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在这里给大家带来中年男人病,得治的杂文随笔,本文共16篇,希望大家喜欢!

篇1:中年男人病,得治的杂文随笔
中年男人病,得治的杂文随笔
人到中年的男人,时常会觉得孤独,因为他一睁开眼睛,周围都是要依靠他的人,却没有他可以依靠的人。
网上总拿这个段子来各种抒情,各种发挥。我个人是十分不认可这句话的,这明显是无病呻吟嘛,古往今来大家不都是这么过的,难道就是现代男人都变娘了变脆弱了?没有的事!
好多男人就靠这句话给自己刷泪水,讨可怜。那女人谁来可怜,类似这种大道理在中国是从来不缺的,不说别的,单“媳妇熬成婆”这句话,就道尽了做女人的苦。
现代男人压力大,没依靠,难道古代男人就有依靠了。现代男人上有老下有小一家五口人,可古代男人光老婆都不止养一个呢,然而怎么了,我还是喜欢万恶的旧社会。哈哈!
对于粗糙的人来说,是不会仔细研究什么依靠不依靠的,先活下去嘛,穷有穷路,富有富路,活不下去了自有活不下去的路。这个世界这么丰富,靠的`不就是千姿百态的各种人生嘛。
所以说,只要能活着,就不是啥坏事,别搞那么多伤春悲秋娘炮思维。有能力者多吃多喝多玩,没能力者为环保做贡献,节能减排。
如果家里没病没灾,那就别一天到晚的躲在一个犄角旮旯的把自己想成林妹妹,你长得比人家美还是咋滴,偶尔心情不好抽根烟,溜达溜达啥事都过去。
人啊,哪有那么多依靠,结了婚的互相靠着,没结婚的自个儿浪着。总归都是生活,没啥好坏之分。可偏偏老是很多人多想,我看是花花世界太精彩,亮瞎了卿卿的眯缝眼。结了婚的不安分,男的女的都想捣鼓点事情(我也想,哈哈)。没结婚的觉得人生无望,灵魂有缺。其实结婚不结婚都是一种生活态度,结了婚要孩子不要孩子也是一样,只要你自己想得明白,这个世界上哪里有什么绝对的对错。
老话说,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男人遇到的事情,史前20的男人大多也都遇到过了。别把自个想成世界独一份,我的悲伤只有风知道。风知道个屁,除了风,谁都知道。
人生在世,每个阶段有每个阶段的烦恼。我儿子天天为作业发愁的不行,在我看来他的状态比好多中年人痛苦多了,然而,一到周末,还不是跟放出门的狗子一样,屁颠屁颠的就跑出去乐了。
孩子和成年人有啥区别?没啥,就是一个简单一个复杂。遇到爱,小孩子直接就融化了,跟爱融在一起部分彼此。成年人遇到爱,那得站远点,然后看几下,闻一闻,戳一下,摸一下,然后被人糊一脸。
我说啊,人就要活得粗糙一点,还是傻人乐趣多!
篇2:病的杂文随笔
病的杂文随笔
“闺女,我求求你卖点药给我吧。”头发花白的老太太声音沙哑,分贝却很高。
“没有,俺家不卖那种药。”隔着玻璃门,我笑嘻嘻地应对,心里清楚一定不能让这老太太进来,否则的话她轻易不会离开,还会缠着要顾客陪她说话。
“蒙脱石散你家能没有吗?我看见了,两块钱一包我知道,快点卖给我吧。”老太太的鼻子尖被抵在玻璃上,压成一个平面。
阳光很好,晒在身上暖洋洋的。老太太沐浴在阳光下,我迎着光线眯着眼睛望向她,门里门外就这样僵持不下。老太太倚在门外意志坚定,说什么也不肯走;我靠在门里,如同一只被猫堵在洞中的老鼠。
是的,这就是我的工作日常,只不过今天的剧情有点狗血——关于我的职业,说得高大上一些叫“药师”,接地气一点那我就是个药店里站柜台卖药的,其实本质上还是很接近商人。
商人嘛,逐利而往。平日我们当然以把药品卖出去为目的,可是今天的情况有点特殊。这个老太太是我们小区里一位大姐的娘家妈妈。据那位大姐说,老太太前几年得过两次脑血栓,神智多少有些不清楚,有事没事总爱给自己找点药吃,其中她最喜欢吃的就是蒙脱石散和芦荟胶囊。
蒙脱石散吃多了自然会引起便秘,她老人家应对的办法就是直接再换芦荟胶囊。芦荟胶囊吃多了又会引起腹泻,那她就再换回蒙脱石散。有点类似于故事里的傻大姐和面,面多了加水,水多了加面。
可是药品毕竟不能乱吃。听了大姐说的情况以后,我们从此就多了个心眼。再遇见这位老太太来买药,我们就不卖给她,要么告诉她没有,要么说让她闺女来。这个办法一般情况下好用。可是最近几天不知怎么的.,这个老太太的倔脾气上来了,买不到药就是不肯离开,非得等她家人来把她领走才行。
“我知道蒙脱石散20块钱一盒,我经常吃。现在我闺女她们都上班了,家里就我一个人,我拉肚子快要拉死了,求求你卖点给我吧。”老太太在街上扯着嗓子喊,路上的行人渐渐围了起来看热闹。
“我说大哥,”她拉住其中的一位,“你给评评理。我要买药,她却不卖给我。她的工作不就是卖药吗?你说她这样做对吗?”她一边诉说博取同情,一边对门里的我指指点点。
我满肚子的委屈。送上门来的生意不能做,到了手边的钱不能赚,还要被人在外面议论纷纷。
另一位大妈被那个老太太缠不住,笑嘻嘻地走上门外的台阶,“好吧,我来帮你买。”她一边说,一边看着门里的我,似乎在等我的一个解释。
“大妈,我的门锁着呢,你别进来了。她女儿不让她随便吃药。”隔着门玻璃,我大声对外面喊。
好心的大妈听明白了,继而笑嘻嘻地转过身去面向那位老太太:“人家店里没有你要的那种药,快回去吧。”
“她店里有,她就是坏,不想卖给我。”老太太不依不饶。弄明白原委的看热闹人群又逐渐散去,我的门依然紧锁。老太太没有办法,只能无奈地离开。
“我能不能麻烦你个事,帮我去那家药店里买盒药呗?”我听见了老太太的声音,在街拐角处她似乎又拦住了另外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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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病中病杂文随笔
病中病杂文随笔
我讨厌写关于疾病的文章,给人感觉我像脑子有病似的,再不就是认为我思想阴暗,阴暗到了连一丁点光亮都没有。其实不然,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若无光亮指引,我又何以写下这篇文章呢?只是我讨厌太过刺眼的光亮,因为它并不温柔,并不体贴,倘使你瞧它时间长了,还会致盲,并深陷于幻境之中。
提到病,我相信每个人都会或多或少有过病史,其中有些被彻底治愈了,而另外一些则仍留存于身体里,把这一副世间独有的身躯百般折磨,摧残成了亚健康状态,甚或是更加糟糕的濒死的状态。
岁月长流,打我了解生死开始,我身边总会出现一些病痛缠身之人,我不想用细腻的,带有强烈渲染性的词汇描绘他们当时痛苦的惨状,相信谁都能懂。他们之中或仍在苦苦挣扎、苟延残喘,或早已入土为安、与世长眠。而我,不得不说,也是苦苦挣扎、苟延残喘中的一分子。
在我六岁的时候,类似的见闻和经历就已让我寝食难安,彻夜难眠,哪怕是盖着足有五斤重的棉花大被,还是感觉全身冰冷。独居床榻的我,就这么瑟瑟发抖,瞪大双眼盯着头上的洁白的天棚,直到东方发白,象征着美好和康复的太阳缓缓升起,我才有勇气闭目就寝。
我从小就不做梦,无论好梦还是噩梦,梦,在我的精神世界里,是完全空白的。我也不晓得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也没有人能够解释清楚,我也不想听到一些或安慰,或惊讶的解释。反正我已经习惯了无梦的感觉,并且常常冥想,我之古怪性格,怕是与此有关,有梦的人善于写关于梦的东西,而无梦的我,就只写一些眼见为实的东西了。
我有时候也挺纳闷的,当时的父母竟然能够狠下心来,将才年满六岁的我扔到另外一间屋子里去,让无梦的我一个人去面对黑夜,面对脑海中不断翻滚的,灵动的,鲜活的,伴着唉声叹气的,真实的痛苦景象。那些值得怜悯的'病人,那些值得玩味的伤感的病话,作为一个六岁的孩子,把它们牢牢记住,并一直忍受着,根本无法忘却。
要说时代在发展,话是不错的。我会感伤,感伤自己没有赶上一个好的时代,如果我出生在现在,我想父母再不敢那么对待我了,现在出生的孩子大多是宝,而那时出生的我,却是根草,被种植在山野,自我生长。
不过我却不恨父母,相反则非常感谢他们,若非他们的狠心,我也不可能尽早体会到如叔本华说的那样:痛苦与无聊是人类幸福的两大天敌。不错,正因为有了感悟,所以才会倍感珍惜,懂得忘却,懂得适应,以免年纪渐长,我却只是拥有六岁孩子的心智,幼稚可笑,蒙昧无知。
诚然令我感到唏嘘的是,历史的进程,时代的发展,创造了各种各样令人瞠目结舌的科技,却也滋生了千奇百怪使人目不暇接的疾病。还好,我不会再惊慌,不会再恐惧,只是我会时常感慨,年纪越大,胆子越小,懂得越多,快乐越少。
篇4:自习病-杂文随笔
自习病-杂文随笔
今天晚上自习时前排情侣算是我遇到的恋人中“最低调”的一对了,音调低的超出人耳所能接受的范围。但他俩又不像有特异功能,所以断定他们是在用唇语交流。能遇到这样的情侣概率很小,像我,两年只遇上这一次。大多数都是喜欢头挤头,边挤边叽喳。通常有个前奏,一方会把摊开的书往中间一摆用笔指着某处向另一方发问,然后理直气壮地挤头。也有生性豪放的,视众人若空气,往往书看着看着就把笔一放探过头去。有时,男方还嫌不够紧凑,便伸出长手去搂女方的肩或腰。双方得到满足后又开始各看各的书,至于问了什么问题刚才说了些什么早忘了,废话本来就易忘。一晚上这样来个七八回,就过去了。当然,这种情形只会发生在那些肩窄,脖子长,脑袋大的情侣身上,那些阔肩,短脖子,小脑袋的是无福享受到的。还好有嘴皮可以磨。这就是一种“自习病”,“头皮癣”并发“口癣”。
并不是只有情侣才喜欢“磨”东西,单个上自习的也可能是个痒主。譬如,有的人坐下不到三分钟,就左扭扭右扭扭,长吁短叹,搔首弄姿,浑身不自在。从扭动部位的剧烈程度来看,此人很可能是“痔疮”。又有人倒不是扭动不止,只是神色凝重地看着书本,咬牙顿足,怒目圆睁,埋头苦读,恨不能把书本吃掉。不时传来一声“咔”的翻书声,表明他想先把书撕成块再吃。不必多说,此人是得了“胃病”。还有一类极大众的病,患者先是四肢僵硬,留躯体在教室保持学习姿态,灵魂出窍与贾宝玉共游太虚幻境;更进一步也并无明显异常,细细观察才发现其颈部肌肉可不受大脑支配自行收缩舒张使头部做不规律的单摆运动(之所以说是未受大脑支配,因为每次单摆是以头部撞向桌子结束的);最终支持不住伏在桌上埋头于双臂之中,还能隐约发现有晶莹的液体从那流出。不错,说的就是瞌睡。瞌睡这玩意就像大小便,你不知道它什么时候来,是来大的`还是小的,是如蜻蜓点水般一掠而过还是如恶狗扑食般死缠烂打。让人不胜烦恼,不是准备一包餐巾纸就能解决的。遇到这种情况最好出去透透气,让大脑补补痒,实在不行就回寝室睡觉。
说到这儿就不免谈谈另一类较为诡异的“占座病”,来点有思想的。“患者”往往并不以此为患反以为荣,似乎能体现自己很聪明和学习积极性强。首先,这并不能表明你很聪明有学习技巧,因为大家都有手有脚的谁不会占,只是不屑于占。其次,占了座反而证明你学习不积极,上自习没别人早就耍流氓先占好了。部分同学没头脑,对“患者”很是敬畏,认为他们早占晚坐是学业繁忙身不由己。但这就是侵犯我们大家的共同利益的流氓行径,和学习忙不忙没关系。好像自己学习不太认真就没权去坐较好的位子似的,然而位子与学习认不认真好不好无关系,它只属于为它而早起,省去休息时间,缩短吃饭时间而早来的人,哪怕那人只这样了一天。我们国人从小就没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都想少点麻烦,最后麻烦往往就找你。
前四种“病”似感冒,不难治,可以药到病除,最后一种就有点棘手。“患者”一般是学的越来劲(好不好就不知道了)就越认为自己占的是风水宝地,而且必须要早占后到才算是;要不就自认学习天下无双,这位子他不占谁配占,达到了一些领导对待公车公款的思想境界。前一种情况你越提醒他越不信,像蔡恒公对扁鹊;后一种那更是说不得,否则人头不保像曹操对华佗。但不妨与之一斗。
篇5:沉默是病-杂文随笔
沉默是病-杂文随笔
随着当今医学科技的进步与发展,许多疑难杂症已“迎刃而解”,而医学研究人员依然不懈探索,想要找到攻克目前困扰人类的如爱滋病、癌症等顽症的方法。幸运的是:目前,爱滋病、癌症患者只在少数;不幸的是:许多国人却患上另一种“病”--沉默!
看到这里,信奉“沉默是金”的朋友定会不屑:沉默怎么会是病!的确,在受到委屈欲辩无措的时候,在受到无知小人挑衅的时候,在你想将矛盾化有为无的时候,沉默真的是金!可是,当你看见有人行窃而你却捂紧钱包悄悄溜走,你的沉默不就成了一种丧失良知的病吗?此时的沉默就是一种纵容!
当然,或许有人会说:这些事自有法律来管。且不说有些案件属“民不告官不理”一类,即使是法律管得着的事情也得有人站出来“讨个说法”,更别提那些法律管不着道德又约束不了的事了。
笔者有位租住公寓的友人,有天中午前去探望她。忽听得对面(也是租房的)传来打闹声,遂前去敲门问个究竟。门开,愕然发现一女孩子衣衫不整地坐在床沿哭泣,而坐在她身后的那个男子正恼羞成怒地穿衣。在我们愤怒的眼神中,那男人狼狈而去。那女孩子不胜感激地说了声“谢谢”。事后,当时同样也租住在此的人对我们说“以后这样的事你最好别管,弄得不好倒惹一身臊。”面对这种明哲保身但求无过的沉默,难道还有人信奉“沉默是金”吗?这种沉默实际上是一种默许,而这种默许无疑是对良知和道德的背叛。沉默此时是病!
近日,笔者再一次痛心疾首地读到近期《知音》杂志上刊登的一篇《纵容与麻木--恶狼施暴十五载》的文章,文章透露:罪犯招供的.被其施暴的人数比到场作证的人数要多得多,但法庭最后只得因证据不足做出一个令人遗憾的判决。受伤害的孩子和家长们,你们为什么不肯拿起法律的武器!面对此种沉默,我只想说一声:朋友,请开启您的尊口,用我们的良知、真诚与正气吼一句,吼开罩在我们头顶的沉默之云,让阳光的温暖医治人们渐已迷失的“盲心”。
篇6:清高是病-杂文随笔
清高是病-杂文随笔
有一种人,他们可以见鬼说鬼话见人说人话见了麻雀就说鸟语,左右逢源,游刃有余。对于这种人,我前些年所持的态度是不屑与其为伍,打骨子里就鄙视他们,觉得他们俗不可耐。但是近两年我对他们的看法却有所转变,觉得他们的“左右逢源”也是一种本事,这本事不是谁都能学得来的,至少符合了这个世界的生存法则。而我在这方面却具备得太少,一遇见不对自己胃口的人就往往沉默如铁,或是简单应付几句,让人一看就知道是应付,所以场景就难免尴尬,我的`演技太差了。惭愧。如果哪天设立一个最差男主角奖,得主肯定非我莫属。
有不少人说我过于清高,我承认,我确实瞎清高。或者说假清高。我确实太高看自己了,弄得有些时候似乎不食人间烟火,只要脱离了自己的兴趣范围就觉得不屑于发言,只是固守在自己的那片天地里自我陶醉。这是一种病。而且我病得不轻。有时让人错认为我患了“自闭症”,这是我咎由自取,活该,怪不得别人。
其实有些时候我不发言,不代表我轻视别人,只是我习惯于做一个观众和听众,看着别人尽情地展示自我也是一种享受。每个人都有一种表现欲,只是表现自我时所擅长的方式不同而已,有的喜欢口若悬河,有的喜欢纵情歌唱,有的喜欢将内心波澜诉诸于弊端,方式五花八门应有尽有。每个人都渴望别人能了解他,能与之产生共鸣,因为这个世界虽然熙熙攘攘,其实孤独地很,也寂寥得很,“狂欢是一群人的寂寞,寂寞是一个人的狂欢”这话说得对极了。
总感觉自己前些年自我表现地太多了,以至于抢了不少人的风头,遭到过许多非议,于是反省自己,决议少说话多聆听。这个决议与自己骨子里的清高因子化合在一起竟然导致了不少尴尬。这是我的过失。恨不能罚自己天天打倒立。
活在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里,没什么好清高的,我也希望能赚大把的钞票,那样就可以去帮助身边需要帮助的人,可以弄块大的健身场地摆上兵器架子、木人桩等器械供自己和一些同爱好之人演武,可以买上吉他、架子鼓制作自己原创的音乐,可以背上行囊去周游世界并把一路的见闻整理成文字与他人共享那份旅途快乐,可以……只要有钱且能健康地活着,可以去做的事太多。
清高总是不经意地与钱联系到一起,这是思维惯性所致,更是现实所致。如果哪天这个世界不需要钱了,或许每个人就都可以无所顾忌地“清高”了,不必像如今这样拘谨。但现在还不行,钱依然在横行霸道。所以我的清高很难成立,也就成了假清高。为了生存,人毫无选择,尽管做不到“鞠躬车马前”,但至少得做到“时常低头”,因为不低头就会撞到门框,疼的只有自己。
那些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见了麻雀说鸟语的人通常都是比较有钱的,至少他们都在做着一些可能会在瞬间暴富的行业,这真的是一种本事。我也想学,真的想学,因为我也想有钱。可不知能不能学得来。至于能不能学得来似乎不太重要,重要的是我越来越感觉到“清高”是一种病,这病会把人害得要死。如果具备古人不为五斗米折腰的视死如归的精神,大可以继续清高如初。我也在问自己:你到底具备不具备?
篇7:煽情是病杂文随笔
煽情是病杂文随笔
一
这年头,电视剧煽情,文章煽情,连综艺都故意演得煽情。
不想举例子。
比如什么最新版《流星花园》,《非常完美》。
想看尬煽的文章,上简书,不用手动翻,首页随便点开一篇,看半分钟了不知道讲什么事。或者,本来挺好一事,不硬煽情还读得舒服温馨,非要渲染得跟参加追悼会一样。或者正经说事,可是故意写得跟学生演讲稿似的,“大家好啊,想知道我是怎么靠写作月挣一万的吗?…”
就不能正常表达吗?
尴尬癌都无语了。
二
有那种煽情煽得恰当好处的文艺作品。
不过不应该叫煽情,那应该叫抒情了。
比如说,…就不举例了。
煽情跟抒情不一样。煽情是渲染感情,强化感情,把普通程度的感情放大,人家不想哭也硬要把人家整哭,哭得越厉害越好。
眼泪鼻涕一抹完,咦,刚才谁哭了?
高中有一节语文课,语文老师放了一个关于母爱的'校园演讲视频,学生们坐在操场,演讲人在台上喊:“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勇敢地说,妈妈我爱您!…妈妈我爱您!”
台下的学生们边哭边喊:“妈妈我爱您!”整片操场成了泪海,看这视频的我和同桌也泪流满面。她抽了张纸擤了擤鼻涕,把自己桌面上的抽纸推了过来。
我们语文老师是位二十多岁的美女,视频放完她说:“我是觉得这个主题很好。但这个演讲有点太煽情了。”然后她顺口讲了一嘴,“我前不久有一天我给我妈梳头,突然发现她头上有一根白头发。那一瞬间,我心里突然就很触动。”
那时候我还不懂她说的“太煽情了”到底是怎么煽情了。她讲她妈妈的白头发的时候,我还沉浸在演讲带来的情绪中,并不知道,其实更真实和复杂的感情,恰好是她说的那种说不出道不明的触动。
演讲是在煽情,她是在抒情。
话说多了反而无味。越想描述得精细,越失去感情的厚重和滋味。
三
表达这件事,真的是个技术活。
多了冗长,少了单调,短了不够,长了信息量太大。抒情到位升华主题,情感泛滥削弱主题。
观察和总结起来,成功的文艺作品都是现实与思考,情感与情节的成功结合。有些现实主义的作品,不是堆砌情节没有一点情感的升华,就是情节薄弱煽情来凑,情节的发展如果支撑不起情感的变化和爆发,就会尴尬。某晚电视上正好放到新版《流星花园》男女主雨中分手的场景,大段的内心独白让人完全出戏。用内心旁白来表达人物心理,是最浅白的人物心理展现方式。
说到底,还是真实质朴的情感动人。并且已经足够动人。
就像顾城写的那样:
“草在结它的种子,
风在摇它的叶子,
我们站着,
就十分美好。”
一切尽在不言中了。
篇8:释伤是病,得治诗歌
释伤是病,得治诗歌
总有一些伤痛
难以释怀
徒增的遗憾
难以忘却
有些人
在你的人生中经过
是匆匆过客
却时不时的想起
留不住的爱
逝若流水
掩饰不了的相思
汹涌不息
是伤是痛
却始终无法定论
或许缘份已尽
情愫再难滋生
不回首,唯有再遗忘
许多事,选择无从着手
烦恼或许黯然神伤
只是不懂
曾经的.你我
俩颗心的牵绊
挣扎着意欲何方
每个故事的开始
都有一个结尾的落幕
不会停滞的是时光
不能短层的是季节
可是孤单的我
寂寞最是无情
也许上天造物弄人
宿命注定难违
呼吸着同样的空气
却行走着不同的轨迹
强忍泪水
相思不得相守
这是无奈,亦是痛苦
篇9:失得之间杂文随笔
失得之间杂文随笔
人生有失必有得,有得必有失,失得只在于多寡之分,在于相对,在于辩证。在失得之间感觉幸福的程度在于心态是否阳光。人生只失不得不存在,只得不失,不可能。
人生的“失”,无非是失去钱财,失去爱情等等,人生无非因此而痛苦,坎坷,曲折。人生的“得”无非是得到钱物,得到爱情,无非是得到清闲,得到快乐,得到幸福等等。然而你失去了钱物不光是“楚人失之,楚人得之”,而且你在这里失去,必定通过劳动在那里得到。在这里失去爱情,在那里可以获得爱情。天涯何处无芳草,天下自有有缘人。暂时地失去爱情,得到痛苦,坎坷,磨难,然而它可以磨砺生命,积蓄力量,焕发精神,坚实身体,锻炼才干,培养品质,锤炼修养,创造业绩,丰富经历,积累经验,辉煌历史,经过磨难的爱情,才真正懂得爱情的滋味。爱情并不一定在于长年厮守,而在于心心相印和爱的那一份真挚。痛苦,坎坷,磨难,可以激发人的斗志,更渴望战胜,就在这战胜中你可以创造辉煌的业绩,求得灿烂的前程,丰富人生的经历。它可以成为子孙的垂范。到了晚年,你可以告诉子孙自己丰富多彩光彩的历史,这就是大失后的大得。有失必有得,有得必有失,有大失必有大得。“失”就是“得”,“得”就是“失”,“大失”就是“大得”。这是一种绝对,这是一种相对,这是一种辩证,这是一分为二,这是事物的两面性,这是一种对立,这又是一种统一。
有的人为自己的“失”痛苦不堪,悲观厌世不已,其实那是不懂得“失得”的真正内涵,只看到表面的,没看清本质的,只看到现在的,没看清将来的。其实,你应该大笑,你应该振奋,大笑的,冷静的.,振奋地扬起生命的征帆,乘风破浪前进,你前面目标的正面写的是“失”,翻过来就是“得”。
有的人为别人的“失”幸灾乐祸,大笑不已,其实,你也要清楚你站脚的地方也有陷阱。在你洋洋得意自己的“得”时,会自然而然地踏进陷阱,“得”也就擦肩而过变成了“失”。幸灾乐祸别人,其实也是在嘲笑自己。谁不是在“失得”之间获得幸福,求得业绩,而又在此之间慢慢老死。幸福与否在于“失得”的多寡,在于转换,在于奋斗,在于超然的精神和阳光的心态。
自己“失”了,不要灰心气馁,别人“失”了,不要幸灾乐祸,而是人人应该牵起手来,互相关爱,互相帮助,争取把“失”尽快转化为“得”。
“失”并不可怕,有时候可怕的是“得”,“得”太多了,人就要退化,这又不是一种“大失”吗?
“失得”是人人面对的事情,人就在“失得”之间求得事业,创造成绩,丰富经历,得到进化,获得生存,然而又在“失得”之间慢慢老死。
有时“失”是伟大的,“得”是渺小的,事物的好坏得失是相互转化的。
篇10:翻译太宰治一问一答杂文随笔
翻译太宰治一问一答杂文随笔
一问一答
“请谈一下您最近的感想吧。”
“我很为难。”
“您要是‘为难’,我可真就为难了。还请谈一下吧。”
“我最近深深感到,人非正直不可。虽是愚蠢的感想,我昨日边走路,边深深认识到这点。因为企图蒙混,生活才变得复杂艰难。当正直说话,正直前行,生活便实在简单,无所谓失败。所谓失败,指的就是企图蒙混而没能蒙混的情况。另外,无欲无求也很重要呢。人一贪婪,怎么也难免想要蒙混,一旦蒙混,种种事情就越来越复杂,最终露出马脚,自讨没趣。本来彰明昭著的感想,可仅是体悟到它,我就花了三十四年。”
“您现在重读自己年轻时期的作品有什么感想吗?”
“感觉像翻看着以前的相册。人还没有变,衣服却变了。看着那些衣服,也会报以微笑。”
“您奉行所谓的`某种‘主义’吗?”
“在生活方面,我一直思考着‘爱’这个问题,非独我,任谁都会思考吧?然而其难以解答。一提到爱,也许就有人联想起娇嗲肉麻,但它着实艰深。所谓爱究竟是什么,我至今不懂。它似乎很少使用。即便我自以为是个一往情深的人,也有过截然相反的时候呢。总之,真难。它与方才的所说的正直似乎也略有关联。爱与正直。我似懂非懂,总之,尚有不懂之处。正直是现实的问题,爱则是理想,嘛,也许我所谓的某种主义就潜藏在那里,但我仍不甚了了。”
“您是基督徒吗?”
“我不去教会,但读圣经。世界中不是少有民族能像日本人这么正确地理解基督教吗?在基督教方面,日本不也可以从此成为世界的中心吗?最近欧美人的基督教实在不过尔尔。”
“快要到展览会的季节,您观看了哪场吗?”
“我还没看过一场,近来,实在很少有人享受绘画。感受不到一点喜悦。生命力贫弱。光说些装腔作势的话,对不起。”
篇11:闯红灯是一种病杂文随笔
闯红灯是一种病杂文随笔
你经常“闯红灯”吗?那是一种病,得治。
前面骑着“小绿”自行车的是一个50多岁的中年人,节奏不紧不慢,神态悠闲自在,显然是一种闲来无事、骑着自行车诳街的态势。我和他一起到达十字路口,正好赶上绿灯灭、黄灯亮起的当口。他脚下一用力,准备闯过去,可是起步慢了,红灯已经亮起,显示出“65”的字样来,左右的机动车相互穿梭了起来,他已经没有机会过去了,只好退了回来。退回来后他左瞅右瞅,前看后看,仿佛在寻找着什么。果然,他看到一个前后车距较大的机会,又一次启动自行车,再次试图闯过去,但是,后面辆车的司机没有给他机会,加了油门,缩小了与前面车辆的距离,他又一次退了回来。就这样,在65秒的时间里,他尝试了3次,结果都没有成功,在红灯最后的3秒时间里,横行的车辆少了,他终于抓到了机会,猛蹬车踏板闯了过去。
显然这位中年人患了“闯红灯病”。其表现是,站在红灯面前神态非常着急,非常痛苦。闯不了红灯,有点近似吸毒的人毒瘾犯了一般,抓耳挠腮,走站不安,冒着种种危险,也试图能够闯过去,只有闯过去,他的心里才安逸、快乐。其实他丝毫没有闯红灯的必要。首先,他不是一个有急事要办的`人,因为不在十字路口的时候,他的节奏是很悠闲的,他显然是一个闲诳街的人,早一会,晚一会,对他来说是没有任何关系的。然后,他是一个已经过了毛糙、急躁、做事不稳年龄的人了,50多岁了,不再是一个毛头小伙子,正常情况下,这样年龄的人不会再闯红灯。然而他还是闯红灯了,这就是典型的患有“闯红灯病”的病人。
这种疾病是一种心理疾病,可称之为“强迫症”。“闯红灯”是一种心理需求,是一种心理暗示与趋向。见了红灯后,他心理上就会对自己有一个强烈的暗示:必须闯过去。如果不闯过去,他心里就难受,就痛苦,就煎熬。这种疾病的形成在于第一次闯红灯,他自己认为占了便宜,还没有事。有了“闯了红灯没事还占便宜”的心理倾向后,于是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时间一长就会形成“闯红灯病”。患有这种心理疾病的人,生活中潜伏着一个巨大的隐形炸弹,这种炸弹一旦引爆,后果将不堪设想。然而,只要没有引爆,他依然不会自行割除这种疾病。
让人感到焦躁不安的是,社会上患有这种疾病的人不是三个两个,而是成千上万,年龄有老也有少,政府对此仿佛也没有太多的办法,“闯红灯病”像传染病一样,依然在蔓延。
然而,我还是想警醒那些患有“闯红灯病”的人,虽然这种警醒像可能会像废话一样:一定要主动割除这种疾病,不然隐形炸弹一旦引爆,你后悔是来不及的。
篇12:那一定得是月光杂文随笔
从见他第一面起,我想我是见到了月光石的实体人形化。
但是他不是普罗大众眼里的月光石。他不会不灵不灵地闪,甚至连亮也不亮。不是好的玉镯举起来放在灯下,透出的莹莹不停地转,追逐,绕圈,流光溢彩。
“他是顽石呢。”想了想,朋友又说,“鹅卵石。”
“开玩笑呢吧。”我扬了扬脖子说。
他是…月光石。只是没有光,才没有显现特别的颜色,看着就像一块圆润的白石。
我有时情不自禁地看他。他呼气的时候,身上会隐隐散出光晕。可是光晕不是光。
“送给我的'吗?谢谢,可是…为什么要送镶宝石的手链啊。好像有点小贵?”他有点好奇地看着我。“收下吧,这是月光石里最便宜的那种。”朋友推了推那个盒子。
他举起双手拒绝:“为什么送这样的啊,我又不是女孩子!”我说:“可我最喜欢奶油体。”
“…所以,有什么关系吗?”
或许是性格耿直让他看起来像邦硬的鹅卵石。
为了庆祝拿下一个大项目,我们公司小组去了海边。很普通的海边,地区本来就靠海。为了躲避烧烤的气味染上衬衫的我脱了鞋轻手轻脚地靠近他,不想他直接转过了头。
“你知不知道大海的传说?”他认真地看着我。我沉思半晌:“是韩剧吗?”我以为他会无语,但是他好像只要我随便一个回应,就能自顾自往下说。
“其实如果没有光,大海是全黑的。我很奇怪,那天暴风雨,天阴阴,美人鱼怎么抓得到王子…”
我一时不知道该先解释光线的折射还是纠正他动词的用法,最后我说:“说不定,美人鱼心里有光?”
“你是神经病吗?”他有点嫌弃地看向我。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迎合他。“看,看我要被融化了。”他摊开双手,向我展示这月光。可能月光太软凉,他在月光下,也有了光。
“那也许是月光。”
也,也许海风很温柔,也许被他奇异的天真蛊惑,也许我讶异一个成年人却拥有奶油体一样混混沌沌的幼感。我想凑近亲一亲他。
他用指尖推开我,说:“我不知道你为什么有这种怪怪的想法。”
我沉默,明明是他提起的话题更怪怪。“但是…美人鱼心里有没有光我不知道,你就是我心里的光。”
篇13:不懂也得懂杂文随笔
不懂也得懂杂文随笔
铺垫了这么多,其实正文在今天的第三篇文章。
我身边就有许多“不懂装懂不要问”的人,他们为了维护自己的形象,已经在自己的生活中将自己潜移默化的驯化成了自己对任何事物都有涉略(就算没有,他们也一定要装出以前听过的事实)。这样的人从学业时代开始就遇到过许多,期初我真的认为他们是什么都懂,但是渐渐的我已经明白了他们台词的共同性——例如,以“哦,我知道这个事情”来表示自己知道人们正在讨论的事情,然后采用别人说什么自己就接话的方式,来附和别人以不断的修饰自己是听过这件事情的;还有以“我觉得这个事情很一般”一类的消极评价来阻断谈话的继续,一方面既能够表现自己对人们正在谈话的内容的知晓,另一方面又能区别人彰显自己的不雷同的原则;还有些人喜欢用否定别人观点的方式来表示自己了解某些事实,然后又通过否定别人的方式获得了能够区别他人的优越感。
事实上他们真的懂这些事情?我看未必,他们肚子中的东西有几斤几两其实他们自己是最清楚的,了不了解也只有他们知道,但是我说过他们已经在自己的生活中形成了这种潜移默化的习惯,对任何一个事情一定会采用“我知道”和否定他人(或是一定要从别人的观点中找到一定的纰漏和自己值得彰显能力的评价)的.方式来不断的加强自己“知晓百科”的能力。也是因为这样,他们也一定要想办法通过“不懂装懂不要问”的方式来维系自己这种美好的形象。
事实上,当我形容完这群人的肖像之后,你也应该会想起自己过去生活中出现的那些能够想起音容相貌的人,但是试想一下,你们真的喜欢这样的人?他们所奉行的那套自己什么都懂的逻辑对你来说你根本得不到任何有用的信息,而你随着年龄的增长,你为了更高效的沟通,你是否还真的愿意和这样的人在一起高谈阔论?
对吧,那些人浮现出来了,在同学会的时候,他们是最高谈论阔的人,当别人在彼此寒暄生活的时候,他们讨论的是政治和世界的和平;当别人在互换名片确定未来合作可能的时候,他们讨论的是未来经济大环境对人类社会进化的影响……
没有讽刺的意思,只是觉得,远离这样的一群人,你能够了解到的世界比你想象的还要丰富,而不是一味的套用那些想要努力丰满自己形象的虚伪。
篇14:内心戏太多是不是病杂文随笔
内心戏太多是不是病杂文随笔
“你愿意被我一直甜下去吗?”她突然痴痴地对我发笑。
“啊?你说什么?”猝不及防的一个吻落在额头,伴随的除了肾上腺素的急速升高外,也只剩下了满脸的通红,红到耳朵根的那种。她的神态什么样,我不能说记不记得,毕竟我……我散光,看不清。但我倒是清楚得很,自己那副狼狈的.模样有多丑。
估计,她看我这副样子,还是后悔了,说道:“今天是我唐突了,要不你回去认真想想,想好了告诉我。”我当时还是吓傻了,什么都没说,毕竟我都不知道我竟然可以这么狼狈。
她今天怎么了呀,不会是被什么附身了吧,我要不要带她驱个邪什么的。要知道,平常姽婳是她,鬼话连篇是我。不过,算命驱邪什么的,我倒是也会一点儿,找那些不靠谱的大师,还不如自行解决。但,她应该不让我来吧,毕竟在她口中,这是“歪门邪道”,我记得那天:
“要不,我给你算一卦吧,小六壬还是看手相,都行。”我一脸骄傲地笑着,虽然我笑得像个泼皮破落户,但我的卦还是准得很。
“你且慢着,我的命我自己掌握,少来这些歪门邪道。”她装作一脸的不屑。
“哼,不算,我也知道你命里缺我。”我小声嘀咕着。也不知道她听没听见,但她就一直笑盈盈地看着我,我想是我那副气鼓鼓的样子十分可笑吧。
转念一想,或许是件好事,或许我的仙女准备下凡了?要知道,我可是她的小迷妹,就比脑残粉还脑残粉的那种,眼里只有她。不过,她好像只把我当作一个玩得不错的朋友呢。其实,以朋友的身份待在她身边也不错,毕竟我现在是她最最要好的那个,可以一直陪在她身边。她是仙女,在人间还是得靠我。有时看着她那副傻乎乎的样子,不禁感叹道:“怪不得,仙女不食人间烟火呢。”不过,她那样还有点儿可爱,同时这也给了我一个待在她身边的理由!
不过,她怎么会喜欢我这泼皮呢?我的存在就是给原本斑斓的岁月抹上一缕昏黄。我既不是董永,也不是牛郎,这着实令人费解。不过,我的仙女想要下凡的话,我也不能让她苦着。
哎呀,时间不早了,算了算了,不想了,明天还要见她呢。
晚上做梦都是这件事,不过梦里我才是那个霸道的人。
篇15:人生感悟:文青是一种病,得治
人生感悟:文青是一种病,得治
我有两个很熟悉的大学同学,一个深刻到天涯,一个肤浅到脚下,深刻的是学长大龙,肤浅的是同学小熊。
学长大龙是一个地道的文学青年。大学还没毕业,就在我们那的省级青年报当编辑了。后来,在报社干过,在央视工作过,而且真的在天涯社区混过,谈吐不俗,渊博有才。当年我们相识,就从谈论俄罗斯伟大的`文学家——莱蒙托夫开始的。
大龙在我家小住了个把月,因为他越混越差,于是投奔我来了。一起住着,没有问题。可是,我实在架不住他天天和我谈人生,谈文学,谈生死,谈各种伤心的往事。
最后,我也要欲哭无泪了。
至于熊某,上大学时就问了我许多次《红楼梦》到底是写什么的?我信口雌黄:写一个官五代小美男跟很多美女和美男之间的伟大爱情故事。熊某愣了一下兴高采烈地跟我说,有家自助餐吃肉超级划算,才38块钱呢,我们去吃吧,你明天早上中午都别吃啊,我们晚上吃回本。
当他下一次又问我《红楼梦》写什么的,我告诉他就是一本写古代富贵人家吃吃喝喝的小说。熊某附和我,哀叹说,等咱有钱了,也去吃大餐。我连忙说好啊好啊,记得带我一起。
熊某光临我家的第一件事是请我去吃香辣虾,吃完马上提出要我请他去洗脚!所以你看,我说他肤浅到脚下一点也没瞎扯。于是,我们快快活活去吃了香辣虾,爽爽快快去洗了脚。晚上一起闲聊时熊某以三十多岁高龄拿着手机玩自拍,问我自拍照萌不萌?
小熊当年是一枚小巧玲珑的帅哥,可是岁月摧残,如今笑起来就像一把折扇,全是褶子。我又客套又虚假地夸奖他,好可爱好萌,你女儿长大了一定很自豪,
小熊大喜过望,立刻逼着我微博转发帮他扩散。
于是我被迫转发了,于是有人评论挺有爱的大叔哟,于是小熊更加高兴坏了。小熊当然不是脑残,这位大叔娶了个小他7岁的年轻妹子,在工商银行某省分行做中层小经理,小日子活得挺有滋有味的,最近要去北京总部借调一年,顺道经过我这里探访下老友我。
其实小熊的人生也很不容易,找的工作距离家里千里之外,在广西。坐火车要两天两夜。他照样搬一个小板凳,挨过去。因为个子矮,一直被女孩子嫌弃,找不到对象。后来终于有了个妹子嫁给他,已经在他33岁的时候了。
熊同学一辈子读的书,恐怕赶不上龙同学的一根小手指,《红楼梦》到底是写什么的,估计也一辈子都搞不清。可是肤浅的人最有福,也最有爱,他单位发购书卡,他就买了一本精装本《红楼梦》送我了,不亏我多年对他的耳提面命。
我亲爱的熊同学,有一种坚忍不拔的肤浅。本质上是一枚天真又纯粹的恶俗男子。看见他我就打心眼觉得世界美好,人生饱满,内心笃定,享受香辣虾和洗脚就是很带劲的事。
深刻这种东西,从来就只适合在夜里痛哭长谈人生,而且最多聊上一晚,再多就烦人抑郁了。这是我从把我搞崩溃的学长那儿总结的。据说深刻的人,最终也许更有大成就——可这关我什么事。
深刻的学长我祝福他一路走好,克制住文青病,人生漫长,谁没有坎坷难耐的日子?但是,少谈些理想和文艺怨叹,才会改变气场。而浅薄的小熊,永远是我的快乐至友,浅薄,不过踏踏实实活着,是我的人肉样板。
篇16:不懂得拒绝别人,是一种病,得治!
不懂得拒绝别人,是一种病,得治!
生活中许多人都不懂得拒绝。对他们来说,要拒绝别人简直比登天还难。因为不知拒绝,让自己的生活总是身不由己,往往陷入一团混乱。这是一种病,一种很严重的病,得治!
同事问小张:“晚上我们要去烤肉,要不要一块儿去?”其实她本来想晚上加班,赶一份明天要交的企划书,但又不好意思拒绝同事的邀请,所以想了想,最后有些勉强地说:“好吧。”下了班,和几个同事先去吃饭;之后,大家又提议去KTV,她很不想去,但又说不出不字,于是又跟着去。
一晃眼已经十点,大家又继续,又转去啤酒屋吃宵夜,一直到半夜两三点才回家,早已经筋疲力尽,根本没力气赶企划书。于是第二天一早,对着老板却交不出成品,老板的脸色真是难看到了极点,小张心中直恨自己,懊悔不已:“为什么我就是不会说‘不’?”
的确,对许多人而言,要说出“不”,真比登天还难!
对于同事、同学或朋友这些人的要求,不少人都和小张类似,都有一个说不出“不”的心理。有时候宁愿自己吃点亏也不说,这个是咱们很多中国人特有的面子心理。
在民间流传着一句话,叫做“死要面子,活受罪”。大意是说,我们中国人往往可以为了脸面而忍辱负重。宁可自己吃大亏,吃闷亏也要在面子上过得去。似乎这样就使自己在周围的人中有尊严,被人看得起。其实这样做的结果很多时候会使人不得不放弃为人处世的一些需要坚守的原则,而失去了原则得到的面子可以说是一文不值。
不懂得拒绝,不但对自己无益,还会成为阻碍别人前进的障碍。
本来有大把的时间去经营自己,现在却埋头在别人的拜托中,自己不会得到成长,只会停止不前。
拒绝需要勇气,要学会拒绝别人。拒绝不是冷漠,而是拒绝不合理要求、拒绝不属于分内之事、拒绝让自己痛苦。不懂得拒绝,可能会后患无穷。
在拒绝过程中,有些人真的是在拒绝他之后而疏远自己,那么这样的人不是益友,更要坚决地拒绝他的要求。同时也不要因为怕尴尬而不敢拒绝朋友,有时候自己真的没有能力帮忙或者在某件事情真的不方便出面帮忙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这些小技巧去拒绝:
1、耐心听完对方的要求,即使在中途就知道应该拒绝,一方面表达自己对他人的尊重,另一方面可以更清楚地了解对方的需求。
2、要明确告诉对方自己需要考虑,如果不想当面立刻拒绝,一定要告诉对方你考虑的时间,表示自己的诚信。
3、说明拒绝的.原因,如果有真诚的并且符合逻辑的理由是最好不过的,这会维持原有关系,而当我们发现拒绝的理由不够充足时,我们可以“编”一个充足一点的理由,但要显得真实,不然以后谎言说破了更加尴尬,还很可能会关系破裂,如果不想冒这个险的话就直接拒绝,不要说明原因。
4、态度要坚决,不能因为对方的再次阐述而被说服。因为这样会让对方以为还有回旋的余地,如果有能力帮忙是好事,最怕没有能力帮忙而感性答应,这样的决定对人对己都不负责任,有可能还会耽误对方的事情,闹下不愉快的种子。
学会拒绝,只有这样,才会成长。学会适当的拒绝,能让自己活的开心快乐,没有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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