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刘安世初除谏官。白母曰。朝廷不以儿不肖。使居言路。如有触忤。祸谴立至。若以母老辞。当可免。母曰。不然。吾闻谏官为天子诤臣。汝幸居此职。当捐身以报国恩。使得罪流放。无问远近。吾当从汝所之。安世受命。正色立朝。面折廷争。人目之为殿上虎。
人臣身居言路。自当明目张胆。以身任责。所谓在职言职也。不然。天子何贵有诤臣乎。安世之父。平生欲为之而弗得。安世岂不愿为之。徒以有母在耳。安世之母。以捐身报国望其子。可谓知大义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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