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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之报名安排

时间:2022-09-01 08:41:53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昆明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之报名安排,本文共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昆明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之报名安排

篇1:昆明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之报名安排

昆明理工大学20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之报名安排

(一)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报考费用,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现场确认时间一般为11月上旬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点和报名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办理。

(二)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和报考点要求选择适合本人报考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昆明理工大学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三)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四)、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需满足单独考试要求的各项报考条件。

8.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网报时选定的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现场确认需按网报时选定的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件和材料。一般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网上报名编号和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本人《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对户口、工作单位证明及居住证有其它要求的,还需按报考点要求提供户口、工作单位证明及居住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单独考试考生还需提交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单位出具的业务方面证实性材料、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招生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核发《准考证》。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现场确认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的考生,应按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七)《准考证》由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 在考前10天左右自行登录全国“研招网”下载打印,学校不再寄发。《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八)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篇2:太原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太原理工大学创建于19,目前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人文、社科、管理、经济各类学科协调发展的理工大学。学校现有化学工程与技术、矿业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力学、电气工程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5个二级学科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1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0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学校还具有培养和授予工程硕士和高校教师等专业学位的权力,可在20个工程领域培养和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在15个专业培养和授予高校教师专业硕士学位;拥有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中试基地和12个省部级重点学科。

我校招收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士学位研究生暂定1480名,最后录取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经教育部批准,有权招收在职人员单独考试考生;全部专业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研究生。

一、统考考试

1、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生,毕业后(至209月)有两年或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并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自考考生拿到自考毕业证书时方可报名。

2、录取类别

1)各专业均招收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研究生。

3、报名程序与资格审查

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报考点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具体时间和要求请在10月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 yz.chsi. com.cn)

考生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进行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而造成的不能考试(或复式)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

考生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报名条件,须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的报名信息,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式阶段进行,如填报虚假信息,伪造有关报考材料、弄虚作假者,在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取消复式及录取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告时间为准。

二、单独考试招生条件

1、报考条件

普通高校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四年以上,工作业绩优秀,经两名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可报名参加我校为在职人员举行的单独考试。

2、报考、录取专业的规定

1)除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030501)、思想政治教育(030505)、运动人体科学(040302)、体育教育训练学(040303)、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050211)、设计艺术学(050404)、应用数学(070104)、凝聚态物理(070205)、物理化学(070304)、高分子化学与物理(070305)、建筑技术科学(081304)不招收单独考试的考生外,其余专业均招收单考生。

2)单独考试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委培。

3、报考程序:

1)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10月10日-31日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且必需选择太原理工大学为报名点,根据教育部规定确认信息的时间到太原理工大学报名点现场确认信息。

2)考试地点:太原理工大学考点。

3)考试时间和科目::以教育部公告时间为准。

三、推荐免试

请在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部网点击查看《太原理工大学接收本校、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办法》

四、其它

1、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报考专业两门大学本科主干基础课程。

2、应届本科报到时,须交验本科毕业证书。

3、往届考生在复试时验证本科毕业证书。

4、教育部尚未下达年招生文件,本说明如有出入,按教育部所下达文件为准。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太原理工大学

单位代码: 10112

地 址: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

电 话: 0351-6010370

邮政编码: 030024

联 系 人: 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篇3:上海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名额:

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名左右,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200名左右,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800名左右。录取时,各学院、专业的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规模数和实际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

三、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一般为2.5年(在职人员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同等学力人员,包括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9月1日),通过大学英语四级(CET-4),且通过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考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通过英语四级(CET-4)。同等学力考生不可跨专业报考,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详情请查看研究生招生网《上海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命题入学考试: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2)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和《20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到上海理工大学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其他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六、初试

(一)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由教育部确定。

(四)初试科目

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报考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到上海理工大学报考点应试。其他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考场应试。

(六)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复试

(一)我校在复试时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我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12年4月底前完成。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外),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四)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

八、体检

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

九、录取: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考生如果因名额所限不能在所报专业内被录取,我校可根据本人志愿调剂至

篇4:山东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还应该符合下列要求:

①报考专业须为所学专业,不允许跨专业报考;

②已修完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5门以上主干课程(不包括公共课),且成绩合格(需出具由自考、函授或进修院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

③同等学力考生初试通过后,复试时还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6、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符合(一)(二)中的各项要求。

2、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另须符合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招生规模

我校20硕士研究生拟招生664人,其中,有21个一级学科、96个二级学科专业拟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344人,有15个专业学位领域拟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32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

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各专业(领域)招生人数只是拟招收人数,实际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在录取过程中还要根据各专业报名和上线情况作适当的调整。

四、报考类别

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非定向就业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按定向合同就业。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网上报名:网报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正式文件为准,今年正式报名时间为年10月10日―31日(9:00―22:00)。届时请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www.chsi.com.cn(公网);www.chsi.cn(教育网)。

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时请注意:

1、凡不按相关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请正确详尽填写本人通信地址,以便准确发放调档函、录取通知书等。凡因通信地址填写不详或填写错误导致调档函、录取通知书等材料无法寄送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现场确认:考生必须于2013年11月10日―14日到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采集图像和报考信息确认。

2013年12月25日-年1月6日,开通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系统,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准考证。我校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七、初试

初试属于国家统考,考试时间、安排以教育部文件为准,2014年考试时间为1月4日―5日。初试成绩将在我校研究生主页公布,考生届时可在网上查询各科成绩,不再发送考生书面成绩通知单。

八、调剂

专业上线生源不足时,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上线考生均可申请调剂到我校复试,待遇和第一志愿考生相同。我校优先调剂国家重点院校应届生。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yz.chsi.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九、复试

复试是硕士生招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教育部制定并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复试时间:2014年4月上旬。我校将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差额复试,以进一步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参加复试的考生应达到复试分数线,复试人数一般为招生计划的120%。复试办法、内容会提前在我校研究生处主页公布。

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十、体检

体检在复试时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调档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入学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名单在研究生处主页公示。

对拟录取的考生发放调档函,调取考生档案进行政审。政审合格者发放录取通知书,不合格者档案退回原单位,不发录取通知书。

学校代码:10433

篇5:浙江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浙江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制

学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年,在校学习年限一般为2~4.5年(其中:工商管理(MBA)专业学制为2年,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制为3年)。

二、招生人数

20我校拟招收约1200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中学术型约600名,专业学位约600名。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年3月左右下达)。

招生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2014年实际录取人数,仅供参考,各学院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数进行相应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5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三)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四)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注:(1)学校可接收外单位(必须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及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免试硕士研究生。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学校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外,其它各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推免生。

(2)学校部分专业或研究方向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详见学校招生专业目录。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我校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yz.chsi.com.cn,教育网址: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等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时间: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考试

(一)打印准考证

2014年12月15日至12月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初试

1.初试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地点:由考生选择的报考点统一安排考场。

2.初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7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7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8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8日下午业务课二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详见《准考证》。

(三)复试

1.复试时间:4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地点:浙江理工大学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详见学校招生专业目录;

4.各硕士点复试办法及时间另行通知。

六、录取

篇6:华东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东理工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我校2015年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10名左右(包括招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以及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因教育部将于2015年3月左右下达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规模,因此,招生目录中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录取时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学校的学科发展、招生导师人数、生源等情况对各专业的实际招生人数进行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相关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4年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并且在所报考专业进修并考试通过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专业课程(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可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程硕士、社会工作硕士、中药学硕士、药学硕士、艺术硕士和翻译硕士6个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工程管理硕士(MEM)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我校公共管理硕士只招收为原单位定向培养的在职人员(网报时报考类别码只能选择“12定向”)。

4.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5.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6.报名参加会计(MPAcc)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工作满4年以上,并在会计或财务专业进修并考试通过该专业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专业课程(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可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3)我校会计硕士只招收定向培养的在职人员(网报时报考类别码只能选择“12定向”),原则上具有会计或财务从业经验。

7.报名参加金融(MF)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

(2)考生必须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三)我校2015年不招收单独考试研究生。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报考设计学(含景观规划设计)、工业设计工程、艺术、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和工程管理(MEM)专业的考生,报考点只能选择华东理工大学(代码3107),并且必须到华东理工大学进行现场确认,考试地点为上海市梅陇路130号华东理工大学(徐汇校区)。

除上述所列专业外,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即除上述所列专业外,华东理工大学报考点(代码3107)只接受在上海就读本科的应届毕业生,以及上海户籍或工作地在上海的非应届考生参加考试;报考我校的其他考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参加考试。

(一)网上报名。报考全国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2014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必须对本人曾经所受奖惩情况作出如实的说明;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3)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考生报考我校后,不得再次报考其他高校,一旦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必须本人亲自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所有考生应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2)除报考设计学(含景观规划设计)、工业设计工程、艺术、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和工程管理(M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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