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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林绿化工程合同书

时间:2022-12-17 08:07:45 合同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造林绿化工程合同书,本文共15篇,希望大家喜欢阅读!

造林绿化工程合同书

篇1:造林绿化工程合同书格式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以及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项目工程概况

1、项目工程名称:

2、项目工程地点:3、施工范围:造林绿化面积约亩。

二、工程工期

1、总工期为75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2、如遇以下情况者,工期相应顺延:

(1) 可归责于甲方的其他原因(如设计变更等)。

(2) 自然灾害等。

三、营建造林绿化工程的技术措施及质量

1、全山除草、清理灌木质量要求:植树造林前,将全山杂草和灌木砍伐、清除出林地。清出一条1米得水平造林带(造林带间相隔2米)。

2、打穴要求:

(1)打穴规格:造林穴规格为每穴60cmX60cmX50cm。

(2)株行距:2mX2m(每亩约为167株)把挖出的泥土放在穴的两旁,让土壤自然风化,除去土壤中的虫蛹,改善土壤的理化性质,提高土壤肥力。

3、回土要求:

回表土时,将穴四周3cm厚的表土打碎,清除杂草、树根、石块、芒头,每穴放施基肥1公斤,当回土到穴的三分之一时,并于穴土充分混匀,继续回土到平穴、穴土表面略倾斜、以提高树穴的蓄水功能。

4、种植技术

(1)造林树种为:樟树、桂花、红锥。

种植是做到树苗的根系舒展,扶植苗木,适当深裁压实。最后用松土回穴成馒头状保证树苗成活率95%以上,一年内如遇死苗,甲方提供树苗,乙方负责免费补种。

(2)树种.种植以分区方式种植。

5、特别约定

(1)树种购买由甲方负责并运输到山脚。

(2)完工后抚育护养另行制定新合同。

四、工程造价及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造价:经双方确定本工程的造价按照实际造林面积计算,单价600元/亩(包含劳务税)。

2、工程完工,经甲方对工程验收合格后,出具工程验收证明书,凭劳务发票结帐再全额付款。

五、甲方义务

1、委派现场工地代表和监督,处理设计施工技术等问题。

2、按规定对主要工序进行检查、监督、验收。

六、乙方义务

1、按照施工设计保质、保量、保工期、保安全完成施工任务。

2、指定工程负责人量、安全等一切有关事宜。

3、按要求向甲方提交工程进度表。

七、工程验收

1、乙方完成前一道工序经甲方验收符合质量标准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2、工程竣工后,甲方根据国家相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验收,如有出入或施工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直到符合要求为止,并规定的时间完成。

3、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双方在竣工工程验收证明书上签字盖章。

八、违约责任

1、甲方的责任:

(1)乙方验收通知书送达五日后必须进行验收。

(2)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的,按人民银行逾期贷款利率计付违约金给乙方。

2、乙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建立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人身事故和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九、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协商同意可由甲乙双方签订附则共同遵守。如单方面不履行本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正式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甲乙双方履行所有合同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甲方: 乙方: 代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篇2:造林工程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为提高全社会植树造林积极性,加快我国造林绿化步伐,推进现代林业又好又快发展,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决定继续开展造林补贴试点工作。

一、工程概况

树种布局服从甲方技术设计。结算时以验收合格的面积为准。

二、造林、绿化技术要求

1. 整地规格

以四方形配置栽植穴,株行距2×2米,理论密度167/亩。

2. 苗木规格

株高 米,直径 厘米以上。

3. 栽植

栽植时,先回填细土在栽植穴内并达1/3,以栽植点为中心,定植苗木。定植时要做到大苗木土不散,小苗根系舒展,苗木扶正,覆土,压实。覆土时先放表土和湿润土,施放保水剂,分层压实后,按小苗每株1升、大苗每株2升浇足定根水,最后覆土并略高于地面。

4. 抚育管护

造林成活后,抚育管护3年。造林当年抚育和施肥1次,次年和第三年春、秋各抚育和施肥1次。抚育以除草扶苗施肥培土为主,抚育规格为80×80厘米,挖土深度15厘米,结合抚育进行追肥。

三、施工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其中:

1. 造林阶段为自本合同签约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抚育管护以及施肥阶段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四、施工及验收程序

(一)苗木及肥料要求:

1.苗木要求

(1)根系发达,不能出现发黑现象、不开裂。

(2)生长健壮,树叶新鲜,不能出现枯蔫现象。

(3)植物无机械损伤。

(4)无病虫害,检疫手续齐备。

(5)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品种、规格及其他质量要求。

2. 肥料要求: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厂家、品牌、型号购买肥料。

(二)施工工序要求

1.组织编制造林作业设计:按照《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造林作业设计规程》(LY/T1607-)等,组织丁级以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作业设计。作业设计审批程序由重庆市林业局确定,作业设计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要变更的,须按原审程序办理。

2.乙方在甲方设计的界面施工,并严格按照设计的植树造林工序进行施工。

3. 种植所用的全部苗木,必须经甲方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并经甲代表签名确认,方可种植。

4. 所使用的肥料,必须经甲方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并经甲代表签名确认,方可种植。

5. 乙方应主动接受甲方监督,乙方每完成一道工序后,由甲方验收人员验收合格,并经甲方签名确认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五、补贴标准与金额。

1.人工造林:乔木林和木本油料经济林每亩补助200元;灌木林每亩补助120元;水果、木本药材林、竹林等其他经济林每亩补助100元。

2. 迹地人工更新:每亩补助100元。

六、资金拨付方式

1.造林主体完成当年造林任务后向林业主管部门提出造林成活率验收申请,县林业主管部门按造林作业设计、合同、检查验收技术规定等组织检查,付款以实际验收的合格面积的苗木珠数结算为准(注:大苗单亩栽植数量超过设计数量的以设计数量为结算株数)。

2. 合格标准为生长茂盛、树干通直无损伤、无病虫害并能达到行业规范和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造林合格标准为苗木规格95%达到设计标准,造林成活率≥95%。

3. 经验收合格后,实行分年度拨付工程款,第一年达到规定要求的,拨付造林补贴资金的50%。造林主体完成造林任务3年后,由重庆市林业局同市财政局组织具有乙级以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依据《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06)和经批复的造林作业设计等,开展造林保存状况检查,出具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合格的,市财政局拨付余下的50%造林补贴资金。

4. 乙方凭借开具的正式发票与甲方结算工程款(税金及附加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负责协调处理本合同造林工程内的林地界及林地权属事宜。

2. 如乙方提供的苗木、肥料或施工工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纠正,所产生的费用、损失由乙方负责;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

3. 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工程款,逾期支付的工程款项部分,按日万分之二计付给乙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4. 甲方接到乙方的书面验收报告后,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5. 乙方不按工序要求施工或施工进度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合同签定后,乙方应立即做好施工准备工作,十日内组织好工人、自备生产工具、生活用品等合同约定内容进场施工。

2. 乙方每完成一道工序应及时报告甲方,以便甲方及时组织验收。

3. 乙方应该根据天气情况,科学合理安排各施工环节,严格要求施工质量,确保造林成活率达95%以上,对成活率达不到95%的造林地,应适时补植,补植的苗木、肥料等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4. 如遇特殊情况,种植种树确实须要调整,必须先书面报告甲方并经甲方书面核准同意,结算时调整相应的苗木款。

5. 乙方应采取必要的安全生产防护措施(包括进行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及提供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条件等),严格按施工安全规范要求施工,施工期间安全问题、造成第三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6. 乙方要密切注意防火安全,严禁造林地炼山。

7. 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采取补植、返工等必要的补救措施。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向甲方赔偿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8. 乙方必须确保在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逾期完成的,应支付按合同总价款日百分之二的违约金(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除外)。

9. 乙方自行负担参加工程招投标相关费用。

10. 乙方自行承担本合同施工总期限内造林绿化管护责任,防止人畜破坏。

九、其他条款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3. 双方确认 为甲方管理人员,签收有关书面材料;确认 为乙方现场施工负责人,签收有关书面材料。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造林工程合同书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本着平等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造林工程承包有关事宜达成本合同条款。

一.工程位置和面积

工程位于,以设计为准。工程面积为_______亩。

二.工程施工期限、质量要求及品种

(一)施工期限:

20_____月___日开工,年_____月___日完工

(二)规格标准:

1、80公分育林床

2、株距为1米1个

(三)质量要求:要求包栽包活。

(四)栽植品种:造林品种为刺槐。

三.工程款及支付

工程承包款为元。工程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乙方凭工序验收单,依照合同约定,甲方支付工程款。

四.其它事项:

在工程实施中如出现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解决。

甲乙双方应遵守合同条款,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要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看了造林工程合同书

篇4:造林工程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为了转换造林经营机制,加快镇域造林步伐,改善生态环境,依据《森林法》第四章第二十六条规定,经村党支部、村委会研究决定,将坐落在 长 ,宽 ,面积 亩,作为植树造林用地,发包给 村 屯 经营,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土地所有权。

2、提供植树造林用地。

3、有权监督,检查乙方对林地的经营和使用情况。

4、郁闭成林后,成活率达到85%以上,保存率达到80以上时,协助乙方向上级林业部门申请办理林权证。

5、发现人或牲畜破坏林木,乙方制止不利,甲方有权介入。

6、乙方随意改变林地用途时,甲方有权收回林地经营权,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经营林地,不随意改变林地用途,负责林地补植、除草、浇水、培土、病虫害防治、防火、幼林抚育,防止人畜破坏等林木管护措施。

2、造林成活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当年达到85%以上,三年后保存率达到80%以上。

3、有权及时制止牲畜破坏林木的行为,并要及时上报给林政执法部门或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处理后备案。

4、经甲方同意,在不影响林木正常生长的情况下,可在林地种植低矮植物或栽种灌木林实行立体混交。

5、乙方在承包期内,林木已达采伐年龄时,乙方要依法采伐或抚育林木,经报请林业主管部门批准,获得采伐证,即可实施,因特殊原因不准采伐时,按照《森林法》及其它相关规定执行。

三、承包林地技术指标

1、初植密度 /公顷,株行距2 2(1.5 1.5)。

2、林种:林。

3、苗龄: 年。

4、栽植时间年 月 日。

四、承包年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五、承包期满林木受益时,双方按 分成,发包方占 成,承包方占 成。

六、其他事宜

1、承包期内,承包户当事人变更,家庭主要成员有承包经营权,合同不因双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

2、合同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合同未尽事宜,经协商可作补充规定,在一方无重大违约事宜时,单方无权毁约。

此合同一式 份,此合同从签定之日起生效,终止之日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5:绿化工程合同书范本

甲方:

注册地:

联系电话:

邮编:

乙方:

注册地:

联系电话:

邮编: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自愿合作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双方就“ ”(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树木供应、种植、养护等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1、工程范围与内容

1.1、项目名称: 景观绿化工程

1.2、项目概况:本工程由日本综合计画研究所设计,绿化面积约8000平方米。

1.3、工程范围及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施工区域为 绿化工程,其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原场地清理、土方平整与地形营造(回填土与种植土由甲方另行分包)、种植土壤草炭土改良、草坪、灌木、乔木的供应与种植、种植槽穴的挖掘及植物养护等涉及绿化工程的各项内容,具体以甲方确认的施工图、苗木明细表及附件1工程量清单为准。

2、工程造价

2.1、承包形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养护包成活的承包形式。

2.2、本工程合同总价暂定为万元人民币,最终依据合同单价及甲方确认的乙方实际工程量,据实结算。合同价款组成明细见附件1“工程量清单”,本工程附件1各分项工程及植物供应、种植、养护的综合单价属包干性质,具体计价说明以附件2规定为准。

3、工期及养护期

3.1、本工程工期为25个日历日,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前述期限包括法定节假日、交叉施工、配合施工的等待时间)如确需采取加班加点或其他赶工措施的,乙方应当积极采取赶工措施并承担费用,甲方不予增加费用。

3.2、若乙方未能按期开工或竣工交付或违反任何一阶段工期,每逾期一日,乙方均须向甲方承担1000元违约金。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金,甲方可自应付款中扣减。若因甲方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甲乙双方形成书面确认书工期相应顺延。

3.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验收手续后起算养护期,养护期为12个月,养护所包括有内容按计价说明。

4、付款方式

4.1、支付方式:银行转帐方式支付

4.2、除甲乙双方另行达成付款协议外,按下列条件支付:

4.2.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付到合同总价的30%。

4.2.2、进度款:

4.2.2.1、完成场地整理计苗木种植支付完成额的40%;

4.2.2.2、草坪种植完成支付完成额的20%;

4.3每期申请工程款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已完成内容的确认函,申报的各工程内容须经监理方、甲方现场代表签字确认,且经甲方审核核准后7日内付款。若申报与实际施工状况不符,甲方有权不予支付。

4.4、本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在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报告、完整工程档案资料后一个月内,双方对乙方已完工程量进行确认,甲方在确认后2个月内,支付至已完工程量工程造价(不包含养护费)的80%”。

4.5、在养护期满后,乙方种植植物的成活率达到合同约定标准,且乙方已提交完整工程结算资料,工程交付甲方后90日内,双方进行工程造价的最终结算,结算值经双方确认后,甲方付清剩余工程款(含养护费)。

5、种植要求及验收

5.1、乙方负责供应的树木的品种、规格、冠幅等要求须符合设计标准,且满足设计效果要求。

5.2、本绿化工程草碳土上30mm厚,对于乔木、灌木种植、施工技术要求按附件3,乙方所种植的各种苗木应保种保活,成活率要达到100%,若在养护管理过程中死亡的苗木应及时更新,更新种植的苗木品种、规格应和原要求相同不得改变品种及下调规格。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分项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乙方在工程验收前24小时通知甲方,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分项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但以后发生质量问题应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要求重新检查验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长。

5.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一周内应组织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验收手续后起算养护期。

6、工程变更及签证:

6.1、甲方有权对原设计作出变更,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执行,其变更内容包括对原设计施工图的修改、更改原设计材料,增加或减少本合同范围、改变工程计划或施工顺序等,工程变更由甲方签字盖章后签发。

6.2、因工程变更或其它原因使造价增加而发生的工程费用,乙方应以书面形式给予签证,签证费用按本合同计价原则执行,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签证单须经甲方专业工程师、甲方项目经理共同签字并加盖甲方签证章方为有效,缺任何一项甲方均有权不予认可,乙方按变更内容进行施工的,此签证费用方可作为结算价款。

6.3、施工中甲方如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甲方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甲方书面通知时,乙方应当及时调整进度计划,对于乙方按双方确认的进度计划等文件而采购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当及时处理;已运入施工现场的,双方协商处理;未运入施工现场的非专用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承担赔偿或补偿。

6.4、工程变更计价:工程变更的价款应以合同规定的费率、材料、分项工程综合价格为准,经甲方认可后作为结算依据,对工程变更工程量按实际发生计算。

7、甲、乙方责任

为保证本工程按期保质地完成,甲、乙双方的职责、义务明确如下:

7.1、甲方: 在整个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授权 为本工程项目经理,处理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事宜,其代表甲方履行如下职责:

7.1.1、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两套)及与工程相关资料给乙方,协助乙方同其它分包方协调配合工作。

7.1.2、组织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工作,审批审定工期计划,深化设计图、施工组织方案及技术方案,有组织实施的责任。

7.1.3、工地现场为乙方提供便利的施工条件,(如提供电源位置、生活用水接驳、材料堆放位置)以保证工程顺利竣工。

7.1.4、设计变更等发生的费用有按期签证的责任。

7.1.5、按合同规定条款支付工程款的责任和义务。

7.2、乙方:

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承包范围进行施工,并严格遵守甲方、监理方所有合理指令,按期保质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乙方派遣 为本工程项目经理,全权代表乙方履行如下职责:

7.2.1、乙方按合同规定进行植物的采购、种植、养护,并对工程进度进行控制,确保工程达到合同标准,对植物成活负有全责,期间引起的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并赔偿所有损失费用。

7.2.2、乙方应按国家或大连市现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所需全部费用,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7.2.3、本工程在甲方未验收、接管之前,乙方对已完工程、成品等有负责看管、保护的责任,即有成品保护的责任,若因非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受损,由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费用。

7.2.4、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工程进度计划及施工组织方案,并按甲方审核后的计划执行,但是甲方对进度予以确认和修改,并不免除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本身的缺陷,其所造成的后果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7.2.5、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监理方现场管理办法的规定,应当在每周、每月向甲方提交当期完成工程量报告及当期技术资料、下期进度计划等文件。

7.2.6、乙方已认真考察了工地并充分了解了工地位置、周边情况、土质、地质状况、道路、储存空间、作业空间狭窄、起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工期、承包价款之情况,已充分认识到各种不利因素。乙方理解工地上会有其他施工单位作业,不会独占工作面和工作空间以及施工现场,理解交叉施工、配合施工、施工等待对工期、价款的影响。乙方确认本合同所约定的工期、工程价款或结算依据的标准,已包括上述因素等对工期、价款的影响。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保证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延长工期或增加费用。

7.2.7、乙方应当进行图纸审查,尽到足够的注意。对于图纸的明显错误,例如相关尺寸规格、标高、数量、技术参数等的不一致,各专业图纸之间可能存在的对同一空间部位、同一事项的表述存在不一致乃至漏项,乙方应当在收到图纸后七日内向甲方书面报告,并根据甲方的指令执行。因乙方未及时向甲方报告而造成的工期延误或工程量增加、损失,由乙方承担。

7.2.8、施工现场的安全保护、防火防盗、消防等工作均由乙方负责。乙方须采取措施使工程免受损坏或受恶劣天气的影响。

7.2.9、乙方必须每天将垃圾集中于甲方在工地的指定地点,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妥善存放和处置乙方设备或多余的材料,并每天清除一次残留物、垃圾和甲方认为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

7.2.10、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按时签证而停工或延误工期,否则视为乙方擅自停工。乙方须按本协议所约定的违反进度的责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11、本工程所需的苗木等材料,均由乙方负责按本合同约定或甲方事先确认的标准采购。乙方所采购的材料在种植或使用前,须经甲方初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重新种植或铺设,因此而导致延长工期或增加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7.2.12、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施工人员安全,乙方需自行投保施工现场人员人身意外伤亡的保险、工程的一切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并承担其费用。

7.2.13、乙方必须在本工程完工后三日内将该工程交付甲方使用,并须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报告及资料,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工程款。甲方在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前临时使用已完工程的不视为甲方提前使用,乙方仍应当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除非乙方有证据能够证明是甲方或实际使用人造成的质量问题。

7.2.1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合格后14日内向甲方提供竣工图纸五套,竣工图电子磁盘一份。

7.2.15、乙方应当在合同约定开工前7日内向甲方提交乙方现场负责人或乙方工地代表、技术人员、安全人员、项目经理名单,并附相应的证书。如发生变动,乙方应当提前七日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乙方必须由其内部职工组成的项目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自行完成本工程。甲方发现现场乙方上述人员与乙方所报不符,视为乙方违法分包。

7.2.16、乙方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负责人未经甲方同意较长时间离开工地或乙方违反工地管理规定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甲方对不称职的乙方项目经理或人员的撤换有决定权。

7.2.17、在养护期内,乙方有对本绿化工程植物保证成活且生长正常的责任。

7.2.18、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向甲方呈报苗木养护方案及保护措施,该养护方案经甲方审核通过的,乙方须按该养护方案、保护措施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标准进行绿化养护工作,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对养护方案进行调整,乙方必须服从。

7.2.19、养护期内乙方每月应做好苗木的养护纪录,并建立符合要求的苗木养护档案。并于本合同解除时,将该养护纪录及档案移交甲方。

7.2.20、乙方对苗木养护所使用的农药、气剂等须保证对他人及动物无伤害,如因乙方所使用的农药、气剂造成他人或动物受到伤害,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7.2.21、在养护期内,乙方应保证各种苗木均不得有烂根、黑根、折枝或严重病虫害现象。

7.2.22、乙方在养护期内免费给甲方物业提供各种苗木的栽培、养护、修剪等技术培训,提供育苗护树的参考资料。

8、违约责任

8.1、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乙方支付给甲方RMB1000元逾期违约金,逾期达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合同总金额20%违约金。

8.2、乙方未经甲方许可停工达7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当无条件于七日内退场,乙方并应当承担本条第8.1款约定的合同解除责任。双方于乙方退场后结算。

8.3、在施工过程中,对于工程质量或树木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指令或要求负责更换、拆除、返工、改建直至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对由于更换、拆除、改建、返工而逾期竣工,承担本条8.1款工期延误违约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全额承担;但如乙方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或乙方未按指令或要求整改逾期达7日仍未符合约定标准,或同一部位经三次仍未符合合同标准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承担本条第8.1款约定的合同解除责任。如甲方不予解除合同的,乙方按每项质量问题元人民币的标准承担质量违约金。

8.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合同全部或部分进行转让,或将本工程违法分包或转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5、凡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均须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赔偿金,如该违约赔偿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须赔偿甲方的损失。

8.6因乙方原因导致解除合同,甲方为完成剩余工作委托其他施工企业继续施工而需比原合同价格多发生的工程费用,皆由乙方赔偿给甲方,甲方在支付其余工程款时予以扣除。

8.7、因甲方原因合同解除,甲方只承担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不赔偿预期可得利益。

8.8、工程质量问题在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

9、争议处理

在合同履行中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本着协商一致的原则,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按法律程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其它

10.1、本合同未详之处,双方另订附则,双方协商解决。

10.2、双方之间的一切约定均采用书面形式,以双方签字确认为准,所有口头承诺均无效。

11、合同分数及附件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肆份乙方两份。

合同附件:附件1工程量清单、附件2工程量计算规则及计价说明、附件3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技术标准、附件4苗木综合单价分析表

12、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6:绿化工程合同书范本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已方):

经邀请招标,甲方将政府机关绿化工程确定给乙方施工,为确保如期保质完成本工程,双方本着互相支持、紧密配合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明确双方职责,特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1、工程地点:机关府院内。

2、工程总造价:万元。(具体以结算总价为准)。

3、工期

乙方确保在10月1日开工,于1月1日完工。

4、开工准备

甲方在施工前准备好技术交底以及工程量清单等工作(附工程量清单及单价);合同签订后,乙方须尽快做出材料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进度计划报给甲方。

5、工程款支付

苗木栽植完毕,经初验合格后,甲方支付决算总价的90%,一年后,苗木存活率达100%,经验收合格,按审计决算付清余款。

6、工程质量

(1)所栽苗木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自改变苗木品种、规格及质量,所有苗木必须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栽植;

(2)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3)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自负;

(4)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7、养护管理和质量要求。

(1)大树及时支撑,支柱与树干相接部分应垫上防护物,以免磨伤树皮;

(2)栽植后及时封堰浇透水;

(3)及时中耕除草、施肥、修剪,确保苗木正常生长;

(4)苗木要及时防治病虫害;

(5)苗木管理期间,必须经常清理各种废弃物;

(6)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后,要养护苗木12个月,其间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8、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接到乙方的验收通知书后,及时按期组织验收,甲方推迟验收,其间每推迟一天偿付给乙方逾期违约金200元。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工程款,其间每推迟一天按工程价款的千分之一偿付给乙方逾期违约金。

乙方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的规定,负责无偿修补或及时返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必须确保在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除不可抗力因素经甲方同意外不能按期完成的,每推迟一天罚款500元。

9、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条款终止。

10、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一份。其它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存档。

11、本合同未经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看了绿化工程合同书

篇7: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加快我镇绿色生态建设步伐、巩固造林绿化工程建设成果、改善居民生态环境、提升生活品味、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按照府办发〔〕74号《20市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加快生态环境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坚持“政府组织,群众参与,统一规划,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紧密结合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及“森林城乡”创建工作,突出重点,全民共建,全力推进造林绿化工作,力争把我镇建成环境优美、功能完善、空气清新、人居和谐的森林生态乡镇。

二、目标任务

在实现我镇“森林乡镇、绿色通道”建设三年成效、五年展新貌的前提下,2014年确保完成新造林及抚育与封山面积2800亩,其中新造林地700亩,封山育林600亩,中幼林抚育1500亩,森林覆盖率和绿化率进一步提高,森林绿化质量稳步提升。

三、工作重点

今冬明春我镇的造林绿化工作继续借助重点工程项目,认真组织实施好巩固退耕还林、血防林和种苗基地建设。结合我镇实际做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1、抓好高产油茶示范基地建设。一是在红光村(原青华张岭背)建设一个千亩的油茶示范基地,通过荒山流转方式,引进外商(大户)进行高标准油茶示范基地建设。二是对老油茶示范基地加强管理补植,使之造一片成一片,逐步形成一个支柱产业。

2、开展“森林十创”活动。集镇、新农村镇村联动建设点、校园、机关单位,严格按照标准采取治脏补绿、见缝插绿的`措施绿化到位。采取以种植樟树、枫香、石南、桂花、喜树、杜鹃等树种为主,做到树、花、草综合利用,乔、灌、草相结合,实现多品种、多样式、多颜色、多层次绿化,全面提高居住区、单位庭院的绿化水平。

3、集镇绿化。结镇建设发展规划,以绿化美化为中心,全面改善集镇绿化状况和人居环境。街道两旁进行全面补植樟树和桂花树,驻镇单位所管辖的地段由本单位负责绿化。整体集镇绿化规划由城建办负责制定和实施。

4、村庄绿化。全镇的大小村庄环境绿化是造林绿化的重点工程。首先,要突出新农村建设点的环境绿化工作,充分利用房前屋后的土地,大力栽种白杨和泡桐树以及果木经济林。发展特色产业型、休闲观赏型乡村绿化模式,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增加农民收入。

5、荒滩、路沟渠绿化。一是以河和初升河为绿化重点,搞好荒滩、河坝的植树工程。按各村所管辖的地段各自组织劳动力或采取承包方式进行打穴植树。二是搞好村组公路两旁的绿化。过去植树成活率不达标的地段要进行打穴补植。三是搞好沟渠的绿化任务。对新施工的沟渠两旁和用于农田灌溉的小沟两旁都要栽上树,防止水土流失,提高平原绿化效果。

四、工作措施

1、落实经营管理责任制。将全镇造林绿化建设工程责任落实到人,严禁栽种无主树,实行谁栽树、谁管理、谁受益的管理机制。吸收能人和大户投资造林绿化工程建设。

2、按时间节点分阶段实施。①2014年11月30日前做好造林绿化抚育林地的落实与设计工作。②2014年12月底前完成新造林地的清理和整地工作。③3月底前全面完成造林绿化的植苗及抚育工作任务。

3、加强管理、确保质量。在工程实施中,林业工作站要切实加强对造林绿化各个环节的技术指导和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采取技术培训,现场指导,跟踪督查等多种方式保证造林质量,严格按照规划、标准、监督程序的要求施工,确保造林质量的树木成活率。

4、改革采伐政策。按照“谁造谁有”的原则,依法及时给林木经营者颁发林权证。农民个人在房前屋后和自留地上营造林木,允许继承和转让。对签订好土地流转合同的造林大户,镇政府积极支持办理相关的林权证书。

5、切实加强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考核力度,对各项工作实施全程跟踪管理,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对工作力度大、完成任务好、造林质量高、造林绿化工程有一定规模的村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未完成任务的村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造林绿化工作列入年终目标管理考评。

篇8:造林合同书精选

甲方:XX林业局

乙方:XX林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一条(一)款:“成熟的用材林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择伐、皆伐和渐伐方式,皆伐应当严格控制,并在采伐的当年或次年内完成更新造林”,鄱阳县林业局文件《关于下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审批流程〉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特制订如下更新造林合同。

一、甲方义务

1、提出本年度木材采伐需要更新造林的皆伐山场,说明各更新造林小班的地点、面积、四至和更新造林方式。

2、提出更新造林要求,在更新造林过程中,实施指导,检查和督促,按照更新造林的要求,及时提出各项管理措施,指导乙方按时按量完成更新造林任务。

3、按赣林资字[]333号文件的规定,收取乙方每亩100元造林保证金,待造林验收合格后如数退回保证金,验收不合格或未及时更新的,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按规定处以造林所需款费用2倍的罚款。

二、乙方义务

1、组织人力,筹集经费,保证在采伐的当年或次年内完成所有更新造林任务。

2、制订实施方案,制定相关措施,提出更新造林要求,做好本年度更新造林规划,与各村组签订更新造林承诺书。

3、定期检查和督促,加强管理,大力宣传,指导和要求各分场、各村小组及时完成更新造林任务。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鄱阳县林业局、莲花山林业工作站、莲花山林场各执一份,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公章):

乙方签字(公章):

二0XX年X月X日

篇9:厂区绿化工程合同书

甲方:江苏瑞洪盐业有限公司

乙方:淮安经济开发区徐杨乡明枝花木园艺场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绿化施工、养护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对土地进行平整,移栽苗木,其他树种在适宜月份完成,在5月31日前完成所有工作量。

2、质量要求: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的品种或规格栽种,施工中随时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布局整改,栽种相应的花草树木,如有出入,乙方负责免费整改;若在调整时遇合同附件中没有的花草树木,双方通过协商确定价格形成合同补充附件。

3、合同价款:苗木按绿化报价单算价(见附件),土地平整按8元/平方米计价,转运土方按22元/立方米计价,最终工程款按最终工程量核算。

4、付款方式:乙方全部栽种完工,付总价的50%,一年后经验收全部成活付清剩余的'余款50%。付款时乙方须提供等额的发票。

5、甲方责任:若因人为损毁、厂区管道泄漏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所损坏的花木由乙方负责补齐,费用(按附件价格表)由甲方负责,此外,甲方提供花草树木养护水源。

6、乙方责任:保护所有花木成活率达到100%,在养护期内负责浇水、修剪、制虫、除草等管理工作,所有费用乙方免费负责;养护期内苗木出现非人为性死亡,由乙方负责将苗木更换,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保证苗木成活。

7、验收:按苗木实际栽种的规格品种进行验收。

8、违约责任:乙方施工要确保按合同约定期限完成。如未按期竣工验收,每延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处罚金1000元。同时,乙方赔偿甲方因该工程延期所产生的费用与损失。乙方出现欺诈、以次充好等行为的,须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并处以三倍的罚金,同时甲方可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9、乙方在施工中注意安全保护,严格按照甲方安全规章制度执行,出现各类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对甲方造成财产或人员伤害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0、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洪泽县人民法院起诉。

1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江苏瑞洪盐业有限公司局部绿化平面图方案

附件2:绿化报价单

附件3:绿化效果图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0:绿化工程承包合同书范本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及其它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

1.5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 工程承包范围

2.1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 工程总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文件及图纸

第3条 本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1 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2) 本合同条款

(3) 中标通知书

(4) 投标书及其附件

(5)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 图纸

(7) 工程量清单

(8)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4条 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4.1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盐城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4.2 适用标准、规范名称:《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2003)、《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213—2003)、。

4.3 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

4.4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与上述法律、标准、规范规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

第5条 图纸

5.1 发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及套数:__________________

5.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让给第三人。

5.3 发包人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6条 监理

6.1 监理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6.2 监理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 __________________

职权: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

除本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7条 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7.1 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职权:__________________

7.2 承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

职权:__________________

7.3 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_____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

第8条 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__________________

(1) 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具备施工条件的具体要求和完成的时间:

_________________ (2) 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等管网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__________________

(3) 负责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的时间和要求:

(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5) 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 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

(7) 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8)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9) 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__________________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

第9条 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2)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3) 向发包人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4)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 承担费用负责已竣工但未交付发包人之前的工程保护工作;对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6)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具体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

(7) 保障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且:

(8)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__________________

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10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日

第11条 进度计划

11.2发包人对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 11.3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

11.4 承包人必须按照经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督和检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的,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第12条 延期开工如发生:__________________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延期开工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并顺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

第13条 暂停施工如发生:__________________

因发包人原因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顺延。

第14条 工期延误

14.1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 因工程量变化或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

(5) 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停工;

(6) 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

(7) 发包人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

(8) 其它可调整工期的因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2 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____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监理方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____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第15条 工期提前

15.1工期如需提前,双方协议如下:

(1) 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

(2) 承包人应采取的赶工措施:__________________

(3) 发包人应提供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

(4) 因赶工而增加的经济支出和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

五、质量与检验

第16条 工程质量

16.1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

16.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质量监督站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17条 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的部位:__________________

17.2 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检,并于____小时前书面通知发包人、监理方检验。验收合格,发包人、监理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若在____小时内发包人、监理方不进行验收也未提出书面延期要求的,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人、监理方应承认验收记录。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能影响工期。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六、安全施工

第18条 安全施工

18.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19条 事故处理

19.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它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19.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处理。

七、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20条 合同价款

20.1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

20.2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元(人民币)

(小写):__________________ 元

第21条 合同价款的调整

21.1 本合同价款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采用__________________方式确定。

21.2合同价款发生设计变更或洽商的情况时可以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第22条 工程量的确认

22.1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2.2 发包人核实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逾期未核实工程量的,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将视为被确认并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核实工程量未提前____小时通知承包人的,确认结果无效。 22.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确认。

第23条 工程款支付

23.1 合同生效后_____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总造价的_______%为预付款。

23.2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23.3 发包人应在确认工程量结果后_____日内按前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23.4 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验收通过并办理完毕相应结算手续后 日内,发包人累计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应达到工程结算总价的_____%,结算总价的_____%作为工程保修金。

23.5本工程保修期满,在承包人履行了保修责任的前提下,发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保修金。

八、材料设备供应

第24条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

24.1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

24.2 双方约定的苗木材料设备交验的标准:__________________

24.3发包人供应的苗木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24.4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

第25条 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

25.1 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的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

25.2 苗木采购应出具苗木产品产地证明。

25.3 双方约定的检疫证明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九、工程变更

第26条 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对原设计变更,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书面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通知进行变更。如果承包人对原设计提出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监理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第27条 其它变更

施工中如发生除设计变更以外的其它变更时,采用协议形式双方加以确认。

第28条 确定变更价款

28.1 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通知或签署变更协议后_____日内提出变更工程量及价款报告资料。

28.2 发包人在收到变更资料报告_____日内予以确认,逾期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视为变更报告已批准。

十、竣工验收与结算

第29条 竣工验收

29.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在收到以上文件后_____日内组织

验收。发包人如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______日内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29.2 竣工日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的日期。保修期正式开始。

29.3 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需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并明确双方责任。

第30条 竣工结算

30.1 双方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后,双方进行工程结算。

30.2 承包人在竣工验收______日内向发包人提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竣工图。

30.3 发包人自签收结算资料报告之日起______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予以签认。

30.4 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款后______日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十一、质量保修

第31条 质量保修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31.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_____

31.2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 土建工程:__________________

(2) 绿化种植工程:__________________

(3) 喷泉、喷灌工程:__________________

(4) 其它附属工程: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第32条 质量保修责任

32.1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___日内派人保修。

32.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在___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2.3 绿化种植工程在保修期内应达到_______级养护标准。

32.4 保修期内发现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应在种植季节按原设计品种、规格更换。

第33条 保修费用

33.1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33.2 双方约定的养护期间水、电费用的承担:

第34条 其它

双方约定的其它保修事项: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违约与争议

第35条 违约责任

3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5.2 因承包人原因延期竣工的,应交付的违约金额和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

35.3 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

35.4 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 35.5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

第36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 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2) 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其它

第37条 工程分包

37.1 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

37.2 分包工程价款及结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

第38条 不可抗力

38.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范围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

38.2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__________________

篇11:学校绿化工程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经协商,甲方将 济枣公路南沙河段路两侧 工程的绿化项目发包给乙方,由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绿化工程,交付绿化成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绿化工程名称

二、绿化工程量按实际棵数与绿化量计算。

三、工程造价:大写人名币约 元具体按实际工程(见附件)计算量。

四、施工日期以具备施工条件并由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后的适当时间乙方开始施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工程结束。 五、甲方义务:

1、甲方必须在乙方施工前将绿化工程施工的各项要求(如图纸等)交给乙方。

2、甲方必须提供施工的各项条件。

3、因甲方水电提供不及时或提供不符合乙方施工条件致使乙方不能在正常期限内完成绿化工程的,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承担任何责任。

4、甲方不得随意中途变更工程要求。

5、在乙方施工过程中甲方有协助的义务。

六、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甲方的要求施工。

2、乙方有接受甲方专人合理监督检查的义务。但甲方监督检查不得妨碍乙方正常工作。

3、乙方不得将工程在发包给第三方完成。

4、乙方须在工程约定期限内交付绿化工程。

5、乙方所交付的绿化工程在绿化工程交付后一年内确保成活率要达到85%以上。

七、付款方式

1、签订本合同时甲方付工程总造价的 %,大写人民币 即作定金。

2、工程完成一半付总造价的 %,大写人民币 。

3、绿化工程完工后,付工程总额的 %,剩余款于 年月 日之前付清。

4、工程结束,甲方须在7日内验收完毕。如甲方在7日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不完毕,该工程视为甲方已经验收完毕并且合格。验收完毕之日起,乙方负责一年内养护,甲方负责看管。

八、违约责任

1、乙方须按约定时间向甲方交付绿化工程。

2、甲方须在按约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如甲方延期付款,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并赔偿乙方的各项损失。

九、争议解决

双方须诚实信用的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 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一份。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书面约定。

十二、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等,乙方提供的苗木品种清单作为

本合同的附件。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篇12:绿化工程承包合同书范本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重庆林峰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因建设工程需要,甲方委托乙方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包 工程(不含土建工程)。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顺利完工,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并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植物包存活、包养护一年

4、工程内容:

具体工程内容和范围以 设计的施工图纸内乙方报

价单所含施工项目为准。

二、建设工期及开、竣工时间

1、建设工期自合同签订后,乙方收到定金和图纸确认并具备全部开工条件之日起共 90 天(雨天不计入建设工期之内)。

2、因甲方原因(包括变更、增加工程内容、停水、停电等不具备施工条件或第三人行为及不可抗力等,含政府行为)而引起停工的,则工期相应顺延。

三、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符合工程施工图纸及技术要求。

四、工程造价

1、植物种植面积为m2,工程含税总造价为人民币 贰佰肆拾捌万壹仟柒佰零伍 元整(¥:2481705 元),乙方出具苗木发票。

2、本工程报建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工程造价为直接工程费。中途增加或减少工程量则另计工程款。

五、拨款和结算

1、①在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定金为工程总价款的,计¥:元。

②银杏种植完成后付工程总价的 20 %,计¥:496341 元。

③桂花、皂角、黄连木、小叶桢楠、广玉兰、及水杉种植完成后支付工程总价的 60 %,计¥:1489023元

④工程全部竣工后支付工程总价的 95 %,计¥:2357619.75 元。

⑤余款 5 %,计¥: 124085.25 元,于工程竣工之日起 12 个月的保修期满之日,苗木全部成活后,付清。

2、所有款项必须汇入本合同指定帐户或开具支票注明收款单位为乙方。如现金支付,甲方必须凭乙方的收款委托书和乙方的正式收据支付,否则乙方对该付款行为不承担责任。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止施工,施工工期相应顺延,甲方同时承担乙方损失及人员窝工工资、材料周转等费用。

六、竣工验收

1、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五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甲方未按期组织竣工验收的,工程完工后五天期满之日为工程竣工时间。

2、竣工验收以工程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为标准。

3、甲方拒不验收或未经验收提前使用或者擅自动用的,视为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所发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七、质量保修

乙方对所施工的种植工程进行养护,保质期限自工程竣工之日起计为 12 个月。因甲方人为损坏等原因以及不可抗力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不在乙方的保质范围之内。保质期满后如仍需乙方养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甲方的权利义务

1、于施工前办理施工相关手续,保证工程的合法性和正常施工,并提供施工资料给乙方。

2、保证施工现场水源、电源、通讯和运输道路及清除施工现场障碍等,达到进场开工应具备的条件。

3、提供施工现场工人住宿。

4、委派为工地管理代表,负责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的检查监督,办理中间交工工程的验收手续,协调工程内外关系及其他有关施工事项。

5、及时组织工程验收和办理竣工验收结算手续。

九、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合同规定的开工日期按时开工,严格按照施工图及说明书等技术资料进行施工,发现设计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情况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2、接受甲方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的必要监督,及时向甲方提交开工通知书,在工程完工及时发出验收通知,作好施工进度报表并与甲方工地代表会签。

3、委派生产等管理及有关其它施工事项。

4、按合同规定的建设工期和质量完工并交付工程。

5、严格按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安全生产操作规范施工,否则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担。

6、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的保修责任。

十、合同生效及文本。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履行完毕后失效。

2、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单方终止本合同,应向对方赔偿本合同的工程总价款 20 %的违约金。

3、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十一、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说明书等技术资料,施工许可证,派驻工地代表委派书,有关工程施工内容的通知、会议记要、报告、记录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十二、补充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传真): 联系电话(传真):

年日 日

篇13:绿化工程承包合同书范本

发包方(甲方):东莞市联信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彭忠福(身份证号码:430422197301075631)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东莞市塘厦惠民工程—林村广场景观工程—绿化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因建设单位设计重大变更,甲乙双方原绿化工程施工承包合同(11月18日)作废,现根据建设单位变更修改补签本合同,为确保如期完成本工程,双方本着互相支持、紧密配合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明确双方职责,特签订本协议书,条款如下:

1. 工程地点:东莞市塘厦林村广场。

3. 承包方式:若包供苗包种植包成活包养护三个月、若包种植清工及一次定根水不包成活。 4. 结算方式:合同单价及苗木要求详后附清单,结算以进场签证为准按实结算。 5. 工期:乙方确保在 6. 开工准备:甲方签订合同后三天内必须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该工程遗留问题;甲方在施工前准备好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等工作;乙方接到图纸后,尽快做出材料进场计划及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给甲方。

7. 工程款支付:苗木栽植完毕,经实验合格后,工程款支付至合同实际完成量价的春节前付至合同实际完成量价的75%,三个月养护期后经复验合格,再付清合同实际完成量价的全部余款。

8. 工程质量

所裁苗木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要求,必须按双方约定的苗木品种、规格及质量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所有苗木必须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栽植;

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自负; 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自身施工的建筑垃圾。

9. 养护管理和质量要求

大树种植后必须及时支撑,支柱与树干相撞接部分应垫上防护物,以免磨伤树皮; 栽杆后及时封堰浇透水; 及时中耕除草、施肥、修剪,确保苗木正常生长; 苗木要及时防治病虫害; 苗木管理期间,必须经常清理各种废弃物; 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后,要养护苗木三个月,养护标准达到植物正常生长状态,期间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10. 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因工期紧张,甲方三天内必须清理好施工场地,运走场地内的模板、方木和架子,提供出可以全面施工的工作面,因甲方其他工序影响的留出工作面后先行施工; • 甲方接到乙方的验收通知书后,必须在三天内及时组织验收,甲方推迟验收,期间每推迟一天甲方偿付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三给乙方,做为违约金;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工程款,期间每推迟一天按工程价款的千分之三偿付给乙方,做为逾期赔偿金。

乙方责任:

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的规定,负责无偿修补或及时返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⑵乙方必须确保在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除不可抗力因素经甲方同意外不能按期完成的,每推迟一天罚款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三。

11.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竣工结算,完成养护期养护,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完毕后合同终止。

10、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身份证号码:430422197301075631)

甲方代表: 乙方:

合同签订地点:东莞市联信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日期: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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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造林绿化工作汇报-绿化工作汇报

今年我县营造林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为本,狠抓工程造林,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绿化造林和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以春秋季营造林为突破口,加强生态建设,积极推进林业产业结构调整。一年来,全县共完成营造林任务6.8万亩,其中天保公益林建设3.9万亩(人工造林0.9万亩、封山育林3.0万亩),退耕还林配套封山育林0.9万亩,原料林基地建设2.0万亩。育苗250余亩;完成绿色通道建设22公里,其中公路绿化18公里,河流绿化4公里;零星植树650万株。全面完成了上级下的营造林任务。

二天保工程顺利推进。我局按照“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要求,坚持质量第一,效益第一,如期完成上级下的3.9万亩公益林营造林任务。一是科学制定营造计划。认真执行“踏查-复核-设计-再核实-计划下”的程序,克服了计划的盲目性,避免了工程建设的`重复,做到了决策的科学和准确。二是狠抓技术培训。今年我局举办了为期五天的林业生态工程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森林管护人员培训,培训人员55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了基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三是强化责任,创新工程管理技术。全面实行规划设计人员、检查验收人员、技术指导和项目法人、施工单位负责人终生负责制,落实了责任。在工程管理中,使用了林业gis信息管理系统,使工程作业设计更科学合理,提高了设计质量和效率。四是森林资源得到有效管护,全县落实管护人员571人,新增管护人员300人,管护森林75.4万亩。

三退耕还林工作稳步推进。XX年以来,我县累计实施退耕地还林11.3万亩,由于退耕还林是一项政策补助持续时间长的惠民工程,为了既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又能保证老百姓按时领到国家补助,我县做了艰苦细致的工作。一是大力开展补植补造,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我们紧紧抓住春秋季植树造林的有利时机,对历年退耕还林和荒山造林地进行了调查,并及时进行了补植补造。全县共完成退耕还林补植补造面积2.23万亩,补植补造用苗325万株,涉及58个乡镇,215个村。二是狠抓退耕还林检查验收。去冬今春,我局继续对XX年以来的退耕还林任务11.3万亩全面进行了检查验收,于5月底前将XX年的退耕还林补助兑现给了合格的退耕农户,确保了退耕农户的利益。三是及时兑现退耕还林政策。为了配合财政与粮食直补实行“一卡通”,我局组织对全县实施的退耕还林进行了全面核查,分年度逐村、逐社、逐户进行面积核实,为政策兑现提供准确的依据,杜绝了抵扣现象的发生,有效地保护了老百姓的利益。

篇15:造林绿化年度工作总结

今春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与精心指导下,我县紧紧围绕省市下达的各项造林绿化任务,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林业发展全局,坚持生态立县战略,大力开展“绿色千阳”建设,稳步推进林业重点工程,突出发展林业产业,较好地完成了春季绿建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任务完成情况

(一)绿色千阳暨关中大地园林化建设工作成效显著

入春以来,全县各镇、各有关单位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紧紧围绕率先融入关天副中心、倾力打造宝鸡后花园的奋斗目标,坚持用大生态、园林化理念统揽全县造林绿化工作,坚持“造林绿化与园林造景并重,乡土树种与经济树种兼用,乔、灌、草、花合理配置,区域特色与民俗民风巧妙融合”的工作思路,明确任务,强化措施,狠抓各项工作落实。春季全县投资3300万元,完成绿色千阳暨关中大地园林化建设造林绿化面积3.41万亩,植树301.5万株,分别占全年计划任务的83.2%和82.6%。其中:道路绿化完成造林长度43公里,面积712亩,植树7.7万株;渠岸绿化完成造林长度31公里,面积360亩,植树4.1万株;河流湿地绿化完成造林面积850亩,植树9.2万株;城市绿化完成面积840亩,植树10.4万株;乡镇绿化完成面积246亩,植树3.4万株;村庄绿化完成面积1700亩,植树16.4万株;出入境口绿化完成面积960亩,植树10.6万株;荒山荒坡绿化完成造林面积2.84万亩,植树239.7万株。栽植新品种核桃0.69万亩,建立示范园1800亩。

建成了宝汉高速宽幅林带、直观坡面宜林荒山及耕地地埂绿化、宝平路沿线北坡绿化、千高路沿线节点绿化、环保新材料工业园区绿化、千湖湿地景区阳安路绿化、段家湾、宝丰、段坊等道路和生态家园绿化及张家塬镇晖川村、水沟镇夹咀村、城关镇惠家沟村新品种核桃示范园等一大批示范亮点工程,加快了造林绿化进程,确保了造林质量。

(二)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进展顺利

退耕还林后续产业经济林建设项目是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增加农民收入,促进林业产业发展的支撑项目。今春,完成20__年退耕还林后续产业经济林建设项目新建核桃经济林示范基地0.6万亩,完成低产林改造0.3万亩,聘请岐山县韦渭源核桃专业合作社为我县何家庄、坡头、半山、柳沟等地群众高接换优新品种核桃1.6万株。

(三)林业产业发展规模不断壮大

1、优质核桃基地建设: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大力发展优质核桃产业,今春,全县共栽植新品种核桃0.69万亩,建成示范园1800亩,300亩以上的示范点1个,100亩以上的示范点2个。

2、苗木培育:苗木培育进展顺利,全县今年计划育苗1000亩,现已完成林木育苗面积1260亩,其中容器育苗120亩,大田育苗1140亩。新育核桃苗40亩,胶东卫矛4万株。

(四)四旁及义务植树工作稳步推进

结合“绿色千阳”建设,积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今春全县栽植四旁树85万株,其中义务植树65万株,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3.2%。

二、主要工作措施

在今春造林绿化工作中,我县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安排及时、重点突出、措施到位、收效明显,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一是实行领导包抓责任制。全面推行各级领导包抓责任制,将建设任务逐级落实到各牵头部门和相关镇协同实施,从规划设计、任务安排、组织实施、质量监督、林木管护等方面包干到底,靠实了绿建任务。二是推行目标管理制度。与各镇和相关部门签订“绿色千阳”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建设任务全面纳入各镇和相关部门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有效夯实了领导责任。三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组织动员县级相关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在张家塬镇晖川村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有力的推动了绿建工作深入开展。四是坚持监督检查制度。县林业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文化广电局等各牵头部门主要领导经常性深入工作第一线,检查造林质量、任务落实、建设进度等情况,及时解决困难和问题,强势推进绿建工作。

2、狠抓建设质量,及时跟进服务。今春造林绿化全县始终坚持“质为先”标准,把质量管理贯穿于绿建工作全过程。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要求,将植绿与造景相结合,坚持采用大规格苗木栽植,从外地购买大规格常绿苗木和适地种植的优良品种,突出乡土树种和经济树种,达到了落叶与常绿、针叶与阔叶合理搭配,丰富绿化的色彩和层次。县林业局、水利局、千湖湿地管理处等牵头部门及时抽出领导和技术力量,划片包抓,采取举办培训班、印发技术资料、跟班示范指导等多种方式,全方位服务于造林绿化工作。严格以规划设计为依据,组织专业队进行施工,安排专人严把整地、苗木、栽植、浇水保活措施落实等关键环节。同时,积极推广应用大苗带土移栽、容器苗造林、地膜覆盖、生根粉或保水剂处理苗木根系等抗旱造林实用技术,千方百计提高造林成活率。

3、坚持栽管并举,管理管护到位。坚持“造管并举、同步到位”的原则,对新植幼树全面明晰了产权,做到管护与收益到户到人,确保权力与利益相统一,充分调动了广大群众管理管护幼树的积极性。对高速路直观坡面地埂绿化及时兑付占地补偿款,对南寨、城关段宽幅林带边缘安装防护网2公里。同时,重新选聘一批责任心强、敢于管事的护林人员,签订了管护合同,靠实了管护责任,落实了管护措施。组织林政执法单位结合“科技下乡”活动,积极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干部群众依法治林意识,把法律手段、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结合起来,有效巩固了造林绿化成果。

4、加快造林进度,严格督促检查。为确保春季造林任务的顺利完成,进一步完善目标考核和监督管理机制,把造林绿化工作纳入各镇、各有关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跟踪督查,严格考核。造林期间,县林业局包抓各镇的基层单位深入现场进行督促检查,及时纠正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有效推动全县造林绿化工作进程。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寻找工作差距,增添具体措施,狠抓关键环节,注重建设效果,在全面完成各项建设任务的基础上,着力抓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以浇水除草为重点抓好幼树管理工作。强化监督考核,重点抓好浇水、扩盘、培土和修枝、抹芽等管理措施落实,积极采取地膜覆盖、覆土保墒等实用措施,增强抗旱效果,想方设法提高幼树成活率,真正做到“栽一棵,活一棵,留一棵。”

二是以明晰产权为基础抓好幼树管护工作。坚持树随地走的原则,全面明晰新栽幼树产权,切实把扶持林业发展的各项奖补政策及时落实到位,让广大群众真正得到实惠,实现“人定心、树扎根”;进一步完善林木管护网络和各项管护制度,采取划片包干、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的办法,切实抓好幼树管护,真正做到“栽得下、能成活,长得大、有效益”。

三是以加强宣传为导向,营造全社会造林兴林爱林的良好氛围。积极做好造林绿化、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用植树造林的方式践行低碳生活。在全社会形成人人植绿、爱绿、护绿的良好氛围。让广大群众深刻认识,植树就是减排,造林就是增汇,绿色就是低碳,让全民携手共建绿色家园、魅力家园。

林业局绿化造林工作总结

春季造林绿化工作汇报

农村造林绿化实施方案

绿化种植合同书

绿化工程转包合同

绿化工程承包合同

绿化工程合同范本

绿化工程实施方案

工程合同书

绿化工程实习日记

《造林绿化工程合同书(共15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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