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前,重庆青工范李与人因琐事发生口角,后范李被“请”到当地派出所接受讯问,哪知这一去就不复返,好端端的一条汉子不明不白地成了一具僵尸。范李之母李裕芬坚持认为儿子是被公安人员刑讯逼供、折磨致死的,而当地公安机关称范李是服毒自杀的。李裕芬这位孤老太太“为了讨个公道”,18年来一直坚持不懈地向有关部门上访告状。
根据电视台报道所提供的材料综合分析,可以推断范李被当地派出所刑讯逼供的可能性极大,当然由于时间过久,当年证据收集存在缺憾等,要从法律意义上判定这一“悬案”的真相确实存在一定的难度。不过从程序的视角看,这一“悬案”明显存在若干疑点。比如,有关部门曾先后数次对“范李之死”的死因进行复查,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具体负责下法医鉴定结论的居然还是当初为范李之死作鉴定的那位法医,这显然有悖于程序正义理念的要求。
我们无意深究“范李之死”的真相,而是想从这一“悬案”引申出有关司法实践中程序正义理念的严重缺失这一反思性话题。“有阳光的地方就有阴影。”自初民社会至现代文明社会,恣意的阴影始终与人类形影相随。正是在与恣意永无休止的较量过程中,人类才逐步体悟到:与其笃信人性的神话,不如青睐制度的价值;与其盲目推崇虚幻的道德教条,不如选择现实的规章制度。于是,程序——这种理性的制度设计,成为法治与恣意的人治之间的界碑。
“程序”通常是泛指人们为完成某项任务或达到某个目标而预先设定的方式、方法和步骤。通俗地讲,程序就是“循规蹈矩”中的“规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离开程序的引导和规制,人类的处境将异常尴尬甚至无法想像。
《初中作文素材——“范李之死”唤起法规意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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