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回校前一天,她最忙杂文随笔,本文共1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篇1:回校前一天,她最忙杂文随笔
回校前一天,她最忙杂文随笔
(一)
距离正式开学还有三天,而我因为没有抢到合适的车票只能提前回校。
我看了一眼收拾好的行李箱,深呼一口气,懒洋洋的吐出一句“终于开学了”。
对于以前的我来说,是会非常憧憬和舍不得假期的。可是这个假期,把我所有美好的幻想都给泡汤了,总结起来只有几个词:无聊,躺尸,颓废。
这个时候,或许只有开学才能让我找回以前的状态。
(二)
我妈提进来两个袋子,一个装的是小面包,另一个是她刚买回来的'苹果。
拉开行李箱,把原本已经塞满的箱子又挤了挤,终于腾出了一小块地,足以把这两样东西放进去了。
换做以前,或许我会不大高兴地说,不用带那么多了,学校都有卖的。
时间是神奇的易容师,而长大会让我们失去很多,也会让我们在那些跌跌撞撞的日子里慢慢改变。
看着一旁忙碌的妈妈,我说“这种面包味道好像很不错噢”。
妈妈的双手停留在衣柜里,整理那些被我弄乱的衣服,
她转过来对我笑了笑“好吃你就再自己买啊,钱不够用再告诉我,我让你爸寄过去”。
(三)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每次和妈妈通电话,除了第一句的问候,接下来便是那句“钱还够不够用”。
每次爸妈打钱过来,我都会觉得不太好意思,总觉得自己都不小了,却没有能力自己赚生活费。
我每天都会想,如果我也能给爸妈打钱就好了。
好不容易把我的一堆烂摊子收拾好了,妈妈坐在沙发上休息,她看起来有些疲惫。
嘴上还一直念叨着“你需要什么就自己买啊、需要钱一定要和家里说、在学校可不要饿着肚子”这些话,对我来说再熟悉不过了,尽管我经常开玩笑说,自己都已经可以背出来了。可每次分别之前我妈总会再复述一次,真的怕我忘了。
在家里呆久了,总会觉得烦闷和无聊,所以我是挺期待开学的。
可是大学以后,回家的日子也只有冬夏,再无春秋。又会让我觉得对家人依依不舍,心里充满矛盾。
墙上的时钟接近十一点,妈妈看了一眼,便说“不早了,你好好休息吧,明天我叫你”。
走到门口,妈妈又忽然记起了什么,“路上记得小心点,不要和陌生人说话。”
关了灯,我躺在床上,看着窗外,夜晚的天空闪耀着星光点点。最显眼的,是那皎洁的月光。如果天气好,明天的这个时候,我还会看到这轮明月,只是恐怕见不到那么多的星星了。
一大早,妈妈帮我扛着行李,陪我在路口等车。妈妈起得太早了,显然精神不太好,我很心疼“妈妈,你先回去吧,车马上就来了”。
“我不着急啊,等会再回去吧”。
明明约好8点的师傅在八点半之后终于出现,妈妈一边把我的行李箱塞进车里,一边对师傅寒暄了几句。
我坐在车里头,没有听到师傅说话,他的脸上是大写的心情不好。
我朝妈妈招了招手,“妈妈,我去学校了,你赶紧回去吧,好好休息。”
“好,到了记得回电话”
(四)
车子掉头,开向了那个离家很远的方向。
泪水模糊了我的双眼,一粒一粒眼泪留到我的脸颊,我从来没有觉得自己这么想哭过。
我知道,就算妈妈回到家,就算她不用忙着给我做好吃的饭菜,她也不会休息的。
她还要忙,因为除了担心我,她还要照顾弟弟,处理家务,作为一个全职太太,她休闲的时间太少了。
好不容易下了动车,我拖着重重的行李箱走到公车站,接到妈妈打来的电话“到学校了吗?”
我在电话那头笑出了声,用轻快的语气告诉妈妈
“到啦到啦,我正在宿舍吹着风扇呢!”
《好得很》里面最残忍的一句话是
“你快问,我近来可好”
这样我就可以强装潇洒地回答你,我好的很。
尽管坐车很累,我会告诉妈妈我很开心,正如妈妈从来不会告诉我,她有多辛苦,她忙得有多累。
《礼记》中说到“孝子之养”,首先是“乐其心”,就是让父母心情快乐。
妈妈告诉我,每次她为我们忙的时候,她是最快乐的。
篇2:她杂文随笔
她杂文随笔
爱上自己的很可笑吧?我也是这么认为的。
他与其他来到这里的男人没什么不同,步入中年,有一个爱意早已消逝却仍要继续的婚姻。
可他不会向其他的那样,一进到房间便急色地开始乱摸。要求后入,然后趁我背向他们的时候偷偷摘掉避孕套。他也没有什么奇怪的癖好,有时候一个晚上我们甚至只是聊天。
他会向我提起他的家庭。他有一位贤惠温柔和一个刚满17岁的儿子。他们是在大学的时候相识的。那时候的`她扎着两把辫子,先把头发分成两半往前摆,从耳朵开始顺着往下编,最后用印有樱桃印花的发绳捆紧。他们经常一起骑着自行车窜过这座城市的小巷,骑累了便停下来喝一碗糖水。她会坐在他后座上,搂着他的腰咯咯咯地笑,她笑起来有两个酒窝,很甜,比糖水还甜。她还特别喜欢吃糖葫芦,每次遇到撑着糖果稻秆的小贩他便会买一串糖葫芦给她。有时她也会突然想尝试别的口味,譬如糖苹果,亦或是糖人。
?儿童节快乐,晚安 !有后续,写不写随缘。
篇3:嫉妒她,不如学习她杂文随笔
嫉妒她,不如学习她杂文随笔
小A是我同部门里的一个女同事,在我眼里,她是一个工作不怎么上心,能力也很一般的人。可是,有一点,她特别爱打扮自己,也会打扮自己,从发型到妆容再到服饰,样样都很独特,也很别致。我本以为,在职场上,受欢迎的应该是工作努力,能力超群的人,然而我错了,同事们似乎都挺喜欢她的,经常赞美她:今天的头发扎得真可爱,口红的颜色真漂亮,你这件衣服很有韩范啊。诸如此类溢美之词。
有一次,一个四十多岁的女前辈,竟按捺不住对这个小姑娘样貌的喜欢,当众夸了起来:年轻就是好,怎么打扮都漂亮,你好像山楂树之恋的女主角。”我们底下的女生听得唏嘘不已,有人咋舌:“哪那么漂亮,不就是会打扮吗?如果不化妆,还不见得多平凡呢,还没我好看呢。。”我平日里是一个工作努力认真上进的人,在相貌上自认为天生丽质,属于中上长相,不用怎么打扮也还挺好看的。(也可能每个女生都这么评价自己吧)如今和这个女生站在一起,样貌本身没有天壤之别,可是为什么却黯然失色,被比下去了呢?天蝎座的女生天生好强,我心里有些不甘,想道:“说的'太夸张了吧,我觉得我也挺好看啊!光会打扮不努力工作有什么用!”
后来,我看到一句话:嫉妒一个人,不如向他学习。
是啊,每个人身上都有闪光点,当你嫉妒别人的时候,说明他的闪光点刺痛了你敏感脆弱的心,你非但没有接纳对方身上的闪光点,反而抵制它、抗拒它、否定它。于是,你越来越远离这个人,远离这个人身上的美好,远离这个世界中的一种美好。
我试着改变心态,嫉妒她,不如学习她。
我开始观察这个女生,她每天都认真地梳头发,心灵手巧的她会扎各种各样的头发,丸子头,麻花辫。再看看自己每天都三下两下扎一个低马尾或者高马尾,简直太随意了!而且我的脸上也没有任何的装饰,看上去很没有精气神。而她呢,即使再忙,也不忘了抹一抹口红,画一画眉毛,简简单单几笔,就让整个人元气满满,活力十足。衣服嘛。也是普普通通,中规中矩,不敢超出常人的审美,而她呢,非常讲究穿搭,平淡无奇的单件衣服经过合理地搭配,就会制造出耳目一新的效果。
接着,我开始摸索、学习,看视频,买化妆品。
今天,我给自己扎了一个麻花辫马尾,画了一个淡妆,穿上了色彩清丽的春装,自己都感觉神清气爽,美美哒。跟同事说话的时候,总感觉别人的眼睛会带着欣赏的目光在自己脸上多停留一会,甚至有女同事过来向我诉说烦恼,说想买正式点的衣服问我有什么好去处可以推荐不。
原来,女人在职场上不仅要努力、勤奋,也要端庄,优雅。这才会使你拥有由内而外的自信。
后言:经过跟小A的接触,我发现她不只是一个光会打扮自己的花瓶,她在工作上也很认真负责。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爱美,爱打扮自己,本来就没有错。如果你觉得错了,那可能就是嫉妒了。
感想:人人皆有嫉妒之心,当嫉妒油然而生时,不如转化心态,嫉妒他,不如学习他。直面他人身上的闪光点,欣赏、接纳、吸收,你会遇到焕然一新的自己。
而且,当嫉妒转为欣赏,你会觉得眼前的世界都变得开朗、明亮。
篇4:他的她,她的他杂文随笔
他的她,她的他杂文随笔
「时钟指向了一点。」
黑夜如墨水混入了明胶般幽深而粘稠。他坐在床上,似乎看到来自卧室的一点光。他知道,那是她习惯性地夜起,去喝水。
洗手间传来“哗哗”的水声,然后是扯动毛巾而使衣架撞在一起的声响。“哐当、哐当……”风从窗口灌入,造成轻微而细小的声响。
灯光又暗下去。他的目光移开,睫毛低垂,看到自己手上设计精巧复杂的手镯。
“诶,我们去买对情侣手镯呗~”记忆里的她,这样拉着他的手,兴奋地跑去古城边的小摊。人很多,他怕她被淹没在人海中,紧紧地攥着她的手,不敢松开。
选好后,他付了钱,两人都欢欢喜喜地戴上。毕竟是女孩,戴手饰总比男生熟练得多。直到她戴好后好几秒,他还是在笨笨地摆弄着手中的小玩意儿。她看着他低头认真摆弄的样子,笑得明媚灿烂,“咯咯”的笑声穿过嘈杂的声音穿进他的耳朵。他出其不意地将女孩搂紧怀里,对着右耳轻轻说,“小坏蛋,笑谁呢?”
“当然笑你嘛。”她没被牵着的左手扯着男生的白T恤,卷起来又舒展开。
“你这个样子,我真的好喜欢。”他又说道。然后看着女孩的耳朵渐渐被染上粉红色。
“讨厌。”
「时钟指向了三点。」
他靠在小巷里,点燃一支烟。留意着过往的人群。
女孩喝醉了酒,醉醺醺地走出酒吧,摇摇摆摆地走在街上。
街道上车水马龙,凡是女孩所到之处,喇叭声响成一片。依然跌跌撞撞地行走的她,险些撞上疾驰的摩托车。
一只有力的手将她拽了回来,她感觉自己快向后倒下了,最后却倒在人的身上。
他身上熟悉的沐浴露香席卷着她的嗅觉,让她感觉无比安心,却又在一丝清醒之间产生了酸楚。她用力地推开男生,劲头却因为醉酒而变得很小。
“你不爱我了。”
“别说傻话。”
“你就是不爱我了。我看见你今天和那个人走在一起。”
“傻瓜。”看她实在快站不稳了,他弯腰用手环住她的腰,再用另一只手卡在她膝盖后的位置,将她横抱起来。“别人只是过客,只有你是唯一。”
「时钟指向了六点。」
熹光,透过窗帘的缝隙,迫不及待地钻进房间。这个繁华的城市经过一夜的休息,再次热闹起来。每一处都在苏醒,喧闹得忘我而疯狂。
太阳已经升起。
她在那个下雪的夜晚,第一次见到他。她喜欢郁闷时喝酒,酒量却小得可怜。他那时还是酒吧里的调酒师,陪着这位不自量力的客户,度过了很多个失恋的夜晚。
过了半个月,她在他的安慰下终于决定摆脱失恋的'困境。最后一次,喝得不省人事地跑到电话亭,发现自己没带零钱,然后回去把他拉出来,伸手要他的硬币。
电话没接通。她说她要留言,然后哭着说了好多。奇怪的是,她说的只有小部分关于失恋,很大一部分在倾诉他对她半个月来的安慰。
最后的最后,她说:“你什么时候能再看看我?我好喜欢你可我觉得你温暖而遥远让我无法触及,可能是我配不上你……如果你听到这一段话,或许以后我们不会再见了。”
他听不下去如此令人心疼的话,于是拿过话筒对着它一通斥责。
“你真的应该好好珍惜这个女孩。”最后的最后,他说。
他正好换班,想送女孩回家,却被对方拒绝。
他回到家,看着座机上闪烁的灯光。然后提起话筒。
接着,他的脸色愈发苍白,呼吸渐渐急促。
语音的最后,是他自己那一句——
“你真的应该好好珍惜这个女孩。”
所幸的是,他还是追到了她。在校园里。即使不同系,距离却也不算太遥远。至少在所有的大学情侣里,他们是比较幸运的那一对。
他说,他相信世上的缘分。有些人无比熟悉可不适合在一起,有些人却能在见面的那一刻就爱上。
她说,她相信曲折过后必有彩虹。若没有前面那一段感情,或许她一辈子都不会遇见自己的Mr.Right。
最好的爱情,不是你爱我多长久、每天重复着承诺爱得多深刻,而是遇见他或她,就像是遇见了另一个自己,有那个人在安心,没有会想念,不必用机械的情话巩固爱情,因为爱情本身已经足够坚硬。
嗯啊,天亮了。他翻了个身,看着被阳光染亮的天想到。
然后揉了揉眼睛,下床准备他们的早餐。
篇5:同桌的她杂文随笔
同桌的她杂文随笔
我上小学的时候,成绩蛮好的,只是整天傻乎乎的。
鬼使神差,老班竟然让他的宝贝女儿和我同桌。一想到老班那凶神恶煞的样子,我就心惊肉跳;把这么“一尊神”供奉到我面前,我真的不知如何侍候。
好歹我还有自知之明,在条桌的中间划了一条“三八线”,这叫井水不犯河水,免得引火烧身。可我发现,老班的宝贝女儿还挺聪明达理的:我的课本掉在地上,她会主动给我拾起;偶尔越过“三八线”,她也是视而不见;有时我上课开了小差,她也会轻轻地碰我一下:“老师讲课哩!”我真的受宠若惊,和整天横鼻子横脸的.老班比起来,他的宝贝女儿简直是天仙哩!
可我有时就有点不知道天高地厚了,她给了我点好气,我就拿着鸡毛当令箭,大大咧咧地占据了条桌的四分之三,还显出洋洋自得的样子。刚下课,我的倒霉也就接踵而至,任课老师还没有走出教室,我就挨了一拳,是班主任的公子打的,他还甩过来一句:“别那么嚣张,当心我修理你!”“我怎么忘了,老班的公子就在我的后面,虎视眈眈呢。”我想,“真是大意失荆州呀!”老班的公子打架不是我的对手,但我是怕他的,因为害怕老班打击报复,所以还是忍气吞声。没想到同桌关键时刻胳膊肘向外拐,生气地对弟弟说:“人家又不是故意的,你能什么!”
可能是老班的公子告了我的状,在老班上课的时候,他故意找了个岔让我站起来,又不着边际地挖苦了我一顿。当着这么多同学的面,我感到很没面子,耷拉着头,眼泪一滴滴地向下掉。无意中,我听到轻轻的抽泣声,仔细听听,原来是同位;没想到我受个小小的委屈,风马牛不相及的她,却如此动容,真的让我不敢想象。
同学们和我开玩笑,莫名其妙地喊我“驸马”,这让我很后怕,这话若传到老班耳朵里,他不把我撕成两半才怪呢!
学校组织卫生大扫除,一组一组的,同学们都被派了出去,班里只剩下我、同桌和班主任的公子。看到外面热热闹闹的,我怎能学习得下,眼睛老是向外瞅。无意中,我看到同桌的脸蛋,瓜子型,白净净的,一双眼睛忽闪忽闪的,鼻子更是晶莹剔透;她的头稍微晃一下,披肩的散发也透出温柔的魅力,眼睛的余光告诉我她是多么出奇地苗条、漂亮。想也没想到,这么长时间了,自己身边竟然坐着个美若天仙的女子。想着想着,我不禁哑然失笑,老班又矮又胖,却生了一个如此出众的宝贝女儿,真是匪夷所思。我不敢多想了,更不敢多看,一则自己太寒酸,好歹癞蛤蟆不想吃天鹅肉;二则班主任的公子就在后面,万一在老班面前再参一本,老班那厚厚的巴掌着实太厉害,我不敢再领教了。
大伙打扫卫生去了,老班的公子更不安分,又是搜别人的位洞,又是拉电灯开关绳。一会儿工夫,教室便被老班的公子“洗劫”一遍,开关绳断了,女生的相片被搜了出来,男生从家里带来的好吃的满足了他的胃口。同桌看在眼里,急在心里,老是劝阻弟弟,可是弟弟不听他的。接着同桌老是看我,欲言又止,我也明白她的意思,可人家是老班的公子,我怎敢冒昧。
大家回到教室,一个个怨声载道,更有急性子的哭哭啼啼地去找老班告状。老班回到教室,虎目圆睁,教室一下子变得死一般寂静;老班更是明察秋毫,使用筛选法,教室里三个人,两个是他的孩子,当然我是唯一的作案者。再加上我本身就胆小,早就眼神恍惚,坐立不安了,被老班一下子揪了出来。老班扯着我的耳朵把我拉到讲台上,疼得我直咧嘴,另一只巴掌又高高地举了起来;我心里满肚子委屈,可是说不出,因为作案者就是老班的儿子。也就在此时,我的同桌忽地站了起来,说:“爸爸,是我弟弟办的,不是他!”刹那间,我发现世界一下子变了样,老班是一脸的愧疚,还从来没有如此狼狈过;同学们一脸诧异和不解,静静等待着什么;我呢,委屈的泪水一滴滴淌下;同桌,眼泪也在眼眶里打旋。
过了几天,我转校了,可心里怎么也舍不得同桌的她,可也没办法。
好多年过去了,我心里还是想着她。可分别之后,天各一方,音信全无,总是让我唏嘘不已。
我大学毕业的那年,听一个同学说,她结婚了,不过日子过得很不如意。听到后,我的心如针扎一般难受,眼泪接着夺眶而出。
篇6:她一直都不曾离去杂文随笔
她一直都不曾离去杂文随笔
狂风,暴雨,一夜之间降临,天气变脸的时候,通常人的心理是安然接受。
但是天气骤变难道不像生活中的一些事情,怎么就不能安然接受呢。
这让我想起她,她是安静的,不谙世事的,但是又是极为洞察人性的。
她明白相依为命的只有奶奶,她安然承受,不曾抱怨,或许,明白人这一生,都难美满。
缺憾有,比如身边的人都是年近半百的智者,这点到让她思想上远远比同龄人成熟、深沉。
理智的女孩子对待友谊,爱情,向来都是鞭辟入里的。
看着她一步步走过来,我颇为安心,她拥有一种顿力,很多事情对于她而言,就是刀枪不入。
父母双双结婚拥有家庭,自幼便明白不好打扰,很是自知。
奶奶到是觉得苦了她,她每次到是回答:他们应该有自己的生活。
遗传父母的才貌,但是没有父母的爱,仍旧茁壮成长。
奶奶的退休金完全足够她们活的'很好那不就行了吗?
就像她知道很多时候,她就陪伴在一群智者身边,渐涨阅历。
我在旁边静默不语,看着她成长,看着她按部就班地念书,参加竞赛,作为代表,然后荣誉。
她宠辱不惊,但是理性的人可爱起来估计让人为之侧目。
初中时,遇见了个极为美好优异的女孩子,成为了一生挚友。
两个人志趣大部分相同,一起讨论书籍,讨论未来。一同见双方家庭成员,一点点见证彼此的成长。
两个截然不同的女孩,竟然好的如同双生儿,我想来认为这是她这一生最宝贵的财富。
她这一生,最重要的人终究要离她而去,我想每个人都是如此吧。
就想她极其喜欢演算数学的推理,以至于后来她一直投身于研究数学,而她的好友一生注定是优雅集于一生的。
她见过他人的难过,见过很多矛盾体的事情发生,但是仍旧理性看淡,不是因为她不感性,而是很多事情理性看待就会直击要害,不会归于纠结过往。
经常说:她也曾喜欢过那个优秀的男孩子,但是天性愚笨,很多事情就这样活活错过,不过多年后才明白原来事情是这个样子。
兜兜转转两人还是原来的模样。
或许这样也挺好,答案有时候并不重要,状态很好就真的不错。
比如,如果问她,和最好的朋友喜欢上同一个人怎么办?
她回答:我们永远不会为了爱情这种问题争吵,如果真是那样,我们都会退让,心照不宣地忘记那个人。
都说女孩子之间的友情脆如蒲草,她却活生生地告诉我不是这样子。
生活就像一杯淡淡的温水,没有味道,但是很适宜。
如果想一下生活是滚烫的,那这样真的好吗
知道有些人总是存在于你的脑海里,不曾离去,你左思右想,最终明白就是一种顿悟。
有时候顿悟需要大量的时间沉淀,万事休要想一步登天,怎么可能。
有些事细细想来,皆有缘由,贪嗔痴,谁人没有。
面对很多事情的时候,最应该做的事情是和解,与自己达成和解。
总是会纠结,会想不通,好在很多事情全然是被表象迷惑了而已,那就看本质,直切要害。
这样会有淡淡的伤感,但是又颇有静心沉淀的功能,不得不承认。
偶尔会想起她,想起她面对事情的反应,会觉得一切甚好,凡是急不得那我就慢慢来吧。
篇7:她有她的颜色杂文随笔
她有她的颜色杂文随笔
喜欢张爱玲的原因,是她敢于说话。说出别人不敢说的话,世人都认为她的字眼苍凉,不适合拿来细细品味。张爱玲唯一留下的也就是她的`文风,别人也学不来,学不透彻。每每读她的作品总觉得张爱玲的一生,该是多么的孤寂和迷茫。最喜欢她说的一句话,孤独的人有他们自己的泥沼。而她呢?她的一生,似乎全都印上了灰色,看不到任何变动。看到的只有深深的敬慕。
生活宛如一件华丽的袍子,只不过爬满了蚤。我想她是经历了什么,才能说出这样的话。我不懂,也懂不了。偶尔也会学着写些诗句,总觉得两个人重合了一样。说不定哪天着了魔,突然读懂了某一句,却分不清是她还是我。她有她的颜色,用瞬息万变的现实代替了人们想象的美好,黑压压的,好像使人透不过气来,突然又豁然开朗。在那烟雾迷离的空濛世界,谁也找不见她。可又忍不住多看了一眼,仿佛看透了自己的人生。
这种颜色定格在她的书里,便成了一副幽凄伤情的画卷。在那里有她的一切,岁月,生活,命运,生发出种种感悟。朦胧而又辽阔。在这个世界上,有一种珍贵是不被时间所磨灭的就是她的颜色。在历史的长河中久久伫立,不愿离去……
篇8:她坐了三年牢的杂文随笔
她坐了三年牢的杂文随笔
她叫杨丽,今年40岁,老公比她大6岁,有两个儿子。定居上海,老公自营一家小公司,在上海有两所住宅和一栋别墅,两辆私家车,算得上富有的家庭。婆婆勤快能干,杨丽从未做过任何家务,甚至内衣都由婆婆帮她洗,孩子也全是婆婆照顾,杨丽是个让人羡慕的女人。
杨丽和老公都来自农村,经人介绍认识,那时她老公已在上海打拼,但仅仅是个上班族,什么也没有。那年年初,杨丽追随着这个男人从小城去了上海。很快杨丽怀孕,于是俩人便奉子成婚了。
杨丽老公小时候被妈妈呵护的很好,虽是农村孩子,连普通家务都未做过,更不用谈苦力活了,很小便被妈妈送去了县城读书,白白净净,戴个眼镜,一副书生文气,看着并不比杨丽年纪大。
当年,杨丽老公也并未考上多好的大学,在上海读了个普通的大专。毕业留在了那个熟悉的城市,在一家公司做销售,还算勤恳努力,很早便月薪过万,后来自己出来创业经营了现在的这家公司。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着,老婆、房子、车子、两个儿子、金钱等等这些看似幸福的标配都有了,杨丽俨然也是个幸福的小女人。
灾难降临在杨丽37岁。那年春天的一天,与往常没有什么不同,只是杨丽接了个奇怪的电话,派出所让她去一趟,也没说什么事儿,杨丽很是纳闷,还是背着包去了。
这一去,三年都没有再出来。
原来,老公经营的`公司因为税务问题被查了,杨丽是法人代表,关于税务的问题,在相关人员的盘问下,杨丽很快承认了。因为她也在老公公司上班,很多事她都清楚。
拘留期间,杨丽老公根本无法见她,只能委托律师了解情况。她老公只有一个念头:托人、砸钱捞杨丽出来。
于是,她老公日夜奔波着请人吃饭,给人送钱,那一摞摞的现金就这样从家里一次次被带出,妈妈看着满是心疼。可她妈妈不知道,此时她的儿子因为儿媳妇的事有多焦虑,他拍着桌子对妈妈怒吼:“这些钱都是我赚的,我说的算。”他说的没错,其实他妈妈也只是心疼他赚钱不易而已。
除了坚强的去找优秀的律师,请人吃饭送钱这些以外,她老公更多的时候是崩溃的,他接受不了妻子被拘留的事实,虽然还只是拘留。他不吃饭,也无法入睡,整日哭泣……头上至今有一嘬白发,就是那期间焦虑的结果。最后他崩溃到写下所有资产清单交给妹妹,他要去自杀,这些年他太顺利了,突如其来的这次打击他实在无法承受。妈妈和妹妹日夜陪着他,生怕他做傻事。
几个月后的开庭,杨丽老公第一次在法庭上见到了妻子,远远的,黑色衣服,瘦了很多,整个过程,杨丽始终没有抬头看家人一眼。
最后的结果,那年秋冬季节,杨丽还是被判刑了,判了三年。
杨丽的老公已经挣扎到绝望。路还要走,孩子还要养,家还要继续,他只能硬挺着。
杨丽最初在牢里是不习惯的,养尊处优太久了,可是这里没有人管你原来是什么身份。她被分到了厨房切菜,每天早起晚睡,由最初的不适应也慢慢的习惯了起来。监狱里是要挣积分的,她也努力着不出错,身体慢慢又圆润起来,或许她已明了既来之则安之,心态也就慢慢放平了。
其实,监狱的探视并非我们看的电视剧里那样随时可以去的,探视是由监狱来安排时间的,由罪犯填写探视人姓名,而且名字一个字也不能与身份证上有差异,否则是不能探视的。就这样,杨丽的老公在平均不足一个月探视一次的时间里,煎熬着。
杨丽曾偷偷在厕所里用卫生纸模糊的写着对家人的想念,对自由的向往,对金钱的藐视。这封揉捏的小小卫生纸信件没被监狱人员发现,由杨丽狱友出狱带给了她老公,他老公看完泪流满面。
三年里,杨丽老公艰难的度过一个个日夜,脾气越来越大,身体越来越差,可是他也只能撑着,别无选择。
时间终于到了杨丽39岁的尾巴,春节前夕,杨丽要出狱了。她老公买了一束大大的鲜花,满心欢喜的接她回家。
那一晚,杨丽从未有过的自由感和幸福感扑面而来。与家人去酒店吃了饭,同姐妹去理发美容逛街,又一次与幸福相遇了,这一次她应该不会再让它溜走了。
除了那束鲜花,杨丽老公还给了她存了30万零花钱的卡,让她去开心。而杨丽至今不知道,那一年她老公公司赔了六百万。
篇9:她的眼像极了你杂文随笔
她的眼像极了你杂文随笔
分别已经成为遥远的记忆,
所幸我向来记性不好。
忘记了很多,
唯独有你还在心口幽居。
辗转几地,早已不敢联系,
直到那天再次遇见远房表妹。
温暖的她还有几分儿时的'模样,
眼角下的美人痣添上成熟的风情。
只是那双眼睛像偏偏极了你,
平顺的浓眉深窝的双眼皮,
坚定柔软的目光温暖的抚摸。
笑着抱着也挡不住想起,
想起假装遗忘许久的你。
你,如今可还安好?
有没有偶尔也会如我一般想起,
想起曾经安然傻笑的我?
那副熟悉的眉眼,
如今是不是依旧弯弯闪着笑意?
温暖柔软是不是早就给了别人?
为你写上几句抚慰想念的夜晚,
愿我安然愿你安好!
篇10:是她给了我一片天空的杂文随笔
是她给了我一片天空的杂文随笔
她身份很特殊,她长得很养眼,凭良心说她真得很优秀,不是因为我喜欢她,而是事实如此。然而,这么显眼的她,在高一时我却并没太注意过,不是讨厌,而是对她教的科目不感兴趣。她教我英语,于我而言,听英语课就是在听天书,它认识我,我不认识它,所以打心底里抵触。抵触英语,自然也抵触起老师来。然而,我却从未想过,会有那么一天,有一个英语老师走进我的生活,给我希望,让我找到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空。
?我记得高一时最喜欢的就是听她下课时的收尾句:拜拜。因为这两个字代表我的英语课终于熬过去了,也还记得我曾与同学开玩笑地说:“其实我很想对英语老师说‘若你不教我英语,我们做朋友可好’”。可我却没想过她的拜拜会变成真正的拜拜,我的话会一语成谶。高二开学,她调走了,我才发现原来我很喜欢她,不是因为她长的有多么漂亮,不是因为她教的有多好,也不是因为她主任的身份,而是因为她是高中里第一个给我希望的人。我喜欢文学,喜欢书籍,以至于进入高中最想接触的就是语文老师。然而,语文老师对我喜爱的文学类并不感兴趣,可我却也从未想过我的文学书籍会被一个身为英语老师的她所喜爱。还记得那次在课堂,她无意间看到我的书公然地说她很喜欢,那是我第一次听到一个极度认可的声音。没有人知道我会有多开心,就是那样的一句话却在我灰蒙蒙的高中生活里打开了一片天空,一片被赞成的,被认可的,有希望的天空,唯一意外的是这个人竟然会是英语老师。
她调到九班,我极度失落,哪怕有一个更好的英语老师教我们,可我还是喜欢那个最初的感觉。渐渐地,我开始接触她,就算她不教我们了,可我每次去时那个感觉是亲的,这让高二的我终于找到了方向,我不再像高一时如征蓬般随风飘荡,而是变成了小鸟,可以在天空中自由翱翔,是她给了我一片天空。
?也就是因为接触她,我变了,从高一时的麻木与忧伤变成了充实和喜悦,生活从最初如水的平淡无味变成了蜜,能甜入心底。在她成功的带领下,我的.多愁善感味儿淡了,自信心强了,生活也愈发充实起来了。尽管有时会忙得不行,可我却再不会轻易悲伤了,不是太忙而无暇去顾影自怜,而是我知道四中有个她,是她给了我一片天空,让我在四中找到了归属感。
?班级会很重要,班级会给我带来知识,可班级却不曾给我锻炼的机会。我在四季中沉沦,只得看着别人忙这忙那的,我就如同废人一般,就连值个日都快被人说:“你回家养老去吧!”就这样我做了一年的大闲人,感觉自己越来越没用,也开始自卑了起来,可是她却很放心,她知道我笨但却会不厌其烦的去告诉,她把我能做的事都很放心的交给我,这是一种叫信任的感觉,我不知道她哪里来的勇气,可我却知道我要尽力去做好她交给我的事,不能辜负她对我的信任,每天看着她,感觉世界都变得美好了。
?我会作,会闹,会很吵,有时会像个孩子一样,可她从来都没生过我的气,在我眼里她不是什么主任,也不是一个老师,我有些迷茫,甚至不知道应该叫她什么好,所以我只得给她一个能在我心里拥有至高无上的称号:师父。师父,有师父的小孩好幸福,感谢师父会把这份独特的幸福带给我,高一时她给了我一份感动。高二时她给了我一片天空,这样就足矣我以命相送,也许我还是太孩子气了,可我说得很认真,是她给了我一片天空,所以她在我心里会与众不同。
?师父,很简单,师父,谁也代替不了。因为师父,我学到了认真负责的态度,因为师父,让我发现了原来我还有我的闪光点,因为师父,我对英语的观点也改变了……
?感谢师父的包容、陪伴与支持,感谢师父容人的好脾气,更要感谢师父对我的照顾与疼爱,也要感谢师父不嫌我笨,会信任我,会理解我,我要感谢师父,是她给了我一片天空……
篇11:我不是看不上她,只是觉得她配不上你杂文随笔
一大早,我便被闺蜜林夏拉起来去逛街。还迷迷糊糊的我像一摊烂泥一样靠在林夏肩上,任由她拖着走。
“哎,晓雪,你快看,前面的是不是你弟弟?他旁边的女孩真漂亮啊!”
我顺着林夏手指的方向,看到了前面的一对情侣。男的背影是我再熟悉不过的了,女的一副小鸟依人的模样。瞬间,一股无名的怒火涌入心头。我甩开林夏的手,走到他俩面前。
“老姐,你怎么在这?”老弟一副吃惊的'表情。
“别问那么多,赶紧回家,家里出事了!”
“啊?怎么了?那回来再打电话吧小倩,我先回去了。”老弟跟女孩说完后,转身拉着我要往回走。
我看着那女孩走了后,忍不住笑出了声。
“晓雪,你没毛病吧!好好的,你把人家拆散干嘛!”林夏追上来,上气不接下气地朝我吼起来!我冲她回了个鬼脸,拉着老弟要走。
这回换老弟不干了:姐,这个女孩跟以前的不一样,以前随便你,现在她不行,我要跟她结婚。
是啊,这次是我拆散老弟的第三个女朋友了。
第一个女朋友,我嫌人家个矮。
第二个女朋友,我嫌人家不是双眼皮。
这个,我嫌弃她什么呢?她长得那么漂亮,还很高挑。
“她有工作吗?一看就娇滴滴的。”
“姐,人家小倩是设计师,在设计院上班!”
这次轮到我无话可说了,是啊,人家要长相有长相,要工作有工作。我还有什么不满意?
“反正我就是不满意!”
“你不满意不算!”老弟甩下话转身离去。
“晓雪,你管那么多干嘛!人家女孩多好啊!”
“好,你跟她过吧!”我心中的气全撒在了林夏身上。
“好好好,我也不管你了。”林夏也走了。
“姐姐,这是我们学校发的雪糕。”
“妈妈,我不要新衣服了,你给姐姐买吧,姐姐的衣服都小了。”
“姐姐,我是男生,有人欺负你,你就告诉我,我绝对不允许任何人欺负你。”
“姐姐,我不喜欢吃瘦肉,我喜欢吃肥肉!”
“姐姐,我给你带了汉堡,你吃吧!”
“你为什么对你姐姐这么好?”
“因为我只有这一个姐姐啊!”
“晓雪,你弟弟他们学校只发了这一个雪糕,他一口都没吃!”
“晓雪,新衣服给你买了,你弟弟穿的都是你以前的旧衣服。”
“晓雪,你知道你弟弟为何肠胃炎犯了吗?医生说是吃肥肉吃的了,他最爱吃的也是瘦肉!”
“晓雪,这是你弟住院,我们给他买的汉堡,他不舍得吃,从省城拿了一路,一回来都给你了。”
脑海中这些话反反复复,一直萦绕耳畔。此时的我也终于明白,为何我会看不上她。
篇12:天使露出了她的恶魔尾巴杂文随笔
在她垂下眼,不再轻扇那覆满洁白羽毛的翅膀时,一条细长黑亮的漂亮尾巴从背后伸了出来,末端还带着一个尖端泛红的箭头。
你不知所措又十分气愤的看着这一切,把心中不满都喷向她,欲将她淹没。
你盯着她,看她能作何解释。
她抬眼看着你,忧缓的动作实是与她没能透过眼睛的内心完全不搭调。
这真是…难以言表。
她张了张嘴,欲说些什么,可你一个字音都没听见。你惊恐地看着她突然猛刺出牙床来的獠牙,尖端似狡猾的毒蛇尖牙般锋锐,你的怒火又翻了一倍,从你的表情就能看出。她慌忙地闭上嘴,却不小心咬破了舌尖,一股腥味在齿舌间蔓延开来。
她慌了,她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她不再看你的眼,那里太深了,她怕望进去就再也出不来了。一滴泪从她黄灿的`眼眸中打着转,转啊转啊转,呀,掉出来了呢,依着冰冷的面庞滑下,好像泪要温暖一点。
她蹲下来,环抱住自己的膝盖,把脸埋进去,用宽大的翅膀遮掩住自己的身形。
她在哭泣嘛?
你不知道。
你突然发觉,她好瘦弱了,她太瘦弱了,仿佛你轻轻推一下,她就会一倒不起。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你不解,什么时候变成了这样。
时间在偷笑般的叹息,好像过了两秒,好像过了两百光年。她抖了抖翅膀,有一两片羽毛摇摇欲坠。你看见她用手撑着地,缓缓站起身来,张开双手,全身赤裸面对着你。一条条红黑相间的伤疤在她娇嫩的皮肤上出现——深的浅的,旧的新的。你被面前这幅场面惊呆了,你一定以为这是圣经遗落掉的某个不为人知的故事,可是不然,她就在你面前。
光照在她柔和削弱的脸上,她抬着头闭上眼睛,睫毛扑闪扑闪。
嘴唇轻轻蠕动。
“到最后才发现自己什么也不是,是不是太可惜了。”
她消失在光里。留下一片不属于她的黑色羽毛。
篇13:她活出了我们渴望的姿态杂文随笔
她活出了我们渴望的姿态杂文随笔
《我的前半生》里唐晶,作为一个外贸集团的高级顾问,工作利落、做事干练,在公司受人尊敬,称为“Ms唐”;对待感情,毫不将就,与贺涵兜兜转转这么多年,男未娶,女未嫁。
三十好几的她,事业有成却不婚不嫁,凭本事单身。
亦舒师太说,我要很多很多的爱。如果没有爱,那么就很多很多的钱......
唐晶做到了。从一个初出茅庐找工作四处碰壁的大学生到现在的业界标杆.....她摒弃了世俗对女人的偏见,“到一定的年龄就一定要谈婚论嫁”、“女人一定要以家庭为重,结婚生子、相夫教子才是她们的归宿”,自然不信什么“你负责赚钱养家,我负责貌美如花”之类的鬼话。
亦师太在创作这部作品,灌输的理念便是“女人要独立”。
回到剧中的女主角。35岁的罗子君,她的前半生,无忧无虑地做个全职太太,不愁吃、不愁穿,孩子有保姆照顾,每天除了逛逛逛,就是买买买。
她一个人的岁月静好,只不过是有丈夫在背后为她默默承担。
反观唐晶则是一个独立的女性。如果说罗子君是为了家庭活得没有自我,那么唐晶的人生则是为自己而活。
与贺涵相知相恋十年,亦师亦友,她都从容有度。即使最后贺涵选择了离开,她也依旧落落大方。在感情上,她也许未曾那么幸运,纵使没有这份幸运,她也活得比任何女人有底气。
我要很多很多的`爱。如果没有爱,那么就很多很多的钱......
但对于我们世俗观念来说,一个女人,都快四十了,不婚不嫁,还窝在男人堆里工作......这简直不可思议。
是谁定义了女人就该牺牲自己,成全家庭?
是封建时期的三从四德吗?那样一个压迫人性的时代,金陵十二钗的消香玉损,委屈了宝钗、憋死了黛玉,千百年来才出了个李清照、秋瑾,妇女解放运动更是近代的事情.....
我想说,女性从来不是男性的附庸。在越来越提倡男女平等的今天,我们应该以更开放的心态去尊重、理解女性。
也许你和我一样,羡慕唐晶的洒脱从容,渴望她高傲的姿态,却身陷生活中的鸡毛蒜皮......
那就让我们,学会对生活有激情,一点一点去充实,寻找并拓宽生活的内延和外涵。
篇14:闺蜜告诉我她怀孕了的杂文随笔
闺蜜告诉我她怀孕了的杂文随笔
年前闺蜜告诉我她怀孕的消息。对于没有婚姻的她来说,这并不是一个好消息。
我在接连说了两次“好可怕”之后被她叫停。她说她并不想听见我表达这样的情绪,因为她的情绪比我汹涌一百倍一千倍,那是我无法感同身受的。
是啊,很多事情我们都无法感同身受。比如长时间压抑的痛苦在崩塌的那个瞬间,你形容不出那是一种怎样的情绪,眉头紧锁,内心开始变得轻飘,又被道德架起来狠狠抽了两耳光。比如关在阴暗潮湿的屋子里,经历种种暴力之后,窗户透进了一道光,你拼命去抓,拼命去抓,可你挪动不了半步,最后依然困在屋子里。我想起自己做过的一个梦,梦里所有人都不信任我,都在远离我。我嘴巴张到最大,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梦醒的时候,眼角挂着真实的泪。
你看,这些情绪都是绝对私人的,怎么去感同身受!!!
是,悲伤有它美好又迷人的地方,有些时候我们愿意沉沦在悲伤里,它让我们变得安静,让我们觉得更亲近自己。但是,你想要与这个世界有更多的'交流,那必须收拾好自己走出来。即便走出来会遇见新的不顺遂,新的痛苦,但你也会遇见新的幸福和快乐。
生活不就是这么一回事么。
知道后来,我就相劝着对她说:没有关系,你现在没有结婚有了小孩,也不要怕,那就不要了就是,去医院迅速打掉就好了,你看你还那么年轻,以后还能遇上自己相爱的人,
只是你要记住,打掉过后,你一定要记住了,这是你一生中最可怕的回忆和伤痕,如果以后你在遇见了一段感情后。
你更是要明白,床上的冲动永远会为每一个女孩子所买单,我相信你是懂得的。
因为那是你自己的身体你自己最了解自己,我还可以告诉你,
如果有人问起你以后想嫁给一个什么样子的男人,你还可以这样告诉他:
我想应该是对我好,对我好,只对我好的那种人吧,不管我多要强
在别人面前多么的坚不可摧,我都要承认,我始终是一个女生,我需要一个可以保护我,宠爱我,一直对我好的男人。
就像北京遇上西雅图里说的那样,他也许不会带我去坐游艇吃法餐
但他可以每天早晨都为我跑几条街,去买我最爱吃的豆浆油条。
我希望他将我驯服,我们彼此依赖,对我来说:他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而在他眼里,我也将是世界上无可取代的,我们相互吸引, 彼此依赖。
遇见你以后 ,人生苦短, 还是甜长,和他在一起之前,其实很多女孩都会有过一段非常糟糕的恋爱,那段时间,很多人都会对感情很消极,很不懂得什么才是自己最想要的。
于是很多人拼命让自己忙,尝试着去做所有没做过的事情,就是为了让自己忙碌,不去想感情这回事。那时候就会觉得单一辈子也挺好的。
慢慢的我们大家都会直到遇见生命中的那个他,我们就会明白,我也需要被照顾,刚开始我也没那么喜欢他,在一起也是经不起他的温暖才答应。
记得有一次我们在沙发上看电影,我问他:“介意我爱你比你爱我少一点吗。我以为他会生气,但是他却什么也没说,只是抱紧了我
可是,在一起越久我就越离不开他,我喜欢他总是会记得我的喜好
喜欢他会在我来例假的时候叮嘱我不让我碰冷水,喜欢他会为了我努力喜欢他对我的好脾气。
有人说好的感情,不是波涛汹涌的把你占有,而是细水长流的把你宠坏,我想大概就是这样吧。
真的很高兴遇见你 ,我的心上人。“做你自己, 我来爱你”真正爱你的男人,不会计较谁找谁,谁先想谁,谁爱谁多一点,他只会把你宠坏,再宠坏。遇见你之前我只想做一个冷漠无情,血里带风的洒脱人。
遇见你以后,我只想在你怀里像个孩子,被你宠坏,我喜欢被你保护,被你照顾的感觉,喜欢你为我头疼,为我担心,为我高兴。
喜欢你的喜怒哀乐都是因为我,我也会乖乖听你话,会带你去好多没去过的地方,会给你各种sweet surprise?
然后就这样和你在一起一辈子? ,
世间叵测, 你抱紧我。但愿这就是一个女生需要被男人宠溺的一生吧。
篇15:一通电话她才知道自己人穷志短杂文随笔
一通电话她才知道自己人穷志短杂文随笔
飞翔,只是为了给自己、给家人更强大地守护
1、
小静,生活在十八线小城市,每月拿着四千的固定工资,除了生活费就是吃吃喝喝买买买,一月下来几乎没有剩下什么。父母在老家生活,也不需要自己负担,自己现在也是独身一人,日子还算还过得去。
小静,每天都乐呵呵地去上班,努力地做好本职工作,期待着年底多发年终奖,自己能够升职加薪。公司不大,才创立3年,好在同事关系很融洽,自己也很受领导重视。如果没有那通电话,小静会一直就这么开心下去。
2、
一天中午,小静吃过午饭,正准备小憩一下。这时电话响起来了,看了看,原来是自己的堂姐小琼。小静是独生女,所有亲戚同辈中,也就和堂姐关系不错来往密切。不过平时都是微信来往,看到堂姐的来电,小静有些意外与不安。
电话接通后,和往常一样寒暄了一下,堂姐开始变得吞吞吐吐起来,欲言又止,隔着电话,小静都能感受到电话那头的尴尬和羞怯。
小静,后来总算清楚,堂姐刚和姐夫借钱买了房子,马上要还房贷了,手里差4千元周转。4千,小静一个月的工资,然而习惯了月光的小静哪里有这个钱。
于是,小静告诉堂姐,自己花钱没有个账目,不知道自己到底有没有这么多,想下班后回家查查银行卡。小静,说得极其小心翼翼,生怕让堂姐的自尊心受到伤害。堂姐也没说多说,相互间就挂掉了电话。
小静,绞尽脑汁地回想自己所有的银行卡余额,没过多久就想起了,自己差不多能凑出4千元,只是都在不同的卡里,又没有绑定微信支付宝,所以也是需要下班后才能转给堂姐。
为了避免堂姐误会自己不愿意借钱,小静赶紧给堂姐回电,兴高采烈地告诉堂姐,自己应该有足够的钱,晚上就转账给她。电话那头,堂姐说,自己已经找同事借到了,不用了。闲聊了几句,也就挂了电话。
3、
挂了电话,小静竟对自己感到悲哀。突然之间,觉得自己好穷困潦倒,毕业几年了,自己一时间4千元都拿不出来。一种从未有过的无助和不安全感侵袭过来。
她感到害怕,自己的堂姐只是因为一时周转不过来向自己借钱,自己却无能为力。那如果遇到其他事呢,如果家人有个天灾人祸,自己又拿什么去承担呢。
转身看看自己身边的同事,有工作8年的仍然为着每月的几千元沾沾自喜。自己的上级,比自己早入行3年也就多一千多的工资。那一刻,她仿佛看到了未来的自己,顿时觉得自己好弱小无助。
4、
下班后,小静将当天的'事告诉了室友。通过分析,小静决定跳槽来获取更高的收入。
参详了网上的招聘要求,终于下定决心将搜罗出的4千元在网上报考了英语培训班,想着不能嘴上说着升职加薪而不行动。
5、
现在,小静下班后都会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和练习口语,时刻关注着目标公司的招聘动态,期待自己学成后跳槽成功。
小静,也开始规划自己的工资,开始基金定投,希望攒下一笔钱以备不时之需。
她说,她不想有一天再因为钱的事情而感到无助。
篇16:你不知她的眼眸曾经也深似海杂文随笔
你不知她的眼眸曾经也深似海杂文随笔
都说爱情始于年少,终于成长。
——题记
后来会有人送你三十块一支的玫瑰,三百块一支的口红,三千块一件的大衣,三万块一块的手表。
但是你的爱情,是从三块钱一杯的奶茶开始的。
朋友圈的狗血爱情剧,好像都能跟“闺蜜”俩字多多少少挂钩,身边也真的不缺乏年少那种纯真无公害却又狗血的小爱情事迹。
这是我闺蜜小A身上真实发生的,她高中辍学,有一个初中谈了3年的小男友。在当时的那个年纪,或许还不能说之为爱情,不过我们可以简称为对异性朦朦胧胧的向往爱慕之情。
她因为家庭原因,便早早外出打工,其实原本俩人是说好一起辍学的,结果却是她一个人辍学,而那个男生其实是偷偷私底下还交了一个女朋友,结果便是那俩人愉快的上学去了。
注意这并不是一个简单闺蜜被绿还被骗辍学的故事。我想说的是,在那个我还是有暗恋男生说都不敢说的年纪里,小A是我仰慕的对象,她早早就是男生班级里女神的形象,暗地里偷偷喜欢的目标,并且和自己喜欢并且也很喜欢自己的男生在一起,而我呢就是一闺蜜绿茶,他俩当时真的很让人羡慕。
每次星期天下午来学,小A会给男生准备好多小惊喜,男生会准时接女孩子上学,记得小A当时还跟他去了他家,你可以想象一下,虽然年纪小,但那时候是真的想要在一起一辈子的,虽然结局很令人心酸。
后来的后来小A在回家过年期间,被父母拉去相亲和一个素未谋面的一个经过媒妁之言的男孩经过相亲的仪式,订婚了,底结婚。
我不知道她是不是像年少幼稚时候那样喜欢现在的他,虽然我知道感情可以后天培养,可是这样子,总觉得一辈子都输在了感情上,没有在大好青春年华尝到应该得到的爱情甜蜜果实。
我总想,她或许败给的不是生活,而是成长。又或者在她心里,此刻的自己依旧也是一个巨人。
远方亲戚家的小姐姐是我的'高中同学,她长的很漂亮,整个人很有气质,可她偏偏喜欢上一个不喜欢自己的男生。
当时就觉得,在班级里他就是她的学习动力,或者说是她整个的人生信条。
记得当时,临近毕业,我们偷偷逃课去喝酒,所有人都记得她一个人喝成了烂泥。
还记得那天晚上,她留着鼻涕,抱着啤酒瓶一边哭一遍口齿不清还吐着,说为什么不喜欢我,为什么不可以喜欢我,为什么你偏偏不喜欢是我。
心疼她,也为此感到心酸。
又或许那男孩是对的,不管你再怎么喜欢我,我不喜欢你就不可以答应你的追求,因为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同时也是对你负责。
后来男孩高中毕业就选择了进当兵进部队,听说,她上大学等了他一年,后来等不到联系就断了,也重新选择了一个男生来作为伴侣,不管她是否还喜欢当年的那个他,或许忘了,或许埋在心底,在这爱情终于成长的道路上,希望她在生活的最后能嫁给爱情。
真的是不管在任何年龄段,关于爱情,它从来都是让人捉摸不透,当然,它也从来都不是一个人 的事情。
都说爱情始于年少,终于成长。
可如今成长着的我在东南沿海等待年少爱情中的他从西南边境归来。
现在我会早睡早起,因为你说过不允许我熬夜;
现在我会开始保护皮肤,不会觉得神经大条是一种洒脱,因为你说我是女孩子,要做的是女朋友而不是女汉子;
现在我会偶尔走一走,去看你不曾带去我的地方,想一想远方的你;
现在我会听一听歌,想一想你现在会在听吗;
记得你说喜欢我长头发的样子,我已经开始蓄头发了,只是还没有及腰;
我又去了曾经你带我去的小馆子,还是那个小角落,我又重新感受了一次,就像你在我对面;
我翻开了你写给我的第一封信,我看到的是满满的思念,在想你会想要抱一抱我吧;
我又一次拿起你的徽章,就像你在我身旁,因为你说,你不在的日子里,它代替你陪着我;
我等你回来。
岁月蹉跎,生活多坎坷,路始终都是不好走。
都说爱情始于年少,终于成长。
可我要讲,我的爱情始于年少,将陪我成长,并直到生命的黄昏。
篇17:买了两杯奶茶,才发现身边少了那个她的杂文随笔
买了两杯奶茶,才发现身边少了那个她的杂文随笔
熟悉的街道,熟悉的巴黎甜甜,熟悉的商场电影院,熟悉到连路过的陌生人都第N次遇见......
熟悉的街主角却换了人演
请原谅我经不起业务员们的推荐,请原谅我对甜品发自心底的喜爱,在忽视了热量,忽视了身材,忽视了一切之后.....
甜,甜,甜
两杯奶茶,一个人端.....
即使在这个初春将至的季节,即使今晚的夜空再也不会飘雪,但是那一抹冰凉的风却刺骨的寒.....
第二杯半价
早已忘记身边的空白,早已习惯一个人的孤单,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有时候总会不自觉的犯傻,就像一只缺少智商的哈士奇,像一个变得年幼的孩子,总在做些奇怪的'傻事……
可能是多拿了一双筷子,可能是多吃了一份甜食,手里的奶茶不安分的握着,暖暖的,只是要一手一只.
孤单,比什么都要强烈
每到夜晚,孤单总是比任何时候来得都要强烈,一个人煮饭一个吃,一个人开着手机,一个人看着电视,一个人抬头数着星星,一个人闭上眼睛,一个人......一个人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想哭了……
我以为,分开就是那样的!
离开了,可以很快习惯的!
只不过,为什么眼泪却会忍不住呢!
快看我哭泣的小表情
若大世界可以做的事很多,那么多的道理该懂的一个不差,只是再次来到甜品店,还是忍不住会点上两杯奶茶,一杯在手里,一杯在对面.
从炽热滚烫到微冷清凉,手心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不再温暖了.
孤单,让思念变得沉重!
习惯,可能让我觉得你还没有离开!
空白,明白其实我的右手边一直在等待......你回来!
最后附上几张让人忍不住的甜图......
很好吃呦
酥,酥,酥
这个不用多介绍了吧
其实我一直不知道,是因为留恋才会犯傻,还是因为右手边一直的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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