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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喜欢你,但是已经不爱了杂文随笔

时间:2023-10-01 08:39:19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这里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我还喜欢你,但是已经不爱了杂文随笔,本文共12篇,方便大家学习。

我还喜欢你,但是已经不爱了杂文随笔

篇1:我还喜欢你,但是已经不爱了杂文随笔

我还喜欢你,但是已经不爱了杂文随笔

“后来我再也没有熬夜等你回复信息,也没有在你说一句过得不好以后就立刻赶到你身边的热情,也不会再不停地给你发信息质问你的生活。”

因为我知道,我已经没那么喜欢你了。”

01.

再次遇到X小姐时,X小姐依然是X小姐,分手对她的伤害好像已经不复存在,那个把自己灌得烂醉在大马路上嚎啕大哭的姑娘,又重新回到没心没肺的女汉子了。

半年前,X小姐被男友提出分手。那天她正跟男友计划着毕业后是回合肥还是留在北京,她刚想要说想留在北京过几年再回合肥的时候,男朋友甩开她的手扔出一句:“我觉得我们是不可能走到结婚的人,分手吧。”

那天晚上,分手的X小姐用廉价的酒把自己灌得烂醉,借着酒劲儿给男生打电话。

X小姐以为这样难过、脆弱的自己能够得到男生的担心和心疼,可是她拨出去2个电话男生都没有接,再拨第3个的时候,男生关机了。

那个甩开她的人甚至没有给她再说一句话的机会,摆明了要彻彻底底划清界限,从此以后你过得好与不好,他都不想再知道。

02.

那天夜里X小姐吐了好几次,第二天醒来时胃里还是翻江倒海,她捂着肚子扶在洗手池前,看着镜子里自己因为没有卸妆而脏兮兮的脸,突然就懊悔起来。

为了一个不爱自己的人,狼狈成眼前这个样子,真是傻啊。

X小姐在酒醒的第二天,删掉了男生所有的联系方式,然后洗了一个很长的热水澡。

吹干头发的时候,她的心突然又疼了起来。就算删掉了所有的联系方式,可是关于男生那所有的数字还是像刻在她心里一样,曾经一起经历过的回忆,也并没有因为一场醉酒而削减。

那个人是X小姐曾经最爱的人,她做不到说忘就忘。但这个世界上,总有些人只能陪我们走一小段路,他们教会你如何爱、如何拥有,也教会你如何放手、如何遗忘。

对于X小姐来说,前任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对于我们来说,其实也都一样。

看她开开心心能吃能喝的样子,我以为她已经释怀了,可刚出了饭店的门口,她就蹲在马路边抱着自己哭了起来。她说:“你快把我的.手机拿走吧,我怕我忍不住打电话给他,可是我能怎么办啊,我真的好想他。”

03.

我不知道怎么安慰她,看着她蹲在路边哭的像个小孩,我觉得那好像是每一个失去爱情的我们。

很多时候,分手对我们来说像死过了一次。我要怎么才能忘记这个已经彻彻底底活在我生命中的人?

忘记?

哪有那么容易。

只要是真的爱过,分手就像是经历了一次抽筋换骨,往后很久的时间,都是理智和感情、自尊和留恋在争高下,很久的时间,都是一个人咬着牙忍着心疼拼命在一天一天地熬。

可是,淡了的爱情就像是手中的水,你握的越紧,反而越容易消失殆尽。

所以啊,我们总要学会体面的说一声再见,然后在没有了那个人的未来里,好好爱自己。

我们都曾经失恋过,这个世界上总有太多有缘无分,太多爱而不得,你也没必要去问一句“为什么会是我?”

04.

有人说,分开后最好的状态,是你偶尔还能看到他的动态,偶尔还能听到他的消息,但无论他的故事怎样精彩怎样转折,你都能平静的略过。

但我觉得,分开后最好的状态就是我努力过好于你无关的生活,如果你有求于我,我还是会为你扑汤蹈火,我还是很喜欢你的,但是不爱了。

然后在下一次遇见的时候坦然地和你说一句:你别躲了,我已经不想你了。

这才是真的放下了,不是吗?

篇2:我还是喜欢你杂文随笔

我还是喜欢你杂文随笔

我的朋友娜塔莉看不出你到底好在什么地方。她说你只知道打嗝、放屁、流口水、傻笑或者发出一连串让人听不懂的声音。也许这是因为她根本没有见过你可爱时的模样,话虽这么说,我仍然觉得,即使她看到了也会觉得难以接受的。

娜塔莉第一次来我家的时候,你正躺在那里睡觉,嘴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同时还吐着口水泡泡,一道细细的口水顺着你的脸颊流下来。娜塔莉两眼直直地盯着你,仿佛你是个外星人。她不喜欢你,对此她毫不掩饰。

她第二次来的时候,你在地毯上朝她爬去,然后在她那双价格不菲的新鞋上呕吐了。我努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解释说那些东西主要是液体,很容易擦掉,但她还是花容失色了。

手拿星巴克咖啡和手提电脑,身着正装奔波于不同的会议之间,这就是娜塔莉想做的职业女性。她从没想过要有丈夫或孩子,但是如果她哪一天看到你比较乖的时候,我敢肯定她会有不同的想法。电视上出现史酷比动画片的时候,你兴奋得拍手尖叫。如果她看到你这个样子,她会和我一样喜欢上你的`。

然而实际情况是:她觉得你身上有股味道,脑袋的形状也怪异。我说你喜欢把脚趾放到嘴里,她的胃立即就有了反应;你一直贪婪地盯着我的胸部,她觉得难以接受;你甚至也用同样的目光盯着她的胸部时,她就更加难受了。我努力解释说,你是男人啊,是男人都会这样的,但她就是听不进去。

说句老实话,我觉得你在娜塔莉第一次来我们家的时候,就应该表现好一点。我知道头一天晚上你去参加了男子的狂欢派对,但我觉得你至少可以把自己挪到卧室里去,不要头戴大波浪假发、脚蹬女士高跟鞋、身穿一件印着男人屁股的T恤衫,四仰八叉地躺在沙发上。要是你穿了裤子,局面也许不会那么尴尬。娜塔莉和我坐在木头椅子上,舒舒服服地聊天,但你在一旁不断打呼,实在让人分神。后来你又含混不清地说着什么,手还到处乱摸,我想,娜塔莉有些不自在了。

娜塔莉走之前在我脸上吻了一下,用同情的眼光看看我,然后急匆匆地走了。她和她的私人教练有约。我脱下你脚上的高跟鞋,拿了一条毯子把你盖上,擦掉你脸上的口水。后来,你睡醒了,尖叫说头疼欲裂,你觉得一定是自己脑内有大出血了。我柔声细语地解释说,那只是因为你酒喝多了。我坐在你床边,握着你的手,轻抚你的额头,好让你安静下来。3天后,你恢复了,我语气坚定地指出了喝酒和头痛之间的关系。我说,我希望你能够吸取教训。你面露愧色,说你再也不会犯同样的错误了。然后,你就转身出门,喝得酩酊大醉。

我心里暗暗希望,下一次娜塔莉来玩的时候,情况会有转机。我想,如果你裤子穿得好好的,头脑也清醒,也许她会喜欢你。说句公道话,刚才说的这两点你都没有让我失望,但是,如果我是一个挑剔的人,那我还是希望你没有喝醉,没有把秽物吐到她身上。

我以为我告诉你说娜塔莉要来吃饭的时候,你会在10点钟之前从酒馆回家,但是,怎么说呢:你理所当然地和好友斯彭齐在女王酒馆偶遇,两人穿着相同的袜子,于是决定为此庆贺一番。我理解这些事情对你来说很重要,也感谢你从酒馆打了6次电话,说了一连串站不住脚的借口,但你难道就不能回来吃我为你烧的葡萄酒蘑菇酱鸡肉吗?你不但没有,反而在3个小时之后才跌跌撞撞地回家,把娜塔莉当作鲍勃,朝她爬去,亲吻她的脚。的确,像我说的那样,这件事会被遗忘,但是我觉得娜塔莉对你的喜欢程度不会因此有任何改观。

娜塔莉一走(她飞快地离开了),我就把家里收拾干净,扶你到餐桌旁坐好。我给你吃消化饼干。你紧紧抓着我的手指,想放到自己的嘴里――你把我的手指当饼干了。我本来应该大发雷霆,但一看到你嘴边满是饼干屑,朝我傻笑,我的心就软了,原谅了你。不管你这一天的表现多么糟糕,你依然是我的,我还是爱你。

我能理解娜塔莉为什么觉得你是个傻瓜。她很容易就能做出这样的判断。她早已拥有了她想拥有的一切。我从来就不想那诱人的经理头衔,也不要什么跑车或者豪宅。我想要的就是做个妈妈。你也许不是世界上最精细的男人,但你有一颗善良的心,有助我实现母亲梦所必备的部件。

我知道为什么生孩子对我非常重要:我想要一个人给我来照顾。一个牙牙学语、不能自主的孩子依赖我的照顾,我觉得这太神奇了!婴儿完全不能照顾自己,他们的生命完全依赖别人。他们无法控制自己的排泄功能,无法运用尚未完全发育的大脑来思考,如果没有人照顾,他们将彻底成为废物。我希望成为那个被需要的人。

娜塔莉说,我其实并不需要生孩子来助我圆梦。她说,我的梦想已经实现了。

我不知道她说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我觉得,这些职业妇女不可理喻。

篇3:我不骂你说你,并不代表我喜欢你杂文随笔

沟通,是拉进人与人关系最好的方式。网上看到一句暖心的话:“爱你,就是和你说很多的废话。”如果一个人对另一个彻底失望,失去幻想,那么可能连一句话都不想和对方说。即使这些话是指责的话,都不肯说。

1.意大利经济学者帕累托在研究大量具体的事实中发现:社会上20%的人占有80%的社会财富。经典的二八理论在客户资源管理里也显得更为突出。

这是个效率至上的年代。对于社会上层财富拥有者来说,时间就是最宝贵的财富。

一个年入五百多万的公司股东,每天的净收益达到1万多元,折算成小时,每分每秒都是人民币。如果你耽误了他的时间,就是在耽误他的金钱。

最差的业务员,就是每天在不停的发广告,对每个人都报之阳光灿烂的微笑。

可是,不好意思,你所在的公司不是公益性组织,你也不是义工。请按部就班的完成对普通客户的工作处理,请最大化的保有你的时间、激情和效率,把它留给你的VIP客户。

如何提升业绩,创造最大化的收益,首先就要从这20%的重点客户入手。

我的同事小Q,在一个非常清闲的平常的礼拜四的下午,眼睁睁看着一个重量级的VIP客户流失。

面对复杂的工作流程,小Q的工作失误,这个VIP客户全程面带微笑。

小Q以最快的时间报告主管,以加急的.速度为客户开通道,也挽回不了之前的业务员和小Q做事效率低下、整个公司运转复杂、流程繁琐的整体印象。

小Q说:“他如果骂骂我,我心里还舒服些。”

事实就是这么残酷,如果别人不喜欢你,不愿和你合作,他就只想安静地办好事情而已。连一句骂你的话都显得那么多余。

2.比不好好说话更可怕的是沉默。一个看似和谐的家庭背后,没了吵吵闹闹,并不一定就是好事。

我在社群里结交了一位全职宝妈君悦,一个化学系的211高材生。

为了孩子的教育,君悦放弃了上海月薪两万的工作,全职在家带娃。孩子3岁后,创办了她的第一所早教培训机构。

带娃的这三年里,她从来没放弃过学习,利用孩子睡觉的时间,她阅读了大量的教育学心理学的书籍,对自己的时间进行有效的管理。

君悦辞职的最初缘由就是与婆婆的无效沟通。对于一个没什么文化却要对宝宝任何事情都要指手画脚的婆婆,君悦显得无能为力。

最初,君悦还耐心和婆婆解释,但上一代人的观念总是难以转变。而孩子0~3岁又是其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重要时刻,所以君悦决定自己亲自带娃。

君悦不再和婆婆争辩,对于婆婆错误的观念也不再指责。君悦知道,对一个固执的没有什么文化的上了年纪的人,说得再多,也是徒劳。

这个家庭里,君悦和婆婆的关系似乎是缓和了。君悦的公司上了正轨,婆婆逢人就夸赞君悦懂事能干。

君悦说:“我不是突然喜欢上了婆婆,只是她有她的立场和对事情的理解,她的观念一时间是难以改变的。我不再和她说道理,只是不想把时间浪费在无意义的事情上。”

3.网上看到一段话,这是对“不爱了”最好的解释:

爱到最后,只剩下沉默,两个人在一起,除了争吵就是无休无止的冷暴力。

吵的次数多了,最后连吵架都懒得吵了,两个人的关系就像陌生人一样,各过各的,没有共同语言,也没有什么交集。

人和人的感情是靠贴心的话语交流出来的;如果还骂你说你,代表着对我们之间的关系还有美好的期许。

篇4:我总是忍不住说喜欢你杂文随笔

我总是忍不住说喜欢你杂文随笔

“你是不是还是不认同我的想法?”檬檬在屏幕那边追问着我,“我的意思不是让你不表达。而是让你用一些小暗示让他明白你的心意——如果你已经发现他不喜欢你了,那还费什么劲表白呢”檬檬是我的好朋友,这会儿正在跟我又一次阐述为什么女生能对男生不能太主动。

其实早在半年前,我们就曾经就“女生要不要主动向男生表达好感”这个话题展开过深刻而友好的交流。

那个时候,她对我说“男生是一种征服欲很强的动物,是天生的捕食者。如果你太过于主动,就会给他一种把你吃定了的感觉,满足不了他的征服欲望,自然就会对你不上心了。

所以你要做的,是要通过一些举动去吸引他,引起他的兴趣,让他主动来追求你。这样对你们的关系发展会更好。”彼时的她,拍着我的肩,说出了这番话。

在此之前,我从来没有从这个角度,想过“怎样表达自己喜欢”的问题。

一直以来,我都是一个有什么感情就一定要热热烈烈地表达出来的人。

如果我喜欢你,我就一定要告诉你,要让你明白我对你的心意。

而在她拍着我肩膀的那一瞬间,老实说,我对自己长久以来的行为,产生了一丝怀疑。

我也害怕,因为自己的过于莽撞,把我们的关系,带向一个不够好的结局。

那一次聊天后,我被这个问题困扰了很长一段时间。也找很多人问过他们的看法,大多都告诉我说他们觉得檬檬说的没错。直到有一天,我得到了这样一个回答——

“你这个年纪,恋爱就应该淳朴。喜欢就说。”

一瞬间,我坚定了。

很多时候,我们向别人寻求意见,其实并不是真的要听他们怎么想。而是想从千万个答案中,找到一个自己深深认同的,用来支持自己行为和看法。

我并不是在问他们的答案是什么,而是在找我心里最想说的那句话。

我从来就不是一个藏得住自己感情的`人。我要是对一个人有喜欢,不敞敞亮亮地表达出来,我会憋死。

因为如果不说,我会遗憾后悔。我想趁着现在还年轻,坦诚地喜欢几回。

我不想从来没有做足够多的努力,到最后得不到的时候,还要装作不在意地安慰自己说:算啦,其实我也没有那么喜欢。

“但是如果被那个男生吃定你喜欢他,利用你的真心满足来他自己的需要呢?”她问,“这种意义不大的真心付出,最后伤害的是自己也没关系吗?”

“那我就当一片真心喂了狗。”想了想,我回道,“受伤也没关系啊,年轻的时候谁不受点伤。”

我不害怕最后的结果怎样,因为我总固执地认为,好的或坏的,要胜过沉默的死去的。

我会坦诚地告诉一个人我喜欢你,但我不会因为自己喜欢得真诚,就非得要让对方给予我同等的深情以回报。

我是喜欢你,但你是自由的——对于我的喜欢,你有接受的权利,也有拒绝的自由。

甚至你弃如敝屣嫌恶厌弃,或者利用这份真心……无论什么结果,我都坦然接受。

这样,喜欢你的我也才是自由的。

终于,檬檬摊了摊手:“算啦,我不劝你啦。你呀,不撞南墙不回头。”

我对着屏幕哈哈地笑:“年轻嘛,就该撞几回南墙。而且,即使终撞南墙,这南墙也是我难以忘却的回忆。”

支持着我长久以来坦诚表达心意的,往前回想起来,可以追溯到夏天。

那年暑假,我和我妈一起参加了一个夏令营。结营的时候要求家长和孩子互相给对方写封信,说些自己的心里话。

我妈在给我的信上这样写了这样一段:

“今天在操场上,你又亲了我一下,我心里很温暖很温暖,因为你经常这样表达你对妈妈的爱。我虽然总是说你这么大个人了羞不羞,但是我心里是很喜欢你跟我这样亲密的,我想你肯定也希望我主动和你亲密些。我以后改。”

她说她很喜欢我向她表达我对她的爱,说她因为我而感到很温暖很温暖。

这让我觉得我表达出来的爱有了意义。

生命中的某些节点,你会遇到一个人,让你抑制不住地想要告诉TA:你是被人坚定地喜欢着的,你值得一些很好的东西——比如最纯净的爱慕、比如最坦诚的真心。

我们这一生,会遇到8,263,563个人;

会打招呼的,是39,778个;

会和3,619人熟悉;和275人亲近。

但最终,都会失散在人海。

我只有这一个一生,终其一生我们或许都只会相遇这一次。为什么要遮掩?

现代社会的感情,计算得太精密了。一步步地打量着我和你到了什么样的关系,我该给你多少的好,都得算准了,不能给多。

但是过于精细,会不会也让原本应该纯粹的感情,少了味道?

或许,试探保留、及时止损放在现代社会,才是更正确的、更有利的做法,但感情的动人之处,不正是在于它的不计较对错、不在乎得失吗?

不管怎样,我总觉得,大方表明、期盼、受伤、失去,要好过欲说还休、婉转低垂、遮掩计算。

你还这么年轻,干嘛要老气横秋精于算计,干嘛不让自己的感情保持着该有的纯粹和简单呢。

年轻本就是要尽情爱恨的啊。

而所谓年轻,它也从来不是指某一个具体的年龄段,而是指能够长久地拥有蓬勃的少年感和生命力,能够时刻保持去爱和被爱的能力的人。

这样的人,在说“我喜欢你”的时候,说的是:你是一个让我心动的人,而不是权衡取舍分析利弊后,觉得不错的人。

愿你我都长久年轻。

能时刻发自肺腑地说出那一声“我喜欢你”。

篇5:其实我还挺喜欢做你姐姐的的杂文随笔

其实我还挺喜欢做你姐姐的的杂文随笔

01

我是家里的长女,有一个妹妹和一个弟弟。

我们三姐弟从小就被父母留守在家,直到现在,爸爸妈妈都还是坚持留在外地打工挣钱。

小时候我总是埋怨父母还有爷爷奶奶重男轻女,他们总是偏心于最小的弟弟。

爸妈虽然嘴上不承认自己偏爱小儿子,但很多行动上的细节却把他们最真实的想法表露无疑。

我生下来没过多久,就被送到了外婆家,这一待就待了整整五年。在这五年期间,我没有回过自己家。我妹妹生下来一个多月,被送到了一个远方亲戚家寄养,直到上学的年纪才被领回家中。

而我们的爸爸妈妈为了躲避计划生育,只能偷偷地不认我们这两个女儿。爸妈这么做,只是为了要一个男孩。

所以,弟弟的出生注定带着整个家庭的偏爱。因为不只是父母,连同年幼的我和妹妹也牺牲自己的童年,换取他的到来。

弟弟生下来之后,我妈陪了他整整一年多,细心呵护,悉心照料。而我和妹妹却只能寄养在别人的家庭,喝不到母乳,穿不了好看的新衣服,穿着裤衩到处乱跑,没人无时无刻的关心我们。

因为嫉妒他享受了更多的爱,我的整个童年都在和弟弟争,争零食,争玩具,抢电视台,抢着今晚谁能和妈妈一起睡觉。

02

小时候,我们三个人经常吵架,大打出手也是家常便饭。

我印象最深刻地一次,是我和我弟吵架,那天我们俩个打闹了很久,具体的原因已经完全记不清了。但我记得我咬了他一口,用了挺大劲儿的,留下了一个小圆圈形状的牙印,面积虽然不大,但清晰的牙痕能隐约看到青紫的皮肤,透露着几丝血迹。

后来,趁他睡着了,我偷偷地看了他手臂上的伤口,不知道为什么一股热泪夺眶而出。

我拿起奶奶的药油,一边哭,一边给他抹药。我动作很轻,小心翼翼的,生怕把他吵醒,要是他看到我竟然哭着给他涂药那真是太丢脸了。

记忆中这样的事情不太多,我们三个人和谐相处的时间是很少的`。

小时候,我奶奶为了避免我和妹妹说她偏心眼儿,买什么东西都会买足三份,每份都要完全一样。

比如说,买葡萄吧。她必须买三斤葡萄,分袋子装好,每串葡萄的大小和颗数都要相差无几,要是被我们发现了哪个的葡萄更大,准会吵架。

要是买苹果、桃子之类的,那大小一定要是一样的。不然,也要吵架。

我的童年就是在无休止的争吵和打闹中度过的,小时候的姐弟三人没少让爷爷奶奶操心。

03

现在长大了,我们都有各自的生活。

妹妹总是不让爸妈省心,一身的坏毛病,没考上大学,只读了一所高职混日子。

她同我妈的隔阂越来越深,可是无论我们怎么努力,都没办法解决他们之间的矛盾。很简单的琐事都能成为他们的导火索,二人关系表面风平浪静,内心却风起云涌。

弟弟的学习从小就很好,一路顺风顺水,进了我们那儿最好的高中,最好的班级。明年就要高考了,全家人都期待着他能考一所好学校,就像当初期待我一样。

沮丧的是,我只考了一所很普通的二本。尽管父母没有直言失望,但从那以后,我妈就把他这优秀的儿子,当成了生活所有的希望。

好像没有我们两个女儿什么事了。

我还是和小时候一样,觉得父母重男轻女,但不同的是,我已经接受了现实,也不像小时候一样,为这细微的差别无理取闹。

他除了是我妈的儿子,也是我的亲弟弟。

一个人健康诞生的几率是100万亿分之一,能投胎到一个妈的肚子里,那得是多大的缘分?珍惜还来不及,别谈吵闹了。

现在回想小时候的磕磕绊绊,一边笑话自己那么幼稚、小心眼儿,一边又对童年的美好回味无穷,我很怀念那段吵吵闹闹就能解决所有问题的时光,它再也回不来了。

当我们不再以争吵作为处理矛盾的唯一方式,我们已经开始变老了。

04

我之前看了一个节目——《少年说》。

孩子们可以在节目组搭建的高台上大声说出藏在自己心里头的话,有一期来了一个初中的小女孩,她站在台子上哭着说:

“我想对我的哥哥说,哥,你是不是讨厌我了?你为什么现在对我越来越冷淡?”

她哭着回忆了自己小时候同哥哥的关系是多么的美好,两个人同睡一张床,无话不说,既是亲人,又是朋友。

可后来哥哥上了高中,有了自己的生活圈子,妹妹觉得她离哥哥越来越远。而这样一番话却始终没有勇气告知自己的哥哥。

后来,哥哥在她的身后抱住她,摸摸头笑着说:“傻子,因为你长大了啊”。

两个人破涕为笑。

这段情节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我被这对兄妹感动得红了眼睛。

一句“你长大了”,道尽五味杂陈的情绪。长大了,就意味着我们要明白规矩,男女有别,哪怕是最亲的人也要彼此尊重,保持一定的距离。

我们已经过了打打闹闹、嘻嘻哈哈的年纪了,心中的好多话都只能憋在心里,因为要懂事,要学会不给别人添麻烦,更不能让家人担心。

所以,好多人都越走越远了。唯有回忆,才是永恒。

05

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格外的在意亲情,变得懂事体贴,理解父母的不易,开始有个当姐姐的样子。

我其实特别害怕和他们的关系越来越疏离,我甚至很讨厌这种合乎礼仪的距离感,我怕我们会忘记能投胎到一个妈妈的子宫里,是多么的幸运。

我真的很害怕。

以前打暑假工的时候同一个大哥哥谈起过家庭,他说他有个哥哥,我好羡慕啊,从小到大我没有过哥哥姐姐,甚至是堂哥堂姐、表哥表姐也没有。

他说:“有什么好羡慕的,等你长大一点就知道了”!

他和他哥哥小时候关系特别好,长大了哥哥娶妻生子,也与他渐行渐远了。因为一些钱的事,他们兄弟俩的关系变得很僵硬,血浓于水的感情只剩下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尴尬容忍。

我听说过很多因为利益而闹掰的兄弟姐妹,可能是一套房子,可能是父母的一点存款,又或者是一些其他与利挂钩的鸡毛蒜皮之事。

我不想有一天,自己也变成为了钱和房子,丢掉亲情的人,

如果连家人都要斤斤计较、工于心计,那活着还有快乐可言吗?

钱,只要有时间,有手有脚,怎么都可以赚到。而感情,却不是有了时间就能恢复的。

我知道自己的想法很幼稚,可是我偏要勉强,我偏要保护好我此生最在意的东西。

如果有一天,我变了,希望有人骂醒我。

篇6:我喜欢你,但不想让你知道杂文随笔

我喜欢你,但不想让你知道杂文随笔

和我关系亲近的朋友都知道我喜欢刘昊然,作为一位90后老阿姨,也算有了稳居心坎的男孩。

是很骄傲的,尤其看他越来越优秀。有着超脱年龄的沉稳与眼光,同时又保有少年风貌与激起少女心的小虎牙。

但和追星不同的是,我仅仅只是把他放在心里某个位置,只会和朋友开玩笑时提起,和她们一起分享他的好作品。

电视上有那种会连续播放好几遍的广告,如果是刘昊然代言的,ok,乐在其中。

有时候觉得生活有点苦,便看看他的直男自拍或者剧照:这个男孩子啊,把粉色都穿得那么明朗帅气,能和他在同一片天空下,也是很甜的呀~

他演的余淮很像我高中时的同桌,所以这更加加深了我对他的欣赏。

那天聊天时,有人说我单身是因为眼光太高。我朋友说:她是想和刘昊然在一起呢!我哈哈大笑着说:是呢是呢!但我心里有个声音:不,我是不会让他这么好的`男孩子,和如此平凡的我在一起的。

虽然都是异想天开,但就算有奇迹出现,我也不准许。

他值得更好的。我想到这句话时,突然有点心酸。

这件事不过是饭后的一个玩笑。但发现自己配不起心中所爱时,还是有点悲凉。

每次喜欢上一个人,我都会把那个人的好罗列出来,然后就觉得自己配不上,便小心翼翼藏好那份小心思。

最可怜的是,我不想这样。但我想不出还能怎样。

我也想去拼搏,但我的手脚并不听从我的心,到底是这个地方不值得我把时间和自己扔进去,还是我太挑剔?

我知道畏缩不对,我知道临阵脱逃不妥。我讨厌我把自己过成这个模样。但我无能为力。

我一直认为我单身的原因是,我还没有成为理想中的自己,所以也遇不到理想中的他。

我总是想着,我的真命天子一定是在前方等我,我要努力,要奋斗拼搏,争取早日走上自己的那条路,他就在那条路上等我呢。

可我一点都不努力。

贪图享受一时之乐,他明明可以成为我的动力,我却总是退到一边,摆摆手说“算了算了,有些事情努力了也是没用的”。

这种还没有开始就结束的“认命”,其实是懦弱,逃避。

所以在回想过去时,好像自己并没有去争取过什么,遇到点麻烦就想躲开。

我喜欢你,不想让你知道,不是因为害怕,害羞,就是觉得如果你知道了,我就得努力做得更好,才能让你觉得,我喜欢你这件事,是值得小骄傲的。

篇7:我喜欢你杂文随笔

我喜欢你杂文随笔

河马跟蜗牛是好朋友

河马很安静 而蜗牛很闹腾

沿着溪边走有水车的声音

面对阳光的蜗牛保持着纯真快乐

它爬呀爬 爬呀爬 爬呀爬

爬过河马的后蹄子

再爬过河马的前蹄子

慢慢的 太阳下山了

乡间的夜里特别冷

小蜗牛缩在它那小小的壳

正准备好好睡一觉的时候

河马突然发出“哞”的一声

蜗牛知道它有话要说

于是慢慢地把脑袋探了出来

其实 蜗牛很擅长当一个倾听者

河马说:“我喜欢你。”

意外之余,小蜗牛有点慌。

它一直都把河马当好朋友啊

河马很怕这样说出来会造成蜗牛的`困扰

蜗牛却很怕拒绝之后会让河马伤心难过

蜗牛愣了很久 很久

最后还是跟河马说了心里的想法

没有太多太多的话语

可蜗牛明明已经感到这段友情

正在悄悄地发生一些微妙的变化

蜗牛多希望在这之后彼此不会感到尴尬

继续成为很好的朋友

可是这样 真的没关系吗?

篇8:我喜欢你,因为你灵魂有趣杂文随笔

我喜欢你,因为你灵魂有趣杂文随笔

1

闺蜜阿瞳是个妙不可言的女纸,我生命裡有一半奇遇都是拜她所赐。

有段时间,阿瞳迷上了相声,得空就听。

有次我去她家,她两眼放光地说,亲爱的我想说相声,你给我捧狠吧。

我当然是拒绝的。

但之后的半小时,阿瞳拉著我,各种语重心长:人生没有不可能,试过才知道行不行。虽然你长得併不像于谦,但说相声多好玩啊。过几天潘潘生日会,咱俩来一段,多激动人心啊。再说捧狠也不难,无非就是“对啊”“也是”“咳”“怎麽又扯上我了”……

于是,一周后潘潘的生日会,我俩真的说了段相声,爆笑全场。

潘潘笑得眼泪都下来了,一边抹眼泪一边跟我说:你居然还会说相声。

我也乐,说,我也没想到我居然会说相声。

虽然生平就说过那一回,但也算永生难忘了。

类似的事情特别多。

有次我和阿瞳逛街,碰上一个唱歌特别好听的马路歌手,我俩坐在他对面,听了一下午,人家去吃晚饭我们才走。

我们还去听过她一个外国朋友的演唱会,唱的都是欧洲民歌,算上我俩就十二个听众,但是我们都听得好投入好过瘾,我至今记忆犹新。

阿瞳总能探寻到各种小众又好玩的东西:搞怪的APP,胡同里的陶罐店,可以躺在院子裡看星星的云南民宿……

跟阿瞳在一起,你永远不会闷。

所以我特别享受跟她在一起的时光——那麽热情洋溢地生活,一本正经地充实著自己的人生。她的人生旅程是多姿多彩的。

前阵子聊天,我讚美她是灵魂有趣的女子。

她说:我希望老了那天,可以傲娇地告诉我的孙子们,你奶奶当年,唱摇滚,说相声,跳钢管舞,跑马拉松,穿著自己做的旗袍惊艳四方,半夜爬到山顶看星星,后来走丢了……

真是好赞啊。

人活一辈子,百八十年的长度很难改变,但宽度却是无限。

尽己所能去探寻世界的花样,去拓展生命的可能,去和喜欢的一切在一起,去给生命留下许多个闪亮的日子。这才叫活著。

2

前两天刷朋友圈,看到米姐晒了几张在印度旅行的照片,说:忙忙忙忙裡,偷一点点点点閒。

而下面一条,则是前同事伊伊发的一个特别抓狂的表情:又停水了,这日子!

特别鲜明的对比。我暗笑。

米姐是个上市公司的高管,说日理万机也不为过。但她特别会在很忙很忙的工作裡,偷一点点閒去生活。

去香港谈合作,她回酒店后会去做一个深度SPA。

在海南开会,她开完会就马上打车去最近的海滩看夕阳。

再忙,她也会出去旅行,会参加闺蜜Party,会去咖啡馆安静地看会书。

我曾问她,是不是有周密的'时间规划,比如每天列表几点几分做什麽事。

她说没有,她的时间都很机动,但只要能偷来一点空閒,她就一定要做点喜欢的事,因为她对世界的美好永远高度嚮往。

而为停水抓狂的伊伊,是我几年前的同事,她是特别保守、循规蹈矩的人,每天就是上班,买菜,回家做饭,看孩子写作业。在三十几年的人生里,没化过妆,没穿过膝盖以上的裙子,没去过西餐厅KTV。

以前我们去K歌,她永远不参加,理由永远是家裡一堆活呢。

我想不出,多重要的家务活能让她放弃所有消遣,一下班就要急急火火赶回家。

也许真正的原因,应该是她对世界没有那麽大的好奇和嚮往吧。

当然,人各有活法,我们没资格对别人的生活方式指手画脚。

可我总替伊伊亏。她错过了人生的多少美好啊。

别人都活得红彤彤,为什麽你一定要灰扑扑。

你明明可以活成红玫瑰,为什麽非要做牆上的那抹蚊子血。

你一辈子的体验,还没有别人一年多,多麽浪费。

生命是如此贵重的礼物,我们干嘛要做那种三十岁就死了,七十岁才埋的人?

3

之前有个男同事,女朋友特别漂亮,每次来单位我都忍不住多看两眼。

她不怎麽说话,也不怎麽笑,基本是来了就坐在空位上看手机,两个小时不挪地方。

后来这个男同事结婚了,新娘不是她,远没她好看。

婚礼那天,俩人来敬酒,我们一众同事各种起哄各种闹,新娘子喜笑颜开,和陌生的我们迅速打成一片,闹作一团。

他们去泰国度蜜月回来,同事说,老婆第一天拉著他去蹦极,第二天又拉他在猴山看了一天猴子,他之前去过四次泰国,加起来都没有这次玩得high。

有女同事心比较大,直戳戳问:那你老婆和之前那个漂亮姑娘,到底哪个好?

他笑眯眯地说:当然是我老婆更好,她特别好玩。

我猜,他老婆一定也是个灵魂有趣的女纸。

长得漂亮,不如灵魂精彩。

4

有趣的人,人人喜欢。

而有趣的灵魂,简直让人迷恋。

他们的生命是彩色的,即使日子枯燥,也能活得美妙,即使天寒地冻,也怀揣热情梦想。于是,天再黑路再长,他们的眼睛,也闪烁著迷人的光芒。

所谓不疯魔不成活。真正迷恋生活的人,会如痴如醉地活著,会忘记生活的束缚和禁锢,会在忘我中,找到和成就真我。

这才是一级棒的人生。

5

其实人活一世,到最后都免不了白茫茫大地真乾淨的结局。

那麽在有限的时光裡,在明明可以五彩斑斓的生活中,我们为什麽非要活得那麽黯淡?

千万不要在黑白灰的日子裡,辜负了生命的馈赠。

你要过彩虹般绚烂的人生。

篇9:我还没死你就要跟别人私奔杂文随笔

我还没死你就要跟别人私奔杂文随笔

01.

苏黎醒来的时候天还没有太亮,熹微的晨光透进来,眼前明黄色的幔帐如梦似幻。她狠狠地闭了一下眼,等再睁开时仍旧是这副场景。她认真而严肃地回忆了一下,想起自己之前似乎遭遇了刺杀,被一个黑衣人一剑刺穿了肩胛骨,后来就疼得晕过去了。按理来说,倘若她没有死,那么应该是在她自己的闺房里醒来,而不是——

她的目光扫过那明黄色的幔帐,上面有活灵活现的九龙戏珠雕花,显然这是一张龙床!

在她昏迷期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什么她会在龙床上?

就在这时,帐子外忽然传来太监尖细的声音——“皇上,卯时了。”

闻言,苏黎吓了一跳,连忙往左右看了看,但是这张宽大的床上哪里有什么皇上的身影,分明只有她一个人。

她稍稍舒了口气,但脑子里仍旧一片混乱,开始胡乱猜测起来。不会是她爹趁着她半死不活的时候直接把她塞进宫来了吧?

说起苏黎的爹,那也算是一代权臣,就算是小皇帝都不见得能反驳他的决定。小皇帝自然恨他恨得要死,虽然勉强下旨立她为后了,可她知道小皇帝肯定非常不甘心,甚至怀疑自己遇到的这场刺杀就是出自皇帝的手笔。

想到这里,她忍不住摸了一下肩膀,可肩膀一点儿都不疼,好像从未受过伤一般。不仅如此,她还感觉身体里仿佛有使不完的力气。

有点儿不对劲啊……她的伤怎么好得那么快?

她坐了起来,正要掀开被子下床,目光忽然定格在抓住被子一角的那只手上。

手指修长,骨节分明,是一双十分漂亮的手,但问题是,那是一双男人的手。

苏黎吓了一跳,心扑通扑通地乱跳起来,额上开始冒冷汗。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胸,难以置信地眨了眨眼,又不死心地摸了摸,平的。然后,她缓缓地掀开被子,往下看了一眼,猛地捂住嘴。

天哪,她看到了什么——眼前那明黄色的中裤被高高地撑了起来,甚至撑出了一个小帐篷。

苏黎的脸一瞬间就涨红到了耳朵尖,顿时感觉自己的人生都崩溃了。她居然看到了男人的那个地方!下一刻,她猛地把被子盖上,然后狠狠地压了下去。

“你在干什么?”

当卫珩醒来的时候,就发觉自己的身体被另一个人控制了,但是他没有出声,而是冷静沉着地观察着,想看看这个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孤魂野鬼要用他的身体做什么,结果——他简直要被气疯了!

对苏黎来说,比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一个男人更倒霉的事,就是和一个男人共用一具身体,并且这个男人还是她的未婚夫。

之后,卫珩强行夺走了身体的控制权。苏黎这才知道,虽说她也能控制身体,但只有经过他的允许才可以,否则他随时都可以夺走控制权。而控制身体的那一位可以用嘴说话,并且能听到另外一位在其脑海里发出的声音。苏黎本来以为是卫珩派人刺杀了她,并给目前这种状况起了一个非常贴切的名字——冤魂附体,但他否认了,还咬牙切齿地说:“虽然朕是有过派人刺杀你的念头,但朕也明白,朕虽然讨厌你的父亲,但你是无辜的,所以这事情真的不是朕做的。”

“好吧……”苏黎道,“那你暂时把身体借给我用一用,我想回家看看我的身体怎么样了。”

“你不是可以通过我的眼睛看到外面吗?我替你去苏府不就好了。”卫珩委实不愿意把身体再让给这个女人,瞧瞧她刚刚都干了些什么!现在想想都觉得那里疼。苏黎的态度却坚决得很,冷哼道:“本来我还没死,万一你一个冲动把我掐死了怎么办?你刚刚还说曾经有过刺杀我的念头。”

卫珩竟无言以对。

02.

很快,苏黎就到了苏府。

苏相显然不太放心面前的小皇帝,看向她的目光里写满了疑惑。毕竟皇帝讨厌这场婚事是有目共睹的,现在没有幸灾乐祸,反而顶着一张悲伤的脸来看望他的女儿,怎么看都像黄鼠狼给鸡拜年。

或许这场刺杀就是这个小皇帝安排的?难道小皇帝过来就是想看看他的闺女什么时候死?

有了这个猜测,苏相顿时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几乎寸步不离地跟着,死死地盯住苏黎,就差在脸上写“这里不欢迎你”六个大字了。

苏黎见她爹这样,委实无奈,却又不能告诉她爹真相,只能装作没感觉到这芒刺在背的目光,随着下人进了自己的房间。

房间的窗子都紧紧地关着,里面充斥着浓浓的药味。肩膀处的伤对于苏黎的身体来说,实在是太过严重了。只见她原本红润的脸颊变得极为苍白,连嘴唇都毫无血色,眼睛紧紧地闭着,身体娇小而孱弱地陷在被褥中,好像再也醒不过来了似的。

苏黎看到这一幕,不禁悲从中来,若非脑海中突然响起卫珩的声音,差点就要扑到自己的身体上哀号了。“我说,你能不能不要用朕的脸做出这种泫然欲泣的表情?”此时,卫珩的心底涌起了一阵浓浓的后悔,暗叹自己真不应该把身体借给这个女人。瞧瞧苏老头那眼神,他都能读出来苏老头的心里在想什么——皇上,您就不要惺惺作态了好吗,实在是太伤老臣的眼睛了。

你还能再丢脸一点儿吗?

苏相终于忍无可忍,道:“看起来皇上对小女用情颇深啊!老臣曾听说,民间有人用冲喜的法子来给新人治病,所以老臣想着,如果皇上不介意的话,不如把婚期提前?”

她爹果然打的是这个馊主意!苏黎吓得连忙摆手:“不不不!这这这……这成何体统!”她想了想,深深地凝望了自己的身体一眼,再次扯出沉痛的表情,装模作样地道,“苏小姐刚刚和朕订婚便出现了这种意外,可见与朕八字不合,所以朕想着,这场婚约能否取消?”不给她爹插话的时间,她继续道,“倘若爱卿是在担忧苏小姐的婚事,那朕可以为她赐婚的。朕以为吏部侍郎叶绍年轻有为,又英俊高大,和苏小姐乃是良配啊。”

03.

闻言,苏相的胡子抖了抖,一双眼睛陡然变得锐利起来,几乎是以逼问的姿态问道:“皇上这是嫌弃小女了?小女乃是在去庆云寺为皇上祈福的路上遭到刺杀的,皇上竟然要悔婚?”他叹了一口气,“真是可怜了小女对皇上的一往情深啊……”

胡扯!苏黎气得胸口起起伏伏的,不禁感叹,她爹这胡诌的本事真是越来越高了,但她偏偏又什么都反驳不了。

因为憋了一口气,苏黎在回宫的路上便放松了身体,让卫珩的意识重新控制了身体。之后,她便缩进卫珩的脑海中生闷气去了。

见状,卫珩的心里略有些不是滋味。他没想到苏黎竟然不愿意嫁给自己,而且还心有所属。大概是占有欲在作祟,就算他不喜欢苏黎,可在心里也是把她当作自己的女人的。

回宫的路上,他忍不住问:“你喜欢叶绍?”

卫珩等了很久没有等到任何反应,慢慢地垂下眼,开始转动拇指上的扳指。

那是他心情不好时下意识的动作。

(三)

苏黎虽然魂魄离体,不过听大夫说,她的身体正在渐渐好转。所以她猜测或许等到身体彻底好了,就能魂魄归位了,心里便没太着急,还劝卫珩也不要着急。

可被困在卫珩的身体里,只能透过他的眼睛看万物,偏偏他平时也没什么娱乐活动,每日除了读书就是批改奏章,让她倍感烦躁。

这一日,好不容易来了一个姑娘为卫珩送汤。她以为能观赏到嫔妃邀宠的大戏,结果他只是淡淡地道了一句:“放在一边吧。”然后便让那个姑娘下去了。

苏黎看着那个姑娘欲言又止、恋恋不舍地一步三回头,忍不住抱怨道:“你对自己的妃子未免也太无情了吧?难道你不喜欢她吗?”

“她不是朕的妃子,只是一个厨艺非常精湛的宫女而已。”卫珩放下奏折,挑起眉,“朕根本就没有任何嫔妃,你难道不知道吗?”

苏黎惊讶地问:“怎么会?”

卫珩嗤笑一声,嘴角勾起一抹嘲讽的弧度:“你父亲打小就教育朕一生一世一双人,夫妻恩爱两不离的道理,怎么可能允许朕纳嫔妃?”

苏黎一时有些尴尬,忽然觉得这个小皇帝被自家爹欺负得委实可怜了一些,但那毕竟是自己的亲爹,只能干笑着解释:“我爹他……他管得委实多了点,但是……但是这话也不无道理嘛。”

“朕没有说这话有错。父皇因为娶了太多女人,生了太多孩子,所以朕很小就看着那些女人互相争斗,到后来就是兄弟相残,最后几个哥哥全都死于非命。”他顿了一下,“朕之所以不愿意娶你,是因为想找一位能相伴一生的妻子。”

那他真是一个好男人,苏黎忽然明白了为什么她爹那么坚持要把她嫁给他。

这个皇帝英明勤勉,高大英俊,又难得用情专一,能嫁给他的女子肯定会非常幸福。

卫珩等了好久也没有等到脑海中的声音,于是垂眸继续看奏折。然而,当他一眼扫到奏折上“叶绍”的名字时,又忍不住问:“你是不是喜欢叶绍?”

“是的。”苏黎这次回答得格外爽快,好像喜欢叶绍是一件非常值得骄傲的事情似的。

闻言,卫珩太阳穴处的青筋猛地一跳,他深吸了一口气,真想问问这个姑娘,还记不记得朕是你的未婚夫?就算……就算朕不想娶你,但也没说不娶啊!你这么爽快地承认真的好吗?

他决定转移这个令人不快的话题:“你还是跟朕说一说遭到刺杀那天的事情吧,无论如何都得找到凶手,报这个仇不是?”

其实苏黎并没有想太多,只是觉得卫珩能有一生一世一双人的憧憬,肯定能明白喜欢一个人是什么心情,肯定可以理解她,并且能想办法成全她。

听闻卫珩在问遇刺那天的事,她道:“那天,我原本是准备和叶绍私奔的……”

闻言,卫珩内伤了。

苏黎并不清楚卫珩内心的纠结,所以毫不避讳地将私奔一事告诉了他。

她记得那天的天气很好,因为前一天派人给叶绍送了信,约他一起私奔,所以她早早地就来到了约定地点。可是她左等右等都没等来叶绍,最后还等来了一群刺杀她的黑衣人。

听完,卫珩叹了一口气:“姑娘,你的智商呢?你就没想过,其实叶绍并不想和你私奔,所以才派人去刺杀你的?”

“怎么可能?!”苏黎尖声反驳,想起过去的一些事情,理直气壮地道,“叶绍可喜欢我了!最初还是他先喜欢上我的,说我和他的生命同等重要!然后我才勉为其难地也喜欢了他一下。”

卫珩拿笔的手一颤,一大滴墨就落在了奏折上,黑乎乎的,看起来格外碍眼。他再次叹气,抬手按了按太阳穴,不禁怀疑:“你真的是苏相的女儿吗?”这两人的智商简直是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啊,他不禁有些担心会不会影响到自己的后代了……

04.

刺客一事一直没什么进展,很快就到了皇家围猎的时间。

每逢狩猎前夕,就会有人捕捉大量的动物放进猎场,其中不乏一些大型猛兽。从前,苏相担心女儿乱跑会遇上危险,从来不带她来玩,所以这次是她第一次见识围猎,不免兴奋,一直在卫珩的脑海中咋咋呼呼的。

“天哪,卫珩,你的箭法好准!”

“快快快!左边,左边有一只小鹿。”

“前面那个穿铠甲的人是谁?他好厉害啊,才这么一会儿就射到了那么多猎物!”

……

因为周边跟着一些随从,卫珩不能直接应声,所以只能听着。他原本以为自己会嫌她烦,可是她那轻快的话语就像黄鹂鸟儿的叫声一样,连成一串,好似谱成了最美妙的歌曲,每一声都拨动着他的心弦,让他开心不已,好像浑身上下都充满了使不完的力气,直到——

“我刚刚好像看到叶绍了,没想到他也会骑马射箭!”

卫珩忽然拽紧了缰绳,高呼一声“吁”,然后便停了下来,回头对几个侍卫道:“你们离朕远一点。”直到打马走远后,他才问,“你要不要试一试骑马?”

苏黎惊喜道:“可以吗?”然而下一瞬间,雀跃的心情就散了,“我不会骑马啊……”

“你来控制朕的身体,朕来教你骑。若是有危险了,再换朕来控制身体不就好了?”卫珩笑着,眼底是从未有过的温柔。

很快, 卫珩脑海中便响起了苏黎爽快的一声:“好!”

之后,苏黎便一直控制着卫珩的身体,即便遇到了大臣来同她聊一些朝政上的事情都没有换回身体,而是由卫珩说了,苏黎再转述。

苏黎感觉自己真的当了一回皇帝,这种体验既新鲜又刺激,让她兴奋不已。

入夜后,苏黎仍然舍不得把身体的控制权还给卫珩,一直在帐篷里走来走去,瞧瞧这里,摸摸那里。待她看到一套蓝色的太监服后,眼珠子骨碌碌一转,便宽衣解带起来。

卫珩赶紧阻止道:“你不会是想换上这身衣服吧?

这成何体统!朕乃真龙天子,你……”后面的话音突然消了,因为她已经穿戴齐整了。

苏黎对着镜子整理好发冠,抬手捏着脸颊左右转了两下,啧啧感慨道:“没想到你这张脸脱了龙袍也很好看嘛,面白无须,眉清目秀,这么一打扮,还真像一个太监。”

卫珩一噎,几乎是咬牙切齿地挤出四个字:“谢谢夸奖。”

苏黎挑了一下眉,镜子里的那个人同样挑了一下眉,并且嘴角勾出了一抹漂亮的弧度。她才不会承认,当她看到这张脸时,竟然被惊艳得心动了一下。她赶紧移开目光,转身出了帐篷,打算去偷偷瞧一眼叶绍。

她自以为是地认为自己受伤了,叶绍肯定很难过,可当她尾随着叶绍进了密林后,万万没想到听到了这样一段对话——

“最近皇上看中的几个人全都被苏相找各种理由下放到地方去了,看来苏相认定了是皇上派人刺杀的他女儿,而皇上肯定也会对苏相更加不满,可见这次刺杀苏黎算是一步好棋。”

叶绍的身子隐藏在茂密的林子里,他的话随风飘了过来,声音里有藏不住的阴鸷。苏黎突然感觉自己喘不过气来,只好让背紧紧地靠着一棵树,才不至于瘫软在地。

片刻后,另外一个声音道:“最近皇上在查刺杀的事,他不会查到什么吧?”

叶绍冷笑道:“不会。如今苏黎只剩一口气,只要等她死了,便不会有人知道她那日为何会出门。旁人皆知我爱慕苏黎,他们无论如何都不会怀疑到我身上。”

“只是可惜了。倘若苏相愿意把女儿嫁给主上,我们也不至于走这一步棋。”

叶绍沉吟片刻,道:“我也没想到,苏相这么老奸巨猾的一个人会有把女儿推到皇后之位上便辞官的天真想法。”

05.

后面他们还说了什么苏黎已经听不清了,此时,她的一颗心仿佛坠进了冰窖里,浑身都冷得颤抖。那些甜言蜜语犹在耳边,可真相却如此残忍,现在回想当初的自己,竟然那么天真可笑。

很久之后,叶绍已经离开了,苏黎仍旧没有动。

“卫珩,你怎么不说话?是不是觉得我特别可笑?”

她曾经那么骄傲地告诉他,自己喜欢叶绍,甚至还要抛弃一切和叶绍私奔。这些事情应该都憋在肚子里呀,就算是被叶绍背叛,她自己伤心一下就好了。这下好了,现在不仅伤心,还觉得很丢人,她还能更蠢一点吗?

卫珩也以为自己应该幸灾乐祸的,毕竟苏黎差点光明正大地给他戴了绿帽子,可此时此刻,他觉得自己的心里涩涩的。他叹了一口气后道:“傻姑娘,叶绍的城府之深,有时候连朕都难以招架,又何况是你呢?”

听了这话,苏黎的心情总算是好了一些。此时已入了秋,夜间冷了很多,即便是卫珩的身体好,可当冷风灌进脖子里时,她也冷得打了一个寒战。她抱着身子跳了两下,猛地发现周围只剩下风吹动树叶的哗哗声,月光洒下来,更是衬得树影婆娑,似有鬼影在动。

苏黎冷不丁地被吓出了一身冷汗,抬脚便要往回跑,一时没注意到脚下的蔓藤,突然被绊了一下,然后整个人就往前扑了过去,摔了好大一跤。

此刻,她的手上被擦破了皮不说,竟然还崴了脚,疼得站都站不起来,双眼直冒泪花。

卫珩再次叹气:“你可别哭啊!放松放松,朕来控制身体。”

苏黎猛地想起来,这具身体是卫珩的。她抬手看了看手掌上那混着泥渍的伤口,想到自己竟然把皇帝的身体作践到这般狼狈的地步,心里很是愧疚:“对不起啊,我不是故意的。还是,还是我来吧,很疼的。”

“没事没事,还是由朕来控制身体吧。朕是男人,这点小伤小痛不算什么,就让朕替你痛吧。”

他的语气里充满无奈、真诚与心疼,明明是一句很简单的话,可苏黎却觉得比叶绍那些缠绵的情话还要动听。

她不敢继续往下想,赶紧闭上眼睛,放松身体。

等卫珩控制了身体以后,稍稍动了动被崴到的脚,忍不住倒抽了一口凉气。他伸手按了按,低声呢喃:“似乎伤到骨头了。”

闻言,苏黎更加愧疚了,道:“这可怎么办?你还能回去吗?”她顿了一下,试探着给了一个建议,“要不你单脚跳回去?”

姑娘,你能想象一个皇帝穿着太监的衣服单脚跳回去的场景吗?卫珩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拍了拍胸口,暗示自己不要和蠢货计较,然后道:“一会儿宫女太监发现朕不见了,自然会来找的,朕稍微等等便是。”

“哦。”苏黎想了想,“那要不咱们俩聊聊天?这里这么黑,也省得你害怕。”

卫珩一口气哽在喉咙里,差点被呛到。他发现自从和苏黎共用身体后,自己头疼的次数越来越多了。他忍不住抽了抽嘴角,说:“朕不害怕。”

“哦。”苏黎不好意思地道,“那也聊聊吧。我、我害怕……”

卫珩扑哧一声笑了出来:“那好吧,我们聊聊。”他稍稍挪了挪身子,靠在树上,随手捡了一根枯枝拿在手里把玩。他想起刚刚偷听到的那段对话,问,“你父亲真的打算等你嫁给朕以后就辞官啊?”

“好像是吧,我不太清楚。”

“那你就嫁给朕呗。”他越想越觉得这个主意好,“朕不介意你喜欢过叶绍的事,而且等朕娶了你以后,便只有你一个了呀。你不需要和其他女人争风吃醋,朕也不需要和你父亲在朝堂上针锋相对,多好呀。”

“可是……可是……”苏黎想说“可是他们又不喜欢对方”,却又说不出口。因为一生一世一双人对她的吸引力真的太大了,而且卫珩真的是一个很好的男人,她舍不得拒绝。

“可是什么呀!你会是一个好妻子,好皇后吗?”

“会……”

卫珩的嘴角蓦地扬起,笑意直达眼底。

这一晚万里无云,月明星稀,夜色极好,明日定会是一个晴天。

06.

苏相对于皇帝竟然同意冲喜一事表示极大的震惊,其实他原本提出这事只是为了羞辱皇帝,怎么也想不到皇上竟然会答应。

苏黎也觉得卫珩疯了,就算是她同意了嫁给他,可那也得等她回到自己的身体以后啊。万一……万一她真的永远回不去了,难道他就守着她“死人”一般的身体过一辈子吗?

“卫珩,卫珩,你的理智还在吗?”

卫珩翻了一个身,又拽了拽被子,懒洋洋地说道:“很困啊,明日还要准备奉迎礼。虽不用朕亲自迎你入宫,但也得一早穿戴整齐,去奉先殿祭祖,之后还要下旨册立你为皇后。”

“你难道就没想过,明天我根本没办法亲自接旨吗?虽说之后有凤舆可乘,可我入宫后如何同你行合卺礼?你要让天下百姓都耻笑你娶了一个废人,还是要让天下百姓都看看我爹是如何欺辱你的吗?”如果有身体的话,苏黎这会儿肯定恨不得打他一顿,让他清醒清醒。

卫珩闭着眼睛,好像睡着了,只是他的睫毛轻颤了一下,声音压得低低的:“我只是担心你回到自己的身体后就后悔了,就不想嫁给我了。”

“卫珩?”他这话是什么意思?为什么她听不懂呢?

卫珩轻笑了一声,张了张嘴,又叹气道:“我只是觉得,瘸子娶废人,貌似也挺般配的。好了,我要睡了,不要再说话了。”

他没有说出来的是,就算她真的回不到自己的身体里了,甚至某一天还会突然消失在这个世界,他也想在她的名字前冠上自己的姓氏。

第二天一早,当苏黎醒来的时候,再次陷入了迷茫中。她左右看了看这间房里熟悉的摆设,惊得捂住了嘴巴。

这时候,只听见“哐当”一声响,一个丫鬟手里的盆子掉在了地上,惊喜地叫了一声:“小姐?小姐醒了!”然后拔腿就往外跑,一边跑一边喊,“小姐醒了!老爷,小姐醒了!”

之后,周围是一阵兵荒马乱。此时,苏黎满脑子就只有一个想法——原来冲喜真的管用!但是,她现在醒来就意味着需要顶着这副娇弱无力的身体,穿上那件重达十斤的皇后大婚用的嫁衣,戴上纯金打造的凤冠,跪拜圣旨,跪拜父母,跪拜卫珩,跪拜天地,甚至还要用脚走上承乾殿前面那足足九十九级台阶的路。

她真的后悔了,后悔自己当初为什么那么轻易地答应嫁给卫珩。

这一天对于苏黎来说是慌乱、疲惫而又劳心劳力的。待她被送入洞房后,直接就往床上一趟,然后打死都不愿起来了。

卫珩看着那个陷在大红色锦缎被褥中的娇小姑娘,嘴角忍不住勾起,心中溢满了开心和满足。他取了旁边桌子上的.酒壶,往两个酒杯中斟了酒,然后端起两个酒杯走到床边坐下:“你至少得把合卺酒喝了吧?”

苏黎睁开眼,满脸不情愿地从床上爬起来,接过酒杯,十分爽快地一仰脖子,然后把酒杯往卫珩手里一塞:“我喝完了。”

卫珩看着手里的空酒杯呆住了:“合卺酒不是这样喝的。苏黎,苏黎?”

苏黎一动不动,已然睡着了。

卫珩无可奈何地笑了,于是喝完了自己杯子里的酒,然后动作温柔地帮苏黎除了凤冠,脱掉了嫁衣,帮她盖好了被子,最后俯身在她的额头上轻轻地吻了一下,轻声道:“今天一早,当我发现你不在之后,真的吓坏了,但没想到老天爷竟然给了我如此大的惊喜。我们以后都会好好的,你说对吧,我的皇后。”

卫珩不知道,就在他转身离开之后,苏黎的睫毛颤了颤,便睁开了眼睛。其实她原本是害怕洞房才装睡的,可是现在,她若有所思地摸了摸额头,那里似乎还残留着他嘴唇的温度,那温热的触感让她的心狂跳不已。她想,或许她和他也并非她以为的那般不喜欢对方。

07.

围猎之后,卫珩便派人去查了叶绍,没想到还真的查出了一些东西。这个叶绍竟然是前朝遗孤,并且和朝中许多大臣有各种各样的利益纠葛。

这些人为官不正,贪赃枉法,早晚会坏了国家根基。卫珩将所有的证据交给苏黎看过之后,心有余悸地道:“朕原本以为叶绍刺杀你不过是为了争权夺势,没想到他的目的竟然是乱我朝纲,匡复前朝。若是真的让他这般一点一点地图谋,之后肯定会给朕带来天大的麻烦。”

苏黎接过那厚厚的一沓纸,上面写满了叶绍这些年来做下的事情,而且每一条都是砍头的大罪。她深吸一口气,对于叶绍之前的利用突然就释怀了,甚至想,倘若不是之前的刺杀,或许还遇不到这天赐的缘分。

她想了想,问:“他现在在牢里吗?”

卫珩道:“朕已经派人抓了他,还没有定下具体的罪名。他是前朝遗孤,肯定难逃一死,至于那些和他有牵连的大臣,罪名还需要和你的父亲商量一下。”

苏黎挑了挑眉:“我爹?他前几天不是已经递了辞官的折子吗?”卫珩笑道:“朕没同意。叶绍这个案子实在牵扯太大,到时朝堂之上肯定会乱。若是苏相这时候走了,朕恐怕会忙得焦头烂额。”

“随便你们。”苏黎撇了撇嘴,把手里的证据放下,想了想,试探着和卫珩商量,“我能不能去见一见叶绍?”

卫珩的眼皮一跳,警惕地看了苏黎好一会儿,话里话外带着浓浓的醋意:“你看他做什么?你别忘了你现在的身份,你是朕的皇后!”

苏黎的目光转向窗外,看着几片半黄半绿的叶子飘然而落,略带惆怅地道:“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去看他,或许是想趾高气扬地嘲笑他一番,又或许是想跟他道个别。总之,我就是想去看看他。”

卫珩哼了一声:“那好吧,朕和你一起去。”

苏黎和卫珩在去牢房之前换了衣服,并没有让人跟着,毕竟以他们二人的身份实在不适合出现在牢房这种地方。

牢房阴暗而潮湿,到处充斥着霉味,苏黎刚进去的时候就捂了一下鼻子。就在这一抬胳膊的时候,恰好一个人从里面出来,偏巧撞了一下她的胳膊。

那人撞了她之后就匆匆跑了,待苏黎回头,只看到一个连头上都罩了黑色斗篷的背影。她稍稍回忆了一下,那人在撞她的时候稍稍露出了侧脸,看着有些眼熟,却怎么也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而且就刚刚那么一眼,也不排除是她眼花的可能。她蹙着眉歪了歪头,想不到也就不再想了,于是拉着卫珩的手继续往里走。

关押重犯的牢门均是用的铁门铁锁,只在门上开了一个小窗,小窗上有几根栏杆。卫珩招了一个狱卒过来,准备把铁门打开,却被苏黎阻止了。

她透过小窗往牢房里看了一眼,看到叶绍身穿囚服,身上血迹斑斑,发丝凌乱,那副样子显得格外狼狈,偏偏眼睛里只有不甘,连一点儿后悔都没有。她忽然就明白了,对于这个男人而言,他可以为了匡复前朝放弃任何事。此时,他已不再是一个拥有正直、善良等美好品德的君子,也不值得她再记得他。

而现在她身边这个男人,是万人之上的皇上,甚至不需要除了英明之外任何美好的品质,但是他的心胸宽广,长相英俊。其实,对于一个女人来说,任何事情都抵不过一个男人愿意真诚地对待她。而她曾经附着在他的身体里,他们的灵魂曾经那么接近,而他还把所有的真诚摆在了她的面前。

苏黎握了握卫珩的手,转头甜甜地看着他,目光亮晶晶的,笑着说道:“我突然发现自己好像喜欢上你了。”

闻言,卫珩一下子呆住了。

苏黎见他这种反应,不禁乐了。她还从未见过他这副傻样,眨了眨眼:“你倒是给点反应啊!你喜欢我吗?”

卫珩慌乱地点了点头。大概是从未被这样当面表白过,他的脸颊微微泛红,也笑了:“喜欢。”

08.

苏黎以为自己的日子会这样一直美好幸福下去,直到有一天,在和一个宫女聊到厨艺的时候,猛地想起来,原来上一次在牢房里遇到的那个穿斗篷的人正是一直随侍在卫珩身边的宫女。她清楚地记得,那个宫女长得极为漂亮,当时还将那人误认为是卫珩的嫔妃。

那个宫女当时去牢房看谁?那个牢房里只关押重刑犯,而且里面只有两三个犯人,那她是去看谁的?如果叶绍能在朝中安插那么多他的人,那么这后宫之中呢?卫珩的身边呢?

若那个宫女真的是叶绍安插在卫珩身边的人,那还专门负责卫珩的御膳!

想到这个可能,她几乎吓得魂飞魄散,连鞋都顾不上穿,就飞快地往御书房跑去。明明只有短短的一段距离,可她觉得这条路分外长。

等她好不容易跑到御书房时,顾不得让人通报就闯了进去。

御书房里卫珩正在和几个大臣说话,而苏黎正一身狼狈地站在那里。她却顾不得这些,目光落在书桌旁的食盒上,颤抖着手指向它,问:“这是不是那个叫子衿的宫女送来的?”

卫珩正想责备她,但见她神色慌乱,一脸惊惧,蹙了一下眉:“是的。这有什么问题吗?”

“你喝了吗?”

卫珩点了点头:“刚刚朕有些饿,便喝了。”

苏黎吓得腿一软,几乎是尖叫出声:“叫太医!快叫太医!那个子衿,我上次在牢房里遇到的人就是她。她可能……可能是叶绍的人!”她的话还没说完,就眼见着卫珩的鼻子里流出了血。她这次终于忍不住了,顿时跌坐在地上。

见状,屋子里的人瞬间就乱了。

后来太医曾道,子衿给卫珩下的是一种慢性毒药,倘若不是发现了子衿的身份,恐怕不会有人往毒这方面去想。就算是卫珩流了鼻血,太医也只会往他的身体肺热方面诊断。幸得及时诊治,卫珩才保住了一条性命。

(尾声)

这天,当卫珩醒来的时候,便看到苏黎坐在床边,左手端着一碗药,右手执勺轻轻地在碗里搅拌。见他醒来,她连忙把药递过来。

卫珩最近吃药吃得闻到药味就反胃,只一瞥那浓黑的药汁,就忍不住蹙眉道:“朕的毒已经解了。”

“这是补药!之前你的身体被毒拖了那么久,必须补回来。这是我专门找太医开的药,一早就起来亲自熬的呢!”说着,她眨了眨眼,一脸殷切地望着卫珩,好像她亲手熬的药就不苦了一般。

为了皇后娘娘的这番心意,卫珩只好接过药碗。

苏黎看着他乖乖地把药喝了,这才满意地点了点头:“我琢磨着吧,你这身体要是不补回来,以后在子嗣上就艰难了。”

卫珩一口药没咽下去,就“噗”的一下喷了出来。他黑着一张脸,把药碗一扔,然后抓住苏黎的胳膊就把她拉上了床。

嗯,他会让她知道,他在子嗣上一点儿都不艰难!

篇10:很久以后我还爱你杂文随笔

很久以后我还爱你杂文随笔

节选1

林农说你总要回去看一看。我惘然,是该回去看一看的。看看我的过去,曾经,生育我的地方,我曾热爱的土地。

我很久没有见过林农了,他变得更加成熟,没有了昔日痞气的影子,曾经我一度认为,林农迟早是要蹲牢饭的小子,毕竟那时他“无恶不作”

我用一种丧尽天良的目光盯着林农,他终于招架不住,连连躲避“你别这样看我,初三”

“都是过去了,听我说,一切都过去了”

我失神想到,是啊,一切都过去了!

“他什么时候结婚?”

“这周六”

我默然,道:“你跟他说,请帖我收到了,祝她们百年好合,早生贵子”最后几句祝福我说的很慢,句句咬牙切齿。

林农双手钳制我的肩膀:“初三,都过去了,你早该忘了的”

我冷冷的看着林农,对啊,都过去了,时间是最有本事的人了,无论曾经我多执拗,多热爱的它都能更改的面目全非,从前和曾经,无时无刻不在告诉我一切都回不去了。

我推开林农“我知道了”

“其实我早就忘了,你信不信?”

林农没有回答,只是用一种极其悲凉的眼神望着我。

只有我知道,我自己都不信。

我终于回到小镇,其实我早该回来的,只是我不知道这里还有什么值得我留恋的。处处都是熟悉的街景,却在没有熟悉的人。

林农早早就在镇口站着,他西装革履,打着亮色领结,头发摩丝可能量多了些,有些油光发亮。我大老远便瞧见了他,倒不是有多帅气,只是太过招摇。我走进,看着他身后停着的.一条龙豪车,倒吸了一口气,感叹道:“啧啧,要不要这么隆重啊,人家有点怕怕”顺势又往他身上栽。

“别闹,站稳”他一手拉住我,往旁边拽。

“怎么?不是欢迎我的?真失望诶”

“初三,你别闹,你知道的,今天是顾钦的婚礼”

我拨了拨长发,收了笑容。反问他“我怎么会不知道?”不是他亲自让你找到我,告诉我吗?我伸出头张扬林农身后的车子“新娘子呢,还没过来吗?”

“初三,你不是来闹事的吧?”林农面色难看的看着我,一只手紧紧握住我的手臂。

“当然……”

“不是……”

林农长长吐了一口气。却在听见我下一句话时脸色又霎变的铁青。

我靠近林农的耳朵,轻轻说到:“我啊,是来抢亲的。”

篇11:我知道你来了,这次还带着美人鱼杂文随笔

我知道你来了,这次还带着美人鱼杂文随笔

文化东路旁,商品自动售卖机上,一张不太起眼的海报,远远看着以为是某个企业老板又来做自传式的宣传了,近看,才认出了两个字:观照。

这是初识赵照的演唱会,是一个小型的Live House,带着自己的乐队,在楼下的酒吧里,唱起了那些我还未曾熟悉的歌。

喧闹的酒吧,闷闷的空气,似乎就适合这些躁动的人们,不太大的场地,却被挤得无法呼吸,晚去的他们,被夹在不前不后的地方,看不到任何东西,却一样只因为声音会莫名流泪。

仿佛要冲破这些墙壁、穿透这些地板,一直往自由的地方游荡。

济南的初雪,下在了十二月某天的清晨。对于赵照的感觉一直挥之不去,我将喜欢的歌者当作是时间给我的礼物,赵照就是这个冬天牧心送给我的礼物。虽然眼前发生的一切都有些飘飘然,浮浮躁躁,我明知这是不好的感觉,却莫名地喜欢上了这种不咸不淡的的滋味。

一直以为的赵照,就像牧心对我说的:你是不是一直以为赵照就是唱民谣的。我点头,很赞同他的说法,我的确是这么认为的,因为认识他,从来都只是听说,而关于那首温暖的《当你老了》,最初也是从别人的口中得知。

某年的春晚上,Karen深情的唱着,热闹的年夜里,很少有心去坐下来认真听首歌,这是让我有些感动的歌,最怕的是和爸妈一起来听,我尽量地克制着自己的情绪,只有些声音进入我的心里,记住了最后几句:“当我老了,我真希望,这首歌是送给你的”

脑海中想起了那些还在小时候的记忆,一家人围着炉火,炉子边上堆满了小吃,有花生、红薯、还有散发着淡淡烧焦味道的橘子皮,我喜欢极了那样的感觉,那时的雪要比现在大,却一点都不觉得冷,应该是觉得长久的分离后,我们一家人会这样在一起很久很久,就一直到老了。

某年春晚过后,年初二的味道,都像弥漫了温暖的花生酱一样,整个世界被打翻在浓密的调味品中。于是《当你老了》,被唱满大街小巷,在学会了这首歌之后,我将它默默记在心底,在更多明亮的世界里,只保留关于温馨的日常。

那年,关于这首歌的最后记忆,留在了李健翻唱的那一版上,华华丽丽的声线,就这么听着。也就此停止了关于原作者赵照的记忆。

很长一段时间过去后,依旧是听说着他的`故事,开始试着了解他。倒不是说赵照有多难懂,只是长时间的陌生与停留,我似乎还没有找到关于他的打开方式。

2月22日

那天的live house,或许是像往常一样,挤满了人,只是在我们到达时,还不太适应的小场地里已经是人满为患了,其实对于开场还有一段时间,不知不觉间,已经被被舞台上的暖场歌手所打扰,不得不去静下心来。

平行的时空,我的视线里,目光所及的范围,只是黑压压的一片,隐约传来的歌声会不经意间让你去听上两句,直到听到有人喊赵照来了。

所有人几乎是同时转过头向门口方向看去,其实,我并没有看到他的脸,只有在门口的他的海报上的模样隐现于脑海中,可还是跟着人群呼喊着,也许那是在未来某一刻的我或者牧心的样子,替他们开心。

整个过程倒是挺充实的,和我想象中不太一样的,是牧心对于音乐的热爱和疯狂,似乎更加自由一些。

几句晃眼的歌词闪现在屏幕上,我仿佛看到了苏打绿《御花园》的影子,那些躁动的音符,随着鼓点被重重击打下去,连同那些刺眼的文字带着的愤怒。

这才是他的打开方式,意料之中的惊喜!

音乐的魔力还真是神奇,它真的可以让你喜欢上一个陌生的故事,尽管你对这个故事一无所知,甚至连最基本的日常都要摸索前进,互相习惯。但我还是进入了这个故事,我对牧心说这是梦游,还有冒险。

不知在什么时候,牧心已经拿起我的手跟他一起摇晃。随着舞台上的键盘手一起摆动着身子,也不用管好不好看,优不优雅,而是沉浸在了那个世界里,也就无畏了所有。那一次,我好像重新认识了赵照一样,不再只是一个民谣歌手,赵雷的老师······就像牧心说的:他就是赵照啊!而有关牧心,也被我重新思考着。

牧心很喜欢赵照的那首《声律启蒙》,不止一次地对我说起,我只是记下了这样一件事情,有人喜欢过一首歌,那些旋律会被我跟着哼唱下去。牧心说,赵照也会火起来的,在未来的某一天,到时候,他就是我们小世界里的独一无二,也会跟着火起来,他继续跟我开着无厘头的玩笑,倒也自得其乐!

巧的是20的年初,某期春节档的的节目里,赵照在舞台上唱起了《声律启蒙》这首歌。我想起了前几天有人说过的一句话,大概意思是:你想去做某件事情的时候,自然会出现一些事情让你无限接近它,直到最后遇到它。舞台上的赵照,依然弹着他那把黑色吉他,风度翩翩,讲起话来似乎带着香气,被他吸引的不只是歌声。他没有被更多人记得,但却被人一直唱着他的一些歌。

年2月25日

有些事情只是有了起点,以为它是一篇散文,却不想在时间的拖延下,成了日常的小说,就如现在的事情,未完待续!

End

篇12:对不起,我恨你杂文随笔

对不起,我恨你杂文随笔

我知道分离很痛,但我也以为我很坚强,坚强到允许他还没有意识便与我挥手再见。可那一刻真正来临时,眼泪却像决堤般滑落,悲伤和绝望搅动着我的心,像要死去一般。

也许他想来,可是我阻断了他那颗满是期待的心。

我心灰意冷地望向窗外。冬天的痕迹还有些许残留,仿佛舍不得离去的样子。摇摆的枯枝不断在我绝望空洞的眼里闪烁。风呼啸而过,露出嘲讽的姿态。伴随阵阵心痛,还有无尽的恨意。原来两个人的寂寞,才是最孤独的。我对自己说,总有一天,我要独自去流浪。

也许你不知道,女人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很容易情绪低落,也许你又不知道,在这些特殊情况下,有10-15%的女人会患上轻中度忧郁症,也许你更不知道,忧郁症是可以死人的。

所以你在明知道我会生气的情况下还是要去参加所谓多年没见的同学聚会,并在我告知若参加就不让进门的时候打电话问同学是否在外面过夜。你一次又一次看似无意的伤害,却寒了我的心。

没有足够的陪伴和理解,爱情也荡然无存!

你一个人过得潇洒自在,又何必娶妻生子,让家成为你的羁绊呢?我不明白,或许你也不懂。

这些年,或许你也在某个夜深人静的'晚上深思,怎么娶了我这样一位没有身材,工资不高,还臭脾气的女人。可你曾知道,我也如此想过。哪怕你长得很帅,人品又好,但没有爱的优点,都是空谈。就像发电机没有电源一样,运转不起来的。

对于一个不喜欢小孩又不知如何与亲人融洽相处的中年妇女来说,一年半从未整夜安睡并且近期还常常失眠的双重折磨,真的是对人生的重大考验。不由自主地时常怀念单身时期比现在丑,比现在胖,却比现在活力四射,关键是还年轻的脸孔。一年半的时间,所有的耐性都在带娃中消磨殆尽,无数次想抽身开来,甚至想着如果没有娃,我的生活又是怎样一番状况。

而这一切,你都从不知晓,因为你从未感同身受。

千言万语道不尽此时复杂的心情,唯有一声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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