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上海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流程,本文共8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篇1:上海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流程
上海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流程
【受理地点】:上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
【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21-12329
办理开户条件:新成立单位
开户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单位设立证明;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IC卡;
4、《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
开户流程: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到单位所属区域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手续即可。资料齐全,条件符合,审核通过即可。
问题解答
【问】: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IC卡的单位可以申请办理单位公积金账户开户手续吗?一般设立公积金账户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可以的。上海用人单位设立公积金账户一般需提供如下资料: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等。
【问】:我们公司在上海属于私营企业,那私营企业是否可以不用设立公积金账户,不用给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不可以的.,根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本市范围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手续。
【问】:想知道单位设立公积金账户需要多长时间?怎样办理?
【答】:单位经办人只要携带资料到单位所属区域住房公积金业务中心办理即可,一般3个工作日即可办好。
篇2:上海单位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流程
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一种补充,是一种非强制性缴纳是社会保障项目,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业绩和管理需要可以自主决定是否替员工缴纳补充住房公积金。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上海用人单位设立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相关事项,以便大家查看。
单位补充公积金账户设立流程
【承办机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分中心
【办理事项】:设立单位补充公积金账户
【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内
【相关业务】:上海公积金账户开户
【咨询电话】:021-12333
设立条件:履行上海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的企业、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可以申请设立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
设立资料:
1、单位设立证明,例如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上海市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
4、单位社保缴费证明资料,例如单位当月/上月《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上海市(小城镇)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缴纳通知书》。
设立流程:单位经办人备齐规定资料前往前往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办理相关手续即可。只要审核通过即可办理完成。
【温馨提示】:补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范围在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的基础上增加了限制,规定只有足额缴纳税款的企业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及其所属职工可以参加补充住房公积金。
【单位咨询专区】
一、补充住房公积金是什么意思?上海用人单位一定要设立补充公积金账户吗?
【回复】: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一种补充,与公积金制度基本特征是相同的,都是一种长期的住房储金,用于职工的住房消费,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但公积金制度是强制执行的,补充公积金制度非强制性执行,因此上海用人单位不一定要设立补充公积金账户。
二、我们单位打算设立补充公积金账户,不知如何办理?需备齐哪些资料?
【回复】:上海单位补充公积金账户设立流程比较简单,单位经办人备齐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上海市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当月/上月《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等资料前往辖区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即可。
三、差额预算的单位是否可以缴存补充公积金?如果可以需怎样设立公积金账户?
【回复】:根据上海公积金政策规定,履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的企业、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可以申请补充公积金账户的设立。但差额预算单位不属于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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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住房公积金开户流程
一、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
新设立的单位,应在单位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以前未办理的须予以补办。每个单位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单位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当自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4月3日国务院令262号)发布之月起补缴欠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时间晚于单位设立时间的,在补办开户登记手续时,应对未按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时间、原因、补缴计划、执行标准及法律责任予以书面情况说明。
所需资料:
1.单位介绍信;
2.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出具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设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证书副本;企业出具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加盖单位公章的最近一个月工资表;
4.向管理中心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单位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补缴计划等);
5.单位法定代表人有效证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
6.《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及《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电子版及纸质表格(一式二联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场所: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或区县管理部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办理单位开户登记--设立单位账户。
二、公积金职工账户登记
单位新录用职工,应当自录用职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办理个人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所需资料:《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及《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单位转账支票或现金、网银付款凭证等。
办理场所:公积金中心指定的缴存银行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缴存银行设立个人账户--单位首次汇缴住房公积金。
三、单位住房公积金信息变更
单位名称、单位证件代码、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等信息发生变更或需要补充登记的,单位应自发生上述情形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单位信息变更登记。
所需资料:不涉及单位名称变更的,单位只需提供以下1至4项资料要件。
1.单位介绍信;
2.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出具新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法人登记证副本;企业单位出具新的营业执照副本,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还需提供新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
4.《变更/撤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申请书》电子版及纸质表格(一式二联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章等)
5.单位名称变更证明文件:企业单位提供《单位登记基本情况》(到工商管理部门打印),行政事业单位提供上级批准的名称变更文件,其他非企业单位提供有关部门核准的变更文件;
6.向管理中心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综合业务部办事大厅或区县管理部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办理信息变更登记。
四、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登记
单位因合并、分立、撤销、破产而终止的,原单位或清算组织应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注销登记。
单位账户注销前,需要将所有职工住房公积金余额转至新单位或销户,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及暂存款余额为零时,方可注销单位公积金账户。
所需资料:
1.单位介绍信;
2.企业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废置通知书或上级部门关于单位撤销的文件;
3.法定代表人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
4.《变更/撤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申请书》电子版及纸质表格(一式二联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章等)。
办理场所: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或区县管理部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办理注销登记
五、住房公积金补缴办理
所需资料:
1.《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
2.《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3.单位付款票据(支票、网银付款凭证等)。
注意事项:“封存”状态的职工账户可办理补缴入账业务;《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内的“起止年月”需填写在同一个公积金会计年度(每年7月至次年6月)范围内,补缴“起止年月”跨公积金会计年度的,单位需另行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及《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到缴存银行办理时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及纸质表格。
办理场所:公积金中心指定的缴存银行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缴存银行办理补缴核定--缴存银行办理缴款手续—缴存银行登记个人明细账
六、调整缴存比例或缓缴
在政策范围内调整缴存比例,每年度原则上只能调整一次。缴存比例调整后,单位需到缴存银行办理缴存基数调整业务。
(一)当年首次提高缴存比例
所需资料:单位当年首次申请在政策范围内提高缴存比例、缴存总比例不变的调整(单位与个人比例“此增彼减”调整)、自由比例调整(在业务系统内比例登记为“1”)业务,需按要求提交签署职工代表大会、工会意见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申请书》
办理场所:公积金中心指定的缴存银行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缴存银行办理
(二)当年二次提高或降低缴存比例
所需资料:需按要求提交签署职工代表大会、工会意见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申请书》
办理场所: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或区县管理部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或区县管理部办理
(三)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
1、申请条件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
(1)连续两年亏损,且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西安地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60%的企业。
(2)连续3年以上亏损,且职工工资没有保障,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
2、审核程序
(1)企业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职工代表大会、工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的决议、《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申请书》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审批表》和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证明资料等。证明资料包括经第三方审计的相关年度财务报表、工资报表或有关部门核定为困难企业的证明等。
(2)公积金中心对企业提供的证明资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公积金中心签署意见后,将企业申请资料报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3)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期限为1年,期满后仍不能正常缴存的企业,须重新申请。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恢复缴存并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也可按政策调整比例补缴住房公积金。
办理场所: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或区县管理部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公积金中心审核--管委会审批—公积金中心办理缓缴手续
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应根据缴存职工工资变动情况,每年到缴存银行核定一次,调整时间为每年的7月。
注意事项:封存职工账户不参与当月缴存基数变更;在计算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时,应四舍五入到元,取整数。
所需资料:《住房公积金调整核增清册》或《住房公积金调整核减清册》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指定的缴存银行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缴存银行办理
八、住房公积金个人零余额账户注销
单位注销已开户但从未发生汇补缴等业务的正常状态或封存状态的零余额职工账户。
注意事项:正常状态的、15位身份证号的零余额职工账户可以直接注销。
所需资料:单位情况说明(加盖公章)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指定的缴存银行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缴存银行办理
九、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签约登记
(一)申请对象:
在市级开户的缴存单位(不含省直、西铁、长庆三个分中心)。为避免缴存单位申请办理网上业务签约登记业务过于集中,目前仅对建设银行办理缴存业务的单位开展网厅签约业务,在其他缴存银行缴存的单位后续将分批推广,缴存单位可自愿申请。
(二)申请条件:
1.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完整、准确,与单位证照信息等保持一致;
2.单位缴存比例、职工缴存基数在中心规定范围之内;
3.单位正常汇缴至申请网厅之月的前3个月;
4.新开户单位须完成首次汇缴且汇缴金额已计入职工账户。
(三)申请资料:
1.《西安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业务网上办理协议》一式两份;
2.单位证照:企业出具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三证合一”的单位出具营业执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出具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
3.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网上服务大厅数字证书办理单》一式三份;
6.选择“协议缴款”的缴存单位需提供本单位银行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申请书回单》原件。
(四)签约流程:
1.单位向开户所属的区县管理部、综合业务部提交申请资料(在市本级开户的单位,到综合业务部办事大厅办理;在区县管理部开户的单位,到开户所属管理部办理)。
2.签约登记通过后,缴存单位持经审核的《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大厅数字证书办理单》及以下资料至建设银行指定经办网点,办理网厅盾(数字证书)手续。
(五)办理网厅盾所需资料:
1.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政府批文等)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只需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3.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5.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授权书原件。
以上所需资料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六)注意事项
1.《网上办理协议》协议编号由公积金中心业务系统自动产生,申请单位暂不填写;
2.《网上办理协议》《网上服务大厅数字证书办理单》《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都需加盖缴存单位法定代表人印章。
3.用户登录网上服务大厅需使用IE8.0或IE9.0浏览器。
十、网上业务注销登记
除《西安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业务网上办理协议》另有约定外,缴存单位如需终止网厅业务,应向中心提交申请资料办理注销登记。
(一)网厅注销登记申请资料:
1.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2.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网上服务大厅数字证书办理单》一式三份。
(二)注销流程:
单位向开户所属的区县管理部、综合业务部提交申请资料(在市本级开户的单位,到综合业务部办事大厅办理;在区县管理部开户的单位,到开户所属管理部办理)。中心经办人审核通过后,中心办事机构在《网上服务大厅数字证书办理单》上加盖本部门公章,业务系统操作完成后打印《住房公积金业务回单》一式两联,经缴存单位经办人签字确认无误后加盖中心“缴存业务专用章”返还单位一联。
缴存单位持以下申请资料,到建设银行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网厅盾注销手续。
(1)《网上服务大厅数字证书办理单》;
(2)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政府批文等)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建设银行缴存业务网点的会计业务经办人审核单位申请资料后,为符合条件的缴存单位办理网厅盾注销登记。
篇4:惠州住房公积金开户流程
惠州住房公积金开户流程
【办理业务】:单位办理惠州住房公积金开户业务
【受理机构】:惠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业务咨询】:0752-2061177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五(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规定》
开户条件:所属惠州地区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
开户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三个月内其中一个月的《扣缴个人所得税明细报告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电子转账完税证》;
5、《惠州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6、《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登记表》;
7、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
1-4项除原件外另需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人为港澳台居民的,需提供回乡证或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若委托它人办理的',除法人身份证外另需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办理流程
1、申办人持以述资料至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督查科进行审批登记;
2、符合条件,资料齐全的,住房公积金经办部门将于3个工作日通过审批,并作出准予办理缴存登记回复,不符合条件,或资料不齐的,给予不准办理回复,并说明原因;
3、审批通过后,住房公积金经办部门将申请单位开户资料转交承办银行,并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
注意事项
1、企业单位或团体成立时间在一年以内(含一年),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可超过5%;
2、企业单位或团体成立时间超过一年,但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按5%的缴存比例进行缴存,若需申请缴存比例超过5%的,需提供《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请示》。
篇5:上海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申请范围:本市范围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手续。
办理场所: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单位设立证明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IC卡;
4、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附件一)。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审核并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篇6:广州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流程指引
根据我国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如职工拥有多个公积金账户的,则需按照规定办理公积金账户合并手续。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广州公积金账户合并流程相关事项。
广州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流程
【办理机构】: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办事处、管理部、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
【咨询电话】:020-12329
公积金账户合并条件:职员在不同的单位拥有不同的公积金账户,且已经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
公积金账户合并所需资料
1、《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申请表》;
2、原单位职工的证明原件(集中封存部的职工个人账户申请合并需提供)。
【备注】:原单位职工的证明原件包括劳动手册、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证明、社保部门出具标示单位名称的证明、街道或者居委会出具的证明。
公积金账户合并流程:申请人持规定资料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及银行网点办理公积金账户合并手续即可。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当场办结。
【补充说明】
1、若职工个人信息不齐全或有误的,如姓名、身份证号码不齐全或有误的,则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个人信息变更手续后,方可办理账户合并手续。
2、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指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
【留言板块】
一、我有两个不同的公积金账户转到公积金封存了,但目前我已经离开广州,离开原来公司。现在也没有再购买公积金,像我这种情况申请公积金账户合并,需备齐哪些资料?如何办理?
【回复】:集中封存部的职工个人账户申请合并的,除合并所需材料外,另需提供曾是原单位职工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下任意一项:劳动手册、劳动合同、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社保部门出具标示单位名称的证明、街道或者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二、在原单位有一个建行的公积金帐户,到新公司后公司又办理了一个工行的公积金帐户,请问该如何合并这两个帐户。是否可以个人办理,还是必须由单位办理?
【回复】:职工在不同的单位有不同的公积金账户的,办理转移手续后,在同一单位账户下将职工的两个账户进行合并,保留一个账户继续缴存。一般情形下由单位办理,个人也可以办理。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只需持如下资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或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即可: 1、《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申请表》加盖公章及职工身份证原件; 2、曾是原单位职工的证明(集中封存户下职工个人账户合并)。
三、申请情况下可以办理公积金账户合并?如职工姓名有误怎么办?
【回复】:根据规定,职工在不同的单位有不同的公积金账户的,办理转移手续后,在同一单位账户下将职工的两个账户进行合并,保留一个账户继续缴存。如职工姓名有误的则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个人信息变更手续后,方可办理账户合并手续。
篇7:上海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变更
申请范围:组织机构代码不变的情况下,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变更时,应当及时办理账户信息变更手续。
办理场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或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单位变更“单位名称”、“主管机构名称”、“主管机构代码”、“法人资格”、“经济类型”、“隶属关系”、“机构类型”等信息时需提供下列文件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名称变更核准证明材料复印件;
(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3)变更后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变更后的组织机构代码IC卡;
(5)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的《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变更登记表》(附件六)。
2、单位变更“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信息时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的单位信息变更情况说明。
办理流程:
1、单位变更“单位名称”、“主管机构名称”、“主管机构代码”、“法人资格”、“经济类型”、“隶属关系”、“机构类型”等信息的流程:
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审核并办理。
2、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变更“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信息的流程:
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审核并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篇8:上海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设立在单位)
上海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设立在单位)
申请范围: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为尚未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办理账户设立手续。
办理场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汇缴设立账户需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附件三);
2、补缴设立账户需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附件四)。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审核并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上海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设立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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