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工商局执法办案信息化经验交流材料,本文共4篇,欢迎阅读借鉴。

篇1:工商局执法办案信息化经验交流材料
工商局执法办案信息化经验交流材料
从xx年xx月开始,xx市工商局在全区工商系统率先启用执法办案网上审批系统,全市各级工商机关办理行政执法案件,全部通过网络按照规定的程序审批后进行。这标志着传统的手工纸质办案方式成为历史。xx市工商局执法办案机制由此向法治化、规范化、程序化、信息化管理的目标迈出了坚实的一步。xx市工商局研发的执法办案网上审批系统,它是一个集查办案件流程管理、程序控制、网上审核审批、数据统计查询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计算机管理系统。经过半年的实践运行,执法办案网上审批系统已成为xx市工商系统执法领域的法眼慧宝。
一、执法办案网上审批系统在实践中彰显六大功能。
一是实现执法资格管理,防止无执法资格人员办案。执法办案网上审批系统中设定的行政处罚用户为具有公务员资格、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确保有行政执法权的干部才能使用该系统,对执法主体进行了严格的限制。
二是规范案件查办和销案行为。由于行政处罚案件必须录入系统立案,因此案件就只能通过调查终结、执行等环节后结案或者依法销案,并且整个过程都在局领导和法制等相关部门的全程监控之下。
三是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办案工作效率。执法办案全程均为“网上办公”,办案人员必须会操作计算机。既要能制作执法文书,又要了解计算机网络操作知识,使学习新知识成为执法人员的自觉行为。同时,通过计算机数据传输与复制功能,使同类型案件的查办和组卷效率成倍提高,在线核审和审批,加快了案件办理速度。
四是实现自动提示和自动关联功能。在工商所查办案件权限和类型、大要案件召开案审会、处罚告知和听证告知的选择等方面,执法办案网上审批系统具有自动提示功能。与经济户口数据库、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数据库等模块做到信息资源共享,在提取案件当事人基本情况信息、案件办理结果反馈等方面,能够实现自动关联。执法办案网上审批系统对案件当事人进行立案后,与其相关联的工商综合业务系统其它模块将自动形成警示信息。
五是具备强大的数据统计与查询功能。执法办案网上审批系统集证据和数据采集于一身,具有强大的数据统计、查询和维护等功能,且可操作性极强,使数据统计和查询变得简单、快捷。
六是强化了对查办案件工作的执法监督。执法办案网上审批系统具有的法制备案功能,立案后的案件和申请采取强制措施的案件,将在局领导审批同意后自动生成法制备案材料和案件目录,实现了对执法过程的全程监督。
二、执法办案网上审批系统在实践中突显成效
一是有效解决了执法办案体系中的“三不问题”。开发应用执法办案网上审批系统,有效解决了执法程序不规范的问题。执法办案网上审批系统将执法办案工作全过程在计算机中以程序规则的.方式确定下来,对执法权力的运作过程进行正当的程序控制。开发应用执法办案网上审批系统,有效解决了执法效率不高的问题。有效解决了手工制卷带来的弊端,降低了边远基层工商所的办案成本。开发应用执法办案网上审批系统,有效解决了执法监督不严的问题。执法办案网上审批系统可以对从发现案源到结案的全程实时监督,有效防止了执法权力滥用,杜绝了瞒案不报、有案不立、压案不办等现象。
二是在实际运行中成效显著。这套系统于xx月初在xx市工商局局机关、xx区工商分局和xx工商所试运行,xx月xx日开始在全市推广。至目前,经过审批系统办理的一般程序案件xx起,强制措施审批xx次,杜绝了违反程序办案、违规操作等现象。执法办案网上审批系统全面应用后,xx市工商局、各个旗市区工商局、工商所行政执法领域不断拓展,监管层次不断升级,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的查办水平和案件质量都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截止xx月xx日,全市工商系统累计查办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xx起,较去年同期增长了xx%;案值xx万元,同比增长xx%;罚没入库金额xx万元,同比增长xx%;查办的典型案件和大要案件数量也都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其中罚没金额xx万元以上案件xx起,罚没金额xx万元以上案件xx起。
篇2:工商局执法办案工作意见
工商局执法办案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执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搞好本系统的依法行政工作,切实担负起党和国家赋予工商部门的市场监管职责,保障全县经济秩序健康有序的发展,特就我局全年执法办案工作提出以下意见,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职责界定
1、各股室以自身业务为主,在职责范围内为经检队和工商所的执法办案和市场监管工作搞好服务。必要时,参与指导重大案件的查处。
2、经检队重点查处县域内的大案要案。以公用企业、危险化学品行业、传销直销行业、成品油市场、农资市场、房地产市场和大型超市为主。
3、消保股重点查处消费者投诉的和流通领域的商品质量案件,主要抓好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在商品质量的抽检上,应以文秘114网-www.wenmi114.com互联网最大文秘资源网经检队为主,消保股适时做好抽检计划的争取等服务性工作。
4、监管股重点办理商标侵权、合同欺诈和各类广告案件,力争查处中介服务中的违法违章行为。
5、整治办重点办理黄沙市场和医疗诊所方面的无照经营案件。
6、稽查队重点办理漏缴、欠缴、拒缴个体工商户治理费的案件,与工商所联办的案件可以利益共享。
7、注册股重点办理拒不参加年检,应予吊销《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案件。同时指导各工商所对持有他人再就业优惠证的行为予以清理。
8、基层工商所主要查处本辖区内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和转借营业执照的行为,配合稽查队开展规费查补工作,并在消保股的指导下,重点抓好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9、财务股负责落实有关罚没、暂扣物资的,对全局已没收和暂扣的物资实行统一治理,并建立单独的物资存放仓库。同时,严把罚没票据核销关,对未经法制部门审查的罚没票据一律不得核销。
10、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查处执法办案中存在的各种违法违纪问题。
二、具体要求
1、以经检队为龙头,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工作重点:一是放在公用企业不正当竟争行为的查处上,要将医药行业、保险行业和超市经营中的商业贿赂行为作为重中之重来抓;二是放在传销、直销行为的监管上,要依据《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治理条例》,想方设法从重从严打击息县区域内的传销行为和违反直销治理条例的违法经营行为;三是放在制假售假窝点的铲除上,在城乡结合部和城区内的租赁房中寻找突破口,集中兵力,大造声势,以高压手段进行严厉的打击。四是放在“网吧”等一些高危行业的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上,要充分运用工商部门的执法手段,对专门用于从事高危行业的无照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商)品依法予以查封、扣押。五是放在成品油、农资和食品市场的监管上,重点查处一些质量严重不合格的商品质量案件。
2、以稽查队为拳头,长期做好规费的查补工作。工作重点是查补漏缴、少缴的治理费和办理拒缴治理费的案件。此项工作一是要做到长抓不懈,二是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首先,各工商所要建立健全所有的个体工商户和经营户的台帐。然后,邀请相关部门和社会各阶层的人士对本辖区的个体工商户和经营户当年、当月应缴费额进行公开的评定,并逐户送达《定费通知书》,同时张榜公示。无异议的,既视为同意。有异议的,最后单独评定或者建帐征收。为今后的查补漏费工作提供有力的证据。其次,规定查补规费的统一时间。次月的10日―30日为查补上月规费的时间。在查补方式上既可普查又可重点抽查。普查主要是针对固定的门店,重点抽查主要是针对临时经营户。第三,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收人情费或在稽查中发现的违纪问题,涉及到谁就要处理谁,绝不能搞下不为例和非凡照顾,要真正把好人好事和正风正气树立起来。第四,对拒不缴纳治理费的案件,可以实行所队联办。具体操作是:先由各工商所提供基础材料,如《定费通知书》、《缴费通知书》和《催缴费通知书》等,再有稽查队调查取证和立案审批。
3、以执法中心组为依托,着力解决基层工商所人员力量不足和经常碰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各执法中心组管辖的工商所,要搞好协调与配合,在执法费用上要统筹安排。中心组组长要切实负起责任,有计划的组织执法中心组的办案人员帮助各所解决一些实际问题,重点是协作办理市场监管中存在的突发性和阶段性工作,治理钉子户。
4、以工商所为基础,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及时、有效的为各执法口提供案件线索。各所要立足本职,在日常工作中,要力所能及的查办一些一般的违法违章案件,尤其是重点办理当场处罚案件。对一些较大的案件,要及时移交经检队和相关股、队办理,罚没收入实行联办单位五五分成。果断刹住目前工商所存在的借办案之名,行收费之实的歪风。大所查办案件不少于30件,中型所查办案件不少于20件,小所查办案件不少于10件。同时,根据《河南省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治理办法》,狠抓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治理工作,重点查处一批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食品和儿童食品,对不认真执行食品市场准入制度的'行为,要采取先教育疏导,后严管重处的方法进行规范治理,切实做到宽严相济,依法行政和合理行政。
5、认真做好法制
监督工作,确保全局案件质量再创新高。
第一、实行严格的罚没、暂扣财物。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工商行政治理系统罚没财物治理办法》和《河南省治理系统暂扣财物治理办法》,实行罚没、暂扣财物的集中统一治理、存放。禁止各办案单位私存私放罚没、暂扣财物。
第二、全面实行罚没票据报帐(销票)预先审查制度。各执法办案单位在每月结报罚没票据时,要事先经法制部门审查、盖章,未经审查的票据财务部门不得结算、销票。审格的目的,一是看罚没票据填写是否规范。二是看是否存在以收代罚或者以罚抵费现象。三是看是否立案和按时结案。四是看有无乱罚款以及罚没款是否足额到位等。
第三、常抓执法人员素质培训,适时做好知识更新工作。年内将举办三期培训班,重点培训案件证据的取得、行政处罚程序的运用以及如何办理拒缴治理费的案件等。同是,结合《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治理条例》的实施,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并力争走出去,多学习和借鉴外地的办案经验,在查处商业贿赂和房地产案件上寻找突破口。
第四、切实提高案件质量,增加案件的入库率。20我们将采取压缩案件数量,提高案件质量,增加入库比例的做法增加罚没款的收入。具体是:无照经营案件每件入库不低于元,商品质量案件入库不低于商品货值金额的50,其他案件入库不低于处罚决定书所列罚没金额的70。违者,将追究办案单位负责人和案件承办人员的责任,从而杜绝死案、人情案、关系案的出现。此外,法制部门要认真开展案件回访工作,对回访中查出的问题,移送纪检监察部门严厉处理。
第五、加快案件的办结速度,做到先立、后查、快结。各执法办案单位要严格遵守办案程序规定,在办理各种案件时,必须事先立案。凡未经立案的案件一律不得进入调查取证阶段。今后,对先调查后立案的案件将不再审批,果断制止办案中的随意性和主观性。立案后,要迅速展开调查取证,承办人员要及时做好案件的审批传递工作,一般案件30日内必须办结。非凡案件经主管局长批准后可以延长30日。否则,出现一件未办结的,对承办单位将不再立新的案件。在每一个案件办结后(指处罚决定书已送达当事人),承办单位要在一周内装卷入档,并将装订好的案卷移交法制部门保存或申请强制执行,否则,仍视为该案件未办结。
篇3:执法办案研究
执法办案研究
――执法办案研究工商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使之法律思考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市场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负有确保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职责。而其职能的发挥,主要体现在查处经济领域内违法违章行为。为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履行好这一职责,国家法律法规赋予了其较多的自由裁量权。以基层工商部门为例,“无照经营”所占比例较大。如按《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行细则》的规定,“无照经营”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如以一元作为起点,5000元作为上限,其相去为5000倍。足见其比例之悬殊,自由裁量空间之巨大。再如,公司“超范围经营”,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之规定,可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虽说比例缩小,但数额巨大。若某公司超范围出售2箱酒,获利200元,而对其处以最低1万元的罚款,这合法吗?公正吗?因此,如何合法、公正地行使自由裁量权,对其作一探讨,已显得具有极大的必要性、现实性和重要性。
一、工商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存在的必要性
1、随着现代社会经济和科技的发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督和管理社会生活的职能和范围不断扩大,需要相应的自由裁量权,从而与日新月异的现实相适应。
2、效率是行政的生命。赋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自由裁量的权力,能使其审时度势地及时处理问题,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健康运行。
3、从法律本身而言,面对复杂的社会关系,法律法规不能概括完美,罗列穷尽,做出非常细致的规定。因此,从立法技术上看,有限的法律只能做出一些较原则的规定(法律的稳定性),做出可供选择的措施和上下活动的幅度,促使行政主体灵活机动地因人因事做出更有成效的管理(现实的变动性)。
二、工商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使中的问题
在工商行政执法中,自由裁量权每时都在行使之中,它有效增强了执法办案的准确性和灵活性。但是,也确实存在着很多问题。工商执法人员受地方保护主义干扰,执法难,难执法;说情风盛行,执法不能到位;受地方经济不发达影响,违者难以承受;极少数执法人员素质低,有随意减免等现象,造成自由裁量随意性大。从行政自由裁量权自身“自由”属性看,存在着职权滥用的条件(法条的相对模糊和相对抽象)。在实践中具体表现为:有些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以合法为名行不合法之实问题;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问题;少数人在“合法”执法的外壳保护下,运用自由裁量权恣意妄行,为小集体、个人捞取好处的问题,等等。自由裁量权的滥用,负面效应主要有:一是不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因为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处理问题随意性很大,畸轻畸重,反复无常,不同情况相同处理,相同情况不同对待,引起群众怀疑、不信任,产生对立情绪,不配合工商执法,行政违法行为增多,导致经济秩序的不稳定;二是助长特权思想,滋生腐败,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
三、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基本原则
从权力的本身属性来看,任何一项权力都是有腐蚀性和侵犯性,总是趋于滥用。由于自由裁量权的灵活性又决定了它的更易于被滥用。自由裁量权的滥用构成的违法往往是隐蔽的,不易为人们所识破。在现实生活中相应的法律法规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约束较少,给自由裁量权的被滥用留下了隐患。在实际执法中,由于地域不同、个人素质和价值取向不同,导致对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同,从而也会产生自由裁量权的被滥用。故此,正确地行使自由裁量权须遵循以下原则和标准:
第一,是否符合立法目的。任何法律法规在授予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时,都有其内在目的。工商机关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必须正确理解授权机关的立法意图和精神实质。反之,即构成滥用自由裁量权。如为罚款而罚款,为完成罚款任务而执法,即属此种情形。
第二,是否考虑相关因素。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必须考虑到一切应当考虑的因素,进而做出综合判断。未正确考虑相关因素的表现为两个方面:其一是考虑了不相关因素。如政治因素吊销个体营业执照。其二是忽略了相关因素。如公司超范围经营,其产品是否是抵账造成的。
第三,是否基于正当的考虑。如果具体行政执法行为并不是经过慎重的理性思考与衡量的过程,而是凭着主观直觉或臆断做出自由裁量决定。如当事人违法事实轻微,却被处以最高额的处罚,显属对自由裁量权的滥用。
第四,是否滥用程序,包括不正当的迟延和不正当的步骤、方式等。如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具体执法行为期限的情况下,无故拖延或置之不理。如《商标法》、《产品质量法》等,都赋予工商部门有查封扣押权,但却无期限规定。实际操作中应不超出2个月,特处情况,不超出3个月为妥。
第五,是否符合社会客观规律。客观规律是指每件事项的自然活动过程。如责令当事人撤除侵权商品上的商标标识,应视数量的多少而定,不能要求3分钟内完成。
第六,是否符合情理,包括对当事人是否平等对待,运用自由裁量权行为之间是否保持一定的连续性。
四、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之对策
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除弄清立法意图、端正执法观念、强化司法监督外,笔者认为重点还应放在“立法”上,从源头上解决自由裁量权过于“自由”的问题,使之具体化、规范化,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1、编制案例。借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案例选编》,由国家总局或各省局编制《工商行政管理案例选编》,以案释法,指导基层。虽说我国实行的是成文法(大陆法系),《选编》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对各级工商部门的`执法办案所具有的指导作用,显而易见。最起码,不至于同样的案件,结果相反或畸轻畸重。
2、制定规范性文件,明晰和界定“概括性”和“模糊性”的法律词语。在这方面,国家总局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做法。最高人民法院为确保我国成百上千部的法律法规统一、合法、公正的实施,经常发布有关司法解释。如《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解释》。以无照经营为例,可制发《关于查处无照经营若干问题的意见》,对无照经营在什么情况下,达到什么条件,予以何种(种类、幅度)处罚,分门别类,予以明晰,确立具体的标准。当然,这是一项艰巨的工作,同时也是一项伟大的工作。
“徒法不足以自行”。配套的法律文件,构成一个由不同层级组成的法律体系(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层级低的规范性文件,可随着形势的发展废、改、立,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现实,从而也可以克服法律因稳定性较强所具有的局限性。如果不便于做出硬性规定,至少应有一个参照标准,作为指导性的意见。如最常见的“情节轻微”、“情节恶劣”,由于没有一个参照标准,在实际执法办案中,“自由裁量”已演变为“任意裁量”,造成混乱,就不足为奇了。
3、实行定量分析,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了行政处罚应考虑的基本因素“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工商部门可根据以上基本因素,各因素之主次情况及所占比重等,以综合评定的方式来确定一个可供操作的处罚标准,这样,不仅便于执法人员操作,也便于实现行政处罚的统一。可设想建立这样一个公式,犹如单位对每位职工进行的工资核算,工龄、级别、职务、任职年限等各种情况按不同的标准、档次逐一对应,其总和即是该同志的应得工资。这
里有个前提,须首先对法定的考虑因素制定标准,予以量化(前面已述)。以“无照经营”为例,其应考虑的法定因素为“无照经营的事实、性质、情节、后果”(何人、何事、何地、何时、何因、何情、何果)。以“情节”为例,可分为“轻微、一般、比较恶劣、恶劣”四档。再对这四档予以明晰,确定其具体内容。以“轻微”为例,时间短(15天以内)、规模小(资产500元以内)、违法获利少(100元以内)、未出售假冒伪劣产品、消费者无投诉、第一次违法或不知道违法、有立功表现、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其余,以此类推。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对应表
事实 性质 情节 后果
20%以下 一般 一般 轻微 轻微
20%--50% 较大 较重 一般 一般
50%--80% 严重 严重 比较恶劣 比较严重
80%以上 重大 恶劣 恶劣 严重
根据上述分析,以“无照经营”为例,举例如下:王某待业,在家无照经营小百货,20日后被查,其间获利200元。在处理时,应首先对其违法所得予以没收,同时可处以20%以下的罚款,即1000元(5000元×20%)以下的罚款。考虑其情节“轻微”(原因、规模等),罚款额应掌握在500元(20%中的50%)以下,总的罚没款最高额不超出700元为妥。若王某及时改正(如补办执照),可免于罚款,以仅没收违法所得即可。
工商行政执法,既需要法律条文的“明确性”(刚性),也需要执法中的“可操作性”(弹性),两者容易产生矛盾。如果“弹性”到不便于“操作”,那么法律实施的效益就要大打折扣。这也是“自由裁量权”的负面效应所在,也是有些执法人员钻法律的空子以权谋私的重要根源。
依法行政和自由裁量,这是一对矛盾。就其本质而言,两者是相辅相成,即对立又统一,缺一不可。现实就是矛盾的组合,法律也不例外。矛盾的运动,推动事物的前进,这也是辩证唯物主义矛盾论在工商行政执法中的体现吧。
篇4:反贪办案经验交流
一、狠抓办案,服务工作大局
同志具有强烈的大局观念和进取意识,从事反贪工作以来,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忠旨,始终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开展工作,正确处理办案与服务、打击与保护、质量与效果的关系,把办案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注重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保证了反贪工作正确的发展方向。十几年如一日,同志从书记员、助检员、侦查副科长、科长、情报信息科长到副局长,工作中始终兢兢业业,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冲锋在前,乐于奉献,不畏困难,敢顶压力,先后办理和参与办理了80余起贪污贿赂案件。尤其是石油大学、陕西省石油化工学校、陕西省药检局、雁塔区田家湾村等一系列窝窜大要案,在相关行业引起了震动,受到一致好评。他以敏锐的嗅觉,从一张只有几句话的举报线索中挖出了陕西省石油化工学校受贿窝案,他带领干警仅用三天就立办了6件案件,学校班子成员无一幸免,该窝案被陕西省检察院评为“十佳精品案件”,查办经验在全省转发。陕西省药检局受贿窝案历时两个多月,同志率先垂范,白天冒酷暑外出取证,晚上熬夜整理材料,询问证人,专案组成员每天休息时间不超过4个小时,患有严重精神衰弱的他又能休息多久就可想而知了。一位证人动情地说:“没想到你们这样拼命工作,看来反腐败还是有希望的”。
二、创新发展,增强反贪活力
同志工作中善于创新,敢想敢干。初,针对困扰反贪工作发展的线索匮乏、突破难等瓶颈问题,该同志勇敢的挑起了反贪局情报信息科长一职。情报信息是一项基础性工作,是通过各种手段搜集与案件有关的信息,形成发现案件线索的长效机制,研判发案、破案规律,引导案件侦查。由于没有多少可供借鉴的经验,工作初期同志急得吃不下饭、睡不着觉,他暗下决心,一定要打开工作局面,不能辜负领导和同志们的期望。他沉下身子抓学习、搞调研,跑遍了雁塔区的角角落落,对辖区单位逐一核查落实;摸准吃透了重点单位、重点部门的权力运行轨迹;掌握了各行业犯罪的普遍规律;熟知了技术侦查措施的运用;开通了户籍等社会公共信息的快速查询;制定了科学的线索审查评估办法等。在同志的不懈努力和带领下,情报信息工作功效逐步显现:有效破解了案件线索匮乏问题,为侦查工作指明了方向,使反贪侦查工作由传统的以消耗人力、物力、财力资源为主的粗放低效型,逐步向以利用情报信息和网络资源为主的集约型转变,为反贪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有效提高了反贪工作的整体效能。干警们表示,情报信息是反贪侦查的大脑,信息人员是幕后英雄。
三、清白做人,甘做人民公仆
“吏不畏我严而畏我廉,民不畏我能而畏我公”,同志经常告诫自己: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严格执法、规范办案、勤政廉洁就是对党和人民的高度负责。他对自己和队伍严格要求,狠抓制度落实,始终注重模范带动作用,总是将困难留给自己,将荣誉让给同志。时刻督促干警严格执行各项办案纪律和工作规定,并将廉政教育延伸到工作以外,多年来,其自身和干警未发生任何违法违纪问题。
同志以身作则,以德服人,协助局领导带出一支响当当的队伍。雁塔反贪局全市一面旗帜、全省唯一“全国优秀反贪局”的殊荣里饱含着同志执著的追求与无私的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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