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小编给大家整理了我想做个疯子杂文随笔,本文共20篇,供大家阅读参考。

篇1:我想做个疯子杂文随笔
我想做个疯子杂文随笔
我想做个疯子,因为所有人都希望我是个正常人。这样当我做了某件事时,他们就可以小题大做地表示我的做法错到离谱。我不能成为我自己,所有人都告诉我:“你不要想太多,你不要那么敏感,你要坚强,你要学会调节自己的情绪,你要……”
我不喜欢别人来教我该怎么活着,我就是想做个疯子,因为我清楚我注定要过时而高兴万分,信心满满;时而丧失情绪,肆意妄为的生活。我喜欢那样的生活,因为我可以做我自己,而不是大众想让我成为的那种人。我喜欢我自己处于所谓“正常”情况下认真做事,好好做人的样子,但不代表我不喜欢我在所谓“不正常”的状态下不管不顾,冲着自己讨厌的一切事物大喊“去他妈”的时候。我爱我的两种状态。但主流社会不允许我不正常,大众不希望我做个完整的自己,没人愿意接受一个不正常的人,你们对我不正常的另一面提出反抗,你们希望我摒弃掉它。但我要说:不,绝不!
我的两种状态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我,缺少了任何一个部分那都不是我。正常是我的一部分,疯狂同样也是。我不在乎你们怎么想,反正你们从来就没对我做过什么好事情。但讽刺的是,我想做个疯子的计划之所以没能成功,却也是因为你们,这倒也不是因为我有多善解人意,而是因为我的父母也是你们之中的一部分。我爱他们,说真的,虽然我有时候也觉得他们很烦,但我真的爱他们,以我自己的方式爱着。最能表达这种爱意的行为就是我从不在他们面前表达我想做个疯子的想法。我知道他们被主流社会同化,他们只会接受无聊的正常,这也是为什么当我不经意地将我的.不正常显示在他们面前时,他们立刻带我看了医生。
我才不在乎医生说了什么,我知道他要说什么,说我有病,需要接受他的治疗。老实说,给我看病的医生有点傻,他都丝毫没有注意到我在心理测试的时候作了假。我才不会选那些明显能证明我有严重精神疾病的选项,但同时又必须选一些能证明我有病的选项,毕竟一个没病的人怎么会惧怕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呢?这招挺管用的,因为医生高估了他自己,他一定认为一个有病又意识不清的患者怎么还会有闲心欺骗自己的医生呢?但我就是这样愚弄着他,当然这招在我开康复证明时同样有效,只要正常地配合着他们说些正常的话再交个费,康复证明就得到了耶。
虽然这么做倒是挺对不起我的父母的,毕竟在我被确诊患病期间他们可每个月都得花一千多给我买药哩,不过我可乖了,我悄悄地停了药,然后慢慢学着再次隐藏起不正常的那一面。后来我又一脸正经地告诉他们医生开的药会损坏我的神经,药就这么停了。当然,我停药的原因除了给父母节约点钱之外,也是因为我喜欢服药前自己云里雾里的状态,不用顾及任何人。而且损坏神经是真的,服药之后,我的确不再有那些你们称为“奇怪”的想法,但我的行动变得缓慢,我的思想变得迟钝。我才不要那样,我宁愿做个聪明的疯子也不做个镇定的傻子。所以愚蠢的治疗教会我唯一的东西就是大众不喜欢那个不正常却是真真实实的我。所以我必须要学着过得正常。
但我还是想要做个疯子,说白了,我就是想做我自己。因为即使我尽力变得正常时,也没人喜欢我,真的没有人喜欢我,一个都没有,当然,那可能也是因为我控制不住我不正常的那一面的原因。但我知道,不管我怎么对他们,以正常的一面也好,不正常的一面也好,都没人会喜欢我,因为你们都无法感同身受。你们不知道我当我在正常和不正常的十字路口徘徊时我有多痛苦,你们不知道一直以来我都恨透了自己,我恨我自己不能成为你们想让我成为的那种人,又恨自己也不能成为自己想要的那种人。但无所谓了,反正没人愿意真正地接纳我,那我倒宁愿成为一个自己真正想成为的人:一个疯子……
当然,我也不介意扮演你们最爱的角色一个正常人,并且我很确信以后的大多数时间我还是那个正常人。但我发誓,在我筑起高墙的内心里,真正的我活在里面,她是个疯子,她不在意任何人的想法,她只做她愿意做的事,她有自己的世界观,她决不屈服于任何让她变得正常的声音!
篇2:疯子杂文随笔
疯子杂文随笔
什么,我是个疯子?
你有没有过这样一种想法?
当这个世界上所有人都是疯子的时候,唯独你还保持着理智——那么在疯子的眼中,你便成了个疯子。
大家说你是疯子,因为你的行为与大多数人并不相同,疯子们会做的事而你不会做,在你看来,疯子做的那些事或许是愚蠢的.,是丧失了正常思维的人才会做的事,你只认为你是那个唯一有理智的人;而在疯子眼中,你做了大家不会做的事情,是出格的,或许还是不理智和危险的,那么只有你,才是那个众人眼中真正意味上的“疯子”。
在大多数行为举止下——在所做的事情在符合大多数群体时,而你的其他举动,都会是表明一点,你不是有“理智”的人。
这时,你便是那个真正的“疯子”。
或许你还心怀侥幸,认为这个趋势总有一天会改变,大家都会变成如同你一样的人,恢复了理智。疯癫被驱散,一切都按照你所符合和认同的正常逻辑上的原因与结果——
很不幸,这种事情概率很小。除非你有足够强大的魄力,能让疯癫之人苏醒,不然剩下的,只会更加肯定你是“疯癫”的代名词。
篇3:我是一个疯子杂文随笔
我是一个疯子杂文随笔
我是一个疯子。我真的是一个疯子。
重症病房。
我站在重症病房外。我望着里面的人。我听着外面的哭声。我竟然不为所动。
有什么好哭的,我想。死难道不是一件正常的事情吗。无趣。
但我又突然觉得里面的人很可怜,靠着呼吸器勉强为此生命,你真的想活下来吗?
我曾经听过别人说一个最重要的人的亡灵能带着另一个将死之人。也许有人也能带你走。
我也好想像你一样有人为我哭,有人带走我。我真是自私。
算了,你也够可怜的。
我走了。
墓地。
我躺在墓地上。
这里可不是阴森森的.。至少我这么认为。
“hey”我说
没人回答我。我却觉得有人在告诉我。
“这里不适合你。”
“为什么”
“你还活着。”
“没有人在意我。”
“你不是人?”
“我是疯子。“
好吧,我错了。这是我跟自己的对话。
我只觉得旁边的墓地才是我该来的地方。
哦,算了吧。就算死了,也没人送我来的。
我又回到世界当一个沉默的怪人了。
是的,我的确是一个疯子。
没人在意的疯子。
但我还有生命。再多渴求就是贪婪。
篇4:我想做个说书人随笔
我想做个说书人随笔
放了学,我们几个鼻眼周围常常抹出一片片乌云状图画的小伙伴,便去晒谷场推轴承小车疯跑。晒谷场北高南低,推着跑着,喊着叫着,一不留神,就如饿狗扑屎般扎入南边的自留地里去了。幸好地里一年四季总不闲着,最不必担心手脚磨破皮擦出血的是麦苗青青的时节,扎入其中,一如跃入碧波荡漾的河中,是何等得痛快!于是,大家比试看谁扎得远,扑得漂亮。麦子拔节抽穗后,长得更高了,就需要考验我们的技术了,再扎入其中,那是免不了要遭受自留地的主人叨叨不绝劈头盖脸的一通恶骂。对于我们这帮皮猴一样的孩子,他是怎样担心地里的庄稼被我们毫不吝惜地损坏,一见我们就如来了大敌一样担惊受怕,远远地窥视着我们的一举一动。
事实上,我们常去的晒谷场,严格说来,它的晒谷功能并不是主要的,主要的功能还是晒茶叶。写到这里,我想,你已经猜出来了,这晒谷场的附近一定有个茶厂。情况正如你猜测的一样,的确有个茶厂,而且就在晒谷场的北面,并且这个茶厂是当时村里最宏大也是最豪华的建筑。单是正门两边墙上暗红色的仿宋体“以粮为纲,全面发展”八个大字,每个字就足有吃饭的小方桌那般大小。当时的我哪里知道什么仿宋体仿唐体的,反正每个字的笔划都比我的腿粗。我曾经怀疑这写字的人是不是写错了?“以粮为纲”的“纲”应该写成“缸”才是,这粮食放在缸里才妥啊,才不遭老鼠咬啊!
还有,这个茶厂的水泥房梁用的都是自行车三角架粗细的钢筋,谁家用得起这钢筋,谁家用得起这水泥?村里住的多是土木结构的房子,墙是泥的,要用板和木棍之类的夯筑工具,下搁两根圆棍支撑泥墙板,两长一短的泥墙板开口的'一端用夹子固定,往泥墙板里倒上土石,两个筑墙工便手持夯子你起我落地夯筑起来。一个夯一下,身子弯一下,另一个夯一下,身子也弯一下,就如两只对虾不停地弹动身体。看到有人夯泥墙,我都要忍不住笑出声来,因为夯墙工的屁股扭得实在太有节奏,太好看了。夯好一段,抽出两根支撑的圆棍,移过一截如法炮制,就如游戏中的贪吃蛇一样不断前行。一间像模像样的房子筑成,堪比垒造长城,这是筑墙工屁股都要夯麻的浩大工程。但这般浩大的工程,与起村里的茶厂比起来,简直就是灯芯草做琴弦——不值一谈了。
之所以这座茶厂被全村冠以最宏大最豪华的建筑,自然是茶厂中摆放得齐整整的各种炒茶机器了。而这也是特别吸引我们的地方,即便是茶厂最安静的秋冬季节,我们也要时时去看看它们,越是安静神秘的地方,越激发出我们顽猴一样的好奇心。
门上了锁,自然是进不去的,我们是从北侧的窗户翻进去的。北侧的窗户是木窗户,没有玻璃,也没有镂眼,只用插销插上,风吹日晒的,木窗户显得纹路清晰,摸上去有些凹凹凸凸,这样的窗户一合上里面就漆黑一片。因为太黑了,虽然有些好奇,但终究还是有些害怕,每次爬进茶厂,总要约上三两个小伙伴才好。
翻窗入内,便有一股浓厚的干茶香混杂着焦炭味还有几分尘腐味贯鼻而来。茶香已然渗透了整个屋子,那些吃透了茶香汁水的机器,润透了茶香蒸汽的墙壁、木制的窗户、木制的过道地板,在这茶厂安静休息的时节,正缓缓地释放着曾经纳入的那份清香扑鼻的浓洌。焦炭味也特别浓,想是未燃尽的煤渣火熄后还留在灶膛里。
过了片刻,我们的视力渐渐地适应起来,终于看清了那些摆放得齐整整的如伏卧着巨兽似的炒茶机器了。高大的炒茶机,那翻炒用的宛如二师兄钉耙的机械手此刻像施了定身法停在那里,有的刺向屋顶,有的探寻锅底,有的横拍锅沿。而春夏忙碌时节,这些铁爪是怎样喀嚓喀嚓地翻动不息。四五台身材秀气的揉捻机一字排开,每一台揉捻机都有一个柱形的铁桶,铁桶上有一个伞形的盖,盖子下就是将翻炒过的茶叶压住,在柱形的铁桶里揉捻成形。铁桶绕过的地方,有弧形的突起,就像一根根晶莹的冰条,每次茶厂忙碌时,我就一个人呆呆地看着这晶莹的冰条如何被热乎乎的茶叶滚过,看炒茶师傅如何旋转轮轴将伞盖升起,又如何一按开关,“啪”地一声将揉捻好的茶叶倒入机器下面放置的竹制箩筐中,然后由另外的师傅将揉捻好的茶叶摊撒到门前硕大的晒谷场上。
我们小心地踩着木制地板的过道在屋子里转悠,木制地板发出令人心悸的“咚咚”声,两台烘干机缩在墙角,像参禅入定的老僧。晒过的茶叶,还需在这儿最后完成炒制的最后一道工序,在徐徐转动着的烘干机庞大的肚子里,发出嚓啦嚓啦的响声,鲜绿养眼的茶叶在此完成了从容颜到品性的质的蜕变。这个想法,当然是我现在的思考,当时的我只是惊奇这烘干机不仅能顺时针转,还能逆时针转;不仅能烘干茶叶,还能烘干稻谷。我清楚地记得,有一年夏季“双抢”——抢收抢种时节,连日雷雨天气,生产队里收割进来堆在屋里的稻谷发热发烫,竟长出芽来。这到手的粮食,全变了种子怎么行?亏得两台不紧不慢的烘干机日夜奋战,好歹将粮食保住。看来,茶厂墙面上写首“以粮为纲”,还真是有几分道理的。
现在回想起来,我不知道为什么这些事记得如此真切?想来是不好好读书,就惦记着吃和玩了。对这些吸引我兴趣的事,总是印象深刻。但终于对推小车渐渐失了兴趣,对翻窗的事也无可无不可。这一切的改变,缘于我爷爷的书桌上他不知从哪儿借来的《西游记》《济公传》《薛刚反唐》等书。
爷爷是个喝过墨水的人,村里人是这样评价的,反正爷爷中山装的口袋里是插着钢笔的,是有人相邀能随时写出字来的真钢笔。逢到春节,爷爷就给邻居写对联,他根据对联红纸大小做了一个木框,写时拿木框一比划,间距特别整齐,句子是老句,什么“三多九如”“总把新桃换旧符”之类的。爷爷好看书,看完了似乎还不过瘾,想着也和他人分享分享。收工归来吃罢晚饭,他就搬一张板凳,邀左邻右舍坐于灯下开始说书。爷爷的说书,我很不以为然。人家单田芳、田连元说书是信口开河哗哗哗地不瞧一眼书能一口气说出十里远去,而我的爷爷说书时必要戴上眼镜,必要将书搁在腿上,看一段说一段,这哪是说书呢?可是,大家都听得好像劳累了一天的身子被我爷爷的故事解了乏,让爷爷说得更有几分心气相投的兴致了。
于是,我也琢磨着先睹为快了。只是爷爷不知道担心书被弄坏了,还是怀疑年少的我不能和爷爷心气相通,他在书桌上用钢笔写了张“桌上书物不要随便乱动”的字条,还附上我们弟兄仨的名字。贴了字条,我也不加理会,照看无误,只是要俟爷爷外出钓鱼之机才能如愿。爷爷的钓鱼,按现在的说法称之为“发烧友”是有过之而无不及。钓竿七八竿,全是自己动手制作,浮子用的是鹅毛的硬羽。每逢雨天,爷爷披一身蓑衣,戴一顶斗笠,提一个装蚯蚓的竹罐和一张板凳,扛上一捆钓竿,奔向青云浦,一坐就是大半天。回来时,多了一串用草绳串着的鱼串。
爷爷坐在阴冷的河边钓鱼,我坐在温暖的书桌看书;爷爷沉迷在垂钓的乐趣中,我沉浸在故事的妙趣中;爷爷回来时多了一串鱼,我看了后激动了大半天。最令我着迷的是分上中下三卷的《西游记》,那时86年版的《西游记》还没开拍,逢到周末爷爷外出的日子,我就一个人脑海里编织着孙悟空斩妖降魔的故事。书上那些“有诗为证”“有诗赞曰”“但见那”这些段落,我是跳过不看的,因为实在看不懂,而且不看这些全然不影响故事的完整性,以后再次碰面,昂首略过心下坦然。其次看的是《薛刚反唐》,尚存记忆的是薛刚借兵时说过一句“借我一兵不嫌少,借我万军不嫌多”,至于其他的,全无印象了。《济公传》没看了多少,爷爷就将书还了。
我现在有理由怀疑爷爷写字条的用意,既是让我们不要动书物,为何不将书藏起来呢?无论如何,我都要感谢我的爷爷,让我萌生了做个说书人的念头。
一个阴冷的冬日周末的午后,风刮得厉害,厚重的彤云将天空遮得严严实实,我一个人又转悠到茶厂来。本想再翻窗入内看看那些沉默不语的机器,但又因为一个害怕而没有进去。茶厂后面是百猪场,那就去百猪场看看吧,我这样对自己说,去看看那头屁股上粉红的蛋蛋走起路来一甩一甩的壮得如小牛的公猪吧。这的确是一头颇富传奇色彩的公猪,不仅是因为它的高大威武,更是因为它才有了百猪场猪丁兴旺的辉煌历史。
冬季的百猪场气味已经不那么浓,反而是屋中堆放的菜饼的香味分外诱人。我就在好闻的菜饼香味中推开了百猪场的门。屋子深处,有一群人围在一起烤火,有一个朗声说着什么。那些人见一个小孩进来,叽咕了几声这是谁的孩子,便不再理会我,非常专注地听那人说话。
这不是在说书吗?我也向火堆挨过去,只听那人说,济癫和尚挥一挥破芭蕉扇,那些个财主佣人一个个如着了魔定住不动,眼泪鼻涕一起流下来……我看看被炉火映得通红的脸,一个个也如着了魔定住不动,嘴巴微张着,仿佛等着有人喂食——突然,炉火爆裂了一下,弹起几颗火星,升起一缕青烟,几颗溅起的白灰似乎也被济癫和尚的芭蕉扇扇到了空中,转着飘上去,又做着之字形荡下来……
我和那些人一块走出百猪场时,天已经开始飘起了粉一样的细雪,风还是刮着,比刚才小了些,雪纷纷扬扬,做着之字形落下来。百猪场后面的茶山很快就白了,做个说书人真好,我又想到了这个念头。
可以肯定的是,我想做个说书人的愿望已实现了大半,不过,人家说的是大书,我呢?说的是小书——小学生的教科书。
篇5:我想的杂文随笔
我想的杂文随笔
记得她说的,一辈子总要有一次的认真。
今天学校组织了心理调适活动,发言环节很勇敢地冲到司令台上去了。也没有想很多,就是单纯地觉得,如果不去可能会后悔很久。
本来只想说对大家的祝愿的,没拟草稿,碰到话筒的一刹那什么都忘了。自我介绍完毕之后,我说,我想——
我顿住了一会儿,还是不自觉的想要说出自己的梦想啊。
我说,我想成为一名记者,为中国新闻传媒事业做出贡献。
也希望一中的每一个同学,都可以不忘初心,得偿所愿,和喜欢的'一切在一起。
谢谢。
事后恍惚的不行,觉得自己被尴尬包裹了,后来的同学讲了什么都听不清楚了。好像以前从来没有这么勇敢过。另一个同样状况的同学说,也许这样也好,给自己一点束缚,不会太随便吧。
心态还是要好啊,知道以后志向可能会变的,但是大方向还是很明确的。成为不了柴静那样的人,拍纪录片拍电影也可以呀,学了编导之后对这些很感兴趣啊。或者像以前说的,如果去做个乒乓球专项记者也会很开心很开心啊。
大家给班里的氢气球系上写了梦想的丝带之后,把它放飞了,但是却挂到了树上,很好笑。同学灵机一动地说,看,我们的梦想结果了。
我的丝带还是保存着,上面也还留着几个好朋友写的话。她们说,要笑,不许哭。
才十八岁啊,这些跳跃新鲜的想法啊,会很珍贵的吧。
去日本也很好啦,还是要心平气和。最多绕一些弯路嘛,至少我还是个充实的人,我有那么多想做的事情。
我还是坚信,心里有些发光的东西,是不会消失的。
篇6:做个俗人的杂文随笔
做个俗人的杂文随笔
因为害怕亏欠,所以拒绝了开始的一切。
因为害怕亏欠,所以选择了友好的对生活妥协。与人友善是修养,独来独往是性格。
在朋友眼里,我外向至极,能和毫无关系的人也聊得火热。
在朋友眼里,我内向孤僻,多一句麻烦的话都不愿意出口。
在我的眼里,我独来独往,多一个人都是打扰,多一句话都是麻烦。
生活里的我,待人友善。
在饭店里吃饭,服务员给我递上碗筷或是什么配菜,我总是喜欢双手接过,礼貌的回复感谢。
在宿舍里,室友让我帮忙拿什么东西,或是帮忙做什么,我总是会有礼貌的答应。
无论处的好的还是不好的朋友找我帮忙,我都会毫不考虑地选择帮忙,竭尽全力的那种。
无论遇见什么人,我都会付之微笑,礼貌问好。
无论遇见什么事,我都宁愿一个人,静默面对。
不愿意找任何人帮忙,或是商量什么事。怕因为自己的不小心,打扰了你的生活。
因为害怕打扰,我放弃了麻烦任何人。
只要自己可以做到的,就自己一个人去做。
如果自己做不了的,就百度、知乎……总会有很多热心的人选择帮助。
从来不会选择拒绝,害怕自己的拒绝惊扰了别人的自尊心。
我宁愿麻烦自己,牺牲自己的生活,也要选择去帮助别人。
同学和以前的朋友,经常说我是一个“老好人”。总是喜欢委屈自己也要对别人好,别人有时候还不领情,偏偏在背后骂你不帮忙。总是不懂得拒绝别人,总会现在一味的接受……我只是想着,每个人都不容易。
生活那么苦,想多帮帮你。
我是外向的。笑起来没心没肺、大大咧咧。
开心的时候是最隐藏不住的,容易喜形于色,做不到有些人的.老态龙钟。
难过时候的我,无喜无悲,没有大喜大悲的感受。
就是单纯的喜欢一个人到处走走,散散步。
一个人的时候,我喜欢独来独往的生活。
人多的时候,我会隐蔽地融入生活世故。
不必去和谁解释自己要做的事,也不必苦苦寻找一个志同道合的知音。
只需要一个人、一直上路。不问前程。
一个人能做到的事,总是不会想去麻烦任何一个人。
以前,总是觉得一个人独来独往挺好的。
觉得那样的生活很幸福,一个人小小的幸福。
后来,生活的洪流滚滚袭来,你无从挣扎。
每个人都无法逃脱生活的洗礼,它会渲染得你世故。
我还是喜欢独来独往,与此同时,也爱上了与人友善。
从此以后,做一个俗人。
不用心,不付出,不吃亏。
做一个俗人。一生浪荡自由。
做一个俗人。野的像风也孤独像狗。
做一个俗人。一生贪财好色。
做一个俗人。生活不必互扰,各自安好。
篇7:小时候我想做个发明家随笔
小时候我想做个发明家随笔
小时候,我喜欢将旧文具回收利用,制作出一件新的来。水彩笔的笔帽扣在圆珠笔的下半截的螺口上,就是一支崭新的笔。笔芯太长可以截掉一段,短的话就塞点纸到笔帽里,反正我有的是办法。
我一直想自己制作毛笔,芦苇的秆应该可以做笔杆,至于笔头,值得好好研究。我试过好几种材料。一开始我以为头发可以,班里一位长发的女同学居然从头上剪下一缕头发赞助我,她的慷慨让我受宠若惊,同时又想:她妈妈知道了会不会骂她呢?我把头发塞到芦苇秆里,都散了下来,用胶水粘也粘不住,很懊恼,心疼起女同学的头发。
我又盯上了萝藦的果实,我们那边称之为羊角,果实青的时候把它撕开,会流出奶白色的汁液,芯嚼起来有点甜,在藤蔓上风干后会裂开,露出一腔的白絮,絮带着种子随风飘走,择地生根。我觉得那软软的白絮可以做毛笔,采了许多,可它过于轻柔,写几个字就变形了。
在这件事上我不屈不挠,拿出了爱迪生寻找灯丝材料的韧劲儿,虽然没有成功,回想起来倒很有趣。我还试过合欢花,用它淡粉色的小绒球蘸着墨水写字,还有一股淡淡的香味,可它们一会儿就缩水萎靡了。
蔡伦发明造纸术的'时候,用的原料就是树皮、旧渔网和破布,我在历史课本里学到的时候有些不理解。后来才明白,以前的渔网是纯棉线的,衣服自然也是棉麻制品,纯天然的有机物品才可以造纸嘛。
薛涛自己制作过纸,她让造纸工匠把纸张尺寸改小,做成小笺,自己又发明了新奇的染色技法,能将小笺染出深红、粉红、明黄等十种颜色。这种小笺极适合写诗写信,故人称“薛涛笺”。相传薛涛笺是由“浣花溪的水,木芙蓉的皮,芙蓉花的汁”制作而成,听上去非常雅致,令人神往。
我希望自己也能制作出特别的信笺,拿来写情书最合适不过,给朋友写信也是极好的。它集合了环保和风雅,若能将废纸打成纸浆,加入植物染料,制成再生纸,那该多有趣。
我痛恨一次性物品,一次性纸杯、餐盘和桌布都缺乏质感,粗鄙而带着流浪感,用外卖餐盒吃饭总是不开心,我喜欢捧着瓷碗的那种踏实的感觉。
扔扔扔最容易,让物得其所却很难。可资源一扔便成了垃圾,被遗弃的个人物品立即就变得肮脏可疑。万物有灵,都应该有个好的去处。
篇8:我想变成机器人杂文随笔
我想变成机器人杂文随笔
‘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如果不出门到外面游历,古代人各种消息的来源除了来自书本就是官方媒体,在汉朝时就有了官方媒体,那时是写在竹简和绢帛上。有史可依的报纸起源于唐朝,到了宋代才有了正式的名称叫‘邸报’。现代人坐在家里就可以从各种社交APP上得到各种消息,我有个退休的同事曾经营过报刊亭,现已停业在家。偶尔会从路边看到的报刊亭最主要的功能是卖各种饮料,报刊亭外摆放的报纸和杂志少的可怜,纸媒几乎快要淡出人们的视线。说起来看报会有人撇嘴,貌似看报很老土。
今天下班坐车回家,路过一家电厂,车上的一个同事指着电厂高大的冷却塔告诉我们这家电厂水体和气体取样都不用人而用机器人去取。他说就连进出取样间都要指纹和面部识别,没输入指纹和面部识别的人根本没办法靠近取样间。我们以为他不是在某家媒体上就是从电厂内部人士那里得到的信息,可他却说是他参加了他们单位和电厂两个单位共同组织的联谊会,电厂方面派人带他们参观了电厂内部的'基本设施。
‘不是我不知道,这世界变化快’,不知不觉中,智能机器人时代已经悄悄的来到了我们的身边。3月9日至203月15日,谷歌与韩国围棋棋手李世石对决,以4:1比分战胜李世石,因此获得由韩国棋院颁发的九段棋手荣誉称号。AIphaGo一战成名,此战被称为世纪之战。
最早认识机器人是看了《铁臂阿童木》这部日本科幻电视连续剧,这部从1963年到1967年在日本连播四年创下并保持了未曾有过的高收视率的电视连续剧,从1980年后分别被再改版3次并引进到中国。相信和我同时代看过《铁臂阿童木》的人,看过高高的伸直双臂脚下火花闪烁一飞冲天想去哪里就去哪里、飞遍天下无敌手、没电了换块电池就可以继续飞的铁臂阿童木,是不会在岁月中磨灭对于机器人的深刻记忆的。对机器人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是在看了美国漫威出品的《钢铁侠》留下的,钢铁侠在空中飞来飞去,守卫世界和平的形象深入人心。充满了正能量的钢铁侠,同期其他相关的机器人题材影视作品与之相比简直是弱爆了。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智能机器人的问世改变了这个世界的格局。曾是歼10的一个设计师去广州创业做Al,他用9年时间研发出智能厨房机器人,在厨房壁柜下嵌入一个ipad大小的控制面板,下达想要吃什么的语音指令,智能厨师就能做出相应的饭菜,这个智能厨师可与人深度交流,智能厨师的出现给厨房带来了一场革命。我在微信一个摄影公众号里看到了一个摄影师从空中航拍的图片,在当下航拍流行于摄影界的情势下,为了便于控制实现精准定位拍摄,摄影师多使用无人机进行拍摄,这样与过去在直升机上航拍相比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拍摄的成本。从那一张张画面优美的图片上看,用无人机在万米高空俯拍的图片不是说它有大片的既视感,而是说它纯粹就是大片。
写着写着我想起了《我想去西藏》这首歌,‘清晨我挥动白云的翅膀’,歌词很令人神往。歌曲作者想要借白云的翅膀去西藏,去看那草色青青的坝上草原、去看盛开的雪莲花、去看雅鲁藏布江流淌、去看巍峨的布达拉宫。而我呢,却想变成一个机器人,飞到天上去看美丽的夜空、去看浩瀚的大西洋、去看法国卢浮宫、去看意大利文艺复兴时代的文物古迹、去看瑞士的小木屋、去看喜马拉雅山上的雪。我想变成机器人,飞到天上去把世界各地看个遍。
篇9:我想讨好我自己杂文随笔
我想讨好我自己杂文随笔
我记得四年级的时候,我妈同事送给我一个小鼎,像个小首饰盒,我特别喜欢,放在我卧室里。我表姐有一次来我家,想要那个小鼎,问我妈可不可以拿,我妈说拿吧拿吧,一句话都没问问我,可其实我一点也不愿意给。
有一次我去表姐家,我姨给我了几块滑石,可以在黑板上写字的那种,我表姐看上我手里的那块,就说要我那块,还告诉我说,她不想给的东西,她妈不会替她做决定的。然后最后就给她了,我姨的确没管。
从小到大,我被无数无数人说脾气真好。表妹弄坏了我宝贝的不行的的生日礼物,我哭着和她说没关系,我一点也不介意,因为从小被教育,你不能不给客人面子,她说表姐你脾气真好;和大学的一位同学在一块学习,她锋芒太露了,太直了,很多话,她说什么就是什么,容不得别人反驳,好多人在我面前说过,那谁太直了,你竟然能受得了,你脾气真好;身边同学朋友谈恋爱,女生喜欢发脾气,喜欢无理取闹,喜欢对男朋友指使来指使去,我看了都会觉得不理解,我会想,哇这女生脾气也太差了太过分了,男朋友受得了嘛,被女生骂成这样了还能笑嘻嘻的,这女生这样不怕被男朋友甩吗。
我替别人考虑的太多了,很多时候,宁愿自己委屈,也不愿意让别人麻烦一点点。别人可以在合买东西的时候忘记给我转账,但我绝对不欠别人一分钱;别人可以找我帮忙,我一定尽全力帮,但很不好意思麻烦别人;别人做的再过分,我第一时间想的也会是,我是不是哪里做错了,我一定是这里做的不好,我应该向别人道歉的。
前段时间学了个新词,叫讨好型人格。
我可能学会了隐忍,但我没学会给自己留条底线,不让别人伤害我的底线。
我其实特别羡慕那些有小脾气的女生。
特别羡慕。
因为我观察发现,宠出来的女孩,会比较强势,会有女生的`那种喜欢撒娇,绝不吃亏,有点小脾气的特点。
小时候,我妈单位发了一个心形的抱枕,我到她办公室后,特别兴奋地说,哇~这是什么呀~
我妈同事调侃我调侃我:哈哈,这么兴奋啊,都没怎么见过你这么撒娇。
然后那晚回家时,我妈告诉我,以后在办公室不要这样,你都多大了,这又不是家里。
想了想当时的我明明才三年级。
大学里,宿舍矛盾,被打游戏的舍友吵,沟通无果,觉得自己特别委屈,我爸妈告诉我,咱们不和那种人计较,咱们是去那学习的,再说你也有错,你说话也过分了啊。
哪怕说一句,就一句,闺女你受委屈了,你一点错都没有,但是咱们不能和这种人计较。
哪怕有一次,就一次,一点道理都不讲,就是完完全全护着我。
从小到大,我是被爱滋养大的,所以我心里有爱,才会善良。
但是,我从来没被宠溺过。
我知道的,只是我没背景,只能靠自己,我应该成熟点,懂事点,撒娇和我没关系。
隐忍和懦弱有没有区别,什么该让什么不该让,我想我没学会。
我真的好想毫无愧疚心的任性一次。
我真的好想哭。
篇10:谁都可以做个生活家杂文随笔
谁都可以做个生活家杂文随笔
谁都可以做个生活家的。而闲散,安逸而不失优雅,是我的生活宗旨。
越是寒冷的冬天越不可恋床,睡到自然醒不一定会让你拥有最好的状态,不如早早起床去做做运动吧。推开窗户来,伸伸懒腰深呼吸,听听鸟语闻闻花香,向初升的太阳问个好,也是不错的选择。
新年的挂历下面是不是备了一支笔呢?被圈圈点点的是日期,被安顿好的却是日子……
出门前的仪容整理好了吗?衣着宜简洁不宜花哨,好的形象对自己和他人都是种尊重。随身别忘携带的'是手机,钱包,钥匙和希望。
厨房可以很干净,锅碗瓢盆灌也可以是精美的摆饰。食物宜清淡不宜油腻,水果鲜蔬是冰箱里必须的储备。豆浆机最不可闲置。还有什么比粗粮豆浆更营养的早餐呢?果汁也是天然的消暑饮品。
偶尔关注健康杂志和养生节目,但不可执迷。要知道养生是种与生俱来的习惯,宜潜移默化,忌急功近利。
最享受的是晚饭过后的时光,可以泡个热水澡,然后一杯清茶喝到电视剧黄金时段结束……
篇11:当我想及你杂文随笔
当我想及你杂文随笔
我时常会厌恶自己。
翻看从前,明白没有第二个人会比自己更幼稚,无知,无病呻吟和自以为是。往往没隔几天,就不忍回视。
我不忍不敢去诵读我自己。
我眼中所有不堪的自己,都是我以为他们认为的我的样子。
而我总是想及你。
你该叫冬天。极寒极冷。不动声色。
或是一座北方的城。静默而周正地立着。
在北方的城里,冬天很痛苦。你披上西伯利亚的风,很坚固冷硬的锋角,像一张大理石雕刻成的坚毅刻板的脸。小的.比热容,夏天亦然。极严又极冷,容不下一点温润。
可是,你的雪可以停留很久。一场雪,下了,积了,却很难化掉。像家具一样摆在我们眼眶中的景物里。心安理得,顺理成章。
你很冷,你不近人情。可是你容得下冰雪。可是你千秋万代,亘古不变,可以让一段不该存在的爱情存在很久。因为你死板,因为你,坚硬。
我爱你。
怕你爱你。
谢谢你,给我一块黄油和一把钥匙,恩准我能在你的城市里穿行。只有你,看得出我文字中阴冷沉郁,用冰雪包裹我棱角,填抹我漏洞,把我的文字放缓放平。
你曾说:“你这样的人,总会让人记得的。”
你这样的人,说这句话,就够了。
我自己都不敢去诵读我的章节,你一字一句不动声色地咀嚼,然后肯定,然后说:“时候不早了。睡吧。宝贝。”
然后我就安心地闭上眼睛。也许我是一个让你感到心安的人。也许你眼中的我,并非那么糟糕。
我真喜欢爱着你的我。很冷很冷的你,又很安很安的我。
当我念及你,就无比爱自己。
你是一座收容了冰雪的北方的城。
你不该叫夏天,你该叫冬天。
篇12:我想做个坏孩子
我想做个坏孩子,抛开束缚,尽情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我想做个坏孩子,拒绝无尽地学习,撕碎繁多的作业,弥补在课本中逝去的童年,尽情地玩耍享受快乐的滋味。
我想做个坏孩子,把考砸的试卷踩在脚下,把考试的烦恼通通甩掉,如果我是一个坏孩子,我又何必为成绩而烦恼?考不好,我依然可以开心地大笑。
我想做个坏孩子,不再理会父母老师的唠叨,把他们的命令全部抛掉,如果我不喜欢书法,他们又凭什么逼着我拿奖?
我想做个坏孩子,脱下那大众化的校服,每天自由搭配着自己喜欢的服装,在人群中展现出属于自己的独特风采。
我想做个坏孩子,不再在他人的责备中低头,不再成为被线牵着的木偶,不再放弃自己的梦想,实现别人的期望,不再为名次掉落而忧愁烦恼,我可以自由自在地玩耍,自由自在地狂笑!
我想做个坏孩子,可是我做不到。
初三:世子熙*雪
篇13:我想做你的小朋友杂文随笔
我们,长大了。十年前,路边摇晃玩耍的小树苗,如今已经能遮阴乘凉。窗外的蝉老的'换了一批又一批。能够淡定的亲手解决童年中害怕的小虫。记忆里的街道也一年比一年窄小。我们,长大了。可是,我还是想做你的小朋友……我不想考虑,明天早上我要几点去赶地铁,地铁会不会有座,我的高跟鞋会不会崴脚。我的工作甲方是否满意,老板是否认同。我只想考虑你。我想和你约在下课后,一前一后的偷偷穿过人群,躲开了所有的大人,然后,阳光下偷偷拉起小手。你说我爱你,我会说我也爱你。因为我是小朋友,牵起的手中握着早上妈妈给我的大白兔奶糖。我们一起吃糖。
然后,慢慢的我们要长大了。你的爱,是魔法。我们长大的只有外表。一个小小的人,穿上西装,穿过所有人群后,牵起手。你递给我一颗草莓味的水果硬糖。含在嘴里,好甜。我说我爱你,你笑着回我也爱你。女巫来了,她说谁都不能是小朋友,因为她嫉妒。她说,你们都会长大。影子开始变长,我们牵起的手有了距离。女巫说想要变回小朋友,你们要读一本书,叫《成年人314159214521个问题》。她走了,我们开始一起读书。每学会一个问题,胳膊会变短,距离会变远。我看不懂,我只想做小朋友。你说看懂了之后会回来找我玩,我说好。我说我爱你。你抱着书,风吹过,你好像没听见。
我等了你好久,我的塘果盒空了好久。我对着你消失的地方开始张望。我说我爱你,可是你在哪?我在阁楼上终于找到了那本书,我想,看懂了就能见到你吧。奶奶说,会的。“但是,你永远不再是小朋友了。”我愿意。在我看到成人的314159214521个问题时,我找不到我的糖果盒了。但是我见到了你。我说我……我忘了我要说的是什么。我好像忘记了那三个字,我很苦恼。你说,你是谁?最后一个问题我忘了看,我抱着书,走到你面前。“请问,我可以做你的小朋友吗?”
篇14:杂文随笔我想和自己好好谈谈
杂文随笔我想和自己好好谈谈
几年前,闲来无聊看了电影《肖申克的救赎》,当时看过以后了无意想,今日又去回顾一番,被感触的地方太多太多,执着与放弃、拯救与残害、希望与无望,让我们无所适从。然而,令我思绪颇多的还是阿里斯瑞丁的那番话,当他再一次坐在那里被西装革履的检察官问到你是否改过自新时,他近乎绝望地答到:“改过自新?我要想想看,我不明白是什么意思?这对我来说是个虚词,你是在问我是否为自己犯下重罪而后悔吗?我没有一天不后悔,但并不是因为我受了惩罚身陷囹圄而后悔,回首前尘往事,那个犯下罪的年轻笨蛋,我想和他聊聊,我试图和他讲道理,让他明了,但是那个少年已经不在了,只剩下这个老态之躯。我已经不在乎了,我得接受事实。”寥寥几句话,承载的却是几十年的光阴和无尽苦痛。
并不是每个人都会去犯罪,也不是每个人都会承受此般炼狱。在这个聒噪的社会生活中,每个人都为了活着而奔波,都在拼命地追寻,追寻我们都自己都不明白该追寻什么,我们不会有时间去和自己谈谈,我们是否想过“嘿、兄弟,放轻松点!”,我们是否试过去驻足站定,去和自己聊聊,抛开羁绊的所有,安静地去和自己好好谈谈,自己给自己一个归宿。光阴总是无情,现实总是残酷,留给我们最多的却是生活总是无奈。
小时候,父母会对你说:孩子,一定要好好念书,这样长大了才有出息。于是我们只顾读书,其实几岁的小孩又何尝能理解“出息”两字的含义?求学十几年,我们不需要去明白其他的,只需要给父母和自己交上一张优秀的成绩单即可,于是我们终于顺利地大学毕业了,开始上班,开始涉足社会了,很多人的愤懑与苦痛便开始了,因为我们离开了那个让我们无知快乐了十几年的校园,我们试图习惯人心很纯净简单,却发现社会早已很复杂无趣,于是我们开始彷徨了,彷徨却不能停下脚步,因为我们还必须让自己活着,很多人在这个时候就会出现了,他们会对你说:孩子,这就是现实,不要那么幼稚。其实我一直在思考什么是现实?却从没有给自己一个满意的答案。我承认在现实中我们只是大漠之一沙粒、汪洋只一滴水,很多时候我们连自己在哪都无处寻找,又有何能力去找寻现实在哪。
自己有了些许自己的思想后,我一直游离在理性与感性之间,想理性地存活于世上,却又想以感性充满自己的头脑,两者不断碰撞,我想让他们共处,却无能为力,只能让自己无处躲藏。也曾经会看到一丝曙光,这也许会是为了一个人,于是感性占据了我的全部,我把这当成了全部,全世界与之交换也会不舍,深陷其中,当我觉得自己会一直守在此处时,却发现自己忘记去思考一个问题:当我自己觉得这是自己全部的时候,如果哪天连这个都失去了,我还能剩下什么?幡然醒悟之时,却发现这一切已经来临。
无数次深夜惊醒,却感觉不到自己的存在,体会不到自己的价值,我不知道是现实造就了这种困境,还是自己不愿给自己一个安宁?肉体上的上有金疮良药,思想上的'结却无人能帮你解开。我们去强求一些东西时,这到底是在奋斗还是在蹉跎,无从知晓。一直以来,我想让它走的却永远也走不远,想让它留的却永远也留不久。找寻一种东西它却总让你原地打转,于是我开始浑浑噩噩了,开始不知所措了,行尸走肉存活于世,想要抗争,可笑自己抗争的对象却是可怜的另一个自己,得到的结果却是无数不解与嘲讽。
有些故事只能自编自导自演,观众也只是你自己一个,你却很想让它继续。太多的道理无法阐释,太多的答案无法解答,我想和自己好好谈谈、好好谈谈。
篇15:我想掐死我自己的杂文随笔
我想掐死我自己的杂文随笔
夜深人静的时候,我经常点开一首什么空洞而平静的歌,把自己的回忆不断倒带,试图从凌乱而缺失的回忆里找点儿自己的长处,最起码找一个不掐死自己的理由——
最后当然是没找到。
我又一次把手放在粗大而沉重的脖颈上,张开短粗的双手,又一次打算掐死自己。
从鼻尖向下蔓延的缺氧感。刚开始只不过泛着酥麻,接着就会变成带着点儿一抽一抽的痉挛,肌肉脱离了肌肤开始疯狂的跳跃,大脑的表面开始泛起同样的麻痒。
整张脸逐渐的陷入皮肉分离的快乐之中,我的细胞为了缺氧而快乐,蹦蹦跳跳麻痹一切,视线和声音随着氧气离去,开始陷入自己的快乐世界。
万物远离我,疏远我,麻痹的快感给我带来短暂的.喜悦,我终于洗脱了痛苦,我自由了——直至掐到食管时带来的呕吐感让我不得不放下双手,声音与黑暗重新回到我的面前,像是被人救出了溺水的泳池。
我回到了痛苦之中,大脑还带着一点点刚才的麻痒,耳边依旧放着空洞平稳的音乐。
篇16:我想和你一起在路上杂文随笔
我想和你一起在路上杂文随笔
假期快结束的时候,我整理背包翻出了七八张车票。飞机、火车、汽车,从北到南,从南到北,辗转三四个城市,走了五千多公里的路。人们都说每一走段路都会遇到不同的人,不同的事和不同的风景,或喜或悲也都有着不同的感受。
飞机准备起飞的时候,我身边的座位还是空着的,我颇有些好奇,后来没过多久一位衣着俭朴皮肤黝黑的中年男子坐了过来,他手里提着一个棕黑色编织背包。刚坐下来因为座椅靠背太靠前有些不舒服,他忙着调整座椅,可却因为找不到按钮显得有些不知所措,于是我顺手帮他按了一下。他对我一笑赶忙说了句,谢谢啊!小伙子!看得出来他也是第一次坐飞机。
因为是早班机,飞机平稳的时候乘务员开始分发早餐。两个餐盒分量不多,包装还是挺精致的。我正准备打开餐盒吃饭,男人向乘务员要了个塑料袋,我疑惑地看着他,他把餐盒装进了袋子。男人扭过头笑着对我说,听说飞机上的饭好吃,我也没尝过,带回家给孩子一块儿尝尝。说着他打开背包把两盒早饭放进了包里。我也笑了,这让我想起了小时候哥哥在县城读书,每个月骑车回家一次,但是每次都会给我带些在村子小卖店里不曾吃过的小零食……
出门在外,能搭上话的陌生人都算是半个亲人。男人的举动让我感到格外的亲切。我想他回到家中拿出餐盒与家人分享这份简简单单的蛋炒饭时那场景一定是温馨而又欢乐的吧。
南国的早春并不像北方那么寒冷。下了飞机我走到换衣间,脱掉棉衣。我边往外走边打开手机地图软件不停地搜索着路线,想着怎么才能用最快的时间到汽车站赶上从广州开往湛江的`汽车,尽管再出发前我早已计划好行程了。在车站等车的时候我总感觉自己有种强烈的陌生与孤独感,那是一种你一开口别人就知道你不是本地人的感觉。车站提醒乘客广播先是用我根本听不懂的粤语播一遍,然后再用夹杂粤语的普通话再播一遍。尽管每次我都很认真的听,但还是生怕自己听错了误了班车,可能是再有两天就要过年的缘故吧,每个归家人的心情都是焦灼和急迫的。
那天坐上车时已是中午12点了,车子缓缓出站,我看着道路两旁穿着单衣行走的人群和枝繁叶茂的行道树,顿时心中开阔了许多。二十多年来我从来没有去过南方,也不曾想像在南方会有着和北方一样忙碌的群人,一样的稠密的建筑,一样拥挤的车站,只是这里多了些温暖的春风和柔软的日光。
春节过后,我打算和爸妈一起坐火车回家,那时街上的商店大多都已开始正常营业了,电视上的春晚也来来回回重播了好几遍,道路上的车辆也恢复了往日的川流不息,而穿上新衣带着沉重的行囊从车站奔向远方的人们似乎也都变得更有动力了。
由于父亲身体不好,到了火车站,小舅和表哥和车站自愿者沟通。我们可以提前检票,我扶着父亲,母亲在后面拉着行李箱,我们仨缓缓的走过月台,泛黄的路灯把我们的影子拉的老长。上了车,车窗上还张贴着喜庆的窗花。不大一会儿,人渐渐多了。车厢里挤满了人,每个人都有着每个人的心事,眼神中都显得有些防备和异样。很多人没有座位,干脆把列车门前和洗手池边仅有的狭小空间也占去了。
记得我曾读过一篇写地铁的文章:“在拥挤的地铁上,整个城市好像被揉进了狭窄的车厢。西装革履的男人护着身前的提包,浓妆淡抹的女人护着颤巍巍的乳房,每个人都低头看着手机,像看着自己的恋人一样……”列车穿过夜幕一路向北,车轮挤压钢轨的摩擦声、小孩的哭闹声、乘务员推销商品的吵杂声混在一起,颇有一种置身闹市的感觉。我扭过头看了看斜靠在车窗睡着的父亲和满眼疲惫的母亲,挪了挪身子拖着满身疲倦在这摇晃和喧闹声中睡着了。
电影《亲爱的》里面有句话说,离家的路有千万条,回家的路只有一条。那条路也许有风,有雪,有尘土飞扬。可是人们依然会毫不犹豫的收拾好行囊,因为路的尽头有着安放你疲惫也接纳你忧伤的地方,也是给予你温暖抚慰你心灵的地方。
后记:的第一篇文章,我写了很久,想了很多,生怕会遗落些什么。就像每当春天来的时候总觉得会发生点什么,但到头来什么也没发生,然后就觉得自己错过了很多。其实每写一篇文章都有着不同的感受,听着节奏舒缓的钢琴曲坐在书桌前轻敲键盘打点时光,就像是与另外一个我对话。有时写到情深处会不自觉的深陷其中,可能是我太过执着了吧。今天读到小月的来信,她说我是一个喜欢讲故事的人。我想我顶多算得上是一个忠实的记录者吧,我总想着不停地记录下身边遇到的人,发生的事,然后为自己倒上一杯热茶,安静的坐下,来慢慢讲述着属于我们的故事。(203月9日晚于北京)
篇17:我想锻炼身体,怎么这么难杂文随笔
我想锻炼身体,怎么这么难杂文随笔
一直都感觉自己缺乏锻炼,每天除了走上1万步、跟猫咪在家里跑跑、干干家务,好像就没有任何锻炼的机会了,经常都是窝在沙发上,或是床上追剧。于是,浑身不舒服,这疼那痛的,一到周末就跑按摩院去按摩。时间长了,我感觉也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便开始琢磨着寻一套切实的锻炼方法。不过,我很清楚自己对于体育运动来说真是一窍不通,样样不行的。
首选,去小区跑步,不花钱,不用跑很远的路,时间随意,这主意不错。于是买跑步鞋、衣服、下载音乐,一切准备就绪下楼了,结果发现,完全不是我想象的那样,真的是连20米都跑不动,那种感觉就是死了算了,太难受。尝试之后结论就是:跑步不适合我,那是件要命的事情。其实,我早该想到,跑步与我是相克的!想上学的时候,跑步几乎没及格过,每次为了跑步都快吐了血了,造成的心里阴影就是:跑步前要小便,跑步后要大便!真的感觉教委定的.规定不合理,要因人而异呀!印象最深的是大学最后一次八百米考试,那是我人生最后一跑了,之后没了体育课,就没人再逼着我一定跑出个什么速度了。但是,word,咱跑了女生中的最后一名,成绩自然是不及格。在老师的教导下,每天晚上都要跑一次,坚持锻炼了一个星期,当我,信心满满的去补考时,天呀!结果还是最后一名,还是不及格呀!当时,我委屈的呀!坐在地上大哭,那一刻的眼泪不是假,是真心的难受!我的人生最后一跑怎么就这么难呀!我的爹妈是怎么生出我这么个跑不动的玩意的呀!我恨不得把自己塞回去,让爹妈重新给我组合一遍。好在,善良的老师实在看不下了,悄悄过来说:“别哭了,我就算你及格好了”。这辈子我都记得老师那张帅气的脸,他真是我心中最可爱的人呀!在老师恻隐之心的帮助下,我终于完成了这最后一跑,容易吗?我真的不容易呀!我都经历了些什么呀?!
在这样惨痛的经历下,我还选择了跑步,现在想起来不知是脑袋抽了筋?还是提早得了老年痴呆?放弃!只能放弃!改别的方法。
篇18:不想再假装做个向日葵杂文随笔
不想再假装做个向日葵杂文随笔
“我不喜欢下雨,但是我喜欢听雨声,我是个快乐的人,但我不开心。”
这句话看到后,拨动了我的心弦,在心底回味了许久,恰如云千变万化却惆怅百结。
在人前的伪装,是我在人际相处中的给自己挑的面具。我知道那不是我。
像毕加索的《小丑》,每天对着镜子,涂上白色的颜料,把原有的脸覆盖掉,换一张滑稽的面孔。
曾经很火的一种化妆方法——微笑唇。就是在你不笑的时候,在你面无表情的时候,别人看见你,仍然在微笑。
这个唇妆,我练了好久,唇线微微上扬,唇峰要饱满。可惜最后还是没能得心应手。因为我看镜子中假笑的面容,觉得自己很恐怖,还很悲哀。
我费了这么多的功夫,仅仅是为了让别人看到我,觉得我在笑,我很开心。为了所谓的取悦。为了所谓的让别人心情愉快。
我不想对你假意的微笑,我没有那么多的正能量。每天去扮演灰色天气中仅存的一缕阳光。
我想随心所欲,不逾矩。
我不笑,但心很淡然,不要压制我去微笑。
郑爽在刚走红的时候,走红毯没有笑。这个新闻印象深刻,是因为当时真的是被口诛笔伐。
所有的明星盛装出席,摆着各种角度的`姿势,抿嘴笑,露齿笑,脸颊一直在飞扬。只有郑爽,穿着一身干练的黑色套装,脸庞自然的对着镜头。
后来,大家评论她,大牌,黑脸。当问道:“为什么走红毯不笑时?”她自己都很惊讶:“谁规定的走红毯必须笑。”问她:“为什么不开心?”她肯定的回答:“我没有不开心。”
但是后来,她被压迫的学会了微笑,大家看到她笑了,才觉得她过的舒心了,一切都好了,自己看着也顺眼了。可是那个深夜在无人的路边,痛哭的小姑娘谁又能理解她的苦楚。
为了所谓的在人前的笑容,大家不断的苛刻她,她不愿意吃饭,瘦成纸片人。挣扎了许久,她还是哭了,双眼通红,更加伤心,只不断的重复:“观众谁愿意看见一个胖子。”
我不笑,也许我是真的不开心,请允许我哭一场。
我们很讨厌别人说,那个人天天一副苦瓜脸,这人一点点小事就在那哭哭啼啼的,跟林黛玉似的。
所以,我们尽力的也让自己避免。就算我在家里生了气,出了门,还是对所有人说早安。就算我被无理的人骂了一顿之后,我还是要强忍着泪水。挤出笑,对同事说,我很好。
我有一次加班很晚,偶然听见茶水室有人哭,哭的很大声,很伤心。像小孩子丢了糖果那般,伤心,毫无保留。我走过去,看到是公司同龄的女孩。见到我,她立刻停止了哭泣,急忙用袖口擦掉眼泪。还想给我一个,“我没事式”的微笑。
我知道,她肯定受了很多委屈,眼泪是骗不了人的。我说:“哭吧,没关系的。”
我不会安慰人,释放一下,我们被这副皮囊真是折磨够了。她看着我,眼泪不住的往下流,最后脸埋在自己臂弯里抽泣起来。
哭一会儿吧,心里会好受一些。
我们非要拿块大石头压在自己的泪眼上。拼命地告诉它,不许流,不许流。还警告自己,什么事过不去,有什么好哭的。多大了,多丢人。
其实,很想一个人,坐在地板上,背靠着床,放声的哭一回,把心底 堆满的尘埃全部清除。千万别让泪腺萎缩了。
我不需要让你知道我怎样,我不要再关注别人的目光。
挑衣服时,闺蜜总是问我,这件怎样,这个颜色怎样。我说:“都很好。”闺蜜嘟着嘴:“给点建议吗?”我说:“你皮肤黑,不适合宝蓝色,换个浅蓝色。”闺蜜点点头,可是仍在那里犹豫不决。我催促道,闺蜜纠结地说:“我喜欢这个宝蓝色,可是你说我穿浅蓝色好看。”我笑:“你何必在意别人的目光,自己喜欢不就行了。”
有多少东西是我们不喜欢而别人看中,买回家的。又有多少衣服,只要别人一句,难看,我们就束之高阁。
在意别人的目光,永远活在别人的挑剔中。
向内心寻找柔软,阳光只在自己的心里。
我有一段时间,迷恋上了钩织。其实有一个小的爱好,会使生活点缀很多,会释放很多工作的压力。
各种型号的钩针,各种颜色材质的毛线,一股脑的全买回家。还参加了组织的沙龙活动。
熟络了之后,经常会碰见一个个子不高的男孩。在一群女人中间格外扎眼。他总是安静的坐在藤椅上,钩织手中的毛线,有人会嘲笑他,一个大男人怎么有这个爱好。他也不在意,仍旧安静的低着头,灵巧的飞动着他粗宽的手指。他有些腼腆,只说,自己喜欢。
一件事做了,原因很简单,喜欢。随心做自己想做的事。
许多人喜欢旅行,是因为去一个陌生的地方,遇一些陌生的人,而我们也是陌生中的一员,不用向任何人假开心,褪去皮囊,只是灵魂的悠哉。
向外是自由,向内是自己。
我不想再假装是个向日葵了,给你夏日的暖阳,那真的不必要。
遗失就再寻来,找回内心的认同。
篇19:小小的我杂文随笔
小小的我杂文随笔
记得曾有人说,一粒沙会有一段故事,一滴水会有一个世界!而我就像是那一粒沙或着是一滴水,小的几乎没有几个人知道我的存在。而我从来到世界的那一刻起,就被注定了会于别人不同。
在我一岁半的那一年生了病,从那时起父母就开始带着我四处的求医,儿时的记忆有一半是在医院治病,或着是在去医院的来回路上。
北京,天津,和石家庄的医院几乎都去遍了,可还是没有治好,落下了终身的疾病。
当时父母为了给我治病,家里的地也几乎都要荒废了,记得有一次看完病在回家的路上时,很远母亲就认出了那块儿地是我们家的,因为地里的杂草长得很多!为了给我看病,所以就没时间去锄草,杂草也就多了起来。
那时候家里的积蓄也都会花在给我看病上面,就这样一直过了十多年。后来也慢慢的放弃了,不再四处的求医,因为已经没有希望治好我的病了。
记得几岁大的时候,觉得自己去了那么多地方看病,还是一件挺不错的事情,比同龄大的孩子去的地方都要多,觉得自己也没有什么和他们不一样。
后来有一次,在我们家门前不远的地方,有好多和我差不多大的孩子在那儿打四角,他们玩儿的很开心,我在大门这儿看着,当时也很想过去和他们一起玩儿,但却发现自己做不到!
一段时间后我也学会了折四角,记得当时我用两张大报纸折了一个很大的四角,又用书皮儿折了三个小一点的,书皮儿有层塑料波摸折出来的四角很是漂亮。
第二天我好不容易的,又去了家门前那里,那些孩子也像往常一样的在老地方玩着四角,很快他们就注意到了我,他们都凑了过来,说“看他的四角多大,多好……”
是啊!他们手中的四角都是破破烂烂的,而我的却是很新很新的,因为我的'四角从来没有用过一次。
后来妈妈不让我去家门前那里了,当时不知道为什么,后来才明白也许是妈妈担心我会被其他的孩子欺负吧,也许。
过了一段时间,我又拿着大四角好不容易的去了家门前那里,可却没有看到一个孩子!因为是开学了,他们都要去上学,所以就不来这里玩儿了,后来我又去了几次可总是没有人,在后来我就再也没有去过家门前那里了。
大四角也被丢到了衣柜顶上,好多年后家里大扫除时,又从衣柜顶上翻出了,那个用报纸折的大四角,上面落满了灰尘,也被压的歪歪扭扭的,妈妈拿给我看,问我还要不要,我看了看说不要了……
是啊!命运让我失去了很多很多,可也相对的让我得到了很多,得到了更多父母的爱,从我来到世界的那刻起父母就在照顾着我,一直到现在,中间从未隔过一天。
如果有一个奖是颁给伟大的母亲和父亲的,我想我爸妈一定会拿这个奖的,他们为我付出的太多太多了,我却不能为他们做任何事情......
篇20:两个我杂文随笔
两个我杂文随笔
认识我的人们,甚至包括多年跟我一起的同事,对我会有两个不同的印象。
一个,也应该是大多数人,在他们眼里,我常是寡言少语,甚至不苟言笑,即便坐在我的身边,也最多是点头颔首,偶然放出一个礼貌性的笑容。上班时,对于站在我身后的学生,哪怕是我自己身传的弟子,也常会让我感到拘束,然后劝退他们与我保持距离。网络上,更是不爱多说。QQ和微信中各有三百多人,但能聊上几句的,少之又少,我若是主动开口的,则更是屈指可数了。常常别人问上多句,我也不愿回答一句,甚至合上手机,不再看,直到忘掉。
下班回到家中,若是无人,便捧着书,缩在阳台的圈椅上静静地读。一周,出门爬个一两次山,也是独来独往,寻着没人的小路,一人在野地里,吹着风,听着山涧水鸣。
这,便是我现在的性格,极其喜静。
而另外一些人,见到我,便会说“你是个伶牙俐齿的话痨”。
在他们那里,从相识起,我便话似悬河,涛涛长语。从前,我就是这样的人,只要还有些力气,便不停地说。听者是谁并无所谓,我的脑中,总有不停的想法,汩汩地冒出,不说便是不快,憋的难受。
岁月的增长,人生的经历层层叠叠,覆在我的身上,修着里面的灵魂。我自己也不能确定这灵魂修成了什么样,但却知道,又有一个内敛寡语的魂,住在了我的.身上。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他在主宰着我的身,让我学会安静,享受安静。
原来那个本我的灵魂,被藏到深处,偶然也会释放,那就是在朋友,同学,和亲人中。他们的面前,我如同顽童,没有凡常的顾虑,没有世俗的桎梏,随心所欲,释放本心的自己。这些人的眼前,我同很早以前,并无二至。当其中有人听说我已变化,或是由我自身所述,性情大改,他们便会大笑,笑他人胡说,笑我发痴。
可这两个我,都是真的我自己。
素来怕应酬,即便是年轻时,也是如此。吃饭应该是最常见的应酬之一,我向来是能推就推,但偶然间,也有不推,或是主动的。
新疆回来已经快一月,这一月,我已参加了四次饭局,其中有他人请的,也有我请他人的。对我而言,这个频率相当的高,往常一年中,平均到一月一次已经算很多了。
这四个饭局,前三次是同学,朋友聚会。饭桌上,那个本我便自然跳了出来,话不嫌多,时不嫌长,口水喷了一桌子,满不顾别人还能不能吃,能不能听。但是,我真的快乐。
又一次的吃饭,是应酬饭局。好友相邀,知道世俗礼仪,一定要去。饭桌上,领导推杯,说着官面和交际的话语,而此时的我,顿然失声。我不善交际,而且始终也学不会那些辞令,安静的面貌便倏忽出现,那个喧闹的灵魂,关上了门,睡觉去了。好在现在大家都有智能手机,看看手机,也不算不礼貌,我便拿着那块砖头,不管桌面的杯盘,看着古文去了。这桌的人们,大多都应该认为,此时面前的人,是一位真心喜静的安静的人了。
写于20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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