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千学网!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实用文 > 其他范文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简历

时间:2025-10-19 08:27:33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这次小编给大家整理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简历,本文共16篇,供大家阅读参考,也相信能帮助到您。

篇1: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简历

职位名称:检测员 ; 工作地区:湛江市 ; 待遇要求:可面议 ; 不需要提供住房 到职时间:可随时到岗

 
技能专长 
语言能力: 
计算机能力: 
 
教育培训 
教育经历:
时间所在学校学历
9月 - 7月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专科
培训经历:
时间培训机构证书
 
工作经历 
 
其他信息 
自我介绍:诚实,有责任感
发展方向: 
其他要求: 
 
联系方式 
  

推荐更多相关文章:物流个人简历模板、word毕业生简历模板、毕业生简历模板下载word

篇2: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

XX地区共有学校1家(XX行委中学),学校没有食堂,发放营养餐主要为预包装食品,品种较单一,主要有沙琪玛和酸奶两种。学校周边两百米以内无任何食品经营单位。

二、主要做法

(一)重点检查了学校的环境卫生、学生“营养餐”发放情况及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等。对学校营养餐,重点检查了食品采购、存储、进货记录台账、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及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等。执法人员积极与学校交流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指导整改,加强执法效果。

(二)与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督促学校加强领导,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三)严格落实食品安全采购索证索票及台账登记,从食品采购、发放等环节指导从业人员规范操作。

(四)要求学校及幼儿园严格做好食品安全的管理、学生活动的管理、用水用电的管理等安全工作,并就学校是否存在校园欺凌现象、黑恶势力等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还要求学校加强对传染疾病的预防与教育,防止传染病在校园里爆发。

三、检查情况

(一)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共检查学校1家。学校“营养餐”由XX方圆超市统一定期配送,未发现过期及发霉食品,食品包装完好,标签标识合法。采购索证索票、台账登记、留样登记及营养餐发放记录建立详细。食品贮存、应急处置、用气用电安全,学校保卫安全等应急措施齐全,从业人员健康证齐全并未过期。

(二)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共检查镇区餐饮服务单位29户、商店17户、小作坊3户,摊贩1户,共50家。下达责令整改2户。整治的重点品种是粮油及米面制品、奶制品、熟肉制品、饮用水、饮料、儿童食品及各种烧烤食品、即食食品、散装食品。

整治的重点内容是食品经营户的证照是否齐全,进销货台帐和检验报告是否齐全完备,索证索票是否齐全,生产日期和有效期等标识是否清晰有效,是否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以及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四、存在问题

餐饮服务单位存在过期和即将过期健康证,操作间卫生需要加强,索要票证无销售方盖章情况;商店存在即将过期食品,个别货物放置条件不达标、索要票证未及时粘贴至相应记录本内;蔬菜水果店防蝇设施还需加强,腐烂蔬菜水果未及时清理,货物堆放杂乱。执法人员要求加强防蝇设施,及时将腐烂水果蔬菜进行销毁,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下架、归置、处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做好食品安全自查工作。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学校食品安全巡查力度。加大学校食品安全巡查力度,继续扎实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执法人员定期进校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咨询活动,提高学生食品安全鉴别能力和安全消费意识。

(二)加大市场食品安全巡查力度。继续加强XX镇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跟踪指导落到实处,将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食品加工制作情况、设施设备运转情况,食品原料采购存储情况,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等作为重点内容,增强监督检查的靶向性和工作力度。

篇3: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方案

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方案

为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所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作用,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进一步规范监督管理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本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xx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市局的领导下,以“百县万村放心示范商店”创建活动为契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防打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负责做好本辖区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维护辖区食品市场交易秩序。

二、工作内容

本所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主要履行下行职责:

㈠根据派出机关的委托依法办理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工作;

㈡按照经济户口管理和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监管工作要求进行食品经营者信用信息的采集、录入和上报;

㈢指导、监督辖区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食品经营管理自律制度;

㈣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派出机关的授权,依法对辖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和食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取缔无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销售不合格食品等食品质量违法行为,查处仿冒知名食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违法食品广告、商标侵权行为,清查辖区内禁止入市经营的食品;

㈤受理并处理消费者有关食品安全的咨询、申诉和举报;

㈥按照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的规定及时公示食品安全信息;

㈦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

㈧办理派出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具体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㈠加强对辖区食品经营者的经济户口管理,建立健全食品经营者的经济户口档案,运用计算机手段进行网络化管理,推行信用分类监管,有针对性地加强重点监管。完成时间:九月底前,责任人:xx。

㈡建立食品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处置机制,制定食品安全重大事件预警和处置预案,明确食品安全预警和处置的联系方法、信息传递、启动方式、处理程序、保障措施。完成时间:九月底前,责任人:xx。

㈢在办公场所设置“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及时将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示的食品安全信息进行公示,并按规定公示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辖区内食品安全有关重大信息。指导、监督辖区内经营食品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等重点食品经营场所设置“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向消费者公示相关食品安全信息,及时进行消费警示和提示。完成时间:九月底前,责任人:xx。

㈣加强对辖区食品经营者的'宣传教育,提高食品经营者质量意识,引导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并落实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帐、质量承诺、协议准入、食品质量自检、食品退市等食品经营管理自律制度。积极开展“百县万村放心店”创建活动,普遍推行农村小商店商品准入,引导农村小商品走正道、售正货、树正牌,规范经营行为,有效维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时间:长期,责任人:xx。

㈤加强食品市场准入管理,禁止食品经营者经营不符合国家、行业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标准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完成时间:长期,责任人:xx。

㈥建立健全市场巡查工作制度,对辖区范围的食品经营者,划分责任区,分片划段,落实巡查人员、监管责任和监管任务,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辖区食品经营者进行巡查和日常监管。完成时间:长期,责任人:xx。

㈦开展辖区食品市场专项检查,配合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开展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工作。完成时间:长期,责任人:xx。

四、工作要求

㈠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所长任组长,副所长任副组长的xx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组长:xx,副组长:xx,成员:xx。下设办公室,xx任办公室主任,xx任办公室工作人员。所办公室(注册厅)、监管一队、监管二队为责任单位,共同抓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列入所月度考核,实行奖优罚劣,各监管大队负责片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

㈡加强监管,稳步推进。建立市场巡查、专项检查、案件查处和消费申诉举报受理机制,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监管,有效引导规范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行业自律和部门监管相结合,稳步推进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㈢加强联系,形成合力。

一是通过已逐步建立完善的基层维权监督网和消费维权监督员联系制度,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食品安全事件;

二是继续加强与政府的沟通联系,在原有的“百县万村放心示范商店”创建工作基础上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三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高食品经营者以及群众的质量意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监管氛围。

篇4: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全文」

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全文」

第一条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市对食品实行市场准入制度。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统一协调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市工商行政管理、卫生、质量技术监督、商业、农业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按照市人民政府的统一规划和部署,依法履行职责,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本市对食品安全实行区、县人民政府责任制。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统一协调本区(县)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本市建立食品安全专家评估制度。

第七条 在本市生产、加工、销售的食品应当符合安全标准。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不得生产、加工和销售。

本规定所称食品安全标准是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本市地方标准中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强制性标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进入本市。

第八条 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市食品安全管理的需要,公布实施重点监督管理的食品名录(以下简称重点名录)。

本市对列入重点名录的食品制定统一的抽查计划,统一向社会发布检测结果。

第九条 本市实行向社会公布畜禽和畜禽产品、蔬菜等食品生产企业推荐名单的制度。列入推荐名单的条件和程序,分别由市商业、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规定并公布。

推荐名单中公布的企业违反本规定,生产、加工、销售的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公布部门应当将该企业的违法情况通知企业所在地的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并将该企业从推荐名单中取消,通报与上述企业签订定向供货合同的单位,建议其解除合同。

第十条 本市食用农产品市场的开办者应当与定点屠宰厂、蔬菜生产基地、水产品养殖场建立规范的定向进货渠道,并对进货情况进行查验。

第十一条 列入本市重点名录的食品及其生产者的下列信息,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汇集和公布:

(一) 品名、品种、规格、商标;

(二) 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三) 生产者获得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及其他专项许可的情况。

列入重点名录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已依法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供前款规定的信息;未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由生产经营者直接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备案,提供前款规定的信息。

第十二条 本市建立食品安全信用监督管理系统,记载并向社会公示下列信息:

(一)列入重点名录的食品名单;

(二)定点屠宰厂、蔬菜生产基地、水产品养殖场名单;

(三)获得驰名商标或者省级以上安全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称号的食品名单;

(四)生产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受到有关部门查处、限期追回的情况;

(五)责令暂停购进或者禁止销售的食品名单。

第十三条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对销售的食品进行监督检查时,可以对食品进行简易或者快速检测,检测应当使用经检定合格的检测设备和列入国家标准的测定方法,依据检测结果可对认为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实施临时控制措施;实施临时控制措施后,应当及时将被控制的食品交由国家认证的检测机构复测,并依据复测结果作出处理。

第十四条 豆制品、熟肉制品、调味品等以散装形式销售的食品,自7月1日起,在出厂时和零售前,应当具有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包装。

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向消费者明示品名、产地、生产企业、出厂日期和保质期。

预包装食品标签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第十五条 蔬菜在本市零售市场销售前,应当有包装。包装可以采用大宗简易包装、小包装或者其他包装。

包装应当附着标签。标签应当标明品名、生产基地或者经销单位的名称和地址、采摘或者包装日期、净重等。有商标的可以标明商标。

第十六条 生产经营的鲜、冻畜禽产品应当使用冷藏车冷藏运输。蔬菜应当封闭运输,使用敞篷车辆的应当采用遮盖和保护措施。

第十七条 鲜、冻畜禽产品进入市场时,应当出具检疫合格证明,猪、牛、羊胴体应当加盖检疫合格章和货源基地编号章,按不同供货人、不同批量分别签封。直接进入各类食品市场销售时,应当经动物防疫监督员或者市场内的监督检验人员启封、验证、验章。

外地畜禽和畜禽产品进入本市销售的,应当经由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检疫通道,经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启封、验证合格,重新签封后方可进入本市。用汽车运输的,车辆应当经检疫消毒,取得北京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消毒证明。

第十八条 经营列入重点名录食品的,应当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经营者应当向初次交易的供货人索取、查验相应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商标注册证并保存复印件,以后每年核对一次。对购进的货物应当按批次向供货人索取食品质量检验证明、检疫证明、销售凭证、外地畜禽产品进京车辆消毒证明等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证明并保存复印件。经营者对购进的食品应当记载产地、加工厂家、进货渠道、购进日期和数量、供货人等事项,查验供货人备案公示情况。

第十九条 经营食品的市场开办者应当做到:

(一)引导市场内的商户经营列入推荐名单的企业、基地生产的食品;

(二)指导并督促经营者执行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等与保障食品安全有关的制度;

(三)制止不符合本规定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食品、非定点屠宰厂加工、生产和未经检验、检疫的畜禽产品以及没有取得北京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消毒证明的车辆进入市场;

(四)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执行临时控制措施、对不合格食品实施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销毁;

(五)在市场显著位置设立警示牌,公示场内食品经营者的良好和违法行为。

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配置与其经营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施和检测设备,对经营的蔬菜、鲜活畜禽产品进行自检。

第二十条 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应当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环境、生产设备和相关辅助设备以及生产、加工、贮存的场所,规范生产工艺,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

第二十一条 食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应当采取下列措施:

(一)建立投入品使用以及防疫、检疫和无害化处理等生产记录;

(二)畜禽实行计划免疫后,佩带免疫标识;

(三)建立畜禽检验检疫制度,提供产品合格证明。

第二十二条 本市实行安全食用农产品标志制度,向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核发《安全食用农产品标志使用证书》。具体办法由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办公室另行制定。

第二十三条 食品经营活动中禁止下列行为:

(一)加工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畜禽和畜禽产品;

(二)销售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水果、蔬菜、畜禽和畜禽产品或者非定点屠宰厂生产、加工的畜禽产品;

(三)加工、销售无法追溯来源的动物及其产品;

(四)收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

第二十四条 食用农产品生产活动中使用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应当符合国家规定,不得超限量使用允许使用的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不得违反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动物用药休药期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经检测确定为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责令生产经营者停止生产经营,立即公告追回。未销售或者已追回的食品,应当根据其不同属性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销毁。

生产经营者发现自己生产经营的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应当立即主动采取有效措施追回或者收回。生产经营者主动追回或者收回的,可以减轻或者免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六条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市场上发现对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危害或者具有潜在严重危害的食品,应当实施临时控制措施,责令停止购进、销售。实施影响较大的临时控制措施应当按照食品安全专家评估制度组织评估。

具有潜在严重危害的食品在潜在危害消除后,应当及时解除临时控制措施。

第二十七条 鼓励社会公众举报生产经营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关于食品安全问题的举报,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及时依法调查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及时移交有管辖权的行政主管部门,并通知举报人。

第二十八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一)违反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未对食品进行包装或者包装不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未附着标签或者标签标示内容不真实的,销售散装食品未向消费者明示或者明示内容不真实的,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3000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第十八条规定,未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不执行已建立的检查验收制度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元罚款。

(三)违反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未建立生产记录的,由市农业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

(四)违反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商业、农业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市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六)违反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追回而不追回的,由卫生、工商行政管理或者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处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 违反第十六条规定,鲜、冻畜禽产品未使用冷藏车冷藏运输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1000元罚款。蔬菜未封闭运输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500元罚款。

第三十条 违反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外地运输车辆未经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检疫通道进入本市的,由农业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补检,并对承运人按每辆车1000元处以罚款。

第三十一条 违反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市场开办者予以警告,并在市场显著位置挂牌公示;其中违反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违反第(五)项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1000元罚款。

第三十二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不执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据第二十六条实施的临时控制措施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 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第三十四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应当采取措施,维护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提高产品质量,生产经营合格食品。

第三十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卫生、质量技术监督、商业、农业等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履行法定职责,侵害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自202月1日起施行。

篇5:乡镇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年度工作总结

乡镇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年度工作总结

按照《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XX年食品安全总结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悦来乡认真总结,现将一年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部署

(一)完善组织机构。成立以乡党委书记刘兰香、乡长杨小强为组长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分管副乡长周新民任副组长,成员包括乡安全生产办公室主任帅罗和9个村安全协管员,办公室设在乡安全生产办,进一步完善了食品安全组织机构,落实乡政府主体责任,对全乡开展食品安全检查。

(二)安排年度工作部署。20XX年年初,悦来乡召开年度工作部署会,对我乡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并在每季度工作会上安排好本季度工作。

(三)落实工作责任。20XX年年初,悦来乡与上级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并与全乡9各村、2家食品加工企业、17家农家乐、7家食品流通经营企业、2所学校、医院和兽防站签订了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定期、不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查。一是每季度例行安全大排查,对全乡境内食品加工流通经营企业、企业和学校食堂、农家乐、小饭馆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并上报。二是信息员每月向乡上报告本村范围内巡查检查的情况,并报告红白喜事宴席准备情况,乡安办及时下村检查。三是开展生猪屠宰加工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检查了乡肉联厂、乡内生猪屠宰场点、乡内饲料销售大户、乡内兽药销售门市和乡内大型养猪、养鸡、养羊场。检查了生猪屠宰检疫制度、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制度。检查了饲料添加瘦肉精及其违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未发现一起违规违法行为。

(二)宣传贯彻新《食品安全法》。

选择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在各行政村、企业、学校开展生动活泼、富有实效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开展食品安全知识“三进”活动。

1.食品安全知识进农家。充分运用广播、标语、图片、墙报、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广大村民宣传新《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目前发放宣传资料共计478份,悬挂横幅3幅。

2.食品安全知识进集镇。利用赶场天向村民宣传食品安全重要性和食品安全内容,提高村民科学消费水平和鉴别、抵制问题食品的能力。

3.食品安全知识进学校。与学校合作,利用学校墙报、板报、班会活动、知识竞赛、开设食品安全课等多种形式和载体,引导学生形成科学、安全、合理的饮食习惯,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20XX年8月22日,召开了新《食品安全法》宣传培训会,乡全体机关干部、村三职干部和安全员、乡境内涉及食品安全企业和超市经营代表参会,开展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集中培训学习。

(三)进一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

通过对重点品种和重点场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排查,与我乡各食品加工流通经营企业、饭店发放告知书,做好食品安全检查登记,检查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对2家食品加工企业检查了相关产品加工设备设施;检查2所学校食堂和8所企事业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配备情况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检查26家餐饮服务单位餐具、饮具等食品用具使用、消毒和食品货物卫生情况;对18家超市、小商店执行了食品进货查验、从业人员健康情况、库存食品是否过期变质检查,要求各食品生产销售单位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要求各食品生产销售单位必须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或食品原料,不得生产经营侵权仿冒和“五无”食品,严禁生产经营“两超一非”等劣质食品。排查做到了全了解全覆盖,并建立相关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违法违规现象,没有发现食品卫生安全隐患情况,更没有发现“地沟油”、“地脚油”生产和使用情况。但因农村食品市场,商贩流动性大,无证小商贩管理存在难度,仍需要长期坚持不懈的开展此项工作,并加大多区域、多部门联动合作,逐步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四)进一步做好群体性聚餐管理,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安全。

根据食药局对乡厨管理培训相关规定,悦来乡于20XX年1月14日-16日,对全乡境内乡厨进行了摸底排查,了解相关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对各村安全员、乡厨进行了群体性聚餐管理申报程序培训,强化各村对群体性聚餐的监管、上报责任,同时要求承办宴席者在举办宴席前签订《悦来乡群体性聚餐安全承诺书》,严格按照承诺内容进行宴席举办,并完善了《农家宴请台账》,进行动态管理,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安全。一年来全乡共检查规模群体性聚餐10余次,均按相关规定和流程办理,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一年来,我乡食品安全方面没有发生一起事故,更未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但是,我们不能放松警惕,安全工作永远在路上,我们只有以高度的重视和全方位部署,确保各项检查落实整改到位,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烙在群众心中,才能确保食品市场的安全。20XX年即将结束,我们将进一步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全乡食品安全方面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让全乡人民过上一个安全的、稳定的、和谐的节日而奋斗。

根据县政府年初与我乡签订的《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和夹食安办[20XX]3号文件的要求,我乡党委政府认真履行职责,主动扎实工作,确保辖区内食品安全,现将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是领导机构落实。政府成立了乡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为乡长干杰,副主任为副乡长xx成员单位有社会事务办、农业服务中心、党政办、卫生院、各村。

二是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落实。乡政府设立了乡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由副乡长杨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各村村委员会主任具体负责辖区范围的食品安全工作,并接受县食药局的委托,任本村食品安全监管协管员。

三是落实了工作责任。乡食安委负责对全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领导,乡食安办负责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和日常事务处理,各村村主任负责本村范围内的食品安全监管,并具体负责辖区内群体性聚餐的申报、监管、资料报送。

在抓好以上几个落实的同时,政府主要抓了几个工作重点工作:

一是狠抓了食品安全宣传和培训。在各村都设立了食品安全宣传栏;在各种会议上也都要讲食品安全工作,政府除了组织乡村厨师、副食品店经营者、小作坊经营者参加县食药局举办的培训,还在街道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和咨询并发放宣传资料。

二是特别重视并抓好农村群体性聚的监管工作。要求各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必须做到,属于监管范围的群体性聚餐必须每起都要申报并监管到位,政府强化工作监督并将监管工作情况纳入村级目标考核。

三是重视学校师生的食品安全,组织乡食安办人员到学校、幼儿园检查食品安全情况,督促学校、幼儿园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制度和操作规范,经常排查并及时排除食品安全隐患。

四是在五一、中秋、国庆期间,组织人员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检查,主要检查副食店,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五是认真开展了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对我乡经营者的违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规范食品市场经营行为。

通过以上工作,宣传了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知识,提高了广大群众和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但是,目前我乡的食品安全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形势仍然不容乐观。

当前,我乡的食品安全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还比较差,不少食品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较差。

2、食品生产环节,特别是农牧产品的食品安全保障存在很大难度,各种农药、化肥、兽药的使用,各种添加剂和添加物的使用很不安全,也很难监管到位。

3、食品安全执法难。执法依据不足,存在法律空白,执法力量不够,执法条件较差,群众和经营者的法治意识差。对于乡政府来说,执法主体资格缺乏、没有执法专职人员、监管协管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和水平,食品安全工作人员其他工作任务多等等,导致执法或协助执法困难。

4、食品安全工作缺乏经费保障,无食品安全方面的专项财政预算。

今年来,伏龙乡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正确领导和食药所及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 加强领导、采取措施、狠抓落实,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整治,进一步规范食品市场秩序,全乡食品市场秩序安全稳定,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现总结如下:

一、基本概况

伏龙乡位于县城东面10公里。辖区总面积28.5平方公里,辖12个村(社区),73个村(居)民小组,总人口11000余人。辖区内现有副食品经营户28家、熟食品经营户2家、屠夫12人、餐饮经营户8家、乡厨6人;村卫生室8个、药品经营户2家、酒类经营户3家、小作坊4家、茶馆13家。整个监管对象呈现出点多、面广、量大的特点。

二、主要工作

1、强化领导,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网络建设

食品药品安全是关系到全乡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大事。乡党委、政府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全面抓好了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并将工作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为此,调整充实了伏龙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乡长陈信亲自担任组长,分管副乡长袁伦林担任副组长,片区食药所、工商所、派出所和乡卫生院、畜牧站、学校和12个村(社区)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组成;调整并充实了乡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人员,具体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工作;建立和完善了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和考核机制,对不履行职能造成重大影响或后果的,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乡政府与各相关单位、12个村(社区)签订了食品药品监管责任书,明确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体系。

2、落实责任主体,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坚持监管为重、重点突破、动态监管、用制度监管,形成工作常态。按照新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各类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一是建立了例会制度,坚持一季度一次例会,使食品安全工作有计划、有要求、有步骤地顺利开展;二是建立检查制度,采用集中和分散、定期和不定期、重大活动和平时抽查、专项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辖区内所有食品加工(小作坊、卤制品、熟食品)、食品经营(农贸市场、超市、食品店)等进行检查。三是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属地管理”的要求,将食品安全管理强化延伸到村社,建立日常巡查、监督管理、报告制度,乡食安办定期对村(社区)食品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食品安全管理监督检查不力的责任单位负责人、村(社区)干部进行约谈和问责。

3、加强宣传,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树立以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本的理念,从提高群众和经营业主的`思想认识着手,引导经营业主自律规范、诚信经营、对超市、市场出售的商品、食品推行以索证索票为主要内容的准入制度,对三无产品(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单位)一律不允许进入超市、商店和市场,不允许销售不合格、超过保质期以及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食品。与此同时,我们把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作为重要内容。一是逢会必讲,乡村干部会、村组干部党员会、户长院坝会必讲食品安全;二是利用场镇led显示屏,宣传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三是利用逢场天开展宣传咨询,发放宣传资料、手册进行宣传;四是张挂标语、村务公开栏、展板等进行广泛宣传,增强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意识。20XX年,共召开乡村干部会1650人次、村组干部党员会3200余人次、户长院坝会1余人次;开展了宣传咨询活动2次,共发放宣传资料2500余份,接受咨询1500余人次,张挂标语60幅、12个村(社区)公开栏分别公开4次、制作食品安全展板13个,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4、突出重点,抓好薄弱环节

(一)开展了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肉及肉制品安全专项检查、酒类生产经营专项检查以及重大节日食品安全等方面的专项整治和检查工作,集中时间和人力联合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二)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牢固树立“学生健康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提高学校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落实和完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度,落实各项监管责任。学校利用健康教育活动、校园板报、广播等多种宣传形式,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同时,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定期和不定期到学校食堂进行检查。全年到学校检查8次。

(三)狠抓农村群体性聚餐的管理。严格执行群体性聚餐申报、审核、现场监管等制度。一年来,全乡共申报群体性聚餐85件。其中村监管的77件、乡现场监管的6件、食药所现场监管的2件,未发生一例食品安全事故。

(四)加强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在“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为让全乡人民过上一个安定愉快的节日,乡政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自身实际,对辖区内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谋划,及早部署,全面检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组织乡食安办人员对辖区内的食品加工点、商店、食品摊点、学校食堂、药品经营单位等进行全面的食品安全、医疗安全大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消除各种隐患。加强应急值守工作,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保证各种通讯畅通。要求各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和食品安全信息员切实履行职责,及时了解村(社区)内食品安全情况,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制,坚决杜绝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取得的成效

我乡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全乡的重大民生工程,通过强化领导、加强宣传、落实责任、突出重点,推动了我乡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取得实效,确保了20XX年食品安全“零投诉”、“零事故”,最大限度地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重机制、抓落实,工作机制进一步夯实。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把开展食品安全工作作为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签订目标责任书,将食品监管工作细化到村、落实到人。

二是重完善、抓普法,食品药品安全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采取多种方式,不断加强宣传。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宣传,通过会议、标语、公开栏、展板、宣传单等方式,向群众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食品安全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识假辨劣能力和维权意识。

三是重监管,抓重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合力进一步强化。先后4次组织协调片区工商、食品药品监督所等相关部门,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国庆中秋”等各类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不断提高食品安全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和快速处置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部分经营者、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比较淡薄;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自我保护能力和维权意识有待加强,需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三是食品安全信息来源及信息量偏少。四是我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点多面广,一个乡两个集贸市场,商业区块分散,距离远,监管任务重,监管战线长,外加成贵铁路和即将开工的仁沐高速路建设施工企业食堂的监管工作,亟需配备执法车辆和给予必要的办公经费支持。

五、明年工作的基本思路

20XX年我乡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固强补弱、抓住机遇、扎实工作、锐意进取,确保全乡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构建平安伏龙、和谐伏龙。

一是继续加强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重点宣传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着力提高乡、村(社区)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故的能力。

二是要继续加强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排除隐患。要做好日常性检查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确保食品安全。由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涉及面广,监管环节多,加大投入,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努力探索乡村组共管、群众主动参与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制,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篇6: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简历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简历模板本文信息来自大学生个人简历网以下为求职者相关提供一份食品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毕业生的求职简历模板为写个人简历时参考,那么大学生在求职时又是怎样写个人简历的`呢,以这篇护理药品质管员简历模板为模板,这份个人简历希望能够帮助到每一位求职求职者。

目前所在: 广州 年 龄: 24

户口所在: 广州 国 籍: 中国

婚姻状况: 未婚 民 族: 汉族

培训认证: 未参加  身 高: 159 cm

诚信徽章: 未申请  体 重:

人才测评: 未测评

我的特长:

求职意向

人才类型: 应届毕业生

应聘职位: 食品/饮料工程:品管检测

工作年限: 0 职 称: 无职称

求职类型: 实习可到职日期: 三个月

月薪要求: 1000以下 希望工作地区: 广州,河源,东莞

工作经历

志愿者经历

教育背景

毕业院校: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最高学历: 大专 获得学位:  毕业日期: -07

篇7: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简历

起始年月 终止年月 学校(机构) 所学专业 获得证书 证书编号

-09 -05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 -

语言能力本文信息来自大学生个人简历网

外语: 英语 良好 粤语水平: 良好

其它外语能力:

国语水平: 优秀

工作能力及其他专长

本人性格开朗、稳重、有活力,待人热情、真诚。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实际动手能力和团体协作精神,能迅速的适应各种环境,并融合其中。

篇8:药品监督管理简历

相关文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简历模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简历模板,药品经营与管理简历表

基本信息 药品监督管理简历模板 个人相片
姓 名:大学生个人简历网性 别:
 
 
民 族:汉族出生年月:1987年6月8日
证件号码: 婚姻状况:未婚
身 高:168cm体 重:60kg
户 籍:广东湛江现所在地:广东湛江
毕业学校: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学 历:专科
专业名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毕业年份:
工作年限:二年以上职 称:其他
 
 求职意向 
职位性质:全 职
职位类别:销售管理

销售人员

质量/安全管理-质量检验员/测试员

职位名称:检验员 ; 销售员 ; 业务员
工作地区:广州市 ; 深圳市 ; 湛江市 ;
待遇要求:可面议 ; 不需要提供住房
到职时间:一个月内
 
技能专长 
语言能力:英语 三级 ;
计算机能力: 
综合技能: 
 
 教育培训 
教育经历:
时间所在学校学历
培训经历:
时间培训机构证书
9月 - 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高级食品检验工
209月 - 9月广东省普通高校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委员会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水平考试合格证书
 
 工作经历 
 
所在公司:广东紫荆面粉有限公司
时间范围:207月 - 年9月
公司性质: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快速消费品(食品、饮料、粮油、化妆品、烟酒)
担任职位:见习质量检验员
工作描述:负责日常的面粉质量检验
离职原因:实习
 
所在公司:深圳维他奶(光明)有限公司
时间范围:206月 - 年7月
公司性质:合资企业
所属行业:快速消费品(食品、饮料、粮油、化妆品、烟酒)
担任职位:见习生产工
工作描述:主要负责配料机器的操作
离职原因:见习
 
所在公司:广东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时间范围:2009年7月 - 2009年9月
公司性质:民营企业
所属行业:快速消费品(食品、饮料、粮油、化妆品、烟酒)
担任职位:见习生产调度员
工作描述:主要负责配合各部门的工作,监控生产车间生产过程的'质量,及时的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并做好相关的工作记录
离职原因:见习
 
所在公司:广州鸿智照明灯饰有限公司
时间范围:2009年10月 - 2月
公司性质:合资企业
所属行业:其他
担任职位:研发中心测试员
工作描述:主要负责ROHS的检测工作和监控原料的质量控制,并实时跟踪整理供应商提供的各种资料,以及负责实验室的其他检测工作
离职原因:其他
 
所在公司:湛江燕塘乳业有限公司
时间范围:203月 - 2月
公司性质: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快速消费品(食品、饮料、粮油、化妆品、烟酒)
担任职位:QC
工作描述:主要负责生产车间的产品质量的控制以及日常的检测工作
离职原因: 
 
 其他信息 
自我评价:我为人诚信开朗,勤奋务实,做事认真负责、细致,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较强的专业理论知识,基础扎实,注重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的运用,有一定的科研及创新精神。工作能力强,务实上进,富有责任心及团体合作精神,具备良好的交际能力、表达能力组织领导能力、活动策划能力和团体协作能力。热爱集体,热心公益事业,能恪守以大局为重的原则,愿意服从集体利益的需要,具备奉献精神。

发展方向: 
其他要求: 
 
 联系方式 
  

更多相关内容:财经学实习个人简历模板,医药销售人员个人求职简历模板,药品质量管理员专业简历

篇9: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情况总结

为严厉打击假劣食品,提高全县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饮食安全,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严厉打击假劣食品进一步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通知》(食安办[]29号)的文件精神,我县从2011年11月份开始,深入开展了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责任,精心安排部署

在收到市食安办转发国务院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后,按照县领导的重要批示,县食安办积极行动,认真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了上级文件精神,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对全县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顿治理行动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安排部署。各有关部门也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扎实深入地组织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

二、宣传发动,营造整治氛围

为全面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严厉打击农村市场假劣食品,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安全的高压态势。

1、利用媒体宣传。县食安办积极协调,在县电视台连续播放了《关于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工作通告》,公布举报电话,拓宽监督渠道;在《**》开辟专栏,做好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解读,宣传整治工作动态,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最大程度地杜绝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在农村市场流通、倾销。

2、进企逐户宣传。针对我县畜牧产业发达且养殖相对集中的特点,对特色产业链条上的食品生产加工户做好宣教工作是我们的重点工作,各有关部门采取进企业、入农户的办法,安排人员对全县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小作坊进行入户核查,与监管对象签订了责任书、承诺书、告知书,逐户张贴《河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公告》,进一步提高监管对象的质量安全意识。

三、突出重点,全面整顿规范

(一)加强食品流通环节整治。县工商局加大对农村食品市场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一是严把农村食品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全面清理农村食品批发、零售者的经营主体资格,严厉依法查处无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二是严格落实食品经营主体责任。监督食品批发商、零售商严把进货关,督促其切实做到不进、不存、不销假冒、仿冒和劣质食品。三是集中执法力量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排查。对销售假冒、仿冒和伪劣食品的,要查清进货渠道和生产源头,依法严厉查处责任单位。四是突出监管重点。要以农村集贸市场、农村小卖部、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等为重点区域,以法定节假日、农村大集为重点时段,以特殊人群食品、节日性食品等为重点品种,突出重点管控范围,加强监管,提高监管执法效能。五是强化日常巡查。要将监管重心下移,严格落实基层工商分局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制度,要加大农村食品市场日常检查和抽样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假劣食品。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159人次,执法车辆72台次,检查各类食品经营户599余户,超市12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9份,取缔无照经营6户,有效规范了经营秩序,净化了农村食品市场。

(二)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县质监局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从严惩处生产加工假劣食品违法行为。一是严格食品企业生产许可条件。对不具备与生产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施设备等生产许可条件的,坚决不予许可;对不能持续保持获得生产许可时条件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责令停产整顿。二是加强日常检查。重点检查食品生产企业执行原料进货把关、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等制度落实情况,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三是加大监督抽查。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依法查处;对安全隐患问题严重的食品及其生产企业,要公开曝光。四是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依法从严查处;对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要坚决吊销相关生产许可证。整治期间,共出去执法人员86人次,检(巡)查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及食品加工小作坊140户次,确保了食品生产环节的安全。

(三)加强餐饮服务环节整治。县卫生局强化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督促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乡镇小餐饮店,控制好食物制作的基本卫生条件,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指导农家宴、婚丧嫁娶宴请以及其他群体性聚餐承办者规范食物制作,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专项整治中,

共出动执法人员127人次,检查各类餐饮单位156户次,对存在不规范经营行为单位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75户,及时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

通过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消除了我县食品安全隐患,有效地规范了食品市场经营秩序,提高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反应能力,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始终做到警钟长鸣,长抓不懈。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立足当前、规划长远;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严防食物中毒和其它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为全县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篇10: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情况总结

今年以来,为了严厉打击农村食品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办食品违法案件,发动和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推动农村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切实解决和消除当前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着力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夯实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基础,提升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XXX食药监所结合XXX片区农村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呈现出点多、面广、分散的特点,针对经营户素质参差不齐,每一户经营的品种几十至几千个,从年初,我们分几个侧重点进行了监督检查。

一、主要做法及经验

1、针对农村食品生产、小作坊、食品流通经营者、餐饮经营者加强培训,要求严格执行索票索证、进销货台账“两项制度”,严厉打击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违法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采购活动;严厉打击非法批发、采购、零售和使用无合法来源的食品或原料行为,对于不合法行为立即下达责令整改书,对于情节严重者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对于无证无照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令其整改并督促立即办理证照。

2、针对农村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餐饮经营者、流通环节经营者加大宣传,严格检查使用的原铺料来源渠道是否正规,原料油的使用是否符合相关国家标准,产品包装及标识是否齐全和标准符合要求;企业使用的添加剂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香精香料等违法违规行为;生产废弃油脂是否处置得当,是否完善登记制度,是否明确回收不得将回收油脂用于食品油脂生产;是否落实出厂检验制度。力争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增加检查的频率,组织源头各类专项整治,尽可能地在源头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把食品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起到事半功倍的成效。

3、针对食品市场的监管。对农村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商店、小食品店、小摊点等作为工作重点,以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经营行为。把与广大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消费、节日消费关系密切的食品品种作为检查重点,突出抓好粮、油、肉、酱油、食醋及其制品、饮料、糕点、酒类、水产类、豆制类、奶制类及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品种的检查,严把市场准入关,切实保障商品质量。

4、针对中小学周边以及农村集贸市场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着力解决假冒伪劣食品、以次充好、滥用食品添加剂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促进农村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的进一步完善。

二、今后工作安排

1、进一步增强市民卫生法制意识。通过多种宣传形式,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认识,引导广大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2、建立奖惩机制,举报有奖,鼓励群众对制假售假者检举揭发。

3、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一是在当前整治的基础上,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掌握全镇食品行业的详细情况。二是突出工作重点,抓紧研究制订我镇加强食品监管,保障食品安全的规范性文件。

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我镇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今后,我们将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继续将此项工作抓实抓好,把大面片区的食品安全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篇11:版《河北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以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四条 县级以上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风险预警、企业自律、社会监督、应急处置、责任追究机制,并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第五条 省级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依照规定的职责,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监督指导工作。

第六条 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农业行政、林业行政、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商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以下统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食品安全相关工作。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管理中出现监督管理职责不明确或者对职责分工有异议的,由省级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在省级政府明确职责前,设区的市、县级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临时确定本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

第七条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明确专职人员,具体负责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等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食品安全违法情况。

第八条 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有计划地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新闻媒体应当播出或者刊登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及食品安全公益广告、食品安全信息和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信息,客观报道食品安全状况,加强舆论监督。

第九条 与食品有关的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促进本行业食品安全水平的提升。

第二章 食品生产经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不得生产经营危害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 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设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企业,应当预先核准名称,依法取得相应许可并办理注册登记后,方可在许可范围内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企业从事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活动实行备案制度。

第十二条 禁止生产经营《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食品和下列食品:

(一)使用非食用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加工制作的食品;

(二)未经国家批准的保健食品和盗用、冒用批准文号及改变批准内容的保健食品;

(三)使用地沟油、烤鸭油等废弃食用油脂为原料加工制作的食用油以及使用此类食用油脂为原料加工制作的食品;

(四)使用有毒蘑菇、霉变粮食或者其他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有毒动物、植物、微生物为原料加工的食品;

(五)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作为原料加工制作的食品;

(六)食品添加剂超过食品安全标准规定范围和限量值的食品;

(七)使用非食品用包装材料和被污染的食品包装材料包装的食品;

(八)其他不符合国家和本省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第十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应当按有关规定进行健康检查,健康证明在全省范围内有效。

第十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和行业组织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

第十五条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责任制,组织制定食品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督促检查食品安全工作,消除食品安全风险,及时分别向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

第十六条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食品生产企业对无法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应当按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相关内容。进货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十七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指定专人保管、专柜贮存食品添加剂,并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

食品生产者应当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台账制度。记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名称、使用范围、用量、日期和使用目的等相关内容。使用记录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十八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委托生产食品和属于生产许可管理范畴的食品相关产品的,应当委托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及相应生产条件和能力的企业生产,委托方和受委托方应当分别到所在地设区的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委托生产的食品标签中,应当标明委托双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食品相关许可证编号等事项。

食品生产企业不得以授权生产、协议监制、荣誉出品和共同标识等形式规避监督管理。

保健食品委托生产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第十九条 散装食品出厂时应当具有符合规定的包装和食品标签。

销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有防尘材料遮盖,设置隔离设施和取用工具。鼓励设立食品临近保质期专营区域。

第二十条 食品经营者应当定期检查库存和待销售食品,发现食品已经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应当立即下架,停止销售,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销毁,不得退回供货商或者生产者,并建立处理或者销毁记录台账。记录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年。

第二十一条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按保健食品安全相关标准、国家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生产条件、配方、生产工艺进行生产,生产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其标签、说明书内容应当与批准内容一致。

保健食品经营者采购保健食品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保健食品供货商印章的相关资质、产品批准证书和相应批次合格检验报告的复印件。

第二十二条 食品生产者生产的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在其生产场所以店铺形式销售其生产的食品,还应当符合食品销售的相关要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其监督管理。

现场制售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其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保健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夸大和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内容。

第二十四条 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其网络食品经营者的管理,发现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必要时应当停止对食品经营者提供网络服务。

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有关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

第二十五条 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柜台的出租者和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应当按《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和下列要求,加强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管理:

(一)督促其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相关制度;

(二)建立食品经营者档案,如实记录食品经营者的基本情况、经营品种品牌和供货商等信息;

(三)设置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媒介,及时公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相关食品安全信息;

(四)协助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工作。

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柜台的出租者和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本市场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六条 学校、建筑施工单位对其食堂及工地食堂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卫生条件,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学校、建筑施工单位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七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并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经营,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应当立即召回,并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

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本规定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的,分别由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第二十八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工、制作食品,应当做到生熟分开、食品工用具(容器)专用,加工、制作、销售过程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餐饮服务提供者承办集体聚餐应当具备与接待能力相适应的食品加工场所和设施、设备,防止交叉污染,并对提供的食品留样48小时,以备检验。

第二十九条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分装、贮存、运输食品的温度和时间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并在食品包装明显位置注明制作的时间、保存条件和保质期限。

第三十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的餐饮具应当清洗、消毒,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的,应当查验和留存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企业营业执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证明和餐饮具批次消毒合格证明复印件。

第三十一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相应的食品仓储、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贮存、运输、装卸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包装、容器、工具及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

(二)贮存和运输应当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要求;

(三)不得将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

(四)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本省规定的其他要求。

食品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经营场所外租用库房,贮存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及成品的,应当在贮存前分别向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十二条 运输、贮存、销售需低温保存的食品,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行和冷冻、冷藏温度应当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和食品标签明示的温度。

食品冷藏运输应当按冷藏运输要求作业,确保制冷系统正常运转,不得故意关停制冷系统,易交叉污染的食品不得混装拼箱装运。冷库贮存食品,应当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转,仓储作业工具应当根据食品种类区分使用,易交叉污染的食品应当专库储存。

第三十三条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企业标准应当报省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在本企业内适用。

第三十四条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不得利用回收的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纤维等有害物质为原料,生产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工具、容器等食品相关产品。

第三十五条 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企业应当符合本规定第三十六条的要求,并向所在地的县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后,方可从事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活动。

县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每年将已经备案的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企业的相关信息,向当地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报。

第三十六条 从事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活动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生产场所与垃圾堆放场所、污水池等可能污染餐饮具的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且不得建于居民楼内;

(二)生产场所布局合理,按清洗消毒工艺流程设置回收粗洗区、清洗消毒区、包装区、成品间、包装材料间,总面积不得小于三百平方米;

(三)有餐饮具清洗、消毒、烘干为一体的机械设备,清洗、消毒、包装设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能够提供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消毒餐饮具;

(四)使用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洗涤剂、包装材料;

(五)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六)消毒餐饮具应当在其独立包装上标注企业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消毒日期及保质期等内容;

(七)具备餐饮具消毒效果检测条件或者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测;

(八)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第二节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篇12:公布保健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

索 引 号: 008510822/-00399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09D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机构: 市食药监局

发布日期: 2013-11-26

文 号:

主 题 词: 信访,条例,规定,办法,政府信息

篇13:公布保健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

实施主体 内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行政权力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信息,其影响限于特定区域的,也可以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公布。县级以上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 国家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职,承担责任。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其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必须真实,应当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产品的功能和成分必须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

《政府信息开公条例》第十条第(十一)项: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十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相对人

维权渠道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

1、在60日内依法向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内江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按照信访条例,依法信访。

3、3.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内江市政府法制办或内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规科投诉。

篇14:食品安全与食品监督管理的思考论文

食品安全与食品监督管理的思考论文

一、食品存在的安全问题

安全的食品是由各方面相互配合,发挥自己的相应功能,才能实现的一种情况。现如今的我国食品存在着各种不同的原因,才造成的频繁出现事故的现状。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在于相关法规、监管制度不健全、相关技术和设备跟不上等。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之间对食品安全的各项规则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致使很多食品安全方面的基准不明确,很多不法商家钻了法律的漏洞,降低食品的安全水平。由于法律标明的界限不明确,食品制作过程中的很多阶段出现缺口。同时,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在不同区域对食品的要求也不一致,也是导致现如今食品安全问题频繁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科技的快速发展,带动了新的食品合成物的出现,各种改变食物色泽、保存期限的化学合成试剂都被加入到人们日常食用的食品中。这些新生化合物对人体或多或少多会产生一些危害,不法商贩为了降低生产成本,大都在食品中添加这些东西。各种法律漏洞被利用,使很多食品的安全受到威胁,人们的生命安全受到影响,并且,对于这些不法行为处罚力度不够,也是不法商家敢于铤而走险降低食品安全水平的主要原因之一。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水平不高也是影响食品安全水平的重要的原因之一。在食品安全监督过程中,监督的体制和执行管理中的问题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不力的主要因素。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上的缺陷:其一,职能分工划分不明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对监管对象和监管范围不明确。监管部门中的工作人员的流动性很大,且经常人员交接不完全,前后人员的监管出现断裂,长此以往,使得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和监管范围出现不明确区域。这些不明确的区域包括监管力度都不够的区域和不同部门都严格监督的区域。这一现象使得执法人员在监督过程中造成资源的不合理利用,浪费资源,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同时,中央政策与地方政策的监督的体制也有地方出现相违背的情况,两方在监督职责划分上面出现分歧,对食品安全会有影响。并且,政府部门与社会部门对食品安全的监督职责划分也存在这不合理的地方。在制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时,监督管理的部门一般都是以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为主,通过强制性要求的途径提高食品的安全度。这种方式使得食品安全监督过于单一,容易被生产厂家所制造的假象迷惑。其二,监督管理制度在运行过程中效率低下,监督人员的行动受到阻碍,从另一方面降低了食品安全水平。我国虽然已经建立了以诚信为指导的食品安全监督机制,但是,政府主导监督管理过程中,由于缺少相关技术指导和监管责任力度不大,导致食品安全在很多过程中出现了违规现象。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制度跟不上生产的步伐,监管效率不高的现状。其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过程中,政府出于主导地位,其他的监督部门作为辅助,共同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督。在这一过程中,政府与其他部门、其他部门之间在监督时没有相应的沟通部门进行必要的沟通,在行使监督权力时,常常出现监督不力、各自为政的情形,部门之间相互干扰等情况,降低了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效率和监督力度。另外,监督过程中,监督人员的行为可能会出现偏差,与监督的目的相违背,不能发挥监督管理体系的的正常作用。我国的科技相对于国际水平而言,仍然处于落后地步,并且食品安全检测兴起较晚,所以食品安全的水平较低。很多的食品生产设备、技术都是从国外购买,增加了食品安全生产的成本。对食品安全方面的检测技术不过关,检测技术落后,所以导致食品安全的水平不高。

二、相应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措施

想要提高食品的安全度,我们首先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监督管理制度。在此过程中,我们首先要将各方的关系与责任进行明确的划分。政府虽然在监督过程中处于主导地位,但是政府在食品安全的监督过程中,不能时刻跟进生产过程,主要是在关键时刻,对市场的导向进行引导。所以要在政府对食品安全的监督过程中,将政府的职责和范围进行明确的划分,适当的给其他监督部门一些管理权限,并对政府的权利进行一定的制约。这种应对措施不仅可以使政府的职能得到最好的发挥,防止政府权利过大化,还能对其他监督部门起到鼓励作用。两者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提升监督管理体系的效率。其次,要对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补充和完善。已经颁发的相关律法对食品安全的标准不统一,在很多方面相互矛盾,想要改善食品安全问题,就需要国家对食品安全的规范设立一个统一的标准,针对其中的有争议的方面做出判断,便于监督部门的监督工作。并建立一个对应的食品安全法规设定单位,对食品安全的律法进行持续的完善和补充,适应社会的快速发展。然后,对食品生产的源头的监管力度增大。食品的原材料大都是来源于基层农民劳动的成果,原材料的来源比较分散、原料的品质也不尽相同。原材料获得过程中会因为基层人员的一些不当行为,如对植物的使用农药、化肥等对原材料的安全品质造成影响,降低食品的安全程度。所以对食品生产的源头的控制力度要加大,确保这一环节的原料品质。最后,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诚信系统。“人无信不立,国无信则衰”,一个企业想要成功并且将成功延续下去,就要做到“诚信”二字。现如今,社会上出现的假冒伪劣食品对食品安全造成了很严重的威胁。假冒伪劣食品的销售以及一些严重的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与企业的不诚信行为有着莫大的联系。故而,建立完善的诚信体系是当前对食品安全的最直接的改善方案。信用是食品安全长久进行下去的根本。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诚信系统是降低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

三、结语

食品是民生问题中占有很大比重的因素之一,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在实际生活中,食品的安全问题的形势十分严峻,各种安全事故时常发生,食品的安全水平远低于食品的生产水平。我们应当通过建立完善的食品监督管理体制,补充尚不全面的食品安全法规,提高对应的食品检测、生产技术,提高食品的安全水平。同时,还要加强安全食品的宣传力度,建立食品安全的诚信系统,对不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通过以上对食品安全与食品监督管理的思考,可以得出,两者之间相互相依存,互相牵制,只有共同发展,才能够达到安全食品的目标,为安全食品的发展做出贡献。

作者:忻运 单位:上海食品药品包装材料测试所

篇15: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个人简历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个人简历模板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个人简历模板你现在所看到的只是范文,在写求职个人简历时你可知道写简历的技巧?写求职简历要注意些什么?为了让各位求职者能够写出一份更好更优秀的个人简历,现在大学生个人简历网提供一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简历模板作为写简历时参考。 姓 名: 个人简历 年 龄: 20 婚姻状况: 未婚 民 族: 汉族 身 高: 152 cm 求职意向 人才类型: 应届毕业生 应聘职位: 财务/会计助理/会计文员,其它类 求职类型: 实习 可到职日期: 三个月 月薪要求: ~2499元 希望工作地区: 肇庆,, 工作经历 百脑汇必胜客 起止年月:-11 ~ -06 公司性质: 股份制企业 所属行业:快速消费品(食品,饮料,化妆品) 担任职位: 服务员 善行100 起止年月:2014-07 ~ 2014-07 担任职位: 志愿者 毕业院校: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最高学历: 大专 获得学位: 毕业日期: 2016-07 专 业 一: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起始年月 终止年月 学校(机构) 所学专业 获得证书 证书编号 语言能力 外语: 英语 良好 粤语水平: 精通 其它外语能力: 国语水平: 优秀 工作能力及其他专长 11月  百胜集团必胜客服务员 207月   善行一百志愿者 2月   服装店销售员 个人自传 本人是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的一名应届毕业生,读的专业是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平时生活中,我性格开朗活泼,善良,积极,具有良好的'沟通与表达能力,。 在学习上,除了认真学习,还喜欢阅读其他课外书籍。遇到不懂的问题会主动问同学,同时,会与同学互帮互助。 在生活上,我比较独立,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而且我不喜欢过于空闲的生活,因为会显得自己的人生特别没有意义。无论在任何困难面前,努力克服才是最重要的。 虽然我身材渺小,但是却有一颗热情的心,尽管力量不大,但却只有一个我,相信我,我可以做得更好。

篇16: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个人简历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个人简历模板

求职者编写个人简历就是为了更好的求职,能够顺利的获得想要的工作,很多人在求职中没有明确的目标,这样显然是不行的。

个人信息

yjbys

性 别: 女

民 族: 汉族 年 龄: 22

婚姻状况: 未婚 专业名称: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主修专业: 医药类 政治面貌: 团员

毕业院校: 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毕业时间: 2016年6 月

最高学历: 大专 电脑水平: 精通

工作经验: 一年以上 身 高: 161 cm 体重:45公斤

现所在地: 新罗区 户 籍: 1008-1479

求职意向

期望从事职业: 药品验收养护,开单员,药品质管员。 期望薪水: 2000-3000

期望工作地区: 新罗区 期望工作性质: 全职

最快到岗时间: 1周以内 需提供住房: 不需要

教育/培训

教育背景:

学校名称: 古田中学 ( 2010年9月 - 2013年6月 )

专业名称: 基础教育 学历: 高中

所 在 地: 龙岩市上杭县古田镇 证书:

学校名称: 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2013年9月 - 2016年6月 )

专业名称: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学历: 大专

所 在 地: 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园春华科教园 证书: 医药购销员中级,计算机一级证书

专业描述: 主修《药品质量检测技术》、《中药学》、《药事法规》、《药理学》、《药物制剂技术》、《药品GSP认证管理》等课程

培训经历:

工作经验

公司名称: 厦门市党校 ( 2014年6月 - 2014年8月 )

所属行业: 旅游·酒店·餐饮服务 公司性质: 其他

公司规模: 工作地点: 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街道前埔

职位名称: 服务员

工作描述: 餐厅服务员

离职原因: 暑假临时工,回校上课

公司名称: 厦门健康八五医药连锁 ( 2015年7月 - 2015年12月 )

所属行业: 医卫·保健·美容 公司性质: 私营.民营企业

公司规模: 工作地点: 厦门市思明区故宫东里93号

职位名称: 营业员

工作描述: 销售药品,收银,盘点,收货入库移库。

离职原因: 实习到期

自我评价

自我评价: 理解执行能力强,做事耐心认真负责,有团队意识;为人坦诚.自信.乐观,生活简朴乐于助人;人际关系好虚心学习。

语言能力

语种名称 掌握程度

英语 良好

普通话 良好

拓展阅读:编写个人简历中要能体现自己的三大技能

在求职的过程中个人简历不可缺少,求职所编写个人简历是求职的敲门砖,招聘官们可以从个人简历中看到很多方面的信息。比如求职者的基本个人信息、专业方向、人品性格,还有专业技能等等。在个人简历中技能是内涵的表现,求职者可以有三大技能:

一、可迁移技能

求职者在个人简历中需要展现的可迁移技能,其实就是所谓软技能,包括有个人交流与表达能力、团结合作能力、组织领导能力、人际关系能力、创新与创造能力等等。这些技能在求职中,不管是什么职位、岗位都可以适用,因此称之为可迁移技能。在个人简历中最能够体现可迁移技能的项目就在兴趣爱好内容中。

二、专业知识技能

专业知识技能具有很高针对性,比如说你所拥有的一项专业技能,如平面设计就只能用于平面设计方面的工作岗位。专业知识能力在求职中虽然有一定的限制,但这种硬实力体现在个人简历中,所发挥出来的.效果更强。毕竟,求职者所写的个人简历中都是针对某一些职位。

三、自我管理技能

在个人简历中还需要体现出求职者的自我管理能力,求职者的自我管理能力包括有自我评估,要能全面的认识自己、了解自己,俗话说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还有自我完善,在认识、了解自己之后,就要对不足之处进行弥补,通完不断的完善自我来取得进步。毕竟大多数的企业都希望所招聘的人才具有较好的发展空间。

版《河北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总结

财政监督管理自查报告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会议通知

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互联网广告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地质勘查单位会计监督管理

软件开发中的监督管理论文

食品安全 范文

食品安全调查报告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简历(精选16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