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北京大学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招生简章,本文共4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篇1:北京大学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招生简章
为培养政府和非政府公共组织高层次、复合型和应用型专门人才,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关于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8号)的精神和要求,20北京大学继续开展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工作,面向全国招生。
一、报考条件
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部门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招生计划:100人。
二、学习方式和学习年限
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在职攻读,分为周末班和集中班两种学习形式,周末班每周末授课,集中班每学年集中授课二至三次(集中班开课与否,视报名情况而定),实行弹性学制,学习期限为二至四年。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须认真阅读报考条件,确定自己符合报考资格。
考生于6月25日―7月10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www.chinadegrees.cn),按网站说明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生成并打印《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考生于7月13日―16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考试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于10月17日后可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准考证。
考生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就学习形式在“备注”中注明“周末”或“集中”。
四、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北京大学将根据报考情况确定复试分数线,达到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本人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在复试阶段交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届时报考者须提交以下材料:
1)资格审查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科目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
初试科目为英语、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含公共管理基础、语文、数学、逻辑),全国联考。
复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和综合面试,由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组织。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全国联考时间为2012年10月28日, 8:30-11:30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14:30-17:00英语。考试地点由报名点指定,具体请见准考证。考生入场时将核验准考证、身份证件。
政治理论和综合面试时间、地点待联考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七、考试大纲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版)
八、录取与入学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初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20春季入学,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九、培养方向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有关要求,结合北京大学办学特色和优势,2012年北京大学MPA教育的培养方向为:
1、行政管理
2、公共政策
3、发展管理
4、区域经济与城市管理
5、人力资源管理
6、公共经济管理
7、审计学与审计管理
8、电子政务
9、公益事业
10、非政府公共组织管理
培养方向的最终确定,将在考虑学生规模、职业结构和个人意愿的基础上,从上列范围内选择。其中,选择公益事业方向的硕士生须在复试时进行确认。
十、学位授予
学生在学习年限之内修满所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北京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十一、学费
学费4.1万元人民币,分两次交清,其中第一学年交纳2.4万元,第二学年交纳1.7万元。公益事业方向的公共管理硕士学费为10万元,入学注册时一次性付清。
十二、招生咨询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6275 3903,6275 9631 电话:010-6275 1354,6275 6913
地址:北京大学廖凯原楼125房间 地址:北京大学红二楼2102房间
邮编:100871 邮编:100871
电子信箱:mpa@pku.edu.cn
网址:www.mpa.pku.edu.cn/
www.sg.pku.edu.cn/
网址:grs.pku.edu.cn/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2年6月
篇2:北京大学在职攻读会计硕士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是享誉世界的百年名校,光华管理学院是中国最有影响力的商学院之一。她依托北京大学广博深厚的学科建设与学术背景,秉承北京大学创新求实的优良传统,将悠久淳厚的历史积淀与蓬勃创新的现代精神相结合,以提供国际水准的管理教育为己任。
光华管理学院拥有中国商学院中最强大的师资阵容。一大批造诣深厚、声名远播的学术权威铸就了光华管理学院独立的学术思想和浓厚的学术氛围。学院的教师绝大部分都有海外学习的背景,一些教师还有海外学校任教的经历。光华管理学院会计学科是国内最具前沿性的会计学科,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所属一级学科工商管理设有博士后流动站,理论研究水平走在全国会计学科的前列,国际化和实务化是会计学科发展的重要特点。
北京大学是全国首批招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的院校之一,我校光华管理学院MPAcc学生是中国最具潜力的业界人才,丰富的.校园生活和团队训练使学生可以在彼此交流中获益和提升。光华管理学院拥有的杰出的校友网络以及学院与国内外会计界、金融界和企业界保持的紧密广泛的合作和联系,将为学生提供更广泛的交流机会和实践舞台。
北京大学MPAcc的培养目标是:造就具有高素质的理财专家和开拓创新型的管理和领导人才。
一、报名条件及招生对象
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从事会计或相关领域实际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人员。
计划招生人数:80人左右。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于6月25日至7月10日期间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www.chinadegrees.cn),按网站说明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生成并打印《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考生于7月13日至16日期间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考试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于10月17日后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考生既可在招生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也可在考生工作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
三、资格审查
报考者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须认真阅读报名条件,确定自己符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北京大学会计硕士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由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进行。届时报考者须出示以下材料:
1)资格审查表(留存光华管理学院);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4)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龄证明。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科目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初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英语两门,均为全国联考。复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和面试,由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负责组织。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全国联考时间为2012年10月28日。考试地点由报名点指定,具体请见准考证。考生入场时将核验准考证、身份证件。
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时间暂定为年1月上旬,具体时间待联考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届时达到北京大学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请携带复试通知书、准考证和资格审查资料参加。
六、联考考试大纲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2012年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及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版)
七、录取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2013年初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入学
2013年春季入学。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时,需核查本人本科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九、培养及学习方式
在职学习,学制两年半,不能按期毕业者可以申请延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周六、周日、平时晚上上课。学生需修满40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通过北京大学组织的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北京大学会计硕士专业学位。
十、学费
学费为10.8万元。可分两年交清,其中第一学年交纳5.8万元,第二学年交纳5万元。
十一、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010)62747118、62747117(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MPAcc办公室)
(010)62756913、62751354(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网址:mpacc.gsm.pku.edu.cn
联系地址: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1号楼(老楼)312办公室
邮 编:100871
电子邮件:mpacc@gsm.pku.edu.cn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2年6月
篇3:北京大学在职攻读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在职攻读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为培养解决我国城市化背景下紧张的人地关系所需要的领导型设计和专业管理人才,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8号)的.精神和要求,我校2012年将继续招收在职攻读风景园林硕士 (MLA,景观设计)专业学位学生。
一、报名条件及招生对象
1、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士学位),且具有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国土资源规划与保护、城市规划、建筑设计、以及上述领域相关管理岗位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的在职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2、招生计划:50名。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于6月25日―7月10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网址www.chinadegrees.cn),按网站说明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生成并打印《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考生于7月13日―16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考试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于10月17日后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风景园林硕士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由北京大学建筑与景观设计学院进行,届时报考者须出示以下材料:
1)资格审查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方式及科目
风景园林硕士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考试,考生取得的GCT成绩一年有效。
第二阶段,达到北京大学风景园林硕士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持本人的“GCT”成绩,申请参加由北京大学建筑与景观设计学院组织的复试,包括专业考试和面试。
专业考试为笔试,考试课程为城市规划原理和景观设计学:
考试课程类型 课程名称 参考书目
专业基础课 城市规划原理 同济大学,城市规划原理(第三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宋家泰等编著,城市总体规划原理,商务印书馆
专业课 景观设计学基础 俞孔坚、李迪华等著,(1)城市景观之路;(2)景观设计:专业学科与教育,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3) 俞孔坚著,生存的艺术(The Art of Survival),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4)俞孔坚、李迪华等著,“反规划”途径,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
面试为口试,包括对英语阅读、听力、专业和交流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时间为10月28日。具体请见准考证(参加第二阶段考试时需核查准考证,请务必妥善保存)。
专业课考试时间及面试时间,于全国GCT考试成绩公布后两周内在北京大学建筑与景观设计学院网页公布。
六、录取与入学
根据初试和复试(含面试)成绩择优录取。初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20春季入学。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时,需核查本人本科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七、培养方案
北京大学MLA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
根据北京大学的特色与优势,2012年北京大学MLA的培养方向拟设为:1、生态规划与生态基础设施建设(ecological planning and ecological infrastructure);2、景观设计与城市设计(landscape design and urban design);3、景观政策与管理(landscape policy and management)
八、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所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北京大学组织的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北京大学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景观设计,MLA)。
九、学费
学费共计为6万元,分两年交清,其中第一学年交纳3.6万元,第二学年交纳2.4万元。
十、招生咨询
北京大学建筑与景观设计学院
电话:010C62759003(含传真),010C6275118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大街127-1号北大科技园503-2室
邮编:100871
电子邮箱:gsla@pku.edu.cn
网址:www.gsla.pku.edu.cn/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C62751354,62756913
地址:北京大学红二楼2102房间
邮编:100871
网址:grs.pku.edu.cn/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2年6月
篇4:北师大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师大2012年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是一所教学与科研力量居全国一流水平的著名重点大学,有逾百年办学历史。目前学校已成为我国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和进行多学科、高水平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详情点击查阅)
北京师范大学与MPA专业学位教育有关的资源丰富,2001年成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首批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院校之一。2003年成为全国第一批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单位。2007年建立公共管理博士后流动站,标志着我校在公共管理领域已建立了从本科到硕士、博士、博士后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目前我校MPA专业学位的研究方向有政府行政管理与创新、公共政策与决策管理、教育行政管理、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公共部门绩效管理、政府经济管理、国土资源与城市土地管理、公共事业与城市管理、社会保障与社会政策、医疗卫生事业管理等。
一、招生宗旨
公共管理硕士(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简称MPA)专业学位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培养从事公共事务、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研究与分析等方面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为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政策素养,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及技术,具有较宽的知识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需要,熟悉某一具体公共管理或政策领域的领导者、管理者和政策分析者以及其他公共服务人才。
二、课程学习及学位授予
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在职兼读的非全日制方式,利用双休日或一年中的节假日集中进行学习。课程学习与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紧密结合,学制二至四年,至少修满42个学分。
学位论文在导师组指导下撰写。论文要结合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的管理实际撰写,其形式可以是专题研究成果,也可以是高水平的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
对课程考试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三、报考条件、报名办法及报考资格审查
1、报考条件
2009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2、报名办法(考生报名流程图)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报名:考生在2012年6月25日―7月10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网址www.chinadegrees.cn,客服电话:010-82378806 (8:00-20:00)),按网站说明和要求登录信息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信息,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提交报名信息时,考生须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上传电子照片标准)并经招生单位审核通过后,自行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完成以上步骤后网上报名成功。
现场确认: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以及网报后打印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在2012年7月13日至16日期间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网上报名成功后得到的具体确认地点信息提示)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考生既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就近选择指定的报考点报名、考试,也可在北京市的指定地点报名、考试。
10月17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3、报名证件要求
根据学位中心[2012]50号文件,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含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其他人员须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报名。
4、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符合我校发布的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复试报到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所提交材料须与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初试时所出示的材料一致,否则不予接收,后果自负):
①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第二代身份证或护照);
②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③签字盖章后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
④公务员证的复印件(或参照、依照公务员对待的证明)
⑤复试费。
提醒:以上材料请提前准备好,如不能按期提交上述材料,将不允许进行复试考试,不予录取。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文件规定,考生在网上报名前应进行资格自审,我校在录取前也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如有问题,也可以咨询我校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处:(010)58806414,邮箱:zhyxw@bnu.edu.cn。
四、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为全国联考;复试由我校管理学院组织实施。
1、考试科目
英语、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含公共管理基础、语文、数学、逻辑)、政治理论,共计3门。其中,前2门为全国联考,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我校在复试期间进行(复试安排以后另行通知)。
2、联考时间
2012年10月28日(全国联考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3、考试地点
由报名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安排考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五、录取
我校计划招收65人,根据考生的初试考试成绩和复试情况择优录取。优先录取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联系北京市的其他招生单位调剂录取。
考生被录取为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后,于2013年春季入学。学习将分为课程学习与学位论文撰写两个阶段,学费总计3.5万元(其中课程阶段学费2万元,论文阶段学费1.5万元)。
六、复习教材
全国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
外国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版)
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学院
201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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