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项道亨女。字吴江周应祁。年十九。闻周病。持斋默祝。一日。谓乳妪曰。未嫁而夫亡。当奈何。曰。未成妇。改字无害。女正容曰。昔贤以一剑许人。犹不肯负。况身乎。及讣闻。父母秘其事。然传言吴江人来。女已喻。夜俟诸婢熟睡。独起。以素丝约发。内外悉衣以缟。而纫其下裳。大书几上而自缢。两家父母。从其志。合葬焉。
宁人负我。无我负人。此士君子之信行也。若项女未嫁而夫亡。夫非有心负之也。未妇而改字。女亦不为负夫也。乃曰。昔贤以一剑许人。犹不肯负。况身乎。其重信轻生若此。吾惟敬其心。而悲其遇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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