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用一生学习尊重杂文随笔,本文共3篇,欢迎您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篇1:用一生学习尊重杂文随笔
用一生学习尊重杂文随笔
如果我们认同,尊重别人是以开放的心态接受别人的不同,我们就可以具体看看如何做才是真正的尊重了。
我们下班后,也许自己还有些工作上的事要处理,而孩子可能希望我们跟他们玩儿。这种场景下,我常常跟他们说,过一会儿好吗,妈妈还需要一点时间。于是孩子们懂了,就自己先去玩儿。这是孩子对我们的尊重,我们也夸他们懂事。可如果反过来,当我们忙完了工作,突然发现孩子在看动画片,大多数家长会立刻喊他:怎么还看,作业写完了吗?孩子说,看完这一段就去。家长便常常不能忍受,一把抓过遥控器,关掉电视脸一沉道:还不快去,作业都不做完就看电视!表面上看,这场景再熟悉不过,而且哪个家长不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呢?
但我意识到,这样做对孩子是不尊重的,如果我们真的把孩子看作完全与自己平等的生命,我们绝不会这样直接打断他们。同理心和换位思考,是尊重他人的前提,也是需要有意识地去锻炼,去感受,并实践形成自然的习惯。
如果在餐厅就餐,我们跟在家里一样小心不乱丢餐巾纸不乱撒汤汁,不让孩子在沙发和座椅上乱涂乱抹;如果使用公共厕所,跟在家里使用卫生间一样爱护洁净;如果看到有人休息和阅读的公共场所,能不大声说话;如果看到有女士和孩子,能不拿出香烟点上;如果在酒店入住,能像家里一样,尽可能维护它的.整洁;如果对于任何免费的赠品或自助,能像它要付出代价一样,绝无贪婪浪费之心……
正所谓儒家一以贯之的忠恕之道,尽力为人谋,中人之心,故为忠;“恕”,推己及人,如人之心,故为恕。
当我们真正知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真谛;真正做到中人之心,如人之心;便真正懂得了尊重他人。那注定是一生平宁的心灵修行之旅。
不过,我想说的尊重,除了尊重他人还包括尊重我们自己,以及尊重和敬畏大自然的规律。
看过一场演讲节目,就是鲁豫王刚他们做导师的那一档。记得一位沈阳肿瘤内科医生,叫尚书,当时就医生这个职业和他自己的职业体会,进行了演讲。他说上医学院的第一天,就被告知,医学是最反人类的学科。因为物种进化,本来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大自然会淘汰老弱病残和基因不够优秀的个体。医学却对他们伸出援手。然而,人类不同于其他生物的特别之处,恰在于人有改善环境和利用工具的能力,医学的不过是诸多改变人类生存环境手段之一而已。从这个意义上讲,医学的发展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必然。
所以尚书结合自己的感受,谈到医学如此飞速发展,人类的疾病非但没有减少,而且越来越多,致命疾病所占的比例也越来越高,更具讽刺的是,拼命看病而过劳猝死的医生,越来越多。他发现问题出在人们最自己生命的不尊重上。明明有太多疾病,是可以通过饮食习惯调整和有节制的生活方式,来有效治愈的,但人们偏不。不仅大量占用着医疗资源,而且带来因自己生病导致的连锁反应,家人和自己都受到牵连。从此小单元的恶性循环,引起整个社会和人类的恶性循环。
这一切,本可以简单地用控制欲望和尊重生命来终结。
如果我们将自然和环境,同样是做平等;明白万物皆有生与灭,皆有阴与阳;明白自己也是万物其一,一定会心怀敬意,爱惜我们这条肉身薄命。因为天地之忠恕创造了我们这批生灵,我们该对这奇迹保持尊重和敬意。
篇2:用一生来学习艺术杂文随笔
用一生来学习艺术杂文随笔
我念过文科,也念过理科。在课堂上听老师提到艺术这个词。还是理科的老师次数更多: 化学老师说,做实验有实验艺术。计算机老师说,编程序有编程艺术。老师们说,怎么做对是科学,怎么做好则是艺术; 前者有判断真伪的法则,后者则没有; 艺术的真谛就是要叫人感到好,甚至是完美无缺。传授科学知识就是告诉你这些法则,而艺术的修养是无法传授的,只能够潜移默化。这些都是理科老师教给我的,我觉得比文科老师讲得好。
没有科学知识的人比有科学知识的人更容易犯错误; 但没有艺术修养的人就没有这个缺点,他还有容易满足的好处。假如一个社会里,人们一点文学修养都没有,那么任何作品都会使他们满意。举个例子说,美国人是不怎么读文学书的,一部《廊桥遗梦》就可以使他们如痴如狂。相反,假如在某个国家里,欣赏文学作品是他们的生活方式,那就只有最好的作品才能使他们得到满足。我想,法国最有资格算作这类国家。一部《情人》曾使法国为之轰动。大家都知道,这本书的作者是刚去世不久的杜拉斯。这本书有四个中文译本,其中最好的当属王道乾先生的译本。我总觉得读过了《情人》就算知道了现代小说艺术; 读过道乾先生的译笔,就算知道什么是现代中国的文学语言了。
有位作家朋友对我说,她很喜欢《情人》那种自由的'叙事风格。她以为《情人》是信笔写来的是自由发挥的结果。我的看法则相反,我认为这篇小说的每一个段落都经过静心的安排:第一次读时,你会感到极大的震撼;但再带着挑剔的眼光重复几遍,就会发现没有段落经不起推敲。从全书第一句“我已经老了”,给人带来无限的沧桑感开始开始,到结尾的一句“他说他爱地得一直爱到他死”。带来绝望的悲凉终,感情的变化都在准确的控制之下。叙事没有按时空的顺序展开,但有另一种逻辑作为线索,这种逻辑我把它叫做艺术——这种写法本身就是种无与伦比的创造。我对这件事很有把握,是因为我也这样写过,把小说的文件调入电脑,反复调动每一个段落,假如原来的小说足够好的话,逐渐就能找到这种线索,花上比写原稿多三到五倍的时间,就能得到一篇新小说,比旧的好得没法比。事实上,《情人》也确实是这样过,一直改到改不动,才交给出版社。《情人》这种现代经典与以往小说的不同之处,在于它需要更多的心血。我的作家朋友听了以后感觉有点泄气: 这么写一本书,也不见得能多赚稿费,不是亏了吗? 但我以为,我们一点都不亏。现在世界上已经有了杜拉斯,有了《情人》,这位作家和她的作品给我们一个范本,再写起来已经容易多了。假如没有范本,让你凭空去创造这样一种写法,那才是最困难的事: 六七十年代,法国有一批新小说作家,立意要改变小说的写法,作品也算是好看,但和《情人》是没法比的。有了这样的小说,阅读才不算是过时的陋习一一任凭你有宽银幕、环绕立体声,看电影的感觉终归不能和读这样的小说相比。
译《情人》的王道乾先生已经在前几年逝世了。虽然没有见过面,但他是我真正尊敬的前辈。我知道他原是位诗人,四年代末曾到法留学,后来回来参加祖国建设,一生坎坷,晚年搞起了翻译。他的作品我只读过《情人》,但已使我终身受益。另一篇使我终身受益的作品是直良铮(穆旦)先生译的《青销骑士从他们那里我知道了一个简单的真理。文字是用来读的,不是用来看的。看起来黑压压的一片,都是方块字,念起来就大不相同。诗不光是押的,还有韵律; 散文也有节奏的快慢,或低沉压抑,沉痛无比,或如黄钟大吕,回肠荡气: 这才是文字的筋骨所在。实际上,世界上每一文学语言都有这种筋骨,当年我在美国留学,向一位老太大学英文,她告诉我说,不读莎士比亚,不背弥尔顿,就根本不配写英文——当然,我不会背弥尔顿,是不配写英文的了,但中文该怎么写,始终是个问题。
古诗是讲平仄的、古文也有的律,但现在写这种东西就是发疯;假如用白话来写,用哪种白话都是问题。张爱玲晚年执意要写苏白,她觉得苏白好听。这种想法不能说没有道理,但文章里的那些字我都不知该怎么念。现在作家里用北方言写作的很多,凭良心说,效果是很槽心的。我看到过的一种最古怪的主意,是钱玄同出的,他建议大家写《儒林外史》那样的官话。幸亏没人听,否则会把大家都写成迂夫子的。这样一扯就扯远了。这个问题现在已经解决了,我们已经有了一种字正腔圆的文学语言,用它可以写最好的诗和最好的小说,那就是道乾先生、穆旦先生所用的语言。不信你去找本《情人》或是《青铜骑士》念上几遍,就会信服我的说法。
本文的主旨是怀念那些已经逝去的前辈,但却从科学和艺术的区别谈起。我把杜拉斯、道乾先生、穆且先生看做我的老师,但这些老师和教我数学的老师是不同的一前者给我的是一些潜移默化,后者则教给我一些法则。在这个世界上,前一种东西更难得到。除此之外,比之科学,艺术更能使人幸福,因为这些缘放,文学前辈也是我更爱的人。
以上所述,基本上是我在文学上所知道的一切。我没有读过大学的中文系,所以孤陋享闻,但我以为,人活在世上,不必什么都知道,只知道最好的就够了。为了我知道的这些,我要感谢杜拉斯,感谢王道乾和穆旦——他们是我真正敬爱的人。
王小波
篇3:用你喜欢的方式过我们的一生杂文随笔
用你喜欢的方式过我们的一生杂文随笔
从六月份停课到现在,我一直比较忙,忙着完成学业,忙着经营爱情,忙着维护友情,所以,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都不知道想写些内容。每次打开电脑,写到一半的时候,就又全部删除了,直到昨晚喝酒后,看了最近比较火的一部电视剧---《我的前半生》,才让我激动地写下了这样的一篇文章,希望你我共赏!
在最新一集的剧情中,唐晶和贺涵准备结婚了,唐晶对着未婚夫说:“选择结婚呢,并不只是代表选择在哪天戴上戒指,决定在哪天穿上婚纱,接受亲朋好友的祝福,还代表你决定,放弃一种生活方式,选择一种新的生活方式。”是的,结婚就似乎意味着放弃原本好多自己的生活,去融入另一种生活,即使,一开始,你并不适应,但最终,你会和另一半朝朝暮暮地享受这一份重新组建的生活方式。
用你喜欢的方式,过我们的一生,听起来好像是将主动权完全交给了对方,对方说什么就是什么,就像剧中的罗子君一样,前半生全部交给了丈夫,以致于最终不得不被抛弃。其实,用你喜欢的方式,过我们的一生,都是相互的,并不是你放弃你的生活,我养你,而是你喜欢什么我尽力去做,我喜欢什么,你也努力去完成,我们彼此相爱,彼此相尊重,只有相互尊重的爱情,才是最真诚的爱情。
其实很多人并不懂得三毛和荷西的爱情,我也不懂,但是我尊敬荷西为了爱情的奋不顾身,他为了三毛喜欢的生活方式,毅然选择了去往撒哈拉沙漠,并在那里和她生活在了一起,我并不是知道很多关于他们的故事,只是我想,三毛既然选择荷西,就会以荷西喜欢的方式,去爱他,守护他,以致于在荷西走后的久久时间内,三毛都不能释怀。
那本《梦里花落知多少》,我看一次,就会被感动一次,我们的爱,最终会爱屋及乌,终究会彼此包容,决定生活在一起的时候,就选择尊重你的生活,从此,你便是我生命中的不可或缺。
昨晚看完了这一集电视剧,早晨醒来后,我突然放下了一件心事,很久以前就给女友说过,以后我的穿衣风格,都由她来做主,挑衣服的事,都交给她了,可是这么长时间过来,我的'心里还是放不下,总感觉穿成熟的衣服才适合我,而她,却喜欢年轻时尚一点的,为此,这个心结在心中压抑许久,今天终于,烟消云散了。
早晨打开京东的时候,我开始发现,我喜欢上了那种破洞牛仔裤,以及那种韩版的时尚风格,我开始觉得,女友给我选择的衣服,都变得不再幼稚。我似乎意识到,其实我本年轻,何必把自己从小就打扮得那么老气,既然女友也很喜欢这种装束,那我为什么不顺着她的心思去生活,毕竟,这样的风格,也适合我。
久久的站在一处时间长了,也需要换一种姿势,而这个换姿势的机会,往往就是身边那个挚爱的人带给自己的。
记得很久之前,父亲便告诉过我,其实,我的祖父,一辈子都算是没有吃过什么苦,即使在那个贫穷饥荒的年代,他也很少受苦,生产革命期间,做得都是一些轻松的差事,直到遇见了我的祖母,祖母自小家里穷苦,又有很多的兄弟姐妹,每个人都拼命得生活着,那年,祖母嫁到了我家,自此,祖父便有了很大的变化,开始下地干活,开始去拼命的赚钱,结婚不久的分家,祖父一无所得,几乎和祖母一起净身出户,为了让祖母的生活好一点,他开始学着做起各种工作,从一无所知,到经验丰富,我相信这是个励志的故事,更愿意相信,这是个单纯而浪漫的爱情故事。
如今,祖父祖母已经高龄,也偶尔有所争吵,可是彼此之间的爱意,我还是能亲切的感受到。那天,天下了一场小雨,我刚回到家,祖父便吆喝着,赶紧开车去接你奶奶,她出去了还没有回来,赶紧去接,淋坏了怎么办。从他的声音和表情中,我看得出来急切,那种争吵时的厌烦全然不见,那个时候的表情,正是百般宠爱的神情,那一刻,我被感动到了!
爱情本来就是很简单,用心去经营,尊重对方,爱护对方,用对方所喜欢的方式过一生,这便是最好的爱情,我们可以争吵,可以互不理睬,但是,我们从来都不离不弃,生死相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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