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小区文明停车的通告(共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篇1:小区文明停车的通告
随着小区的入住率增加,园区内的车辆越来越多,为了方便车辆的管理,最大限度的保证各位业主的车辆安全,请各位业主在遇到以下情况时,积极配合我处保安员的'工作:
一.如果您离开园区,开的是厢柜车,请您配合我处保安员打开厢柜门,便于我处保安员检查。
二.如果您离开园区,车上带有家俬、电器等大件家用物品,请您提前到管理处前台开具放行条,以备我处保安员照单检查放行。
三.如果您的车辆出入凭证离开园区时遗失,请您照单填写您的姓名、楼栋、单元号以及您的车辆行驶证号码、驾驶证号码或身份证号码,以备我处保安员检验,证实您的身份后放行。
四.如果您的车辆出入凭证遗失,在检卡处办理相应手续时,请您配合我处保安员将车稍后靠边停放,以免影响到其它车辆的通行。
五.请妥善保管好您的车辆出入凭证,为了您车辆的安全,请随身携带,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六.对于无小票且又不配合我处保安员的车辆,我处保安员有权拒绝放行该车辆。
xxx花园物业管理处
xxx年2月27日
篇2:小区停车通告
为引导广大业主文明规范停车,创造良好停车秩序,给您及他人提供停车便利,xx物业服务中心特提示广大车友朋友们规范、安全停车应注意以下事项:
1、请不要冲闯出入口岗,不要占用他人固定地下停车位,临停车辆请您将车辆停靠在临时停车位上;
2、不在非停车位区域停车,不在各组团出入口,公共通道、消防通道上停车;
3、骑线、压线停车等于一车占两位,致使他人车辆无法停靠,属侵犯他人利益的行为,请您将车辆按照车位停放整齐;文明停车的通告由提供!
4、如您发现有车阻碍通行,或其他xx停车现象,请您及时与服务中心取得联系,我们将尽快联系该业主移车。
5、车辆停靠完毕请及时关好门窗,车卡分离,以防物品丢失;
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倡导文明停车、规范停车,拒绝违停,共同创建和谐的社区!
xx物业服务中心
xxx年三月十四日
篇3:物业小区停车通告
为引导广大业主文明规范停车,创造良好停车秩序,给您及他人提供停车便利,xx物业服务中心特提示广大车友朋友们规范、安全停车应注意以下事项:
1、请不要冲闯出入口岗,不要占用他人固定地下停车位,临停车辆请您将车辆停靠在临时停车位上;
2、不在非停车位区域停车,不在各组团出入口,公共通道、消防通道上停车;
3、骑线、压线停车等于一车占两位,致使他人车辆无法停靠,属侵犯他人利益的行为,请您将车辆按照车位停放整齐;
4、如您发现有车阻碍通行,或其他xx停车现象,请您及时与服务中心取得联系,我们将尽快联系该业主移车。
5、车辆停靠完毕请及时关好门窗,车卡分离,以防物品丢失;
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倡导文明停车、规范停车,拒绝违停,共同创建和谐的社区!
xxd市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xx物业服务中心
20xx年xx月xx日
【物业小区停车通告(6篇)】
篇4:小区停车收费通告
自10月1日开始实施城区道路停车收费管理以来,有效缓解了停车供需矛盾,改善了市民停车及出行环境,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文明停放行为,保障城区道路交通畅通有序,合理使用城市公共资源,本着“畅通为民、有偿使用”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施停车收费以来我区实际情况,区政府决定在城区道路继续实施停车收费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自11月1日起实施。
二、实施范围:长寿主城区符合条件的车行道、人行道及市政设施用地。
三、实施主体:由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负责停车泊位勘划,区市政局负责道路机动车停车费的征收,区财政负责对停车泊位收费收入使用的管理。
四、收费标准及收费时段:执行区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特殊路段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区市政管理部门另行设置。
五、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加强对城市道路违章停车、违章设置泊位等行为的巡查监管,及时查处违章行为;区市政局加强对人行道违章停车的巡查监管,及时查处违章行为;区公安、建设、发改、工商、财政等部门依法加强对机动车停放管理的监督检查。
六、对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由区市政局负责解释,《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区道路实施停车收费管理的通告》(长寿府发〔〕99号)同时废止。
xx市xx区人民政府
年10月29日
篇5:有关文明停车的通告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沿街商铺、广大市民:
为切实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为广大市民营造安全、通畅、便捷有序的交通环境,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特别是静态交通管理工作,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到创城工作中来,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要求,对城区沿街停车秩序进行整治,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机动车停放在街道路缘石以上泊车位的,要做到车辆“按位停放,统一朝向”,要求车辆车头朝外统一停放,听从交警的指挥。
二、停放在沿街泊位上的车辆要顺向摆放,朝向一致。车辆停放不得占用公交车专用泊车位,一辆车不得占用两个停车位,不超出泊车线以外停放。
三、要保持良好的车容车貌,文明规范停车,以实际行动告别车辆乱停、乱放陋习。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市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违反停车规定的予以处罚。
文明通辽是我家,文明停车靠大家。文明交通不仅体现在安全、畅通的通行秩序,而且还体现在规范、文明的停车秩序。为此,需要广大市民及驾驶人给予积极配合、理解和支持,希望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停车规定,为创建文明城市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辽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通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xx年10月16日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