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上海交通大学09全日制专业硕士招生简章,本文共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篇1:上海交通大学09全日制专业硕士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安排工作的通知》(教发[]6号)文件精神,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多类型人才的需要,增强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加快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优化的步伐,努力提高研究生选拔培养质量,积极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紧缺型人才,我校拟增加招收20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共700名。
一、培养目标
为调整优化研究生教育类型结构,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教育培养体系,推动硕士研究生教育从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的模式向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模式转变,教育部决定自2009年开始设置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类型,改革和拓展我国现有应用型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模式和类型,为社会各有关行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技术、管理等专门人才。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是一种突出应用性、以全日制方式培养的硕士生类型,它与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属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将更加突出对应用型人才专业知识和专业应用能力培养的特色,重视和加强全日制硕士生在科研动手能力方面的训练,以及在实际生产与科研实践中不断积累应用研究的经验,逐渐养成自身就业和创业的能力。
二、报考条件
2009年报考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参加全国统考且初试成绩达到我校(以及所报考院系)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
三、补报志愿
凡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于2009年3月23-30日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yzb.sjtu.edu.cn/admission/recruit/query_master_bkzy.ahtml),根据我校公布的《2009年各学院增加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领域目录》(附件一)、《2009年医学院增加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简章》(附件二)补报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志愿。每位考生限填报一个志愿。
四、复试时间、方法
1、2009年4月上旬,各学院(系)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将按照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分类、分别组织进行复试工作;
2、各学院(系)的.具体复试办法、要求及程序详见网上的相关通知。
五、录取及待遇
1、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财[2009]5号)文件的规定,我校录取的2009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部为国家计划外自筹经费研究生,收费标准同我校现行全日制学术型自筹经费研究生,即每学年学费9800元/每生。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享受国家普通奖学金以及大学生医疗保险;可参加学校专项奖学金评定,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以及通过学校的“助研、助教、助管”三助兼职方式勤工助学。
六、培养及证书
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照学校专门制定的全日制教学计划培养,学习年限一般为2.5年。毕业后,可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附件一:2009年各学院增加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领域目录
附件二:2009年医学院增加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简章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2009年3月23日
篇2:清华大学09全日制专业硕士招生简章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要,调整优化研究生教育类型结构,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教育培养体系,按照教育部的部署清华大学新增主要面向应届本科毕业生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2009年已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并已参加初试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原报考专业的'学科门类复试基本要求。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考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登陆我校网上报名系统下载《2009年清华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表》,寄(送)到清华大学相关招生院系教学办,截止时间请咨询各招生院系。各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名额及对考生原报考院系专业的限定范围见附表。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清华大学网上报名系统登陆网址为:tsinghua.cpge.cn/
三、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已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结束,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我校初试成绩已于2009年3月5日开始提供查询。
3。初试成绩满足要求并符合原报考院系专业限定范围的考生都可报名参加复试,复试统一安排在清华大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各院系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按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成立若干专家复试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对考生的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复试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复试。综合复试将采取面试+专业知识综合笔试方式。专业知识综合笔试覆盖范围请咨询相关招生院系,不提供参考书。
5. 经北京市相关部委许可,向每名考生收取复试费100元。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再重复收费。
四、资格审查
报考清华大学硕士生的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时统一进行,具体安排见网上通知。
五、体检
体检时间安排在考生复试期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医院:清华大学校医院。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六、录取
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及招生院系规定的基本要求,经复试及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拟录取的硕士生,须调档审查合格后,并在录取前签订自筹经费培养协议书,方可发给录取通知书。录取考生于2009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七、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请查阅以下网址研究生招生信息
www.tsinghua.edu.cn/qhdwzy/zsxx.jsp
2。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位于清华大学二校门东侧。通讯地址:
北京海淀区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4
咨询电话:62773824,62782192
传 真:62770325
电子邮件:yjszb@mail.tsinghua.edu.cn
3。清华大学查号台:62785001
八、其它说明
1。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为计划外自筹经费类别,不纳入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范畴。在学期间不享受国家普通奖学金,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不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校级助学金。按学年收取学费,收费标准请见附表。表现优秀的可以申请学校综合奖学金或单项奖学金。
2。复试时考生须携带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3。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我校研究生实行住宿收费制,录取的硕士生住宿费标准为1000~1200元/年。人,2009年住宿费标准将在录取时说明。
5。清华大学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学位,也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6。部分专业招收在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简称深研院)攻读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请见附表。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是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的,其录取标准、培养质量、学位授予与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完全一致。
7. 学习期满并达到所在专业毕业和学位要求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将获授两证(毕业证书,专业学位证书)。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院系 招生专业 领域代码 招生专业领域 名额 联系方式 原报考 限定范围 每学年 收费标准机械系 430102 机械工程 15 62784558 工学[08] 1万元精仪系 430102 430104 机械工程 仪器仪表工程 30(含深研院15) 62785712材料系 430105 材料工程 12(深研院) 62783564热能系 430107 动力工程 15 62782993电机系 430108 电气工程 30(含深研院15) 62782138电子系 430109 电子与通信工程 15(深研院) 62784883自动化系 430111 控制工程 15 62784871计算机系 430112 计算机技术 30(含深研院15) 62783054化工系 430117 化学工程 10 62788646核研院 430127 核能与核技术工程 15 62771089工物系 430127 核能与核技术工程 10 62782677航天学院 430133 430134 航空工程 航天工程 15 62783051工业工程系 430141 物流工程 18(深研院) 62794038建筑学院 440100 建筑学硕士 20 62782359 建筑学院等经管学院 530100 会计硕士 30 59797150 经管学院等美术学院 430138 工业设计工程 20 62798172 美术学院 2万元
2009年清华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表.doc
篇3:中山大学09全日制专业硕士招生简章
为了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人才的迫切需要,调整优化研究生教育类型,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教育培养体系,推动硕士研究生学术型与应用型培养结构的调整,按照教育部有关通知要求,2009年我校在原有招生计划的基础上,增加600个招生名额,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的专业领域
我校2009年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的专业领域、计划招生人数及相关要求见《中山大学2009年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专业目录》。
二、报读条件
1、符合我校研究生报考条件且参加了200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2、报考中山大学的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所报考专业学科门类的'复试分数线,报考其他高校的考生在达到我校调入专业学科门类复试分数线的同时,还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所报考专业学科门类的复试分数线。
3、考生原报考专业须符合全日制专业学位调剂录取的专业要求。
三、复试录取
1、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专业将单独进行复试。复试的具体安排将于4月初在中山大学研招网及各招生院系网站公布。
2、招生院系将综合考虑各专业的招生计划、生源状况、考生个人的报读意愿等,确定全日制专业学位的复试名单。
3、符合条件且申请报读全日制专业学位的考生,最迟须在复试前一周向招生院系提交《中山大学2009年全日制专业学位报读申请表》(网上下载,由考生本人签名),复试通知中已被招生院系调剂到全日制专业学位复试的考生,可在参加复试时提交。
四、学制与学位授予
1、学制:全日制脱产学习,学制与招生院系的其他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生相同,一般为2至3年。
2、按全日制专业学位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学业,成绩合格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五、学习费用及相关待遇
1、全日制专业学位只招收非奖助类的非在职全日制和委托培养硕士生,学生须按规定交纳培养费(学费),学费标准按照我校非奖助类硕士生的收费标准10000元/年收取,在校期间有关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待遇与其他学生相同。
2、按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培养要求,攻读全日制专业学位的硕士生在读期间不能申请硕博连读,也不能转到全日制专业学位以外的专业方向就读。
六、联系方式
中山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020-84111686、020-84111769(传真)
法学院:020-84115890、020-84039275(传真)
教育学院:020-84114976
国际交流学院:020-84115619、020-84110233(传真)
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020-84113397、020-84113392(传真)
地球科学系:020-84112371、020-84112390(传真)
生命科学学院:020-84112119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020-84115596、020-84113673(传真)
地理与规划学院:020-84112834、020-84112593(传真)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020-84112481、020-84113616(传真)
附件1:中山大学2009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的招生专业目录 (见附件)
附件2:中山大学2009年全日制专业学位报读申请表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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