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我与《人民司法》”征文启事,本文共11篇,欢迎阅读借鉴。
篇1:“我与《人民司法》”征文启事
“我与《人民司法》”征文启事
摘要:《人民司法》在最高人民法院历届党组的直接领导下,在全国法院干警的鼎力支持下,忠诚履行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刊的神圣职责,真实记录着我国司法建设的伟大足迹。
自1957年1月13日创刊伊始,《人民司法》在最高人民法院历届党组的直接领导下,在全国法院干警的鼎力支持下,忠诚履行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刊的神圣职责,真实记录着我国司法建设的伟大足迹,在阐述最高人民法院贯彻、执行宪法和法律的'各项司法政策、司法解释,总结审判工作经验,提炼裁判规则,研讨法律适用疑难问题,探索司法制度改革,报道大案要案,推进法院队伍建设和文化建设等方面,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60年岁月流金,60载风雨兼程。我们深知,《人民司法》的每一次发展壮大都离不开读者的支持和作者的厚爱。有了你们,才有了《人民司法》辉煌的过去和今天,在《人民司法》即将迎来60华诞之际,本刊编辑部面向全国读者举办“我与《人民司法》”征文活动,优秀作品将在《人民司法·天平》和《人民法院报》刊登,并邀请获奖作者参加于年初举办的庆典活动。
如果您曾与《人民司法》有过这样那样的交集,如果您珍藏着《人民司法》带给您的影响与感动,如果您希望透过《人民司法》的历史展望未来,我们都期待您的赐稿,讲述过往,分享记忆,寄语明天。
来稿体裁不限,务求真实生动,千字左右为宜,并请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电话等具体联系方式。
征文请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tianping@rmfyb.cn,并请在邮件主题一栏标注“我与《人民司法》征文”,以便编辑挑选。
征文截止日期:10月31日。
《人民司法》杂志社
202月
篇2:“我与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征文启事
“我与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征文启事
为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的宣传报道,讲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故事,经司法部领导批准,司法部办公厅新闻办、戒毒局、中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协会决定联合开展“我与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征文活动。
征文对象:全国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广大干警职工,参与戒毒工作的社会工作者或志愿者,在所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戒毒康复人员或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
征文内容、时间和形式:主要反映司法行政戒毒人民警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在教育戒治工作中,不断探索科学化、规范化开展戒毒工作方式方法的感人事迹;戒毒社会工作者或志愿者在司法行政戒毒工作中如何支持、参与、宣传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的'经验、体会;戒毒人员在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戒治过程中的励志戒毒、配合戒毒,戒毒成效显著,回归社会后对社会产生积极影响的戒毒故事等。征文活动自206月20日左右开始,11月上旬结束。征文以短文为宜,每篇字数800字左右,不超过1500字。
征文载体:在《法制日报》三版开设“我与司法行政戒毒工作”专栏,同时在司法部微博、微信、法制网等开设相关专栏,选登征文。
征文成果的运用:征文活动结束后,评选出一等奖5篇,二等奖20篇,三等奖30篇,优秀征文奖100篇。对获一、二、三等奖征文颁发证书和奖金,优秀征文奖发证书,并结集出版。
征文报送方式及联系人: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或邮寄光盘。联系人:贺峥、赵晓曦;联系电话:010-62056737、18610451731、18600408271;传真电话:010-82081986;电子信箱:zgjdxh@163.com(发送邮件请注明“我与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征文”字样)。
篇3:“我与《井冈山》”征文启事
43年的执著坚守,近期的山花烂漫。创刊于1973年的江西日报《井冈山》副刊,43年来在编者、作者、读者的共同努力下,业已跻身全国知名省级文学副刊之列。近三年,《井冈山》四次荣膺中国新闻界最高奖——中国新闻奖(其中两次一等奖)。连续举办四届的“井冈山文学奖”,受到全国副刊界广泛关注,赢得全国名家一致赞赏。今年,著名作家王蒙担任了第四届“井冈山文学奖”总评委。
今年年底,以“与时代同行、以文学为魂、与读者连心”为宗旨的.《井冈山》副刊,将迎来出刊2000期。为此,《井冈山》开展了“迎接两千期 我与《井冈山》”征文活动。诚挚邀请老中青作者、读者以及省内外作家撰写与《井冈山》的故事、抒发对《井冈山》的感情。
征文以散文为主,字数控制在1200字以内。
投稿邮箱liuyijiang@126.com, 请注明“我与《井冈山》”征文。
江西日报副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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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冈山(Jinggangshan),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国文明风景旅游区,中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全国红色旅游景区,中国百家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中国十佳优秀社会教育基地,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世界生物圈保护区,世界遗产预备名录。井冈山位于江西省吉安市,地处湘东赣西边界,南岭北支、罗霄山脉中段,景区面积213.5平方公里,海拔最高处1779.4米。是集人文景观、自然风光和高山田园为一体的山岳型风景旅游区,井冈山有11大景区、76处景点,460多个景物景观,其中革命人文景观30多处,革命旧址遗迹100多处,主要景区有黄洋界、五指峰、井冈山革命烈士陵园、茨坪革命旧址群、大井毛泽东同志旧居、井冈山革命博物馆、茅坪八角楼、会师纪念馆、龙潭、主峰、水口、杜鹃山等。井冈山是毛泽东、朱德、陈毅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率领中国工农红军,创建以宁冈县为中心的中国第一个农村革命根据地,开辟了“以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具有中国特色的革命道路,被誉为“中国革命的摇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奠基石”。
篇4:“我与《井冈山》”征文启事
“我与《井冈山》”征文启事
43年的执着坚守,近2000期的山花烂漫。创刊于1973年的'江西日报《井冈山》副刊,43年来在编者、作者、读者的共同努力下,业已跻身全国知名省级文学副刊之列。近三年,《井冈山》4次荣膺中国新闻界最高奖——中国新闻奖(其中两次一等奖)。4年来, 以“盲评、高规格”为特点的“井冈山文学奖”已连续举办四届,受到全国副刊界广泛关注,赢得全国名家一致赞赏。今年,著名作家王蒙担任了第四届“井冈山文学奖”总评委。
今年年底,以“与时代同行、以文学为魂、与读者连心”为宗旨的《井冈山》副刊,将迎来出刊2000期。
为此,《井冈山》从即日起开展“我与《井冈山》”征文活动。诚挚邀请老中青作者、读者以及省内外作家撰写与《井冈山》的故事、抒发对《井冈山》的感情。
征文以散文为主,字数控制在1200字以内。
投稿邮箱liuyijiang2010@126.com,请注明“我与《井冈山》”征文。
江西日报副刊部
篇5:人民陪审制度:让司法走向社会化与专业化
人民陪审制度:让司法走向社会化与专业化
从世界范围来看,陪审制度作为一项司法民主制度,在一国的司法体制中是不可忽略的。而在我国也曾经一度成为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一项基本的司法原则。虽然以后陪审制的重要性趋于弱化,甚至达到了不被看重、名存实亡的地步,但它依然在现实中存在着。立法界、司法界以及学术界对这一制度始终给以关注,围绕它的激烈的论争一直没有停息。尤其在司法改革渐次成为理论热点的背景下,陪审制的作用、改革出路及其对于司法公正所可能具有的正面意义又重新引起人们进一步的思索。本文将以司法的社会化与专业化这一对理论框架作为统摄,试图从基础理论的层面论证陪审制是司法社会化要求的产物,是实现司法民主化的一种手段,而司法的专业化则代表了下一步的司法改革的方向,是符合司法运作的规律的。从宏观整体来看,司法的专业化倾向将势必会压制司法的社会化趋向,在一定的时期以内,真正符合司法民主化(社会化)要求的陪审制的建构将困难重重,这也实际上预示了陪审制的命运。陪审制是一个具有丰富的理论内涵的'论域,很多深层次的东西还有待开掘,本文也只是一个初步的粗浅尝试。一
陪审制是国家审判机关吸收并非职业法官的普通公民参与具体案件审判的一项司法制度,它是作为民众直接参与司法活动的一种制度化渠道而成为一项民主制度的。从陪审制的历史来看,它是作为司法专横的对立物而出现的。它反对极少数的职业法官操纵案件的审理,从而因为缺少监督而侵害公民的权利,主张司法这一重要的社会权力应当由广大民众参与其中,在公众的直接监督下审慎的行使。这一制度直接地体现了司法的人民性和民主性,代表了司法审判活动向社会地延伸和社会公众对于审判活动的直接介入已超出了职业法官阶层的限制。这样,司法的社会化可以从两个相互关联的方面来理解,即司法活动在社会中影响的日益扩展,审判成为调控社会生活的重要手段与舞台,政治、经济、文化等等都受到其影响和作用,也就是司法的重要性日渐突出。同时,也正基于审判活动的重要,当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深切地感受到它的强烈影响时,司法也就成为社会公众表达自己观点并致力于参与其中,推动它更趋公正的对象。这时,司法也就决非职业法律阶层所能包容而是社会公众共同参与和推进的了。参与司法审判活动,也成为公民的一项民主权利以至责任。而同样是在社会公众共同争取下,司法才成为更好地保护公民权利推动社会进步的有力工具。
可见,司法的社会化上司法与社会公众之间的一种双向扩散运动,是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现象,上司法与社会的一种互动关联作用。它的实质在于公正理性的司法及其文化反过来影响社会生活的过程,司法专业化的实现使司法能够借助完备的制度设计与同质职业群体过滤掉社会民众所代表的非理性因素(如民愤)对于司法公正的负面影响,其实质性基础是建立在深厚的专业化运作的司法制度之上的。不具备一定的基础社会条件,诸如审判程序的完备、民众法治观念的增强、法律知识的普及、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等,真正意义上的司法的社会化是不可能实行的,至多也只是虚象而已。这一点可以从我国的人民陪审制度中得到清晰的说明。陪审制这一本身内含民主性因素的制度并没有真正的发挥其作用,在种种现实条件的制约下显得举步维艰,这实际上是与我国并不具备司法社会化的条件密切相关的。而陪审制从一定意义上说正是司法社会化的内在要求和集中表现形式。关于这一点,在陪审制的变迁史中得到了充分得实现。
二
陪审制最早起源于奴隶制时期的雅典。公元前6世纪,雅典的著名政治家梭伦实行改革,其中一项措施就是实行陪审制度。当时雅典并没有法官,案件主要靠陪审团审理,而案件越重大,陪审团的人数就越多。而古代雅典正是当时公民民主政体的典范,平民对于城邦公共政治事务享有很大的民主参与权和决定权。1066年,随着诺曼底公爵威廉征服英国后,这一制度传入英国,从12世纪英国就开始实行大陪审团制度。该制度是由普通公民所组成的陪审团对于案件事实作出裁定,而由职业法官负责具体的法律裁量。伴随着英国殖民地的扩大,陪审团制又被带入美国及其他地区。无可否认“英美法包含有更强烈、更深刻的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因素
[1] [2] [3]
篇6:“我与地质调查”征文启事
“我与地质调查”征文启事
192月,民国政府农商部设立直属的.地质调查局。同年10月,地质调查局改为地质调查所,丁文江任所长。由此,中国地质调查百年历史的序幕正式拉开。
中国地质调查局将以纪念中国地质调查百年为契机,召开纪念中国地质调查百年学术研讨会、重大成果交流会、人才工作座谈会等,并发布“六个一百”系列出版物。同时,拟向全社会开展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内容
围绕纪念中国地质调查百年,以“我与地质调查”为主题,通过地质工作者的所见、所闻、所感,充分展现地质调查历史与使命、成果与服务、创新与合作、人才与队伍、文化与传承、发展与展望。
(二)征文要求
1.主题鲜明、观点正确;
2.文字生动,文风朴实,必须为原创作品;
3.体裁不限,字数一般在字左右;
4.个人需对稿件的政治性、保密性、准确性负责。
(三)征文时间
自发文之日起至11月15日,经审核后,可随时报送。来稿将择优在中国地质调查局网站和《中国矿业报》刊发。
(四)投稿方式
稿件请注明“纪念中国地质调查百年”主题征文字样,并写清楚作者单位、姓名、职务和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征文电子版发送至ddjzhengwen@126.com。
(五)稿件评选
采取专家评审与在线投票结合的方式,对录用在中国地质调查局网站和《中国矿业报》的稿件进行评选。
联系人:吴昊 010-58584567 18301318089
年10月18日
篇7:“我与税收”有奖征文启事
今年4月是全国第25个税收宣传月,为了更好地宣传普及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公民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推动纳税服务与纳税人需求良性互动,营造和谐税收环境。敖汉旗国税局、地税局、敖汉信息社联合举办“我与税收”有奖征文活动。
一、征文内容
征文内容围绕作者与税收的纳税故事以及亲历的全旗国税系统的发展变化,也可以抒写自己与税收的情缘、了解与学习税收知识的体会以及在税务部门办税过程中或与税务干部接触沟通中的`感受。
作品须紧扣“我与税收”主题,要求思想健康、积极向上、真情实感,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和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参赛作品应为原创,不得抄袭。题材不限,包括诗歌、散文、小说、微电影剧本等。
二、征文要求
主题突出,见解深刻,文风朴实,语言流畅,文字生动,内容真实,字数在1500字以内。
三、征文时间
2016年4月15日——4月26日。
四、投稿须知
来稿请以电子文档形式发至:
zhgwwww@163.com。
来稿须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及身份证号码。
五、奖项设置
征文活动结束后,主办单位将组织评选出一等奖1名,奖金500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400元;三等奖5名,奖金各300元;纪念奖若干名。
评选结果在《敖汉信息》上公布的同时将陆续刊登获奖文章。
敖汉旗国家税务局
敖汉旗地方税务局
敖汉信息社
2016年4月12日
篇8:《我与中山改革开放》征文启事
《我与中山改革开放》征文启事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秉承“敢为天下先”的中山精神,取得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成就,发展成果惠及于民。为充分展示改革开放给广大新老中山人带来的变化,中山日报报业集团联合中共中山市委党史研究室,从即日起开展《我与中山改革开放》征文活动。
征文具体要求如下:
(1)征文时间:从即日起至12月止,文章在中山日报副刊版发表(逢周六、日出版)。
(2)文体要求:主要以小故事的形式,反映改革开放以来给新老中山人生活带来的巨大变化,故事发生的地点必须是中山;可由亲历者本人亲自写作投稿,也可由亲历者讲述,由记者采访写成文章。每篇文章1500字左右,择优发表,每周刊登一至两篇。
(3)稿费从优:见报文章稿酬标准不低于200元/千字(含中山市委党史研究室结集出书的稿酬)。
稿件请发信箱:2810309763@qq.com
联系电话:88881013廖小姐
中山日报报业集团编辑中心
7月21日
篇9:“我与名城三十年” 征文启事
“我与名城三十年” 征文启事
1986年12月,镇江市被国务院公布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历经30载春秋,我市在名城保护和建设中取得了显著成就。为进一步凝聚热爱、保护和建设名城的.共识,推动优秀历史文化融入当代社会,用文明的力量助推发展进步,镇江市政协文史委、镇江市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会、镇江日报特联合举办“我与名城三十年”征文活动。来稿将择优在《镇江日报》刊登,部分作品还将编入《镇江文史资料》专辑。
征文内容:
征文可以追记当年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动人往事,也可以叙述镇江多年来有关名城保护、研究、宣传和教育等工作的突出业绩;可以记述文物保护成果促进发展、滋养心灵、惠及百姓的生动实例,也可抒发您与这座文化名城的不解情缘及美好展望。总之须以镇江被命名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三十年为主题,以纪实性文章为主,内容真实,言之有物,也可附相关图片,老照片更佳。字数在1500字以内为宜。
征文时间:
即日起至9月30日。
投稿方式:
稿件可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征文专用信箱mczj30@163.com,或寄至镇江市中山东路4号镇江日报周刊编辑部收,邮编21。投稿须注明“我与名城征文”字样,并留有作者真实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
篇10:“我与知识产权”有奖征文启事
“我与知识产权”有奖征文启事
知识产权是人类智力劳动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的所有权。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包括版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三个主要组成部分。广义的知识产权则包括专利、商标、版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服务标记、厂商名称、货源名称或原产地名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在内的权利人享有的独占性权利。为营造全社会重视推动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良好氛围,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结合庆祝第16个世界知识产权日,由张家港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张家港市文联联合主办,张家港市作家协会承办,现面向全市开展“我与知识产权”有奖征文活动。
一、征文内容
紧扣“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主题,围绕“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运用 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可以写市级机关或基层乡镇知识产权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奉献精神,可以写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精神风貌,也可以写企业一线专利技术发明人专利管理者的发明故事、奋斗精神,可以结合自身经历写知识产权创造保护的故事,也可以根据你所了解的有关专利发明、专利保护、专利权纠纷等事例创作发挥,可以从第三者角度冷静叙述,也可以从第一人称视角叙事抒情。
二、征文要求
1.内容健康,立意新颖、文笔娴熟、思想深刻、语言意蕴丰富。
2.以小见大,从不同的角度,以典型事例或一个侧面反映以专利为重点的我市知识产权工作风貌。
3.作品体裁不限(小小说、散文、诗歌、散文诗、小剧本、小品、说唱歌词皆可参赛),作品应围绕“我与知识产权”话题展开,散文字数2000字以内为佳,现代诗单首60行以内、组诗120行以内。
三、征文对象
张家港市市民,在张家港生活工作的知识产权工作者和全体文学爱好者(允许科技、知识产权系统工作人员参加)。
四、征文时间
4月20日~206月10日。
五、评选奖励
征稿结束后由市作家协会组织专业评委进行评选,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作品奖”若干,获奖名单将在市科技局及市文联官方网站公布。获奖作品颁发证书、给予奖励,作品汇编成册后每位获奖者可获赠1册。
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1000元 ;三等奖5名,奖金500元;优秀奖若干名,颁发价值200元奖品。
参赛即视为同意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进行必要的修改并在相关活动中使用,获奖作品涉及的名誉权、著作权等相关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自负。
六、投稿方式
1.稿件请尽量以WORD电子文件投稿,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我与知识产权”,投稿邮箱为:zjgwenlian@163.com ;
2.手写稿要求字迹清楚,字体工整;纸质作品有条件的采用A4纸打印,标题使用宋体四号字加粗,副标题使用宋体五号字加粗,左对齐,正文使用宋体五号字,行距固定值22磅。纸质稿和手写稿请寄:张家港市电大路101号,张家港文联 张红燕收,邮编:215600,咨询电话:市科技局 58286131,市文联 58790897。截稿日期为年6月10日,邮寄稿以邮戳为准。
3.所有参赛作品文后需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张家港市科学技术局
张家港市知识产权局
张家港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6年4月20日
篇11:“我与《语文报》”有奖征文启事
“我与《语文报》”有奖征文启事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阅读成就精彩人生,报刊陪伴书香童年”为重点,响应国家开展的全民阅读行动,促进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承和青少年精神家园的建设,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部署,语文报社将举办“我与《语文报》”有奖主题征文活动。
一、主办单位:
语文报社
二、征文对象:
全国中小学师生、家长、社会各界人士
三、征文时间:
即日起至10月31日截稿
四、征文细则:
1、本次活动属公益活动,不收参赛费。
2、征文主题
以“我与《语文报》”为主题,提倡少年儿童分享自己在读报过程中获得的体验、快乐和收获,鼓励成人回顾自己少年时期阅读《语文报》对于人生成长的意义,也可抒写与《语文报》的'特殊情缘。
3、参考题目:我与《语文报》;记忆中的《语文报》;《语文报》伴我同行;《语文报》——我的精神导师
4、征文紧扣主题,抒发真情实感;文体不限,篇幅不限,题目自拟。
5、应征稿件请附个人简介,注明姓名、职业、身份、详细通讯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等。
6、普通稿件请邮寄至山西省太原市和平南路45号语文报社总编室(邮编:030024),电子文本请发送至woyuyuwenbao@163.com,并在标题栏注明“‘我与《语文报》’有奖征文”字样。
五、活动揭晓
2016年12月,获奖名单将在《语文报》、《语文报》手机报、中华语文网(www.zhyww.cn)、“语文报社”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公布。
★征文启事
★征文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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