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彭鹤祯妻陈氏。番禺人也。蚤寡。抚孤守节。教子以义方。故其子亦贤能而尚德行。有巨商欲以数千金。纳其子为婿。陈氏辞之。或劝曰。与为婿。当久享丰厚。孰若恒居俭约耶。陈氏曰。骤得财者不祥。且娶妇应论德。奚以财为。终力拒之。
贫人娶富女。苟非其子有德。新妇知礼。鲜不以骄侈、开罪于舅姑妯娌。陈氏知不劳而获。理难安享。故以论德不论财拒之。其卓识清德。均足以为后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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