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北京理工大学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招生简章,本文共5篇,供大家阅读参考。

篇1:北京理工大学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招生简章
北京理工大学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多类型人才的需要,增强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加快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优化的步伐,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
二、培养特点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掌握某一专业(或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招生的工程领域
专业领域代码 专业领域名称 招生学院 联系电话 招生名额430102 机械工程 机械与车辆学院 68912320 35430135 车辆工程 机械与车辆学院 68912320 45430103 光学工程 光电学院 68948152 20430109 电子与通信工程 信息与电子学院 68948157 50430111 控制工程 自动化学院 68913758 30430105 材料工程 材料学院 68913947 25430117 化学工程 化工与环境学院 68912916 20430138 工业设计工程 设计与艺术学院 68912682 25四、报名条件
凡参加20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达到相关专业基本分数线的考生可以报考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单独考试、强军计划考生不允许报考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可申请调入与本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近学科的专业学位专业(领域),工程硕士原则上从初试科目中设有数学考试科目的考生中调剂。3月25日,考生可以从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填写年申请北京理工大学攻读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登记表.doc并且上交全日制专业学位所在招生学院。
五、复试以及录取办法
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在复试前通过专业领域所在学院通知。
考生须在3月25日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查询复试的有关信息及安排,并在复试前通过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打印报考登记表,此表需在复试时交给所报考专业学位领域所在招生学院。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培养费用及相关问题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费用与本校同届学术型研究生收费标准一致,学制2年。
学校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并且收取住宿费,具体标准按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学校设立专业学位奖学金,学业成绩优秀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可以申请专业学位奖学金。另外,专业学位研究生可以参与助研,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参加北京市学生大病医疗保险。
七、授予证书
达到专业学位硕士培养方案要求、课程考试成绩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本人申请及学院、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授予专业学位硕士学位并且发放北京理工大学毕业证书。
八、其它
考生网上登记的地址或联系方式有变动时,应在2009年5月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个人信息修改系统进行更新,具体更新时间见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如因考生地址或联系方式不详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九、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篇2:北京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招生简章
北京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招生简章
项目愿景:打造优秀的.工商管理教育品牌
项目价值观:兼容并蓄,淬砺致臻
项目使命: 致力于培养具有全球化视野、富有社会责任感,高效进取和团队精神的卓越管理人才。
项目荣誉:
l 1993年经教育部批准成为具有MBA学位授予权的前两批26所学校之一
l 连续七年荣获《世界经理人周刊》十大“中国最具影响力MBA”荣誉称号
l 荣获教育部中国教育网、中国教育在线“商学院接触贡献奖”
l 通过英国工商管理硕士协会(AMBA)国际认证与全球206所学校实现学位、学分互认
一、招生信息
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国民教育序列)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9月1日前);
(2)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9月1日前);
(3)大学专科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9月1日前);
国外留学生招生信息详见isc.bit.edu.cn/;
港澳台地区考生详见grd.bit.edu.cn/zsgz/gatzs/;
提前面试信息
奖学金:
符合国家政策者,享受国家助学金1元/人;新生奖学金20万元;在校生奖学金20万元;创业基金10万元;海外游学奖学金20万元。
学历颁发与学位授予
凡在规定年限内修满规定学分,完成硕士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的学员,经学校审核批准后,颁发北京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国际班学生,证书增加“国际班”字样),授予北京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证书。
二、报名方式
考试流程
网上报名:
10月中上旬,考生须在研招网(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学历查验),网上支付报名费。
现场确认:
11月中旬,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证件、毕业证原件,进行照片采集及现场验证。
未通过学历查验考生,需携带学历认证报告等文件。
打印准考证:12月下旬
初试 初试时间:12月或201月 (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初试科目:综合能力(数学、逻辑、写作),英语(精品课)
初试方式:统一笔试,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全国联考
复试 复试科目:综合素质面试、政治笔试、 英语口语、听力测试
复试时间:年3月中旬,3月下旬出复试结果(具体时间以我校MBA中心通知为准)
※ 不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调剂
招生活动信息详情
联系我们
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MBA教育中心
来访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 北京理工大学主楼一层118室
乘车路线:地铁4号线魏公村A口,公交车中国农业科学院站均能到达
篇3:北京大学全日制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20全日制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年全日制翻译硕士(MTI)英语笔译(语言服务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是国务院学位办授权的第一批翻译硕士(MTI)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在高级翻译人才的培养方面为国家曾做出过突出的贡献。北京大学翻译硕士专业学位项目的培养目标是:通过对研究生进行系统的教育与训练,使其掌握扎实的双语转换与语言技术实用能力,获得丰富的语言服务管理经验,成为符合国家翻译专业资格认证标准,符合语言服务行业需求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语言服务管理专才。
北京大学将于2013年面向全国招收30名翻译硕士专业学位英汉笔译(语言服务管理)研究生(其中含拟接收的推荐免试生20人)。学习年限为两年(含专业实习)。
一、推荐免试生
本专业将面向国内重点院校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凡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按照《北京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的规定,申请攻读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推荐免试生的接收工作将于10月中旬结束,届时,北京大学将在研究生院硕士招生网页上公布推荐免试生接收的实际人数及名单,供考生查询。
二、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生
(一) 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考生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月14日前取得了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有报考资格。考生须在报名现场提供上述信息),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或2年以上 ,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5)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3、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一篇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在前两位),通过初试后,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 报名办法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的方式。考生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yz.chsi.com.cn/)报名,时间为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3、考生须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缴纳报名费。
(三) 初试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11翻译硕士英语
③357英语翻译基础
④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
关于考试科目④:北京大学翻译硕士英汉笔译(语言服务管理)专业的`“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分基础知识(100分)和专业知识(50分)两部分,共计150分。
(四)复试
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下旬,复试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主要考查翻译能力及专业准备,面试时的工作语言为英语)。参加复试的考生应达到北京大学复试分数线,复试人数一般为招生规模的120%。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到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下载相关表格,按规定时间提供可以证明自己专业潜能的相关材料。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缴纳复试费。
(五)录取
北京大学不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者。对复试成绩及格者,北京大学将依据考生的总成绩排名依次录取。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个部分,复试成绩的权重为总成绩的40%。
三、培养方式
全日制翻译硕士专业学位英汉笔译(语言服务管理)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2年,学生须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按照培养方案和其他相关规定选课和考试,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完成毕业翻译及项目研究报告。
上课地点为北京大学校本部。
四、学位授予
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完成毕业翻译及项目研究报告,并通过毕业答辩者,经审核通过后,将获得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五、学费
研究生须按学年交纳学费,学费总额为5万元。在新生入学报到及第二学年开学注册前分别交纳2.5万元,届时未交纳或未足额交纳学费者,不能办理入学或注册手续。按照我校相关规定,专业硕士不享受学术型硕士学业奖学金。所有学生均需交纳学费。
六、住宿
翻译硕士研究生住宿及费用自理。
七、违纪处罚
考生如申报材料虚假、考试作弊、或其他违纪行为,北京大学将依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招生咨询
考生可按照下列方式与我们取得联系:
1.北京大学MTI教育中心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10-62767669
网址:mti.sfl.pku.edu.cn
2.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62751354;010-62756913
地址:北京大学红二楼一层2102室
邮编:100871
网址:grs.pku.edu.cn
(中国大学网 ■)篇4:合肥师范学院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合肥师范学院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热烈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合肥师范学院教育硕士研究生!
合肥师范学院位于包公故里、全国四大科教基地城市之一的安徽省合肥市,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创建于1955年,前身为安徽教育学院,改建更名为合肥师范学院,经国务院批准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工作单位。
学校现有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教师教育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艺术传媒学院和中文系、外语系、音乐系、数学系、化学化工系、生命科学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体育科学系等12个院(系),大学英语、公共计算机、思想政治理论课、体育等4个教学部。与安徽大学开展联合培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目前,全日制在校本科、专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共14000余人。
学校西望灵秀蜀山,南濒浩荡巢湖,山水相映,具有浓郁的文化气息。现有锦绣、三孝口和滨湖三个校区,占地1000亩,其中已建成校园面积600多亩,建筑面积30多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7000多万元;图书馆藏书120多万册,其中古籍藏书居省内前列;建有27个公共教学实验中心和综合实验室、142个产学研合作教育基地。现有教职工850人,专任教师612人,其中正高职称34人、副高职称141人,博士及在读博士118人,硕士以上学位者占80%以上;省级教学团队3个,省教学名师2人,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5人,省高校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5人,省级教坛新秀6人,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7人。
学校拥有1个省级重点学科和4个校级重点(扶持)学科,4个省级特色专业,1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和2个校级重点科研基地;2个省级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3个省级实验实训示范中心和5门省级精品课程。近三年,承担各类科研项目505项,其中国家级基金项目26项;发表学术论文1272篇,被SCI、EI收录169篇,出版著作、教材103部;获得厅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78项,其中安徽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1项。设有“教师教育研究中心”等10个学术研究机构。主办学术刊物《合肥师范学院学报》和《中学数学教学》。
学校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着力打造并形成了电气信息类、文化产业类、经济与管理类、教师教育类等4个专业群,研究、服务和支撑安徽基础教育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学校是教育部“国家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基地”,安徽省教师教育的主要基地,并与合肥市庐阳区、包河区、经开区政府合作共建“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承担了“国培计划”和安徽省“教育援疆”教师双语培训等重大项目。安徽省教育厅教育管理干部培训指导中心、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均挂设在学校。办学50多年来,学校培养了高等专门人才5万余名,培训中小学校长和教师16万人次。其中,毕业于物理系87届校友高鸿钧当选为中科院院士。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先后与美国、德国、澳大利亚、泰国、新西兰等15个国家和地区开展合作办学与学术交流关系,与台湾铭传大学合作设立“安徽教育中心”。
学校重视育人环境建设,积极构建和谐校园,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连续四届安徽省“文明单位”。
面向“十二五”,学校坚持“高起点、快发展”战略,围绕“上水平、上特色、上层次”发展目标,立足安徽,服务基层,坚持应用为主导,师范为特色,努力把学校建成一所“师范性、应用型”普通本科院校,为实现高教强省、推进安徽奋力崛起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招生类别与专业领域
招生类别: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专业领域: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数学、化学、美术)。
招生人数:30人,最终以教育部下达当年计划数为准。
二、培养目标
适应中小学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掌握现代教育科学理论、学科教学与管理理论,培养“乐教懂教,善教会管”,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教学研究能力和专业发展能力的教学研究型教师及管理人才。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五)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六)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七)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的人员,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照相、确认的方式。考生须于2012年10月10日―31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报名,并于2012年11月10日-14日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照相和报考信息确认。
五、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 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3.报考我校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科目如下:
第一单元:101-思想政治理论(参加全国统考)
第二单元:204-英语二(参加全国统考)
第三单元:333-教育综合(学校自命题)
第四单元:90X-学科教学论-学科教学方向/教育管理学-教育管理方向(学校自命题),详细科目见附件1。
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自命题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参照教育部“2013年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考试大纲”。
(二)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在2013年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届时将在我校学科学位与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2.复试内容:一般包括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笔试、面试等,进一步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3.复试比例及权重:实行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及初试、复试权重等由我校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5.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无论何时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调剂
调剂工作具体要求和程序以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为准。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yz.chsi.com.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七、体检
体检在考生复试时统一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录取及有关费用说明
1.对于初试和复试成绩合格且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我校将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
2.相关费用说明
篇5:北京理工大学招生简章
二О一一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北京理工大学系国家公办的全国重点大学。办学目标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学校分中关村校区和良乡校区:中关村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良乡校区位于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本科基本学制为4年。
第二条 为了保证北京理工大学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并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北京理工大学普通本科的招生工作。
第四条 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 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北京理工大学设立由校领导、招生、教学、学生等有关部门参加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北京理工大学的招生工作。
第七条 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处是北京理工大学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北京理工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处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具体负责学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宣传和招生咨询等工作。
第九条 北京理工大学设立由校领导、纪检、财务等有关部门和人员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录取
第十条 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实行“阳光工程”。
第十一条 北京理工大学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
第十二条 北京理工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按照招生计划的100%-120%控制。录取时学校将对部分生源质量好的省份适量增加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北京理工大学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北京理工大学依据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十四条 对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降分提档,照顾分不能累计,取最高一项,不超过20分。对参加我校测试合格并经审查认定的考生(含自主招生、文艺特长生、体育特长生、艺术类考生等),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投档分数线并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同意后优先录取。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
第十五条 如果北京理工大学提档分数线上第一志愿报考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学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在保证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按照实考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北京理工大学在分专业录取时,以高考实际考分为准,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专业志愿顺序、高考模式等具体情况,坚持“高分走志愿,低分走服从”的原则,采取依据专业志愿、分数优先的录取方式,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
第十七条 自主选拔招生的考生录取政策依据教育部和北京理工大学有关自主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 保送生、国防生、艺术类、文艺特长生、体育特长生、民族预科生招生政策,均依据教育部和北京理工大学有关招生政策执行。对于享受国家政策招收的高水平运动员,本科学制为五年。
第四章 办学地点
第十九条 本科办学地点在北京良乡校区、中关村校区。
第二十条 民族预科生预科期间学习地点在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北京理工大学秦皇岛分校。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江苏省考生(含:自主招生考生、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选测科目要求请参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我校招生计划,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为:选测至少为AA,必测为4C1合格。进档以后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录取,退档时原则上分数优先,参考其它。其他要求请参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
内蒙古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采取分数清的方式。
上海市考生理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物理或化学);文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政治或历史或地理)。
第二十二条 北京理工大学录取时除国防生外,无往届、应届限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三条 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北京理工大学有关规定执行。色弱、色盲考生不得报考我校化学、应用化学、材料化学、制药工程、生物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生物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特种能源工程与烟火技术、环境工程、艺术设计、工业设计等各专业;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除不得报考上述专业外,也不得报考我校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等各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得报考我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等专业。国防生体检按军队院校招生体检要求。
第二十四条 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介绍、奖贷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见当年招生简章。北京理工大学新生学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外语类专业:英语、德语、日语专业,学费标准每人每年6000元; 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每人每年10000元;部分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工商管理、法学、经济学、公共事业管理、会计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含电子商务)、社会工作,工业工程专业学费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软件工程专业:前两年学费标准每人每年5500元,后两年学费标准每人每年12000元;其余各专业:学费标准每人每年5500元。
本硕博贯通培养班的学生,本科阶段学费按上述规定执行,硕、博阶段按国家及学校有关研究生缴费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所有录取考生可以通过北京理工大学招生网站进行查询。北京理工大学招生网址:admission.bit.edu.cn咨询电话:010-68913345,010-68949926。
第二十六条 北京理工大学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 以上章程由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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