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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自强计划个人陈述范文

时间:2025-10-07 07:46:55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清华自强计划个人陈述范文,本文共4篇,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高考专项计划个人陈述

尊敬的四川大学自主招生领导和老师您们好!我叫--;

尊敬的四川大学自主招生领导和老师您们好!我叫--,是来自---中学的一名高三学生。说到四川,很多人首先会想到“川菜、川酒、川景”。这些确实是四川享誉全国乃至世界的美誉。但在我心里还多了一个更吸引我的地方,那就是“川大”。川大历史的厚重,治学的严谨,‘岷峨挺秀,锦水含章’的环境深深吸引着我。尤其是贵校的医学专业是我仰慕已久的学科。

下面是我的简单自我介绍,感谢您百忙之中看我的个人陈述。我出生在一个家教比较传统的家庭,妈妈家除了妈妈一人其他家庭成员都是军人,大多也从事医学工作,从小我就养成了一丝不苟的做事习惯。小学到高中一直是踏实从学,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随着年级的升高,学习难度也越来越大,我对自己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高一开始我就在离家只有三站地的学校住宿,最大程度的利用好宝贵的高中学习机会。

除了正常的学习之外,还参加了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的学习,高一下学期取得了全国物理竞赛河北赛区省级三等奖。9月,我又获得了二等奖。通过对物理的深入学习,我越来越感觉学以致用、为祖国为人民尽自己的一份力最为重要。物理,作为一门较难的理学,我很难有很大的成就,因为我是一个热心关注民生关注时事的一个人,并不是像杨振宁博士那样可以在研究室里闭门研究,只关心物理有关内容。在高中学习中,我也对生物学科有着浓厚的兴趣。通过生物学习,和物理学习对逻辑思维的锻炼,我的兴趣还是跟家里人一样,转向医学。医学,是救人脱离苦难的学科。从亲戚那里我了解到许多关于优秀医生全力抢救病人,将病人从死亡线拉回来的事情。尤其是在“非典”时期,医务工作者冲到了“战斗”的最前线,涌现出很多感人的事情。

我越发对医务工作者产生崇敬,对医学的兴趣也越来越浓。四川大学的口腔医学很为出名,我对四川地区也很憧憬,如果可以进入四川大学口腔医学专业进行学习,不仅可以圆我在四川地区学习生活的梦,更可以让我将来投身与治病救人这项伟大崇高的工作中。

我知道自己还有很多不足,还很稚嫩,四川大学是一个科学的海洋,成功的摇篮,希望您能给我一次机会,让我在四川大学这个我心中最神圣的科学圣殿,弥补自己的不足,锤炼自己的意志,掌握更多的本领,为祖国的医学事业贡献自己的全部心血和热忱!感谢老师看完我的`自荐信,辛苦您了。

篇2:清华大学自强计划招生简章

清华大学自强计划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精神,我校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综合评价、多元择优、因材施招、促进公平”的人才选拔理念,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继续开展20自强计划招生工作。

一、领导机构

我校自强计划招生工作在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自强计划招生认定及录取工作按照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认定、录取名单,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收对象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及县以下高中,自强不息、德才兼备、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区、市)确定。考生本人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考生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含)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完成。

三、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年我校自强计划录取人数不低于教育部规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规模。各招生专业及对应的初试测试科目如下:

招生专业类 包含专业 测试科目
理科类 建筑学(含城乡规划)

数学与逻辑

物理探究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土木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环境工程
机械工程
测控技术与仪器
能源与动力工程
车辆工程
工业工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子信息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自动化
软件工程
航空航天类(含钱学森力学班)
工程物理
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数理基础科学
药学
生物医学工程
工商管理类(会计学)
工商管理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社会科学实验班
法学
新闻学(新闻与传播)
文科类 工商管理类(会计学)

数学与逻辑

阅读与表达

人文科学实验班
英语
社会科学实验班
法学
新闻学(新闻与传播)

四、报名方式

请登录“阳光高考平台报名系统”(gaokao.chsi.com.cn/gxzxbm),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并经签字确认后扫描或拍照上传。上传的申请表内容需与报名系统内填写的电子数据内容完全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所有申请材料无需邮寄。

1、报考类型及志愿填报要求

a、学生需在“报考类型”中选择“自强计划”。

b、学生可不受自身文理分科限制进行专业类申请,每人最多填报5个专业。

2、申请表填写要求

请按照以下要求网上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者视为无效申请。

a、申请表中的“成绩信息”需由中学审核盖章以证明成绩真实。

b、申请表中的“综合信息”需逐项填写,并上传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参与的社会活动”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参与的科学研究、创新实践、文学创作情况;高中阶段参与的志愿服务、社团活动、学校或班团学生工作等情况。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的获奖记录”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获得的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情况;高中阶段获得的校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本人所具备的文艺、体育特长情况。“综合信息”详细填写说明请参考附件。

c、申请表中的“志愿信息”务必慎重填写,我校将依据学生填写的志愿信息认定专业类,并在高考后根据学生认定的专业类进行录取。

d、申请表中的“专业申请理由”仅针对学生申请的第一专业志愿填写。

e、申请表中的“个人陈述”需明确表述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学习成长经历及主要事迹,个人理想及申请我校的`理由。

f、建议申请学生所在中学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和特殊事迹为其撰写推荐信,需按报名系统内要求完成填写并上传。

五、选拔程序

1、初评:我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初评。专家组将从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自强精神,高中学习发展的特点及全过程表现,包括平时学业成绩、学科获奖情况、参与课外研究或学习的情况、参与社会工作/社团活动/社会实践/志愿公益活动的情况、综合获奖及突出事迹的情况、个人陈述及推荐情况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初评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两档。“通过”学生可参加初试,“不通过”学生不能进入之后的考核评价环节。初评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初评结果生效。

2、初试:初评“通过”的学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初试,初试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科目为:数学与逻辑、物理探究、阅读与表达,学生依据填报的专业类参加考试。初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3、复试:我校将根据学生初试成绩分省、分科类确定初试通过名单。复试内容包括,综合面试、体质测试,均在清华大学校内进行。复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4、认定确认及公示:自强计划招生认定结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认定结果生效。

六、认定办法及优惠政策

我校将根据学生的初评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择优认定自强计划候选人,具体方法如下:

1、根据初评成绩(满分40分)、初试成绩(满分200分)、复试成绩(满分60分)的总分,分省、分科类进行排序并择优认定。

2、自强计划的优惠分值一般为30/40/50/60分,并可被邀请参与以下某些后续特殊培养环节:(1)为学生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在工作中锻炼动手能力和提高综合素质,减轻求学压力和家庭负担;(2)为学生安排专门的学习与发展指导,帮助其顺利地适应大学学习、生活;(3)为学生配备优秀校友担任个人导师,指导其个人发展。

3、对于可以获得自强计划认定优惠的学生,体质测试成绩优秀者,将给予额外的5分降分。

4、获得认定的学生在高考填报志愿时需填报本省的相应批次,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需与被认定的专业类保持一致。

5、我校2016年自强计划的认定结果不再寄送书面认定协议,报名系统内公布的认定结果及说明将是录取的最终依据,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

七、日程安排

2016年4月6日-4月25日,自强计划报名。

2016年5月下旬,公布初评结果,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结果和打印初试准考证。

2016年6月10日左右,初试。(具体测试时间以初试准考证为准)

2016年6月16日-17日,复试。

2016年6月22日,公布自强计划认定结果,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八、其他

1、我校将高度重视对自强计划招生的规范管理,严肃自强计划招生工作纪律和执纪问责。加强考核过程管理,完善招生决策机制;认真落实自强计划招生监管责任,加强报名、考核、录取的全过程监督。

2、学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及推荐人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3、我校自强计划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测试存在困难的,可以向我校申请资助,资助申请表见附件。

4、本简章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4

咨询电话:010-62770334/62782051

传真号码:010-62782061

监督电话:010-62783000(学校纪委)

电子信箱:zsb@tsinghua.edu.cn

招生网址:join-tsinghua.edu.cn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6年4月

篇3:清华大学自强计划招生简章

清华大学自强计划招生简章

一、领导机构

我校自强计划招生工作在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自强计划招生认定及录取工作按照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认定、录取名单,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收对象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及县以下高中,自强不息、德才兼备、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区、市)确定。

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完成。

三、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20我校自强计划录取人数不低于教育部规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规模。各招生专业及对应的初试测试科目如下:

招生专业类  包含专业  测试科目
 理科类 建筑学(含城乡规划) 数学与逻辑

理科综合(物化)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土木工程
水利科学与工程
环境工程
机械工程
测控技术与仪器
能源与动力工程
车辆工程
工业工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子信息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自动化
软件工程
航空航天类
工程物理
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数学与应用数学
物理学
化学
生物科学
药学
生物医学工程
会计学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社会科学实验班
法学
新闻学(新闻与传播)
文科类 会计学 数学与逻辑

文科综合(文史)

人文科学实验班
英语
社会科学实验班
法学
新闻学(新闻与传播)

四、报名方式

请登录“阳光高考平台报名系统”(gaokao.chsi.com.cn/gxzxbm),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并打印、签字后扫描或拍照上传。

1.报考类型及志愿填报要求

a.学生需在“报考类型”中选择“自强计划”。

b.学生可不受自身文理分科限制进行专业类申请,每人最多填报5个专业。

2.申请表填写要求

请按照以下要求网上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者视为无效申请。

a.申请表中的`“成绩信息”需由中学审核盖章以证明成绩真实。

b.申请表中的“综合信息”需逐项填写,并上传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参与的社会活动”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参与的科学研究、文学创作、创新设计、学习实践等情况;高中阶段参与的志愿服务、社团活动、学校或班团学生工作等情况。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的获奖记录”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获得的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情况;高中阶段获得的校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本人所具备的文艺、体育特长情况。

“综合信息”填写方法请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附件1中的填写说明。

c.申请表中的“专业申请理由”仅针对学生申请的第一专业志愿填写。

d.申请表中的“个人陈述”需明确表述学生的家庭及经济状况,学习成长经历及主要事迹,个人理想及申请我校的理由。

e.可由了解学生实际情况和特殊事迹的推荐人为其撰写推荐信,需按报名系统内要求完成填写并上传。

f.所有申请材料无需邮寄。

五、选拔程序

1.初评:我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初评。专家组将从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自强精神,高中学习发展的特点及全过程表现,包括平时学业成绩、学科获奖情况、参与课外研究或学习的情况、参与社会工作/社团活动/社会实践/志愿公益活动的情况、综合获奖及突出事迹的情况、个人陈述及推荐情况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初评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两档。“通过”学生可参加初试,“不通过”学生不能进入之后的考核评价环节。初评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初评结果生效。

2.初试:初评“通过”的学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初试。初试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科目为:数学与逻辑、理科综合(物化)或文科综合(文史),学生依据填报的专业类参加其中两个科目的考试。初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3.复试:我校将根据学生初试成绩分省、分科类确定初试通过名单。复试内容包括,综合面试、体质测试,均在清华大学校内进行。复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4.认定:自强计划招生认定结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认定结果生效。

六、认定办法及优惠政策

我校将根据学生的初评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择优认定自强计划候选人,具体方法如下:

1.根据初评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的总分,分省、分科类进行排序并择优认定。

2.获得认定的学生在高考填报志愿时需填报本省的相应批次,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需与被认定的专业类保持一致。

3.自强计划的优惠分值一般为30/40/50/60分,并可被邀请参与以下某些后续特殊培养环节:(1)为学生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在工作中锻炼动手能力和提高综合素质,减轻求学压力和家庭负担;(2)为学生安排专门的学习与发展指导,帮助其顺利地适应大学学习、生活;(3)为学生配备优秀校友担任个人导师,指导其个人发展。自强计划认定的优惠分值在高考录取时参照我校本科一批在各省的最终模拟投档线,最终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测算生成,浙江学生优惠分数将进行换算,换算办法另行公布。

4.对于可以获得自强计划认定优惠的学生,体质测试成绩优秀者,将给予额外的5分降分。

5.我校自强计划的认定结果不再寄送书面认定协议,报名系统内公布的认定结果及说明将是录取的最终依据,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

七、日程安排和公示

204月10日-4月30日24点,自强计划报名(注:开放报名时间以平台开放时间为准)。

年5月20日左右,公布初评结果并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2017年6月10日左右,初试(具体测试时间以初试准考证为准)。

2017年6月16日-18日,复试(具体测试时间以报名系统内公布为准)。

2017年6月22日,公布认定结果并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八、其他

1.我校将高度重视对自强计划招生的规范管理,严肃自强计划招生工作纪律和执纪问责。加强考核过程管理,完善招生决策机制;认真落实自强计划招生监管责任,加强报名、考核、录取的全过程监督。

2.学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及推荐人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3.我校自强计划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测试存在困难的,可以向我校申请资助,资助申请表请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附件2。

4.本简章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4

咨询电话:010-62770334/62782051

传真号码:010-62782061

监督电话:010-62783000(学校纪委)

电子信箱:zsb@tsinghua.edu.cn

招生网址:join-tsinghua.edu.cn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4月

篇4:清华实施“自强计划” 通过者高考降30至60分

清华实施“自强计划” 通过者高考降30至60分

三峡传媒网讯(记者 吴雅娇)为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制度改革,清华大学在“综合评价,多元录取,因材施招,促进公平”的理念下,将在2012年自主招生中实施“新百年自强计划”。报名的学生即日开始可以上网报名,通过者将享受高考降30分至60分录取的'优惠政策。

据介绍,清华大学的“新百年自强计划”是高校自主招生考试制度的新举措,为那些长期学习、生活在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或民族地区,自强不息、德才兼备的高中毕业生升入清华大学深造,提供了一条“绿色通道”。

据了解,计划采用中学推荐的方式报名,每个符合推荐条件的中学可推荐1名学生。中学应在校园显著位置公示选拔通知、报名办法、选拔标准和遴选程序,做到信息公开和程序透明。

据介绍,根据材料审核、笔试、面试和实地考察的综合情况,给予通过者高考降30分至60分录取的优惠政策。

报名的学生即日开始可以上网报名,并在11月22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建议使用快递)将要求反馈的各类材料寄至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11月29日至30日,报名学生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报名材料是否寄到,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解决。11月30日之后不再接收报名材料。

来源:三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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