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刘氏二孝女。汝阳人。父玉生七女。无子。家贫力田。尝至垅上叹曰。生女不生男。使我扶犁不辍也。其第四第六女闻之。恻然。遂立誓不嫁。着短衣。代父耕作。以菽水承欢。及父母相继卒。无力营葬。二女即屋为邱。日定省焉。隆庆四年。督学副使杨俊民。知府史桂芳诣其舍。请见。时二女年皆六十余矣。
生女不生男一语。淳于意叹之。而缇萦上书。刘玉叹之。而二女代耕。谁谓生女无益哉。亦视己身德行何如耳。至于晨昏定省。始终无间。已可云孝。乃即屋为邱。六十余年来。定省未缺。其孝为何如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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