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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给喜欢文字的你-杂文随笔

时间:2022-08-01 08:10:42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写给喜欢文字的你-杂文随笔,本文共18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写给喜欢文字的你-杂文随笔

篇1:写给喜欢文字的你-杂文随笔

写给喜欢文字的你-杂文随笔

一直执着的喜欢着文字,总会不自觉的会被文字感染,总是会因她的忧伤而忧伤,总是会因她的快乐而快乐,总是会因她的纠结而纠结,总是会因她的彷徨而彷徨。和文字相处久了,就与之相知,相懂。仿佛每每我在读文字的时候,那些精灵的文字也在读我。久而久之我真的离不开她们了,有了文字我才有了滋润的生活。而现在的那些文字精灵们,也貌似离不开我们这些喜欢文字的人,有了我们的喜欢,她们也就有了血肉,也就有了生命,也就有了灿烂。

以前在上学的时候,就被文字的美而折服。文字的驾驭其实是一种艺术,每一篇文字,都是一个精灵,它用它的不尽的魅丽征服者读者的灵魂,我们在读它们,也是在读我们自己,我们在书写它们,也是在书写我们自己的人生,真的感谢祖先的智慧,把这么好的文字留给我们。使我们在文字中传承着生命,使我们在文字中书写着永恒,使我们在文字中读懂了世界,有了文字我们就永远不会再懵懂。

其实文字是最值得信赖的朋友,它的忠诚是对友谊的最好诠释,它不会嫌弃你的'龌龊与猥琐,不会嫌弃你的贫穷与荒芜,不会嫌弃你的无知与暴虐。只要你用生命去认真读它们写它们,它们就会一直追随着你,不离不弃伴着你的生命同行。你的一颦一笑,举手头足,它都在为你默默的记录。你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或得或失它都会不辞辛苦的一路为你做着见证。

以前没有网络,我曾经在纸媒上偶尔发发小文聊以慰己,不过那真的是很不方便,发文许多时日才能看到自己的文章,其实读起来早已失去了书写时的意境与心情。写手与写手之间也很难沟通与交流,偶尔的座谈也被忙于生计的窘迫,扰的毫无心情。现在则不同了,文字一旦遇上了网络就像插上了翅膀,顷刻间传遍九州,倏忽间游历世界,也使我们这些喜欢文字的人,不受地域和时间的限制,执手网络相守文字。我们在这瑰丽的文字世界里忧伤着我们的忧伤;快乐着我们的快乐,相融着离愁别绪,感染着你我各自的幸福和欢笑。

喜欢文字久了,便就会自然而然的和那些喜欢文字的人成了莫逆,我们是喜欢文字的人们,虽然远在天涯,却在每时每刻读懂着你我,那种淡淡的情感是我一世的深深的爱恋。如果可以我们就用心笔书尽快乐懵懂,写尽离殇忧愁;如果可以,我们就让文字带着你我把远在天涯的我们,用心去读懂;如果可以,我们就一路欢歌,一路幸福,一路牵挂的做哥们直到永久。

现在虽说还春寒料峭,可是我已经在你们的文字中读到了阳光般的温暖。任那些真挚的情感在文字的旋律中静静的流淌。谢谢文字,谢谢喜欢文字的你们。我们会永远一路同行,携手文字,一起哭、一起笑、一起喜欢、一起快乐。我们相守着文字承载的故事;伴着帜热的友情;和着文字优美的旋律,同在网海遨游;直到永远永远。

篇2:喜欢你杂文随笔

喜欢你杂文随笔

其实,我喜欢你很久了。只是我喜欢不到你,所以一直没告诉你。

以前的我,喜欢你大汗淋漓运动的样子,为你投篮的利落动作着迷;

喜欢你咕噜咕噜喝汽水的样子,为你上下滚动的性感喉结暗喜;

喜欢你扶着眼镜给我讲题的样子,为你毫不犹豫写下答案的好看手指叹息。

你总是笑眯眯的看我,让我觉得故事就会发生。

分开那天,我好像失去了全世界的欢喜。

后来啊,我用尽了全身力气想念你。看着你的照片发呆,听着你的声音入睡。你发的每一则消息我都记得,你写的每一个状态我都猜测。

「今天的你会做什么?」

「今天的你要吃什么?」

「今天的你开心吗?」

「今天的你疲惫吗?」

「今天的你还熬夜吗?」

「.......」

我吞下了所有的好奇,只为这份喜欢你的心不会打扰。

不确定今天的你会如何,只是很确定每天的我都想你。

在想念你的日子里,每分每秒都带着难过,期盼,开心和不安。

难过我的平凡不能去到你身边,

期盼有一天我们的再见面,

开心你的开心,

不安你的不安。

就这样我度过了独自想念的每天每天。

再后来啊,我们终于再见面。

不出意外地,我比从前更喜欢你。

喜欢你抱着吉他唱歌给我听,而我依旧为你的好看手指着迷;

喜欢你扯开领带解开衬衫的几颗扣子,而我依旧为你的性感喉结暗喜;

喜欢你在暗黄的灯光下写字的'样子,而我依旧为你的细腻文字叹气。

喜欢你一首歌就能安慰我的伤心,喜欢你一行字就能回答我的猜测,喜欢你一句话就拯救我的低迷,喜欢你一个笑容就照亮我的所有黑暗,喜欢你一个眼神就能让我无比心安。

后来的后来,故事并没有发生,可我依然喜欢你。

我只能在每个想念你的夜晚,一个人和星空说话。

如果你喜欢我的喜欢,那最亮的那颗星星就会替我传达;如果你不喜欢我的挂念,那再亮的星星也将熄灭。

我已经很久没有看到有星星的夜晚的天空,所以按照约定,我也只好偷偷藏起我的喜欢和想念。

怎么办,你这么好,我都不忍心再喜欢你。

好气哦,你这么好,我却永远都喜欢不到你。

篇3:我喜欢你杂文随笔

我喜欢你杂文随笔

河马跟蜗牛是好朋友

河马很安静 而蜗牛很闹腾

沿着溪边走有水车的声音

面对阳光的蜗牛保持着纯真快乐

它爬呀爬 爬呀爬 爬呀爬

爬过河马的后蹄子

再爬过河马的前蹄子

慢慢的 太阳下山了

乡间的夜里特别冷

小蜗牛缩在它那小小的壳

正准备好好睡一觉的时候

河马突然发出“哞”的一声

蜗牛知道它有话要说

于是慢慢地把脑袋探了出来

其实 蜗牛很擅长当一个倾听者

河马说:“我喜欢你。”

意外之余,小蜗牛有点慌。

它一直都把河马当好朋友啊

河马很怕这样说出来会造成蜗牛的`困扰

蜗牛却很怕拒绝之后会让河马伤心难过

蜗牛愣了很久 很久

最后还是跟河马说了心里的想法

没有太多太多的话语

可蜗牛明明已经感到这段友情

正在悄悄地发生一些微妙的变化

蜗牛多希望在这之后彼此不会感到尴尬

继续成为很好的朋友

可是这样 真的没关系吗?

篇4:喜欢杂文随笔

喜欢杂文随笔

就在刚刚,在又冲动地点下一颗红心之后,突然发现网易云里「我喜欢」歌单的数字,不偏不倚,跳到了521。

开头这句话纠结琢磨了好久,不管怎么看就是莫名地觉得别扭,越看越不喜欢。很奇怪地,总有这么一些时候,当我又想表达些什么,但写出来的文字就是这么不舒服,让我恨不得按下删除键,可是某种强烈的情绪还是拖着我继续写下去。

现在就是如此,以至于这一篇文字在其他精心斟酌的文字之间显得是那么拙劣粗糙和拧巴。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对待这个歌单越来越随便。作为一个重度强迫症患者,刚开始用网易云的时候,单曲循环很久的歌才有资格被我赋予红心的资格;第一遍觉得好听的歌只能放到名叫「new」的歌单里等待时间的筛选。那时候我总是很珍视这个歌单,从不轻易舍得点亮歌曲的红心。毫不夸张地说,除去几首日语,开始的几首歌基本都是我可以直接唱的,词可以完完整整地记得。而现在,一遇到好听的旋律、好看的词,我便会毫不犹豫地点下红心,即使有那么几首一直躺在列表里,并没有听过几次。

我总是喜欢把自己定义为一个「纠结」的人,你看,这么一个小问题都能扯出那么一大段来,啰嗦至极。不过相比于日记中的我,可能lof上的`我已经端庄很多了,毕竟我没有办法在屏幕上写几个大字以示我的愤怒,也没有办法像列作业条目一样记录刚刚发生的事。很奇怪,每个地方的我写出的文字都是不一样的,判若好几人。喜欢的语文老师曾跟我说,我看你网上和随笔上写的东西都很有感觉啊,为什么这几篇作文总是体现不出你的灵气呢。我想,可能是因为我在写东西的时候,已经在脑海里设定了可能的读者,说到底还是太在意别人的看法啊。

扯远了,今天想说说「喜欢」的来着。

今天天气很好。蓝天白云飞鸟,和风暖光绿树。一切场景中的颜色是那么新鲜且鲜艳,包括,你在我眼前的笑。

不敢说那样的悸动已经荡然无存,但至少也是所剩无几了。时间打磨着记忆,又消损着情感,仿佛往事随风之后一切已经发生的都可以被释怀被原谅。

我坐在栏杆旁边的桌子上,托着头,看着远处深广的天。他们在旁边笑着,说着考试说着未来,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我们还是三年前的我们。他偶尔抬起双眼瞅我一眼,我只是跟着笑。

说起来真的,都不一样,我发现越长大越不明白,到底什么才是真正的喜欢。小时候以为喜欢只是想和那个人一起玩,后来以为是想和他在一起想和他结婚;现在却开始犹疑了,好像喜欢真的有分很多种。譬如说,那个歌单里的歌,明明都是「我喜欢」的歌,却又真的不同。那里面有我小时候就很喜欢的,满载着回忆的歌,也有一见钟情的,新鲜的歌;那里面有我单曲循环几百遍的歌,也有只完整听了没几遍的歌。很奇妙,我似乎都没有一个严格界定的标准。

算了,也没有必要想的太清楚(其实仓促收尾只是因为困了哈哈哈)。只剩下二十几天了,还能多想些什么呢。五校联考的数学出乎意料的难,我好像已经忘记三年前喜欢数学的我了。

没有关系,喜欢的、想要做的事,是无论我去哪里都不能改变和阻止的。

也许,喜欢就是,平淡生活里的悸动吧。

篇5:我还是喜欢你杂文随笔

我还是喜欢你杂文随笔

我的朋友娜塔莉看不出你到底好在什么地方。她说你只知道打嗝、放屁、流口水、傻笑或者发出一连串让人听不懂的声音。也许这是因为她根本没有见过你可爱时的模样,话虽这么说,我仍然觉得,即使她看到了也会觉得难以接受的。

娜塔莉第一次来我家的时候,你正躺在那里睡觉,嘴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同时还吐着口水泡泡,一道细细的口水顺着你的脸颊流下来。娜塔莉两眼直直地盯着你,仿佛你是个外星人。她不喜欢你,对此她毫不掩饰。

她第二次来的时候,你在地毯上朝她爬去,然后在她那双价格不菲的新鞋上呕吐了。我努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解释说那些东西主要是液体,很容易擦掉,但她还是花容失色了。

手拿星巴克咖啡和手提电脑,身着正装奔波于不同的会议之间,这就是娜塔莉想做的职业女性。她从没想过要有丈夫或孩子,但是如果她哪一天看到你比较乖的时候,我敢肯定她会有不同的想法。电视上出现史酷比动画片的时候,你兴奋得拍手尖叫。如果她看到你这个样子,她会和我一样喜欢上你的`。

然而实际情况是:她觉得你身上有股味道,脑袋的形状也怪异。我说你喜欢把脚趾放到嘴里,她的胃立即就有了反应;你一直贪婪地盯着我的胸部,她觉得难以接受;你甚至也用同样的目光盯着她的胸部时,她就更加难受了。我努力解释说,你是男人啊,是男人都会这样的,但她就是听不进去。

说句老实话,我觉得你在娜塔莉第一次来我们家的时候,就应该表现好一点。我知道头一天晚上你去参加了男子的狂欢派对,但我觉得你至少可以把自己挪到卧室里去,不要头戴大波浪假发、脚蹬女士高跟鞋、身穿一件印着男人屁股的T恤衫,四仰八叉地躺在沙发上。要是你穿了裤子,局面也许不会那么尴尬。娜塔莉和我坐在木头椅子上,舒舒服服地聊天,但你在一旁不断打呼,实在让人分神。后来你又含混不清地说着什么,手还到处乱摸,我想,娜塔莉有些不自在了。

娜塔莉走之前在我脸上吻了一下,用同情的眼光看看我,然后急匆匆地走了。她和她的私人教练有约。我脱下你脚上的高跟鞋,拿了一条毯子把你盖上,擦掉你脸上的口水。后来,你睡醒了,尖叫说头疼欲裂,你觉得一定是自己脑内有大出血了。我柔声细语地解释说,那只是因为你酒喝多了。我坐在你床边,握着你的手,轻抚你的额头,好让你安静下来。3天后,你恢复了,我语气坚定地指出了喝酒和头痛之间的关系。我说,我希望你能够吸取教训。你面露愧色,说你再也不会犯同样的错误了。然后,你就转身出门,喝得酩酊大醉。

我心里暗暗希望,下一次娜塔莉来玩的时候,情况会有转机。我想,如果你裤子穿得好好的,头脑也清醒,也许她会喜欢你。说句公道话,刚才说的这两点你都没有让我失望,但是,如果我是一个挑剔的人,那我还是希望你没有喝醉,没有把秽物吐到她身上。

我以为我告诉你说娜塔莉要来吃饭的时候,你会在10点钟之前从酒馆回家,但是,怎么说呢:你理所当然地和好友斯彭齐在女王酒馆偶遇,两人穿着相同的袜子,于是决定为此庆贺一番。我理解这些事情对你来说很重要,也感谢你从酒馆打了6次电话,说了一连串站不住脚的借口,但你难道就不能回来吃我为你烧的葡萄酒蘑菇酱鸡肉吗?你不但没有,反而在3个小时之后才跌跌撞撞地回家,把娜塔莉当作鲍勃,朝她爬去,亲吻她的脚。的确,像我说的那样,这件事会被遗忘,但是我觉得娜塔莉对你的喜欢程度不会因此有任何改观。

娜塔莉一走(她飞快地离开了),我就把家里收拾干净,扶你到餐桌旁坐好。我给你吃消化饼干。你紧紧抓着我的手指,想放到自己的嘴里――你把我的手指当饼干了。我本来应该大发雷霆,但一看到你嘴边满是饼干屑,朝我傻笑,我的心就软了,原谅了你。不管你这一天的表现多么糟糕,你依然是我的,我还是爱你。

我能理解娜塔莉为什么觉得你是个傻瓜。她很容易就能做出这样的判断。她早已拥有了她想拥有的一切。我从来就不想那诱人的经理头衔,也不要什么跑车或者豪宅。我想要的就是做个妈妈。你也许不是世界上最精细的男人,但你有一颗善良的心,有助我实现母亲梦所必备的部件。

我知道为什么生孩子对我非常重要:我想要一个人给我来照顾。一个牙牙学语、不能自主的孩子依赖我的照顾,我觉得这太神奇了!婴儿完全不能照顾自己,他们的生命完全依赖别人。他们无法控制自己的排泄功能,无法运用尚未完全发育的大脑来思考,如果没有人照顾,他们将彻底成为废物。我希望成为那个被需要的人。

娜塔莉说,我其实并不需要生孩子来助我圆梦。她说,我的梦想已经实现了。

我不知道她说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我觉得,这些职业妇女不可理喻。

篇6:写给远方的你杂文随笔

写给远方的你杂文随笔

远方的你:

现在过得还好吗?我希望你的回答是肯定的。虽然我知道这个时候的你过得并不怎么好,生活不如你所期待,家庭也不如以前美满,但我还是请你一定要坚强地走下去,担起身上的责任,笑迎未知的明天。

昨晚梦见你了,淡淡的微笑,还有浅浅的酒窝,依旧是记忆中的'脸庞,只是多了几茬若隐若现的胡须。

这是分别这么多年来我第二次在梦中遇见你了,第一次梦见你是在一年前。从睡梦中惊醒后的我睡意全无,因为第一次梦见你的时候,我从我们共同的好友那儿得知你的婚姻出了问题。这一次梦见,会不会又是不好的预兆呢?

今早,我们共同的好友发来语音,说你最近忙的焦头烂额,因为你的婚姻问题越来越严重了。

我开始讨厌起昨夜的梦,尽管这一切看起来只是一种巧合。我宁愿永远不要梦见你,只要你能幸福的过好这一生!活着本来就是一件很艰辛的事情,想要明白且幸福的活着更是艰难。过了谈情说爱的年纪,也尝到了生活的酸甜苦辣咸,我已不再去奢求纯粹而唯美的爱情,只希望自己能够抓住现在所拥有的幸福,好好地珍惜眼前这个深深爱着我的人。当然,我也一直同样地祝福着你。

有那么一秒,我想从好友那里要你的联系方式,可最终我没有开口。我们之间早已没有了爱情可言,唯有相忘于江湖,才是对彼此最好的留念。这个时候,我除了心疼你,就是怨你。我想不明白:那明明是你自己选择的婚姻,开始的时候还是那么地美好,可怎么就变成了现在的样子?

此刻,听着你唱给我听的唯一的一首歌,脑海里涌现出很多被遗失的美好。其实,它们一直都在那里,只是我已不愿再去触碰。那些信件和日记,我虽都没有丢弃,却再也没有勇气去翻起过。

那几年,我的生命因有你而变得美好起来。那几年,我的世界因有你而变得精彩起来。那几年,我的记忆因有你而变得丰盈起来。那几年,我的心田因有你而变得芳香起来。

……

感谢你让我看到了爱情最美好的样子,也感谢你让我学会了勇敢和爱,还有微笑、理解和包容。

这一封信,你应该永远都不会看到,但我还是想写给远方的你,因为我相信这三月的春风会悄悄地把这个秘密稍给你。

往事不可追,旧情不会燃,破镜终不能重圆。我们的爱情在那个夏天已经随风而去,再也不会回来。我曾以为自己会对你念念不忘,可时间证明我放不下只是那段美好的感情和明亮的光阴。没有你,我也可以过得很好,正如没有我,你也可以继续生活。

虽然内心没有了爱,但是还会有牵挂。照顾好自己!这是你常对我说的话,现在我想把它送给你。不管什么时候,你都要记得照顾好自己,因为你若安好于我而言便是晴天。

愿你一世安好,浅笑安然!

篇7:你呀杂文随笔

你呀杂文随笔

从深远的天空吹来的风,摇摆着像雨一样有淅淅沥沥的声音。轻嗅着原野上花草的远歌,悄悄躲进长满彩色的树的小森林。

树冠迷离了阳光,飞鸟的翅膀抖落了笑语。

风躲起来了,你也躲起来了。

我的手心握着玻璃纸的糖果,嗓子里溢满你的名字,脑海里充斥着你亮汪汪的.眼眸。树冠是你,阳光是你,飞鸟是你,笑语是你。可是,你在哪里呢?

你在哪里呢?

树木相互缠绕长成妍丽斑斓的流岚,还不等去触摸到就着急的四散逃开了。在梦里面,漂亮的东西也总是碰不到。是呀,这只是梦境么?只用睁开眼睛醒过来,就看得见你促狭的笑着,闹得我脸红。

没有你的梦,真是叫人不开心的梦。

要找到你的,即使是梦里,即使我睁开眼睛就可以看见你。没有你的梦,会让我不再贪恋睡眠的。

我问了树洞问了松鼠问了小狐狸,直到整个小森林都知道你的名字。我走过山坡走过小溪走过谷底,直到每一粒沙尘都知道我在找你。

“戴着可爱的帽子,总是温柔的说话,脚步轻轻的,你有看见过他吗?”

“戴着帽子,是大灰狼?”“不是”“温柔的说话,小白兔?”“不是”“脚步轻轻,蚂蚁蚂蚁”“不是不是。”

脚踝酸酸的,手指酸酸的,眼睛酸酸的。风从山涧中跑出来,摸摸我的头,扬起我的发,忙不迭的追着夕阳回家。有萤火渐渐弥漫着缓缓荡漾开来,它们小声的对我耳语,欢呼着簇拥着吧我送到你面前。

还好还好,我还捧着你喜爱的糖果,我叫出你名字的声音还不算沙哑,你亮汪汪的眼眸带着笑意伸手就可以碰到。

“笨蛋,我一直陪着你哟”

“嗯,吃糖果,还有巧克力呢”

“来抱抱”

篇8:我喜欢杂文随笔

小时候,幻想长大。自己变成公主一样,美丽善良,众人欣羡。有个王子一样的人无私的爱着,不求回报的对自己宠爱,体贴。

有自己的事业,工作上是女强人,精明干练。生活上不愁吃喝,生活小资。拥有很多朋友,经常吃喝玩乐。

好像听起来,并没有那么难以实现。我想要的不多,但似乎一切都没有实现。

现在的我,懒惰,爱挑剔,刻薄,自私,爱发脾气,爱抱怨,朋友很少 。

现在才终于明白,坚持初心是有多么难,生活能改变一个人的脾气秉性,世界会把你逼成你曾经最讨厌的样子。

我记得小时候妈妈是个脾气很好,很温柔,热爱生活的人。她教我写字念书,我们一起唱歌,给狗狗剪毛洗澡。后来妈妈变得脾气暴躁刻薄,我一度也很害怕小心。长大后经历了种种后,很多次我认真的想过,妈妈是经历了多少次不为人知的难过和坎坷,被这个世界多少次的苛责,才会不得已变成了她也不想看到的自己。幸好,现在的妈妈幸福知足,满脸的笑容。

服务行业不好做,但各行各业都不容易。就像《北京女子图鉴》里戚薇说的那样。拒绝长大,逃避责任是你在放弃你自己。好好工作,这是所有并非天生公主成为公主最快捷也是最靠谱的方式。

一两分的努力是根本不够的,你只有付出十二分的辛苦才有可能过上想要的人生。这不是危言耸听,因为客户会在你打游戏聊天消磨时间的时候悄无声息的溜走,因为工作会在你忽视的并不重视的所有负能量处理的哪怕再微小的事情上出现你想象不到的各种问题。

我是个很粗心很懒惰的人,但是工作之后使我明白,细节决定成败。各种问题麻烦告诉我,你不能大意甚至忽视。客户的流失在鞭策我时间就是金钱,所有你消磨的舒服度过的时间都会作用在你的将来。

一个女人的失败不在于选择了一个不靠谱的男人,也不是生活在穷苦的家庭,而是既改变不了自己的现状,也给不了自己更好的选择。

想要什么样的生活,就去改变。无法改变世界,就改变自己的'内心和生活。没有谁能决定你自己的未来,没有彻彻底底的雕琢自己,那你就安逸的活在自己的温柔乡里。但大多数的我们都是痛恨这样的自己,却又过着无能为力的人生。

有个朋友这样问我,我是如何在每天经历了那么多的不如意和困难问题之后还能保持这样微笑和善良?因为她老公在她们房子装修期间忙的不像样子各种问题的时候,脾气火爆,每天生气发火。

我跟她说,因为我心大,爱忘事。因为有人教过我,睡一觉就把所有事就忘掉了,而且我的脾气和怒火只对自己发泄。我一直都在检讨自己,跟自己对话,什么样子才是我想要的。

如果说28岁,我活成了自己最不喜欢的样子,那我相信改变后的我或早或晚会过上我想要的生活。

晨钟暮鼓,听音喝茶,在一个阳光叫醒的清晨,发现爱的人相陪,喜欢的事正在完成,想要的自己在一点点实现。

篇9:我喜欢杂文随笔

生活是一望无际的大海,人便是大海的一叶小舟。大海没有风平浪静的时候,所以,人总是有欢乐也有忧愁。当无名的烦恼袭来,失意与彷徨燃烧着每一根神经。但是,朋友,别忘了守住一颗宁静的心,痛苦将不再有。

我喜欢淡淡的问候,带着真诚,让你感到喜悦温馨,忘记了许多郁闷。我喜欢淡淡的绿茶,冒着淡淡的雾气,蕴涵了淡淡的哲理,引发你去思索品味。

我喜欢人与人之间淡淡地相处,不会太累,也没有那么多顾及,淡淡的友情就像淡淡的茶香令人沉醉。我喜欢淡淡的文字,流淌着飘逸和纯真,有如潺潺清泉洗濯着疲惫的心灵;

我喜欢淡淡的流云,自由飘浮在蔚蓝的晴空,犹如我淡泊平静的人生。我喜欢在淡淡的月光下看淡淡的星星,那么一眨一眨,就像无数调皮的小眼睛。

我喜欢淡淡的颜色,不要那么绚丽鲜艳,像早春开着的淡粉色的樱桃花清清浅浅。我喜欢淡淡的话语,没有殷勤也没有心机,只那么一句淡淡的祝福就能让人感动无比。

我喜欢在淡淡的雨中闲步,任微雨润湿衣襟,看青翠的远山蒙上了一层淡淡的氤氲。我喜欢在淡淡的黄昏随意徜徉,看晚霞逝成一抹淡淡的嫣红。嘈杂的世间有多少无奈呀,城市就像一个锁人的樊笼,何不放飞淡淡的心情,走进自然,亲近山水,去感受那种淡淡的意境。

我喜欢淡淡的风,带着泥土的清香,轻轻拂过脸庞,让我的心感到宁静安详。我喜欢淡淡的雨,悄悄洒落,红了桃花,绿了柳林,一夜之间丰润了纤瘦的小河荡起了多少甜美的笑窝。

我喜欢淡淡的生活,静悄悄地走过每一天,不要留下什么印痕,我也不想被众人瞩目,我喜欢站在树下看远方淡淡的风景。

守住一颗宁静的心,你会由衷地感叹:即使我不够快乐,也不要把眉头深锁,人生本短暂,为什么还要栽培苦涩?

如果我能一直拥有这种淡淡的心情,当我老去的时候我想就不会再有遗憾和悲辛。

我发觉我一直都在向往这种淡淡的感觉,脑海里总是流淌着淡淡的思绪。

只要有一颗淡淡的平常心,就一定会有一个淡淡的却不乏味的人生。

篇10:喜欢胡思乱想杂文随笔

喜欢胡思乱想杂文随笔

看一本修真的书,看了整整两天加一个晚上一个下午,今天总算是看完了。五月才刚开始,我就有整整两天什么任务都没完成。今晚练琴练的比较认真,有想弥补的意思,这会打字的时候,手指敲在键盘上还有些疼。

停了两天,今天傍晚又出门散步了。

今天陆续下了几场雨,虽然停了,雨气像有实质一样弥漫了每一个角落。南方的初夏就是这么讨厌,到处都是潮的,你知道湿气绕在你周身,每一口呼吸。呼吸的空气中还有泥土的腥气与青草的气息。也许不是青草,而是树上的叶子,毕竟它们离我的鼻子更近。但总是绿色的气息。

这里是山城。放眼看去,四周的山围得严严实实的,高度差不多,正好围出一个圆形,加上头顶阴云密布,俨然就是一口锅,被扣上了一个黑的锅盖。而我们,就在锅里。

五月初的天不算热,但氤氲在周身的水汽,将一分热变成了三四分,闷的难受,仿佛置身于蒸笼中一般。

确实是很像的。

五十步开外,就人物模糊了,可以看到团的丝的白色雾气,如马赛克般胡乱遮掩着。别人看我也应如是。越远越浓,人如同在雾气中穿梭,看起来挺美的,如同在仙境之中。但对于处于其间的我们来说,只觉得身上闷热而粘腻,不由得就有些烦躁。

是因为我的心不够静吗?突然想起那句话:非风动,非幡动,仁者心动。我颇不以为然。有些坏心地想,若他当时处于蚊虫的嗡嘤声中,或许就不会这么说了吧?不是心够静,而是干扰的因素不够给力啊。

看,我在散步时就是这么喜欢胡思乱想。一整天没说几句话的我总是很容易胡思乱想。思绪就像这雾气一样,忽而向东,忽而向西,完全没有头绪,一点没有组织性纪律性。不由得想,或许安凡真是像他说的'那样,虽然外表如同他爹复制出来的一般,但内在是像我的。不然他的老师为啥总抱怨说他的思绪总是不知神游到了哪里。也或许是因了我总说,身体总被束缚,但至少思想得是自由的,于是他就跟我一样自由放任思绪去神游了吧?

很羡慕庄子,能将神魂放出遨游。也曾经试着打坐过,但大约我是没有慧根的或者说是没有灵根的凡人,坐到腿都麻了也没能感觉到神魂出窍。不过手感觉到风动是有的,可惜再没有一点进展。

篇11:特喜欢杂文随笔

特喜欢杂文随笔

特喜欢: 如果失去了对世界必然毁灭的虔信 ,人怎么可能生活下去呢?

倘若以为上下班路上的红色邮筒会永远伫立在那儿的话,怎么可能没有厌恶没有恐怖地打那条路上倘佯而过? 假如邮筒是永远存在的,恐怕我们一刻也不能容忍它身上的鲜红颜色和它张着大嘴的怪诞模样吧 ?我一定会立刻扑向邮筒,与邮筒搏斗,直到把它打翻砸碎 ? ? 我之所以能够忍受路旁的邮筒,忍受它的存在。我之所以能够容忍那个每天早晨在车站遇见的长着一张海豹脸的站长的存在? ? ? 我之所以能够容忍午休时分在屋顶上看见的那些胀鼓鼓的.广告气球,这一切的一切都无非是因为我深信这个世界终将毁灭的缘故。 你梦见过去的世界崩溃,而我预知未来的世界崩溃。在这两个世界的崩溃之间,是现实的苟延残喘。

这苟延残喘的方式卑怯而无耻,迟钝而冷漠,并不断的让我们抱着永远苟延残喘永远延续存活的幻影。

幻影渐渐扩张,麻痹了众人,使大众以为如今不仅现实与梦境之间的界限已经消除,而且幻影比现实更现实。

篇12:写给女儿杂文随笔

写给女儿杂文随笔

四月的春风温暖宜人,四月的早晨空气清新,沁人心脾,不知我远在沈阳的两个女儿是不是也早早地起床,享受这美好的早晨呢?

也许跟在家一样吧!随意地吃,随意地睡,随意地玩手机,随意地过着无忧无虑的任性日子,浪费着青春的美好时光,虚度着春花秋月。国家现行的教育制度很是让人无奈,十七八岁,原本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不得不起早贪黑的学习,为的是一纸高校录取通知书。而到了二十多岁,正应该是学习奋进、增长知识的时候,反倒是在大学校园里过着衣食无忧的安然日子,没有过多的功课,互相比较着吃穿玩,悠闲地颓废着。

现在社会上流传一种说法,叫穷养儿富养女。我认为这话没一点道理,什么叫穷养?什么叫富养?月生活费低于多少叫穷养?超过多少叫做富养?长身体的时候,再穷也要吃饱吃好,吃饭不要吃那些垃圾食品,要以米饭面食、青菜为主。衣服、鞋不一定是名牌,但必须干净整洁,并且干净整洁是自己洗的。满身都穿名牌,天天去饭店,那叫富养。但衣服脏了送洗衣店,饭菜不合口就扔掉,那叫挥霍,挥霍是没有上限的。年轻的孩子都爱吃爱穿爱玩,你们也一样,爸爸知道你们长了一双弹钢琴的手,但爸爸却买不起一架钢琴。

所以,爸爸要求你们俩要养成勤俭的好习惯,能自己动手做的事情绝不麻烦别人,将来你们要成家立业自己独立过日子,经济上的独立是一切独立的基础,经济上独立,行动上不依靠别人,才有尊严,你内心才有自豪感!

大学是你们走向社会所经过的一道门,四年的大学时间,是对你们以后的工作事业起着决定意义的四年,现在正是你们学习知识,摸索社会实践,规划未来的最佳时机。不论任何时候,人总是要有理想的,理想就是你兴趣、爱好、能力等综合起来的远大目标,为了这个目标而努力拼搏奋斗,生活才有了乐趣和意义。“万丈高楼,起于垒土,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为了把理想变为现实,就得从一点一滴、每时每刻开始努力。

所有的学习都是为以后的就业打基础,所有的工作没有贵贱之分,收入也都差不多,天长日久,工作都是枯燥的,生活的舒适快乐指数在于是否有充裕的业余时间,工作以外的时间决定生活的.快乐。大城市繁华热闹,小城镇平淡悠闲,但生活在小城市的普通人幸福感明显要大城市里的人多得多。

我接触过许多受过高等教育的年轻人,有的大学毕业生甚至让人嗤之以鼻,满口的脏话,举止粗俗,连街上牌匾上的字都认不全,显现不出任何接受过高等教育的迹象,正所谓,花了一麻袋的钱,买了一麻袋的书,最后,书都卖废品站了,卖的钱却买不回一条麻袋。

学校是个集体,一定要团结同学,尊敬师长,每一名同学在家里都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必然会有这样那样的个性,同你性格脾气相左的,可以不深交往,但不能不理不睬,今后在工作中也一样,宁可少交三个心胸宽广的朋友,也不要惹恼身边的一个思想狭隘的人。人生的每一段生活、曾经交往的每一个人都值得珍惜,珍惜你的大学生活,珍惜你的每一位同学,四年的大学生活将是你永远的美好回忆!

每个人的素质都体现了家庭的教养和个人的修养,我相信你们不会是没有社会公德的人。这个社会很复杂,仅有善良是不够的,我们不去骗人坑人,但要提防上当受骗,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不要贪图小便宜,贪小便宜吃大亏!凡事多跟身边的朋友多交流,慢慢养成明辨是非的能力。

生活学习中,会有诸多的高兴事和不开心的事,有了高兴事,你会找谁跟你分享?遇到了不开心的事,你会向谁诉说?

我经常在街上看到有许多年轻人在冬天穿着低帮的单鞋,露着脚脖,他们不会不冷,这个社会总有些另类在流行,你们不会也追随这种低俗的流行吧?

爸爸不希望你们如何的漂亮,不期望你们能如何的出人头地,只希望你们健康快乐!

胖也罢,瘦也罢,只要健康快乐就好!

篇13:写给自己杂文随笔

写给自己杂文随笔

亲爱的自己:在人生的路上你已经快走过半个世纪了,在那些流逝的岁月里虽然不曾遇到过大风大雨,但也有过很多的不如意。但你要记住人生不可能一帆风顺,不要去怨天尤人。人生怎么可能没有波折,不要把所有的事情都想的那么完美,不是你善良老天就会偏爱你。但你也要记住老天是公平的,他在你面前关上一扇门就会为你打开一扇窗,如果你固执的守住那扇门,你就永远不会看到打开的那扇窗,你就将永远被囚禁在那里。

所以你要学会不断的去寻找,不要放弃任何机会,时刻准备着,只要机会来了你就要牢牢的抓住它,因为属于你的机会已经不多,人在某一个阶段会出现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想法,但你永远不要有这样的想法,你要记住在你的心里你永远只有三十岁,这样,你的心里就永远不会衰老,即使皱纹爬满额头,你的心还是年轻的。

记住永远不要去抱怨,抱怨对你的人生不会有任何的改变,只会让你失去很多快乐。更不要去嫉妒别人拥有的一切,他们拥有财富,拥有权利可他们活的并不轻松,为金钱忙碌,为权利而勾心斗角,他们也许缺少你这样健康的身体和宁静的心灵。

亲爱的自己:你要记住感恩,记住那些在你遇到困难时而帮助过你的亲人和朋友,即使人家的'举手之劳你也要时刻铭记在心。也许帮过你的人并不需要你的回报,但你要时刻提醒自己不可以忘记,有机会时要去报答,这是做人最基本的道理。和人相处要记住别人的好,而不要因为别人的一点错误而忘记所有的好处,因为每个人都会有错的时候,不可能面面俱到。

亲爱的自己:要记住永远不要去贪小便宜,因为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短”一点蝇头小利可能会让你失去很多。

记住永远不要做那些对不起自己良心的事情,因为它会让你的心永远不得安宁。要记住永远不要去伤害爱过你的人,你虽然不曾爱过也不要去贬低人家,不是因为有人爱你你的身价就会抬高,不是因为有人爱你你就完美无缺,你没那么好更没有那么优秀,只是爱你的人发现了你的优点,所以要记得去尊重他们,感谢他们能发现你闪光的一面。

亲爱的自己:虽然你失去过很多,也有很多你想拥有而不曾得到的,但你有亲人对你的呵护,朋友给予你的关心,这些都是老天对你的眷顾,这些都是人生难能可贵的,亲情、友情、爱情这些都是用金钱买不到的,但你都拥有了,所以你才不会感觉到人生的孤单和寂寞,你的天空总是那么的阳光明媚,难道你能说你的生活不够幸福吗?在精神领域你是很富有的。

亲爱的自己:你最大的缺点是丢三落四,这个毛病必须要改掉,你一个月能把钥匙锁屋里三次,你上街可以忘带钱包,你出门经常忘带手机,害得家人以为你把自己丢了,这些毛病都要改掉。

亲爱的自己:走路的时候要记住看清红绿灯,虽然你分不清东南西北,但红和绿你总能分清吧?马路上不是就你一个人,你可以随心所欲的去行走,该躲的要躲,该让的要让。实际人生和过马路一样,一定要看清方向,该走的时候走,该停的时候停,停下脚步你才会看清眼前的路,才会让你能更好的去面对人生的每一段路程。

篇14:青春的文字杂文随笔

青春的文字杂文随笔

1 昨天 今天 明天

昨天,我在享受生活,远离了书本的烦恼,听不见家长的唠叨,看不到黑板上闪动的符号,不知世上原来有高考。

今天,我在消化噩耗,数学只考了35,老师眼里冒泡;大笔开销伸手要,老爸心里冒泡;望向黑板,眼中泪光不停闪耀,高考就在原地,不曾乱跑。

明天,我要立志咆哮,努力学习,艰苦奋斗,老师老爸笑,黑板粉笔都跳跃,高考有种你别跑!

2 丑角

他一直扮演着一个丑角,他的诞生没有什么特殊的含义,不需要他拯救世界,不需要他解放自然,也不需要他掳获芳心,甚至不需要他有完整的开始和结尾。唯一的意义就是让人笑,每个人都在使劲地笑,笑到流出眼泪,而伤心的却是他。

他消失了,任何地方都看不见他那张抹得花哨的脸了。世界瞬间黯淡下来,人们第一次渴望他的出场,“请让我们欢笑吧!”他们呼唤着。

其实一出戏可以不要过多角色,但不可以没有丑角。有了他,悲剧时,泪中含笑;喜剧时,笑中带泪。

人生如戏,人总会时不时的'客串一下丑角。丑角就活该被忽视,嘲笑吗?就像王子营救公主,丑角就是那个老巫婆,难道丑角就只能看着别人笑吗?不必幻想吗?也许,王子营救公主时,不小心爱上老巫婆了呢,毕竟老巫婆很搞笑啊。

丑角,认真做丑角,一如主角。

3 大学有多远

我今年17,我今年高二,一年之后,我可能是个大学生,也可能什么都不是。

一年后的大学到底有多远,谁也不知道。这一年,我好似一个苦行僧,步履艰难地行走在这学海沙漠。偶尔想回头却无法寻觅来时的足迹,继续向前也没有发现前人踏过的路印,才明白这条路需要独自走出来。

即使走完全程,也不过是寻得一片清泉,解一时之渴,要明白,你不会留下姓名,因为你也不过是走完全程中的一个而已,你的姓名会随他们一起被黄沙掩埋,等待磨砺,变成闪耀发光的金粒。

我把双脚埋进黄沙,不为能留下姓名,也不为变成金粒,我仅为饮一口清泉,给生命重新注入活力,让自己重生,让自己站起来,即使不让世界看到我,也要让我看看这苍茫的世界。

我明年18,我明年高三,一年之后的大学有多远,它近在眼前。走完人生这个节点,我仍然是个苦行僧,饮完这泓清泉,猛抬头,发现前方依旧黄沙漫漫,才明白这就是人生,这就是人生大学。

高二分科那时自己好像很迷茫的样子......

篇15:青春的文字的杂文随笔

青春的文字的杂文随笔

世界上的人,事物,都会因我而改变,世界看我的心情变,我想让世界怎么变就怎么变。

如果有人问我,谁是你最大的敌人?我可能会说:“数学。” 数学,始终可以微笑着把我甩到地上的对手。

一个人和数学的关系可以很微妙,像我一样。

在数学课上想着的是睡觉,所以我睡了;在数学老师面前想着的是鬼怪,所以他怒了;在数学试卷上想的是好难,所以全错了;在数学面前,我后退了,所以他逃走了;加油追吧,刚迈出脚步,便觉得累了,于是停了,最后哭了。

数学,一门集逻辑、推理、超负荷、超累人、超够呛的无敌费脑运动。

喜欢学数学的人,都有一股常人所没有的耐力、智慧、追求外加至死不渝的热爱、超级无敌的拼劲,在疯狂中学数数学,在学数学中疯狂,可以不吃饭,不睡觉,不谈恋爱,却不能没有数学题,曰之:“狂人也,吃人也。”

害怕学数学的人,就像一只走投无路、锤子挣扎、得了绝症的老鼠,就像一头赶上禽流感,、碰上甲型、患上白血病、患上尿毒症、跑了老婆、死了老娘、没了闺女的超臭癫痫猪,说不尽的辛酸,倒不完的苦楚。

对于数学,我们从来都不是“两情相悦”,我想情书,却不知。阿拉伯数字加上x、y、z要怎样表达爱意。不如把“暗恋”埋在土里,让它慢慢发酵、发脓,然后烂掉!

duzi ,自我来到这个世界,你就一直伴随着我不离不弃,我说过,“跟着我,不能不证让你吃香的喝辣的,但是,由我一口干的,绝对不会让你喝稀的。”这是我对你最朴实的承诺,一直无怨地履行着。

duzi ,你说,你喜欢吃肉,我就想尽办法寻肉来喂你,不顾别人异样的'眼光,看你一天一天长大,偶尔也会摸摸你那光滑的皮肤,掐掐你那软软的身体,内心无比欣慰着。

可是,duzi ,你却背叛了我,你每天叫唤,让我心神不宁。为你来回奔跑我精疲力尽。

为什么一切变得这么快?现在的你温柔不再,也就别怪我忘却海誓山盟,“急急如意令,泻立停!”

(那时,我好像拉了好几天肚子,所以有了这篇写给肚子的调皮文章,羞耻......)

高中时期大家都是既多愁善感,又不可一世,现在看着看着便会轻笑出声,老气横秋的说上一句“还是太年轻了”,可其实不过才过了三四年的光景,难道心已老了?另外日记中还有几篇比较长的文章,打算单独发一下。

篇16:文字与美人杂文随笔

关于文字与美人杂文随笔

文字是人间所有情感最为强大的载体。纵使万般变化,也能用文字精准地描绘出来。文字是上帝妙笔,生命之火,万物源泉。

很少人真正描述出美,光有形态就好比只有空壳,远远不够。美是抽象而主观的,太虚无缥缈了,即使美人坐在诗人面前,诗人会写甘愿为她醉在长街屋檐,舍弃人间万物涅槃重生只为挽美人一笑,而不细致的刻画她的五官如何端正、精致。若是过分考究细节,那种朦朦胧胧的.暧昧气氛,就烟消云散了。你看陌上桑,行者见罗敷,下担捋髭须。少年见罗敷,脱帽着帩头。耕者忘其犁,锄者忘其锄。路人看见罗敷,都要放下担子捋捋胡子,少年看见罗敷,马上脱下帽子整理头巾。谁都倾慕她的美丽,拜倒在她石榴裙之下,这就给读者留下丰富的想想空间了。罗敷有多美?不清楚,你看见这句诗,心里想的美人,就是罗敷的样子。

意境,意境。意是诗人的意,也是你的意。境是诗人画笔下的留白,由你来填充。不填充也罢,境随心变,你的心情如何,意境就如何。长恨歌一句“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同理。《长恨歌》更出彩的一点,是借了唐明皇和杨贵妃的爱情,以瑰丽高昂的文笔,添加些许悲剧色彩,侧面将她的美貌全盘托出,使我们在读的同时,不禁掩卷叹息红颜薄命。

像画师一笔一画勾勒描绘女子精致的脸,好吗?好。其实谁也没必要评判主观强烈的作品。你不必咬文嚼字,反而破了意境。诗人千年前一句长叹,你如今的感慨,这就够了。

篇17:像喜欢夏天一样喜欢你杂文随笔

像喜欢夏天一样喜欢你杂文随笔

年少时的夏天,大约是16岁的样子,在母亲租住的房子里失眠,午夜洗完的长发还在滴水,赤脚走在木地板上,坐在厨房的椅子上边喝酸奶边看岩井俊二的小说《情书》,看完时正好天边泛白,我将灯关掉,从窗户看出去是一片空旷的平地,不远处有一棵很高大的树。

大概人永远会记得人生的某些片段,它根治在内心深处,平静祥和,有着真正的生命能量,不以时代变迁而不见;而我真的喜欢那个片刻——木地板、一本难求的好书、夏天、难得的独处以及远处的大树;所以后来无论生活在哪座城市,租房时我永远偏爱二楼并且窗外有树木的房间。

再久远一点,时间倒回13岁,初中二年级,家庭遭遇变故,原本的世界开始分崩离析。心中盛满破碎和痛苦,以及在情感世界里苛求尊严而不得的捉襟见肘。犹然记得那一年我变得格外沉默,也更喜欢在课堂上拿出草稿纸爬格子,我的同桌则负责提醒我老师来了以及帮我数小说写了多少字。那时初二升初三的'暑假都需要补课,家里因为担心用电脑影响学业早早就把网线拔掉了,而未成年连网吧都去不了。我则在放学之后步行一站地去一个黑网吧里上网,从书包里找出来课堂间写的草稿,一点点誊写到萌芽论坛上。在一片游戏的声音里,只有我一个人慢慢打着字。那时我们没有手机、没有电脑、甚至没什么钱能买书,只有心中对于倾诉以及分享的渴望,渴望这个世界还有人能够理解你,渴望这个世界还能有人与你同苦共甘。隔着荧光屏能对你有所回应,知道你此刻的破碎和痛苦早已无力承担。

我们忘了,忘了文字世界在最开始给你带来的快乐,只不过是茫茫人世有人能懂你这件事,确凿存在。

人生真的很像选择一个角色,进入一个房间打比赛,游戏的初衷是让你看清楚墙壁上的文字,可是对手实在太多太强大——所有人都在挣钱,所以你也得拼命努力这件事第一击就将你胖揍,还没应付自如;紧接着成家立业的焦虑紧跟其后,仿佛不在30岁之前结婚生子简直不配活下去;觉得焦头烂额,觉得无法喘息,对手实在太强大,紧密的冲击,让你忘记了墙壁上究竟写着什么字?我进入这个房间之前我的初心是什么?我还能对这个游戏乐在其中吗?

原来成年人的世界一点也不比少年的痛苦要轻松,如果一定要分出个伯仲,我想我还是给成年人投一票吧,毕竟连梦都不做了,怪可怜的。

年少的时候真的很喜欢夏天,觉得夏天充满了生命力,磅礴浓烈,大雨在夜里倾盆而下,下水道的流水声像在弹琴,梧桐树簌簌抖动仿佛悲鸣,坐在窗前听雨总是能久久不去。

5月12日。汶川地震十年了,饭否十一年了。十年前地震时我旷课刚从家里出来,走在步行街上看见很多人站在路上抬头看,进了麦当劳之后收到信息说地震了,却不知道震中是哪里。那一年我18岁,即将高考,想去杭州读大学,喜欢穿长裙。

若你今日问我觉得人生什么最可贵?我觉得是少年心最可贵,这一路我真的见够了世俗的虚伪,见够了两面三刀见够了为了利益蝇营狗苟的人生。连我自己都一度忘却了墙壁上字,几年又几年盲目地狂奔。

不是对人世及心底美好没有觉知,而是这个时代实在是太快了,周身声音实在太嘈杂,让人总是不由得怀疑自己,是否想要坚持的事情真的太儿戏了?在与他人的比较中,在前提条件的命题中,我们忘了曾经有许多事情曾经给我们带来过无条件的巨大快乐和安慰。

呵护那颗少年心,在鼓噪的现世藏着它安静前行,默默努力,怀揣着它好比藏着一个珍贵的秘密。

我像喜欢夏天一样喜欢你,因为你一直以来赋予我的强大生命力。

晚安。

篇18:我喜欢你,因为你灵魂有趣杂文随笔

我喜欢你,因为你灵魂有趣杂文随笔

1

闺蜜阿瞳是个妙不可言的女纸,我生命裡有一半奇遇都是拜她所赐。

有段时间,阿瞳迷上了相声,得空就听。

有次我去她家,她两眼放光地说,亲爱的我想说相声,你给我捧狠吧。

我当然是拒绝的。

但之后的半小时,阿瞳拉著我,各种语重心长:人生没有不可能,试过才知道行不行。虽然你长得併不像于谦,但说相声多好玩啊。过几天潘潘生日会,咱俩来一段,多激动人心啊。再说捧狠也不难,无非就是“对啊”“也是”“咳”“怎麽又扯上我了”……

于是,一周后潘潘的生日会,我俩真的说了段相声,爆笑全场。

潘潘笑得眼泪都下来了,一边抹眼泪一边跟我说:你居然还会说相声。

我也乐,说,我也没想到我居然会说相声。

虽然生平就说过那一回,但也算永生难忘了。

类似的事情特别多。

有次我和阿瞳逛街,碰上一个唱歌特别好听的马路歌手,我俩坐在他对面,听了一下午,人家去吃晚饭我们才走。

我们还去听过她一个外国朋友的演唱会,唱的都是欧洲民歌,算上我俩就十二个听众,但是我们都听得好投入好过瘾,我至今记忆犹新。

阿瞳总能探寻到各种小众又好玩的东西:搞怪的APP,胡同里的陶罐店,可以躺在院子裡看星星的云南民宿……

跟阿瞳在一起,你永远不会闷。

所以我特别享受跟她在一起的时光——那麽热情洋溢地生活,一本正经地充实著自己的人生。她的人生旅程是多姿多彩的。

前阵子聊天,我讚美她是灵魂有趣的女子。

她说:我希望老了那天,可以傲娇地告诉我的孙子们,你奶奶当年,唱摇滚,说相声,跳钢管舞,跑马拉松,穿著自己做的旗袍惊艳四方,半夜爬到山顶看星星,后来走丢了……

真是好赞啊。

人活一辈子,百八十年的长度很难改变,但宽度却是无限。

尽己所能去探寻世界的花样,去拓展生命的可能,去和喜欢的一切在一起,去给生命留下许多个闪亮的日子。这才叫活著。

2

前两天刷朋友圈,看到米姐晒了几张在印度旅行的照片,说:忙忙忙忙裡,偷一点点点点閒。

而下面一条,则是前同事伊伊发的一个特别抓狂的表情:又停水了,这日子!

特别鲜明的对比。我暗笑。

米姐是个上市公司的高管,说日理万机也不为过。但她特别会在很忙很忙的工作裡,偷一点点閒去生活。

去香港谈合作,她回酒店后会去做一个深度SPA。

在海南开会,她开完会就马上打车去最近的海滩看夕阳。

再忙,她也会出去旅行,会参加闺蜜Party,会去咖啡馆安静地看会书。

我曾问她,是不是有周密的'时间规划,比如每天列表几点几分做什麽事。

她说没有,她的时间都很机动,但只要能偷来一点空閒,她就一定要做点喜欢的事,因为她对世界的美好永远高度嚮往。

而为停水抓狂的伊伊,是我几年前的同事,她是特别保守、循规蹈矩的人,每天就是上班,买菜,回家做饭,看孩子写作业。在三十几年的人生里,没化过妆,没穿过膝盖以上的裙子,没去过西餐厅KTV。

以前我们去K歌,她永远不参加,理由永远是家裡一堆活呢。

我想不出,多重要的家务活能让她放弃所有消遣,一下班就要急急火火赶回家。

也许真正的原因,应该是她对世界没有那麽大的好奇和嚮往吧。

当然,人各有活法,我们没资格对别人的生活方式指手画脚。

可我总替伊伊亏。她错过了人生的多少美好啊。

别人都活得红彤彤,为什麽你一定要灰扑扑。

你明明可以活成红玫瑰,为什麽非要做牆上的那抹蚊子血。

你一辈子的体验,还没有别人一年多,多麽浪费。

生命是如此贵重的礼物,我们干嘛要做那种三十岁就死了,七十岁才埋的人?

3

之前有个男同事,女朋友特别漂亮,每次来单位我都忍不住多看两眼。

她不怎麽说话,也不怎麽笑,基本是来了就坐在空位上看手机,两个小时不挪地方。

后来这个男同事结婚了,新娘不是她,远没她好看。

婚礼那天,俩人来敬酒,我们一众同事各种起哄各种闹,新娘子喜笑颜开,和陌生的我们迅速打成一片,闹作一团。

他们去泰国度蜜月回来,同事说,老婆第一天拉著他去蹦极,第二天又拉他在猴山看了一天猴子,他之前去过四次泰国,加起来都没有这次玩得high。

有女同事心比较大,直戳戳问:那你老婆和之前那个漂亮姑娘,到底哪个好?

他笑眯眯地说:当然是我老婆更好,她特别好玩。

我猜,他老婆一定也是个灵魂有趣的女纸。

长得漂亮,不如灵魂精彩。

4

有趣的人,人人喜欢。

而有趣的灵魂,简直让人迷恋。

他们的生命是彩色的,即使日子枯燥,也能活得美妙,即使天寒地冻,也怀揣热情梦想。于是,天再黑路再长,他们的眼睛,也闪烁著迷人的光芒。

所谓不疯魔不成活。真正迷恋生活的人,会如痴如醉地活著,会忘记生活的束缚和禁锢,会在忘我中,找到和成就真我。

这才是一级棒的人生。

5

其实人活一世,到最后都免不了白茫茫大地真乾淨的结局。

那麽在有限的时光裡,在明明可以五彩斑斓的生活中,我们为什麽非要活得那麽黯淡?

千万不要在黑白灰的日子裡,辜负了生命的馈赠。

你要过彩虹般绚烂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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