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小区车辆收费通告,本文共6篇,供大家阅读参考。

篇1:小区车辆收费通告
各位业主:
为方便本小区车辆管理,确保小区道路和消防通道安全畅通,根据20**年11月*日业主大会决议和车辆管理工作意见,拟于20**年11月*日起按汽车地上停车位120元/月、地下停车位150元/月的标准收取车辆管理及停车费。小区物业部将根据缴费情况进行车辆统计和车位安排工作,并组织统一划线、悬挂车牌号码。
请各位有意向在小区内停车的业主带上上期缴费发票(或收据)到小区物业办公室缴纳相关费用。不缴纳费用的车辆,物业部将杜绝进入小区。
此前已缴至今年11月及以后的业主,带上上期发票(收据)到新物业部重新登记,期满后按本通知标准缴费。如有不清楚之处,请在小区业主群中咨询,或致电小区物业部(办公室XXXX)。
小区车辆收费通告业委会 小区车辆收费通告物业部
20**年11月*日
篇2:小区车辆收费通告
尊敬的各位业主:
为了小区车辆进出、停放安全有序,营造一个良好的停车环境,规范人、车分流。物业服务中心计划20XX年1月1日正式对小区机动车道改为单行道,所有车辆统一从小区东大门进南大门出。
根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和国家有关规定,临时停车位采用月租或年租的停车方式,每车每月收费100元,鉴于小区露天停车位数量有限,凡是有车位需求而没有拥有地下车库车位的业主请前来服务中心登记申请,如临时车位无法满足业主的需求,我们将采取抓号的方式进行车位分配,每半年或一年对露天车位调整一次重新抓号分配车位。望广大业主相互转告。同时欢迎您提出宝贵的建议。
xx公寓物业服务中心
20XX年12月16日
篇3:小区停车收费通告
自10月1日开始实施城区道路停车收费管理以来,有效缓解了停车供需矛盾,改善了市民停车及出行环境,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文明停放行为,保障城区道路交通畅通有序,合理使用城市公共资源,本着“畅通为民、有偿使用”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施停车收费以来我区实际情况,区政府决定在城区道路继续实施停车收费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自11月1日起实施。
二、实施范围:长寿主城区符合条件的车行道、人行道及市政设施用地。
三、实施主体:由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负责停车泊位勘划,区市政局负责道路机动车停车费的征收,区财政负责对停车泊位收费收入使用的管理。
四、收费标准及收费时段:执行区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特殊路段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区市政管理部门另行设置。
五、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加强对城市道路违章停车、违章设置泊位等行为的巡查监管,及时查处违章行为;区市政局加强对人行道违章停车的巡查监管,及时查处违章行为;区公安、建设、发改、工商、财政等部门依法加强对机动车停放管理的监督检查。
六、对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由区市政局负责解释,《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区道路实施停车收费管理的通告》(长寿府发〔〕99号)同时废止。
xx市xx区人民政府
年10月29日
篇4:小区停车收费的通告
自20xx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城区道路停车收费管理以来,有效缓解了停车供需矛盾,改善了市民停车及出行环境,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文明停放行为,保障城区道路交通畅通有序,合理使用城市公共资源,本着“畅通为民、有偿使用”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施停车收费以来我区实际情况,区政府决定在城区道路继续实施停车收费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自20xx年11月1日起实施。
二、实施范围:长寿主城区符合条件的车行道、人行道及市政设施用地。
三、实施主体:由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负责停车泊位勘划,区市政局负责道路机动车停车费的征收,区财政负责对停车泊位收费收入使用的管理。
四、收费标准及收费时段:执行区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特殊路段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区市政管理部门另行设置。
五、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加强对城市道路违章停车、违章设置泊位等行为的巡查监管,及时查处违章行为;区市政局加强对人行道违章停车的巡查监管,及时查处违章行为;区公安、建设、发改、工商、财政等部门依法加强对机动车停放管理的监督检查。
六、对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由区市政局负责解释,《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区道路实施停车收费管理的通告》(长寿府发〔20xx〕99号)同时废止。
xx市xx区人民政府
年10月29日
篇5:小区车辆停放的通告
为加强公司办公生活区内的车辆管理,维护良好交通秩序,现将在公司办公生活区停放车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为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进入办公生活区的各类车辆限速15km/h。
2、驾驶员要服从门卫管理和查验,进入办公生活区要安全驾驶、文明行车、减速慢行、避让行人,办公生活区禁鸣喇叭,遇有重要活动或领导检查时,应停车让行或绕道行驶。
3、进入办公生活区的所有车辆要停放在划定的停车泊位,严禁占用主干道或随意停放车辆。
4、原则上禁止出租车(三轮车)进出办公生活区,对确因具体情况需要乘坐出租车(三轮车)进入办公生活区(老、弱、病、残、雨雪天气等),由门卫酌情从严掌握,登记后出入,并做好出门检查。
5、除公安、消防、救护等抢险应急车辆外,一次性会客、办事和运送材料的车辆,应服从门卫的检查、登记,并与相关单位和人员联系后,方可进入。
6、本公司办公生活区的所有停车位均为免费停车位,由于公司暂时无专人看管车辆,请注意停车落锁,如有丢失,后果自负!
7、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6:小区车辆停放的通告
尊敬的业主及物业使用人:
随着小区入住率的提高,近期物业服务中心接到业主反映部分业主存在车辆乱停乱放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全体业主的正常生活秩序,降低了小区的服务品质,而且极易造成交通堵塞或车辆丢失的安全隐患。物业服务中心虽多次与相关业主沟通但收效甚微,在此希望大家共同遵守《临时管理规约》:
1、请购有私家车位的业主将车辆停放在自己权属车位上;
2、请勿占用公共通道和消防通道停放车辆;
3、为了您的出行方便,车辆停放时车头统一朝向通道;
4、为了您爱车安全,请勿将停车卡及贵重物品存放在车内;
XX物业服务中心
X年X月X日
★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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