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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家庭暴力总结

时间:2022-05-25 11:47:52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导语】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反对家庭暴力总结(共1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反对家庭暴力总结

篇1:反对家庭暴力总结

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各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我镇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规定,为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维护家庭和社会稳定,促进我镇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认真开展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活动,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就。

一、组织实施,加强领导力量

今年初,镇党委、政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湖南省《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把反家庭暴力作为重要工作任务来抓。明确领导分工职责,成立了兴隆镇反家庭暴力活动领导小组,党委委员吴少炳同志任组长,副主任科员何连青同志、派出所所长任渔滨同志任副组长,综治专干姚沅久、姚沅华同志、司法所长杨光柱同志、派出所教导员陈领同志为成员,下设办公室,杨光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党委成员实行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计生组指导员包户,实行层层负责制,确保了反家庭暴力活动顺利进行。

二、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法制观念

贯彻落实省《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维护家庭社会稳定,是当前和今后的主要工作。为此,党委、政府加大了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这一宣传活动。一是利用会议宣传,在大小会议上,逢会必将。重点在党员春训会议、镇三干会议、治保调解会议上着重强调了此项活动内容,把国家的法律法规宣传到位。二是举办了培训班。组织全镇村干部、党团员、计生组指导员进行了法律知识培训,利用一些具体典型事例,进行广泛宣传和学习、辅导,在骨干队伍中首先懂法、知法和执法,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搞好墙报出刊。统一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有关内容,利用镇和各村墙报阵地进行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四是印发宣传资料。全镇印发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有关资料3000余份,发到村、到组入户,营造了人人都学,人人都知的浓厚氛围。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达到解放思想、改变旧的传统观念、家庭文明、社会稳定的效果。

三、制定措施,重视家庭文明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湖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加强人民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维护家庭社会稳定,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行为的发生,制定了方案和措施,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重视家庭文明。年初、把此项工作列入各村各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内容,实行责任考核。在工作中,镇党委、政府筹措资金20XX余元,建立了反家庭暴力举报站。实行了党委成员,领导小组成员接待日,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工作。让每个群众积极参与反家庭暴力监督活动。坚持了每月活动情况反馈制,对有家庭矛盾纠纷的,及时调处,化解了矛盾,预防了家庭暴力行为的发生,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文明道德观念,增强了男女平等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能力,切实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了家庭社会稳定,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4张湾区财政局开展“反家庭暴力”活动工作总结

张湾区在全区实施创建“无家庭暴力社区(村),打造和谐张湾”活动,我局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严格按照张妇维字[20XX]2号文件要求来组织落实,把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积极开展创建活动。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保证创建活动有序进行。

成立了张湾区财政局开展“反家庭暴力”活动领导小组,对创建活动的开展给予组织上的保障,使这项工作开展的有领导、有计划,真正落到实处。

二、通过构筑各种活动平台,达到户户参与、人人有责的创建新局面。

1、成立领导小组,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组织落实各项工作。

2、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疏通信访工作渠道,对妇女儿童特别是涉及家庭暴力的矛盾纠纷、上访件给予高度重视,积极有效的化解、遏制此类矛盾纠纷。

3、利用“五五”普法和有关节日时间,宣传学习《妇女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4、3月8日,在举办“庆三八”活动中,对妇女法律法规、妇女维权的宣传和健康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

5、在“三八维权周”内积极开展活动,组织妇女干部、职工到其他单位参观学习;召开座谈会,交流思想,倾听民生,解决困难;办维权板报,宣传法律法规等。虽然我们开展了一系列的创建活动,也受到了良好的效果,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如:由于没有现在可循的模式,一些制度职责还没有完全建立和运行,活动效果的辐射面还不广等。今后,我们将继续把这项工作作为妇联和综合治理工作的重点,积极探索新的有效方法,大胆创新,使这项工作能够真正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切实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事件发生,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在婚姻家庭中的权益,维护家庭安宁和社会稳定。

篇2:反对家庭暴力总结

为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维护家庭和社会稳定,促进我镇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认真开展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活动,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就,为进一步加强平安家庭、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的力度,有效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切实保障公民尤其是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建立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反家庭暴力”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以维护妇女儿童、老人等弱势群体为重点,为家庭和睦畅通调解、咨询、帮助等服务渠道,建立起管理有序、治安良好、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农村。

二、主要目标任务

至今年年底,全面推开创建活动。要达到:村民对家庭暴力及处理方法知晓率为100%,反家庭暴力组织建立率为100%,家庭暴力介入率为80%,最大限度的减少家庭暴力、直至完全消除。

三、创建内容

1、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和普法活动。通过法律讲座、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反家庭暴力宣传,形成浓厚的反家庭暴力氛围,提高农村居民防范和自觉抵制家庭暴力意识,掌握处理家庭暴力的方法。

2、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处理活动。农村和通过设立投诉箱、开设农村热线、调解信息员等途径了解家庭暴力的情况,建立协调组织,采取有效手段进行调解,化解家庭矛盾。调解工作要以人为本,以法律为准绳,本着合法合情合理的原则。对于家庭暴力情况严重,被施暴者致伤残的,要协同公安机关,视情况采取司法手段,追究施暴者的刑事责任。

3、开展多项服务活动。为适应农村不同层次、不同性质、不同心理的群众需求,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妇女法律援助等一系列服务窗口。借助农村志愿者的力量,为受害者提供医疗服务、心理咨询和法律等帮助,给家庭暴力受害者关爱,并依法惩治施暴者。

4、处理家庭暴力的基本程度是:获取信息—登记造册—平息纠纷—根据纠纷情况作出处理。处理方法是:进行调解、进行庇护、报110处理、进行法律援助、法庭公开开庭谴责。

四、创建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计划。成立创建“反家庭暴力”工作领导小组,武装政法委员、副乡长李玉林任组长,妇联主席马明任副组长,综治司法人员为成员。

2、各村要建立一支创建“反家庭暴力”工作积极分子队伍,发挥农村志愿者作用,加强创建工作的力度。使创建活动渗透到各农户,渗透到家庭。

3、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充分利用农村资源,调动一切可利用因素。发挥村级综治室作用,形成维护农村稳定和反家庭暴力工作的合力,通过给施暴者发信。走访有家庭暴力隐患重点户、依法处理施暴者三级干预手段,有效的预防与制止家庭暴力发生。

4、建章立制,规范服务。建立家庭暴力投诉情况的台账,逐步建立健全反家庭暴力工作联席会制度、情况报告制度、案件交办督查制度。定期召开例会,研究反家庭暴力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查处典型案件,推动农村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5、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对创建工作的成员和积极分子队伍,做好培训工作,使他们能够熟悉法律知识,掌握处理方法,不断提高农村反家庭暴力工作水平。

篇3:反对家庭暴力倡议书

反对家庭暴力倡议书

反对家庭暴力倡议书

社会各界朋友:

家庭在我们生活中应该是让人觉得最安稳的地方,家庭成员之问应该互相关怀,宽容相处。然而,根据最近调查情况反映,妇女遭受家庭暴力宗数呈上升趋势,家庭暴力已成为破坏家庭稳定、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重要因素,也是我们创建“平安家庭”,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障碍。

家庭暴力不是个人隐私,而是社会公害。因为它侵犯了妇女的人身权利、健康权利和个人发展的权利,强化了性别不'F'等的环境,家庭暴力不仅直接危及人的生命安全,而且严重损害人的人格完整和尊严。家庭暴力在严重影响妇女发展的同时,也影响生活在暴力家庭中儿童的健康发展,还影响整体社会的和谐发展。

所以必须遏制家庭暴力。

遏制家庭暴力,构建和谐社会需要从我们做起,从每一个家庭成员做起。我们向社会各界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从男士做起,从家庭成员做起,争当守法、护法的好公民。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禁止家庭暴力”明确列入修订后的《婚姻法》,于8月28日又将“禁止家庭暴力”明确列入修订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并于月1日起施行。因此,每个公民都有权利和义务遵守和I卫国家法律的尊严。

二、发挥家人、亲朋、邻里、社会大家庭互相关心、守望相助的作用,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应立即劝阻,或协助受害人报警求助,遏制家庭暴力演变成恶胜案件。

三、协助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社会工作者,对家庭暴力受害人提出请求帮助的,应及时介入予以调解,通过宣传法律法规,引导施暴者重视和维护家庭稳定,()转变施暴者的错误思想和行为,尽早遏制家庭暴力发展的'苗头。

四、公、检、法、司、卫生、新闻部门等公职人员、律师、医生、新闻工作者等,对家庭暴力必须采取“零度容忍”的立场,及时受理家庭暴力案件,依法惩治旋暴者:及时医治受害人,并出具验伤证明;及时曝光家庭暴力案件,扬善抑恶,使家庭暴力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让我们生活在这个美好家目的每一位人工群众,都关心爱护自己的家人,营造温馨的平安家庭,共同维护好社会这个大家庭,为构建和谐幸福枣庄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山亭公安分局

篇4:反对家庭暴力倡议书

反对家庭暴力倡议书

社会各界朋友:

家庭在我们生活中应该是让人觉得最安稳的地方,家庭成员之问应该互相关怀,宽容相处。然而,根据最近调查情况反映,妇女遭受家庭暴力宗数呈上升趋势,家庭暴力已成为破坏家庭稳定、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重要因素,也是我们创建“平安家庭”,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障碍。

家庭暴力不是个人隐私,而是社会公害。因为它侵犯了妇女的人身权利、健康权利和个人发展的权利,强化了性别不'F'等的环境,家庭暴力不仅直接危及人的生命安全,而且严重损害人的`人格完整和尊严。家庭暴力在严重影响妇女发展的同时,也影响生活在暴力家庭中儿童的健康发展,还影响整体社会的和谐发展。

所以必须遏制家庭暴力。

遏制家庭暴力,构建和谐社会需要从我们做起,从每一个家庭成员做起。我们向社会各界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从男士做起,从家庭成员做起,争当守法、护法的好公民。20xx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禁止家庭暴力”明确列入修订后的《婚姻法》,于20xx年8月28日又将“禁止家庭暴力”明确列入修订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并于年12月1日起施行。因此,每个公民都有权利和义务遵守和扞卫国家法律的尊严。

二、发挥家人、亲朋、邻里、社会大家庭互相关心、守望相助的作用,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应立即劝阻,或协助受害人报警求助,遏制家庭暴力演变成恶胜案件。

三、协助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社会工作者,对家庭暴力受害人提出请求帮助的,应及时介入予以调解,通过宣传法律法规,引导施暴者重视和维护家庭稳定,转变施暴者的错误思想和行为,尽早遏制家庭暴力发展的苗头。

四、公、检、法、司、卫生、新闻部门等公职人员、律师、医生、新闻工作者等,对家庭暴力必须采取“零度容忍”的立场,及时受理家庭暴力案件,依法惩治旋暴者:及时医治受害人,并出具验伤证明;及时曝光家庭暴力案件,扬善抑恶,使家庭暴力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让我们生活在这个美好家目的每一位人工群众,都关心爱护自己的家人,营造温馨的平安家庭,共同维护好社会这个大家庭,为构建和谐幸福枣庄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公安局

xxx年x月x日

篇5:反家庭暴力活动总结

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各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我镇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规定,为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维护家庭和社会稳定,促进我镇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认真开展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活动,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就。

一、组织实施,加强领导力量

今年初,镇党委、政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湖南省《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把反家庭暴力作为重要工作任务来抓。明确领导分工职责,成立了兴隆镇反家庭暴力活动领导小组,党委委员吴少炳同志任组长,副主任科员何连青同志、派出所所长任渔滨同志任副组长,综治专干姚沅久、姚沅华同志、司法所长杨光柱同志、派出所教导员陈领同志为成员,下设办公室,杨光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党委成员实行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计生组指导员包户,实行层层负责制,确保了反家庭暴力活动顺利进行。

二、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法制观念

贯彻落实省《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维护家庭社会稳定,是当前和今后的主要工作。为此,党委、政府加大了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这一宣传活动。一是利用会议宣传,在大小会议上,逢会必将。重点在党员春训会议、镇三干会议、治保调解会议上着重强调了此项活动内容,把国家的法律法规宣传到位。二是举办了培训班。组织全镇村干部、党团员、计生组指导员进行了法律知识培训,利用一些具体典型事例,进行广泛宣传和学习、辅导,在骨干队伍中首先懂法、知法和执法,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搞好墙报出刊。统一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有关内容,利用镇和各村墙报阵地进行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四是印发宣传资料。全镇印发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有关资料3000余份,发到村、到组入户,营造了人人都学,人人都知的浓厚氛围。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达到解放思想、改变旧的传统观念、家庭文明、社会稳定的效果。

三、制定措施,重视家庭文明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湖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加强人民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维护家庭社会稳定,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行为的发生,制定了方案和措施,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重视家庭文明。年初、把此项工作列入各村各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内容,实行责任考核。在工作中,镇党委、政府筹措资金20XX余元,建立了反家庭暴力举报站。实行了党委成员,领导小组成员接待日,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工作。让每个群众积极参与反家庭暴力监督活动。坚持了每月活动情况反馈制,对有家庭矛盾纠纷的,及时调处,化解了矛盾,预防了家庭暴力行为的发生,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文明道德观念,增强了男女平等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能力,切实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了家庭社会稳定,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篇6:家庭暴力保证书

因本人自结婚起,无缘无故怀疑XX并殴打XX,现本人做以下保证:

本人保证以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殴打XX,若殴打XX导致离婚,离婚时本人名下婚前房产归XX,房贷由XX承担,自愿补偿以及赔偿XX人民币40万元(无一次性偿还能力时,本人将分期付款),孩子抚养权归XX,并支付每月总收入的30%作为孩子的抚养费,因孩子所发生的一切合理的费用自愿承担50%

以上保证以及内容本人在自愿并了解的情况下签署。

保证人:

日期:

证明人

篇7:家庭暴力保证书

晨晨:

我在这里先向你保证我有一颗爱你心,绝对只爱你的心。

对于一次次不知不觉地伤害到你,我表示道歉。

你的不开心也是我不开心,我已经和你是一体的了。

对于这段时间和曾经做错了的事我做一下小结。

每次和你打电话我都在做着别的事,没有一次是和你好好说话的,总是心不在焉,才至于你每次说的我都不能好好地去体会。

有时你的小小要求我都不能满足,总觉得那些矫情的小事微不足道,就没有去做。

我错了,错得彻彻底底。

爱情是要我们俩去好好经营的,一个人的付出很累(老婆,对不起,让你受苦了)。

在这段时间里,我的做法很多都错了,我的“不作为”给我们的爱情带来的只有创伤,没有一滴雨水的滋润。

在你生气时没有好好的去哄你,反而就着自己脾气去说你,我的脾气也不好,我会改的。

我的所作所为没有让你真正体会到我的爱,那是我的错,我不该把你冷在一旁。

对于我的小结肯定还不完善。

我做错得太多,每一次不经意就犯错了。

犯错了还没有及时哄老婆你开心。

你永远是对的,你所做的都是为了我们的将来,为了我们有更好的未来,为了我们感情的提升。

每次都不是你的错,都是我想错了,我没有好好体会你的感受。

在这样的爱情中我太心不在焉了。

对不起老婆。

我的主动太少了,太少了。

每次都是感觉你怎么了,然后去做弥补。

现在想想这真的不是爱情。

我太被动了,被动的让你感觉累。

我错了,对不起。

这次给晨晨写保证书,保证我会为了我们的爱情、我们的未来主动付出,避免出现以前犯过的同类错误。

出现过的问题犯过一次,决不能再犯第二次。

从现在开始我要向晨晨保证:

1.我保证以后答应晨晨的每一件事都会做到;

2.我保证不惹晨晨生气,不狠晨晨,相信晨晨,对晨晨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话;

3.晨晨开心时陪你一起开心,晨晨不开心时我要哄你开心;

4.我保证记得晨晨说的每一句话,记得晨晨最喜欢的歌,记得晨晨喜欢做的事;

5.我保证只疼晨晨一个人,宠晨晨,好好爱晨晨;

6.我保证第一时间想着晨晨,有什么事都要和晨晨分享分享我的快乐,分享我的'哀愁,让晨晨深深地走进我的心里;

7.我保证晨晨会是我的全部,而不是那一小部分;

8.我保证不会抛弃晨晨,不会不要晨晨;

9.我保证每天早上一醒来第一想的就是晨晨;

10. 我保证把自己心完全交给晨晨,不会有丝毫的隐瞒;

11. 我保证晨晨在我眼里是最美的,将来也是最美的;

12. 我保证在晨晨有烦恼或是不舒服的时候第一个第一时间关心晨晨,呵护晨晨;

13. 我保证永远疼爱、关系、照顾好晨晨;

14. 我保证比以前更加关系、爱护、体贴晨晨;

亲爱的,无论何时何地,我都希望能和你在一起,现在暂时的分隔两地是对我们的考验。

我不会放弃我对你的爱,我们要白头偕老,走我们的路,未来在想我们招手。

亲爱的,不管我们在未来的路上会遇到什么坎坷,什么艰辛,我都会为你撑着,有我在。

而我又有了你就已经足够了。

亲爱的,我对你的爱是坚贞不渝的,天地日月作证。

请你相信我,我会给你幸福,给你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的家。

我的保证是写完了,重要的是要有实际的行动才可以。

瑞瑞要加油,一定要把这些做好,付出自己的实际行动,让晨晨可以快快乐乐的陪自己度过这一生。

特此声明:此保证书即日起立即生效,永久有效。

如有违背一切听从晨晨发落。

希望仁慈友爱的晨晨高抬贵手,原谅我。

我一定勇往直前,用实际的行动表明我对你的爱,愿为呵护爱人而奋斗终生的决心。

爱你的瑞瑞

20XX年5月24日

家庭暴力法律解读【3】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四十六条:“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

国家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公安、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以及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团体,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依法为受害妇女提供救助。

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或者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受害人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条第二款:“禁止重婚。

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

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四十三条:“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第四十五条:“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篇8:家庭暴力研究

家庭暴力研究

摘要

家庭暴力已经成为了一个社会性的问题,能否妥善解决家庭暴力问题事关人权的保护、家庭的和睦和社会的和谐。随着家庭暴力事件不断涌进社会公众的视野,关于如何解决家庭暴力的问题也被推至风口浪尖。本文就新婚姻法下的家庭暴力情况进行研究分析。

关键词

家庭暴力;婚姻法;反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作为一种社会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我们的生活,在我国,家庭暴力亦是普遍存在,在以往的婚姻法中也有对家庭暴力做出一定的规定条例,但并不明确,我国民警在处理家庭暴力事件中也以劝说为主,对于严重家暴情况缺乏惩罚手段,但《新婚姻法》发布后,第一次明确指出家庭暴力事件发生,施暴人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一法令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家庭成员的保护,但在我国家庭暴力由来已久,新婚法又是否能改变这一现状呢?

对于家庭暴力的概念,我国学者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一部分人认为家庭暴力就是家庭成员之间一方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行为,也有一部分人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庭成员内部间以暴力手段欺凌弱者,并对其人身和精神造成一定的损害的行为。在学界又将家庭暴力分为广义和狭义上的概念,广义上包括夫妻,父母子女以及其他的家庭成员等等,而狭义上的理解就是丈夫对妻子实施的不法侵害,包括人身权利的侵犯,精神虐待情感虐待和性虐待等,本所讨论的家庭暴力只是狭义上的家庭暴力,也就是夫妻间产生的情感伤害和人身伤害。我国学者张曙、李熠认为: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侵害家庭成员身体上、精神上或性方面权利的行为。家庭暴力有如下法律特征:第一,家庭暴力的主体是家庭成员。第二,家庭暴力侵害的客体是家庭成员的人身权利。具体而言,包括身体、精神、性三个方面。第三,家庭暴力的实施者主观上具有故意。第四,家庭暴力的实施者客观上采取了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

家庭暴力实际上是一个普遍发生的问题,世界各地都存在,只是发生频率不同,在我国,家庭暴力在某些地区也绝不是个别现象,在一项调查中发现,我国近三分之一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这是多大的比例啊! 这项调查还显示,除了我们传统印象里的拳打脚踢,还有用木棍,绳索等工具施暴的,还通过冻、饿等虐待方式进行惩罚,以及性侵害。在一些地区,存在家庭暴力的家庭竟达到一半左右,而在这一半中,百分之九十五都是丈夫对妻子实行的暴力侵害,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已经证明我国的家庭暴力情况已经十分严重,并且呈上升趋势,在一些资料的数据中,我们不难发现,相比于八十年代,家庭暴力上升了 25.4% ,并且这一数据还是在逐年增长,现在离婚率普遍升高,而离婚率居高不下的今天,竟然有四分之一的离婚源于家庭暴力,在相关机关积极干预以及法制约束的前提下,家庭暴力的势头依然有增无减,这些数字足以让我们不寒而栗。据中国全国妇联的一项调查表明,在全国2.7亿个家庭中,有0.81亿个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约占全国家庭总数的30%,且施暴者有90%是男性。据报道,全世界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妇女在她的一生中遭受过暴力、性暴力或虐待,家庭暴力问题已日益受到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的重视。近年来,很多国家相继出台了防止家庭暴力法案。

家庭暴力不是偶然发生,而是在一定范围内大量存在的。一项最新统计资料显示,在广东去年调解处理的12.7万余件各类纠纷中,因家庭纠纷就占2余件,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全国调查发现遭受过家庭暴力的妇女高达30%.近年来家庭暴力呈上升趋势,据全国妇联统计,至十年间,全国家庭暴力的投诉案件上升了4.16%.而从对近年离婚案件的分析来看,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比例却逐年上升。根据调查显示家庭暴力离婚案件中,因丈夫的暴行而涉讼,导致夫妻离异的占绝大多数。

《反家庭暴力法》继受了《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的规定,将家庭成员间的家庭暴力作为主要规制对象。为维护法律体系的统一性,家庭成员应限定于近亲属范围内,具体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另外,《反家庭暴力法》还将适用主体扩大至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在不评价相关社会关系的前提下实现对人权的保障,具体包括具有监护、扶养、寄养、同居、直系姻亲等关系的人。同居者中争议较大的非婚同居者、婚外同居者、同性同居者亦应包含在内。

妇联热线情况统计显示,有12.6%的家庭暴力受害者通过派出所、110指挥中心、街道、居委会等途径求助,20初求助比例提高了38.8个百分点。对问卷调查的统计显示,遇到家庭暴力时,59%的人希望求助外界解决。在选择求助单位时,27.5%的人选择妇联、村居委会,20.6%的人选择法院或派出所,20.5%的人选择亲戚朋友,12.5%的人选择双方单位。妇联、居委会成为公众解决家庭法律力的首选单位。

从家庭暴力成因来看,主要有四点。一是思想上原因。中国自古以来的封建思想,妻子要三从四德,这固然是优良传统,但是男尊女卑思想过于严重,导致夫权统治思想是蔓延,妻子的人权得不到保障,沦为丈夫的附属品,封建礼教中的夫君成为一家之主,掌握家庭经济具有最高权力,从而对妇女不尊重也不重视。第二点是婚姻家庭方面的原因。

1)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导致婚姻基础不好。

2) 对于一些有酗酒恶习的丈夫来说,酒后施暴常见。

3) 经济地位不对等,夫妻双一方因失业等因素对另外一方有着严重的经济依赖,形成不平衡的家庭关系,如果双方关系略有不和,无深厚的感情基础,长期持续不平衡的经济地位可能导致出现经济控制等暴力现象。第三点是社会方面原因。遭遇家庭暴力的妇女通常不愿声张,首先对家庭暴力的认识不足,认为是家庭纠纷法律不予干涉,其次遭遇家庭暴力的妇女不愿过多谈论此事,导致家庭暴力有增无减,而生活压力越来越大也有可能使家暴成为一种缓解压力的方式,导致家庭暴力事件频发。最后是法律方面原因。目前,我国针对家庭暴力的法律并不完善,在法律体系上,家庭暴力的规范比较分散,可操作性不够强,而且家庭暴力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执行力,明显跟不上去,还有家庭暴力发生地点通常都是个人场所,取证困难,使办案难度大大增强,而对受害人救济的法律途径较少都成为家暴逐年增加的原因。

解决家庭暴力的对策

(一)注重立法

联合国1993年通过了《消除对妇女暴力宣言》。我国也高度重视家庭暴力问题。为了明确禁止家庭暴力,加强对受害者的保护和救助,目前在《新婚姻法》

已将“禁止家庭暴力或以其他形式虐待家庭成员”写入总则,并辅之以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建立多层次的社会支持体系

1、充分发挥基层居委会等组织的调解作用。2、强调执法机关及时介入,有效制止的职责。3、建立类似于国外妇女庇护所性质的社会救助机构。成立家庭暴力救助中心,开辟妇女热线电话,为受害妇女提供法律帮助和心理咨询。

(三)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

通过宣传栏、婚姻家庭学校、家庭对话会、法律进家活动、广场咨询等面对面的形式,向公众传播反对家庭暴力的方式方法和法律知识,在全社会形成家庭暴力是社会公害,人人反对家庭暴力的良好氛围。要借助媒体的力量,通过对一些大要案的曝光,以案说法等形式,鞭笞家庭暴力行为。要加强群众的法制教育,转变“家丑不可外扬”的错误观念,引导广大人民学法、知法、用法、守法,树立证据观念和证据意识,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建立心理障碍排解机制

通过增加心理咨询机构和心理咨询从业人员,改善人际交流条件,引导树立 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等多种措施,增加心理障碍排解途径,缓和人们的心理压力,以冷静处事,制止、减少直至消灭家庭暴力。

(五)加强道德教育,提高全民素质

消除封建残余思想,通过各种教育活动形式加强国民的道德教育,提高社会道德水准,制止、减少直至消灭家庭暴力。全社会要从舆论、道德到法律、机制,从司法机关、社区、单位到家庭编织一个反家庭暴力之网。

(六)制定专门的预防家庭暴力法

针对家庭暴力的长期性、复杂性与严重性,许多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专门的家庭暴力法。由于我国家庭暴力有关的现行法规,有许多的漏洞与缺失,因此我国在今后的立法规划是建立专门的预防家庭暴力法,做到可操作性强,执法部门明确、各部门分工明确,让反家庭暴力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且能在全国范围内起到统一的威慑作用。同时婚姻法应当进一步明确规定各部门对家庭暴力干预和制止的义务和责任,建立起既分工明确又能协调合作的防治机制,并对负有相关法律义务和责任而怠于履行、不履行的人员确定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参考文献

1张曙、李熠.论家庭暴力的内涵——对现行婚姻法中家庭暴力概念的质疑 [J].社会科学研○家庭暴力研究究,(2):107-109.

2何银平. 《反家庭暴力法》适用主体范围界定 [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4):109-113.

3张菁. 论《反家庭暴力法》对家庭暴力的规制 [J].法制博览,2016,07:94-95.

4闫茜. 论婚姻法对家庭暴力的规制 [j].法制与社会,,4:282-283.

篇9:反家庭暴力宣传活动总结

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这是11月3日联合国大会根据多米尼加共和国的提议而规定的。在这一天,世界各国举行集会活动,呼吁消除家庭暴力。

为进一步提升全民反家暴意识,努力营造男女平等的良好社会氛围,XX市妇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11·25国际反家庭暴力日”系列宣传活动。11月24日上午,市妇联副主席带队组织律师团队来到葛家镇,为当地的村民发放宣传资料,并组织了一场题为《反对家庭暴力创建平安家庭》的法律知识专题讲座,共有200多镇村干部与村民参加活动。

镇妇联组织了30名巾帼志愿者在现场表演了反家暴《小苹果》广场舞,组织20名男性志愿者参与——“拒绝家暴从我做起”的集体宣誓活动。

此次反家庭暴力日宣传活动将持续到12月上旬,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微信、微博等方式,陆续在全市各乡镇、街道广泛宣传反家暴知识和妇女维权知识。淮川、关口、葛家、永安、官渡等乡镇也相应开展了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

篇10:反家庭暴力宣传活动总结

11月25日是“国际反家庭暴力日”,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妇女反家暴意识,倡导全社会共同树立反对家庭暴力理念,近日,XX社区妇联开展“11·25国际反家暴日”系列活动。

此次活动围绕“什么是家庭暴力、如何预防家庭暴力,遇到家庭暴力如何求助”等问题现场发放了反家庭暴力手册、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宣传手册、妇女维权手册及各类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资料。活动中,工作人员接待妇女的咨询,对有需求的妇女进行心理疏导和法律方面的援助,并就家庭暴力发生后妇女自救的方法、途径进行讲解说明,以便提高广大妇女对反家暴知识的认知程度,增强妇女对于家庭暴力的自觉意识和抵抗能力。

通过反家庭暴力宣传活动的开展,增强了社会各界对家庭暴力危害的认识,教育引导广大妇女群众知法、懂法、依法寻求帮助,为保护妇女群众在婚姻家庭中的合法权益,争创和谐家庭、平安家庭营造了良好氛围。

篇11:反家庭暴力宣传活动总结

为纪念第xx个“11·25”国际反家庭暴力日,贯彻落实《反家庭暴力法》,引导家庭提高文明程度。11月25日,社区组织党员群众观看反对家庭暴力的视频短片,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等活动,增强居民反家庭暴力意识,推动建设平安家庭。

同时号召每一位居民积极投身反对家庭暴力活动中,倡导文明,做反对家庭暴力的宣传者、实践者和维护者。

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意味着家庭暴力的范畴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对家暴勇敢Say No!!!

家庭是社会的最小单元,家庭和谐方能促进社会和谐。通过这次活动的开展,号召广大女性通过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勇敢地对家庭暴力说“不”,让更多的女性朋友远离家庭暴力,营造出一个尊重妇女、保护妇女的良好氛围,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篇12:反家庭暴力宣传活动总结

为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以促进建立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推动我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不断深化,在国际反家暴日、法制宣传日、国际志愿者日活动期间、新堂社区妇联开展以“反对家庭暴力,构建和谐家园”为主题的宣传月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健全组织。

建立家庭教育网络队伍,成立以社区党总支部书记为组长,两位副主任为副组长,退休教师等组成的家庭教育班子,把社区中一些老教师,对子女教育有方的父母,热心于公益事业的人员,吸引进来作为辅导员,建立了一支专兼结合素质较高,覆盖面广的.家庭素质教育队伍,形成创建工作网络。

二、是建立宣传阵地。

搭建沟通桥梁,为使子女与父母得到及时交流,社区向独生子女家庭宣传征订“关心下一代周报”,在社区开设了“家庭教育专栏”,广泛宣传先进的家庭教育理念,宣传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以及家庭教育的成功经验,让父母从中得到启发和教育,为孩子减轻压力。

三、创造有利条件,开展各项活动。

根据街道妇联开展创建“平安家庭”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中发挥作用,社区妇联组织妇女、引导妇女、服务妇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职能,推进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促进家庭和睦。社区在派出所民警、中吴律师事务所的配合支持下,11月23日,举行“反对家庭暴力构建和谐社区”座谈会。社区妇女工作者、妇女维权志愿者及部分社区妇女代表参加了座谈会。邀请中吴律师事务所沈律师详细讲解了妇女在遭受家庭暴力、发动派出所及妇女维权志愿者积极参与,向群众进行《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接待妇女咨询,对她们进行心理和法律方面的援助和指导,并就家庭暴力发生后妇女自救的方法、途径进行了讲解说明。通过反家庭暴力宣传活动的开展,呼吁广大妇女认识家庭暴力的危害性,引导和帮助妇女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护自己不受家庭暴力的侵害,唤起社会各界对家庭暴力问题的广泛关注。对积极倡导四德建设,树立“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新风尚,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道德观念,营造人人讲美德、户户创文明的社会道德氛围,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均起到了积极作用。社区妇联、翠竹派出所民警和维权志愿者为妇女工作者及广大妇女代表发放了反家暴宣传资料。会后,沈律师现场接受妇女群众的法律咨询。宣传月期间社区妇联制作了以“反对家庭暴力,共建和谐家园”为主题的宣传标语板报。

在开展以“反对家庭暴力,共建和谐家园”为主题宣传月活动过程中,得到社区志愿者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我们相信,在社区居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下,“平安家庭”创建工作一定能持久开展。

篇13:反家庭暴力宣传活动总结

张湾区在全区实施创建“无家庭暴力社区(村),打造和谐张湾”活动,我局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严格按照张妇维字[20xx]2号文件要求来组织落实,把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积极开展创建活动。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保证创建活动有序进行。

成立了张湾区财政局开展“反家庭暴力”活动领导小组,对创建活动的开展给予组织上的保障,使这项工作开展的有领导、有计划,真正落到实处。

二、通过构筑各种活动平台,达到户户参与、人人有责的创建新局面。

1、成立领导小组,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组织落实各项工作。

2、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疏通信访工作渠道,对妇女儿童特别是涉及家庭暴力的矛盾纠纷、上访件给予高度重视,积极有效的化解、遏制此类矛盾纠纷。

3、利用“五五”普法和有关节日时间,宣传学习《妇女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4、3月8日,在举办“庆三八”活动中,对妇女法律法规、妇女维权的宣传和健康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

5、在“三八维权周”内积极开展活动,组织妇女干部、职工到其他单位参观学习;召开座谈会,交流思想,倾听民生,解决困难;办维权板报,宣传法律法规等。

虽然我们开展了一系列的创建活动,也受到了良好的效果,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如:由于没有现在可循的模式,一些制度职责还没有完全建立和运行,活动效果的辐射面还不广等。今后,我们将继续把这项工作作为妇联和综合治理工作的重点,积极探索新的有效方法,大胆创新,使这项工作能够真正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切实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事件发生,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在婚姻家庭中的权益,维护家庭安宁和社会稳定。

篇14: 家庭暴力离婚起诉书

原告:_____(基本状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被告:_____(基本状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

2、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3、儿子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_____元给原告(/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

_____至儿子年满18周岁止);

4、被告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

_____元给原告;

5、被告一次性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____元给原告。

事实和理由

离婚理由:应详细叙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事实和依据,主要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来说明没有和好可能、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如有法定离婚情形时(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应个性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特提起诉讼,请依法判决。

此致

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

____年____

月____日

篇15: 家庭暴力离婚起诉书

原告:林*,女,汉族,19*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房,电话:138****被告:李*,男,汉族,19*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房,电话:158****诉讼请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离婚后女李*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万元给原告(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每月元计);

三、*市*区*路*号*房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其他财产依法分割(见清单)。

离婚起诉的事实和理由

原告于**年*月经朋友介绍与被告认识,恋爱一年后,于同**年*月*日到*镇人民政府领取结婚证。*年*月*日生下一个女儿李*。

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双方学识、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不同,尤其是被告有十分严重的大男子主义、性格暴躁,对原告经常恶言恶语。(此处写离婚的主次原因,也就是婚姻中遇到的问题)

(此处写关于子女婚姻存续期间跟谁的关系比较融洽,一向和谁生活,写出孩子离婚后抚养权的申请和指出对抚养权交给自己的有力证据,你写出对夫妻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的问题是期望一次付清还是按月等给付方式详细说明。)

为此,原告根据《婚姻法》和《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你院提起诉讼,请你院依法判决。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家庭暴力论文

反家庭暴力公益广告语

小班《反家庭暴力》教案

反家庭暴力法宣传标语

妇联对家庭暴力问题调研建议

当前家庭暴力现状及对策的调查报告

反对的造句

反对浪费条例

反对铺张浪费征文

反对自由主义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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