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最大可能把关于他们的意志的知识散布在人民中间,这就是立法机关的义务。(立法者的普法义务)
——【英】边沁
如果同一批人同时拥有制定和执行法律的权利,这就会给人们的弱点以绝大诱惑,使他们动辄要攫取权力,借以使他们自己免予服从他们所制定的法律,并且在制定和执行法律时,使法律适合于他们自己的私人利益。(立法权与执法权应当分离)
——【英】洛克《政府论》
一次不公的判断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犹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判断则把水源败坏了。(司法公正重要性)
——【英】培根《论司法》
一次不公正的判决,其恶果相当于十次犯罪。(审判必须公正)
——【英】培根
使人民幸福就是最高的法律。(法律与幸福)
——【英】培根《论法律》
法官所奉行的标准是:一致性、平等性和可预见性;而立法者所奉行的标准则是:公平分享、社会功利和平等分配。(立法原则与司法原则之不同)
——【英】保罗A弗罗因德
有一件东西是这个国家里的每一个人都有权得到的,这就是公平审理。(审判公平)
——【英】(大法官)丹宁
法官乃会说话的法律,法律乃沉默的法官。(法官与法律)
——【法】孟德斯鸠
司法专制的最大原则就是恐怖。(恐怖的司法专制)
——【法】孟德斯鸠
美国人认为法官之有权对公民进行判决是根据宪法,而不是根据法律。换句话说,美国人允许法官可以不应用在他看来是违宪的法律。(审判的最高依据)
——【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
法官就是法律由精神王国控制社会生活关系的大门。法律借用力于法官而降临尘世。(法律与法官)
——【德】拉德布鲁赫:《法学导论》
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法官与法律)
——【德】马克思
没有任何行为比起法官的徇私枉法对一个社会更为有害的了。司法的腐败,既使是局部腐败,也是对正义的源头活水的玷污。司法独立是司法公正的大前提。每一个人都不可以成为自己事务的法官。在由意志而不是由法律行使统治的地方没有正义可言。程序决定了法治与恣意人治之间的基本区别。(司法公正与司法独立)
——【美】道格拉斯
在法律帝国里,法院是帝国的首都,而法官则是帝国的王侯。法院和法官对于法治的实现至关重要,他们是正义的守护者。(法院、法官与正义)
——【美】德沃金
法律就是法官要做什么的预言。(法官受制于法律)
——【美】霍姆斯
正义产生于司法的实验室中,我们需要为诉讼当事人制作正义。(正义与司法)
——【美】卡多佐
法官应在其所有活动时,避免各种不正当的行为,以及不正当的形式出现,如果法官的公正性受到怀疑,他就不能审理案件,这一点姑且不论,还应当认识到,法官无论何时,个人行为举止都应是值得公众信任,公平诚实,有助于司法界的团结。(法官需要保持良好的公共形象)
——【美】马丁阿斯潘《法律道德和司法独立》
在个人的案件中或是他所看到的案件中不能有疏忽,因此执法从来不能疏忽。(认真执法)
——【美】马克吐温
法官谙知法律。
——法谚
吏不良,则有法而莫守;法不善,则有财而莫理。(善良的法官、善法)
——【宋朝】王安石《度支副使厅壁题名记》
公正与效率是审判追求的两个基本价值目标,对其中任何一项的违反,都可能从根本上动摇审判的威信。(公正与效率)
——【当代中国】朱珠《实践审判改革:追求公正效率》
审判改革的价值是审判改革作为客体对于主体 ——人的意义,是审判改革作为客体对人的需要的满足。研究审判改革价值的意义在于:一方面,所有审判活动包括审判改革在内都是一种进行价值选择的活动。当我们在推行一种审判改革的措施时,实际上也就是适用现有法律所提供的价值准则在冲突的利益中作出选择。另一方面,审判改革的价值追求,是审判改革发展的动力,也是检验改革成果的试金石。(审判改革的价值)
——【当代中国】朱珠《实践审判改革:追求公正效率》
在我看来,法官的根本使命就在于护法。这里的护法指的是维护法律,法官应当成为法律的守护者,守护神,这个使命决定了法官在法治社会中处于核心地位,而法治社会的发展使法官成为全社会最终的裁判者。(法官的使命)
——【当代中国】陈兴良《法官的使命》
《立法、执法、司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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