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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对我国的启示

时间:2025-10-05 08:12:32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国外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对我国的启示,本文共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欢迎大家分享。

篇1:国外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对我国的启示

通过对发达国家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主要形式及经验的探讨,提出了在我国促进高职教育与企业合作健康发展的'政策性建议.

作 者:刘军 王宇清  作者单位:刘军(河北大学经济学院,河北・保定,071002)

王宇清(保定职业技术学院,河北・保定,071051)

刊 名:科教文汇 英文刊名:EDUCATION SCIENCE & CULTURE MAGAZINE 年,卷(期): “”(7) 分类号:G710 关键词:高职教育   校企合作   经验   启示  

篇2: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法律缺陷探讨论文

文章主要探究了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对于高职教育发展的重要性,提出有关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在法律方面存在的缺陷,以及现行法律在两者关系的界定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完善我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的法律制度,并建立有效的基本法律法规保障校企的利益。只有建立了切实可行的校企合作法律机制,才能有效地推动高职教育的发展。

一、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目的和重要意义

高职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我国今后人才培养和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高职教育直接关系到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的想法和做法,为以后培养各行各业的人才打下基础。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是发展高职教育的重要模式之一,而校企合作过程中学生可以进行实业和学业相结合的学习,利用工学结合的发展教育模式培养后一代,锻炼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专业技能。开展高校与企业合作对于高校和企业来说都是互利共赢的选择,学校和企业合作可以帮助学校进行人才的社会化培养,对于人才的养成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企业和学校合作可以帮助企业增强专业性,为企业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同时校企合作还能帮助学生提高自身的素质和专业技能,为以后增加就业砝码。

二、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在法律方面的缺陷

(一)法律条文不明确

翻阅有关高职院校校企合租的法律条文,在高职教育改革初期制定以后就没有进行过修订和增补,导致很多法律条文不明确,概念模糊,影响到双方合作的着重点和法律上应该履行的义务和权利。学校和企业之间通过签订合同明确双方在教育学生上的合作模式,而这些涉及到法律的合同,很大程度上没有法律依据的保障,法律法规存在严重缺失,无法有效建立两者的责任关系情况。另一方面,有些规定仅仅是原则上的义务规定,没有法律的保障,也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进行落实,运用模糊的词藻如“鼓励”,“可以”等话语掩盖“应该”,没有确切的法律约束力,在贯彻落实方面存在问题,这将变得与道德约束无异。

(二)地方规定有失偏颇

在我国有些地区,为了支持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加强对学生的实际操作和专业技能提升的教育,出台了一些有关支持高校校企合作的法律条文。比如《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案例》等条文,这些条文是否具有推动力可以有效助力校企合作暂且有待观察中。比如宁波市教育局制定的关于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中,为当地提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做了有关保障和完善了相关法律条文,然而它并未在条例中明确当双方中有关一方发生违约时,应该如何判定违规责任和相应的处罚。条例本身无法确定双方应尽的义务和权利,仅仅说明奖励政策却没有考虑到实际财政部门的支撑情况是否允许,双方的合作仍然存在一定法律缺陷的问题。地方规定有失偏颇,企业的最高目标不是慈善机构而是盈利,和学校建立合作关系的最终目的也是为了增强自身的信誉度和提高威望,为企业本身的内在软实力打下基础,而高校让学生进入企业工作,目的是为了让学生获得锻炼,企业和高校两者必须进行自由协商,并自愿签订合作协议,而不能以非双方的自由意志来进行合作。

三、学校和企业之间合作模式的问题

(一)当事双方合作时法律关系的明确

从有关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的法律合同上来说,学校和企业之间签订的合作协议属于民事合同法律,即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具有平等自愿的原则,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达,对于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校企合作的合同主要是指学校和企业在合作过程中,将双方的意愿书面表达为文字,并落实在协议书上。而校企双方涉及到的其他利益相关者,比如说受教育的学生,以及维护秩序的政府均不是合同的主体。这样,作为校企合作的最重要的推动者:政府就有可能完全不理会此合同存在的意义,而将校企双方的合作看成是学校的责任。学校和企业从法律意义上来说签订的是合作伙伴的协议,双方当事人以协议为基础,依据合同法的原理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而企业,作为民办企业,不具有为学校承担教育责任的义务,所以这也就是说,企业完全可以掌握主导权,在协议中增加有利于己方的合同要求,而这一系列的`要求无非就是一些免责条款,这样的不平等合约会让校方无故承担较大的风险和法律责任,双方合作的效果也会大打折扣。

(二)从实际情况看校企双方合作现状

高职院校选择和企业合作的真正目的是为了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提升专业技能,而民商法规制下的校企双方合作的法律关系,存在很多缺陷,导致在实际情况的合作中,出现了很多流于形式的空洞实习。从实质上看,政府在其中没有做好一个中间人的角色,学校因为社会角色的原因承担了更多的责任和费用,导致两者的合作一直处于一个强势、一个弱势的地位。企业让学生到他这来实习,往往只是让专业的学生做做下手,常常被用来当作廉价劳动力,学校不仅要和企业沟通,希望企业能给出实习机会给学生,另一方面,学校有时还要支付人头费用,如此一来,学校和企业的合作常常无法达到预期目标,深度和广度也往往流于表面无法深入,这与高等职业教育的理念相悖,也与真正的校企双方合作共赢的预期目标相差甚远。

四、完善我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的法律制度

(一)确立校企合作的基本法律原则

通过将政府主体纳入到双方合作的基础上来,用政策作为推动力,尽力完善有关我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的法律规范。明确企业和院校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对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订立相关基本原则和主要思想,引导企业往教育方面去承担相应的责任。通过建立: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合作原则,达成有效推行职业教育社会锻炼的目的。

(二)建立统一标准体系实行

目前我国的高职教育校企合作需要遵循法制统一的原则,明确当事双方的义务和责任,建立有关法律关系,规范立法的程序,从而让校企合作的模式成为一种标准可实行的操作方法,构成法律模式健全、完整统一并且有序的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法律体系。比如,在实际情况中,一方面修改我国现行的教育法,将校企合作模式纳入其中。当涉及有关校企合作的具体描述时,做明确的法律条文的表达,鼓励学校和企业进行合作和推广,为学校的学生提供尽可能多的实习机会。另一方面,对政府、受教育者和企业的责任人进行统一的规范和指导,建立长期有效的法律合作机制。

(三)明确实际可操作性

任何的法律条文和规范文件都离不开切实可行的实际操作。在进行法律完善的同时,要充分发挥政府和授权的行业组织的支持作用。他们在校企合作的过程中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他们可以保障双方的利益和权利,在组织上面进行有关监督和考核,从而达到双方公平合作,合作共赢的局面。由于学校和企业两者的目的不同,所以在进行合作时需要互相协调和配合,光靠他们自身的努力无法做到完全配合好,必须通过政府进行中间的协调和整合,双方在有关问题上做出让步,有效地沟通,最终完成合作。

五、结束语

通过对高职校企合作模式的探讨,在法律层次上进行有关缺陷的剖析,提出有关建议和解决措施,不但能够推动我国高职院校的教育发展事业,还能够为校企合作提供保障和借鉴。

参考文献:

[1]何应林.高职院校技能人才有效培养研究[D].南京师范大学,.

[2]王君,高建中,卢侠.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的法律缺陷刍议[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3:45-47.

[3]刘思锶.论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完善[D].福建师范大学,

篇3:校企合作中高职院校德育工作创新论文

校企合作中高职院校德育工作创新论文

一、创新校企合作中高职院校德育工作的意义

整个民族进步的根本就是创新,纵观人类社会发展历史,在人类文明发展的过程中,借鉴和继承是重要的基础和条件,但是,人类的进步和发展,不能仅仅依靠借鉴和继承,借鉴和继承仅仅是一种手段,人们必须依靠创新才能够达到借鉴和继承的根本目的,只有通过创新才能够使人类文明得以长足发展。如果人们不实施创新,就会丧失高职院校德育工作的优良传统。在高职院校的深化改革和日常发展过程中,不断出现新的问题,想要保证高职院校的德育工作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必须运用创新。近年来,校企合作得以兴起并且普及,在高职院校日常管理过程中,在校企合作基础上实施德育工作创新,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在高职院校德育工作全过程中,贯彻工学结合及校企合作的模式,学生能够接触到动手操作的“实践课程”,并且对培养目标进行有效结合,对技能学习、技能训练、文化学习进行深化,逐渐把人才培养和就业需求有机结合在一起,加强高职院校学生的技术思维、实践能力和科学素养培养,加强建设实践中心、实习基地及实训基地。当前形势下,高职院校德育工作面临的困难较大,企业普遍反映学生缺乏操作能力,高职院校学生的操作能力和综合素质急需提升,这种种问题都对高职院校德育工作的创新提出了严格的要求。由于社会经济在关键的发展时期,需要很多有良好创新意识的德育工作者开展高成效的德育工作。进而为企业培养应用型、高素质、高操作能力的人才,实现德育工作的目的,帮助高职院校学生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使其在日后工作岗位中,团结同事,尽心尽力,努力实现自身价值,为企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二、校企合作模式下高职院校实施德育工作创新的路径

(一)制度创新

高职院校的德育工作必须建立起长效的机制,实施制度创新。首先,高职院校必须明确德育工作的核心地位,使高职院校德育工作能够在高职院校建设发展过程中得以贯穿,在高职院校发展建设及生产经营整个过程中必须体现参与作用,形成完善、具有很强操作性的德育工作制度体系。还要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和人才需求、人才标准实施德育工作。同时,对高职院校德育工作的考评管理制度、教育制度、责任制度进行完善和创新。此外,高职院校还要从本质上对高职院校学生和职工权益进行维护,保证学生和职工权益不受侵害。加强建设学生管理制度和规范,对学生行为进行规范,保证学生行为和教师工作规范化。

(二)方法创新

新形势下,开展德育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重要原则,运用示范引导、说服教育及改善服务等方式方法。高职院校必须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注重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升学生的素质,关心学生和帮助学生。高职院校还要注重建设人才队伍,结合自身发展需求,制订短期计划或者长期目标,鼓励高职院校学生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自身学习计划的制订,不断丰富和充实自身知识。除此之外,高职院校还要定期组织学生到企业实习,通过亲自体会企业工作,提升学生思想意识和水平,使学生可以明确企业的运行流程,明确工作过程中和学习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对各类企业进行充分运用,培养高职院校学生的职业素养和专业素质,提升高职院校学生专业水平和综合素养。坚持灵活运用德育教育方法,注重对党员实施政治业务的培训。

(三)内容创新

高职院校的学生具有求美、求知、求新、求乐等特征,因此,高职院校德育工作者必须针对学生的这些特征对其实施爱学校教育、爱岗敬业教育、爱国教育、危机教育及磨炼教育。高职院校德育工作者要深入到学生中,关心学生,爱护学生,了解学生的心理,与学生开展及时的沟通和交流,了解学生的困难,帮助学生解决困难,时刻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了解学生心理动态,为学生办实事和办好事,对于高职院校学生的意见要虚心听取,切实维护高职院校学生的权益。高职院校的德育工作必须有新的内容和主题,还要有新的举措,这便要求高职院校德育工作者必须坚持与时俱进的重要原则,对新形势发展需求进行自觉适应,不断丰富和充实德育工作的内容。在高职院校实施德育工作的时候,还要紧紧围绕着高职院校的实际需求,结合高职院校学生思想实际水平和情况进行工作内容的设置,落实精神层面的知识和思想,注重增强高职院校德育工作的时效性。突出道德教育、信念教育、理想教育、责任教育,培养高职院校学生的敬业精神。

三、校企合作中高职院校德育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一)构建教育实践基地

近年来,为了有效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高职院校致力于加强与企业合作中,不断建立校内实训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高职院校要对基地资源进行充分运用,加强与企业的合作,选派德育教师,使其可以深入到企业中,从德育内容、方法、目标等诸多方面不断深入开展研究,同时,制定完善的建设德育实践方案,使实践基地德育工作的内容与高职院校德育工作培养目标相符合,更可以满足企业需求。努力实现德育工作与产学研同步发展,高职院校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职业技能全方位提升,最大限度发挥实践基地效益,从本质上将高职院校德育工作落实。

(二)教学与职业素养相结合

在高职院校教学过程中,要不断渗透职业素养,高职院校在对学生开展德育教育的过程中,不仅要将“两课”所具有的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出来,还要将专业课程教学其实践教学具有的德育功能充分发挥出来。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将职业素养教育渗透其中,学生在掌握职业技能和知识的前提下,可以对未来职业进行价值体现,进而在潜移默化中提升学生职业素养。要对课堂教学内容进行丰富,高职院校可以聘用企业的专业人员到课堂上讲解,从职场人角度出发,对企业需求进行阐述,使学生明确自己是否能够满足企业需求,明确提升自身素养的方向,增强高职院校德育教育工作效果。

(三)坚持文化与德育工作结合

高职院校文化是在其经营管理的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总和,具有高职院校自身的特色。高职院校文化建设将学生和职工作为对象,通过交心联谊、文化娱乐、培训、教育及宣传等方法,以便在更大程度上对学生和职工意志进行统一,对学生和职工行为进行规范,将学生和职工力量凝聚一起,为实现高职院校的总目标共同努力。高职院校德育工作运用道德规范、政治观念和思想观念,对高职院校学生开展有组织、有计划及有目的.的德育教学活动,以便对高职院校学生的立场问题、观点问题和思想认知问题进行解决,进而促使高职院校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及世界观。从高职院校文化建设与德育工作这二者的工作内容中,人们可以明确,二者的研究对象均为高职院校的学生,二者均是针对学生开展的工作,均坚持以学生为本,均认同要给予学生足够的爱护、关心和尊重,维护学生自由发展权利和全面发展权利。

(四)建设高素质德育队伍

在传统的高职院校管理工作过程中,高职院校将大部分精力和投入均用在了经营和管理中,比如,高职院校管理的重点是推广人才建设和操作技术人才建设,而没有充分认识到德育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因此,在当今新环境和新时代中,由于高职院校德育工作重要性越来越显著,为了从本质上调和高职院校内部人际关系,平复高职院校学生情绪,营造和谐发展的氛围,必须将高职院校传统的人才建设局面改变。通过提升高职院校德育人员综合素质和技能,推动高职院校德育工作的不断突破。不仅要加强高职院校学生职业道德素质的培养,保证高职院校德育工作在自身的领域中能够具有带头示范等作用,用规范的言行和正直的工作作风增强德育工作的感染力及说服力。还要充分运用专业的培训,对德育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进行强化,保证高职院校的德育队伍可以及时发现学生存在的思想问题,通过外部助力,熟练使用各种方法和工具,实现高职院校德育建设的根本目标。

四、结语

高职院校培养高技能型人才必经之路就是校企合作,校企合作更是职业教育改革重要的方向。通过校企合作,能够充分利用学校和企业的资源,充分发挥学校和企业各自的优势,增强高职院校德育工作实效性。在校企合作模式下实施高职院校德育工作,必须走出校园,深入到企业中,结合企业生产、企业经营及企业管理。通过开展高职院校德育工作,能够具有针对性地实施人才培养,培养出符合企业需求和要求的技能型、应用型人才。

篇4:高职院校旅游管理专业校企合作模式

摘要:高职院校中的旅游管理管理专业应改变办学思路,实行校企合作,最大程度上实现旅游企业和高职院校的双向优化,互助双赢。

文章深入分析解读了校企合作过程中常见的四种合作模式,希冀为高职院校旅游管理专业的校企合作提供一定的借鉴作用。

关键词:校企合作;旅游管理;模式

近年来,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35号)中提出的“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与企业紧密联系,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改革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传统人才培养模式”的要求,高职院校中的旅游管理管理专业改变办学思路,实行校企合作,最大程度上实现旅游企业和高职院校的双向优化,互助双赢。

在人才培养方面,注重培养旅游企业一线和基层管理所需的,具备一定的理论知识和较高的实践操作技能的应用型人才。

鉴于此,笔者将对高职院校旅游管理专业,校企合作过程中常见的四种模式进行解读,希望有助于这方面的研究。

一. 校企合作的内涵

校企合作是指在为社会培养和培训合格的劳动者、技术人才这一目标指引下,开展职业院校与企业、行业、服务部门等校外机构之间的合作,将学生的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或训练紧密结合起来,以提高高职教育的质量和学生的素质,并增强企业与毕业生之间双向选择的可能性,最终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其实质是通过校企、产教的合作,培养出理论与实践、专业知识与职业技能并重的企业一线所需人才。

校企合作是一种利用学校和企业两种不同的教育环境和资源,采取课堂教学与学生参加实训工作有机结合的方式,培养适合不同用人单位需要的具有职业素质和创新能力人才的教育模式。

二. 高职院校旅游管理专业与企业合作的现有模式

经过多年来我国我只院校旅游管理专业与企业的探索,已经在我国出现了多种校企合作的模式,总结起来常用的主要有以下四种模式。

(一)实习基地培养模式

“实习基地”模式是旅游管理专业中最常见的校企合作形式,主要是指学校和旅游企业在学生实习环节上开展的合作。

校方负责联系并安排学生进入一些定点的旅游企业(如旅行社、旅游景区、旅游酒店等)开展实习。

企业作为高校的实习基地。

学生在这些企业实习过程中,一方面通过直接参加旅游相关企事业单位实际业务的定岗工作,初步获得旅游专业操作技能和实际工作经验,巩固在学校所学理论知识,培养独立工作的能力;另一方面学生通过参加与未来就业相关的社会实践活动,锻炼社会交往能力,获得实际旅游业务知识和管理知识,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就业做好准备。

学校在该模式下对学生的实习安排一般分为三个阶段。

1.平时见习

在大一期间(有些学校是在新生入校军训之后),为了让学生对旅游专业及将来要从事的相关工作有个感性的认识,一般会由专业老师联系当地有代表性的旅游企业,安排学生进入企业参观学习。

由企业的专门人员或是在该企业顶岗实习的大三学生进行陪同讲解,参观完后,会安排学生与企业相关负责人和毕业已参加工作的学生进行座谈,回答学生的相关问题,并适当介绍旅游企业在未来需求的人才需具备何种素质,让学生在大一时(入校时)就对自己将来的就业有个规划,这样可以促使学生在后面的学习实践中,有意识的去进行相关能力的锻炼和培养。

2.假期打工实习

学校可负责联系旅游企业,协助学生利用寒暑假进入企业实习,体验旅游一线员工的生活,了解社会,了解企业,了解具体岗位的实际工作,为自己日后的职业进行定位,同时为返校后理论知识的学习打下基础。

学生的打工实习,对大多旅游企业来说,尤其是旅游酒店,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旺季时(例如春节期间)人员紧缺的状况,保障了酒店的正常经营;同时,学生到旅游企业打工实习,劳动力成本低廉,可塑性强,工作积极性也比较高,因此旅游企业也欢迎这些实习生的进入。

3.顶岗实习

由于旅游业对其从业人员要求的就业门槛低,但十分注重实践经验,故大多学校安排学生在最后一学年到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酒店、旅游局等单位进行顶岗实习,把实习、毕业和就业捆绑在一起,提高学生的就业率。

在实习期间,学校安排校内校外两个实习指导老师,多与学生就实习、就业、择业等问题进行沟通,引导学生摆正心态、准确定位、顺利就业。

对旅游企业而言,通过对实习期间学生表现的观察了解,在双向选择的条件下,可以从中吸纳优秀毕业生毕业后直接就职于本企业。

(二)订单式培养模式

“订单培养”即学校根据一些旅游企业对紧缺人才的要求,有针对性地调整课程结构,以市场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依托,将合作旅游企业的企业文化与人才要求等因素融入到教学中,根据合作企业的需要进行订单培养,把学生的实习、就业与这些企业挂钩,实现教学、实践和就业一体化。

“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实际上是校企开展联合办学的模式,它代表着一种观念与制度的创新。

实施“订单培养”模式的校企合作办学,不仅使学生在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得以巩固,锻炼和发展学生各方面的能力,而且也缩短毕业生走向社会的适应期。

这种模式的最大特点就在于:由合作的旅游企业先制定出需要人才的数量、具体对应的岗位和其它各方面的要求,学校根据企业的需求选择培养学生,再把培养的学生输送给企业,省掉了“企业招工和学生就业”等繁琐的中间环节。

同时定向培养的学生从进入校门就明白自己将来工作的内容,对知识的学习也有了较强的针对性和目的性,极大地调动了学习的积极性,有利于专业培养。

但这种模式最大的弊病就是:也有很多定向培养的学生认为,一走进校门就等于有一只脚已经跨进了就业的大门,无论自己专业能力怎么样,毕业后就有工作,于是惰性使然,在校期间便放松了对学习的要求,学习的积极性也不高,更不注重能力和素质的培养,从长远上来说不利于学生走向工作岗位后的职业发展。

同时订单式培养模式对学校也有较高的要求,因为学校不仅要针对企业的要求挑选合适的学生进行培养,同时还要求学生不能因为毕业就有工作而放松学习,致使毕业时因为达不到用人单位的要求而被拒收,面临失业。

(三)双向进入模式

缺乏具备“双师素质”的旅游管理专业教师是许多高职院校面临的共同问题。

旅游管理专业实践性非常强,要求授课教师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

但据有关数据显示,在高职院校旅游管理专业的师资队伍中,具有实践经验的教师所占比例较高的院校较少,大多院校旅游专业的教师都是理论丰富实践缺乏。

同样,旅游企业中的员工也有实践经验有余,而理论水平不足的困扰。

企业要想在竞争激烈的环境中拥有一席之地,提高现有员工素质是企业必修的课程。

而高校正拥有培训企业员工的师资和先进理念。

针对这种情况,学校和旅游企业合作进行互换培训,“双向进入”模式无疑是最佳的选择。

在这个模式下,旅游管理专业的教师和学生进入旅游企业学习,即学校派专业教师到企业各部门任职锻炼,加强实践经验的积累,提高教学质量;企业管理人员进入学校旅游管理专业学习,即旅游企业派管理人员到学校进行理论知识的学习,提高专业理论水平。

另外,学校也可以聘请旅游企业内部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一定理论水平的管理者作为兼职教师为学生定期举行讲座。

学校与旅游企业建立伙伴关系,旅游企业拥有实践经验丰富的员工,学校拥有专业理论水平较高的教师。

双方采取双向进入、互助合作就有可能实现人才优势互补,实现零距离办学。

(四)工学交替的“3+1+1+1培养模式

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人们出游频率的增加,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对为其提供服务的旅游企业的要求也将不断提高,市场上旅游管理方面的高素质人才将会出现很大的缺口。

根据这一市场需求和高职院校旅游管理专业的教学实践经验,笔者认为构建工学交替的“3+1+1+1”的培养模式,应该是目前我国高职院校旅游管理专业比较适用的一种校企合作办学模式。

这种模式把短期见习、顶岗实习与就业相结合,学习与工作实践交替进行。

其中,校内教学以理论课为主,辅以见习等实践性教学,校外实践以顶岗实习为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学生专业技能。

在“3+1+1+1”的培养模式下学校对学生的实习安排分为6个阶段,即三个学年六个学期(一学期为一个阶段),学生前三个阶段在校内完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学习和培训;第四学期到旅游企业进行实训锻炼;第五学期返回学校进行理论知识的再学习和全国导游资格证的考试,并完成毕业设计和和毕业答辩;第六学期到旅游企业进行顶岗实习并就业。

这种校企合作培养模式充分考虑旅游企业的经营特点,在旅游淡季安排学生在校内进行理论知识的学习,在旅游旺季安排学生进入旅游企业进行实训、实习,学工交互递进,不仅能够满足旅游企业对人才的需求,更好地为企业服务,而且也能够充分满足学生的实训、实习要求,在企业得到最大限度的锻炼,将所学知识和技能完全运用到实践中去,最终完成由学生到员工的角色转换。

但是这种校企合作模式也有自己的弊端,在这个模式下学生的理论学习和实践工作是交替进行的,学习过程经常会被打断,这样可能会对学生的系统性学习产生影响;在顶岗实习时,学校直接把学生交给企业,学校和企业交流不足,对学生的管理均不到位,使得校企合作办学不一定能够达到预期效果。

综上所述,对高职院校旅游管理专业而言,采用开放式办学思路,最大程度上实现旅游企业和高职院校的双向优化,互助双赢,走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之路是最佳的选择。

参考文献:

[1]陈静.高职旅游教育校企合作动力机制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大连:辽宁师范大学课程与教育学专业,.

[2] 毛江梅./校企联姻0挑战传统职业教育模式[EB/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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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曾丽艳:高专酒店管理专业校企合作模式探讨[J].株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3):107-109.

[5]宋安东.校企互动培养创新型人才模式探讨——以河南农业大学为例.《中国科技信息》.2010,3.P229-232.

[6] 徐世伟等.校企合作背景下实习教学的机制创新与实践——以重庆工商大学管理类专业为例.《教育与教学研究》.2010,7.P96-98.

篇5: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制度价值与功能分析

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制度价值与功能分析

张勇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广东广州511483)

摘要:校企合作已成为高等职业技术院校促进自身内涵建设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校企合作制度为校企合作的深入开展和实施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校企合作制度有着自身特有的价值属性和功能特点:校企合作制度的价值属性为校企合作提供了内在紧密联系,打下了坚实合作基础;校企合作制度的功能特点为校企合作提供了广阔发展空间,指明了改革前进方向。校企合作制度应以价值为核心,功能为导向,加强制度创新,有效促进校企合作深入开展。

关键词: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制度;功能;创新

作者简介:张勇(1984-),男,湖北武汉人,博士,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研究方向:高职教育。

目前,“校企合作”已成为高等职业技术院校(以下简称“高职院校”)普遍认可的办学理念和广泛采用的办学模式。在经济社会日益进步的今天,“校企合作”已成为深化高职院校改革,提高高职院校办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及回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应对各种挑战和机遇的主要途径。面对校企深度合作的现实困境,建立具有长效特征的校企合作办学体制机制已逐渐成为进一步推动产教融合的重要手段。校企合作制度的创新设计与有效构建已成为促进“工”“学”相互合作,相互发展,相互融合的关键。《2010―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明确指出,应调动行业企业的积极性;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法规,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

一、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制度价值属性分析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中,价值是具体事物具有的一般规定、本质和属性。价值的内涵是由事物构成的,产生的,创造的,有利于促进和实现人类与自然发展的客观实际。价值揭示了外部客观世界对于满足人的需要的意义,是具有特定属性的客体对于主体需要的意义。价值既属于关系范畴,也属于属性范畴;它是主体与客体的统一,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制度作为人类社会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人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必然具备其自身存在的价值属性。对制度价值属性的明晰,有利于校企合作制度的创新设计和有效构建,对进一步推进工学结合,促进产教融合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校企合作制度的价值属性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校企合作制度应有利于充分调动校企双方资源,实现优质资源合理配置。由于历史原因,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曾一度远离企业和市场,然而改革开放以来,随着高职院校的快速发展,校企间的关系逐渐变得紧密。当前,校企双方已具备了独立的资源基础,正逐渐成为具有独立意义的行为主体。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利益最大化原则”已成为合理调节校企两种资源的基础和前提。因此,如何在校企合作制度中遵循“长期互利共赢”原则,已成为构建长效校企合作制度的关键,也是调动校企双方优质资源,实现资源合理配置的基础。资源合理配置应是校企合作制度内在属性的要求,也是校企合作制度的首要价值属性。

第二,校企合作制度应有利于充分利用资源,实现资源最大化。校企合作制度应为校企双方各自优势的发挥搭建平台,应实现校企双方资源互补,为实现共谋合作、协同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学校和企业虽然分属不同领域,是两个不同主体;但却是“工学结合”模式得以实现的物质基础和前提条件。校企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应在透明平等、互利共赢的前提下,实现更紧密、更具有深度的合作。在专业设置与建设、人才培养方案确定、职业能力课程改革、行业特色教材编写、实训基地管理、教师队伍培养和教学手段与方式变革等方面,校企双方应加强合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实现强强联合,让优质资源得以充分利用,实现彼此利益最大化。资源效用的最大化应是校企合作制度属性的重要体现,是设计和构建校企合作制度的主要内因。

第三,校企合作制度应有利于促进行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在工学结合的实践过程中,校企双主体在充分调动双方积极性和利用校企双方资源的同时,应充分明确校企双方各自利益诉求。双方利益的合理有效分配对校企进行深度合作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创新设计利益协调机制是校企制度长效的关键。校企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在合作过程中表现得过于强势或主体地位的相对弱化,均会对“校企合作”在实际办学过程中的有效推进造成不良影响,进而损害“校企合作”的全面开展,造成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严重下滑的不良后果。因而,校企双方需要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建立互信,寻求共同利益需求,并以此为基础加强全面、深度合作。高职院校具有服务地区经济发展,助推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责任,以行业为平台开展校企合作已成为“工学结合”有效实施的重要实践模式。校企双方在开展合作办学的过程中,应在明确自身利益需求的同时,以满足行业发展需求为合作重要出发点,实现全面、深度合作。校企双方应站在更加广阔的行业发展平台上,对优质资源实现最优配置和最大化利用,形成校企双方共同价值追求,夯实双方合作利益基础,促使双方达成广泛共识,促进工学结合的发展。

二、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制度功能特点分析

功能是指事物或方法所发挥的有利作用和效能。功能具有责任内涵,是人们施加于事物的种种外赋规定,是人们期望的一种“应然状态”。功能是将作为一个系统的组成部分的社会实践满足了一定主体动机,则这种实践便具有了一定功能。从以上分析可看出,功能是人们期望、需求的一种满足,是客观事物呈现出人们希望的某种状态;功能是社会主体的某种利益诉求,强调的是主体动机和感受。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在协调个人行动上发挥着关键作用,其对制度的研究视角基本上是功能主义的。制度的功能在于协调各方的彼此行动。

校企合作中,学校和企业既具有共同利益追求,又都是具有各自利益的独立行为主体。学校作为教学责任的主要承担者,其追求的是社会效益,公益性是主要目标。高职院校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功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应用技术研发和服务社会。公益性的特征在这三个功能中均应得到体现。高职院校的功能是在长期的社会实践过程中逐渐积累形成的;高职院校的功能已成为高职院校社会存在的基础,也是高职院校的集中利益体现。另一方面,企业是市场经济环境下的独立个体,经济效益是其主要目标追求,其组织功能通过营利情况体现。企业面对的是不断变换的市场,其组织功能通过对目标客户期望、需求的满足得到展现。面对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企业需要将主要的`资源投入到市场中参与竞争,通过市场的优胜劣汰提高自身适应市场的能力。在这个过程中,企业追求短期利益,看重营利目标,必然导致其强调结果导向的行为方式。

在学校和企业共同办学的过程中,学校公益性目标与企业营利性目标,学校长期性育人的利益诉求与企业短期性的逐利取向会不可避免地发生冲突。学校和企业这种组织功能取向上的差异对校企长期合作将会造成不利影响。为降低这种不利影响,校企合作制度需要不断地在学校功能目标和企业功能目标之间寻找更加广泛的结合点,通过制度的有效设计与不断完善为校企利益共同体的构建创造有力制度环境。校企双方应在“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的原则下,以互利共赢为核心,在相互尊重、彼此平等、充分交流的合作氛围中,坦诚相待,共同探讨长期、深入、有效的校企合作模式。校企双方应通过多种有效制度安排,减小合作过程中彼此利益矛盾,实现组织双方功能上的协调一致,促进校企合作深化,推进工学结合有效开展。

三、结论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校企合作已逐渐成为高职教育的重要属性而得到日益广泛的重视和认可。校企合作制度有着自身特有的价值属性和功能特点。在价值属性层面,校企合作制度有利于充分调动、利用校企双方资源,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和利用最大化。另一方面,校企合作制度有利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助推行业实现转型升级。在功能特点层面,学校公益性目标和企业营利性目标的差异会导致校企双方利益诉求上的冲突,形成功能上的异化,影响校企合作的顺利开展,甚至会造成校企合作的失败。

需要指出的是,校企合作在价值属性层面是一致的,趋同的;但在功能特点层面会呈现某种程度的差异,甚至冲突。校企合作制度价值属性上的同一性为校企合作提供了内在紧密联系,为校企合作制度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校企合作制度功能特点上的差异性为校企合作制度提供了广阔发展空间,指明了改革前进方向。校企双方应在彼此平等、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将双方优质资源进行有效协同,加强制度创新设计,为校企合作的深入、长效开展提供制度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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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高职院校物流管理专业校企合作研究论文

0引言

物流管理R凳且幻欧务型的专业,当今的中国社会正在发生着产业的转变,物流管理专业拥有着良好的发展前景,然而现今的中国社会正在高速的发展中,现今的高职院校中的物流管理专业的学生的技术水平,并不符合企业和社会对其的要求,这是因为物流管理专业是一门操作性和实践性很强的专业,高职院校中的纯理论教学并不能使学生在社会上立足,因此国家大力的推动物流管理专业的校企合作,让高职院校的物流管理的学生们能够将所学的理论与实践相互结合,从而提升自己专业水平,使学生能够在毕业之后加快自身进入企业工作的步伐。在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对于高职院校的发展的关注日益加强,物流管理专业作为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并存的科目,对于学生综合素质全面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篇7:高职院校物流管理专业校企合作研究论文

针对高职院校物流管理专业校企合作存在的一些问题,需要对校企合作中出现问题进行研究和总结,有针对性的提高相应的优化策略,进一步推动校企业合作向纵深处发展,也为学生提高其职业技能奠定良好的基础,使其更好的适应社会对物流管理专业人才的需求。

2.1优化合作方式,实现合作共赢

合作讲究的是优势互补,对于企业来说高职院校能够为企业带来很多的帮助,企业要充分的抓住校企合作的机会,完善企业自身的问题,在合作中企业可以利用高职院校的专业的教师团队给物流企业的基础员工进行专业的理论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专业的教师团队就是物流企业运行中的专业顾问,企业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可以让专业的物流管理教师们出谋划策提供建议,物流企业完全可以将物流管理的学生带入企业的工作岗位为企业创造经济的价值,通过以上互惠互利合作的方式,高职院校的物流管理的学生和教师的实践水平有了提高,企业基层员工的能力有了提升,企业也有了短期的劳动力。

2.2校企双方合理的分配资源,共同建立实训的平台

校企双方在实训基地的建立上,可以让企业出资建立,相对的物流管理专业的学生也可通过企业建立的实训基地为企业带来经济的收益,校企双方的合作可以在高职院校的校园里大规模的宣传,使高职院校的物流管理的学生们了解到与校方合作的企业,等于为企业进行了一次良好的企业宣传,学生在毕业之后寻找工作的时候,首先考虑的便是与校方合作的企业,等于免费的为企业打了一次招聘的广告,而且在企业建立的实训基地内进行过实训的物流管理的学生们对于企业文化和企业的工作内容了如指掌,他们毕业之后进入企业工作,就不用经历新人这个过程,直接就能为企业带来经济收益。

2.3建立长期的合作机制,转变为可持续的发展

校企双方合作不应该是一次性的,长期的合作可以为双方带来好处,高职院校通过长期合作的方式,在物流管理专业的学生培养方面,做到了理论与实际相互结合,做到了知行合一,推进了课程的改革,优化了人才的培养方式,学生的综合素质全面的发展,对于企业来说带来了源源不断的劳动力,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双方在合作中找到了共赢点,这样就可以推进校企合作的可持续的发展,为社会中的就业问题,提供了一个良好的解决方案。

2.4推行有利于校企合作的政策,建立法律的监督和保护

高职院校与社会企业的合作不仅仅只是学校和企业两方面都获益,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校企合作,可以拉动地方经济的增长,解决就业问题,从而使许多的社会问题从根源上得到了解决,政府应当大力的支持,在政策上给予优待,例如给企业进行补贴,给学校的招生宣传等等,在校企合作上地方政府应当出台法律进行监督和保护,维护校企合作的进行,保障校企合作不被破坏,也要对校企合作进行监督,是它不会成为有心人的敛财方式。

3结语

综上所述,高职院校物流管理专业和企业合作虽然存在着种种的问题,但通过相关的优化与解决后,可以使从校企合作关系更加紧密,从而实现对物流管理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校企合作对于物流管理专业的学生,对于企业,对于高职院校,甚至对于地方政府都有莫大的好处,因此校企之间的合作应该大力推行,通过寻找双方的共赢点,可以真正的将高职院校物流管理专业的学生送进企业中学习成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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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刘利猛.物流管理专I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研究――以地方本科院校物流管理专业为例[J].物流技术,2015,(17).

校企合作中高职院校德育工作创新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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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计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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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致辞

校企合作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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