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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故事杂文随笔

时间:2022-07-13 08:09:08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他们的故事杂文随笔,本文共14篇,以供大家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他们的故事杂文随笔

篇1:他们的故事杂文随笔

他们的故事杂文随笔

写个故事吧,不是我的故事,是来自我的一个朋友,姑且叫她阿丹,阿丹是我的高中同学,也是我进高中交到的第一个朋友

我很喜欢阿丹,尤其喜欢她浅棕色的眼睛,不大,但很有灵气。阿丹不高,比我矮了一个脑袋,却很精神。

阿丹进学校的时候背着画板,她说自己学画画好多年了,画板和画稿什么的,走到哪里就跟到哪里

我说高中会挺忙,你可能没时间画画

阿丹笑笑,只要心里有画,动不动笔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觉得也是,就不再过问

高中恋爱,听上去总归不靠谱,都是玩玩的,毕竟那个时候我们都不懂什么是爱。别以为所有高中都是郭敬明的那个,不可能的

阿丹有个男朋友,她叫他爆橙,爆橙脾气不好,很暴躁,又姓陈,喜欢吃橙子,阿丹就叫他爆橙

爆橙不上学很久了,他比阿丹大了两三岁的样子,当时算起来也就刚刚高中毕业或者即将毕业的年纪

我问阿丹,爆橙怎么不上学了?

阿丹说,爆橙成绩差,脾气不好,在学校出手打了老师,没让他赔,就是让他退了学,他现在就替别人打游戏刷等级,一次也能赚不少

我问她,你是不是打算和他在一起一辈子了?

阿丹没犹豫,抬头说,是

我当时觉得无法理解,一个可以称作渣男的人为什么值得你去维护,可能是因为你傻吧,反正我是不懂

以后我见到了爆橙,他不像我想象中的'那样,相反,他把自己收拾的很干净,精心修剪的头发既不让他看上去顽劣,也不让他看上去路人,总之恰到好处

不是所有青春剧的男主都穿白衬衫的,爆橙就是这样,他穿着宽松的运动衣,也是恰到好处的颜色和款式,干净的板鞋,七分裤露出两截细细的脚踝和小腿

爆橙每个周六都会来,从乡下坐车来,坐两个小时的公交车

“在学校还好吧?”

“有人欺负你要和我说”

“我给你买了零食”

这是爆橙说过最多的三句话,简简单单又有爱意

下学期,爆橙两个星期没来了

我以为他们分手了,没什么大惊小怪的

之后阿丹也消失了,她也好几个星期没来了

我q找她她也不回,总之她失联了,我担心的要命却无能为力

阿丹终于回来了,她好像遭遇了很严重的变故,她低着头不说话,饭也吃的很少

阿丹彻底变了一个人,浅棕色的眼睛再也没有了光芒,走路也不再精神,好像魂都没有了

爆橙再也没有出现

我找到了一个大课间,阿丹一个人躲到空教室的课桌底下

“阿丹?你怎么了?”我蹲在她面前

她不说话

“阿丹?”

阿丹终于抬起头,她的眼睛又红又肿,嘴唇也惨白,还有几道干裂的血痕

她一下子扑到我胸口,嚎啕大哭“阿宁!爆橙死了!”

“来什么玩笑,别这样”我以为是他们分手,阿丹咒骂爆橙

“爆橙真的死了!”阿丹把双手做成捧着什么东西的动作“就是这样...我捧着他的头,他死在我身边了!”

后来我才知道,爆橙是真的死了

上天像是对爆橙和阿丹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

那天晚上,爆橙头疼病又犯了,他一直头疼也没当回事,爆橙打完篮球,回去帮别人打游戏

打着打着,他却头疼欲裂,爆橙的妈妈也习惯了爆橙的头疼病,只是让他休息一会吃了药就好了

爆橙开始抽搐,鼻子里全部都是血,爆橙妈妈才把他送到医院,却早就迟了

爆橙早就得了脑瘤,只是没有人知道,脑瘤突然发作,爆橙也回不来了了

阿丹那天跑到医院,爆橙已经不省人事,医生说,爆橙要死了,他们救不活他了,他要走了

阿丹最后一次抱他,爆橙的头最后一次靠在她身上

后来阿丹绝望的告诉我,她想对爆橙说的话还没有说出口,爆橙就走了

我无法体会阿丹当时的绝望,我却能想象到那一幕,戏剧般的一幕。

阿丹刚刚想要开口,迎接她的却是宣告爆橙死亡的刺耳的机器声

那天晚上,阿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去的,她回去呆呆地问她妈

“妈妈....什么是脑瘤啊?”

阿丹说,那天晚上,妈妈抱着她哭了一晚上,她却一滴眼泪都流不出来,因为她不相信

之后爆橙火化了,埋在墓园,很刺眼的墓碑

(.2.5-.12.6)

爆橙的生命,永远停在了十八岁

照片上的他还在笑,笑的很开心

最后,阿丹在爆橙的日记本里看到了一句话

“我爱阿丹,一辈子都爱,就算死,我也要带着她的记忆去死,下辈子也爱,下下辈子也爱.....”

篇2:他们的一点点进步杂文随笔

他们的一点点进步杂文随笔

算起来今天才是支教的第一天,所以有点紧张,也有点害怕,怕自己教不好学生,怕学生不跟我亲近,也怕班里还会像昨天那样没有纪律。但是当我去到班上的时候就没有那种害怕的感觉了,因为感觉看到他们就很亲切,虽然有些孩子会调皮一点,但是总体上令人很欣慰。

因为下雨的原因,开班仪式推迟到下午举行,所以上午就开始上课了。早读的材料是《弟子规》,也许是年级较低,许多字他们都不认识,需要我们一个一个地教他们读,但是他们都很聪明,没有多久就学会了前面的一部分,并且能够整齐地读出来。经过昨天的缓冲,今天他们守纪律多了,遇到不懂的字会举手,而不是七嘴八舌的发言,很快早读时间结束了,不过令我很惊喜的'是他们全部都围在我身边让我给他们解释刚刚学的内容,而我也很乐于跟他们解释这些。

我们今天要开班会课,班会的主题是“孝敬父母,从我先行”,因为刚刚学了《弟子规》所以当我问到要怎样孝敬父母的时候,他们都齐刷刷地举手了,而且回答得都很棒,不过当问到为什么要孝敬父母的时候他们就不做声了,但是当我举一个例子之后他们就开始讲了,而且还跟我们承诺从今天开始要孝敬父母,感觉他们学东西很认真也很快,也能举一反三地回答我的问题,他们的一点点进步都能令我很开心。

篇3:谁来为他们买单杂文随笔

谁来为他们买单杂文随笔

忙完春节,两个孩子都相继开学,支出一万多的学费生活费,对于靠天吃饭的农民家庭是困难的,这段时间,忙完农活,我和丈夫就到离家三十多里的蔬菜批发市场拉菜,再到附近矿区卖菜。

日子是忙碌且辛苦的,早上四点多起床,晚上回家忙到十来点,但想到两个懂事听话的孩子,内心是欣慰的,再苦再累也值得。

有时忙起来往往忘了吃饭,饿了,买个馍便打发了,也许太过劳累,最近总感觉头晕,刚巧在菜场遇见邻家姑娘静静。

静静在市医院当护士,自然熟悉各个医生深浅,便向其打探,希望可以找个好点的大夫瞧瞧。

静静告诉我,医院搬了新家,头个月正在搞活动,一切检察都半价。

第二天,我便按静说的新地址,到了医院。

市医院并不大,各项设施并不太完善,远远赶不上附近的局医院,但因收费标准低点,加上近几年实行新农合政策,却成了农民的最佳首选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最高,参合病人可以达到百分之八十五的高报销政策。

实际也没那么高,去年冬天,母亲哮喘病,就在市医院住了一星期,花了三千元,除了自费药,住院最底起伏线,实际报销一千五百元,也就是说,少花了一半钱。

虽说卫生,医疗设施,医护水平,均不如局医院,但也天天暴满。

原因很简单,花钱少,病员大多是方圆左近农民。

这欠半价检查无疑是农民的福音,我去的那天是二十八号,距活动结束还差两天,却照样车水马龙,排起了长队,做完检查,已是中午十一点多,据说不但全义马市的人都来了,就连附近渑池,宜阳的人也来了不少。

静静告诉我,一个月来,每天来检察的人中,总有癌症晚期的患者,最多一天发现十几例,最少的一天发现两例。

院长开会时说,真不知道这次半价活动是喜是忧,喜的是,医院提高了知名度,这一个月给医院带来的.客观效益,忧的是不知竞有这么多病人在挨日子,还有这么多的重疾病人没有得到及时救治。

是啊,工人可以亨受一年两次的免费体检,可以做到有病早治疗,可以亨受更高的医保待遇。

可是农民,这支庞大的最底层的社会团体,谁来为他们的健康负责,谁来为他们买单。

篇4:与他们共同成长杂文随笔

与他们共同成长杂文随笔

虽然我已经是大师姐了,一直期望去体验的三下乡今天终于实现了。怀着激动的心情来到山青水秀的北界镇双寿小学。本来已经做好了面对恶劣环境的打算了。来到之后才发现比我想象的好太多了。对比自己曾经的小学,这里的条件真的很不错。

经历了长达三个多小时的车程,虽然很累,但是我们仍然充满热情。大家一起该煮饭的煮饭,该收拾的收拾,一切都是那么的井井有条。

吃饱了饭后就开始了我们的工作了——开班仪式,我跟着班主任来到我们五年级的班,一开始我想着下那么大的'雨,有多少学生自愿过来呢?会不会没有学生呢?那就尴尬了。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来到了课室,听到一阵吵闹声,发现里面坐了20多个学生,我的心里感到好感动,非常谢谢她们对我们的支持。同时,我也感到我心中的责任重大,学生们风雨无阻来到我们的班级,我应该教给她们什么呢?我应该怎么把自己所认为好的东西教给他们呢?这些都让我感的心情沉重。感觉自己读了那么久的大学都没有足够的能力去传授知识给他们。看着他们那么活泼可爱的面孔,我更加坚定自己的信念,竭尽所能在这短期的时间里教给她们尽量多的东西,特别是做好一个学生,做一个懂得尊重自己和他人的学生。

希望一切都按照好的方向发展,在短暂的时间,我们和学生们共同成长,创造美好时光。

篇5:他们随笔

他们随笔

他们,是初一(3)班的学霸!

又是午间,整个教室被浓得化不开的学习气氛所包围,“刷刷刷”的笔声清晰可闻。

对!就是这个点!12点50分——同学们自由讨论的时间!

瞧!贺寀同学举着那本数学大册,侧着身连蹦带跳地从那条狭窄的过道穿过来。不用说,一定是来找袁宇慧同学探讨题目的。他俩不相同的思路、不统一的理解、不一样的性格使他们两个人永远也不能一拍即合。贺案来问题目时,他们往往一开始谈得好好的,越到后来两人的分歧愈来愈大,唇枪舌剑、唾沫横飞的场景就出现了。

贺案霸气地把数学大册朝袁宇慧一挥,用左手指着最后一道题,滔滔不绝地说:“你听我讲,这道题,我是这么想的……”这小子还真是,一边声情并茂地讲解着,另一边手上还不忘配合出一些夸张的动作,似乎不管什么定理、公式一经他讲解,就都带上非凡的魅力和极大的趣味。一旁的袁宇慧则认真聆听着。她用左手撑着额头,右手却不停地在草稿本上写着什么,像是在验算贺案的'答案。她镇定地一点点理清思路,列出条件。听到重点的地方,偶尔还会意味深长地点点头,表示赞同。倘若贺案的言语中、思路里出现一丁点儿疏漏,她马上说:“不是这样,你看,不是这样的……”边说,边把条理分明的草稿本递上,让贺寀自己看。他俩的配合,再复杂的题目也如抽丝剥茧一般,都能迎刃而解。

袁宇慧的同桌张嫣然,也加入了讨论的行列。

她用笔指着草稿本上那工工整整的计算过程,说道:“你们看噢,我有另外一种思路……”张嫣然一边有条不紊地叙述着解答步骤,一边瞪大那双清澈的眼睛望着贺案,又望望袁宇慧,透露出一种渴望被肯定的神情。

遇到困惑,贺案总会不自然地挑起他的眉毛,眉毛一跳一跳的,露出一种迷惘的表情,那神态真有趣极了。

袁宇慧依然在不停地点着脑袋。是啊l谁都认为她是个什么都懂的女孩。她习惯用手托一托眼镜,我在想她是不是生怕眼镜从她那不太挺的鼻梁上滑落下来。

渐渐地,同学们的注意力都被他们所吸引,学习的动力也被他们调动起来了,变得愈加浓烈,或埋头演算,或相互小声讨论。

他们,就是初一(3)班的学霸,更是初一(3)班的代表与领路人!他们将领着这个班级在学习道路上越走越远……

篇6:A的故事的杂文随笔

A的故事的杂文随笔

老话说: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白道如此,黑道更是如此,A在这片地区摸爬滚打这么多年,名号大如天,也遭到背后麻袋加闷棍的招待,一条龙服务直接送进医院。

接着就像其他故事一样,A遇到了自己的命定之人。

姑娘是刚来的实习生,跟着医院的前辈一同照顾A,虽然经验不足时常出错,但做事十分用心,对A的照顾可谓是无微不至。

“她是个特别温柔的女孩…”每当A开始讲这句话,其他病友便捂起耳朵,躲到房间的角落,任由他不停重复地说姑娘每天清晨给他的水有多好喝,姑娘每次中午给他的'午餐有多好吃又容易消化,只有中午姑娘带他去晒太阳的时候,他才能消停一会儿,但一回到病房,A又开始炫耀姑娘给他开的小灶,没完没了,听得病友耳朵直生茧。

慢慢的,A的身体状况好转,却得上更为严重的相思病,症状是念叨姑娘的次数成倍增加,一天24小时,20个小时都在问姑娘在哪里,什么时候过来。剩下的4个小时,便是姑娘在他身边的时候。

“新耳钉真配你。”

“口红的颜色衬得你真好看。”

“你剪指甲了吗,手还是那么修长。”

A用尽一切美好的字词句去赞美、夸奖姑娘,可惜,并没有得到任何回应。他开始反思是不是自己表现得不够明显,还是过去的经历让姑娘产生顾忌。

日子一天天过去,他变得极其乖巧安静,不再半夜骚扰病友、不再故意打翻餐盘、不再打扰姑娘的正常工作,只有在姑娘主动接近他时,A才会腻腻歪歪地靠过去,诉说他的一刻不见,如隔三年。

在旁的其他人看着A,笑着跟姑娘说:“你看他,多喜欢你。”

姑娘也笑着回答:“你们现在连动物都不放过了吗。”

A喜欢上一位姑娘,但姑娘不喜欢他。

篇7:资治通鉴故事杂文随笔

资治通鉴故事杂文随笔

西晋初年,鲜卑族首领秃发树机能率众反晋,起兵进犯西晋边境。秦州刺史胡烈带兵前去镇压,与秃发树机能的军队在万斛堆展开大战,胡烈兵败身亡。鲜卑人乘胜攻打金城,凉州刺史牵弘领兵讨伐,被秃发树机能围困在青山中。结果,牵弘兵败战死。

当初,大司马陈骞曾对晋武帝说:“胡烈、牵弘两人有勇无谋,不适合守卫边疆。”但晋武帝不听劝告,仍派两人镇守边疆。现在两人都兵败身亡,晋武帝才后悔不已。

朝廷虽屡屡派兵西征秃发树机能,但仅仅能阻挡鲜卑人的进犯,而不能根除他们的势力。几年后,秃发树机能率兵攻陷了凉州,声势大增,对西晋政权构成了严重威胁。晋武帝临朝时愁眉苦脸,问众大臣:“你们谁能为我征讨那个鲜卑人,解除我的心患?”

司马督马隆上前奏道:“如果陛下能任用我,我一定能扫平秃发树机能的势力。”晋武帝问:“你有信心扫除贼寇,平定边疆,我当然可以任用你。但不知你用什么办法前去征讨?”马隆说:“只要陛下允许我招募三千勇士,不要查问他们的来历,我率这支人马西征鲜卑人,足够了!”晋武帝同意了。

随后,晋武帝任命马隆为征虏将军、武威太守,让他招募兵马前去西征。众大臣都说:“现在国家兵马很多,不应再去另行招募人马,何况马隆将军年少气盛,口出狂言,不足为信。”但晋武帝仍然坚信马隆不疑。不久,马隆招募了三千五百多膂力过人、勇猛顽强的兵卒。他们当中有农民、士兵,也有逃犯,但马隆一概不计较他们的来历。马隆向武库领取兵器时,武库官只拨给他旧兵器。马隆对晋武帝说:“我就要战死沙场,而武库只给我旧武器,这不是陛下您的意思吧!”晋武帝听后下令让马隆任意选取他所需的武器,并调拨他三年的'军资,令他立即领军西征。

马隆三千多人马西渡温水,直逼鲜卑军队。秃发树机能听到消息后,当即率几万人马占据险要地形,准备迎击。由于这一带山路狭窄,马隆便下令制造扁箱车,并在车上筑起木屋,以防风雨和敌军的弓箭、矢石。马隆的军队使用扁箱车,转战而行,深入敌境一千多里,杀死杀伤大量敌军。鲜卑军闻风丧胆。

自马隆领兵西征之后,西晋朝廷便不再知道他的消息。朝廷上下十分担忧,有人甚至猜测他的人马已经全军覆灭了。不久,马隆的信使赶到,向晋武帝传来了马隆屡胜敌军的捷报。晋武帝抚掌大笑,对众大臣说:“如果当初听你们的话,不派马隆西征,恐怕凉州早就没有了”

马隆领兵转战到武威城下,鲜卑将领猝跋韩且万能慑于马隆威名,率一万多兵卒前来投降。不久,马隆的军队与鲜卑的军队展开决战。马隆大败敌军,杀死敌军首领秃发树机能收复了凉州。

篇8:短篇经典杂文随笔

短篇经典杂文随笔

毕加索的'画,常人很难欣赏。

于是有人问他:

“你为什么不把人画得像人、世界画得像世界?”

毕加索回答说:

“我十岁的时候,

就可以画得和照片照出来一样,

但用40年才画出了你们看不懂的东西。”

我为什么要讲这个故事呢?

我想说:很多目标不是光靠努力就能达到的。

绝大多数画画的人,

努力一辈子也只能达到毕加索十岁的水准。

不要坐井观天,一生都与平凡为敌!

接受平凡,比超越平凡更重要。

篇9:杂文随笔

杂文随笔

今天在店里墩地的时候,墩布上面的塑料头掉了,我的右手掌狠狠地杵在了顶部,然后就出现一个矿泉水盖大小的伤口,皮肉外翻,瞬间血止不住地流,一会儿就流了一大摊。

我慌乱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就着水龙头冲,越冲流的越快。

我突然想到按着也许会好点,拽了张纸巾放在伤口上按住,染红了再换一张,这样几张之后血算是止住了。

我蹲在地上,心咚咚地跳的厉害,眼泪竟也不知不觉流了出来。想着刚才的心慌意乱,没来由地感到一阵委屈,哇哇大哭起来。

好想这时候他可以在我的身边,哪怕只是无声的给我一个拥抱,我也不至于像现在这么狼狈。

可是我知道,尽管只是这么小的一个心愿,也是不可能的。

我和他一个在北方,一个在南方,相隔了几千里,再想念,再需要彼此也只能透过屏幕来传达。

看着那一句句“我心疼死了”,“怎么弄得呀”,“怎么那么不小心”当时的我却感觉不到一点点暖意。

我知道,我不应该这样想。可是,我只是需要一个温暖的怀抱,抱抱;一个坚实的臂膀,靠靠;一双厚实的手掌来给我力量。

我不想什么事都要自己扛,我不想在我孤独无依的'时候身边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我真的很软弱,很胆小,我不敢自己一个人去到陌生的地方;我不敢学习开车;我也不敢跟无理的商贩讲道理。

我习惯了去妥协,去退让,去逃避自己觉得恐惧的任何事物。

我需要的,是在我软弱的时候你可以马上出现在我的身边,给我依靠。

篇10:在乎他们随笔

在乎他们随笔

匆匆的时光中,是否有几道活泼跳跃的身影使你开怀大笑,但是呢?

雨后的天空像被洗过一般,深深的蓝,淡淡的蓝,阳光透过稀疏的树叶如星光般洒向大地,四处洋溢着新翻泥土的气息,美哉!再一次踏进童年的乐园——红山森林动物园,走着,走着,我不由放慢了脚步……

动物园的核心——猴山就在我的眼前,但嘈杂的人群、满地的垃圾使我无论如何也不想走近。绕了几圈,从一个个人缝中望过去,熟悉的'景象一遍遍地在眼前回放,仿佛一部老电影,只需看到开头便能预测到结尾。小孩子们手舞足蹈地冲向围栏,头使劲地往下探,仿佛下一秒就要掉落下去。这时化着妆的母亲会大惊失色地把孩子抱回来,那速度简直可以去参加奥运会了。还没完,小孩子嘟着嘴,吵着、闹着甚至抽泣着要来食物,像扔炸弹一样在空中留下一道残影,下一秒便有一只猴子或一群猴子夸张地飞奔去抢,胜利者挥舞着双臂大口大口地吃下。

有些恍惚,多年前的我与他们的身影重叠在一起,有些失落,我也不过是生活的演员,用笨拙的表演表现出我对猴子们的在乎……

正当我准备离开的时候,我发现人群突然四散开来,面前莫名出现了一条纯天然的通道,而通道尽头是一位老人。随着他的走近,一股恶臭传来,而老人的装束使我立刻明白了过来:漆黑的衣服无力地坦开,墨洗过般的裤子,泥土包裹着的鞋子露出了一根脚趾,鸟窝似的头发盘在头上。他手上拿着一个蛇皮袋子,里面也不知道装着什么宝贝玩意儿。好奇心促使我站在了原地。

他走到我的面前,露出满口黄牙,笑着对我说:“你不走吗?”温柔的语气让我一惊,我猛地摇了摇头。他站在我旁边,从袋子中拿出一把吉他信手弹了起来……一曲终了,他对我说:“我从小喜欢音乐,只是家里穷才讨饭学琴。”似有些失落又似自豪地说:“猴子们是我的好听众。”这时我才发现,打闹的猴子们似乎都安静了下来。一切都显得是那么安详,恶臭味似乎也变成了茶香,与吉他声呼应着。

但是呀,笑过之后在乎他们的人,太少太少了,我也不由加快了脚步。

篇11:《资治通鉴》故事选杂文随笔

《资治通鉴》故事选杂文随笔

祖冲之(公元429------5),字文远。范阳乃(河北涞水)人。他自幼好学,且有家学渊源。曾祖父台之爱好天文;祖父祖昌是朝廷的大匠卿,负责营造,精通土木建筑,喜好数学和天文;父亲祖朔之好历算。

祖冲之在青年时期就在国家华林学省做科学研究工作。后从军从政,官至长水校尉,仅次于将军。他的兴趣在科学,即使从军从政,也从未放弃对科学的研究。是南北朝时期杰出的科学家。

宋孝武帝大明六年(公元462年),南徐州从事史祖冲之对孝武帝说:“太子要更令何承天撰的《元嘉新历》,虽然比黄帝历、夏历、殷历、周历等以前十一家历本要精密,但亦有粗疏,需要改进。”祖冲之就拿出由他自己所编撰的《大明历》呈给孝武帝看。孝武帝不识天文历算,对于新旧历法的优劣难以辨明,他就命群臣和懂历法的人去讨论,结果引起一场舌战。权臣戴法兴说《大明历》是“削闰坏章”,并扬言“古人已制定和修订了历法,一直是这样用的,万世也变更不了。”戴法兴等人坚决反对采用《大明历》。

祖冲之就在讨论会上,以他的《大明历》与何承天的《元嘉新历》做了比较说明。祖冲之首先把岁差引进了历法。所谓岁差就是是春分点和秋分点在黄道上的西移。祖冲之又具体说明:“由于日、月、星辰的吸引,地球自转轴的方向发生缓慢而微小的变化,因此第一年的春分到下一年的春分,从地球上看,太阳并没有回到原来的位置,年年向西后移,二十四节令的位置也在动。”祖冲之继续说:“太阳连续两次经过春分点的时间,谓之回归年(也叫“太阳年”),就是一周天;太阳两次经过某一恒星的时间,即地球绕太阳公转的一个周期,就谓之恒星年一周岁。”祖冲之具体算出一回归年的日数是365.24281481日(现代天文测出的是365.24219879日,仅差五十秒,即仅有六十万分之一的误差)。祖冲之这个精密的数字纪录保持了130多年,到公元6才被隋代的张胄元打破。祖冲之在《大明历》中又改革了闰法。众所周知,阴历一年是354天,阳历一年365天多一点。这就产生了闰月,以此来调整农历,便于农作。

何承天的《元嘉新历》袭用了“十九年七闰(十九年中加七个闰月)”。祖冲之经过科学计算得出结论,这种闰法,每二百年就会差一天,应该是“三百九十一年一百四十四闰”。祖冲之在《大明历》中测定一交点月(月球运动在白道上两次过黄道相应交点的周期)等于27.21223日(与现代测定的只差不到二百七十万分之一)。有了明确的交点月,就能准确推算出日、月蚀发生的时间和位置。

祖冲之在讨论会上的发言,得到了大臣巢尚的支持。巢尚用《大明历》计算出公元436年------459年这23年间所发生的四次月蚀,其时间和月亮在天空的位置与实际情况完全相符。戴法兴在事实面前只好认输。

孝武帝根据讨论会上的辩论情况,认为祖冲之的《大明历》是正确的,比何承天的《元嘉新历》要科学,就决定采用《大明历》。在准备公布实行时,孝武帝死去,结果《大明历》未能实行。

梁武帝天监九年(公元5),员郎散骑侍郎祖暅上奏说,他父亲祖冲之的《大明历》是正确的,应予实行。梁武帝萧衍当时未同意。又过了五年,在祖暅重新提出后,萧衍才命太史对比祖冲之的《大明历》与何承天的'《元嘉新历》谁更正确。太史认为《大明历》更精确。萧衍才下诏实行祖冲之的《大明历》。这已是五十年以后的事了。

祖冲之不仅是一位天文学家,而且是一位数学家。他对圆周率的计算是很精确的。西汉刘歆求得圆周率为3.1547,东汉张衡是3.16,三国时刘徽是3.14,何承天是3.1428。而祖冲之是3.1415926----3.1415927之间。祖冲之把圆周率计算到小数点后7位,比外国早了一千多年。祖冲之提出的密率为355/113,同样比外国早了一千多年,直到十六世纪,才被德国人奥托和荷兰人托尼兹两人计算出这个密率。

祖冲之还与他儿子祖暅共同提出“等高处的横截面积相等,那么两个立体的体积也必然相等”的球体积计算公式,比意大利科学家卡瓦列利得出同样的结论早一千年。祖冲之著有《缀术》数十篇,并注释了《九章算术》。

祖冲之的力学知识也很丰富,重造了已失传的指南车,制造加工粮食的水碓磨,还建造了千里船。祖冲之享年七十二岁。他不仅在中国古代就是一位著名的科学家,即使在今天,也是一位受世界各国人民敬仰的科学泰斗。

篇12:小男孩的故事杂文随笔

小男孩的故事杂文随笔

有一个外国小男孩,年纪轻轻便获得了世界各种科研项目小组的邀请,他选择了一个设立在北欧的地质调研小组便投身于工作中。小组有个年轻的男子痴迷于各种摄影采风,足迹印刻在世界各个角落的山山水水,偶然间听闻在小男孩的梦中时常会出现一条梦幻般的长河,水面广阔波光粼粼,倒映着对面的郁郁青山和天边的晚霞。年轻男子让小男孩把这美丽的梦境画下来,便决定出发去寻找这处令人神往的景色。

经过两三年的寻访,年轻男子在欧洲东部发现了一处类似画中描绘的景色,虽然真的很相似也很美,但感觉似乎欠缺了一点什么。远山纵深的森林,近水层层的波纹,促使他迫不及待地讲这一幕拍摄下来。年轻男子回到了小组,把这些照片拿给小男孩看。小男孩看了却摇了摇头说:“的'确很美,但不是我梦中的那条长河,梦中的更加令人迷醉。”

年轻男子有些失望但他表示不会放弃,一定会找到这处风景,为他也为自己。

许多许多年以后,大家早就忘了这件事,包括小男孩。当然小男孩已经长大了,长成了一个英俊的男人。曾经的地质调研小组早就解散了,研究员们都各奔东西,从事着相关领域的专家工作,小男孩也是。偶然的一天,英俊的男人被同事告知,会议室有位陌生男人在等着,希望能见他一面。

英俊的男人推开会议室的门,看见了一个有些沧桑的陌生男人,他背着全套的摄影器材,神情间带着完成任务般的自豪。陌生男人向他招了招手,嘴里嘟囔着“小鬼头都长这么大了……”

没错,陌生男人就是那个曾经发誓一定找到梦中长河的年轻男子。男子将照片铺开在桌面上,一张张美得令人窒息,喟叹。英俊的男人惊讶地从照片中捕捉到一丝若有似无的熟悉感,这种熟悉感不仅来自梦境。他,似乎曾经在哪里见过。

陌生男人说道:“照片上的地方位于遥远的中国,你听说过扬子江吗?”男人娓娓道来,“这些年来,为了找到这处景色,我走遍全世界,期间也听说了很多关于你的事情。”

原来,小男孩小时候父母双亡,并且患有严重的自闭症。小男孩被一对善良的中国夫妇收养,但后来这对中国夫妇也因为意外事故去世。小男孩没有被遗弃,继续留在中国由外婆抚养。外婆家在山脚下,那里青山环绕,扬子江水日日夜夜地在群山间穿流而过,倒映着两岸的青山……外婆还在世的时候,时常喜欢抱着小男孩,在日落西山之时,坐在江畔的小木屋前,看着远山渐渐隐于夕晖,看着日暮下的江水波光粼粼,将水下群山的倒影拉扯得模糊不清。后来外婆去世了,小男孩被国际一家专门研究儿童自闭症的医疗机构收留。随着病症的缓解,曾经的记忆也变得缥缈……

篇13:兔子的故事杂文随笔

兔子的故事杂文随笔

有一天,我在路上捡到了一只兔子,不,应该是一对儿,这只兔子还有个妹妹,天天哭唧唧的,搞得我很烦。

我真的好讨厌她俩啊,老是粘着我,我一个习惯了自己一个人的死宅真的很受不了的,不仅粘人,还能吃,但是我不高兴了她就会变成兔子给我跳舞,我不太懂欣赏,于是我觉着那个舞蹈真的丑死了,不过好歹这俩兔子还是很有良心的,于是我就养着她俩,天知道我每天省多少钱给她俩买小萝卜。

这俩傻兔子就陪了我大概四五年,后来我朋友实在太多了,顾不上她俩了,以前总是和我一起的大兔子很难过,整天来蹭我,说我不要她俩了,小兔子还是成天坐在沙发上看爱情电影看到哭唧唧。

我说没有吧,我只是陪她俩的时间少了一点而已,正常的青少年需要朋友,我觉着这没有什么问题。大兔子说,好吧。我没当真,后来我想了想是因为她经常纵容我,我以为她不会走的,那一天我回来的时候我发现我们家的兔子没有了。

大兔子给我留了张字条,你会后悔的,如果有那一天,就来樱花公园找我们。

我当时是真傻,我想怎么会有那一天呢。

可是现在我看看身边的人,我发现原来那些我曾经向往的并不是这样的生活,他们让我去好远的地方帮他们买东西,我迷路的时候真的好害怕,她们要我陪她们聊天,只能过着两点睡觉第二天十二点半起床的生活。原来与其无谓的付出得不到收获,不如永远跟爱自己的人在一起,我难过的时候,开始想那两只跳舞很丑的傻兔子。我开始跟我的朋友打电话,我说,我想我的兔子了。

——A:我也想我家兔子了,你知道吗我的兔子呀······

——B:买一只吧,哈哈哈哈哈哈哈兔子挺好玩的。

——C:你想怎样就怎样呗,我吃饭呢,先挂了。

——D:。。。

我的兔子她们会对我说,你难过了对不对,别哭啊,你还有我们呢,然后用她的耳朵蹭我的脖子,我真的很痒,可我每次都是抱她们抱得更紧,眼泪打湿她们的毛。

我错了,我把我的兔子弄丢了。

我疯了一样的跑到樱花公园里去,可是我找了整整一天,我找不到我的.兔子,我好想哭,我的兔子,我抛弃了她们,她们这么傻,外面又没有小萝卜,她们肯定会饿着的,她们会照顾自己吗?万一被人拐跑了怎么办······

天开始下雨,我觉得很及时,这样那群和我一样在寻找的人,我们就不会担心被看到彼此的眼泪了。我弄丢了我的兔子,这件事真的怪我,这都是我的错,我在一棵樱花树旁边坐下,我身上是雨水和泥土,可是我真的不介意,我想要我的兔子回来,后来雨越下越大,我一直呆在那里,直到睡着。

醒来之后我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兔子,眼前那个看起来酷酷的少女正拿着一节火腿肠戳我的脸,喂,兔子吃不吃火腿肠啊。

她真的好笨啊,兔子只吃胡萝卜的,不对,我记得我的兔子,我第一次遇见她的时候,她好像吃了火腿肠。

于是我很大口的咬下去,连带着把我偷偷流下来的眼泪一起咽进肚子里。

篇14:雀儿的故事杂文随笔

雀儿的故事杂文随笔

最近,听友人讲了个小故事,心中隐隐作痛。

一天,单身邻居老李归家途中,见路旁一只羽毛未全的小雀儿在扑腾,心生怜悯,手捧回家,拾掇个鸟笼子装了,置于阳台。事后因忙,竟忘记了。逾两天,突然记起,心想不妙,幼鸟必死无疑。急往看视,却见一老雀儿在鸟笼边,正给幼鸟喂食。幼鸟扑腾着,挺精神。老李一阵感动,从此记住喂鸟了。

光阴荏苒,幼鸟渐大。那只老雀儿仍常飞来,或喂食,或在笼外叽喳。久之,老李想,若将老雀儿也装入笼,使它母子相依相护,自己也添些热闹,岂不更好?于是他费尽心思,张网以待。一次,终于瞅准机会,将老雀儿捕获。意外的是,在装老雀儿入笼时,小雀儿却趁隙飞跑了,令他不无遗憾。

无奈,只好将老雀儿养着,以待小雀儿到来。不久,乡下老家有急事,他匆忙赶回,将喂养老雀儿的事置诸脑后。几天后归来,一看,老雀儿已经饿死了。他后悔不迭,深深自责。

小雀儿却始终没有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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