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齊人執鄭詹。
(傳)入者,眾辭也。以人執,與之辭也。鄭詹,鄭之卑者。卑者不志,此其志何也?以其逃來志之也。逃來則何志焉?將有其末,不得不錄其本也。鄭詹,鄭之佞人也。
(經十七·二)夏,齊人殲于遂。
(傳)殲者,盡也。然則何為不言遂人?盡齊人也,無遂之辭也。無遂則何為言遂?其猶存遂也。存遂奈何?曰:齊人滅遂,使人戍之,遂之因氏飲戍者酒而殺之,齊人殲焉。此謂狎敵也。
(經十七·三)秋,鄭詹自齊逃來。
(傳)逃義曰逃。
(經十七·四)冬,多麋。
《《春秋谷梁传》(四十五).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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