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张嘉贞历秦梁二州都督。政以严办。或告其反。按无状。帝令坐告者。嘉贞曰。恐塞言路。且为未来之患。帝以为忠。迁中书令。嘉贞虽贵。不立田园。有劝之者。答曰。近世士大夫。务广田宅。为不肖子孙酒色费。我无是也。子延赏。孙宏靖。皆同平章事。时号三相张家。
律例诬告反坐。嘉贞既被诬告。玄宗令坐告者。理所当然也。乃以恐塞言路止之。其忠不可及矣。至不立田园。步武孔明之法。许止净谓嘉贞不为子孙立田园。而子孙相继为相。正可谓善立田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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