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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煞风景的故事讲了什么

时间:2022-05-21 22:29:38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导语】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大煞风景的故事讲了什么(共10篇),希望您能喜欢!

大煞风景的故事讲了什么

篇1:大煞风景的故事讲了什么

大煞风景怎么解释

大煞风景的成语意思是损伤美好的景致,一般指的是败坏兴致。这个成语具有贬义的感情色彩,作为一个贬义词一般作谓语、定语。

篇2:大煞风景是什么意思

【拼音】:dà qiǎo ruò zhuō

【解释】:拙:笨。指真正灵巧的人,不自我炫耀,从表面看,好像是很笨拙。

【出自】:《老子》第四十五章:“大直若屈,大巧若拙,大辨若讷。”

【示例】:马南邨《燕山夜话·艺术的魅力》:“真正的大画家,却是~,独创新面貌。

【语法】:主谓式;作定语、分句;指不暴露自己

【褒贬】:褒义词

【英语】:Great art conceals itself -- a capable man pretends to be stupid in order to avoid jealousy.;A man of great skill is like an idiot.;A great intelligent man looks dull. ;a man of great wisdom often seems slow witted

大巧若拙的近义词

大智若愚 不露锋芒 虚怀若谷 深藏若虚 守愚藏拙

大巧若拙的反义词

愚不可及 气焰熏天 不可一世 夜郎自大 愚昧无知 锋芒毕露

大巧若拙造句

从这件事可以看出来,他是一个大巧若拙的人。

大事未成时,莫开庆功宴。大智若愚,大巧若拙。

篇3:木兰诗讲了什么故事

木兰诗讲了什么故事

《木兰诗》是一首北朝民歌,宋郭茂倩《乐府诗集》归入《横吹曲辞·梁鼓角横吹曲》中。这是一首长篇叙事诗,讲述了一个叫木兰的女孩,女扮男装,替父从军,在战场上建立功勋,回朝后不愿作官,只求回家团聚的故事,热情赞扬了这位女子勇敢善良的品质、保家卫国的热情和英勇无畏的精神。全诗以“木兰是女郎”来构思木兰的传奇故事,富有浪漫色彩;详略安排极具匠心,虽然写的是战争题材,但着墨较多的却是生活场景和儿女情态,富有生活气息;以人物问答及铺陈、排比、对偶、互文等手法描述人物情态,刻画人物心理,生动细致,神气跃然,使作品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

《木兰诗》讲述了一个叫木兰的.女孩,女扮男装,代父从军,在战场上建立功勋,回朝后不愿作官,但求回家团聚的故事。诗中热情赞扬了这位奇女子勤劳善良的品质,保家卫国的热情,英勇战斗的精神,以及端庄从容的风姿。它不仅反映出北方游牧民族普遍的尚武风气,更主要的是表现了北方人民憎恶长期割据战乱,渴望过和平、安定生活的意愿。它对木兰的讴歌,也冲击了封建社会重男轻女的偏见。它“事奇诗奇”(沈德潜语),富有浪漫色彩,风格也比较刚健古朴,基本上保持了民歌特色。

在思想内容和艺术技巧方面,《木兰诗》很有特点,对后世也有深远影响。诗中用拟问作答来刻画心理活动,细致深刻;用铺张排比来描述行为情态,神气跃然;而运用精练的口语,不仅道出一个女子口吻,也增强了叙事的气氛,更显民歌的本色。唐代大诗人杜甫《草堂》诗抒写迁居草堂的欢欣情景,明显汲取了《木兰诗》描述全家欢迎木兰归来的表现手法。至于元稹《估客乐》“出门求火伴,入户辞父兄”,以及白居易《戏题木兰花》“怪得独饶脂粉态,木兰曾作女郎来”,可以看出《木兰诗》在中唐已经脍炙人口。

木兰的故事深入人心,广为传颂。据《太平寰宇记》载,黄州黄冈县(今湖北黄冈)有木兰山、木兰乡、木兰庙。据地方志所载,在今安徽亳县、河南商丘、河北完县等地,都曾立庙奉祀木兰。直到今天,舞台银幕上的木兰形象仍然激励人们的爱国情操。

篇4:精疲力尽的故事讲了什么

精疲力尽这个汉语成语的.意思是精神疲乏,气力用尽,这个成语可以用于形容精神和身体极度疲劳。

精疲力尽这个成语出自于汉朝焦延寿的《焦氏易林·巽》,其中提及这个成语的语句是:“蹇驴不材,骏骥失时,筋劳力尽,罢于沙丘。”

篇5:讲了100万次的故事读后感

在古老的美洲大陆生存着一群最古老而神秘的居民――美洲土著(印第安人),他们奇异的服饰,五彩斑斓的面饰,以及鲜艳的羽毛头饰令印第安人成为世界上最有民族特色的神秘种族。

提起印第安人你会想起什么,美洲原住民?印第安宾果?还是哥伦布?而我想到的是那个创造了自己的金字塔,而且与埃及金字塔相比毫不逊色的印第安人;是那个创造个“世界末日”预言的印第安人;是那个培育了玉米和马铃薯的印第安人。

在辽阔的太平洋和大西洋之间那片神奇秀美的土地就是美洲大陆,它是唯一一块完全在西半球的大陆,美洲文明是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早在1492年哥伦布到来之前,印第安人就创造了高度发达的文明,与世隔绝的地理特点造就了他们独树一帜的文明。

或许你对印第安人不是很了解,只是通过电视知道有这样一群最古老的居民存在,但是相信你对于玛雅人会非常熟悉,玛雅人其实是古代印第安人的一支,是美洲唯一留下文字记录的民族。

印第安人用他们的勤劳和智慧创造了辉煌灿烂,令同时代欧洲人折服的古老美洲文明,这其中有大家熟知的玛雅文明,印加文明,还有阿兹泰克文明与奥克梅尔文明。

曾经的“世界末日”一说让我们认识了这个古老的原著民族,更加为玛雅文明深深折服,直到现在我们才明白玛雅人记录的并不是真正的世界末日,而是地球的新生,我们的过度揣测导致了一个大乌龙,却也对这个神秘的种族产生了好奇心。

北美印第安人的神话形成于氏族制及其解体时期,反映了民族迁徙的复杂过程、各种自然条件的尖锐冲突,以及定居部落与游牧部落、农业部落与狩猎部落之间相互影响的过程。他们的神话故事很少把超自然物人格化,在他们的神话中,宇宙及万物不是谁创造的,而是从哪里来的'。他们的创世观与所谓的混沌创世、天神创世的观念有着很大差异。所以在他们的神话故事中“神”常常以“文化英雄”的面貌出现。

《讲了100万次的故事・印第安》一书中就涉及到了印第安人的服饰、建筑、星座、狩猎、星象、社会结构等内容,部落诞生、部落迁徙以及护身精灵的神话,更是让我们看到北美印第安神话的特色之处,其中自然少不了的还有他们惊人的想象力。

本书是一本讲述古老的印第安人的故事书,故事展现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所以有人会觉得多少与现实生活相违背。不过心理学家认为:童话故事对培养孩子的认知能力、观察能力、沟通能力、想象力、创造力,还有共情能力等等,都有着难以估量的潜移默化地影响。

就文学而言,印第安人的故事作为一个反映其生活方式、风俗习惯以及民族精神的整体,不仅是古代美洲印第安人的难以再造的艺术经典,还体现了古代印第安人认识世界、征服自然和思考自身生存的方式。广袤的美洲大陆还有许多未解之谜,有待人们去探寻。

在读故事的过程中,随着故事经验的积累,每看一篇故事脑海中便会形成一幅幅动人的画面,仿佛置身于童话的海洋,乐不思蜀。

童话故事不只是孩子的专利,成人同样可以从中汲取营养,使心灵回到儿童般纯净的状态,体会到最真最纯的感动,所以说本书绝对是老少咸宜!

篇6:教授讲了三个恐怖故事

教授讲了三个恐怖故事篇一

二十年前,季崚沟有一位六十开外的妇女,名秀英,她生有五个女儿,只有小女儿在家,招了个胡瑞生做上门女婿。她把女婿当做亲生儿子看待,叫女婿从不叫名字,开口就叫:“儿子。”

胡瑞生对待岳父母如同亲生的父母,从不惹两位老人生气,特别是对久病在床的岳母做到了细心照料,只要是老人想吃什么,他想方设法满足老人的要求。

附近的人谁不夸胡瑞生。

一天中午,秀英的病情加重了,晚上没有吃一点东西,胡瑞生要请人送岳母去县医院,秀英说什么也不同意,她说:如果死在县医院,尸体是不能进屋的。要死就死在家里,决不去县医院。

凌晨时分,秀英丢下家里的人,撒手西归了。胡瑞生有点迷糊,岳母为什么说走就走了?他在责备自己,不该把病重的岳母留在家里,应该送县医院才对,是自己要了岳母的命。

午后,秀英的尸体入棺材了,因她的两个女儿嫁给了外地,虽然发了电报,人不能一时赶回来,封棺材要等五个女儿看娘一眼。

第二天的下午,在外地的两个女儿到家了,她俩得知自己的娘,是突然病情加重的,没有来得及给她俩发电报,不好责备小妹婿。她俩就在娘的棺木前痛哭流泪,诉说自己的不孝。

就在要封棺材时,秀英的五个女儿离开时,突然听到棺材里有说话声:“儿子,快拉娘起来,这里面挤得娘受不了。”

屋里的人全吓坏了。他们害怕死尸起来抓人,如果活人一旦被死尸抓住,人是无法弄开死尸的手,就得陪死尸入葬。

“娘,您活过来了?”胡瑞生问道。

“是的,你们别怕!我又活过来了,还有二十年的寿命。”

有很多人拉住胡瑞生,劝他别去拉死尸,防备有诈。他说:“什么诈不诈的,我娘真的活过来了。”他挣开了拉他的人,跑步来到堂屋中,

他掀开棺材盖,秀英使出全身的力气从棺材里爬出来,胡瑞生将岳母抱出来。

“四位姐姐快来,娘真的活过来。”

逃走的人一下子涌向堂屋,人们感到十分惊奇,死去两天的人竟然活过来了,真是奇事。

胡瑞生顾不得岳母穿着寿衣,将岳母抱到了自己的房间,放在床上,要四个姐姐和妻子换下岳母身上的寿衣,四个姨夫也来到房间,给自己的妻子壮胆。

胡瑞生关好房门,问道:“娘,您怎么知道自己还有二十年的寿命?”

“娘告诉你们吧,我糊里糊涂地被几个鬼抓走了,关在一个很黑的屋子里,我问他们为什么抓我,他们说我的阳寿已尽。我想,自己完了,到了阴间,再也回不到人间了。我又糊里糊涂度过了两天。忽然有鬼走进黑屋,其中一个说:‘告诉你一个好消息,阎王爷派手下认真调查了你在阳间的表现,据调查,你在阳间心地善良,好做善事,特别是对待自己的女婿特别好,关心爱护他胜过自己的女儿。阴间为了惩恶扬善,给你增加二十年寿命,同时,免去你身上的 各种病。另一位与你同名同姓的女人,为了生儿子,先后竟将刚出生的两个女儿弄死了,经调查证实,阎王爷十分痛恨,批复减寿命二十年,现派鬼兵去抓那人了。你快走吧,去阳间与亲人团聚吧!’我又活过来了。”

秀英换好衣服走出房门,向大家问好。在屋的人高兴地祝贺她获得二十年的寿命。

篇7:教授讲了三个恐怖故事

教授讲了三个恐怖故事篇二

正值盛夏晌午,骄阳似火,酷热难耐,如一个巨大的人肉蒸笼一般,行人们备受煎熬。幸好武陵山上的树木覆盖了整个山路,否则我可能会被晒出烟来,这么说可一点儿都不夸张,因为我的身体里早就没有血了。实在是需要休息一下了,并不是因为累,而是必须给引魂灯加点灯油了。我在山路边的一块青石上坐下,将摄魂铃放在一旁,让老兄们依次排开在路边站着,以免挡住其他人行路。

我所说的“老兄们”其实就是三具行尸,也许你猜到我的职业了,但是我和其他的赶尸匠不同,没有那么多忌讳,我经常大白天带着尸首满街跑。开始大家不太习惯,但见的多了也就习惯了,而我和其他同行最大的差异就是——我不是人类,而是个僵尸。

给引魂灯添好了灯油,我躺在青石上小憩,虽然带着别人付钱运送的“货物”,但我不认为有什么飞贼强盗小偷会想偷尸首,所以也就睡得怡然自得。草木的响声惊动了我,我眯着眼睛,看到下面蜿蜒的山路上有一行人,看他们的行头应该是行商,因为山路崎岖只能牵马而行,从他们步履生风的架势可以看出都是练家子,特别是其中带头的那个穿暗红色衣服的人,步伐稳健、双臂挥动有力,应该有些来头,当然这也不奇怪,现在行走江湖的人谁还不会两下子?

稍息片刻,我站起身来掸掉身上的灰尘,端起引魂灯,摇着摄魂铃,敲击阴锣,口中喊着:“阴人借步,阳人让道;当避不避,后果自负!”

当日傍晚,我终于带着“货物”到了万和镇,这里位于两省交界之地,却因为有相隔不远的永安城所以行人和居民都不太多,正是我们赶尸匠最爱取道之处。毕竟带着尸首去人烟密集的地方不太妥当,要是吓坏了小弟弟小妹妹可不好,更何况万和镇的人对赶尸匠和行尸都已经是见怪不怪了,镇子里的祥和客栈甚至还有为赶尸匠特意准备的房间,所以只要是赶尸路过此地必定落脚于此。

我刚走进祥和客栈,店老板就满脸堆笑地迎了上来,歪头看了看我身后带着的尸首,道:“李道长,这次怎么只带了三件货物啊?”

我打趣道:“物贵于精而不在多,不是吗?”

“对、对、对,”店老板一边大笑着招呼我往里走,一边问,“还是老样子地字一号房不用送饭,是吗?”

我点点头作为回应,一般来说赶尸匠到客栈都会闭门不出,由店小二将晚饭和马桶送到房间里,住店期间吃喝拉撒都不会离开房间。我不是活人,自然用不着吃东西,更用不着马桶,所以只能推脱说自己带着干粮,又故意白天行路赶尸,就是为了让别人觉得我是个与众不同的赶尸匠,以此掩人耳目。

月升中天,我觉得腹内饥肠辘辘,只得爬起身来吃点“夜宵”。月光精华是我唯一的食物,虽然它能够维持我身体的活力,却无法给我带来饱腹感,但我还没有堕落到吸食人血的地步,这也证明了我那一丝尚未泯灭的人性。

“赏月啊,这么有雅兴?”一个深沉的男声说道。

他这声音一出,我着实被吓了一跳,循声望去,正是白天在武陵山上见到的暗红衣裳那男子。他距离我不过十步之遥,我竟然没有发现他的存在,可见他的轻功非常了得。

我警惕地看着他,道:“你也一样有雅兴啊。”

大概是看到我对他心存戒备,于是微笑着拱手施礼道:“在下楚云飞,跑商路过此地,刚才多有冒犯还请见谅。”

我干脆盯着他却不搭理,就等着他自己将话题继续下去,他看如何圆这个谎。

楚云飞显得有些尴尬,只得自言自语般继续说道:“我一直以来对赶尸术非常着迷,又恰好从店老板那里听说李道长是位法术高强的僵尸道人,不知可否告知一二啊?”

我也不和他啰嗦,硬忍住笑,推开房门,右手做了一个“请”的动作,说:“既然你感兴趣,何不进屋看看?”

“这样甚好、甚好……”我得意地欣赏着他伪装的微笑和额角渗出的细汗,我知道无论胆子多大的人遇到赶尸匠和行尸也会畏惧几分,这也是人之常情,毕竟那些不畏生死、大义凌然的侠客只活在武侠小说里。

进了屋,我随手用火折子点起桌子上的半截残烛,微弱的火光跳动着,辉映着三具行尸苍白的脸色,不能说不吓人,但楚云飞还算镇定,他小心地接近行尸。

“别碰!”我突然地一声,吓得他立马把手缩了回来。我把手指放在嘴唇上压低声音,神秘地说:“可能会变僵尸哦!”

楚云飞的目光在我和行尸上来回审视着,不屑地说:“僵尸?我听闻湘西赶尸术是用药物让尸体僵直不腐,再用神符保持尸体活性以便驱赶,而更多的则是由赶尸匠引领,过山过河还需要亲自背过去,所以说什么僵尸不过无稽之谈而已。”

“看来楚大人对赶尸了解颇深呢!”我假意奉承道。

听我如此称呼,楚云飞吃了一惊,道:“李道长,何以称我为‘大人’啊,我可担当不起啊!”

我把随身携带的背包取来放在桌子上,将里面的东西倒了出来,然后摊开双手,问:“楚大人,你我都不是傻子,何不打开窗户说亮话?据我所知,祥和客栈的这位宋老板知道行里的规矩,东厢的地字号房间都只有赶尸道人才住,除了店小二之外根本没人会靠近,所以说肯定是老板指引你来的。”

楚云飞笑道:“那你就不怕我是匪徒或者强盗?”

“白天在武陵山上我已经见过你,虽然你和你的手下假扮成行商,但是走路时摆官步的习惯是改不了的。好了,不说废话,你到这里究竟想找什么?”我和他的目光同时瞄了一眼桌子上七零八落的东西,“我的东西都在这里了,难道你怀疑我藏在身上了?”说罢,我开始解裤腰带。

楚云飞连忙摆手道:“不、不用了,既然李道长慧眼金睛已经识破我等真身,我也不用再加隐瞒,我是靖州的捕头,因为近日有人向衙门举报在永安城一带有一伙儿江洋大盗假冒行尸道人贩卖人口,所以才带着捕快们来这里暗访。打搅道长休息了,我看天色已晚,在下还是就此告退了。”楚云飞慌忙抱拳道,转身就要离开。

“等等,”我叫住他,指着桌子上的一包丹药,说,“你不是要继续调查吗?带上这包散尸丹,万一遇到僵尸,只要将它向僵尸的面门丢去,尸气就会瞬间被吸走,僵尸也就会变回普通的尸体。”

楚云飞迟疑了一下,但还是抓起桌子上的丹药,向我道谢然后快步离开了,那样子简直就像是落荒而逃。

送走了这位不速之客,我舒了口气,躺回床上,嘴角牵引出一丝苦笑,不相信有僵尸?那我又是什么?我闭上眼睛,将手放在胸口,回忆着那消失已久的心跳……

第二天清晨,我整理好行装准备出发,从宋老板脸上可以看出他多少有些歉意,结账时少收了我五钱银子,大概是为了昨晚的事情吧,但这个也不能怪他,当官的让老百姓张嘴实在是太容易了。我带着尸体上路了,临走时顺便向马厩瞟了一眼,马已经不见了,看来楚云飞一行已经先一步离开了。下一站是庐江村,这次路途稍远,赶尸而行的话,大概要到午夜子时才能到达,不过也别无它法,因为并不是任何地方都像万和镇一样欢迎赶尸道人,前面除了庐江镇之外再没有其他的死尸客店可住了。

一路上我揣测着楚云飞的话,若将活人假扮成行尸,过关卡的查验毕竟要松许多,但让人不哭不闹又像行尸一样蹦跳着行走,其实也不是绝对不可,只要先用药物将人麻醉了,然后用药物使其身体僵直,贴上辰州符,再像引尸一般引领,那么活人不细看和僵尸也就没什么区别了。

半夜的庐江镇外异常的安静,小路崎岖不平,忽明忽暗的引魂灯成了唯一的光亮,但那对我并没有多大的意义,作为一个僵尸,即使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我也能清楚地看到十米以外的东西。大概是听到我打阴锣的声音,大家都刻意地回避了,不过平时总能听到点狗叫虫鸣,可今天怎么一点儿声儿都没了?我正在纳闷之际,随着夜风吹来,其中竟然夹杂一股刺鼻的血腥味儿!

我心知大事不妙,立即引领着三尸向前飞奔,循着血腥味儿传来的方向,那不是别处正是庐江村的死尸客栈!我推开虚掩着的大门,眼前的一切早在我意料之中,所以并没有感到过多的震惊,满眼一片狼藉、横尸满地、血流成河,我小心地绕过尸体走到中间,我并没有担心还有埋伏,因为僵尸对活人的生命反应非常敏感,如果我没有发现气息,就说明这里已经没有人了,起码没有活人了。

其中一个人的衣服我见到过,正是和楚云飞一道而来假扮成行商的捕快,我俯下身子做了简单的尸检,发现在他的身上有一些轻微的刀伤,然而真正使他致命的竟然是尸毒!我不会看错,那些紫蓝色如同淤青般的伤痕绝对是僵尸造成的,我检查了附近其他几个人的尸首,情况完全一样。

就在这时,突然我感觉到客栈外不远处有活人的气息,我心中一阵狂喜,因为所有的尸体中都没有楚云飞,也许他逃过了一劫,虽然那气息很微弱,但只要活着就有希望!我冲出客栈,在不远处的小树林里我找到了已经奄奄一息的楚云飞,他身边还有几具僵尸的尸体。他仰面躺在地上,衣服已经破烂不堪,脸色苍白,嘴唇绷紧已经成了紫黑色。

见他真的没死,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还不忘骂道:“你小子命怎么这么大!”

见是我来了,楚云飞强打起精神,从嘴里应挤出几个字:“你快逃……我就要变成……僵尸了!”

“僵尸?你不是说没有僵尸吗?再说了我如果怕僵尸还能做僵尸道长?”我虽然嘴上在调侃,但却明白事态的严重性,我撕开他的衣服,他的脖子、胳膊和胸口伤痕累累、惨不忍睹,再看他的脸色和已经变得如匕首般锋利的青紫色指甲,他就要尸变了!必须马上帮他拔出尸毒,我从布袋里拿出一包糯米,敷在他所有的伤口上,仅仅一瞬,糯米就被烧得焦黑如炭。我倒吸了一口冷气,他中毒太深,只是糯米救不了他。

“散尸丹,我给你的散尸丹呢!”我大声吼道,只要剩下一颗散尸丹让他服下就能散尽他体内的尸气。

楚云飞此刻已经说不出话来,只得用眼珠向旁边瞥了一下,我用来包散尸丹的布包被弃在一边,里面竟然空空如也。看来这个笨蛋一定是在情急之下将所有的散尸丹都用光了,其实只要一颗就足够对付一个僵尸了。

说话间楚云飞已经失去了理智,嗓子里发出闷声嚎叫,用尖利的指甲向我抓来,我连忙向后闪身躲开,这时被我的三尸已经追来了,我念动咒语将他们额前的咒符取下,摇动摄魂铃指挥着三尸让他们在尽可能不伤害到楚云飞的情况下抓住他。他当然不是三尸的对手,仅仅几个回合就被三尸牢牢地按在地上动弹不得。

“快……杀了我!”楚云飞撕心裂肺地喊叫着。

见他保存着人的意识,我便松了口气,但并没有马上救他,而是从包里取出一丸青色的丹药道:“楚云飞你听好,你已经毒深入骨,要得救只有两种办法:一,吃下我这颗为活人特制聚魂丹,这样你会变成僵尸,不过你不会失去人的意识,就这样作为一个僵尸永生不死地活下去;二,我为你净化体内尸毒,但是我从没做过,所以不能保证一定会成功,如果失败你仍然会变成僵尸,而且将不再有人的意识,到时候我会毫不犹豫地杀了你!现在你已经说不出话了,我将聚魂丹放到你的嘴边,吃它与否你自己选择!”

我捏着聚魂丹轻放在他嘴唇上,他死死地抿紧嘴唇,用坚定的目光盯着我,我已知道了他的选择。我将聚魂丹狠狠地丢在一边,激动地说:“你是个大英雄,真汉子,即使可能会死,也不愿意变成僵尸,你放心,我一定会救你!”

据《僵尸秘典》上的记载,当人尸毒入骨之时,药物和糯米已经回天乏力了,唯一的办法就是控制其他僵尸吸收月光的精华在体内进行转化,再导入中毒者体内,以此来净化尸毒。方法我是很清楚,但是这毕竟只是文献上的记载,从没有试验过,但现在也只能是死马当成活马医了,为了安全起见,我决定自己来做。

我抬头看着天空中的圆月,确实天随人愿,这样日子是月之精华最强盛的。我将一手伸向天空,另只手放在楚云飞胸口,吸收着月亮的精华,进行转化再导入他体内,尸毒渐渐被净化掉了。但大量涌入体内的月之精华,让我已死的躯体有了一种莫名的冲动,我知道这是作为僵尸想要吸血的本能,如果一个控制不好我就有可能迷失人的本性吸掉楚云飞的血!由于月之精华的催动,我身体里的野兽骚动不安,让我对血的味道无比敏感,好几次我都想咬住他的脖子狂饮鲜血,但是每每到这个时候我就在心中默念:我是人,我是人啊!

终于完成了尸毒的净化,我躺筋疲力尽地在地上,浑身抽搐着煞是难受。楚云飞看起来也好不到哪里去,躺在地上动弹不得,我让三尸放开他,毕竟是身经百战之人,他很快恢复了意识。

“你?”楚云飞看着我紫青色的指甲和血红色的眼睛,惊讶地说道。

我苦笑道:“怎么,现在相信有僵尸了吗?”

“你也是……僵尸!”楚云飞不敢相信地问。

“是啊,”我回答,“好几百年的老僵尸了。”

“那你为什么、为什么……”楚云飞话在嘴边却犹豫不决没有说出来。

“为什么我可以走路、可以说话,和活人一样生活,是吗?”我将手背搭在眼睛上,“在我还是个人类的时候,我的家乡有养僵尸的习俗,我的父亲是镇子里法术最高的僵尸道长,他门下弟子诸多,而后来其中一个弟子为了得到《僵尸秘典》,竟不惜杀死自己的父老乡亲,最后我们虽然战胜了他,但伤亡惨重。那时我曾经有过和你相似的选择,可畏惧死亡的我服下了聚魂丹,就变成了这副样子。我也是僵尸,和杀死你同伴的是同一类,你是不是觉得害怕、恶心?”

“不!”楚云飞坚定地说,“我不管你是人类还是僵尸,但你是我的救命恩人!”

“谢谢……”我的声音很低,只有自己能听到。

没有时间感动或者休息,我指挥三尸背着我和楚云飞回到死尸客栈去,果然那些被尸毒污染到的尸体已经发生了尸变,我点燃道符,引起三味真火烧掉了所有尸体。

之后,楚云飞讲述自己的遭遇,他们一行人先我一步到了庐江村,正巧遇到了一个赶尸匠,他们自然再一次开展了搜查,可他们万万没有想到,就在他们挨个检查尸体的时候,那个赶尸匠摇起了手里金色的铃铛,尸体突然活过来扑向他们,捕快们虽然各个身怀绝技,但因对僵尸的恐惧就先输了三分,再加上僵尸力大无穷、不知伤痛,用普通的办法根本伤不到它们一点儿寒毛。他们只得且战且退,为了保护村子里的人,他们不能逃走,于是一一死在僵尸的利爪之下,就在千钧一发之际,楚云飞摸到怀里揣着的散尸丹,也没想过这个东西是否管用就丢了上去,那一具具嗜血成狂的僵尸遇到散尸丹竟如烂泥一样瘫在地上——他真的非常悔恨为什么没有早点拿出散尸丹,否则和他一起出生入死的弟兄们也许不会就这样惨死。

我听完他的叙述,指引着僵尸行走的方向,他问我为何选其道,我说:“我只是僵尸,又不是神仙,以我们现在的状态,别说是帮你报仇,就是遇到了你说的那个僵尸道人我们也是死路一条,所以我们必须避开他从长计议。”

“你认为他会在哪里?”楚云飞问。

“肯定是我们来时路过的万和镇,”我不假思索地说,“一路上我没有见过其他僵尸道人,所以他肯定是从我要达到的下一站清河城过来的,那么他的下一站就应该是万和镇。按理说,他会认为你已经死了,而且不会知道我和你认识,所以应该不会改变原定的行程。那么他现在应该正在去万和镇的路上,庐江村是不能再住了,所以我们就去清河城稍作整顿吧。”

楚云飞低下头沉默不语,我看透了他的心思,安慰道:“我知道你报仇心切,不过你大可放心,凭我的本事要找到一个带领僵尸的恶徒绝不是难事。”

楚云飞点点头,虽然死去的同伴让他悲愤不已,但毕竟是经历过大事的人,轻重缓急他还是分得清楚。

我的僵尸可以步行不用蹦跳,平时让他们蹦跳不过是为了掩人耳目罢了,不用假装蹦跳,僵尸们的脚力好过常人又不用休息,行进平稳轻盈,于是我们就一晚上都趴在僵尸上,体力也恢复了十之八九,天刚破晓时已经能看到清河城的高大城门了。

不过,像这样的大城是不会欢迎赶尸匠的,我们只得绕到城外的死尸客店落脚,这里的沈老板和我也很熟,毕竟一路上的死尸客栈就这么几个,来来回回也就这么几个老主户。沈老板是个年近古稀的老头,佝偻着身子,瘦得皮包骨头,皮肤灰暗、满脸褶皱,看起来简直就像一具活骷髅。

在店里歇下后,我向老板要了早饭和一些干粮,就说是给我徒弟准备的,老板看了看跟随我来的楚云飞,也就点点头接受了我的破例要求。

赶尸匠有个习惯,如果是带着徒弟或两人一起赶尸也是同住一个房间,我们也不想破坏这个规矩。过了老大一会儿老板才将饭菜送来,大概是来这里吃饭的人本来就不多,偶尔来了客人就要临时去做了。

我自然不用吃饭,楚云飞独自坐在桌边,我在一旁检查三尸有没有损坏,看我这动作他似乎突然想到了什么,放下筷子,问道:“李兄,你不是来走脚的吧?”(一般来说赶尸都不直接说,而称之为“走脚”。)

听他这一说,我的动作停顿了一下,然后又继续拿着干布为僵尸擦掉身上的灰泥,坦然地说:“你知道这三具僵尸的来历么?他们可不是普通人,生前都是名震一方的武林高手,因为受过我的恩惠,所以死后甘愿将尸体让我做成僵尸为我所用。他们的身体虽然老朽了,但已死的身体中却保留着生前对武术的记忆,加上我的僵尸活络术让他们不会僵直,这使他们比普通的僵尸要强很多。他们生前是我的好友,死后依然是这样,在我危险的时候,他们保护着我,为我打退敌人;在我寂寞的时候,我就对他们说话,关于那些不能告诉别人的秘密。正如你所想的,我带的全是自己养的僵尸,当然不是来送货的,此行有别的目的,真正的目的就是‘血玉珊瑚’!”

“血玉珊瑚?”楚云飞惊讶不已道,“血玉珊瑚可是江湖至宝,质地如玉晶莹剔透却坚硬如金刚石,如珊瑚般绚烂多彩却又带着鲜血一般的沁色,江湖传说这血玉珊瑚有起死回生的神效!普天之下,也只有京城首富武连成有这宝贝了。”

我继续地帮僵尸们檫拭身体,轻描淡写地说:“这宝贝儿现在正在我手中,武连成和我相识多年,他打算将这血玉珊瑚作为嫁妆送给最疼爱的孙女武沁瑗,他知道我有这个实力将这宝贝儿安全送到她孙女的手中,下了一百两黄金作为定钱让我走这趟镖,事成之后再付一千两黄金。”

“找僵尸道人押镖也算是别出心裁啊!”楚云飞感叹道。

“既然江洋大盗都能想到用赶尸来掩人耳目,武连成这个老奸商又怎么会想不到呢?”我假装随意地揭了他的伤疤。

楚云飞有火却不能发,只得拿起馒头狠咬了一口以此泄恨,这里的饭菜不仅不好吃而且还有些不新鲜,但是是活人就必须吃饭,饿极了就管不得这么多了。他拿起酒杯啜了一口,然后马上拿起馒头嚼在嘴里,又端起酒杯将剩下的酒水一饮而尽,然后又咬了一口馒头。总觉得楚云飞应该很能吃,可是却剩下了不少菜饭让店老板给收拾走了,老板看了看剩下的饭菜和酒杯,阴郁地笑了笑弓着身子离开了。

经过一夜的颠簸,两人都已经身心俱疲了,而且我又是一个喜欢睡觉的僵尸,所以决定和楚云飞挤着睡一会。

“叮当、叮当——”那铃声好像遥远的梦境中听到过,那时候在遥远的小山村里有一个神秘而恐怖的村落,因为村子里的人有养僵尸的习俗,那里被人称为“僵尸镇”。那里是我的家乡,有严厉的老爸,有善良的老乡,还有那个穿着红色衣裳的清秀人儿。

“叮当、叮当——上!”僵尸道人一声令下,五六具僵尸一拥而上猛扑过去,想将床上的人制住,却扑了个空,床上哪里有人,被子里藏着的只是两个枕头!

“怎么回事?”躲在暗处的僵尸道人这才现了身,指挥着僵尸让开条儿道,好让自己看个清楚。

“云飞啊,你看两个大男人都会遇到劫色的,世道变啦!”我摇头咋舌地说,看到云飞满脸黑线,我假装咳嗽了几声,正色道,“看来是冲你来的,大概发现自己放出去的僵尸被灭了,怕你走漏风声,所以来杀人灭口了。”

“可恶!”楚云飞呛啷一声拔出宝剑呵斥道,“你这贼道人杀害无辜百姓、朝廷命官,今天我楚云飞就要在此将你绳之于法!”

僵尸道人不解地说:“你怎么没有被迷倒?我明明让老板在酒里下了迷药的!”

楚云飞笑道:“我好歹也是个捕快,那酒一入口我就知道里边放了迷药,所以我就将计就计把酒吐在馒头上,让店老板误以为我已经把迷药喝了下去,然后才能顺利地引你出来!”

僵尸道人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但他根本不把楚云飞放在眼里,用斩妖剑指着我恶狠狠地说:“李香兰,我可是冲你来的!”

我吃了一惊,毕竟我可不是什么有头有脸的人物,而且平时也是少言寡语,就算是同行认识的也很少。我不好意思地挠着头,说:“请问,您是?”

“你不认识我也不奇怪,”那道人撵着山羊胡道,“我叫凤临渊,和你一样是个僵尸道长,但我可比你强得多,所以你最好老实地将血玉珊瑚交出来,以免死得难看!”

“贼人,休要妄想!”说罢,楚云飞就要提剑应战。

“等等!”我拦住楚云飞,又笑着向凤临渊说,“是武连成派你来的吧?”

凤临渊眯着眼睛瞪着我,没有回答。

我笑着摇摇头,说:“不用隐瞒了,武连成一向不信任任何人,别人根本不可能知道我在运送血玉珊瑚,就算有人知道了也未必能找的到我,所以,一定是他把我在押这趟暗镖的事情告诉了你,并告知了我的行进路线,当然我本来也没这么想,但是我一路上没有见到你这么一位赶尸匠,如果你正好是从庐江村向万和镇方向去的话,此时此刻你就应该已经到了万和镇,而不会出现在我刻意回避你而来的清河城,可见你猜想即使我路过庐江村见到了那起惨案也不会影响我的行程,所以才特地等在这里拦我吧?”

凤临渊大笑道:“既然你已经知道了,也省得我浪费口舌,把我们想要的东西交出来!”

“请人押镖,又派人来劫镖,你们到底玩得是什么花招?”楚云飞质问道,“莫非是想劫了镖,再来敲诈李兄吗?”

“他们想要聚魂丹。”我淡然地说,“当人有了万贯家财之后,就会想要长生不老,历代君王到了古稀之年哪个不迷恋于长生丹药的炼制?武连成在这之前一直想要得到和我一样的、就是你宁死也不肯要的、这种所谓的‘长生’,但我没有让他如愿以偿,也许他觉得自己阳寿将尽,所以才出此下策最后一搏吧。我在出发之前答应过他,如果我无法将血玉珊瑚安然送到他孙女手中,就必须答应他任何一个条件,那么这个条件必然是向我所要聚魂丹。”

“血玉珊瑚你尽管留下,只要交出聚魂丹就可以。”凤临渊奸笑着向我伸出一只干瘦枯黄的手臂。

“你这样丧心病狂的人,让你得到永生那还得了?”我挑衅地朝他勾勾手指道,“要打就打,懒得和你废话!”

“好、非常好!”凤临渊咬牙切齿地摇起手中的摄魂铃,屋子里的僵尸冲了出来,蹦跳着用锋利的爪牙扑向我们。

我挥动摄魂铃,三尸头上的咒符被揭开,他们纵身跳到我和楚云飞身前,与众僵尸厮杀起来。凤临渊那边有十三四具僵尸,但却没有一具能赶得上我的僵尸,人数虽多,却占不得上风,这不仅归功于我特殊的养尸技巧,更重要的事,他们都带有着生前的记忆,并非我的奴仆,而是为了保护朋友而战!

“还有什么本事就使出来吧!”我放下摄魂铃,三尸已经可以以本能反应来击溃敌人而不用我来指挥。

凤临渊见这么多僵尸却因为三尸的阻拦根本近不来我们身,脸色变得极其难看,他的嘴角抽动挤出一丝笑容,道:“你太小看我了!”

凤临渊再一摇摄魂铃,两具僵尸从他身后推出了一个用黑布蒙上的囚车,里面隐隐发出野兽般的低吼声,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气氛紧紧包围着我们。黑布下是一掌宽的黑色木栏,一时看不出在里面嘶吼的是什么东西,只能隐约看到木栏中的那只“怪物”被手腕般粗细的铁链锁住手脚动弹不得,随着它的每次挣扎,铁链都会发出一声忧闷的呻吟,似乎随时都可能断掉。

凤临渊拿出一把巨大的黑色钥匙,将它插进锁眼里,轻轻转动,阴笑着说:“你们面前就是地狱!”

只听“咔啦”一声,那怪物摆脱了束缚,它挥动着双臂将木栏击碎了!随着纷飞的木屑,它的真面目出现在眼前,它的身子比普通人高出不少,通红如血的身子上长满倒刺,血盆大口里满是獠牙,紫青色的指甲如同一把把匕首,随着它的怒吼声,空气里充满了腐臭的气味儿。

是吸血尸王!要造出尸王就必须是在人活着的时候就将他做成僵尸,这样他生前的功夫和记忆都会被保留,更重要的是他那种冲天怨气正成为了尸王力量的来源。

我握紧拳头的手因为愤怒而颤抖不已:“凤临渊,你这个丧尽天良的贼人,且不说你活活害死这个人,要养活吸血尸王就要每天喂食它新鲜的人血!”

楚云飞听我这一说,怒不可遏地冲向前去,却又被我拦下。我将他拉回来,压低声音说:“平凡人哪怕碰到尸王血液就会被吸收殆尽,你这样鲁莽上前不过是葬送自己的性命罢了,三尸正与其他僵尸纠缠,现在能与吸血尸一搏的只有我了,我是僵尸自然就不会有多余的血让他吸,不过,你要配合我一下,这样……”

楚云飞点点头,用宝剑在自己的胳膊上划了一刀,顿时鲜血淋漓,他将自己的血涂在我的手臂和双腿上,顿时我的双手青筋暴涨、指甲尖利如刀,不吸血可以保持我的人性,而将人血涂在我身上可以让我暂时拥有和尸王一较高下的力量。

楚云飞按照我的指示将自己的伤口包扎起来,以免他的血会让僵尸们兴奋起来,退后到暗处等待时机。

凤临渊摇动摄魂铃,吸血尸竟也听从指挥向我扑来,它看起来身形庞大,但动作却干净利落,若不是僵尸的速度可能真的躲不过去,即使这样我的衣服也被撕下一角。能如此轻松地操纵尸王,看来这个凤临渊确实有些本事,我沉下心,不正面对敌,只顾躲闪,且战且退,来寻找尸王的破绽。要吸走尸王的尸气必须用“黄泉水葬”,但现在一没有由东向西流动的河流,二没有尸王生前的衣物,不可能做到,所以我要做的就是尽量拖延时间。

凤临渊见尸王几次都抓不到我,翻转摄魂铃念动咒语,那尸王咆哮一声从口中喷出大量黑色的脓水,脓水带着一股浓重的血腥味儿,沾到脓水的地面马上被腐化掉了。

这血尸水可是碰不得的,比砒霜还要毒上百倍,我只得后退躲避,好在还可以使用道术,我从袖子里拿出道符点燃三味真火以飞符攻击,但那火只烧掉了一点儿皮毛,却惹得它更加恼火,疯狂地向四面八方喷射血尸水,我一个躲闪不及左腿沾上了溅起的脓水,升腾起黑色烟雾的伤口深可见骨。

虽然僵尸不会有痛感,却会影响移动地速度,眼看就要被血水整个融掉的时候,摄魂铃声嘎然而止,凤临渊太过专注与和我斗法,却没有注意到轻功甚好的楚云飞早已悄悄溜到他身后。楚云飞看准空挡一剑刺了过去,凤临渊反应迅疾勉强躲过了致命的一击,却不曾想楚云飞这一剑不过是虚晃一枪,真正的目的是按我所说夺走凤临渊手中的摄魂铃!因为没了摄魂铃就没办法再控制尸王了。

楚云飞纵身一跃跳到我身前,抓住我的胳膊带我离开危险之地,把摄魂铃交给我,“下面就看你的了!”

我用一张咒符贴在凤临渊的摄魂铃上切断了其与尸王的联系,尸王跪在地上再不动弹,其他的僵尸也已经被三尸搞定了,凤临渊见大势已去,知道楚云飞不会放过他,便惊慌失措地跑向尸王,手打脚踹地怒吼着:“给我站起来,我是你的主人,把这些人都杀掉!”

“不,别靠近它!”我惊恐地喊道。

可惜太晚了,尸王突然发狂地跃起,伸开双臂紧紧抱住凤临渊,瞬间将他吸成一具干尸。虽然已经被封住失去了战斗能力,可是刚才吐出了太多血水已经非常饥渴了,出于本能反应会吸取身边任何活物的鲜血,这个时候靠近它无非是自寻死路,也许这是凤临渊应有的下场吧。本以为吸血尸会再次失控向我们攻击,但此时尸王的眼中却流出血泪,嗓子里发出不明的呜咽,跪在地上,向我摊开双手。

“你想得到解脱吗?”我明白了它的意思,点燃了火符扔向他。

这次火焰没有被尸毒熄灭,熊熊大火中,我看到了它嘴唇的蠕动,好像是在说:谢谢!

故事到此终结,事后楚云飞陪我一起将血玉珊瑚交回到武连成手中,因为既然是个骗局,也就没有必要陪他一起演下去了,在他拿回血玉珊瑚的那一刻竟也咽下了最后一口气。人的生死亦不能强求,追求到最后还是一场空,但我知道一定会有人为了这种半死不活的“永生”费尽心思。

天下无不散的宴席,楚云飞要回衙门去了,而我这次赚到的钱也够我花销一段时间,也许是一年两年,也许是一个人的一辈子。

分别时,楚云飞对我说:“在我死之后也把我做成你的僵尸吧。”

我心中涌起一丝感动,却还是打趣他道:“干什么?舍不得和我分开啊?”

楚云飞定定地看着我,一本正经地说:“你那几个长得太丑了,我给你提高一下整体形象!”

“那干嘛等你老了,现在就做成僵尸岂不是更帅气!直接成尸王!哎,有胆子你别跑啊!”

篇8:教授讲了三个恐怖故事

教授讲了三个恐怖故事篇三

记得上小学时候,老师总是说,不要乱捡东西,要拾金不昧,要诚实,这都是他们老掉牙的话了吧,但是,的确,我们不要乱捡东西,因为你并不知道,那是人丢的,还是鬼丢的。

今天和小佳一起出去玩,我们在街上转来转去,买了很多东西,互相指鼻子说是购物狂。很晚了,我们打了车,直接到了楼区,下了车,俩个人傻笑着回家。

“咦,零,看,一块手表,好漂亮的表啊!”她在前面突然停住,我拎着袋子走到她身边一看,的确,一块银色的手表,在夜晚很亮,小佳顺手就戴在手上,别说,还刚好合适。小佳看着表“谔谔,9点了啊,灵看下手机,时间对不对,看看这表准不。”

是啊,9点了,我拿出手机

篇9:兰亭集序讲了什么

《兰亭集序》,又题为《临河序》、《禊帖》、《三月三日兰亭诗序》等。晋穆帝永和九年(公元353)三月三日,时任会稽内史的王羲之与友人谢安、孙绰等四十一人会聚兰亭,赋诗饮酒。王羲之将诸人名爵及所赋诗作编成一集,并作序一篇,记述流觞曲水一事,并抒写由此而引发的内心感慨。这篇序文就是《兰亭集序》。此序受石崇《金谷诗序》影响很大,其成就又远在《金谷诗序》之上。

文章首先记述了集会的时间、地点及与会人物,言简意赅。接着描绘兰亭所处的自然环境和周围景物,语言简洁而层次井然。描写景物,从大处落笔,由远及近,转而由近及远,推向无限。先写崇山峻岭,渐写清流激湍,再顺流而下转写人物活动及其情态,动静结合。然后再补写自然物色,由晴朗的碧空和轻扬的春风,自然地推向寥廓的'宇宙及大千世界中的万物。意境清丽淡雅,情调欢快畅达。兰亭宴集,真可谓“四美俱,二难并”。

但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有聚合必有别离,所谓“兴尽悲来”当是人们常有的心绪,尽管人们取舍不同,性情各异。刚刚对自己所向往且终于获致的东西感到无比欢欣时,但刹那之间,已为陈迹。人的生命也无例外,所谓“不知老之将至”(孔子语)、“老冉冉其将至兮”(屈原语)、“人生天地间,奄忽若飙尘”(《古诗十九首》),这不能不引起人的感慨。每当想到人的寿命不论长短,最终归于寂灭时,更加使人感到无比凄凉和悲哀。如果说前一段是叙事写景,那么这一段就是议论和抒情。作者在表现人生苦短、生命不居的感叹中,流露着一腔对生命的向往和执着的热情。

魏晋时期,玄学清谈盛行一时,士族文人多以庄子的“齐物论”为口实,故作放旷而不屑事功。王羲之也是一个颇具辩才的清谈文人,但在政治思想和人生理想上,王羲之与一般谈玄文人不同。他曾说过:“虚谈废务,浮文妨要”(《世说新语·言语篇》)在这篇序中,王羲之也明确地指斥“一死生”、“齐彭殇”是一种虚妄的人生观,这就明确地肯定了生命的价值。

这篇文章具有清新朴实、不事雕饰的风格。语言流畅,清丽动人,与魏晋时期模山范水之作“俪采百字之偶,争价一句之奇”(《文心雕龙·明诗篇》)迥然不同。句式整齐而富于变化,以短句为主,在散句中参以偶句,韵律和谐,乐耳动听。? 《兰亭集序》,又题为《临河序》、《禊帖》、《三月三日兰亭诗序》等。晋穆帝永和九年(公元353)三月三日,时任会稽内史的王羲之与友人谢安、孙绰等四十一人会聚兰亭,赋诗饮酒。王羲之将诸人名爵及所赋诗作编成一集,并作序一篇,记述流觞曲水一事,并抒写由此而引发的内心感慨。这篇序文就是《兰亭集序》。此序受石崇《金谷诗序》影响很大,其成就又远在《金谷诗序》之上。

文章首先记述了集会的时间、地点及与会人物,言简意赅。接着描绘兰亭所处的自然环境和周围景物,语言简洁而层次井然。描写景物,从大处落笔,由远及近,转而由近及远,推向无限。先写崇山峻岭,渐写清流激湍,再顺流而下转写人物活动及其情态,动静结合。然后再补写自然物色,由晴朗的碧空和轻扬的春风,自然地推向寥廓的宇宙及大千世界中的万物。意境清丽淡雅,情调欢快畅达。兰亭宴集,真可谓“四美俱,二难并”。

但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有聚合必有别离,所谓“兴尽悲来”当是人们常有的心绪,尽管人们取舍不同,性情各异。刚刚对自己所向往且终于获致的东西感到无比欢欣时,但刹那之间,已为陈迹。人的生命也无例外,所谓“不知老之将至”(孔子语)、“老冉冉其将至兮”(屈原语)、“人生天地间,奄忽若飙尘”(《古诗十九首》),这不能不引起人的感慨。每当想到人的寿命不论长短,最终归于寂灭时,更加使人感到无比凄凉和悲哀。如果说前一段是叙事写景,那么这一段就是议论和抒情。作者在表现人生苦短、生命不居的感叹中,流露着一腔对生命的向往和执着的热情。?

魏晋时期,玄学清谈盛行一时,士族文人多以庄子的“齐物论”为口实,故作放旷而不屑事功。王羲之也是一个颇具辩才的清谈文人,但在政治思想和人生理想上,王羲之与一般谈玄文人不同。他曾说过:“虚谈废务,浮文妨要”(《世说新语·言语篇》)在这篇序中,王羲之也明确地指斥“一死生”、“齐彭殇”是一种虚妄的人生观,这就明确地肯定了生命的价值。

这篇文章具有清新朴实、不事雕饰的风格。语言流畅,清丽动人,与魏晋时期模山范水之作“俪采百字之偶,争价一句之奇”(《文心雕龙·明诗篇》)迥然不同。句式整齐而富于变化,以短句为主,在散句中参以偶句,韵律和谐,乐耳动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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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金刚经讲了什么

金刚经讲了什么

在中国文化中,金刚经是影响非常大的一部佛经。千余年来,不晓得有多少人研究金刚经,念诵金刚经,那么《金刚经》到底讲述了什么。

禅宗六祖惠能听了《金刚经》中“应无所住,而生其心”一偈就开悟了,这句话就是《金刚经》的眼睛。

六祖的著名偈子——“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是说明了宇宙的真相。这“本来无一物”就是《金刚经》的思想。《金刚经》主要就是说明了“离相无住”的道理。

四相是人生烦恼之根

《金刚经》中说的四相: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我相,包括我见(自以为是)、我爱(强烈贪着自我)、我慢(自高自大)、我痴(对自我错误的认识);人相和众生相是指“我”以外的人和人群;寿者相,包括追求长寿及传宗接代的思想及“永恒”、“永远”这些概念。四相之中,归结起来还是我相,以我为中心,分别一切,而有其它三相。

人的烦恼都是因这四相而起。宇宙人生的本质缘起性空,无固定不变的实体,无一相才是真相、实相。正如经中所说的:“凡所有相,皆是虚妄”。现象世界是幻有,本质的世界是无相。凡夫执着身体是我,身体是地、水、火、风四大和合之物,没有一个主宰的、恒常的、不变的我。根据现代医学提供,人体全身的细胞每隔几年就会全部新陈代谢一次,哪有固定的我?再说到我们的思维是我们自己的吗?思维来自经验,由经验形成概念,思维是由这些概念组成的,离开概念还有思维吗?凡夫执着财富为我所有,其实财富是为五家所共有:火、风、水、官、不肖子孙。

世界是无常的、无我的,没有固定的本体,而我们总是执有、执固定、执暂时的现象为真、为永恒。我们的认识与客观真理不相应,所以我们就有很多烦恼。

可以写下这样一条生死的公式:我执→贪嗔痴→烦恼→造业→生死

所以,“欲除烦恼先无我”。菩萨的最大特点就是无我、大慈大悲。

不住相即解脱

《金刚经》告诉我们:“不应住色生心,不应信声香味触法生心,应无所住而生其心”。不住相,是智慧的解脱。生什么心?生清净心。

看看我们凡夫的心,一天到晚有清净的时候吗?为身外之物从早忙到晚,下班后抓紧时间看电视、打麻将、卡拉OK……老年退休了,没事干就感到无聊、心发慌。为了打发无聊又找工作干,我们的心不能独立啊!不能静下来啊!我们的心总是寄托在外物上,把自己的快乐和幸福建立在人家的嘴巴上、眼光里。因别人恭维而高兴、因别人的冷漠而睡不好觉,这样的人生是多么可怜啊!“心随境转”是凡夫;“心能转物”即是如来。学佛就是要不断地解开心灵的缠缚,学佛要不住于身外之物。有一条解脱的公式是:看破→放下→自在

如果不能看破,可以先看淡。如果放不下,就背着走,走不动了,再放下。“天下事了犹未了,何妨以不了了之”。名利、富贵、荣辱、是非乃至生死都可以放下。心无挂碍才能潇洒,人生要潇洒走一回嘛。

道是无相的

如何得见如来?《金刚经》回答了这个问题:“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想非相,则见如来。”如来即道,如来即佛,如来者即诸法如义。如义就是诸法本来的面目,用现代的话来说可以叫“本质世界”,而我们所看到的这个多彩的世界可以叫做“现象世界”。我们不可执着现象,因为现象不是本质,我们要透过现象看本质,正如《金刚经》所说的“离一切诸相,则名诸佛”。诸佛如来都是以无相为体的,《金刚经》告诫我们:“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佛经里有一个著名的典故:谁是迎接佛陀的第一人?据记载,一次佛陀外出弘法三个月,要回来之前,弟子们都争先恐后去迎接,只有解空第一的须菩提尊者(即《金刚经》中的长老须菩提)仍坐在山中,他想:“佛陀的真身不是在眼耳鼻舌身意上可见的,他的真身是法身、是法性,是以宇宙人生的真相为身,无处不在,我不应为事相所迷”。佛陀归来时,有神通的莲花色比丘尼抢先迎接,佛陀却说:第一个迎接我的是须菩提。须菩提此时正在山中观察诸法空性,他才是第一个迎接佛陀的人。

“如来者无所从来,亦无所去故名如来”。如来是以法界为身,遍一切处、一切时的。为度众生的需要而变化出报身、化身。而其法身是如如不动,是离一切诸相的。我们平常对佛像礼拜,是旨在通过佛像认识真佛,培养清净的心念。无妄想、无执着的清净心就是佛。

我们在未学佛以前,执着世间的东西,心住功名利禄、儿女亲情,为这些而操心和烦恼;学佛以后我们又执着佛堂的庄严、拜佛的次数、念诵的声音、打坐的`时间等等。这好比沙子和金子,两种东西虽一贱一贵,但在人眼睛里都同样是难受的。“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执着美、丑、有、空、动、静等等,都会成为我们修行的障碍。着相就无法与实相相应。

唐朝马祖禅师早年修行时执着坐禅,南岳禅师就在他旁边磨砖。马祖问:“你磨砖做什么”?南岳回答说:“做镜子”。马祖说:“磨砖如何能成镜”?南岳答:“坐禅又怎么能成佛”?马祖当下大悟。这个典故告诉我们学佛是不能执着形式的,学佛应重在心念的修持,而并非枯坐蒲团。

平常心是道

《金刚经》发起的因缘是很平常的,佛陀穿衣、乞食、吃饭、洗足、入座等等。示现般若智慧的修行就在日常生活中,所谓“平常心是道”。东郭子多次请教庄子,道在何处?庄子答曰:“道在瓦砾;道在蝼蚁;道在屎尿”。道就在日常生活中,遍一切处。鸟语花香,行云塔影,黄花翠柳,青山绿水,一切法都是佛法。真正的佛法,并没有一个固定的东西,宇宙人生的一切现象都包含着佛法。

党课开讲了

金刚经讲了什么

党课开讲了心得体会

忠言逆耳的成语故事讲了什么

党课开讲了第三期心得体会

有关清代官员的收入的典故讲了什么

燕昭王求贤的典故讲了什么

关于赵云的军事策略的典故讲了什么

郭子仪单骑退敌兵的典故讲了什么

人生故事——人生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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