另一只狗:“请问大哥尊姓大名?”

那是一只老狗,他双眼哀伤,是有年纪了。“我叫爵士,是时候了,该睡觉了。”说完他便向他的小卧走去,这只老狗有点敷衍,但至少没有刚才那只上来便劈头盖脸训一通。我为我的今后生存有些担忧,一个尊贵傲慢,一个衰老哀伤。

我在这里看惯了那只“贵妇人”狗的一切行为举止,她舔主人,温顺至极,跟平常的样子“判若两狗”,让我禁不住联想到一个称谓“哈巴狗”。但她在主人那里享尽了福后,便摆出一幅“盛气凌狗”的样子,对我耀武扬威,让人生厌!

有时候,主人分给我们好吃的,她会到我这里说爵士坏话,到爵士那里说我的坏话,想让我们反目成仇,而她自己落个鹬蚌相争,渔翁得利,但总算苍天有眼,她的诡计没能得逞,因为几次说我坏话被我听到,说爵士坏话被他听到,最终使自己得了个“两面狗”的美称。

几次听主人说家中的狗太多了,要赶走一只,我们也便很警惕,想在这儿长久住下去。

一个月黑风高的夜,当钟声敲过12点,主人家的门嘎吱一声被扭开了,一个黑大的身影出现在主人门外,那个人轻手轻脚走进来,径直往书房里走,我和爵士两眼一眨冲上去,咬住了那个人的腿,并汪汪直叫,吵醒了熟睡的主人,主人拉开灯一看,我和爵士正在对付劲敌,而那只“贵妇人”狗,往日那只对主人殷殷勤勤的她如今躲在桌子下面不敢出声,主人并没有报警,而是让我们放开那个来历不明的男子,他并没有受伤。主人说道:“这,本是我在试探你们,谁对我更忠心,谁在危急时刻更能挺身而出,谁更有权力,更有资格,更值得让我把他留在这里,事实已经证明。”她没有说什么,只是向“贵妇人”作了一个“请”的姿势。我和爵士感到万分惊奇,而“贵妇人”更是诧异至极,她从来没有这样难堪,两眼含泪,发出从未有过的哀鸣,用伤心和祈求的目光望着主人,可主人却冷若冰霜,尽管我们也替她求情,主人仍旧不肯改变主意。我从主人的眼中望见了往日不曾看见的失望、难以察觉的泪花和脸上分明写着的一丝愤怒,“贵妇人”被送进了“狗狗拍卖场”,因为她出身豪贵,身价也高,我们都盼着她能找个好人家,继续过锦衣玉食的生活。

或许是因为那次的勇敢行为吧!我和爵士比平时更加受宠,当然,我们也不会忘记,一只狗,自出生下来就应该具备的本性,去做一只义狗,一只勇狗,一只真正对主人有用的好狗!

你们也应该这样,记住吧!这是我们的使命!小狗们点点头,似乎明白了许多,做一支好狗。

雪夜里,结束了一段动听的故事。

狗王金獒

乔金带着他的狗——金獒漫步在那似乎永远也走不尽的夜晚城市街道里,金獒是一条牧犬,它不比任何狗差,它有着刚劲有力的后腿,最灵敏的嗅觉,最锋利的虎牙,和藏獒般大小的身材。乔金抚摸这条他曾经千宠百爱的狗,不禁回忆起以前在牧场的种种往事:

我——乔金,是一名牧工,曾在多种牧场做过事。那年冬天,我来到了西方的甜蜜牧场,负责管理羊群和牛群,在前段时间里,我结识了十几条狗,它们都有着足够强壮的体格,牧场的老板让我选一条狗作为新上任的礼物,就在我左右为难时,我看见了金獒,它长着一身金黄色的柔毛,毛茸茸的,一条尾巴摇来摇去的十分惹人喜爱。那时,它只是一条半岁大的小狗娃,还没有名字,可做了多年牧工的我一眼就看出那是一条有着非凡潜力的狗,我刚想选它,可牧场的老板却上前劝阻,对我说:“这条狗还是条小狗娃,对牧群的保护啊,对狼群的习性啊,都没有足够的经验,带它去只会吃亏,要不我给你介绍一个,你看。”他指了指那条棕黄色的狼狗,“那条狼狗是纯正血统的贵族狗,有着炉火纯青的技术和丰富的经验,带上它,保准能牧群吃得饱饱的,从而不让狼群伤害它们。”可我却断然拒绝,因为我从第一眼就就觉得它是条聪明的狗,什么事总是能够以出人意料的速度完成,老板见我执意要选它,也就答应下来了。它果然没有让我失望,什么事只要我教它三、四遍它就会熟练地运用,不久后,它便懂得了如何保护羊群和抵抗狼群入侵,我看着它的毛色和身材,给它取名金獒。就这样,过了1年。

有一天,我和往常一样,忙于照看西边的羊群,让金獒去东边追回一些独自离开的小绵羊。可是,它过了许久也没回来,这可不是金獒平时的速度啊。我纳闷地想。我连忙跑了过去,只见金獒正站庄严地在那儿,在它前面有着一群狼,数数,大概有十来只吧,虽然我身边带着猎枪和足够的子弹,可我却悄悄地躲到一边,想看看金獒过了一年功夫会长进多少。只见金獒后脚弯曲着,皱着鼻子,一副要与敌人拼个你死我活的样子。狼群也不甘示弱,迅速排成梅花阵拱着个腰,爪子迅速展开,让人望而生畏。金獒首先发起进攻,只见它先叫了一声:“唔~嗷嗷~”又随即把后腿一蹬,纵身跃到一只狼前,用自己坚硬的胸脯一挺,那只狼便一下子被甩到了几米外。它又身对付其他狼,它飞快地跑了起来,一边跑一边对付狼群,只见它一会儿把一条狼按倒在地,一会儿用雪亮的虎牙贴近一条狼的脖子,狼也不是吃素的,它飞快地伸出锋利的爪子,狠狠地在金獒脸上划了一下,金獒恼羞成怒,迅速用脚把它踢飞…… 就这样,十几条狼就这么全被打晕了(因为它受过严格的训练,没有得到命令,不许杀生),这时,金獒已经伤痕累累了,我心疼地望着它,快速跑到它身旁,抚摸着它,滚滚热泪在我眼眶里打,同时,我也知道了金獒的威力……

两年后,我老了,该退休了,可我舍不得金獒,想带它走,但它还正值年轻,不到退休的年龄,我含着眼泪正准备离开,牧场的老板可怜我和金獒,便说:“老乔,你就带金獒走吧,没有你,金獒会因不眠不休而死的,如果是这样,我倒宁愿让你带它走。”我便带它来到了这座城市。

篇14: 高二议论文1000字

高二议论文1000字:冷眼看网红

最近几年来,随着网络的迅速普及,“网红”这一新生事物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并呈现出一派方兴未艾的趋势。

但是,和一切新生事物一样,人们对“网红” 的认识需要一个理性的过程;“网红”的良莠不齐,注定它的发展道路不可能做到一帆风顺。

人们对于“网红”的态度,从一开始的好奇追捧,再到厌恶,网红一次又一次的刷新了我们的三观。前有凤姐做的作为,令人作呕;后有上海的网红,穿日军侵华的军装,在抗战爱国教育文物前丑态百出,令人愤怒。现在“网红”似乎已经成为垃圾的代名词,特别是那些恶搞、娱乐没有底线、没有原则的“网红”。

虽然一部分想成为“网红” 的人所作所为,对“网红” 这个职业 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但不可否认现在“网红” 作为新生事物,具有顽强的生命力,而且必将成为人们文化生活中的一部分内容。因此,对于“网红” 我们不能采用“堵”的方法,而应该进行正确的引导。

诚然部分网红的素质急待提高,但我们也不必大惊小怪的喊杀喊打,我们的眼光应该看的是网红的主流。网红的大多数人恪守做人的原则,在社会上传播正能量。因此你不妨换个角度,放下心中的成见,也许你眼中的,会是一个不一样的网红世界。

当韩国“萨德事件”出现的时候,我们惊喜的发现,当时的网红利用网络的优势,及时准确的把事情的真相告知了民众。网红利用各种形式的节目,既表达了中国人民对“萨德事件” 的不满,又积极引导民众理性表达爱国之情。

党的19大召开之际,网红又在将自己所了解到的关于19大的一些消息告诉人们,引导人们关注19大,为人们了解国家的大政方针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全面看待网红,又怎能不为他们的行为点赞?

而且我认为,网红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国家对这个职业的监管要及时跟进,特别是相关的法规和法律的制定要有前瞻性的行动。比如说,组建专门的部门,对方红队伍进行组织和监管,对网红从业人员要有一定的职业规范要求;制定相关的法律,规定哪些事情网红可以做,哪些事情不可以做,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我认为,国家的管理和监管必须具有前瞻性,这样才能保证新生事物的合理有序健康发展,同时,这样的管理和监管也是对这个职业的保护。否则由于在这一领域缺乏立法,对一些无耻网红的惩戒也只能是板子高高举起,轻轻落下,而这些无耻网红对社会造成的恶劣影响也是明显的。

我们相信,在国家的及时的监管下,网红这个职业必将沿着健康的道路发展,网红也必将为我们社会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高二议论文1000字:且待到花开那日

秦俊涛是上海同济大学博士,由于家境贫困,五六年前父母为供他读书而去扫马路。他在节假日也去帮父母的忙,打扫马路。对此,有人称赞,有人批评。

李之春是某企业的高级经理,年薪二十多万,为照顾九十三岁***亲,毅然放弃高薪的工作,回到家乡当电工,月薪两千四十元。对此,有人赞同,有人批评。

我赞同他俩的做法,钱俊涛是在校大学生,如果因为家庭的贫困,而放弃学业,终是可惜;但如果他坚持完成,学业,学有所成,必将成为国家某个方面的人才,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而他帮父母扫马路,去完成学业,这是一种自食其力的表现,值得称赞。

李之春辞职照顾老母亲,这是他的责任和义务,也是社会上所有做儿女的人的榜和楷模。毕竟,老母亲年事已高,在这个世界上生存的时间有限,能日夜守在***亲这身边,陪伴***亲度过这人生,最后一段快乐的日子,何乐而不为呢,虽然,经济上会产生一些损失,但钱损失了还可以挣回来,而母亲去世了,再想着孝敬母亲却只能,只能成为永远的遗憾,正所谓“子欲养而父不待”。

父母为养育子女付出了自己毕生的精力和心血,在父母年老体衰时,儿女赡养父母理所当然,这是人之常情。在我们国家,孝敬父母历来对视为传统美德。在现代社会,赡养父母被纳入了法律义务的范畴,就是对这种传统美德的肯定。

在浩渺如烟的历史长河中,能做到孝敬父母的人又何其多呢?

而如今的社会,人们追逐功名利禄,而看淡亲情。

有些家庭中,儿女为赡养父母互相推诿责任,甚至发展到打官司解决问题的地步;有些家庭中,子女和父母生活在同一屋檐下,每天说不上一句话;有人数十年在外地工作,只在节假日给父母打电话问候,而见面时则是父母入殡,这难道不令人痛心吗?

孝道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渗透到了几千年来中国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某种意义上,中国文化可谓“孝的文化”。孝在中国文化中的作用之大、地位之高,以至于如果谈中国文化而忽视孝,即非于中国文化真有所知。

当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随着改革开放形势的发展,我国家庭养老的功能有日益弱化的趋势,传统的孝道观念也开始淡化,歧老、虐老的事件也不时发生。在这样的情况下,宣扬传统的孝道文化,积极倡导尊老、敬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将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今天的中国已经进入老龄社会。从当前的社会现状出发,弘扬孝道对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构建和谐家庭、和谐社会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孝道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不管社会如何进步,文明如何发达,什么时候都不应该丢弃。

所以,我想说,父母养我之恩大,我报父母养育恩小,愿意天下所有人都能爱父母,陪伴年老的父母,愿天下的父母都笑口常开,享受天伦之乐。

高二议论文1000字:梅花香自苦寒来_

世间的花千姿百态,颜色各异,但大多数的花都选择在温暖的春天开放,在春光里争奇斗艳,唯有梅与之截然相反,它在白雪皑皑中绽出一点鲜红,在寒冷的空气中散发出一丝芬芳。这是一种难能可贵的精神。人应当具有这种“梅花香自苦寒来”的精神。

梅花香自苦寒来,需要不畏艰苦,迎难而上的精神。著名的科学家霍金身患“肌肉萎缩侧面硬化症”,全身只有三根手指可移动,但即使在如此严重的疾病和巨大的苦难中,霍金还是没有放弃对科学的追求,身处逆境,还保持着求知的欲望和学习的热情。最终以坚韧的意志力完成了《时间简史》等科学著作,为人类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西汉时期的司马迁,因触怒皇帝,被施以宫刑,蒙受牢狱之灾。但他的心却没有因挫折而变得脆弱,反而愈加坚强,以毕生的心血创作了“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

正是因为不屈服命运的心和坚韧干拔的意志力,霍金和司马迁都以自己的方式实现了人生价值,留下了梅花香自苦寒来的奋斗之香。梅花香自苦寒来,需要心怀希望,坚守信念。苏武,那个漂泊于漫漫黄沙中的人影,是那个贝加尔湖畔怀抱公羊的牧羊人。十几年的风沙,没有动摇他生存的希望,匈奴的封锁,没有改变他坚贞的信念,他常登上高山,眺望家乡。在十九年的坚守后,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回到阔别已久的汉朝。唐三藏,是那个敢于向西前进的人,他带着大唐皇帝的任命和期盼,前往印度取经,期间坎坷、困难不计其数,但他取经的信念始终不改,最终取得真经,回到唐朝。正是因为对信念的坚守,苏武和唐三藏创下了苏武牧羊的佳话和西天取经的装备,留下了梅花香自苦寒来的坚守之香。

梅花香自苦寒来,需要不露锋芒,隐而不发。公元前4,吴越之间爆发战争,越国败北,勾践请降。吴王夫差以越王质吴为条件,许降撤兵。勾践在吴期间,隐忍不发一如夫差的臣子,为夫差鞍前马后,甚至在夫差犯病时,勾践竟愿亲常夫差粪便,以配合太医用药。于是在三年后,夫差放勾践回越国。回国后,他卧薪尝胆,励精图治,使越国逐渐强大起来,并于公元前475年攻吴,最终取得胜利。勾践隐而不发,是为梅花香自苦寒来的隐忍之香。

当人能做到迎难而上,坚守信念,隐而不发时,他就自然具有“梅花香自苦寒的精神,可以直面困难。

高二议论文1000字:欲治天下,先修其身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可见,平天下的基础在于修身,只有把自身的本领搞好,才能为后续的事业夯实基础。所以,欲治天下,必先修其本身。

修身包括多个方面:渊博的学识,强健的体魄,高雅的气质,都是新时代的青年们努力的方向。

修身,要有求知若渴的动力。学习最本能的出发点是好奇心。因为对世界一无所知,我们才甘愿俯首勤读,以填补自己空白的灵魂。习近平主席正是抱着这样一种求知若渴的态度在下乡的七年里,非但没有荒废学业,反而为日后的知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从“一物不知”到“遍观天下”,习主席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我们求知若渴的精神是学习的不竭动力,有如生命之源,汩汩之泉,续学习之水一世绵延,汇修身之海万里无边。

修身,要有脚踏实地的毅力。修身之路苦且艰,并非处处鸟语花香,若遇绝境,就要有坚韧不拔的毅力开垦前行路,这毅力,便需要脚踏实地的品格做支撑。从田间到地头,习主席没有一刻松懈过一点一滴的积累,认认真真的做好每一件小事,才能轰轰烈烈地成就一番大事。大国工匠李云鹤是敦煌壁画的守护人,几十年如一日的磨砺,让世人看到了一幅幅辉煌的画作,探索出一个个雄奇的世界。李老手写的关于壁画修复的笔记小有半人之高,他的执着,他的坚守,他的奉献,感动着你我,也感动着世界。他所凭借的便是脚踏实地的毅力,让他扎身于艰苦的工作环境之中,游离在功名利禄之外。一生只做一件事,做,就要做好!

修身,要有志存高远的魄力。青年人当有热血,当立壮志,当志存高远。机会只留给有准备的人,如果我们把自己的本领修练到家,管他什么日新月异,也总有我们发光发热的地方。凌云壮志太过空泛,只要符合自身需要,迎合社会发展需求,就可称为“壮志”。人一旦有了志向,就有了努力的方向,前进之路即使艰难险阻,世界也会为你让路。有了志向的人往往会给人一种器宇轩昂之感,是一种由内而外散发的魅力,凡尘难挡。

欲治天下,先修其身。正如习主席所言,现在条件这么好,我们更要把学习,把自身的本领搞好。我们脚下的路还很长,要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巩固自身实力,从修身做起。

高二议论文1000字:念念不忘,未必回响

三岛由纪夫曾感叹:“苦恼的人,大多是因为身体在前进,精神却总向后看。”长期如此,灵魂与肉体便离开了,人就成了行尸走肉。

我们大多数人都是如此,对往事念念不忘,困于狭隘的过往,作茧自缚。一旦被迫与前方花团锦簇的世界短兵相接时,便生出无限仓皇与凄然。

念念不忘,未必有所回响。

爱翻旧账的人,痴迷前尘往事的人,多是心中意难平。祥林嫂逢人便说她可怜的“阿毛”,是因为悲伤和痛苦,可最终惹得众人厌弃,潦倒结局。张爱玲饱受家庭的冷漠,苦于感情的受挫,最终自评自己“是紫色悒郁屏风上,织金云朵里的一只鸟,老了,死了,都在屏风上。”总念过往,何时才能追忆完苦涩的人生?懂得放下才能真正超越。

加缪说:“重要的不是对过去念念不忘,而是带着伤痛生活。”由此观之,重要的不是对过去念念不忘,而是携着不可改变的历史继续前进。我们之所以苦恼,便在于视野的狭小使我们无法逃脱惨痛的过往,阅历的浅薄使我们无法解答内心的疑惑。

记得汪曾祺的父亲在文革期间去世了,此时被当做“右派”的汪曾祺还在劳动,父子二人甚至未能见上一面。汪曾祺没有沉溺于逝父的痛苦中,相反,他把这当作一种“受戒”,默默地劳动、创作,直至平反。而作为社会评论家的熊培云,无数次被人言论攻击,若全放在心上,时刻念着旧账,他也难以明白“自由在高处”。

念念不忘,只会折损精神。若我们始终盯着旧事,不去时代的地平线外旅行,不去光阴深处化缘,困于从前的迷茫与苦恼,便只能苦楚一生。倘若抛却过往,将目光释放于天地,便能体会出“香菱学诗”的幸福与喜悦。

前方有诗、有花、有音乐,有美味的甜甜圈,我们为何总是惦记甜甜圈上的洞呢?

电影《阿甘正传》里阿甘的妈妈说:“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下一颗是什么味道。“总去想前一颗巧克力的话,什么时候能品尝下一颗呢?

篇15:1000字读后感高二

在大千世界的所有批评家中,最伟大、最正确、最有才的是“时间”,而世界上最快而又最慢,最长而又最短,最平凡而又最珍贵,最容易被人忽视而又最容易懊悔的也是时间。

时间是构成一个人生命的材料。节省时间也就是使人有限的生命更有效,就等于延长人的生命。杨树枯了,有再青的时候;百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然而一个人的生命窒息了,却没有再复活的机会。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朋友们,珍惜时间,把握青春吧!

青春须早日,岂能长少年。时间是冲破青年人的华丽精致,它会把平行线刻上美人的额角,它会吃掉稀世之珍,天生丽质,什么都逃不过它横扫的镰刀,莎士比亚曾经说过:“放弃时间的人,时间也会放弃他。”为此,我们应向前辈虚心学习和深表敬意。世界无产阶级的革命导师马克思,临死前还争分夺秒地写《资本论》。李时珍编《本草纲目》,花了31年,哥白尼用31年时间撰写《论天体的运行》,谈迁作《国榷》,历时31年。达尔文写《物种起源》,用了的时间。

无论是暂时的迷惘,还是深沉的求索,青春时代,总会有充沛的活力;青春之所以宝贵,也就在于这种凝聚着无限生机的活力。在青春时代开始的时候,会有着极浪漫或是极伟大的遐想,然而生活不是梦,我们的青春也不是靠梦来充实的。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人生观的形成,来自青春的思考。若我们欲“扼住命运的咽喉”,则恒心应为我们的良友,经验应为我们的参谋,当心应为我们的兄弟,希望应为我们的哨兵。毕竟,成功之路不是笔直的阳光道,而是充满荆棘的艰辛的崎岖山径啊!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勤奋是点燃智慧的火把。高尔基也曾说过:“天才出于勤奋。”朋友们,我们应汲取前人的经验和教训。我们不要像方仲永那样抱憾终生,方仲永少时天赋非凡,但由于他后天不努力,结果庸庸碌碌,终生遗憾。我们则应向海伦?凯勒学习,渴望给我三天光明的海伦?凯勒,从小双目失明,生逢人生的厄运,但她不甘沉沦,以常人难以想象的毅力,努力奋斗,拼搏进取,终于成为世界闻名的作家。勤奋成才之路是一条开始人声喧哗,继而死一般沉寂的路;这是一条没有路标、没有近路可抄的路;这是一条延伸到天边、终点遥远的路。

逝者如斯夫,珍惜光阴吧!业精于勤,行成于思,勤奋好学吧!真正的强者决不怕失败,一切又从零开始。当一个人走完了自己的坎坷旅程而蓦然回首时,他定会为自己留下的曲折而执着的印迹而欣慰,对大千世界报以满意的一瞥。

篇16:读后感高二1000字

读后感:圣人无名

读《庄子》

万物尽然,而以相蕴。

在中国古代的文学,有一类书可以称之为“奇书”。这类书既是思想深邃的哲理之书,有闪耀着文采精华;既充满诗意的感性文字,有包蕴着深邃的哲学思辩,超凡脱俗。在这类“奇书”中,最有趣,最有灵性的作品莫过于《庄子》了。

在中国历有无数的仁人贤士,可谓是百花尽放,各有千秋。但在这百花之中,我最看好庄子。

庄子是继老子道家学派的又一大思想家,是一个让人猜解不透、与众不同的人。他懂的一切,却没有割舍一切,他知道人类有着无穷的缺陷和疾病,但他自己却没有隐居山林,过孤独而清净的生活。他做的事是唱着歌悠游于人间。

庄子追求绝对的思想自由。《逍遥游》便是代表之一。充满奇特的想象和浪漫的色彩,追求人生的境界。“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没有任何限制的绝对自由。

“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抛弃了个体的思想,身心的束缚,而获得宇宙天地的大智慧,与万物永恒同在。不必苦心追求事物的究竟、是非的标准,远离那些不值一顾的烦恼,一切自然就好。

对于庄子,最让我赞叹的是他的一些议论。相视而笑,莫逆于心,遂相为友。我对庄子,正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一语惊醒梦中人。

“凡人之心险与山川。”一句道破,怪不的在中国人都没兴趣去探索自然山川,原来都去探索人心了。

“不乐寿,不哀天,不荣通,不丑穷。”随遇而安,知天乐命,逍遥自在,多好。太追求功名利禄,反而一事无成。倒不如早些收手,也落个知足常乐,自然一切都好。

“举世誉之而不加劝,举世非之而不加诅。”看看这句话,现在中国人中许多人都被平均化、标准化、中庸化了,鲜少有像庄子这样特立独行的人。

古人说:“战国之文深于比兴,即深与取象也。”这对与庄子来说,尤其恰当。《庄子》一书,“寓言十九。”庄子的散文,汪-洋四溢,机趣横生,在古典散文中是罕有伦比,更是因为如此,才构造了一个瑰丽的艺术境界。

我读庄子,读他:“彷徨乎尘垢之外,逍遥乎无事之业。”我读庄子,读他:“知天之所为,知人之所为。”我读庄子,读他:“谨守而无失,是谓反其真。”……

读庄子,亦如流水行云,细看来,是楼外青山,山外白云,斜水绕孤村。

至人无已,神人无功,圣人无名。

庄子,圣人无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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