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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高校招收护理学专业研究生

时间:2023-04-19 08:23:24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北京三高校招收护理学专业研究生,本文共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北京三高校招收护理学专业研究生

篇1:北京三高校招收护理学专业研究生

北京三高校招收护理学专业研究生

北京高校中,招收护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的高校有三所,北京大学、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和首都医科大学。其中,北京大学是我国第一个护理专业硕士学位授权单位,该校护理学院招收临床护理及社区护理、护理教育、护理管理等专业方向的护理学研究生;中国协和医科大学护理学院招收儿童保健或护理管理、内外科护理、护理学相关基础研究或护理教育、内外科护理或精神心理卫生、社区护理或护理教育等专业方向的护理学研究生;首都医科大学护理学院招收危重症护理、重症监护、外科护理、护理管理、心理护理等专业的护理学研究生。另外,中国协和医科大学所属的.北京协和医院也招收临床护理、护理管理方向的研究生。

据了解,护理专业硕士研究生除护理本科毕业生可报考外,从事护理工作, 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临床医学和预防医学本科毕业生也可报考,高校对考生的性别一般没有限制。各招生学校的相关规定也不完全一致,相关信息考生可向招生院校了解。

◇中国大学网: 北京 护理学专业 研究生

篇2:北京舞蹈学院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北京舞蹈学院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知识素养全面、专业技能扎实、具有创新精神、理论研究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能够从事舞蹈史论研究、舞蹈表演研究、教学研究、创编研究以及舞蹈与其他学科交叉性研究的高层次人才。

二、招生名额:50名(暂定)

三、报考条件

(一)我院只招收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院对考生提出的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资格报考。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

1、符合(一)项的各项要求。

2、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应具备很好的舞蹈专业基础,具有舞蹈表演及舞蹈编创方面的出色才能,以及艺术表演与创作实践经历。

(三)其它注意事项

1、考生在学术型硕士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生之间只能选择一种报考,不得同时兼报,否则报名无效。

2、报考编导研究方向的考生报名拍照时须交材料:本人或与人合作(需注明第几编导)的参加省部级以上获奖作品的光盘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原件一并带来并核查)。无获奖作品也可交本人编创习作光盘。

3、以同等学历资格报考的考生,报名拍照时须交学术论文一篇,通过初试后,复试须另加试两门相关专业的`本科专业基础课(笔试)。

(四)考生报名全部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应认真阅读全部公告信息,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报考前应登录“北京市研究生招生信息查询系统”主页(yz.chsi.com.cn),阅读《北京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查阅“20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了解报考信息。

四、报名时间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2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25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 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请务必按照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www.bjeea.cn)以及我院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我院的考生,“报考单位”应选择“北京舞蹈学院”,代码为“10051;“报考点”应选择“北京舞蹈学院”,代码为“1151”;“考试方式”应选择“全国统考”。

北京舞蹈学院只在本院设立唯一的报考点。

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但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三项内容不能更改,若要更改,必须重新报名、交费。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学术型硕士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生之间只能选择一种报考,不得同时兼报,否则报名无效。

(2)考生只填报一个学科的一个研究方向。

(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4)考生必须在“备用信息1”栏中填写选报的导师姓名。

(5)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4、选择报考我院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必须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得到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到我院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

依据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京发改〔〕1603号文件规定,对在京报考硕士生的全国统考、推荐免试考生,收取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费138元/人。

已报名考生未参加考试,不退报考费。

根据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京发改〔〕1974号文件规定,硕士生招生单位(含免试生接收单位)可对复试考生(初试合格进入复试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

(二)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1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9:00-11:00 2:00-4:00。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北京舞蹈学院。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凡未按照规定提供上述证件和证书原件的,一律不予办理确认手续。

我院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将扣留伪造证件;发现可疑学历证书时,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4)考生报名时应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4.未按规定时间到我院确认网报信息的,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

五、考生资格审查

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六、考试

考试地点设在北京舞蹈学院。

(一)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5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院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2年1月7日至1月8日(专业技能测试在1月9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9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另行确定)。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1月7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月7日下午 外国语

1月8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9日下午 业务课二

1月9日 专业技能测试

(五)考生在每科目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六)初试后,我院将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时间通知考生初试成绩。请考生在2011年3月中旬注意教育部发布的有关信息,并通过我院网页查询信息。

(七)复试

1.我院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2.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院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院研招办于复试前公布。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3.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4.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的少数民族身份网报时应如实填写,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八)教育部依据硕士生培养目标,结合年度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七、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有全国统考科目和专业考试科目,统考为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一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政治和外语考试,专业考试分专业1,专业2。

八、录取

我院根据国家下达

篇3:北京服装学院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北京服装学院2012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不能跨专业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2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考我校“中国少数民族艺术”、“艺术学理论”、“美术学”、“设计学”、“艺术硕士”专业的考生“报名点”必须选择“北京服装学院”,并到北京服装学院确认摄像,否则不发准考证。

1.网上报名日期:2011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25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如实填写在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参加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和《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1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我校“中国少数民族艺术”、“艺术学理论”、“美术学”、“设计学”、“艺术硕士”专业的考生必须到北京服装学院进行确认报名。其他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学习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招生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

五、初试

(一)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2年1月7日至1月8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9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1月7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7日下午 外国语

1月8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8日下午 业务课二

1月9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西医综合、中医综合。

全国统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六)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初试成绩由考生报考的招生单位负责通知。

六、复试

(一)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2012年4月底前完成。招生单位认为必要时,可再次复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四)教育部依据硕士生培养目标,结合年度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各招生单位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由招生单位自定。

七、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须在招生单位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

篇4:北京理工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北京理工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欢迎各位有志青年报考北京理工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我校将从多方面增加资金投入,实施新的研究生奖助学金资助体系,加大资助范围和力度,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研究生教育中的激励机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一、报考条件

(一)参加全国统考,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下列三种类型考生须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报考时必须已在国家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了一篇以上的学术论文。(a)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b)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c)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4)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5)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4.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人员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单独考试

我校原则上接收与我校签定省校合作协议或人才培养协议的相关系统内的在职人员报考,详细的报考要求和报考专业见我校20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三) “MBA”联考

1. 符合(一)中第1、2、4、5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 推荐免试

推荐免试生须在9月22日前与报考学院联系,具体要求见“北京理工大学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办法”。

二、报名

1. 200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实行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信息确认、交费、照相相结合的方式,所有报考人员(含推免生)都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指定的网站进行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报名号到报名点进行信息确认、交费和照相。报名的具体安排和要求请于9月中旬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查询。

2. 网上报名时须按照规定选择报名点,强军计划、“MBA”联考、在京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和报考艺术学学科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理工大学报名点报名,推免生和在外埠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推荐学校或当地省(市、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3. 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并牢记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和密码,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考生在报名前须认真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复试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试

1.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

2. 初试地点:选择我校报名点的考生在我校参加考试;选择外埠报名点的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3. 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在复试前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公布。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不含MBA联考),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并对其实验技能进行考查。

4. 考生须在3月中下旬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查询复试的有关信息及安排,并在复试前通过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打印报考登记表,此表需在复试时交给报考学院。

5. 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在复试前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通知。

五、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六、考前辅导及相关资料

1.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2. 我校研招办不提供专业课往届试卷和业务课参考书目。关于专业课往届试卷的购买,考生可咨询报考学院。关于业务课参考书目,考生可直接与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出版社联系购买。

3. 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大纲通过网络公布,考生可直接登录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七、其它

1. 我校的招生信息实行网上发布,考生的初试成绩单、报考登记表和选择北京理工大学报名点报考我校考生的准考证将由考生自行从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我校将不再邮寄;选择外埠报名点报考我校考生的准考证将由研招办按照考生网上报名登记的地址邮寄给考生本人。

2. 考生网上登记的地址或联系方式有变动时,应在2009年5月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个人信息修改系统进行更新,具体更新时间见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如因考生地址或联系方式不详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 报考MBA联考青岛报考点的考生须在备用信息中填写“青岛”。

4. 强军计划考生须在备用信息中注明考生单位所属大军区名称(如北京军区等)。

八、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 (含推免生) 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

九、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篇5:北京外国语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外国语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外国语大学(以下简称“北外”)是首批进入教育部“211”工程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之一。其前身是1941年成立于延安的中国抗日军政大学三分校俄文大队,距今已有72年办学历史,是我国办学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开设语种最多的外国语大学。经过几十年的创业与奋斗、几代人的不懈努力,北外目前已发展成为一所多语种、多学科、多层次,以培养高质量、创新型一流外语人才及外语类复合型优秀拔尖人才为目标的`国际一流外国语大学。

北外早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就开始招收研究生,至1965年共招收培养研究生65名。从1978年恢复研究生招生到2012年7月,北外已授予博士学位406人、硕士学位4982人。目前在校研究生人数2135人(其中博士研究生385人,硕士研究生1802人)。北外培养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中涌现出了许多优秀拔尖人才,其中不少人已经成为国家各条战线上的骨干力量,有的还担任了部级领导职务,他们为我国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外交事业及中外思想文化交流和研究做出了重要贡献。

北外目前共教授54种外国语言,教学和科研涵盖了世界上所有主要语种群的文学、语言、文化、历史、经济、政治、新闻传播、外交、法律等,研究领域极为宽广。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北外现具有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有12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英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西班牙语语言文学、阿拉伯语语言文学、欧洲语言文学、亚非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比较文学与跨文化研究、翻译学),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外国语言文学、中国语言文学、法学、政治学、新闻传播学、管理科学与工程),6个同等学力硕士学位授权点(英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阿拉伯语语言文学),2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翻译硕士<含英、俄、法、德、日五个语种的口、笔译方向>、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学校拥有1个博士后流动站,4个国家重点学科(含培育学科)(英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日语语言文学),7个北京市重点学科(俄语语言文学、阿拉伯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比较文学与跨文化研究、西班牙语语言文学、欧洲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1个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国外语教育研究中心”。

北外一贯坚持“以一流的师资,办一流的大学”的办学理念,汇聚了一大批学贯中西、蜚声海内外的知名学者和学术带头人,拥有一批在外国语言学、外国文学、中外思想与文化、海外汉学、国际问题、国际法、国际新闻传播等研究领域取得卓越成就、享有较高学术声望的专家学者,师资力量相当雄厚。学校现有专任教师678人,其中教授、研究员133人(含博士生导师89人),副教授、副研究员232人,讲师275人;聘请外国籍专家和教师70余位。北外现设英语学院、俄语学院、高级翻译学院、欧洲语言文化学院、亚非学院、中国语言文学学院、国际关系学院、法学院、国际商学院、哲学社会科学学院、外国文学所、外国语言所、日本学研究中心、中国外语教育研究中心、海外汉学研究中心等18个院、所、中心,法语、德语、日语、西班牙语与葡萄牙语、阿拉伯语等5个系。信息技术中心有50多个语言实验室和视听教室,配备各种录像、摄像、演播、卫星接收等现代化电教设备。我校图书馆藏书70余万册,外文报刊400多种,中文报刊800多种,为培养高级专门人才提供了良好的教学、科研条件。

到目前为止,北外已与46个国家和地区的166所大学建立了校际交流与合作关系,每年选派研究生赴国外知名大学学习研究,与国外多所著名大学联合培养硕士、博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门知识和基本的科学研究方法,具有在高校、科研单位、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国际和跨国组织从事教学、科研、外事、管理以及其它与本学科相关的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习年限:

我校研究生均须全日制脱产学习。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3年(英语学院新闻学专业,高级翻译学院、外语教育研究中心的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为2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翻译硕士<含英、俄、法、德、日五语种的口、笔译方向>、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学习年限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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