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卢文烈女。幼时。文烈与讲古节孝事。颇省大要。年十六。文烈病革。谓曰。汝母年尚少。二弟幼。汝嫁。母弟将安依。女曰。儿愿与母弟相守终身。文烈卒。母曰。吾力不能保汝二弟。况能及汝乎。女曰。儿可自食其力。乃制网巾售之。以给衣食。稍给。节口体。祭卢氏先。二弟长。为娶妇。妇或忤姑。女即不食自责。久之妇化焉。
卢女于父病革之时。一言慰父。终身践言。其于母及卢氏之祖先。尽其孝。于二弟及二弟之妇。尽其悌。于既殁之父。尽其忠且尽其信。盖惟幼时文烈与讲古节孝事。固已立其基矣。而谓幼女可忽乎。
《中华德育故事——卢女慰父.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