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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服务型政府建设各项制度
服务型政府建设各项制度
政务村务公开制度 1、 在镇政府、村委会所在地醒目位置设立政务、村务公开栏。 2、 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宅基地审批、林木采伐、计划生育指标审批、婚姻登记、救济款物发放、国家政策性补贴发放等行政执法、财务收支等事项及时全面公开。 3、 要公开相关政策、办理条件、办事程序、办理时限、办事结果、收费标准、承办人员、违诺责任。 4、 实行群众“点题公开”,对群众想知道的事情随时公开。 5、 实行阳光政务全程公开,在事前、事中、事后随时公开办事的构想、进展和结果。 办事代理制度 1、 群众来镇政府或政务综合服务大厅办事,由于政策、上级审批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在岗位等原因,不能当天将事情办结的,事情由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代办。 2、 代办人员应当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事情办结。 3、 在事情办结后,代办人员采用上门送达的方式,将有关手续、证卡、表格等送到群众手中,不让群众走回头路。 4、 及时登记填写代办记录,并由分管领导签字备案。 群众预约领导制度 1、 在坚持领导接待日制度的基础上,对于确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协调、解决,而群众所要找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因公外出不在办公地点,由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填写《群众预约领导办公卡》,然后在群众所找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回来后,上门到群众家中了解情况,予以及时解决。 2、 在事情办结后,及时填表登记。 佩证上岗制度 1、 无论是党群工作者、公务员还是事业站办所工作人员,在上岗时都应当衣着得体,举止大方,语言文明,树立机关工作人员良好形象。 2、 上岗时统一佩带附有工作人员照片、姓名、职务、编号、联系电话等信息的胸卡,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信访旁听制度 1、 书记、镇长信访接待实行旁听制度。 2、 召集人为党委常务副书记。 3、 旁听人员为有关站办所负责人、旗镇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退休老干部代表、群众代表。 4、 及时征求和听取旁听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完善信访接待机制,办公办事公正公平。 群众听证质询制度 1、 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或与群众关联比较大的重要决策和事项,经党委会决定,可随时召开群众听证质询会。 2、 参加人员由有关人员及离退休老干部、政协人大委员等组成。 3、 听证质询会同与会人员进行直接的、平等的对话和交流,问计于民,取信于民。 4、 听证质询会能够当场解释和答复的问题当wenmi.net场予以答复,不能做出结论的,要说明原因和确定责任人,限定办理时限。 5、 事情有结论或办理完毕,及时将结果公开并向有关人员反馈情况。 延时办理制度 1、 服务窗口单位适当安排工作人员轮休,实行双休日办公,五个工作日七天服务,确保双休日群众事情有人办理。 2、 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要求,在八小时之外延时服务。 3、 延时服务与正常服务要有同样的态度,同样的`效率,同样的效果。 4、 工作人员不得在延时服务期间接受群众的宴请。 社会监督考评制度 1、 镇党委把转变工作职能、转变干部作风、转变工作方法,建设服务型政府纳入对单位、干部考评范畴。 2、 此项内容的考评,注重民主监督和群众公认,采取群众评、领导评、互相评等方式,全方位考查评价各单位、各工作人员的现实表现。 3、 针对群众反映出的问题,相关单位和个人要制定方案限期整改。 4、 对群众满意率低的干部,要给予警示和戒免,当年不得评优、晋职、列为后备干部。 5、 对群众不认可的干部,进行停职侯岗处理。 服务“四限”制度 1、 限时:简化手续、限定时间、工作不推诿。服务事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 2、 限地:深入基层、限定地点、工作不绕弯。镇设服务大厅村设便民服务室,村妇联主任和记帐员为便民工作联络员。能到户办的事不到村,能到村办的事不到镇,能到户办的事不上推,需要到旗办的事镇统一代办。 3、 限事:明确权限、限定事项、工作不越权。切实转变职能,真正变管理为服务。 4、 限费:政务公开、限定标准,工作不滥收费。 信息收集与发布制度 1、 为满足群众对各类致富信息的需求,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特制定本制度。 2、 通过电脑上网、电视、广播、报刊等多种渠道收集信息,做到全面、系统、快速、准确、真实。 3、 对获取的信息要分门别类进行系统整理,根据时效性和种类的不同,加工制成信息产品。 4、 通过电视节目的信息,信息发布会、板报、橱窗、宣传单等形式进行信息发布,每年月发布一次。 5、 信息发布要有计划、有针对性,要结合当地经济实际,要有详实的材料,建好信息发布的档案。 服务承诺制度 1、 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全体镇干部、镇直单位负责人,村干部必须认真对待接待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咨询、请求等服务事项。 2、 领导班子成员受理的服务事项,属职责范围内的,立即答复与处理,属需部门处理的,立即指示给相关承办人,根据事情的轻、重、缓、急程度,限定服务办结日期,交承办人处理。 3、 镇村干部受理的服务事项,必须立即着手解决处理。属政策和技术咨询方面的,自己能予以答复解决的,立即予以解决;答复解决有难度的,立即协调相关部门予以解决;属矛盾纠纷类的,按“三级调处”程序办理。 4、 服务事项原则上必须在受理后10日内解决,领导指示的,按指示限定时间解决,除极特殊情况外,最长解决时限不得越过30天。 5、 领导干部年内服务事项每人不少于10件,镇干部每人不少于5件。服务指标完成情况,记入干部年度考核,予以奖惩兑现。 学习培训制度 1、 “满意服务政府创建”活动要以学习培训为教育的主要形式,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 2、 在活动中,镇组织集中学习培训每月不少于2天,村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2天,干部、党员每人每月自学达到20课时以上; 3、 在学习内容上,除镇领导小组规定的学习篇目外,各支部、每位干部、党员要结合各自实际选学相应的自学文章; 4、 集中培训参训率镇干部要达到100%,农村党员要达到85%以上,镇、村干部掌握实用技术6项以上; 5、 要坚持记好学习笔记,镇村干部要达到5000字以上,农村党员初中文化以上文化程度的要达到字以上。 信息反馈制度 1、 满意服务政府创建活动要注重并认真做好活动情况反馈,加强上下沟通联络,确保活动有条不紊地实施。 2、 在创建活动中,镇领导、镇干部、调处组、镇直负责人、干部及时将服务情况向镇满意服务政府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3、 在创建活动中,由服务队队长将运行情况按阶段、分步骤地及时向活动办公室反馈。 4、 值班人员要在值班中或次日交班前将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热线电话情况向活动办公室反馈。 5、 反馈情况务必做到及时、准确。 6、 各村要每阶段向镇活动办公室及时上报至少三份具有指导意义的活动信息。 服务监督制度 1、 满意服务政府创建活动的服务监督小组,负责服务活动的监督。 2、 监督小组要对创建活动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 3、 监督中要注意发现问题,及时与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沟通、解决。 4、 对发现的服务不到位、服务质量低、服务程序不规范等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5、 由于监督不力,出现严重失误或重大问题,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追究监督人员责任。 档案管理制度 1、 确定专人负责满意服务政府创建活动的档案收集、管理工作。 2、 满意服务政府创建活动要建立专门档案,专项管理。 3、 满意服务政府创建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表格、台帐卡页等,均作为活动的档案立卷内容,及时收集、整理、立卷。 4、 归档立卷要严格分类、编目、装订,按档案规范管理程序建档。 5、 严格履行档案借阅手续,防止档案材料遗失。出现问题追究管理人员责任。 首问负责制度 1、 为了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首问责任制度。 2、 接待群众来访或办事的第一个工作人员是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承担答复、指引、帮助、协调的义务。 3、 首问责任人根据办理事项的性质,负责找职能部门给予办理。 4、 对应由几个部门处理的事项,依照程序通知有关部门协商处理解决。 5、 对于来访的痴、呆、傻人员和精神病人,首问责任人应将其护送出院或通知监护人领回。 6、 接待来访或办事的群众要态度和蔼,语言文明。接待的事项移交后,首问责任人有权查询工作结果,有权向领导反映情况。杜绝办事人冷、横、硬的工作态度,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7、 一时难以受理部门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可以将其送到分管领导处。 8、 应由各个部门或工作人员处理的事项,可由最先受理的部门主持,依照程序通知有关部门或人员协商处理。 限时服务制度 1、 限时服务是指责任人在规定的服务和办理时限内完成所要服务的工作内容。 2、 法律、法规、规章或部门规范性文件对时限有明确规定的依照规定执行,无规定的参照下列时限完成工作。 3、 请求解答咨询的应解答,需要请求上级或查阅资料的应于半月内答复,经分管领导同意可处长到一个月。 4、 提供服务的应于1-3日内完成。 5、 办理审批事项的应于一周内完成。起始时间自受理之日起计算。 6、 具有服务职能的部门均应执行限时服务制度,各部门应根据有关规定,公示相应的工作时限,并接受监督。 7、 部门受理服务和工作事项承办人,填制承办表,规定时限,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进行督查。 领导接待制度 1、 值班领导在接待日负责群众来信、来访、来电。 2、 热情接待来信、来访者,同时做好登记。 3、 对信访案件及时交由相关部门处理,并督查落实。 4、 做到不推、不拖、不积压,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5、 排查信访隐患,控制越级上访。 6、 重要案件交由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协商解决。
篇2:乡镇法治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乡镇法治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团结攻坚务求实效
建设法治服务型政府,是今年年初市委针我市对“三农”问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年提出的重大改革举措。法治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既涉及乡镇职能转变又联系基层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可以说,这是农村改革经历20多年迂回曲折之后,逐步开始触及改革的内核。试点工作展开以来,作为四个试点镇街之一的**镇,认真按照市委关于“坚持一个宗旨、把握两道底线、体现三大效能”的指导思想,切实把建设法治服务型政府摆上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程。近段时间,该镇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贯彻落实江津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机关干部团结攻坚,务求试点取得实效,进一步推进了法治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初步实现了“四个突破”和“五个目标”。
一、合村并社,壮大优势,精镇壮村求突破
经数次镇街建制调整,**镇由原8个乡镇组合而成,幅员面积236.7平方公里,总人口13.6万人,辖31个行政村,7个社区。村(社区)数量总体偏多,体量偏小,点多、面宽、战线长,不利于农村资源的有效整合,不利于农业产业结构区域性规模发展,不利于基层政权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少数基层组织和农村干部队伍存在着“一弱两低一高”的现象,即少数村级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偏弱,少数农村干部文化程度偏低,综合素质偏低,年龄偏高。特别是农业税免征后,广大农村干部从“三要”(要钱、要粮、要命)到“三无”(无权、无钱、工作无抓手),工作的转变无所适从。干什么?怎么干?一片茫然。合村并社,壮大优势,整合资源,打造服务平台,更好地服务“三农”,势在必行。
镇委、镇政府在广泛调查研究,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反复酝酿协商,几易其稿,依法撤销了15个村居,将原有31个村、7个社区,合并调整为16个村,7个社区,精简“村官”75名,新设置16个村级党委。在规模调整工作中,该镇始终坚持六个基本原则,扎扎实实做好干部群众思想工作,确保工作不断,秩序不乱,集体资金不流失,做到平稳过渡。一是尊重历史,注重人流、物流,优化组合的原则;二是坚持优势互补,就近、整村归并,有利于村民自治的原则;三是坚持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城镇化率,提高农民群众生活质量的原则;四是坚持加强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原则;五是坚持有利于群众办事的原则;六是坚持依法办事,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
镇委、镇政府已形成共识,准备在新一届村居委会选举结束后,依法将现有287个村民小组调整为90个村民小组,平均每个村4―6个村民小组,并由村干部兼任村民小组长。届时,精简村组干部280名。
二、干部分流,重心下移,服务“三农”求突破
**镇现有工作人员148人,其中现职领导干部17人,一般工作人员131人。国家公务员83人,事业干部、工勤人员65人。机关工作人员总体偏多,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人浮于事,人才资源浪费较大。为了加大“三农”工作力度,全力实施“精镇壮村”工程,促进机关干部服务重心前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推动基层政权建设,同时,也为开展第三批农村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夯实基础,镇委决定选派一批机关工作人员到村居任职。为此,镇委镇政府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及时研究制定了《**镇选派机关工作人员到村居任职的方案》。《方案》明确规定,机关工作人员到村居任职,坚持“三个不变”、“五个优先”、“一个提高”。“三个不变”:机关干部身份不变,职务职级不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和渠道不变。“五个优先”:符合镇级后备干部条件的,优先纳入后备干部队伍培养;符合非领导职务、职员职务、技术等级职务职称晋升条件的,优先晋升;符合担任内设机构负责人条件的,期满调回优先安排任职;事业干部符合3晋升工资条件的,优先晋升;符合评先评优条件的,优先考虑。“一个提高”:对职务较低的`机关工作人员到村居任正副职的,对应享受镇内设机构正副职待遇,其差额部分由镇财政补足。同时,对每位选派干部每月给予100元―200元的交通费、生活费补贴。选派干部与原机关工作脱钩,按所在村分工,专职从事村务管理和服务工作。
与此同时,还制定了选派干部的工作日制度、工作督查制度、汇报交流制度、工作考核制度等。规定选派干部除机关开会学习外,其他时间必须在村居从事本职工作,每日填写《工作日志》,党委政府严格督查,确保其工作服务到位。选派干部年度工作考核采取“两测评两挂钩”的办法进行。即由任职所在村居的群众测评和党委政府的工作考评相结合,群众测评分值占70,称职不称职,群众说了算。测评结果与当年考核奖惩挂钩,与评优评先和提拔使用挂钩。
8月24日,首批25名选派干部愉快上岗。其中,任村党委书记的2名,党委副书记15名,村居主任助理8名。这批选派干部多数是年富力强、有一定农村工作实践经验、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过硬的干
篇3:公共服务型政府的研究综述
公共服务型政府的研究综述
引者按:这是一篇比较全面地论述我国公共服务型政府研究的综述。读后深有体会,尤其是参与其中某些重要的研究过程,更能体会到在我国提出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艰辛过程。特,以享关心中国改革的有志之士。●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是我国市场化改革进程的必然选择,当前中国经济改革的重点是政府改革。必须搞好职能分离和转变,把政府职能集中到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
●所谓公共服务型政府,就是以民为本,为人民服务,让政府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人民的公仆。它必须是一个无私的政府,一个没有私人利益的政府,一个最小化的政府,一个民主的政府。
●政府必须透明、公平、公正、廉洁、高效。
●公共服务型政府的主要职能包括制度供给服务、良好的公共政策服务、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主要任务是把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作为各级政府的核心职能,改革完善投融资型财政体制,加快建立公共服务型的财政体制,公开政务、公开政情,实现法治政府,合理确定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加快政府治理结构创新,大力发展民间组织,并通过转变政府职能,解决好“越位”、“错位”、“缺位”问题。
●从我国国情出发,要建立符合本国、本区域特点的公共服务模式,探索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公共服务体系。
新一届政府成立以来,我国政府改革的思路逐渐明晰。党的十六大第一次把政府职能归结为四项内容: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专家们一致认为,真正使政府改革进程发生实质性改变的是××年的非典事件,它使中央和各级领导深刻地认识到,推动经济发展,绝不能以忽略社会发展、牺牲人民群众的利益为代价。
今年月日,在全国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要求:“继续改进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方式,更加重视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各级政府要把财力物力等公共资源更多地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倾斜,各级领导干部的精力要更多地放在推进社会发展和解决人民生活问题上。”这是自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障”之后,对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出的更高的要求。
本文主要对各方面专家关于建立服务型政府的论点给予跟踪介绍。
一、政府职能转变的社会经济背景
在我国目前的社会经济环境中,政府行为,如政府的越位、缺位、错位和补位所引发的社会、经济问题已经引起重视,在经济改革如火如荼之际,政府的改革也急需要提上日程,以跟上并促进经济的飞速发展。中国科学院国情中心胡鞍钢提出,中国目前正处在“一个最好的时代”和“一个最不公平的时代”;中国需要社会进步就必须改革,不仅是经济改革,还需要政治改革和社会改革。中国的改革与进步有赖于政府的改革与进步。
(一)为什么一定要转变政府职能
综合专家的意见,大致以下几点:
⒈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参与全球经济竞争的客观需要。当前,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国际经济竞争更加激烈。哪里政府管理规范,投资成本低,办事效率高,服务环境好,哪里就能吸引更多的资金、技术和人才,实现大的发展。这就要求政府部门精简机构,转变管理方式,实现由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的转变,加快从“越位”的地方“退位”,在“缺位”的地方“补位”,严格按照规则办事。多年来,一些政府部门习惯于审批盖章、决策处分,权力高度集中,在管理理念、职能配置、政策法规、行为方式等方面,都存在着与世贸组织规则和市场经济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因此,必须搞好职能分离和转变,把政府职能集中到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所陈淮认为,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的改革,应对“入世”挑战,我们面临的一个迫切之需是“改政府”。
⒉建设服务型政府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能无所不包。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只是市场规则的制定者和市场环境的监管者,而无论规则制定还是市场监管,都是为市场、企业、公民提供服务的。政府的职能范围是有限的,管理方式必须由指挥经济变为服务经济,管理目的在于纠正“市场失灵”,弥补“市场缺陷”。只有这样,才会有充分竞争的市场经济,才能实现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是我国市场化改革进程的必然选择,当前中国经济改革的重点是政府改革。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林凌教授认为,改革推进年之后,大量容易改革的问题已经得到解决,旧体制的遗留问题和新体制形成的矛盾集中起来。过去改革的中心环节是企业,目前的改革已经聚焦到政府。很多问题如果不从政府改革开始,就解决不了问题。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迟福林教授认为,经济发展的主体是企业,政府不应当也不可能再充当经济建设的主体力量。从政府主导型经济向市场主导型经济转变,是市场化改革的必然趋势。
政府实际已经阻碍了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中共中央党校周天勇教授指出,目前,各级政府决定生产建设取向、包揽一切事务、行政审批等色彩仍然很浓。有人称之为国家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获利途径审批化、审批方式和环节复杂化。
⒊社会转型和社会发展失衡要求政府转型。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严重失衡,并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副主席邵秉仁将之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城乡失衡:突出地表现在农村人口比重过大,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日益严重。地区失衡:我国东中西地区经济发展渐次落后。产业失衡:我国第三产业一直比较落后。贫富失衡:城乡、地区、行业和各阶层之间的收入差距扩大,财产的集中度提高。
胡鞍钢提出,社会失衡还有两大表现,一是大规模破坏生态、制造环境污染,以大量消耗自然资源为代价实现高速增长。二是社会不稳定因素增长速度明显超过经济增长速度。
而转变政府职能是解决发展失衡的关键。邵秉仁认为,相对于其它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严重滞后,离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完善的行政管理体制目标还有较大差距。要解决发展失衡问题,其关键是明确政府的职能定位,合理界定政府管理经济的范围,切实把政府工作重点转变到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上来。
⒋建设服务型政府是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进程的加快,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法制意识、竞争意识和参政意识不断增强,对政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由于长期的惯性影响,无论政府机关还是公务员,在履行职能过程中都还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如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严重,推诿扯皮,效率低下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现象屡禁不止等等。这些问题解决不好,人民群众就不会满意,政令就不能畅通,也就无法实现民富国强。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张孝德博士认为,目前,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仅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进程遇到的迫在眉睫的改革,也是牵动全局的关键性改革。首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否到位,是否能够建立一个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现代政府,已成为关系到中国经济安全的重大问题;其次,这方面的改革滞后已成为中国经济进入新的循环和增长方式升级的瓶颈;第三,这方面的改革滞后已成为干部落水的一个制度原因,成为抑制干部队伍健康成长和执政为民的重大隐患和障碍。
(二)目前行政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
⒈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薄贵利认为,从总体上看,我国地方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同中央的要求和群众的需要相比,还存在着明显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对公共服务职能重视不够;公共服务投入严重不足;公共产品分配不公;公共服务体制僵化,质量不高,乱收费现象严重。以教育为例,年,我国财政性教育投入占的,即使是与年巴西、马来西亚、泰国等发展中国家、、的财政投入相比,也存在着巨大差距。
⒉强调经济政绩。在以经济增长论英雄的观念的长期主导下,公共服务理念并未引起一些地方领导的足够重视。陕西某县一位常务副县长承认,县政府每年要召开~次常务会议,主要都是研究招商引资、上项目、征地、筹措资金、经济规划等问题,只有两三次涉及公共服务方面的事。
陕西省行政学院教授王嘉让在调查中发现,地方政府始终存在强烈的经济政绩冲动,总是把经济发展置于首位,忽视公共职能的发挥。上一级政府为了实现自己提出的发展目标,总是用行政命令的方式向下一级政府下达各种经济指标,出现层层加码、级级下压的态势。王教授还透露,××年陕西省某县向乡镇下达的经济指标,就有果品新栽任务和优果率、蔬菜新种植面积和新建大棚数、奶牛新增头数、奶山羊新增只数、大枣新建示范园和新栽任务、乡土人才开发数、新建示范基地数和示范户等多项。面对如此繁重的任务,民政、司法等干部也要包村、包组,公共服务自然被放到了一边。
⒊财政支出不合理。目前我国的财政体制还基本上是“建设财政”,用于经济建设的费用明显偏高,而用于社会服务的费用偏低。公共支出被大量用于政府没有比较优势的用途上,过多地进入了竞争性和盈利性领域。因此,必须进行公共财政体制改革,把生产投资型财政转变为公共服务型财政。要大力压缩非公共性的财政支出,坚决杜绝政绩工程、首长工程、献礼工程等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关系不大的项目支出,将财政支出的重点转向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公共教育、社会保障和基础设施方面。
以上现象、问题的出现就更强调了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要性。
二、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定义、特征、意义
(一)什么样的政府才是公共服务型政府
温家宝总理指出:“公共服务,就是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包括加强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发展社会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发布公共信息等,为社会公众生活和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提供保障和创造条件。”这是对政府公共服务范围的新概括,是对建设服务型政府内涵的新界定。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下面的一段讲话更是涵盖了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全部职能,他指出:“职能转变是我们政府改革的一项重大任务。我们要转变政府职能,把应该交给企业、中介机构、市场的事情交出去,政府集中精力抓大事。抓什么大事呢,抓好两个‘四’。第一个‘四’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四项指标:经济增长、居民就业、物价水平、国际收支平衡。我们不光要注意经济增长,还要注意就业问题,所以我们提出了积极的就业政策。第二个‘四’是政府职能的四条: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公共管理、社会服务。政府职能要从对经济的直接干预跳出来,变为对经济的宏观调节。第二项任务是市场监管,要保证市场有一个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不能有假冒伪劣,不能伤害群众利益。对政府职能后两项任务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恰恰是政府极为重要的职责,恰恰是政府最为薄弱的环节。去年抗击非典教育了我们,使我们懂得了处理公共突发事件,搞好公共管理的重要性。管理就是服务,我们要把政府办成一个服务型的政府,为市场主体服务,为社会服务,最终是为人民服务。”
在这一问题上,各专家有不同的声音,但其核心问题是趋于一致的。即所谓公共服务型政府,就是以民为本,为人民服务,让政府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人民的公仆。
如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吴玉宗教授的定义就比较全面:所谓服务型政府就是指政府遵从民意的要求,在政府工作目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上用公开的方式给公民、社会组织和社会提供方便、周到和有效的帮助,为民兴利、促进社会稳定发展。服务型政府的服务主体是各级政府,服务对象是公民、社会组织和社会,服务的宗旨是为民兴利,促进社会的稳定发展,服务的内容是由民意决定,服务的方式是公开透明的方式。
国家行政学院刘熙瑞教授提出,管制型政府不是只有管制而没有服务,服务型政府也并非就没有管制,这两者之间的核心区别在于:究竟是官本位还是民本位?究竟是政府本位还是社会本位?究竟是权力本位还是权利本位?这就提出了在三者的关系上,服务型政府要实现由官本位、政府本位向社会本位、公民本位的方向转变。公共服务型政府就是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指导下,在整个公民民主秩序的框架下,通过法定程序、按照公民意志组建起来的以为公民服务为宗旨并承担着服务责任的政府。
经济学家吴敬琏认为,建设“服务型”政府,就是要把“全能大政府”体制颠倒了的政府和人民之间的主仆关系校正过来,建设一个公开、透明、可问责的服务型政府。重要的在于建设对基本人权和对政府权力约束都有明确设定的宪政秩序;这就是说,要按照中共十六大的决定,推进政治改革:提升政治文明,发展民主政治,建设法治社会。掌握着国家权力的党政官员必须是可问责的。人民群众对公务人员监督权和罢免权的行使,要通过可操作的法定程序切实得到保证。
北师大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所所长李晓西教授认为,公共服务型政府简单的说就是提供公共产品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在这里,首先要明确公共产品到底该给谁服务的问题。最近,很多情况反映有的政府部门掌握的公共产品、生产设施不是为人民服务而是在为自己部门提供服务,形成公器私用现象。所谓公器私用就是把国家给它的东西变成自己的东西用。
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余晖认为,什么是公共服务型政府,经济学上有一个明确的定义。用通俗的语言说,公共服务型的政府就是提供私人或者社会不愿意提供,或者没有能力提供的公共产品的组织。公民把自己的一部分权力让渡给政府,通过纳税将政府养起来,政府必须帮公民做一些公民做不了的事情。政府提供多少东西?怎么提供?要由公民通过投票的方式解决。规模大小,干得怎么样,也要通过民主的程序评定。
建立一个公共服务型的政府必须具备哪些条件呢?人们普遍认为,政府必须透明、公平、公正、廉洁、高效。余晖认为,更关键的是,一个服务型政府需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第一,公共服务型政府必须是一个无私的政府,是一个没有私人利益的政府。如果一个政府有私人利益,属于公器私用,就不是一个公共型的政府。公器私用的渠道很多,第一个渠道开办大量的国有企业,大量地进入竞争性的产业,与民争利。
第二,公共服务型政府必须是一个最小化的政府。政府最小化有经济学道理。首先,政府提供服务是要有税收的,即有税收成本的。其次,政府官员不承担管理失败的风险。这跟企业不一样。企业经营亏损了,企业老板必须自己承担后果,政府官员就不承担这个责任。所以,政府的规模越大,意味着损失越大。企业、市场,还有非政府组织,甚至社区,都是可以来替代政府的。所以政府应该是最小化的,它应该在市场、企业、社区、非政府组织干不了的情况下才介入。如维护产权、巩固国防、裁决,除此之外政府不应该介入其它领域。
第三,公共服务型政府必须是一个民主的政府。以民为本还不够,应该强调主权在民。
从上面各方面专家对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论述,我们可以看出,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就是要强调公众、公开和服务,强调以人为本,恢复人民赋予的政府的本来意义。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将对我国下一步的改革进程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二)公共服务型政府的特征
公共服务型政府的特征归纳起来,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⒈民本性。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所谓民本就是要以民为本,真正做到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具体来说:一是服务群众。政府应当从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最具体的事做起,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二是装着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切实对群众负责。三是深入群众,时刻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
⒉责任性。责任即份内应该做的事,没有做好份内应做的事,因而应当承担的过失。公共行政系统中,政府是主体,它和其他公共机构直接或间接地共同行使社会公共权力,提供公共服务;同时也要承担应付的责任。政府不是全部公共行政机构,其责任和权力也不是无限的。通过分权、放权、授权,处理好政企关系、政事关系、政社关系、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并处理好权力与责任的关系。
⒊调控性。宏观调控是国家主动积极地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宏观经济计划的要求,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基础上,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计划、政策及行政手段对国民经济运行的调节和控制过程。具体来说: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经济是调节而不是管理,要从对经济的直接的微观干预跳出来,变为对经济的宏观调节。
⒋法治性。公共行政权力来源于人民,受人民监督。政府在行使公共行政权力的过程中,必须规范行为,依法行政。“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这是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承诺法治政府执政的新理念。所谓有权必有责,就是从权力、责任对等的原则来说,享有什么样的权力,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用权受监督,就是要建立与服务型政府相适应的行政审批制度,提高审批工作的透明度,切实加强纪律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机制。
⒌透明性。所谓透明,就是实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建设“阳光政府”。政府的各项政策措施,特别是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事项,除涉及国家机密、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以外,都应向社会公开,给人民群众以更多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增强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只有建立起政务公开的制度,才能把政府和政府官员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
⒍务实性。务实就是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踏踏实实学习,扎扎实实工作,老老实实做人。一切从实际出发,一切都落到实处。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影响当地发展和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上。
⒎绩效性。绩效即政府的业绩和效率。公共行政成本立于公共财力。也就是说,公共行政依靠公共税收支撑,就必须核算行政成本,讲究行政投入、行政产出、行政绩效。推进政府机构改革。科学规范部门职能,合理设置机构,优化人员结构,实现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健全行政管理法规和日常工作制度。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化。
⒏廉洁性。廉洁即清廉,清白;不损公肥私,不贪污。廉洁从政,要求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加强廉政建设,杜绝腐败现象,做到用权为公、执政为民,决不能以权谋私、化公为私。从机制制度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蔓延,树立廉洁型政府形象。
总之,公共服务型政府是一种全新的政府职能模式,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选择。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涉及理念、作风、机制、体制的变革与完善,是一项深层次、全方位的工程。把这项工作做好,不但需要明确目标和任务,更需要把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和细化,制定具体的可操作的措施,一一加以落实,这不仅是改革和发展的必须要求,也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
(三)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提出的意义
方栓喜在“以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为重点的下一步改革”的文章中提出:“公共服务型政府”的提出,是现代经济社会政府观念认识的一个质的飞跃,具有丰富的而深刻的内涵。
⒈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树立了最终模式,正确界定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即市场主导资源配置,政府只纠正“市场失灵”,提供市场无法有效解决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政府必须是“有限政府”或“小政府”,必须根据人民群众的需要确定其规模,严格限定治理成本和提高治理效率。
⒉公共服务型政府是与中国的执政党和政府宗旨相一致的政府模式,是法治政府,严格依照宪法赋予的有限权力进行治理,所谓“有限权力”,就是政府的权力必须严格限定在为人民服务的范围之内,除此之外,政府没有其它任何特权和私利。因此这种政府是“阳光政府”,必须实行政务公开,接受人民监督。
⒊从社会学意义上说,公共服务型政府是实现社会公正的先决条件,由于摆脱了经济上的利益之争,才可以处于客观公正的立场上,不仅保护精英阶层的利益,更强调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
⒋从哲学意义上来说,公共服务型政府承认人民群众是创造历史的主体,将人民群众作为真正的建设者,为其提供便利条件。政府的本质不在于如何指挥和命令老百姓怎么做,而是老百姓怎么做决定政府如何做好配套服务。“公共服务型政府”对应的社会结构是是“大社会”、“小政府”。
公共服务型政府的提出具有十分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在改革的关键时期,从解决中国突出的经济社会矛盾出发,为政府转型提出了一个清晰的目标。改革开放以来,虽然理论界一直认为政府改革重要,但一直没有一个明确的方向,在认识上没有突破,所以政府改革一直没有取得实质性的效果。公共服务型政府基本上确认了我国政府改革的起点和终点,并为寻求改革路径提供了可能性,可以说是一个观念上的突破。
而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则是一场深刻的政府革命。是在新的政府理念指导下,对政府的再造,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长期坚持不懈的努力才能够真正实现。不仅包括对政治体制的上端,在执政党的理念和组织形式,人大政协等层面进行改革,还包括对政治体制的下端,对政府的行政管理模式进行重新优化组合。
三、公共服务型政府的主要职能和任务
(一)公共服务型政府的主要职能
政府应该提供什么样的服务,才能称为公共服务型政府?这一问题,主要有四个方面。
⒈制度供给服务。作为秩序化的代表的政府,必须为人们和社会提供社会秩序的制度供给,也就是要为社会制定一个权威的人人必须遵守的制度框架或者制度模式。政府根据人类最基本、最具有普适性的价值如自由、平等、公正、安全、公平、繁荣等来向社会提供制度、执行制度和纠正已经过时的制度。政府还应该根据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的变化,不断的推进制度创新。制度供给的内容非常的多。如法律制度、政治制度、财产权制度、财政制度、市场经济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等。政府提供了良好的制度服务,人民的生活和工作就有了保障。服务型政府最好和最大的服务就是良好的制度供给。
⒉提供良好的公共政策服务。公共政策是政府为了解决和处理公共问题,达成公共利益或公共目标,经过政治过程,所发展出来的'原则、方针、策略、措施和办法。服务型政府制定公共政策要从公共性的角度出发,为解决社会稳定发展和经济可持续发展问题制定政策。如环境保护、社会保障、义务教育政策、金融政策、财政政策等。政府在基本制度已经确立以后,其主要的服务就是提供良好的公共政策服务。
⒊提供公共产品。公共产品是与私人产品相对而言的,它指的是可以被社会公众共同享用的产品。如国防、公安、司法等。还有一种准公共产品,它是介于社会公共需要和个人需要之间的产品。如教育、社会保险等。从理论上讲,公共产品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特征决定了不能通过市场进行分配,而只能由政府来提供。准公共产品的提供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尽可能在政府支持的情况下,让社会组织来提供,但是政府要做好组织工作。
⒋提供公共服务。公共服务是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提供公共产品时的劳务行为的总称。实际上,它是解决政府如何提供制度供给,如何采取和制定公共政策以及如何提供公共产品的问题。涉及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公共服务时的程序、态度、方式和方法等。服务型政府要求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服务行政理念的指导下,在服务程序、态度、效率等方面为当事人提供热情、快捷和周到的服务,而不是冷漠的官僚主义者。
(二)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主要任务
简单地说,政府的主要任务,就是为人民服务。具体从我国目前的政治体制改革来讲,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需要完成的,包括以下几个任务:
⒈确立社会目标优先于经济目标的原则,加快完善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为社会提供足够的公共产品。薄贵利认为,必须把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作为地方各级政府的核心职能。只要各级政府从竞争性市场中退出来,优质高效地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就能够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实现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迟福林认为,实现从优先于经济目标向优先于社会目标的转变,是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重点。他认为,要在指导思想上高度关注实践中突出的重大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我国正处在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伴随经济的快速增长,迫切需要解决好失业、收入差距、城乡差距、社会弱势群体保障、腐败等问题,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其次,要建立和完善灵活、有效的社会危机管理机制。从危机预警、各类预案的准备,到危机下的统一、协调指挥机制建设,都应当作为政府的重要公共职能,加快完善。同时,加大对基础教育、公共卫生等基本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及基础设施投入。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中国转型时期政府改革国际研讨会会议综述”提到:政府应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管好政府应该管而没有管好的事。也应该把政府不该管的事交给企业、市场、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大力推进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等公共事业改革。但强调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并不意味着一定要扩大政府规模,也不意味着一定要增加公共支出,由政府来直接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应转变角色,起到促进者、合作者和管理者的作用,将提供公共服务建立在市场机制、社会参与和政府自身变革的基础之上。原国家体改委党组书记张皓若特别指出,贯彻以人为本,千万不要忽视了占全中国人口的广大农民,要进一步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大对农村和农民的支持。
⒉要改革完善投融资型财政体制,加快建立公共服务型的财政体制。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现行财政体制存在结构性缺陷,总体上说,还是一个经济投资型财政体制。政府要退出竞争性投资领域。政府执政的第一要务是发展经济,但是不能由政府直接去发展经济,而是以战略、方针、法律、法规、政策等方式,由政府引导投资者、企业、劳动者去创业、投资、经营,推进经济的发展。同时,要把经济建设型财政转变为公共服务型财政。为了缓解社会矛盾,保持社会的稳定和安全,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
公共财政转型要向五个“公共”方面转。一是转向公共安全;二是转向公共卫生,这点在危机中体现得非常充分;三是转向公共的教育与职业培训;四是转向公共的救济体制;五是转向公共便利,公众作为社会人,必须享有的公共便利包括交通、电力、桥梁、通信等基础设施。财政应该集中力量在这五个方面做出更大的努力。
中国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刘国光教授认为,实现以人为本,普遍提高全体人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福利,我们还得在社会公共需要的领域加大国家资源的投入,要从那些不属于社会公共需要的领域抽身,逐步把经济建设型财政转变为公共服务型财政。
迟福林认为,目前,社会发展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例没有明显增加,公益性投资项目中,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事业、教育文化等所占比例过小。为此,应当加快建立公共型财政体制,构建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制度基础。目前,完善公共型财政体制,应当从解决最紧迫的问题入手:一是要重构国家对公共卫生的责任体制,加强公共卫生和医疗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大公共卫生在财政总支出中的比例。二是要加快建立和完善统一有效的医疗保障体制。三是重建农村的合作医疗体系。
此外,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部副部长魏加宁指出,目前,中国地方政府所负各种债务的总体规模已经相当庞大,要尽快研究解决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建议组织大规模债务登记调查,编制地方资产负债表。应当允许地方政府公开发债,将隐性债务显性化,进而理顺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税和事权关系,避免县以下财政和债务发生危机。
⒊要适应开放社会和履行公共职能的要求,从封闭型的行政体制向公开、透明的行政体制转变。迟福林认为,要建立信息公开制度,让全社会及时了解公共信息,由此提高全社会应对各类突发性事件的能力。包括公共信息在内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是面对全社会的,应当向全社会公开。公开政务、公开政情是政府有效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保障。目前,重要的是要尽快出台信息公开的相关立法,加强政务公开的制度化、法制化建设。
同时,也应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信息披露作用。必须从法律上保护新闻媒体的信息披露权。新闻媒体是党的耳目喉舌,也是人民的耳目喉舌。大众传媒经营的主旨是为人民知情权服务。新闻要立法,强调有事发生一定要报道,不能谎报和瞒报,新闻违法要处罚。
在这一点上,经济学家吴敬琏教授在《建设一个公开透明可问责的服务型政府》一文中提出:在信息公开方面出现重大的失误,个别负责官员固然有一定的责任,然而更重要的问题却在于全能政府体制下形成的一套陈规陋习,其中包括对大众传媒的行政管制。政府机构和政府官员对于决策权的垄断,通常靠他们对于公共信息的垄断来支撑。政府在执行公务过程中产生的信息,是一种公共资源,是公众得以了解公共事务和政府工作状况,监督公务人员的必要条件。因此现代国家通常都有信息公开、“阳光政府”的立法;除了由于涉及国家安全并经法定程序得到豁免的公共信息,都要公之于众。只有建立起信息透明的制度,才能把政府和政府官员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
⒋从行政控制型体制向依法行政型体制转变,真正实现法治政府。我国社会关系的日益深刻变化,已对公共服务的相关立法提出了迫切要求。加快公共服务的相关立法,不仅是政府职能转换的需要,更是社会生活对国家、对政府提出的现实要求。
所有行政机关都应依法行政,一切政府行为都应纳入法制化轨道,包括政府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立、编制管理、公务员队伍建设,公共政策的制定,行政决策、执行、监督,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办事。加强法制建设,规范政府行为,首先是加快行政立法,健全和完善行政法律法规体系;其次是增强公务员的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再次是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监督约束,把依法行政落到实处。
迟福林认为,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从上至下加强政府官员的法律意识教育。与此同时,还要建立严格的法律问责制。依法行政的核心是依法治吏、依法治权,尤其是涉及到关系社会事务的公共权力。当前最紧迫的任务是,着手逐步实现决策咨询的法定化,建立有公民代表和专家参加的咨询委员会制度。此外,要积极推进行政程序、行政执法和政策评价的法定化。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李曙光认为,政府也要守法,这种守法的统治是通过政府的自律、法律的限制和司法的裁定来达到的。在市场经济中,官与民的关系是平等关系,官员要为纳税人服务。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在自由与秩序、公正与效率、竞争和福利等价值要素之间应形成一种必要和可预测的规则。
另外,市场经济活动本身需要一定的秩序和规范。要尊重和保护市场经济主体的合法权利,为各市场主体划定一个自由行事的边界和空间,处理好法治与市场、主体、政府之间的关系。通过适当的权力机构与权利安排优化资源配置,是法治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体现。
吴敬琏教授也明确提出要建立问责制,他认为,要把这种被颠倒了的主仆关系重新颠倒过来,重要的不在于宣言,而在于建设对基本人权和对政府权力约束都有明确设定的宪政秩序;这就是说,要按照中共十六大的决定,推进政治改革:提升政治文明,发展民主政治,建设法治社会。掌握着国家权力的党政官员必须是可问责的。人民群众对公务人员监督权和罢免权的行使,要通过可操作的法定程序切实得到保证。
⒌合理确定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依法明确界定中央与地方的职责权限,建立中央与地方的合理分权体制,是我国政府改革的重大任务。我国是一个大国,各地方的情况差异很大,在保证中央政府统一领导的前提下,应当充分赋予地方处理和解决公共事务、应对突发性事件的事权,并对此做出明确的法律规定。
在“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中国转型时期政府改革国际研讨会”上,专家们认为,要改革中央与地方财政税收和事权体制。一是合理确定中央和地方(包括地方各级财政税收)的财税体制。二是要划分中央、省、地、县各级的事权范围,界定清楚各级应负的事权责任,在此基础上核定各级在财政税收总盘子中分配的比例和规模。三是要进行税收结构的设计和改革,使地方政府不仅重视企业发展,还要重视市场发育和发展,克服地方保护主义,自觉融入全国统一的大市场中。
迟福林提出,在现行的行政体制下,经济事务和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诸多社会事务方面都存在着严重的条、块分割问题。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要有效地履行公共服务职能,必须彻底破除现行条、块分割行政体制的弊端,严格实行公共服务的“属地管理”原则,依法授予地方政府处理突发性事件和各类社会危机的统一指挥协调权利。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刘福垣博士也认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有一个政府分级管理、分级定位的问题。中国版图这么大,不能不分级管理。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只有中央政府行政区划和经济区划是合一的,其他各级政府都不可能完全重合起来,这是由市场配置资源的规律所决定的,不是以地方长官意志为转移的。如果基层政府硬要把自己管辖的行政区划当作一个完整独立的经济体,结果必然是造成人为的市场分割,这与我们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背道而驰的。所以,对于一个地方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来说,分级管理和分级定位就意味着行政管辖权和主要职责就是服务。
⒍政府治理结构创新。进一步规范行政收费行为,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把全能管理的“大政府”逐步改造成有限服务的“小政府”的要求,大规模取消审批项目,将部分行政审批项目作改变管理方式处理,移交行业组织或社会中介机构管理。制定《行政收费法》,进行一系列的制度创新。要将行政命令和审批收费型的政府,转变为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型的政府。
改革干部政绩考核和责任体系。目前,是考核干部政绩的主要指标。经济发展目标被看得过重,数字中水分很大。如果加入失业率、社会保障、生态环境、社会治安、吃穿住行、教育卫生、政府的文明程度等社会发展指标考核政绩,并且与干部使用和责罚结合起来,就会促使干部勤学习、善思考、干实事,把自己的政治前途与为民做事结合起来,解决干部“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的问题。
⒎大力发展民间组织,架起政府与人民之间的桥梁。应该大力发展民间的商会、协会、中介组织和其它民间组织,发挥它们在结构转型和市场经济中的政治和经济功能,营造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协调和协作机制。调动民间组织力量,支持政府改革。山西省政协副主席吕日周认为,民间组织是政府与人民之间的桥梁。引导和发展民间组织,建立政府与人民之间的对话、协商和沟通机制,实现社会自律和自治,可以有力支持政府的各项改革,将传统体制下政府的许多事务转由民间组织去做,既可以稳定社会,缓解矛盾,又可以节省政治成本。
⒏专家提出的其他值得注意的问题
“明租、征税、除费”。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刘福垣博士提出,政府改革的关键就是要通过“明租、征税、除费”,解决好政府的越位、错位和缺位。“明租”就是国有资产特别是土地资产的有偿使用。“征税”是国民收入的强制性分配,是政府的权力。“除费”就是废除那些不合理的行政收费和变相摊派,减轻广大农民和市场主体的负担。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资金来源要靠征税的方式来解决,绝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动用国家的土地租金收入,也不能运用各种收费手段,把原本属于商业行为的东西,变成政府的强制性权力。一个负责任的地方政府,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过程中,一定要脚踏实地从具体问题入手。各级政府应该明白,国家财产不等于政府财产,国家财产只能有偿使用,而政府财产的来源只能依靠税收。
()有限政府和与社会、市场的契约关系。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张孝德博士:要使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实践真正能够沿着正确的方向得以深化,还需要重点把握这样一些基本的理论原则:一是确定政府的功能边界,使政府真正成为一个有限的公共政府,这是建立服务型政府的前提;二是重新确立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使政府在一种平等的契约关系中,履行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这是建立服务型政府的关键所在;三是强化自下而上的激励机制和考核机制,这是建立服务型政府必须的内在机制。总之,建设服务型政府,不仅仅是服务态度的改变和服务项目的增加,而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求,以服务为目标导向的现代政府管理体制或新管理模式的探索,是在重新界定政府功能边界的前提下,按照有限权力的公共政府内在要求,在确立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新型关系基础上,导入激励、监督机制和全新的服务理念、服务行为、服务管理系统。
()通过转变政府职能,解决好“越位”、“错位”、“缺位”问题。一是解决政府管理“越位”问题。应改变过去包揽一切的管理体制,缩小、分解政府的管理权限和范围,把不该由政府承担或政府管理不了的职能转移出去,实现政府与企业、社会、市场之间的合理分工。二是解决政府管理“错位”问题。主要是理顺中央和地方之间、政府内部各部门之间的职能关系,合理界定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的职能边界,明确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的职责范围,避免因分工不当、责任不明导致政出多门、交叉错位。三是解决政府管理“缺位”问题。就是把应当由政府办的事情真正抓起来,负起责任,避免管理出现“断档”,公共服务出现“真空”。总的原则就是要收缩权限,越位的要复位,错位要正位,缺位的要补位,有效解决“该管的无人管,不该管的多头管”的问题。
四、如何建设服务型政府
如何适应目前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满足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既是完善市场经济体系急需解决的问题,也是目前中国改革中遇到的一个重大现实问题。许多国家在对政府的建设方面有成功经验,但中国的政府职能转变却不是简单地改革,就象迟福林所说,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不仅在于实现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转变,更重要的在于要实现政府治理方式的转变;不仅在于政府应当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更重要的在于政府要为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产品和有效的公共服务;不仅涉及政府机构的调整,更在于实现“政府再造”和推进政府“自身革命”。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不是简单地对现有政府管理体制的修修补补,不是单纯地对现有行政管理体制的增增减减,也不是一般性地政府职能调整,而是建立一个与经济转型、社会转型相适应的,以人为本的现代政府模式。
(一)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基本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机构改革与职能转变并重、借鉴与创新结合,大力加强制度和机制建设,不断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加快政府转型步伐,努力建设现代高效的服务型政府。这一思路包括以下要点:
行为规范。所有行政机关都应依法行政,一切政府行为都应纳入法制化轨道,包括政府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立、编制管理、公务员队伍建设,公共政策的制定,行政决策、执行、监督,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办事。加强法制建设,规范政府行为,首先是加快行政立法,健全和完善行政法律法规体系,使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有法可依;其次是增强公务员的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再次是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监督约束,把依法行政落到实处。
运转协调。所谓运转协调,就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上级政府与下级政府、政府与所属部门之间政令畅通,政府各部门之间协调一致,整个行政体系目标统一、运转有序。这就要求政府职能界定科学清晰,机构设置合理精干,分工明确,职权责相一致。
公正透明。所谓公正,就是政府应努力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公正。政府应发挥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使社会分配公平合理,防止贫富悬殊、两极分化;建设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对各类经济主体一视同仁;扶持困难群体,维护社会正义;搞好社会保障,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所谓透明,就是实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建设“阳光政府”。政府的各项政策措施,特别是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事项,除涉及国家机密、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以外,都应向社会公开,给人民群众以更多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增强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廉洁高效。政府应廉洁从政,高效行政。廉洁从政,要求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加强廉政建设,杜绝腐败现象,做到用权为公、执政为民,决不能以权谋私、化公为私。高效行政,就是政府运转速度快,办事效率高,行政成本低,管理效益好。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增强成本意识、效率意识,把成本管理、效率管理纳入政府管理之中。
(二)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途径
从我国国情出发,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公共服务体系,是专家的共识。大家认为:
一是要建立符合本国、本区域特点的公共服务模式。由于各国的国情不同,各地发展水平的差异,公共服务的模式选择也不一样。比如,同样是经济发达的欧洲国家,德国采用的是强调社会保障制度中权利和义务对等性的俾斯麦模式,英国采用的是强调机会平等、鼓励个人自助的贝弗里奇模式,瑞典、芬兰、挪威等北欧国家采用的是强调全面公平的斯堪的纳维亚模式。中欧公共行政合作项目欧方负责人李斯特教授提出忠告,世界上没有最好的公共服务模式,中国应该根据自身特点,创造适合自己国情的公共服务体系。
二是要根据我国国情,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公共服务体系。要根据中国目前城乡之间、地域之间存在的发展不平衡的现状,来确定公共服务的范围和标准。当前,不仅要加强城镇的公共服务建设,更要加强广大农村的公共服务建设,要把农村的义务教育、基础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力转移、公共设施建设等纳入公共服务的范围;不仅要加强东部发达地区公共服务建设,更要加强中西部地区公共服务建设。
三是要探索不同公共服务领域的体制创新。公共服务方式创新是世纪年代以来西方国家行政改革的一项核心内容,也是中国政府公共服务创新的重要环节。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法治化,正在成为公共服务方式创新的发展方向。
一是公共服务的市场化问题。市场化改革要求在公共部门中引入市场机制,要通过招投标、合同承包、特许经营等市场运作方式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要通过市场机制来调节公共服务的供给和需求,从而达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目的。
二是公共服务的社会化问题。社会化就是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调动社会力量改善公共服务,鼓励各种民间组织参与兴办公益事业和社会服务。要根据不同公共服务项目的性质和特点,实现公共服务供给主体的多元化和供给方式的多样化。要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各种社会主体共同参与的公共服务供给格局。
三是公共服务的法治化问题。应大力推进公共服务的法治化建设,要在国家相关立法中进一步明确政府公共服务的职责。要通过一系列的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建构,为公共服务提供制度性的保障。要进一步加强对公共服务的规范和监督,强化政府责任意识
××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从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开始着手《行政许可法》的调研、起草,到起草工作移交给国务院法制办接手,再到起草的阶段性成果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所用,终于在××年月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草案进行审议并通过。
相对于我国近年来的行政法立法,《行政许可法》漫长的制定过程中经过了更多的讨论,吸取了更加广泛的相关人员意见,考虑得也更加周到缜密。正因为如此,《行政许可法》被寄予了更多厚望,社会各界都希望能够通过《行政许可法》的实施,进行一场中国政府的“自我革命”。这场“革命”不但要直接改变行政管理者的理念,改变现有的管理模式,而且也要改变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力求打造一个近乎完美的、在透明的阳光下勤恳工作的“服务型政府”。
据了解,南京、重庆、珠海等地已经把建设服务型政府作为自己的目标。在此,我们希望,《行政许可法》的制订和实施能够促进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政府服务于人民不是一句空话。
篇4:国土局开展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汇报
国土局开展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汇报
根据区委、区政府今年对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在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工作中,我们在抓好硬件配套设施建设的同时,抓好职工综合素质建设,工作制度建设,现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
1、硬件设施建设情况。我局设一室、四科、六所、一队、三中心,为了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今年我们对全系统的办公室微机进行了整合,该淘汰的淘汰,该升级的升级,做到1室1机,提高了办事效率。
2、综合服务大厅建设情况。综合服务大厅在就已建成投入使用,今年重点对配套设施进行了完善,提高运行能力。
3、综合服务大厅工作开展情况。综合服务大厅成立以后,凡法定审批的涉及国土资源的项目一律实行窗口办事,由综合服务大厅统一接件、统一督办。
4、政务公开情况。对局党组成员分工、工作职责,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目标、各项工作制度、涉及土地收费的项目和依据、办事流程等全部进行了公开。同时,在征地实施过程中,对征地实施方案,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等向被征地村、社及农户进行公告。
二、主要工作措施
1、狠抓干部素质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的综合素质是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关键,所有的法律法规必须由人来执行,必须做到依法行政才能做到规范化,因此,20我们狠抓了干部职工队伍的培训,全面提高综合执政能力,从8月开始,聘请专职分期分批对全系统干部职工进行了培训,通过学习培训后,整体综合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有了进一步的加强,从今年的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中看,未有因发生程序或适用法律法规不当的行政案件发生,从而提高了服务质量,规范了行政行为。
2、抓好职业道德建设。职业道德建设是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基础。在对干部职工进行综合培训后,从9月2日起,我们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了“国土工作为什么?国土工作者的责任和义务是什么?群众对国土工作的'要求是什么,自己在岗位上应该做些什么?怎样才能做到让群众满意”的大讨论,引导教育职工队伍爱岗敬业,以民为本,为群众做好服务工作。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涉及的层面也多,有政府机关部门、各镇、街办、企业及群众,我们针对社会上反聘的问题,及时调整办事程序,简化办事手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教育干部职工要认真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转变服务观念为前提,建立科学服务模式,提高服务素质,做到服务热情周到,遇到问题要有理性,要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一切利益之上,扎扎实实地工作,诚心诚意为百姓办事,取得了较好的政策。
3、狠抓制度建设。建立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必须以创新制度为保障,健全完善各项管理机制,才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狠抓了纪律,制定了上下班工作制度,工作人员一律佩证上岗,便于群众监督,上下班必须打考勤卡,用纪律约束行为。
二是建立首问责任制度,首问不但要负责办理引导,对土地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做到有问必答,对办事流程报件资料要如实的告之询问人,否则按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是信访接待制度,明确了局党组成员定期值班,接待群众应来信来访,解决或解答群众反映的问题,设立国土资源咨询热线,免费提供法律和政策咨询服务;
四是机关廉政建设制度,严格规范本系统干部职工不得以权谋私,不得以权为办事群众设置障碍;
五是土地利用资料可查询制度,对可向社会提供可查询的土地档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供应计划、土地登记、土地变更调查统计资料等向社会公开可供查询,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设障;
六是向社会承诺制度,对法定时限内应办理的,必须向社会承诺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并明确答复报件单位或个人;
七是工作备忘制度,印制了《上报资料考核表》,对重要服务事项及上报市局、省厅的资料全部纪录在案,明确内容、责任人、交办时期、办理时限、办理情况和督办情况,便于互相监督,互相提醒;
八是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工作中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把关不严、工作不在状态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严重影响政府形象并造成恶劣影响的违规违纪行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政纪党纪处分。
通过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干部形象得到了提升,服务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办事效率显著提高,大大方便了办事单位和群众。今年综合服务大厅共接各类报件822宗,其中;商品房转让318户、房改房转让255户、抵押登记76户、个人更名登记43户、拍卖23户、挂牌13户、单位分户44户、初始登记34户、遗失被办13户、报省厅审批3户。
4、狠抓责任落实。为进一步提高干部的执行力,我局各科室根据自身职能特点和新时期服务群众的要求,制定和细化工作职责,切实做到工作职责到岗到人。目前,各科室新修订的工作职责已经汇总,下一步我局将编印成册。
三、下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各科室制定科室工作细则,把服务工作做细;
2、继续加强对干部职工综合一贯制的培训工作,力争人人都是多面手;
3、建立国土资源信息通报制度;
4、进一步优化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篇5:打造法治服务型政府的问题与建议
关于打造法治服务型政府的问题与建议
推进机构改革 转变政府职能 增强 执政能力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四面山管理委员会自年9月以来,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为主线,以建设“服务型”、“效能型”、“法制型”政府为目标,不断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切实提高了行政效能,在法制服务型政府的建设中取得较好的成效。现就打造法制服务型政府谈几点不成熟的意见。
一、当前法制服务型政府存在的问题
(一)负债沉重下寻求非法生存。
据权威机构保守估计,全国乡镇财政负债在亿元至2200亿元左右,平均每个乡镇400万元左右,有的乡镇负债高达千万元。全国乡镇一级卖掉了能卖掉的一切,还欠债约2300亿。四面山于2005年千方百计偿债300多万,现债务还有800万元。随着税费改革的推进,合法收入和“非法”收入(计生、民政)的减少,将会进一步加剧债务,运行和发展举步维坚。
(二)“有限权力”承担“无限责任”。
“有权、有钱”的部门(如工商、税务、国土、广电等)权力和财富上收,进行垂直管理,但所承担的责任却没上收或没完全上收。上级部门的责任落到了乡镇身上,上级部门的任务压到了乡镇干部身上,而乡镇政府又缺乏完成这些工作任务相适应的权力,造成了乡镇政府责任与权利失衡。乡镇每年都要与上级部门签订责任书,完不成就要挨板子,动不动就是一票否决。基层精力分散, 疲于奔命,该抓的抓不好,不该抓的少不了,无法突出重点,集中精力干好该干的事。
(三)现行体制与法制服务型政府不相适应。
现行体制下权力过于集中,机构设置臃肿,人浮于事现象严重。广大机关干部在法制服务型政府的打造中,观念没有完成从“全能政府”向“责任政府”的完全转变,没有完成从“无限政府”向“有限政府”的完全转变,没有完成从“管理”到“服务”的完全转变。面对新情况,新问题,“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敢用”。
(四)减负与增收机制不健全,农民增产不增收。
农业全免后,由于减负与增收机制不完善不健全,产生了“农民增产不增收”的怪圈。一是农业生产资料涨价20―30%,农民每亩田增加40元投入,与国家补贴大体上相互抵消。二是粮食降价,粮价跌了10多个百分点。此消彼长,农民并没有真正得到好处。“行路难、就医难、供水难、供养难、增收难、照明难、上学难”现象依然突出,不少农村已经开始退回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状态。
(五)农村公益事业受到极大冲击。
税费改革后,“一事一议”难以推行,农村公益事业无法举办。农村现在是“多数服从少数”,少数人不同意,公益事业就办不起来。如果基层组织要强行实施,那些不同意的个别人,动不动就去上访,而且往往是越级上访,基层干部就要挨批,越级上访挨批的更重,农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就成了泡影。形成了“过去无法,干部有法;现在有法,干部无法”的怪现象。
(六)农村政治思想工作形势严峻
无税时代,传统国家的集体观念瓦解,乡村出现了政治空白,老百姓越来越调皮,“有钱有粮不靠你,出了问题要找你,解决不好要骂你,弄得不好要告你”;乡镇体制改革后,老百姓对政府信任度下降,思想政治工作更加弱化;广播不响,农村精神文化活动难以组织开展、计生工作形势严峻。
以四面山为例,在景区3000多农民中,绝大部分青壮年外出打工,在家的`是“三八六一九九部队(妇女、儿童、老人),对国家方针政策不了解,难以接受国家的一些惠农项目。农民“传宗接代”思想仍根深蒂固,不生儿子不罢休,搞计划外生育。对这样的农民,不严肃处理不行,处理起来难度又非常大。对政府发出的处罚通知,有的躲着软顶,有的当面撕毁硬顶,个别甚至无理取闹打骂干部。无法摆脱“越生越穷越穷越生”的怪圈,人口素质难以提高,构建有景区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任务任重而道远。
二、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解决
(一)转变政府职能。
现代政府是一个权力有限的政府,政府不是“划桨者”,而是“掌舵者”,它的主要职能在于弥补“市场失灵”。从一定意义上说,“管得最少的政府,就是最好的政府”。要加快从“越位”的地方“退位”,在“缺位”的地方“补位”,严格按照规则办事。
(二)推进机构改革。
把政府从全能政府改为有限政府,从管理职能转变为服务职能政府。建议加大干部到村社任职的力度和规模,建立便民利民队伍。建立部门行业协会,把农村的一事一议和行业协会有机结合起来,解决当前农村难以开展“一事一议”的境况,加强农村公共基础实施建设,提高为民服务的水平。
(三)改革干部人事考核制度。
现行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面面俱到,显得很全面,其实不科学,也与政府职能转变的大趋势不相适应。要同转变政府职能结合起来,建立评估体系,实行目标管理。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解决“数字出干部,干部出数字”的情况。
(四)探索新形势下镇村社运行模式。
自推进法治服务型政府以来,各镇都进行了大规模的合村并社,村社区域面积和区域人口急剧增多增,社会治安、问题,计划生育社会事业问题、家庭宗派问题有上升的势头。建议继续大力实施“双培双促”、“能人治村治社”工程,机关干部到村社第一线任职,从而建立一支高效的村社干部队伍。乡镇对村社的领导逐渐变为指导。
(五)加强执乡镇政能力。
新形势下,农民的法制意识、科技意识、致富意识等不断增强。面对新形势新挑战,要从服务意识、服务需求、服务类型、服务时间和空间位置、服务平台、服务流程、服务测评和服务沟通方面入手,改进政府管理手段和行为方式,做“精明的导航员”、“公正的裁判员”和“忠实的服务员”。整合行政资源,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提高政府公信力。提高执政水平,解决“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能用”的问题。
(六)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的模式,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彻底改变农民“有饭吃不靠你,有钱花不求你,有事情就找你,处理不好就骂你,心情不好就打你”的情况。
三、请求市级部门解决的问题。
(一)“下放权力”、“下放部门”、形成联动。
根据责权一致、人权与事权一致的原则,增强乡镇的人事权、执法权、审批权,建立健全乡镇政权,形成上下联动的运行机制。要么就加强主管部门的责任,使责、权、利、用一致;要么就还权于乡镇政府,各站、所、办仍交由乡镇管理,做到管人和管事有机结合,责任和权力有机结合,增强乡镇政府的调控功能。切实解决部门利益最大化、部门利益政策化的现象。
建议:
1、涉农性和文化性的机构,由乡镇政府直接管理;
2、专业性较强的机构,由乡镇和市主管部门双重领导,以乡镇管理为主,业务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
3、有关执法监管部门和跨区域性的机构,由市主管部门和乡镇双重领导,以市主管部门管理为主,但在干部考核、职级晋升、人事调整等方面应征求辖区乡镇党委的意见。
4、加强乡镇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对涉及土地、林业、司法等方面应授权或委托乡镇政府,培训专(兼)职人员,更好地开展工作。
(二)取消乡镇税收征缴任务。
取消农业税后,乡镇不再承担任何税费的征缴任务,所有的税收严格按照据实征收原则,直接由市职能部门收取。建议取消乡镇税收征缴任务,切实解决乡镇高价买税、部门“吃拿卡要”现象。
(三)帮助解决农村基层组织无阵地的难题。
四面山五个村居基层组织均无阵地,严重制约了四面山法治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建议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加大对村级组织阵地建设的资金支持。
(四)加大对农村基础实施建设的扶持力度。
认真落实统筹城乡发展方略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加大反哺农业力度,在投资上大幅度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倾斜。建议交通部门、水利农机部门、电力部门、卫生部门加大对农村路、水、电、学、医等方面的投入,切实解决出村行路难、人畜饮水难,求医治病难、学生上学难、以及电力缺乏和有线电视收看难等问题。建议加强农村交通建设,将四面山景区公路纳入乡村公路试点工程,尽快实施农村农网改造。
(五)加大对广大基层干部的培训力度。
建议组织乡镇干部探讨新形势下做好农村工作的新思路,提高认识,更新观念,学习和掌握新的工作方法。努力提高农村基层干部带领群众调整经济结构、发展农村经济的自觉性和本领。努力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政策水平,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努力提高农村基层干部正确认识和处理新时期农村人民内部矛盾的水平和能力。
(六)加大对农民群众进行科技培训的力度。
建议多开展科技下乡、进村、入社活动,举办各类培训班,组织科技人员下村、村,到田间地头,手把手教农民具体操作。在科技培训既把农民“送上马”,在科学致富的路上把农民“扶一程”。对农民进行“全方位”扶持,提高农民的组织程度和科技素质,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和产品质量,提高农业的产业化水平和标准化水平,提高农产品的市场覆盖面和销售竞争
篇6:建设一个公开、透明和可问责的服务型政府
建设一个公开、透明和可问责的服务型政府
重要的不在于宣言,而在于建设对基本人权和对政府权力约束都有明确设定的宪政秩序。
建设“服务型”政府
把“全能大政府”体制颠倒了的政府和人民之间的主仆关系校正过来
改革开放以前的经济社会制度的最重要特点,是“全能大政府”包揽了从经济到政治一切事务的决策权。从经济方面说,国有经济一统天下,垄断了所有类别的经济信息和经济资源,企业只是政府手里的“拨一拨,动一动”的算盘珠子,个人更是从摇篮到坟墓一切听从政府安排。
这样的经济体制最终把中国经济推到了崩溃的边缘。危机带来了转机。它促成了我国的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经过20多年的艰苦努力,我国的经济制度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这种转变的过程虽然纷繁复杂,但就其本质来说其实也很简单,这就是政府放弃垄断,把经济决策权归还给经济活动的当事人,由他们根据自己掌握的信息和各自的利益判断,分散地进行决策。20多年来中国在经济领域取得的举世公认的成就,从根本上说来就是个人的聪明才智和创造伟力获得解放的结果。
尽管目前我国经济体制在一些重大的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改革,毕竟市场经济的轮廓已经呈现在我们的面前,而政治体制方面改革所取得的成就就要逊色得多。邓小平在前就提出过政治改革不能长期落后于经济改革,不过即使在那以后,它的推进仍然十分缓慢。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启动政治改革,但迄今为止离市场经济所要求的“有限政府”和“有效政府”,还有相当大的距离。这次SARS危机就使政治社会体制方面存在的缺陷暴露无遗。
传统的政治和社会管理体制的主要弊端,在于“全能大政府”体制颠倒了政府和人民之间的主仆关系。130年前马克思在讨论巴黎公社的经验时,曾经反复申论,最重要的事情是全力防止“社会的公仆成为社会的主人”。在“全能大政府”的体制下,虽然一些党政机关和官员也把“为人民服务”、“做人民公仆”的口号写在墙上,挂在嘴边,可是他们实际上处在“社会的主人”和“群众”的“首长”的地位上,可以以“国家目标”的名义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社会,在一切问题上、包括关系人民重大切身利益的问题上替自己治下的“百姓”做主。
在我们这样一个有长期专制主义传统的国家,这种完全颠倒了的关系甚至能够得到被统治者的认可,例如地方官员被称为百姓的“父母官”,为政清廉的官员,被赞誉为“民之父母”,都成为见惯不怪的事情。至于一些不法官员则利用自己的权势对百姓颐指气使,不但不受选民和纳税人的监督,甚至连请愿和“上访”也被看成“违法”“犯上”行为从而被禁止,事主甚至遭到迫害。
正是因为存在着这样一些与现代政治文明格格不入的陈规陋习,才会使一些负责官员在SARS传播这个关系大众生命安全的问题上采取极不负责的态度,封锁消息、隐瞒疫情、散布虚假信息,居然还自认为理所当然,合乎政府办事的规程。
要把这种被颠倒了的主仆关系重新颠倒过来,重要的不在于宣言,而在于建设对基本人权和对政府权力约束都有明确设定的宪政秩序;这就是说,要按照中共十六大的决定,推进政治改革:提升政治文明,发展民主政治,建设法治社会。掌握着国家权力的.党政官员必须是可问责的。人民群众对公务人员监督权和罢免权的行使,要通过可操作的法定程序切实得到保证。
政务公开,公共信息透明化
信息公开方面出现如此重大的失误,个别负责官员固然有一定的责任,然而更重要的问题却在于全能政府体制下形成的一套陈规陋习,其中包括对大众传媒的行政管制
政府机构和政府官员对于决策权的垄断,通常靠他们对于公共信息的垄断来支撑。政府在执行公务过程中产生的信息,本来是一种公共资源,是公众得以了解公共事务和政府工作状况,监督公务人员的必要条件。因此现代国家通常都有信息公开、“阳光政府”的立法;除了由于涉及国家安全并经法定程序得到豁免的公共信息,都要公之于众。只有建立起信息透明的制度,才能把政府和政府官员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
但是,全能政府的体制却往往把公共事务的处理和反映处理过程的信息看做是党政机关的“内部秘密”。这种体制的长期运行,已经形成了一整套应对危机事件的套路:无视人民的知情权,实行所谓“外松内紧”,严格“保密”,在公众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在政府内部寻求处理的办法。
于是,获取信息成为一种特权,不法官员可以把公共信息化为私有,用以作为寻租的工具。他们不但可以利用这种不透明的制度牟取私利愚弄公众,也可以利用它来蒙骗上级行政机关。近年来许多贪赃枉法的官员利用舆论钳制,一手遮天,欺压群众,作威作福的案件长期不能得到揭露,实在足以使人触目惊心。
由于对待疫病等突发事件的这种老做法基本没有受到触动,在SARS疫情开始扩散的时期,一些政府官员就是按照老套路办事的。SARS疫情于11月初现于珠江三角洲。到今年的二三月间,公共卫生部门已经清楚地知道广东地区爆发了一种病因和传染途径都不分明的烈性传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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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当前形式下的“公务员淘汰制”与服务型政府
近几年在我国,公务员考试一年比一年火。刚刚结束的200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更是出现了3000人争一个职位的热辣场面。可以说目前我国的“公务员终身制”因其“一劳永逸”的特性而激发了对公务员身份无限的向往。社会上更是流传着公务员“一朝考上,就如同进了保险箱、端了铁饭碗”的说法。
作为公务员,只要没有受到刑事处分、纪检查处等,基本不会“下岗”。于是,对于想作“人民公仆”的人来说,进公务员这道门槛便成了他们的终极目标。不仅工作没有太大的压力,收入待遇也相当不错,总的来说,公务员收入普遍高于社会平均收入。在这样的导向下,公务员工作绩效问题便成了政府老大难的问题。韩国的公务员体制跟我国相似,以前在韩国,如果公务员没有受到拘禁以上的刑事处分或者罢免,就不会被强制免职。因此,一旦成为公务员,基本上一辈子就可以依靠国家吃饭,所以游手好闲的公务员不在少数。因此韩国政府也不断在寻找良方,“不合格就下岗,铁饭碗要被淘汰制取代。”这就是韩国公务员即将面临的现实。根据韩国政府有关“公务员淘汰制”的规定,每个政府机关都要对其职员表现进行评估,一定比例的不合格者将被分派做半年到一年的杂活,然后根据表现决定是否回归岗位。(2007年3月21日环球时报)
对于这场由韩国首都首尔市政府发起的“3%公务员淘汰制”改革,虽然各方观点不一、程序上也尚有许多不完善,但是我认为就其改革背后体现出来的价值导向而言是正确的,那就是“从现代政府机制的角度来看,公民支付报酬的时候,就已经规定了工作的内容与质量,失职当惩。”
在韩国实施此制度的地方,不仅公务员的工作气氛开始紧张起来,而且其提升工作绩效的自觉性也开始提高。据报道,首尔市宣布采用淘汰机制后,以前上班时间还人头攒动的理发店生意少了,周围咖啡店的销售额也比平时少了一半,甚至公务员工会举行集会也只敢利用吃饭时间。
从打造“服务型政府”的角度来看,公务员工作绩效如果不能提高也就意味着政府提供某种公共服务需要支付更多的行政成本。在公务员队伍中引入“淘汰制”,实际上是在公务员队伍中加强竞争和问责。仅仅有目前“公务员公开招考”中的“竞争进场”是不够的,我们还要在公务员队伍内也引入有效的适度竞争,不仅是在职务的晋升上竞争,还要在“为公众服务”方面竞争,对不合格公务员施加“淘汰出局”的压力,以督促所有的公务员自觉地勤于业务。
★申论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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