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曾天福童养妻胡贵贞。生时、父母欲不举。曾母救之归。与天福同乳。将俟长而配焉。年十八。曾母卒。胡父欲夺以姻富家。贵贞不从。其兄乘天福他出。强曳之归。示以求聘者金帛。贵贞曰。富而不义。何如贫。兄曰。汝甘贫死耶。贵贞曰。苟不失义。贫死何害。遂自缢。
贵贞受曾母之救养。视若亲生。是其分为姑媳。恩同母子。岂可以贫而弃之。曾母卒。胡父欲谋另配。宜其不从。试观其对兄之语。义烈凛然。讵富贵之家所能梦见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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