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一代战神霍去病杂文随笔,本文共12篇,希望大家喜欢!

篇1:一代战神霍去病杂文随笔
一代战神霍去病杂文随笔
都说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但如果将时间长河拉长来看,文的,至少还能将各人的文章诗词摆放在一起进行比较;而武的,即使是贵为帝皇也无法将不同时代的人拉到一起,来一场关公战秦琼。各自都有不少拥护者,打起口水仗来也是互相不服气。
但我若说霍去病是一代战神,估计没有多少人有异议。
毕竟,他的功绩摆在那里,太过耀眼:十七岁,两出定襄,功冠全军;十九岁,三征河西,开疆拓土;二十一岁,统帅三军,纵横漠北。
匈奴,一直是缠绕汉族北方人民的噩梦,就是一统天下的刘邦,也有白登之憾。在之前之后的历史上,对匈奴都是以被动的防守与和亲为主,再没有人如霍去病这样直捣黄龙,杀得匈奴许久不敢异动了。
当初看琅琊榜,就觉得有些人设与汉武时期很接近。
写东西,大约都得从自身的经验而来吧,不是直接经验也得是间接经验。而琅琊榜的人设与架构,大约从汉武时期吸收了不少经验。
太子刘据有一个英勇善战的舅舅卫青,有一个有战神之称的表哥霍去病。而他最后是被逼谋反,卫子夫自杀,卫氏一族覆灭,连卫子夫与汉武帝生的女儿都不能幸免。可以说也是血流成河。
而祁王萧景禹有林燮这个舅舅,林殊这个表弟,一样是处于要反就可以反的地步,其余皇子,根本无力与他争锋,而梁帝迟迟不立太子,意思已经很明白了。
霍去病因了带头上表请求分封三皇子一事失了武帝的信任。这一举动等于说是站位到了太子刘据这一边,很多猜测说武帝因此对他起了杀心。
而在林殊挑衅聂真的事件中,林燮已经很明白是把萧景禹奉为主君了。以林燮在赤焰军中的绝对威望来说,很明显,赤焰军就是祁王萧景禹的后盾。这在之前只是大家心知肚明没人揭开的事实,但从林殊事件后,便是明明白白坦露了出来,梁帝对此,再无侥幸。
杀心大约就是因此时而起了吧?
关于霍去病的死因,猜测的`很多。官方的说法是病死。但官方的一向没什么人认可,甚至因了官方说是病死,他反而最不可能是病死了。毕竟若是病死,那么是什么病不至于要如此隐晦吧。
一种说法是被汉武帝刘彻杀了的。
我昨晚看的那本《铁血名将霍去病》就是采用这种说法。说是他因为射杀李敢与请求分封三皇子两件事触怒武帝。又因为有匈奴传言,卫青霍去病二人有一人在世,不敢再入侵汉。武帝权衡再三,觉得霍去病桀骜不驯,不如卫青温驯好控制,便决定除霍去病而留卫青。
这种说法我并不认同。不是说武帝没有杀霍去病的可能。而是我印象中的刘彻,很渣,但还是做了敢认的。不是那种敢做不敢担的人。若是他要杀霍去病,以他的性格,找个理由杀了就是,根本不会遮遮掩掩,以病死为掩盖。
第二种说法说是卫青的妻子平阳公主觉得霍去病危害到了卫青的利益,觉得霍去病独来独往,不肯拉扯卫氏集团,留之无益,遂假传圣旨,逼霍去病自杀。
这种说法有可能,但这样的平阳无疑是自损己方一员大将,还因此触怒武帝。我不知道平阳公主这样在斗争中成长起来的女人真的会这么蠢吗?
时间过去太久,只能众说纷纭,莫知真假。我只能感叹这一代战神没死在敌人的刀剑下,而是年纪轻轻便陨落在宫廷的争斗之中,果然是真刀真枪易挡,暗箭难防呵。
越发心疼我的阿苏。
篇2:原来你才是战神杂文随笔
原来你才是战神杂文随笔
在中国古代一些战役中,能够以少胜多的,统帅一定是文武兼备,善以智取胜。所以,这样的战争一般来说十分凶险,统帅能够碰到此等情况也相对较少。像项羽在彭城之战中,以三万对五十六万汉军;韩信破赵之战,是以一两万对战赵国二十万;张辽合淝大战则是八百对十万。这几位个个都被归为名将之列。而在《梁书》中,记载了一位武将,他下半辈子奋战沙场,打了上百次仗,几乎全部都是以少胜多,真的可以说是一代战神。
这位“战神”叫陈庆之,是南朝梁人。他有一个特别鲜明的特点,那就是“射不穿孔,马非所便”。拉弓他射箭没劲儿,骑马也相当凑合,这样一位既没有从业资格证书,又没有驾驶执照的将军,其实根本算不上是武将。那他擅长什么呢?他善于下棋,他的优势就在于很有忍耐力。
当时他的主子梁武帝萧衍很有意思,他早些时候还算贤明,老了忽然就糊涂起来了,这老爷子嗜棋如魔,能够整宿整宿地下,就连旁边伺候的人都受不了了,一直小声嘀咕道:“怎么老爷子一下起棋,劲头就跟我媳妇逛街似的?”
“是啊,怎么办呢?”
“没办法,这事儿只能找陈庆之。”
所以,每当老爷子萧衍说:“今天你们谁陪我通宵啊?”
旁边人就劝他:“皇上,您可得保重龙体,谨慎通宵。”
“那不行,你们今天必须得有人陪我通宵。”
“那奴才给您找陈庆之去吧。”
据史书记载,只要梁武帝想下棋了,陈庆之便随叫随到,不管下多晚他都奉陪。每次还都带着满满的正能量,毫无怨言,也毫无疲惫感。
就这样,陈庆之跟着梁武帝下了二十几年棋,导致他除了下棋,半点业绩也没有。眼看一代战神就要进化成一代棋神的节骨眼上,终于有了机会。公元525年,北魏的徐州刺史元法僧叛投,四十二岁的陈庆之有了生平第一次的带兵机会。不过这次带兵只是跟着其他将领去接受叛投,并没有实际意义上的带兵打仗、舞刀弄枪,基本上就是一个跑龙套的。
交接完工作,梁武帝派陈庆之带领两千人马护送他的儿子豫章王萧综去接管徐州。而北魏也十分看重这块战略要地,派了两员大将带着两万人马前来攻占。便选了个地方安营扎寨,准备进兵攻城。陈庆之得到军报,带领两千人马去对战北魏的两万人。没想到陈庆之的首场实打实的战争,却是以一对十的局面。
北魏的两员大将正考虑着如何漂亮地拿下这场仗,毕竟自己占尽了上风,企图让陈庆之全军覆没,便进行着周密的部署。他们先派了一个叫丘大千的将军到前线应战,其他将领在营内开会讨论战术。
“今天,我们开这个会,主要是谈一谈,打陈庆之的问题。”
会还没正式开始,就听到丘大千这边喊“报!”
“不要打断我,那么今天的主题呢就是……”
“报告将军,不用定主题了。”
“怎么了呢?”
“咱们的部队全没了。”居然一通鼓的时间内,北魏的两万人马被陈庆之打得全线溃败。陈庆之部队里的每一个人,相当于一人打十个人,并且还赢得轻轻松松。这一仗是他指挥的所有战争中,实力与敌人最接近的一仗。所以,后面还有更猛的。
公元529年,北魏内乱,有实力的都开始抢占自己的地盘,而没实力的像北海王元颢,就只能先投降他国,再借助他国力量想办法成为本国新帝。于是,元颢拿着当时各国的分布版图,正考虑该投降哪个国家,准备以武相论,能赢他的`便直接归顺。最后元颢选的是向梁国投降,萧衍同意了帮他复国的请求,于是派飚勇将军陈庆之带领七千人马送元颢上洛阳称帝。萧衍大概数学没学好,算了半天,居然让陈庆之只带着七千人马去了,要知道北魏当时号称拥兵百万。这种悬殊的队伍差距,估计在临走时,元颢、陈庆之也不会太待见梁武帝。
“同志们,这次你们带着我梁国的雄雄七千人马,送元颢上路。”
元颢赶紧说:“这也太不吉利啦!”
梁武帝点点头,“是啊,说点豪迈的,人生自古谁无死。”
“得嘞,我们还是先走了。”
“让寡人再送完你们人生当中的最后一程吧。”
“您留步吧,再这么送下去,我们还没出发就被您送去阎王殿了。”
“好吧,那我不送了,你们上路吧。”
以上这段对话是编的,纯属娱乐。但历史上陈庆之确实只带着这么点人去攻打洛阳了。而这一次出兵,也成就了陈庆之。
一路上,元颢总想着这事不靠谱,于是出兵不久就自行称帝了,“庆之兄弟,你先走吧。”
“你怎么不走了?”
“你看,我都称帝了”
“你又不是称病了”
“总之吧,洛阳你自己去吧,我给你封几斤官职怎么样?”
“官职有论斤说的吗?”
“我就是想表达一下,你想要多少给多少的意思。”
就这样,陈庆之坚持带领自己的区区七千部队,开始了神话般的北伐。
北伐途中,陈庆之路过睢阳,这个地方的守将是丘大千——陈庆之第一仗的手下败将,这段经历可是给丘大千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陈庆之信心满满准备将其拿下,历史惊人地重演了,只不过数量变成了七千对七万,同样是一比十。不过这次丘大千吸取了教训,连筑了九座营垒抵挡。可一上午,陈庆之就攻陷了三座,丘大千已经开始崩溃了,完全丧失了斗志,举众投降。此时,另一个叫元晖业的倒霉蛋又领着两万人来睢阳,陈庆之一并收服。
就这样,七千人马在北魏国横冲直撞,一路上不少地方就直接投降了。当时的北魏国确实很乱,所有主力基本都去平叛了,名将尔朱荣也不例外。在《魏书》里面,尔朱荣是单独列传的,所以尔朱荣也是一位牛人。他当时很瞧不上陈庆之的部队,“自古以来,北人坐马,南人乘船,作为一个南方人,陈庆之居然率领七千骑兵杀进了北魏的腹地,这也太任性了。”于是尔朱荣调动了二十余万主力大军,准备包围当时正在攻打荥阳的陈庆之。荥阳城里的守军有七万,尔朱荣想用三十万对战陈庆之的七千人,这次可真的逃不掉了。
没想到包围圈刚刚形成,还没来得及进攻,陈庆之已经攻下了驻有七万守军的荥阳。这段故事在《梁书》、《南史》都有记载,陈庆之曾在进攻前发表了一番慷慨激昂的演讲,“吾至此以来,屠城略地,实为不少;君等杀人父兄,略人子女,又为无算。天穆之众,并是仇雠。我等才有七千,虏众三十余万,今日之事,义不图存。吾以虏骑不可争力平原,及未尽至前,须平其城垒,诸君无假狐疑,自贻屠脍”(《梁书·陈庆之列传》)说我们人太少了,大家就别想别的了,拼命吧。
《梁书》和《南史》在记载中只有人数上的区别。《梁书》说三十万,《南史》说四十万。但总的结果是一样的,荥阳被轻而易举地拿下了。当剩下的二十万大军开始缩小包围圈时,占领荥阳的陈庆之远远就看到了北魏援军到来,压根没想守城,直接亲领三千骑兵和敌人决战,居然又赢了。
这场神奇的战争过后,“北人坐马、南人乘船”彻底成为了传说。据史书记载,陈庆之的三千人狠狠虐待了北魏的二十万援军,大破之。而他可能还不过瘾,又带着这三千人顺便进军虎牢关。坐拥一万精锐的虎牢关守将异常果断,连夜潜逃。此时,陈庆之距离洛阳只有一步,但他并没机会打洛阳,因为洛阳直接投降了。
历时四个半月,攻下三十二城,野战四十七次,陈庆之全胜。并且,他的七千部队几乎没有伤亡。陈庆之部队之勇猛难以想象,在史书中描绘得如神一般。所以,陈庆之也因此有了白袍战神的称号。而他的部下也个个身披白袍,所以当时洛阳附近有一句童谣:“大将名师莫自牢,千军万马避白袍。”如果你看到了白袍部队,可千万绕远点啊!
篇3:短篇经典杂文随笔
短篇经典杂文随笔
毕加索的'画,常人很难欣赏。
于是有人问他:
“你为什么不把人画得像人、世界画得像世界?”
毕加索回答说:
“我十岁的时候,
就可以画得和照片照出来一样,
但用40年才画出了你们看不懂的东西。”
我为什么要讲这个故事呢?
我想说:很多目标不是光靠努力就能达到的。
绝大多数画画的人,
努力一辈子也只能达到毕加索十岁的水准。
不要坐井观天,一生都与平凡为敌!
接受平凡,比超越平凡更重要。
篇4:杂文随笔
杂文随笔
今天在店里墩地的时候,墩布上面的塑料头掉了,我的右手掌狠狠地杵在了顶部,然后就出现一个矿泉水盖大小的伤口,皮肉外翻,瞬间血止不住地流,一会儿就流了一大摊。
我慌乱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就着水龙头冲,越冲流的越快。
我突然想到按着也许会好点,拽了张纸巾放在伤口上按住,染红了再换一张,这样几张之后血算是止住了。
我蹲在地上,心咚咚地跳的厉害,眼泪竟也不知不觉流了出来。想着刚才的心慌意乱,没来由地感到一阵委屈,哇哇大哭起来。
好想这时候他可以在我的身边,哪怕只是无声的给我一个拥抱,我也不至于像现在这么狼狈。
可是我知道,尽管只是这么小的一个心愿,也是不可能的。
我和他一个在北方,一个在南方,相隔了几千里,再想念,再需要彼此也只能透过屏幕来传达。
看着那一句句“我心疼死了”,“怎么弄得呀”,“怎么那么不小心”当时的我却感觉不到一点点暖意。
我知道,我不应该这样想。可是,我只是需要一个温暖的怀抱,抱抱;一个坚实的臂膀,靠靠;一双厚实的手掌来给我力量。
我不想什么事都要自己扛,我不想在我孤独无依的'时候身边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我真的很软弱,很胆小,我不敢自己一个人去到陌生的地方;我不敢学习开车;我也不敢跟无理的商贩讲道理。
我习惯了去妥协,去退让,去逃避自己觉得恐惧的任何事物。
我需要的,是在我软弱的时候你可以马上出现在我的身边,给我依靠。
篇5:一代名相张九龄随笔
一代名相张九龄随笔
读唐诗,怕没有人不熟知“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这绝唱千古的诗句,因而很多人也仅仅知道张九龄是一个伟大的诗人。拂去诗人的面纱,探寻历史中的张九龄,他又是不折不扣的一代名相。
张九龄是一位有胆识、有远见的政治家。史载,张九龄任中书令时,范阳节度使张守琏因为副将安禄山讨伐奚、契丹失败,被送到京城,请求按照朝廷典章处死。在这之前,安禄山曾拜见过张九龄。张九龄颇有识人之道,看出安禄山是奸诈之徒,断定日后此人必会作乱。此次适逢安禄山犯军法,张九龄趁此时机将安禄山斩首,以绝后患。可惜,英明一世的唐玄宗却犯了糊涂,为示皇恩,将安禄山释放。在张九龄死后不久,曾被其断言“必反”的安禄山果然掀起了“安史之乱”,从而导致唐朝迅速从全盛走向没落。逃亡蜀地的玄宗皇帝想起了张九龄的卓见肠子都悔青了,又派人到曲江祭奠九龄。如果当时听从了张九龄的建议杀掉安禄山,历史可能就要改写了。
张九龄为相正直贤明,直言敢谏,不趋炎附势。有两件事足以佐证:一件是玄宗的.宠妃武惠妃,想废掉太子李瑛而拥立自己的儿子,就派人去游说九龄。九龄大怒,斥退使者,从而避免了宫廷内乱稳定了政局。另一件事是唐玄宗开元二十四年秋八月,玄宗生日。本来皇帝过生日,臣子们表示心意也是人之常情。当然,表示的好了,皇帝一高兴,可能会大加赏赐,甚至加官晋爵。史载,满朝大臣皆献奇珍异宝,唯独张九龄上事鉴十章以伸讽谏,号“千秋金鉴录”,真是不合时宜。没想到玄宗却很高兴,大加褒奖。也算是贤相遇到明主,如若是遇到的是老佛爷,恐怕脑袋要搬家了。
张九龄生性耿直,凡事秉公守则,不徇私情。在《容斋随笔》中记载了这样一件事:张九龄当宰相时,玄宗想要让凉州都督牛仙客做尚书,而张九龄执意不同意。用现在的话说就是,牛仙客是从一个小吏提拔上来的,胸无点墨,陛下一定要用牛仙客做尚书的话,我实在感到羞耻。结果惹得玄宗不高兴,为这事罢免了张九龄的宰相。而在张九龄的书集里,有《赠泾州刺史牛公碑》一文,对牛仙客的父亲很是赞赏。由此可知,张九龄不让仙客当尚书,不是张九龄与仙客有什么恩怨,只是认为仙客不能胜任尚书一职,是出于对国家负责任。
张九龄以毕生精力为“开元之治”作出了贡献,成为开元盛世的最后一个名相。
篇6:成绩杂文随笔
成绩杂文随笔
燥热的天气,让人的情绪跟着有些燥热起来。
暑假开始,孩子们回来了。
久别重逢的喜悦很快被因为不理想的成绩导致的阴霾而笼罩。
刚刚被高考中考小升初轮番洗礼的社会在这夏日里被各种气氛调动得越发燥热,处处有人询问孩子的成绩,即使他与你毫不相干。不明白这是否是一种新的一年一度的打招呼寒暄套热乎的手段。反正每一个孩子,都可以和高考挂钩,不是已经考过就是将要考。而且,至少,期末考总是都考了的。所以,这是比较安全的问题?碰上考的好的压抑着高兴谦虚的家长尽管说不要钱的好话畅想清华北大,碰上考的不好的如我们这样的就陪着抱怨几句自家孩子,然后说些言不由衷的以后会好起来之类的,不乏举一些后发制人的例子以为佐证。
蚯蚓程宇奉母命去他外婆家走了趟回来,忿忿不平地发牢骚:“我年年都拿优秀回来没有一个人问,怎么个个都是问我儿子成绩!”
世道如此,确实的,我们没有办法不关心孩子的成绩。
我对耷拉着头的北美豹猫安凡说,没办法,只要我们爱你,就不可避免地会介意你的成绩。那些说着努力了就好,成绩无所谓的都是些自家孩子成绩好,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主。在目前的学校里,成绩是判定一个学生的唯一标准,也决定了老师同学对你的态度。
老实说,北美豹猫安凡的成绩不算差。除了语文他是一如既往的考不好以外,数学和英语的分数都入了优秀的范畴。奈何同学们都太努力又太认真,以至于他数学140的成绩在班上都排到了第12名,年段名次我根本没敢报给蚯蚓程宇,一心指望着他再拿个数学第一的蚯蚓程宇会有多失落,我是可以理解的。好不容易有一科可以拿来宽慰一下自己的科目都没有了,让身为老师的'他,又一次在办公室同事间比孩子成绩这一项被垫底了。
刚刚结束报志愿的他,看了太多自己的学生因为成绩而艰难地选择学校,不由得将北美豹猫安凡带入,以至于长吁短叹。想想网络上那贴在新生儿枕边的离高考还有多少天的图片,我连时间还长的话都不敢说,怕越发引出他的牢骚。
读书这东西,有时真的孩子也很辛苦。这一次我们县的小升初,总分300分的,考出298,297的有好几个,总分270的名次都已经在三百开外。也许只是一个小小的疏忽,名次就跌落几十,就掉到了放羊班里。
读了那许多年书出来的他,不会不知道,140已经是很难得的分数,每一题都会做和一分不丢是两个概念。但我们,确实因为这名次而沮丧。每一道切线,都是冷冰冰的按比例来切的,不会管你之前是如何的优秀。
但不同于他的消极叹气,我的态度比他积极许多。我一边安慰北美豹猫安凡,人最主要的抓住现在。为今之计,可以做的,就是把整个学年的语文卷子整理出来,一题一题重新做过去,有不懂的就去问蚯蚓程宇这个现成的语文老师,他牢骚归牢骚,还能不给你解答?要学习的是你,你必须拿出主动的态度,让他为你改观。一边私下警告蚯蚓程宇,还没有到放弃的时候就好好努力,尽力去做一切可以给北美豹猫安凡帮得上忙的事情,往好的一面扭转。不要说一些没用的情绪的话,问问自己尽力了没有。另一边,哈士奇雅雯是与北美豹猫倒过来的,她的文科相当不错,数学和物理就惨了。我要她整理出错题,给暑假学校的补习结束后让蚯蚓程宇带去找他的同事,一题题请人讲解。
只有做了一切能做的事情,以后,才有资格说,我努力了,我尽力了,我没有遗憾。
篇7:三章杂文随笔
三章杂文随笔
(一)包 容
年纪大了,健康也渐渐差了,吃药就变成生活中不可少的事。记得我十九岁时,到一位住在台北小南门的大学同学家玩,她的爸爸主动说要给我算个命,我因受妈妈爱算命的影响,也不在意的给了他生辰八字。他对我的论命,我只记得二句:我一生药罐不离身,而且名字会上报纸。那时候我百思不得其解,直到现在竟一一成真,我不得不佩服同学的爸爸是个很了不得的算命师。
我一生患了大小病不计其数。光是开刀做手术就有八次,被同事开玩笑说:干脆在身上装个拉链算了!我有严重的便秘,几十年来吃过无数种的软便药,每次吃一阵子就无效了。直到最近几年换成中药,医生说要让肠子暖起来,自然会使大肠蠕动得到改善。没想到果真奏效!现代医学发达了,中药已改为用机器装袋的“科学中药粉”,非常方便!
但是不知怎的,我每次吃完药时总是把撕开后的空纸包,顺手放在枱子上,没有即刻丢弃到垃圾桶内。因为这个“坏”毛病,经常会受到夫君王兄的奚落,有时甚至造成夫妻间为这件事发生龃齵。
不久前,因为来到女儿家过感恩节的假期,在与女儿话家常时,不经意间与她讨论到这个问题,才跟女儿说出长久以来一直埋藏在心里我对这件事情的看法。我认为人与人之间需要爱,但是更加需要对我们所爱的人多一份理解与宽容。除了对所爱的人付出自己全部的爱心以外,再加上那份能够包容的心胸才是最完美的!我对别人甚少碎碎念,就像孩子们小的时候,如有类似行为,我也总是会自己默默地把它们给检起来,然后再提醒他们今后务需注意并加以改善。而不是如此这般碎碎念令听者伤心!由此也让我想起女儿与女婿二人之间互动的一些事情,令我感触甚深!
女儿是个大而化之的人,从小就常常丢三落四的,结婚后勤俭持家,做事任劳任怨,很得公婆的肯定。在日常生活中,因家务事多,常常会忘记一些事情,可是女婿却一直对女儿甚少抱怨。记得每次去探视他们,总会发生一、二次,在大伙儿出了门后,经女婿再次提醒,女儿这才发现自己忘记了带上等一会儿要用到的重要东西或者是类似的“脱线”事情。每当这种时候,女儿即刻十分着急地问女婿:“糟糕!怎麽办?”好脾气的女婿总是安慰她,叫她先不要着急,然后再二人共同想对策设法加以解决。我很佩服女婿对女儿的包容之情,虽说夫妻间本应如此,但真能能够做到“不怨尤”、“积极面对”并接受配偶因为疏忽所造成的错误,除了有浓浓的爱以外,更要有一份体恤与包容,这的`确不是一件简单容易做到的事情!
女儿听完我这一番话,她也觉得她能得到自己先生的“包容”是一件多么美好和非常幸福的事!同时她也决定帮我去跟固执的老爸进行沟通。当她用上述女婿对她处处包容的例子劝说自己的爸爸时,夫君王兄也好像逐渐从中悟出了道理,答应不再因为我容易忘事而造成的疏忽对我发出不耐的怨言。
我十分感谢我的女儿与女婿为我们做父母的作出了这方面的范例,而且我也能够理解夫君王兄的感悟,毕竟“包容”也是需要用爱心去慢慢学习与领会的!
(二)杨氏酸梅汤
我从小就喜欢烹饪,尤其因常常当妈妈的小帮手,所以自己也常有巧思,做些零食给妹妹们吃。像我常做的凤梨汤及具有特殊风味的“杨氏酸梅汤”,虽然是不值銭,但给每一个喝过的人,都留下深刻的印象!
犹记得上小学时,每逢暑假也会带同学到我家旁边有名的官邸去游玩。待玩倦了大家回到我家休息,并在家中喝我自己发明的“凤梨汤”和具有特殊风味的“杨氏酸梅汤”,大家都赞不绝口!
其实这二样甜汤的做法,说穿了一点也不稀奇。小时家中因孩子多,跟本吃不起什么甜汤。那时凤梨便宜,我就把皮先洗刷干净,把切下的一层不吃的皮,放在锅里,注水至锅与皮面齐,开火略煮个十分钟后,可适量加入些砂糖,再把凤梨汤带著锅一起置入冷水盆待凉后,便可品嚐那酸酸甜甜的凤梨汤。妹妹们也都非常爱喝,只要看到妈妈买了凤梨回来,妹妹们就高兴的想流口水,知道等一下就可以喝到大姐做的美味凤梨汤了!
至于所谓的“杨氏酸梅汤”嘛,更是让人无法想像它和一般酸梅汤有何两样。在上世纪的六十年代中,由于物资缺乏,酸梅汤价格较高,对我们这样的家庭而言的确是稀世饮品,于是我便又突发异想,把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中的“醋”,找出爸爸爱吃的“镇江香醋”,加以変化,倒一点在杯中稀释,再加少许糖搅拌均匀后,这就是我发明的“杨氏酸梅汤”!你真的不会相信,在那个年代里,它的确可以称得上是一道美味极佳的上好饮料!而我也永远无法忘怀,当妹妹们趴在桌边,用一双双充满期待的大眼睛,望着我用一根筷子,慢慢冲出一杯杯想念已久的“酸梅汤”时的兴奋眼神,那是多么的纯真与可爱呀!这一段喝甜汤的日子,也给我们七姐妹留下与人不同的童年温馨回忆!
(三)金童玉女
从小我就喜欢看新娘子,总觉得一个女人最美的时候,就在出阁的那一天!婚后当我有了儿女后,曾几何时也对小花童产生了注意力,真希望自己可爱的女儿,也可以穿上小白纱礼服,陪新人踏上红地毯!
我的这个梦想,在小我十四岁的小七妹妹要结婚时,终于实现了!虽然才十岁,女儿已经长得可爱甜美讨人喜欢。男花童请到好友阿珍的儿子小佳。小佳人长得斯文,有一对慧黠的大眼,功课好又有礼貌,人见人夸!他自幼稚园起便开始被人看上,认为能够请他当花童会给新人带来好福气,连照相舘的摄影师,都想请他当模特儿!想来小佳定是福星,因为请他去当花童的新人,大部分第一胎生的都是壮丁,因此小佳已有职业花童的美誉!
小佳和我女儿同是光复国小五年级的同学,所以配対来当小七妹妹的花童,真的像是一対金童玉女!尤其当亲家母知道二人生肖同属龙,更是高兴的合不拢嘴。当然小七妹妹夫妇也是一举得男!使这金童小佳的生命史上又添一段佳话!
如今三十年后,小佳在荷兰得了二个硕士及政大法律博士,并当上美商某大银行在台行长,育有一子。而我家女儿也在美得了硕士,先生是博士,育有二女一男且父母健在都是有福之人。而小七妹妹夫妇也得了一対儿子,看来小佳和女儿真的是一対金童玉女!
篇8:珍珠项链杂文随笔
一条珍珠项链杂文随笔
橱窗里的模特挂着一条淡粉色的珍珠项链,在最显眼的位置,苏格放学回家的路上一眼就看见了。珍珠圆润玉透,散发着若有若无的微光,苏格似乎能闻到一股很淡很淡的腥味!“真怪,这里怎么会有一家饰品店?”苏格站着看了很久,她不知道为什么自己隔着橱窗都能闻到那点点淡淡的腥味,像人的血。
“怎么不进来看看?”突然一道声音传来。苏格抬头,一个穿着蓝色旗袍,开叉很高,可以看到若有若无的大腿,那腿很白,很长,没有一点杂质。连脚趾都干干净净,涂上猩红的趾甲油,抬头一看,那女的正依靠在门边,细长的`手里携着一只香烟,烟已燃尽,烟灰落在脚边,那手芊细淡白,感觉没有血色。 对着苏格微微一笑,手轻招。“进来看看!”
定了几秒钟,苏格飞快的跑了。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想跑,好像迟几秒就走不了了。
女人静静的看着苏格跑去的方向,“你一定会回来,我等你!”转身,关门,消失不见!
吃过晚饭,夏日的夜还未黑尽。苏格在卧室里做着家庭作业,一道高难的数学题难住了。她站在能看见窗外川流不息的车子,过往的行人。十六岁的苏格长的很黑,五官平凡,更让她自卑的是自己还带着难看的钢牙。成绩平凡,喜欢上一个不平凡的学长。高大帅气,成绩优秀,篮球队长,一有学长的比赛,苏格总会第一时间去看。虽然学长并不会注意到她。
苏格把手中的书放在桌子上。拿了一只冰棍,出门去了。她想去看看那条项链,或是那个叫梦的小店。
穿过街道,苏格来到小店门前。那女人正在月光下涂着指甲,鲜血般的指甲油在月光下发出阴冷的光。女人抬头望了一眼“你已经来了,进来看看吧!”
苏格进屋后看到屋里陈列了不同颜色,不同大小的珍珠项链,每串面前都摆放了一面镜子。
苏格好奇的指着一串红色的项链问“这个是做什么用的?”
女人说“你把镜子拿起来看看。”
苏格拿起镜子,一阵光闪出。
苏格又放下镜子,对女人说“看,也没什么啊!天都那么晚了,我该回家了。”女人说“以后就知道了,我送你回去吧!”女人让苏格把眼睛闭上轻轻在她的头上点了三下。当苏格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居然趴在桌上睡着了,难道是做梦?
第二天,苏格照常去上课。一到校园里许多同学主动打招呼,问好。苏格受宠若惊,也微笑着打招呼问好。最让苏格兴奋的是陈宇学长也主动“苏格,中午一起吃饭吧?”
走进教室,同学们也惊叹“哇,苏格你今天好漂亮啊!衣服哪里买的啊?”
苏格挺郁闷,自己跟平时一样啊,哪里会漂亮,莫非……
苏格拿出课桌里的一面小镜子。那里面的苏格拥有着精致的脸蛋,大大的眼睛,漆黑的秀发,高挑的身材。皮肤也白里透红,散发着健康青春的气息。一身红色精致的长裙,主要是没带眼镜没有钢牙了。
哇!自己真漂亮!苏格心里想着。
班上的男生开始给苏格递小纸条,女生嫉妒。自己喜欢的学长请自己吃饭,收到很多的礼物,这些都是自己以前所不敢想的。
但是过了几个月后,苏格渐渐发现母亲不认识自己了。像自己从来没有存在过,苏格很伤心,走到一处公园里。却看见母亲身边的一个女孩子,觉得很熟悉。等她们走进了才发现那是自己和母亲。
可是自己又是谁呢?苏格想!
苏格狂奔去那个小店,小店里却没有那个女人。苏格进去找了一圈也没有找到,想出去时却发现已经出不去了。自己只能在离小店五十米的距离走动。
篇9:挽回杂文随笔
关于挽回杂文随笔
其实根本不想做什么努力,总觉得在对方放弃看开的时间里,自己什么都做不了。
并不是那种“好好谈谈”或是道歉就能解决的,示弱和逞强都没用,盔甲究竟是什么,拿来攻击的武器又是什么,完全不知道。
我究竟能做什么。
陷入这种题目的深思中,咦不对呀那个人曾经表现出这么爱自己的模样所以冷静理智地好好谈谈也许就有机会,也许我哭着道歉对方就会心软……无数个也许的假设在你的胸腔塞满希望,让被动恋爱的你总觉得下一次做得更好对方就会回心转意,于是托住自己脆弱到快碎一地满是裂痕的心脏,跑去问对方“你要不要再伤害我一次。”
对方却连这个问题都不屑回答。
对小熊吹嘘过自己的挽回本领好,其实都是谎言。一旦事情发生了,即使知道对方的住址我也不敢跑过去问那个愚蠢的问题。我也不想再把残渣从地上一片片捡回来了。
我怕我这种路痴连人都见不到。
我怕我见到了也不知道说什么,满脑子都是出门前看的卡耐基的鼓励鸡汤和公众号那一叠恋爱教程给予我的'勇气。
想起被初恋分手时连哭都来不及哭,直接“噔噔噔”跑回宿舍拿出一本《美国总统演讲稿大全》,不停、不停地念给对方听。都是鼓励的话和如何说服对方的话术,差点连“美好的生活需要我们共同开创”此等鸟话都说出来。
不能停下来。
停下来就输了,不想输。
不想走出来,所以往着不知名的方向努力,对方一眼看穿,耐心地等你读完,对你说有些事是不需要努力的。
所以放弃就是对的么?被单方面宣告死刑后,另一方就要说“好的我知道了,那就明天上断头台吧,祝我死得畅快。”
我始终做不到那么从容呀。
像我这种人,写一封信给对方已经是极限,可能会再附送一份礼物,除此之外我真的可能什么都做不了。堵人什么的也只是虚张声势,我内心明白,连玩普通的解谜游戏都能在迷宫里迷路的我,对方想躲我找起来哪有这么容易。
可是写信么?用什么纸张,是复印的打印纸还是原稿纸或信纸,或者日记本。写什么文字,用怎样感人的文字怎样颤抖的手去敲下文字才好。身为写手,却不信任自己的语言表达,恨不得把心脏捧出来用纸和保鲜膜包好,放进礼物盒绑上丝带。
可终究不能杀了自己呀。
于是逼迫自己释怀,到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终归有点长进,学会了表面不动声色。学会了公众号里面教的“你要有点大人的样子”。
哈。真是可笑。
原来接受了自己的无能为力就是不动声色。
说得好像自己有共情能力就能挽回什么一样。
所以在第四次失恋时,只是感到心脏疼了一瞬,完全哭不出来,反而冷静地去洗手间洗了把脸准备上班。
到第五次失恋的时候,会不会心脏也不会疼了呢。
特别清楚自己挽回的次数加一下次挽回的力度就会越小,明白自己内心对挽回本身的抗拒和对整件事的无力感,就像看着洪水猛兽泛滥冲击了整座堆积已久的堡垒,刷净了自己和对方以往所有的努力。
加上对待师傅时挽回的次数过百导致力不从心,本人又是对恋爱抱持悲观态度,望着对方表白时就想着结束时对方会从同一张嘴里吐出什么语言。
发抖。害怕。无力。
但还是不敢停下来。
所以不轻易说分手,因为害怕自己挽回不了,即使遭到冷暴力时也不说,忍耐着,想象着美好蓝图,等待着对方恢复元气再一次和自己笑着打招呼。
这怎么可能实现。
对方说分手后就积极地寻找着解决方案,仿佛自己有多拼命,制造Abcde挽回计划方案,最后却慌张得在一堆计划前面跪下来。
拜托了。
我根本学不会什么大人的样子。
为什么我要装作若无其事提起全部勇气走到你面前一次又一次地看着自己被花式击碎。
明明人的离开是正常的常见的我该习以为常的。
学不会洒脱,才会学习了那么多挽回招式。
无用的、无用功的、理所当然失败的,“挽回招式”。
只不过是小孩子下棋输了喊着“再来一盘”的耍赖而已。
篇10:祭奠杂文随笔
祭奠杂文随笔
当年没有悔意
察觉别离的意外
你失去的温度
像壮烈的痴心汉子
留下那伤心女子
欠缺了角色
如今她的.诚意
你如何记忆
当初那个你
已成回忆的故事
我从今不再忘记
教育学院开展清明祭奠革命英烈活动
清明祭英烈,共铸中华魂。3月30日下午,教育学院团总支在长清区石麟山革命烈士陵园开展以“清明祭英烈”为主题的祭扫活动。活动由教育学院课检部部长安园园主持,辅导员李娜、陈鹏飞及教育学院学生会代表参加了此次活动。 活动伊始,由学生会副主席桑春雨作为代表向烈士致悼词,随后,在主持...
篇11:饥不择食杂文随笔
饥不择食杂文随笔
曾经有真的挺缺朋友的时候,也曾饥不择食地交友。二线偏三线小城市里刚经历过高考上大学的女孩普遍不太关注化妆打扮,大多也没有经济能力出去玩,也不怎么看书,或还停留在读言情穿越的水平,周末一般窝在寝室看国产剧和综艺节目。
作为初中开始就很少看国产剧也不关注明星的人,我真的还蛮难和大多数同学聊到一块儿去。天天穿着她们眼里的奇装异服上学,明明不贵的衣服,被关系一般的同学问到价格也只敢报零头,避免主动提起护肤化妆之类和价格关系密切的话题。久而久之心态变得有些奇怪,与其说是低调,不如说是为了照顾别人感受为了合群。也尝试social过,加入不同部门组织,但觉得也就那样吧。全市书店没几个,那时还没有一家猫咖啡,漫展也无聊,cos也不玩了,书也不看了,小说也不写了。日子一天天过,性格越发沉默。有时什么也不想干就这样躺一天,老朋友都是现充,生活非常精彩,大概没法理解,我都觉得我那时的生活很不可思议。被别人夸时也感觉不到开心。比没有性生活也没兴趣认识男生更惨的'是就连性欲也下降。对朋友的标准也下降。
对那个时候的我来说,穿得花枝招展和本地一些lo娘出去玩,算是平淡生活中的一点亮色了,也可以借此穿穿在学校不好意思穿的裙子。lo圈对我来说,有美好的回忆也有不太好的,经历浅薄如我,遇到过被以为是朋友的人骗。此后不会再傻白甜到对只见过几面的人就掏心掏肺。
优秀的有趣的善良可爱的人那么多,至少要和善良的正常人交朋友,有没有共同兴趣是其次。
篇12:夜杂文随笔
夜杂文随笔
夜里,山间回旋起枪鸣。断断续续刺地发虚。谁在悲嚎?谁在叫嚷?
森林,郁郁地飘着哀啼,冰冷的火器在不远处挑衅!猎人们仗着枪势,大声的叫喊:抓住!抓住!夜里的第一个猎物!
狼儿,胸口淌着血,惊叫着发觉身体已在血泊中,别倒下!至少在英勇的咆哮一次吧。哦,森林的狂热来临:猎犬怕得止步不前,猎人吓得瘫软在地。
夜里,树上打盹的猫头鹰被飞速的子弹擦触,跌在枯叶层里。来吧,来吧!炽热的铁壳继续灼烧我吧!我没有畏惧,我是灰烬里的神明。要将枪杆折断,把枪管堵塞。哦,湿冷的空气凝聚着伤痛的`怒气。
夜里,燃烧的森林火光冲天,发芽的新枝吐着扎眼的绿叶,自然孕育新生的希望,凌晨已降至:猎犬反咬起猎人,枪瞄准了猎人。他们丢盔弃甲,马不停蹄的逃离,逃出夜幕笼罩的红色的土地。
夜晚与白天交替的那一刻,芽儿茁壮的那一瞬,狼与鹰贴在一起的那一刹:我看见了茂密的森林。那儿没有了惨痛的悲啼!没有了浩荡的哀嚎!白晃晃的青蓝色蓝图里晃着几颗灿烂的星星。
夜里,我看见了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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